枪挑天变色
2019-07-29 10:23:38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笑面侏儒慕容厚虽号称侏儒,但比起真正的侏儒来说,还是高大很多的。
同时,他号称“笑面”,平时脸上却硬绷绷的,难得见他一笑!
一个不笑的人,何以外号偏偏称之笑面侏儒?
其实,慕容厚也并非永远不笑,只不过当他一笑的时候,就会动手杀人。
现在,宋芝芝终于看见这个平时难得一笑的侏儒,向自己发笑了。
一种很古怪,很有趣的笑,
宋芝芝也忍不住被逗得发笑,她也许并不知道,慕容厚对着她笑,实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就在慕容厚笑得最古怪,最有趣的时候,蓦地传来一阵巨喝:“你敢动她毫发,老子就撕开你十八大块。”
跟着另一个角落里亦传来一种冰冷的声音,道:“慕容厚,她若死在你手下,恐怕慕容世家从今之后鸡犬不宁,再无一天好活。”
这时,封一杰亦早已赶到。
刚才先后警告慕容厚的,前者乃黑衣城高手骷髅王符典,后者却是白衣蒙面的秦家堡中高手。
连封一杰也顿时为之迷惑,为什么秦家堡与黑衣城的人都如此着急,要拯救宋芝芝的性命。
现在,宋芝芝终于明白,慕容厚是来杀自己的了。
她拔足,想逃。
但慕容厚比她快得多,一伸手就将她箍下。
封一杰眼中杀机大露,两个箭步冲前,反手就向慕容厚背后击去。
慕容厚大笑,道:“来得好。”
右手紧箍宋芝芝,左掌一挥,竟然将封一杰的攻击硬生生逼回去。
接着,慕容厚左掌再挥,就向宋芝芝颈际劈下。
慕容厚从未杀过女人。
这是他今生第一次想杀女人,同时,也是最后一次。
骷髅镖,是一种淬有剧毒的飞镖。
黑衣城高手骷髅王符典,凭着这种飞镖,在当世武林之中,成为四大毒手之一。
慕容厚也是暗器高手,他擅用的暗器是钢菱子。
但无论如何,在暗器方面,他的成就都绝不能与符典相比。
就在慕容厚正待一掌杀却宋芝芝之际,符典发射了一枚骷髅镖。
这一枚骷髅镖,决定了慕容厚与宋芝芝的终生命运。
如果慕容厚不死,宋芝芝一定难逃毒手。
慕容厚若非太过急于杀宋芝芝,他应该可以避得过符典这一镖。
可是,他一掌击向宋芝芝时,去势已老,虽闻背后异声激响射至,却再难抽身闪避。
符典这一镖,实在也够狠够辣,竟然是向慕容厚的脑袋射去,即使镖上毒力未发,也足已当场便要了慕容厚的性命。
果然,符典一镖命中,慕容厚脑袋开花。
封一杰都不禁为之一凛,黑衣城中之人,出手果然毒辣无比。
宋芝芝这条性命,总算是被捡了回来了。
忽然间,符典又再连发三枚骷髅镖,直射向封一杰。
但封一杰却闪避得快,悉数避开,符典见飞镖无效,索性大步冲前,一刀就向封一杰拦腰劈去。
就在这个时候,秦白玉来了。
现在,秦白玉已除下蒙面布,露出本来真面目。
符典与封一杰交手,打得灿烂无比。
秦白玉朗声大笑:“想不到符堂主不但暗器功夫高强,三十六路符家刀法,也极是厉害,只可惜到底对手还是太强了一点。”
符典不信这个邪。
他将手里的骷髅刀越舞越急,誓杀封一杰而甘心。
可是,封一杰的拳头,却比他的刀更具威力。
一连三拳,重重击在符典腹部,符典甚至连对方的拳头从何而来都看不清楚。
吃了三拳之后的符典,就像一只被打了三棍的狗,登时倒下,连动都不能再动了。
封一杰击倒符典之后,转过身子问秦白玉:“秦家堡的人几时学会了蒙头蒙脸,鬼鬼祟祟?”
秦白玉耸肩道:“只有一个很简单的理由,因为除了我之外,其他九个不是秦家堡的人。”
封一杰愕住了,问道:“其他九个是谁?”
秦白玉又神秘地笑了笑,低声道:“六个狗肉和尚,再加上三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这一次,封一杰更加呆住了,六个狗肉和尚,再加上三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莫非,莫非他们竟是……
秦白玉于是又作进一步的解释:“你听过三盗六僧魔公子这七个字没有?”
封一杰面色一变,连连倒退三步。
秦白玉却在笑,而且笑得很愉快。
封一杰终于明白,道:“你就是魔公子?”
秦白玉哈哈一笑,道:“你说得一点也不错,我不但是秦家堡第三号人物,也是名满天下的魔公子,同时,更是铁拳九重天封一杰的老朋友。”
封一杰现在已经明白,这个陪伴了自己多年的老朋友,他的底细,实在并不简单。
不过,秦白玉的掩饰功夫,实在做得很好,而且,他本身的确是秦家堡的少堡主。
三盗六僧魔公子在江湖上是些什么人?
答案是:黑衣城中十大舵主也!
现在,封一杰已落在黑衣城高手围困之中。
封一杰冷冷一笑,问秦白玉:“你对我有什么目的?”
秦白玉鼻子皱了一下,笑着道:“我陪伴了你那许多年,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尽量认识你,清清楚楚地了解你。”
封一杰默然,他已知道他为什么要尽量了解自己。
因为想要杀一个强敌,最聪明的做法就是首先要尽量了解对方。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秦白玉年纪并不大,城府却已极深。
秦白玉仰望着天空,道:“今日的天气很好,能够在这种天气里启程进酆都,实在是你的福气。”
封一杰终于叹了口气,道:“五月初五实在并不是一个吉利的日子,难怪屈原也拣在此日投江自尽。”
秦白玉道:“只可惜你死了之后,没有人会为你投粽下江喂鱼,屈原实在又比你幸福得多了。”
封一杰忽然问宋芝芝:“如果我死了,你怎办?”
宋芝芝神色镇定,道:“你死你的,我死我的,不关你事。”
好一句你死你的,我死我的。
明明是殉情,却说得像是毫不相关,倒也妙哉之至。
谁知道秦白玉却道:“如果他死了,你不能死。”
宋芝芝瞪眼怒射:“我偏要死。”
秦白玉笑道:“你不敢死的,因为如果你死了,你的父亲也得死在一块,你敢么?”
宋芝芝脸色煞白,道:“你无耻,卑鄙,下流!”
秦白玉给她这一骂,居然面上有点发热。
封一杰却缓缓道:“你们有什么好争吵?现在我还是生龙活虎,远远谈不上一个死字。”
秦白玉干笑两下,道:“你想见十殿阎王,容易极了。”
封一杰当然知道,现在整个铜刀镇,都已落在黑衣城的手里,自己就算武功再高十倍,只怕也难闯得出去。
他之所以难以闯得出去,因为他还要兼顾宋芝芝。
宋芝芝曾经为自己牺牲了太多太多,所以现在即使自己为她而牺牲千次万次,亦心甘无怨。
但他还有一线希望。
因为他在一枫馆启程到铜刀镇之前,曾放出了一只信鸽。
那是一只会将讯息传递到八百里外月圆花好手里的信鸽。
月圆花好,是封一杰真真正正的老朋友,远在未认识秦白玉的时候,他们便已是青梅竹马,刎颈之交。
月圆花好,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
然而,却又不是四个。
说得清楚一点,那总共是三个人,月圆是一个,花又是一个,还有一个好字,就是最俏皮,也最本事的一个。
江湖之上,黑衣城的三僧六盗魔公子,名气不可谓不大。
但若真真正正要和月圆花好这三个人相比,却又似乎差了一点点。
何况三僧六盗魔公子这十个人,在火拼铜刀镇高手之役里,又已损折了一僧一盗,现在已只剩下二僧五盗魔公子总共八个人而已。
封一杰在未曾做其一枫馆老板之前,乃是江湖上一个大帮会的首脑。
直到五年之前的一个晚上,这个大帮会的年青首脑,忽然留书不辞而别,将帮会中的事务,都交付给他的三个老朋友。
他这三个老朋友,第一个是柳月圆。
不少人都以为柳月圆是个女孩子,因为这个名字的女人气味实在太重了一点。
但实际上,柳月圆不但是个男人,而且满脸鬍子,就像故事红拂女的那个虬髯客。
幸好柳月圆虽然外表看来粗巴巴的,实际却是一个温文尔雅,谈吐彬彬有礼的年青人。
柳月圆在文学方面,也许并无过人之处,但若论书法,他名气可并不小。
他最擅长写的,就是一个“永”字。
永字八法,是书法中极深奥的一种学问。
柳月圆却显然写得很好,不过,他用的不是毛笔,而是精钢打造的“月圆铁笔”,他写“永”字也并非写在纸张上,而是写在人的身体上。
正唯如此,别人用的墨是黑色的,他用的墨却是红色的。
因为他的墨,也就是别人的血。
花濛濛并不姓花。
但他究竟原来的姓氏是什么,恐怕永远也没有人会知道。
他是个弃婴,在二十八年前的一个寒夜里,险些就在路边被北风冻死。
但他的运气并不坏,就在最危险的时候,谭善远夫妇刚好乘坐着一辆华丽的马车经过。
结果,谭善远的夫人把他收养下。
不过,他并不跟随谭善远姓谭,因为谭善远个性怪僻,不喜欢孩子。
终于他就被一个褓姆叫他做花濛濛。
花濛濛这个名字,不但更有女人味道,而且也比柳月圆三个字更古怪得多。
但花濛濛这个人,却很正常,半点也不古怪,他具有长远的目光,惊人的智力,同时更有办大事的才能。
在封一杰为首的帮会里,花濛濛是一个绝对威信十足的主要人物。
在武功方面,他喜欢险胜敌人,赢得越惊险,他觉得越堪回味。
花濛濛曾经有一句使封一杰为之佩服的话:“我喜欢在鬼门关前徘徊,很够刺激。”
只可惜近年以来,他每逢对敌,都赢得很轻松,半点惊险的感觉也没有。
这究竟是别人的功夫太差,还是他的功夫太厉害?
然而,近年以来败在他手下的人,却都在武林之中享有盛名,只不过遇见了花濛濛才变得不济事而已。
同时,他号称“笑面”,平时脸上却硬绷绷的,难得见他一笑!
一个不笑的人,何以外号偏偏称之笑面侏儒?
其实,慕容厚也并非永远不笑,只不过当他一笑的时候,就会动手杀人。
现在,宋芝芝终于看见这个平时难得一笑的侏儒,向自己发笑了。
一种很古怪,很有趣的笑,
宋芝芝也忍不住被逗得发笑,她也许并不知道,慕容厚对着她笑,实在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
就在慕容厚笑得最古怪,最有趣的时候,蓦地传来一阵巨喝:“你敢动她毫发,老子就撕开你十八大块。”
跟着另一个角落里亦传来一种冰冷的声音,道:“慕容厚,她若死在你手下,恐怕慕容世家从今之后鸡犬不宁,再无一天好活。”
这时,封一杰亦早已赶到。
刚才先后警告慕容厚的,前者乃黑衣城高手骷髅王符典,后者却是白衣蒙面的秦家堡中高手。
连封一杰也顿时为之迷惑,为什么秦家堡与黑衣城的人都如此着急,要拯救宋芝芝的性命。
现在,宋芝芝终于明白,慕容厚是来杀自己的了。
她拔足,想逃。
但慕容厚比她快得多,一伸手就将她箍下。
封一杰眼中杀机大露,两个箭步冲前,反手就向慕容厚背后击去。
慕容厚大笑,道:“来得好。”
右手紧箍宋芝芝,左掌一挥,竟然将封一杰的攻击硬生生逼回去。
接着,慕容厚左掌再挥,就向宋芝芝颈际劈下。
慕容厚从未杀过女人。
这是他今生第一次想杀女人,同时,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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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镖,是一种淬有剧毒的飞镖。
黑衣城高手骷髅王符典,凭着这种飞镖,在当世武林之中,成为四大毒手之一。
慕容厚也是暗器高手,他擅用的暗器是钢菱子。
但无论如何,在暗器方面,他的成就都绝不能与符典相比。
就在慕容厚正待一掌杀却宋芝芝之际,符典发射了一枚骷髅镖。
这一枚骷髅镖,决定了慕容厚与宋芝芝的终生命运。
如果慕容厚不死,宋芝芝一定难逃毒手。
慕容厚若非太过急于杀宋芝芝,他应该可以避得过符典这一镖。
可是,他一掌击向宋芝芝时,去势已老,虽闻背后异声激响射至,却再难抽身闪避。
符典这一镖,实在也够狠够辣,竟然是向慕容厚的脑袋射去,即使镖上毒力未发,也足已当场便要了慕容厚的性命。
果然,符典一镖命中,慕容厚脑袋开花。
封一杰都不禁为之一凛,黑衣城中之人,出手果然毒辣无比。
宋芝芝这条性命,总算是被捡了回来了。
忽然间,符典又再连发三枚骷髅镖,直射向封一杰。
但封一杰却闪避得快,悉数避开,符典见飞镖无效,索性大步冲前,一刀就向封一杰拦腰劈去。
就在这个时候,秦白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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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秦白玉已除下蒙面布,露出本来真面目。
符典与封一杰交手,打得灿烂无比。
秦白玉朗声大笑:“想不到符堂主不但暗器功夫高强,三十六路符家刀法,也极是厉害,只可惜到底对手还是太强了一点。”
符典不信这个邪。
他将手里的骷髅刀越舞越急,誓杀封一杰而甘心。
可是,封一杰的拳头,却比他的刀更具威力。
一连三拳,重重击在符典腹部,符典甚至连对方的拳头从何而来都看不清楚。
吃了三拳之后的符典,就像一只被打了三棍的狗,登时倒下,连动都不能再动了。
封一杰击倒符典之后,转过身子问秦白玉:“秦家堡的人几时学会了蒙头蒙脸,鬼鬼祟祟?”
秦白玉耸肩道:“只有一个很简单的理由,因为除了我之外,其他九个不是秦家堡的人。”
封一杰愕住了,问道:“其他九个是谁?”
秦白玉又神秘地笑了笑,低声道:“六个狗肉和尚,再加上三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这一次,封一杰更加呆住了,六个狗肉和尚,再加上三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莫非,莫非他们竟是……
秦白玉于是又作进一步的解释:“你听过三盗六僧魔公子这七个字没有?”
封一杰面色一变,连连倒退三步。
秦白玉却在笑,而且笑得很愉快。
封一杰终于明白,道:“你就是魔公子?”
秦白玉哈哈一笑,道:“你说得一点也不错,我不但是秦家堡第三号人物,也是名满天下的魔公子,同时,更是铁拳九重天封一杰的老朋友。”
封一杰现在已经明白,这个陪伴了自己多年的老朋友,他的底细,实在并不简单。
不过,秦白玉的掩饰功夫,实在做得很好,而且,他本身的确是秦家堡的少堡主。
三盗六僧魔公子在江湖上是些什么人?
答案是:黑衣城中十大舵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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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封一杰已落在黑衣城高手围困之中。
封一杰冷冷一笑,问秦白玉:“你对我有什么目的?”
秦白玉鼻子皱了一下,笑着道:“我陪伴了你那许多年,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尽量认识你,清清楚楚地了解你。”
封一杰默然,他已知道他为什么要尽量了解自己。
因为想要杀一个强敌,最聪明的做法就是首先要尽量了解对方。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秦白玉年纪并不大,城府却已极深。
秦白玉仰望着天空,道:“今日的天气很好,能够在这种天气里启程进酆都,实在是你的福气。”
封一杰终于叹了口气,道:“五月初五实在并不是一个吉利的日子,难怪屈原也拣在此日投江自尽。”
秦白玉道:“只可惜你死了之后,没有人会为你投粽下江喂鱼,屈原实在又比你幸福得多了。”
封一杰忽然问宋芝芝:“如果我死了,你怎办?”
宋芝芝神色镇定,道:“你死你的,我死我的,不关你事。”
好一句你死你的,我死我的。
明明是殉情,却说得像是毫不相关,倒也妙哉之至。
谁知道秦白玉却道:“如果他死了,你不能死。”
宋芝芝瞪眼怒射:“我偏要死。”
秦白玉笑道:“你不敢死的,因为如果你死了,你的父亲也得死在一块,你敢么?”
宋芝芝脸色煞白,道:“你无耻,卑鄙,下流!”
秦白玉给她这一骂,居然面上有点发热。
封一杰却缓缓道:“你们有什么好争吵?现在我还是生龙活虎,远远谈不上一个死字。”
秦白玉干笑两下,道:“你想见十殿阎王,容易极了。”
封一杰当然知道,现在整个铜刀镇,都已落在黑衣城的手里,自己就算武功再高十倍,只怕也难闯得出去。
他之所以难以闯得出去,因为他还要兼顾宋芝芝。
宋芝芝曾经为自己牺牲了太多太多,所以现在即使自己为她而牺牲千次万次,亦心甘无怨。
但他还有一线希望。
因为他在一枫馆启程到铜刀镇之前,曾放出了一只信鸽。
那是一只会将讯息传递到八百里外月圆花好手里的信鸽。
月圆花好,是封一杰真真正正的老朋友,远在未认识秦白玉的时候,他们便已是青梅竹马,刎颈之交。
月圆花好,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
然而,却又不是四个。
说得清楚一点,那总共是三个人,月圆是一个,花又是一个,还有一个好字,就是最俏皮,也最本事的一个。
× × ×
江湖之上,黑衣城的三僧六盗魔公子,名气不可谓不大。
但若真真正正要和月圆花好这三个人相比,却又似乎差了一点点。
何况三僧六盗魔公子这十个人,在火拼铜刀镇高手之役里,又已损折了一僧一盗,现在已只剩下二僧五盗魔公子总共八个人而已。
封一杰在未曾做其一枫馆老板之前,乃是江湖上一个大帮会的首脑。
直到五年之前的一个晚上,这个大帮会的年青首脑,忽然留书不辞而别,将帮会中的事务,都交付给他的三个老朋友。
他这三个老朋友,第一个是柳月圆。
不少人都以为柳月圆是个女孩子,因为这个名字的女人气味实在太重了一点。
但实际上,柳月圆不但是个男人,而且满脸鬍子,就像故事红拂女的那个虬髯客。
幸好柳月圆虽然外表看来粗巴巴的,实际却是一个温文尔雅,谈吐彬彬有礼的年青人。
柳月圆在文学方面,也许并无过人之处,但若论书法,他名气可并不小。
他最擅长写的,就是一个“永”字。
永字八法,是书法中极深奥的一种学问。
柳月圆却显然写得很好,不过,他用的不是毛笔,而是精钢打造的“月圆铁笔”,他写“永”字也并非写在纸张上,而是写在人的身体上。
正唯如此,别人用的墨是黑色的,他用的墨却是红色的。
因为他的墨,也就是别人的血。
× × ×
花濛濛并不姓花。
但他究竟原来的姓氏是什么,恐怕永远也没有人会知道。
他是个弃婴,在二十八年前的一个寒夜里,险些就在路边被北风冻死。
但他的运气并不坏,就在最危险的时候,谭善远夫妇刚好乘坐着一辆华丽的马车经过。
结果,谭善远的夫人把他收养下。
不过,他并不跟随谭善远姓谭,因为谭善远个性怪僻,不喜欢孩子。
终于他就被一个褓姆叫他做花濛濛。
花濛濛这个名字,不但更有女人味道,而且也比柳月圆三个字更古怪得多。
但花濛濛这个人,却很正常,半点也不古怪,他具有长远的目光,惊人的智力,同时更有办大事的才能。
在封一杰为首的帮会里,花濛濛是一个绝对威信十足的主要人物。
在武功方面,他喜欢险胜敌人,赢得越惊险,他觉得越堪回味。
花濛濛曾经有一句使封一杰为之佩服的话:“我喜欢在鬼门关前徘徊,很够刺激。”
只可惜近年以来,他每逢对敌,都赢得很轻松,半点惊险的感觉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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