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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全读十九《多情剑客无情剑》 | |
作者:戏雪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7 10:15:52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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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时代九五年出版,古龙精品集系列,全三册。 本版依照版权来源(桂冠)原出版方式,将第一单元〈风云第一刀〉梅花盗事件独立一本,第二单元〈铁胆大侠魂〉金钱帮风波则为后面两本。 内容上,《古龙全集》和《古龙精品系列》字句无啥大更动(只有如前者“売”后者“壳”字异同),而前者某些大段落中间加一空行分为小段,不知哪版是古龙原稿? 我手上已有前版,犹豫是否要买这个新版本,后来基于新版编排制作的用心、支持古龙、确实很喜欢这一部、已读过两遍想藉由不同版本营造新的阅读感受,还是买了。 附带说明:网络上将实体书第六十六章《怒火》并入第六十五章,是以从第六十六章之后的章数皆多实体书一章。本心得以实体书章数为准。 以下是心得正文。我决定在各部分前加入段落标题,不然很难顺着写。 一、承续《武林外史》 大家都知道《多情剑客无情剑》和《武林外史》的人物有承先启后的关系,我这次重读,意外发现不止于此。(也欢迎大家多多补充) 一、同时代,且阿飞(公认)是沈浪的儿子。 一直想,《武林外史》里有没有李姓进士的角色?李寻欢的祖父或父亲? 二、对手惺惺相惜: 武:快活王对沈浪,只是写出点子。 多:上官金虹对李寻欢,才真正塑写完全。 三、婢女的省思与宿命: 武:王夫人手下的染香,为沈浪所感化,最后被杀,死在沈浪怀里。 多:林仙儿的丫环铃铃,为李寻欢所感化,最后被杀,死在李寻欢怀里。 四、开场简直一个模子。 武:风雪漫天──庄院混战,少年沈浪出头──雪地追凶,凭空消失的足迹。 多:冷风飞雪──客栈混战,少年阿飞出头──雪地追凶,大雪人一个。 提到风雪开场,咱们顺便来比较一下两者写法。 《武林外史》第一章《风雪漫中州》开头: 怒雪威寒,天地肃杀,千里内一片银白,几无杂色。开封城外,漫天雪花中,两骑前后奔来。当先一匹马上之人,身穿敝裘,双手都缩在衣袖中,将马鞍系在辔头上。 注一:《古龙全集》将此段与下段合而为一,与本网络版比较,亦不知孰为原版? 马虽极是神骏,人却十分落魄,头戴一顶破旧的貂皮风帽,风压着眼帘,瞧不清他的面目。后面一匹马上却驮着个死人,尸体早已僵木,只因天寒地冻,面容仍然如生,华丽的衣饰,仍然色彩鲜艳,完整如新,全身上下,没有一点伤痕,面上犹自凝结着最后一丝微笑,看来平和安适已极,竟似死得舒服得很。 这两骑不知从何而来,所去的方向,却是开封城外一座著名的庄院。此刻马上人极目望去,已可望见那庄院朦胧的屋影。 《多情剑客无情剑》第一章《飞刀与快剑》开头: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厢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口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彷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武林外史》初刊于民国五十五年,《多情剑客无情剑》初刊于民国五十八年;两者相距约三年。 (见叶洪生“古龙创作/初刊年表”) 由前列文章摘录,可知前者急、后者缓,前者为传武笔法、后者别有意境,前者有些混乱琐碎、后者一下子便抓住读者的目光。 二、写作的成熟与转变 多次读自然切以较客观的角度,发觉这部比起旧作简直是“大跃进”;无论外在的技巧运用、肌理架构,或内在的精神意涵、情感抒写,几近成熟完美。 也因此,有些工巧;对照自己之前的感动,甚至有些反弹这样的手段。当然这并不损本部的价值与可读性。以下就各点分析。 一、故事 甲、接续《楚留香系列》的单元化,该断则断、见好就收。 ▼前面已提到本部和《武林外史》的关系,作者把《楚留香系列》的经验运用在本部,重新塑写故事,两单元各自独立又相关,重要的是“剧情时间短”,这点影响人物塑造甚巨,容后叙。 注二:电影术语,分故事时间、剧情时间、放映时间。(正确名词还请高人补充)。以小说来说,近似于“故事长度”李寻欢和林诗音相遇起三十几年,“剧情长度”小说开始到结束约三年,“小说篇幅”读者读本书所花时间。 乙、该死则死,几近先养后杀,激起读者泪水。 ▼前一部《楚留香系列》才说作者未先铺陈主角和某些人的友情,而以回忆带过,让读者在主角非杀对方不可时不会那么难过,是体贴读者的作法,但对写作者和作品来说,不见得好;没想到这一部为营造整个故事的悲剧感,把以前不会杀的角色(郭嵩阳、蓝蝎子、孙驼子、孙白发等)全杀光光……。不过,离真正的“先养后杀”还有一段──死的都不是主角,且古龙没写出他们惨死的那一场戏,只留下尸体,甚至没有尸体。 丙、悲剧的故事、喜剧的收尾。 ▼不可讳言,悲剧故事较易引起读者共鸣(泪水)、让读者印象深刻;同时配合喜剧收尾,才能让读者接受。 ▼古龙早期作品,如《游侠录》、《护花铃》、《飘香剑雨》(不含他人续作)等,为悲而悲,可以想见是古龙当下的情绪抒发,勉强写来(通常是在结局一转),突兀且让人难以接受。后来《大旗英雄传》、《武林外史》开始由人物本身引发悲剧,本部就干脆让主角具有悲剧性格,连带整个故事都是悲剧,读来便顺当自然了。 ▼武侠小说自古以来,鲜少写悲剧,通常写悲剧也都是悲剧结尾,很多读者因此“不忍卒睹”;古龙或基于自身喜好,或基于对主角、读者的体贴,给本部一个喜剧收尾。 丁、其它 ▼古龙作品男主角一系列的“笑”比较下来,至此做个整理: 子、沈浪|不知为何总是懒洋洋迷人的笑。 丑、小鱼儿|学《哈哈儿》利用笑容让对方失去戒心。 花无缺|移花宫下,优雅从容,所以保持笑容。 寅、楚留香|笑能松弛一个人的神经,越紧张凶险越要笑。 到本部,不写李寻欢为何而笑(我总觉得他大部分都是苦笑),而是以另一角度看待“笑”这件事,境界整个提升!(末章最后一段)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是可笑。 但世上太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前一部《楚留香传奇》,古龙曾试写女同性恋(水母阴姬),本部的荆无命对上官金虹,似乎便是男同性恋。第八十二章《无心铸大错》: 她大笑着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他嫉妒得发疯,那时我本以为他是为了我,现在我才知道他是为了你,只要是你喜欢的人,他都恨,甚至连你的儿子也不例外……你可知道你儿子是谁杀死的?” 上官金虹面上全无表情,淡淡道:“他若是为了我而杀人,无论杀谁都没关系。” 林仙儿瞧着他,脸上的笑渐渐消失,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我一向认为我很能了解男人,可是我却实在不了解你们,实在想不通你们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 她冷笑着接道:“我只知道无论那是种什么样活见鬼的关系,都一定令人恶心得要命,所以你们就算想告诉我,我也不想听。” 二、人物 甲、《楚留香系列》楚留香──《多情剑客无情剑》李寻欢 ▼楚留香:主动、愉快向上、喜剧性格、不杀、宽容。 李寻欢:被动、愁苦退缩、悲剧性格、杀、同情心。 ▼有人说古龙想成为楚留香,真正的古龙却近似李寻欢。诚然,如楚留香般几近完人的性格与经历,只出现在小说中;和李寻欢一样性格有缺陷的人,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不杀”是神话,“杀”才是真实;“宽容”为由上往下的俯视,“同情”才是设身处地的体贴。(详容后叙) 乙、《大旗英雄传》云铮与温黛黛──《多情剑客无情剑》阿飞与林仙儿 ▼少年热血配熟女妖媚,中间还卡着一个坐怀不乱、旁观者清的父兄型主角。 ▼为何前组女方“改邪归正”有情人终成眷属,后组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比较两组,前模糊、后鲜明,对照前文提及之“剧情该断则断、见好就收”,不难理解古龙为何做此安排。 丙、古龙笔下的人物永远不会进步? ▼试问这个“进步”是指武功还是人格?传武多有“少小顽劣愚笨、长成英雄大侠”的主角,这个“成长”是主角自己历经挣扎领悟的吗?还是剧情需要、水到渠成、甚至时势所逼?古龙很早就写过“成长型”的主角,武功如《浣花洗剑录》方宝玉、思想如《孤星传》裴珏,两者都是主角自己思考选择,真正的成长。不是他不会写,而是他不愿再写。 ▼再以温黛黛和林仙儿为例:就“篇幅架构”而言,前文提到古龙可说是越写越短,温黛黛所处的《大旗英雄传》长度足以让人格思想转变,但林仙儿呢?就“人物塑造”而言,古龙让前者有机会改过,可是塑造出来的成效不彰──温黛黛沦为一个普通的女角;反观林仙儿,已成为妖女荡妇的代名词。同理,看古龙早期主角,较本时期的主角们,何者能留在读者心中? 三、书写 甲、悠缓的节奏,与意境之美。 ▼前面已比较过《武林外史》,接下来《绝代双骄》剧情人物丰富、笔调不急不徐,不待多言,而《楚留香系列》节奏明快爽利,突然跳到温柔(容后叙)缓慢的《多情剑客无情剑》,一时有些不适应,却也突显出本部的优雅动人。 ▼本部一开场,诗般的文字,影像鲜明清晰:雪地行车、车里刻木偶的酒鬼、酒鬼的人和眼睛、停车埋木偶、独行的少年……;从容不迫,缓缓引读者入书中世界,还有主人翁的寂寞。 乙、跳跃式剪接,剧情不拖不沓。 ▼一部好的小说要时张时弛;古龙本部大量运用跳跃剪辑,删去无关紧要的段落,刻意略过重要场景引起悬念、留给读者想象空间,还有前文提及的体贴读者,较诸早期琐碎、落落长的作品精采好看,可说是绝无冷场。 ▼串场人物孙氏祖孙。不得不佩服古龙把他们创造出来,以神秘说书人的身份交待隐性剧情,还设计一场货真价实的文拼酒,有用又不失奇趣。 丙、言外之意,不如不说。 ▼很多人认为古龙最大的缺点就是话太多,认为他太常介入书中大发议论。从《楚留香系列》开始,古龙试着“无言胜有言”,明显的对话机锋不说,本部甚至不让人物──尤其李寻欢(的个性也不容他)辩驳,更使读者为他感到不平、心酸。 ▼第十二章《同是断肠人》章末,林诗音找李寻欢来,那一段的文字美、言外意,都值得再三品读。林诗音要李寻欢莫找林仙儿,出发点为何?她自己的说词是为林仙儿着想,也因此伤透李寻欢的心,而事实上呢?第二一一页写到: 她的眼波中充满了激动,又充满了痛苦。 她从来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如此失常过。 这一切,难道只不过是为了林仙儿? 最后短短的一句,告诉我们她并不是为了林仙儿,那么是为什么?其实,不过是因为她对李寻欢还有情。但是她不可能说出来,或者她自己根本没发现──在爱情中,恨与爱是一体两面,她要是不爱李寻欢,怎么会恨他?我们不知道李寻欢最后是否明白她的出发点,事实上就算他明白,痛苦也不会因此减轻,总之他顺着她的心愿做了。而,古龙在这一段实在安静得不能再安静,大大提高本段的耐读性,不过我怀疑就算他加入短短的那一句,明白的人会有多少? ▼第三十九章《阿飞》第一七五页,古龙也不多废话,只以一句“一个人在数梅花时,那是多么寂寞”来说明李寻欢“试探阿飞有否数过梅花”的用意。我认为古龙这段还能更内敛,不过能写到这样也算不错了。 ▼古龙以李寻欢做“不如不说”的行动代表,借阿飞反写“不如不说”的原因所在。例:阿飞抓到梅花盗没人相信──反正他有做,何必说出来求人认同?兴云庄救李寻欢不成,少林大师承诺阿飞脱阵即不伤他,后来还不是“不如不说”。结论:当人受过太多冤屈,才(学得)会“不如不说”;对方待自己如何,大家心知肚明,也是“不如不说”。 ▼第四十三章《生死之间》二一八页,写郭嵩阳在门外听到李寻欢的话: 李寻欢道:“你若真的这么想,你就错了,有些人的表面看来虽然很冷酷,其实是个有血性,够义气的朋友,越是不肯轻易将真情流露出来的人,他的情感往往就越真挚。” 他心中像是有很多感触,竟未发觉郭嵩阳站在门外已很久──他的确是个不容易动情感的人。 此刻他还是静静的站在门后,面上连一点表情也没有。 古龙完全没写郭嵩阳的感觉,也没写郭嵩阳要怎么做,后来发生什么事?读过的人都知道。这段真正做到“说不如做、写不如不写”。 ▼另外补充一段《无言的慰藉》下册第三三三页: 她神情虽悲伤,但目光却那么温柔,那么坚定,她的嘴虽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却在告诉李寻欢:“既然这是你非做不可的事,你就只管放心去做吧,我绝不会拉住你,也不会打扰你,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知道你一定会做得很好,做得很对。” 虽然只瞧了一眼,李寻欢的心情就已不再那么沉重了。 (中略) 他忽然觉得自己能遇着这样的一个女人实在是运气。 这段虽然写很白,但古龙是让孙小红用眼神、用目光表示心意,如果他让孙小红用说的,就整个俗了。而孙小红这“无言的慰藉”对李寻欢之后决战的影响有多大?有读本书的人都知道。 四、对决 甲、气势胆识决胜负 ▼古龙写武戏,早期还中规中矩地你来我往、拳打脚踢,接着武打场面越写越少,到《楚留香传奇》虽然也会过个几招,输赢关键却在头脑;本部更别出心裁,主角几乎不动拳脚,一招定胜负,这时气势和胆识便是左右战局的要因。 ▼本部武戏场数不少,古龙完全摒弃传武写法,替之以视象化的情境、诗意的文字,很难让人移开眼睛,深怕错漏一字一句。如此写法,使整部作品读来顺畅自然,文戏武戏一气呵成。 乙、女人的对决 ▼“林仙儿对孙小红”那一场,无疑是本部精采脱俗的原因之一;古龙在《大旗英雄传》已写过女人斗口(阴嫔对温黛黛)、女人大车拼(《横江一窝蜂》船上大战《鬼母》九子)本部他精益求精,告诉我们女人的决斗在心理,和男人不同,不沉重、激烈,却更别致、复杂。(第七十二章《互斗心机》) ▼“林诗音和孙小红”这对情敌,虽然双方未有争斗之心,然而一番对谈后,两人心理变化确实互有消长。类似场面在《绝代双骄》中也出现过,即“铁心兰和苏樱”,但“铁、苏”心胸不比“林、孙”,自然还是本部较可观。 丙、出奇与吊诡 ▼古龙很喜欢写剑走偏锋──不循正规招式的剑客:中原一点红、阿飞、荆无命都是,荆无命用左手就算了,还暗留“一手”绝招,啧啧啧。 ▼大欢喜女菩萨。实在不太想写,不过她的武功确实是一绝。放眼江湖,谁看过拿自己身上的肥肉当武器的?真让人喷饭绝倒。 三、李寻欢的英雄主义 本来我不把角色当真人讨论,本部破例探讨为某些读者唾弃的古龙大侠李寻欢。 李寻欢最为人所诟病、也是他毕生自责的,便是“将爱人林诗音让给好友龙啸云”这件事,最后造成三人的悲剧不说。 古龙不时于作品中提及一个《莫非定律》,大意是:一个坏人只要做过一件好事,人家就会觉得他也不是那么坏,但一个人只要做错了一件事,那他就终生都是坏人了。 很无奈是不是?而李寻欢不也处于这个境况之中? 有人说他只顾喝酒,却不想办法去弥补。试问,该怎么弥补?物质上的弥补或精神上的弥补?去向林诗音认罪求婚吗?就算龙啸云肯,林诗音也未必肯;就算林诗音肯,他们的良心也未必肯。回头看看《绝代双骄》小鱼儿、花无缺和鐡心兰的三角关系便可想象,只不过古龙给《绝代双骄》的男男女女一个美好结局,却把《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故事建筑在主角的悲剧上,而已。 人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只要有人自认有罪,其它人十之八九就会认为他有罪。(例如铁传甲就是如此。) 李寻欢或许做错了事,但有那么罪不可赦吗?他一肩担起所有罪责,但真的所有罪责都在他吗?局内人的林诗音,已经想通当初她若像孙小红一样勇于表达自身感受,不要只是一昧忍让,就不会造成悲剧;“朋友妻,不可戏”,龙啸云当初没发觉林诗音是李寻欢的未婚妻,不也很奇怪、不也有其罪责在? 局内人,包括李寻欢,都是受害者,想为悲愤的情绪寻找出口,完全怪罪李寻欢,这可以理解;而局外人如我们呢?我们也看不清吗? 李寻欢最要不得的个性,就是好逞英雄。“牺牲自己,照亮别人”固然不错,在牺牲之前,至少也该弄清楚能否真的照亮别人,不然只会沦为自溺而已。如果李寻欢早知他这么做会陷龙林两人于不可自拔的痛苦当中,是否还会这么做呢? 所以后来他学乖了,他把他的英雄主义──也是许多可爱热血男儿的英雄主义──收敛了,面对阿飞和林仙儿,他做法消极到没人说他就当不知道,也不去找。直至孙氏祖孙出现,鼓励并点拨他。 至于李寻欢是否过份干涉阿飞的爱情观?倘若看倌的至交误食毒品,会怎么做? 这世上有三种朋友: 一、会自己视朋友需要、主动帮助朋友的朋友。 二、等朋友告知,被动帮助朋友的朋友。 三、冷眼旁观、也不插手的朋友。 李寻欢无疑是第一种。大部分的人都是第二种。 漫画《天使禁猎区》有一句话说得好:“不要太深入干涉别人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因为这样活的比较轻松。”除此之外也很安全,免得得罪对方,被人家嫌鸡婆或自以为是。况且,君不见李寻欢后来为了帮助阿飞,连杀手锏都使出来,弄得这么麻烦,结果咧? 聪明的人都会做第二种。可是,当自己身心受到重创,“真正”需要人帮助却无法呼救时,哪一种朋友才会伸出援手? 如果办一个“最希望和古龙小说哪个人物做朋友?”投票,李寻欢八成敬陪末座,有谁知道他的苦处?又有谁知道他的好处? 第一种朋友如果帮错了,还可以告诉他“你这样帮我不太对”;交到第三种朋友就惨了,冷眼旁观的同时,朋友若对他好,他可能怀疑对方的目的而拒绝,大多时候是会理所当然地接受,毕竟是朋友嘛,送上门的肉哪有不吃的道理?背地不要嘲笑批评这个朋友的痴傻就不错了。这种人,和林仙儿有何两样? 再问:“当别人予我们以善意,我们眼中看到的是什么?” 同样是撞到人,故意让对方受伤、不小心撞到、怕对方受伤才撞开他,这三种出发点,莫非要一视同仁对待?很多人只注意“自己被撞到”,对方为什么撞自己却不管,实在可惜,因为这些人错失看到美好的机会,也许还会失去对自己抱持善意的朋友。 “有时候善意比恶意还伤人。”这是《武林外史》沈浪对朱七七说过的话,若对方出于善意,受害者反而无从怪起。那我们就不要善意了吗?因噎废食?私以为善意反伤人的那方,应该让自己更成熟、思虑更周密以减少弄巧成拙;受伤者一方面多和对方沟通,另一方面体谅对方的用心。大家都抱持善意、相信善意,这样不是很好? 最后谈谈“伟大的同情心”。这已成古龙的精神之一了。 “理不可恕,情有可原”,这个同情不是上对下的悲怜,是相对于同理心的同情心,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道理人人明白,但牵扯到感情的事,人常不能由己;有时候人哭,不一定是因为想哭,可能是眼泪在不知不觉中流下来。有多少人会试着感觉别人的感受,抱有一颗能和别人同情的心呢? 套句古龙的说法:如果人人都能有一颗体贴别人的心,这个世界一定会美丽得多。 四、设定与错漏补遗 一、《七妙人》(只登场两个:妙郎君花蜂、妙郎中梅二)和早期《剑毒梅香》的七妙神君梅山民(《护花铃》、《彩环曲》皆曾提及此人),不知有无关连。另,梅二和金庸《笑傲江湖》设定雷同已有前人提过。 二、伊哭到底有没有徒弟?林仙儿初登场诱惑李寻欢,后者斩钉截铁说伊哭没徒弟(上册第六一页),没多久在《冷香小筑》李寻欢自己又说某人是伊哭的大徒弟(上册第一四O页)?后来古龙大概自己发现,又改口说那人其实是伊哭的私生子。 三、孙小红近二十岁(第三十四章《惊人的消息》一一二页),李寻欢已四十岁(第四十一章《狡兔》一九三页) 结语 这部不再是想到哪写到哪,笔力均匀、首尾呼应,匠心独运、佳作天成。本来担心读多会麻痹,又有许多前辈写过,不想一写(连引用)八千多字。果然是古龙经典中的经典,值得一读再读。 不知哪个名家说过“悲剧是文学最高境界”之类的话,其实悲喜剧哪有高下之分? 虽然本部完全指向“悲剧”:剧情发展、情节安排、人物个性、行文风格,彷佛不挤出读者泪水作者对不起自己似的,幸好结局仍是喜剧收尾。 另,说《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开始写作以来感情最丰富的一部作品也不为过。亲情、友情、爱情,充斥整部作品,应该说,“感情”才是这部作品的主题。 温柔,因为有情;悲剧,也是因为有情。本部的“多情”指的不是花心,而是“感情丰富”,因为他们(书中人物)多情,我们(读者)才会深受感动。 最后以书中关于“痴”的一段话作结:(第四十七章《大欢喜女菩萨》开头) 铃铃道:“英雄都很痴么?” 李寻欢道:“痴并不可笑,因为唯有至情的人,才能学得会这‘痴’字。” 铃铃笑了,道:“痴也要学?” 李寻欢道:“当然,无论谁想学会这‘痴’字,都不是件易事,因为‘痴’和呆不同,只有痴于剑的人,才能练成精妙的剑法,只有痴于情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真情,这些事,不痴的人是不会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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