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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的浓缩人生
作者:燕青  文章来源:香港[武侠世界]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2/27 21:47:51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若论武侠小说作家的名气,最响当当的当然是金庸,其次便是古龙。他们两人的名气凌驾于其它武侠小说作家之上,是电影和电视帮了一个大忙。由于他们的作品既被改编成电影,又被拍摄成电视片集,知道他们两人的鼎鼎大名。
  金庸的作品被搬上银幕和荧光幕最多的是《书剑恩仇录》、《天龙八部》、《神雕侠侣》、《笑傲江湖》和《倚天屠龙记》等,有些故事还隔了一段时间又再重拍,只是换了些新人做主角,观众照样看得津津有味。
  古龙并不逊色,他的《多情剑客无情剑》被拍成电视时改名为《小李飞刀》,竟然轰动一时。扮演李寻欢角色的朱江,做电影小生时毫无作为,转行到幕后做配音工作,想不到人到中年才行大运,本来是被发掘出来的出土文物,后来竟然光芒四射魅力十足,不少妇女观众都被这个痴情侠客迷住了。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和李寻欢常说的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亦成为人们日常谈话的口头禅。
  甚至连这个片集的主题曲,由歌星罗文唱出的“小李飞刀”,更是红得发紫,唱得家喻户晓。在那时候,歌星到东南亚地方登台,若不懂得唱“小李飞刀”,观众便会大喝倒采。累得台湾歌星也连夜排练学唱,临急抱佛脚,即使口音不正,也要在台上唱出这一首炙手可热的广东歌。
  《圆月弯刀》和《楚留香》拍成电视片集,也是红极一时。前者捧红了男女主角刘松仁和赵雅芝;后者更不得了,扮演楚留香的郑少秋,不但成为香港电视的首席小生,在台湾更加厉害,当地的电视迷都疯狂了。更妙的就是在《楚留香》中扮演无花和尚的关聪,也都成为台湾观众的偶像。郑少秋被台湾电视圈留下来拍电影电视,赚到了数不清的台币,还得到一位电视女星倾心仰慕,有情人终成眷属。关聪属性就留在台湾发展,对于香港却是“此间乐,不思蜀”了!
  邵氏公司看到小说了古龙的武侠小说是会生金蛋的天鹅,不惜重金把他的全部作品的电影版权都买下来。由楚原导演的《流星蝴蝶剑》打响了第一炮,以后凡是古龙原著与楚原导演的武侠片,都成为卖座的保证。“古龙原著”这四个字替邵氏带来了不少财富。
  说起来,古龙在武侠文坛中起步较迟,当卧龙生和诸葛青云在武侠小说领域中领尽风骚时,古龙还是个莘莘学子。

  引人入胜是情节

  淡江学院的毕业生,大多数都从事教育事业。古龙学成之后,却不去做教书匠,选择了爬格子作职业。他在台南的瑞芳镇租了一间细小的农屋居住,贪图当地生活费低廉,环境又清静,可以安心看书和写作。不过,古龙那时候写的不是武侠小说,却是个典型的文艺青年。
  古龙每个月都会去几次台北,向报馆杂志社支取稿费,并且饱餐一顿台湾美食,之后便在各书店徘徊,选购喜欢的书籍。所以,他每去一次台北,都会带回来一大包书,其中以西洋文学最多,杂志也不少。例如当时在台湾文坛很有地位的《拾穗》、《自由谈》等杂志,他是由第一期开始购买,一本不缺。
  文艺作品毕竟出路不多,当时武侠小说风靡一时,古龙见状心喜,也尝试去写武侠小说。
  当第一部武侠小说交到出版商的手上时,这位出版商觉得古龙的写法与其它作家大不相同,当下皱着眉头,打算把小说退回给他。由于当时出版事业竞争得很厉害,各出版社都争相罗致新进作家,于是,这位出版商回心转意,以“试试看”的心理收下了古龙这本作品。不料出版之后,读者反应良好,销路不俗。于是,出版商鼓励古龙继续写下去,还预支了一笔稿费给他。
  古龙的武侠小说和其它作家有什么不同呢?别人的武侠小说少不免会涉及历史地理,古龙的小说却从来不写地名,也不知道发生在什么朝代,好像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可以有这么一个故事。别人写武侠小说,会用许多篇幅去描述各门各派相生相克的武侠招数。但古龙的武侠小说,从来就不描写打斗的招式。就拿他那本畅销一时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来说,《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谁都看不见李寻欢的飞刀是怎样发出来的,既然看不见,当然是无招式可寻。
  也许对于历史和地理,古龙没有兴趣;至于描述打斗招式,也非古龙擅长。 所以,他尽量避免这方面的描写,这也是古龙的聪明处,避重就轻嘛!
  古龙的武侠小说,最引人入胜的却是情节。他好像有意跟读者们斗智似的,你以为情节会是这样发展下来,看下去才知道不是那么一回事,古龙的想象力毕竟高人一等,使你没法料得到下文的故事。尤其是写朋友之间的感情,或者男女之间的爱情,最使人荡气回肠。“有情若无情”,古龙写情,确实已到了最高境界。
  能够写出与众不同的武侠小说,古龙该得力于读书和写文艺小说时,大量涉猎由西洋文学翻译出来的小说。卧龙生和诸葛青云等的作品,有着前辈武侠小说作家王度庐和还珠楼主的影子,属于中国国粹派;古龙的武侠小说却是受到《基督山恩仇记》、《三剑侠》等欧西名著的影响,可以说是属于西洋派。
  大约在一九六零年左右,台湾武侠小说大为流行。当时武侠文坛群雄并立,写武侠小说的作家多达百人。古龙就凭着独特的作风在众多武侠小说作家中杀出重围,后来竟与前辈卧龙生、诸葛青云及同辈司马翎等并称为台湾当代武坛四家名家。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习惯,古龙的写稿习惯也是与众不同。
  在准备写稿之前,古龙先去洗手,换上他认为最轻便最舒服的睡衣,然后才坐到书桌前面。但此时他还未肯拿起圆子笔,却从抽屉里拿出一副精美的修甲工具来,把十只指头修得干干净净,之后才动笔写稿。也许他是利用修甲的那段时间,去构思小说里的情节。
  平时,古龙喜欢喝酒,几乎是无酒不欢;但在写稿时,他却是滴酒不沾唇。他也从来不带打火机和香烟,别人敬他香烟,他也不抽。但在写稿时,他却是右手持笔,左手拿烟,一根连接一根,抽个不停。写一晚稿,往往会抽掉两包烟。
  古龙个子不高,脑袋却特别大,不但文思敏捷,弄钱的花样也特别多。他在出道不久时,已经十分诱惑,使到出版商头痛不已。
  那时候,台湾流行薄本的武侠小说,封面也很简陋,每本纸刊登三四万字,售价低廉,颇适合当时读者的购买能力。武侠小说大多数都长连数十万字,所以一本小说往往分为十多二十几集陆续发行。
  古龙写了十多万字之后,便拿去买给出版社。他毕竟是个有料之人,小说的开局非常精彩,出版社老板看了便中意。古龙却提出要求,因为等钱用,要先拿二十集的稿费,倘若不遂要求,他便声言拿这本小说去找别家出版社商量。
  一来是古龙的小说写得十分精彩,使到出版社老板爱不释手;二来出版社之间的竞争激烈,岂能让这本精彩的小说落在商业对手的手里。古龙就是看准了对方的弱点,他要求预支稿费,当然是有求必应。
  拿到了稿费之后,古龙便变成了“见首不见尾”的“神龙”,别说是再来交稿,甚至连人影都不见了。害得那个出版商印了两三集之后便无以为继,被发行商和读者追索得喘不过气来。
  古龙把那笔预支的稿费花光了,便再故技重施,又写了十多万字向另一个出版商预支稿费。连续几个出版商吃了哑巴亏之后,当然会在同业目前吐口水,古龙的把戏被拆穿了。以后,出版商联合起来,除非古龙能够拿出整本小说的原稿,否则分文都不支付。
  古龙成名之后,故态复萌。他那个大脑袋,除了能够想得出使读者风靡的小说情节之外,也想出许多弄钱的花样。出版社争购古龙的小说,他却是来者不拒,合约照签钱照拿,一个女儿吃几家茶礼。
  出版社付了版权费,才发觉自己不是“真命天子”,当然是十分懊恼。但是,懊恼又有什么用呢?财到光棍手,难道要剥掉古龙的那层皮?
  那时候,台湾还没有保障知识版权这回事,不少出版商都大量翻印外国书籍。因此,古龙的小说一个女儿吃几家茶礼,出版商他也是无可奈何。
  有些出版商很狠,索性不付版权费,却大量翻印古龙的小说。古龙自己也弄不清版权卖过给谁,想追究也无从着手。“世间剃头者,人亦剃其头!”
  此外,有些出版社付了稿费却拿不到古龙的续稿,便索性请别人替他续写下去,即使是“狗尾续貂”也在所不计了。有些出版社更加心狠手辣,他们把香港作家的武侠小说拿来翻印,书面作者的名字就拿“古龙”这两个字用一用。出版界的圈子那么小,古龙当然不会被蒙在鼓里。彼此都常碰头,便由中间人拉拢,由翻印的出版社讨个红包,当作是“意思意思”,古龙也就双眼开双眼闭了。
  书局中摊卖的武侠小说,以古龙的著作最多也最滥。孰真孰假?有时真使人眼花缭乱。不过,古龙自己写的武侠小说,无论行文用字和情节,都是自成一派,熟悉古龙作品的忠实读者,仍然是可以辨别得出来。
  古龙的名字确实很有用。由于武侠小说虽多,较有分量的作品却少。于是,有些出版社便打前辈武侠作家的主意,大量翻印还珠楼主和王度庐等的小说。这些前辈作家作古已久,他们的作品便没有什么版权问题。但又恐怕读者对这些前辈作家的名字感觉陌生,灵机一触,便把古龙这块招牌抬出来,以“古龙增删”作为号召。其实增删这些小说是另有其人,古龙连这些增删稿都没有看过一眼。只要出版社付钱,古龙便毫无异义的把名字借给他们用,这可说是“互相作用”,也算得是“各取所需”。
  古龙一方面与出版商互出奇谋,另一方面也把邵氏公司的老板气得七窍生烟。邵氏公司出重金买下了他全部武侠小说的版权,由于一连几部由楚原导演古龙原著的影片都收到扑满钵满,另一些制片家见猎心起,也想在古龙身上动脑筋,趁这这个古龙热潮作混水摸鱼。
  古龙的脑筋果然灵活,他向制片家收了钱之后,便吩咐制片家在广告上刊登“古龙编剧”或者“古龙愿意”等字样,使到观众以为这部影片也是改编自古龙的武侠小说。邵氏公司当然提出抗议,可是经过法律顾问一番研究,邵氏买下的是古龙小说版权,而那些影片只是写着“古龙编剧”或者“古龙愿意”,而古龙根本上就没有这部小说,合约上也没有证明不许古龙替人家编剧,或者向人家提供故事题材,这场官司是没有的打的。
  古龙弄钱的脑筋灵活,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照道理说,他该是个很有钱的人了。
  事实上,有过一个星期,古龙确实很富有。他在台北的黄金地段永和路买了一个两层的复式单位,上层是家人的住所,下层是书房和招待朋友的地方。
  古龙新居的书房布置得很讲究,和他在瑞芳镇乡下的那间小屋当然有天渊之别。在小屋房住时,由于家具简陋,古龙坐得很不舒服,索性坐在地上用一块画板托着来写稿。新书房满铺柔软的地毯,但古龙席地而坐的习惯也改变了。
  这间漂亮的书房也是古龙的小天地,里面有着他用来调剂精神的玩具,包括最佳的音响和电视录像机(那时候还没有计算机和激光放映机)和小飞镖等。
  古龙喜欢喝酒,他用来招待朋友的客厅,储存着各式各样的名酒。说一句绝非夸张的话,古龙不惜重金搜罗回来的名酒,足以开一个“世界名酒展览会”。酒柜中有些较冷门的名酒,许多人连见都未见过。
  朋友们来探访古龙,他会很慷慨的开酒招待宾客。朋友们开怀大喝他那些价值不菲的名酒,古龙绝不心痛,能够博得朋友赞赏,他便心满意足。
  古龙对于酒的知识很丰富,什么酒来自和何地,珍藏了多少年,要怎么喝法才能品尝到它的真味,他都能够如数家珍。如果由古龙执笔写一本“酒经”,相信也会像他的武侠小说那样的畅销。
  古龙喝酒也有他的独特风格,他拿起酒杯放到唇边,把头一仰,便可以喝下大半杯,就好像不曾经过喉咙而直接倒进肚里去,朋友们说他这种喝酒法是“没喉咙”。和古龙同样嗜酒如命的历史小说家高阳,却习惯于低斟浅酌,但可以从黄昏喝到天亮,连饮两大瓶白兰地。高阳对古龙的喝法不以为然,认为他不是喝酒而是糟蹋酒。
  古龙季子多金以后,也附庸起风雅来,竟然决心学画,正式向台湾有名的国画大师高逸鸿行拜师礼,而且用功甚勤,他的书房也就变成了画室。
  讲究古龙是怎么忽然想起要学画?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不过,古龙有点爱好风雅,那确实事实。在他的作品里,他很喜欢用上一两句苏东坡或者辛弃疾的诗,或者是李白、杜甫的诗。由此可见,古龙的胸怀却是不俗。
  就因为他不俗,所以他能结交了名诗人周弃子、名画家高逸鸿和文坛名宿陈定公等这些名士。在古龙豪宅的客厅和书房中,挂满了不少名家和他称兄道弟的书画。其中陈定公以古龙和他的太太宝珠的名字,作了两幅嵌字的对联。联曰:“古匣龙吟秋说剑,宝廉珠卷晓凝妆。宝砚珠铛春试镜,古稻龙剑夜论文。”
  台北汉麟书局替古龙出版了一套武侠小说专集,包罗他的作品多本。每一本都由古龙出面邀得多位名家题写书名,看一下这些名字,几乎全台湾的书法名家都被他一网打尽。可见古龙平日郊游广阔,这许多名重士林,望重艺坛的名士,都是他的好友。
  古龙的性格,往往使人猜不透,因为他的所作所为,往往和他想的笔下所写的却完全相反。例如他在“萧十一郎”里写过这么一段话:“屋子里只要有个温柔体贴的女人,无论这个屋子是多么简陋都没有关系了。世上只有女人才能使一间屋子变成一个家;世上也只有女人才能令男人感觉到家的温暖。”
  可是,古龙住在华丽的豪宅里,有个美丽温柔的妻子,更有个极可爱的小女儿,古龙却不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一天到晚往外面跑,有时几天不回来而且毫无音讯,到处拈花惹草。即使是泥人,也有性儿,妻子宝珠终于忍不住,带着女儿离开了他。而古龙也不珍惜这段婚姻,反而觉得解除了束缚,正好让他在灯红酒绿的地方左拥右抱。
  古龙喜爱交朋友,上至文坛名宿、艺林大家;下至贩夫走卒、市井之徒,都能肝胆相照。可是,在他的小说《流星蝴蝶剑》中,作为主题的那句话,竟然是:“最危险的敌人,就是你身边最亲近的朋友。”这句话真使到他的许多朋友感到心寒。
  古龙写《流星蝴蝶剑》中,有着一段颇为曲折的经过。前辈制片家黄卓汉在他的回忆录《电影人生》里曾经谈及。
  这段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在一九六七年五月,香港发生左派大暴动,暴徒烧死了每天发出反共言论的商业电台广播员林彬,声言下一个目标是在《明报》写社论痛斥暴徒的金庸。君子不立危墙下,金庸借着往外国开新闻会议,离开香港往欧洲避难。临行前要选择一位优秀的武侠小说作家,代替他写小说来填补在《明报》副刊中那个本来刊登《倚天屠龙记》的版位。他看了多篇武侠小说之后,却选中了古龙,吩咐《明报》的一位副总编辑去台湾商洽这件事。
  那位《明报》副总编辑不认识古龙,必须找人从中介绍。恰巧《快报》的社长兼总编辑邝荫泉也来了台北,那位《明报》副总编辑请邝荫泉帮忙,但邝荫泉也不认识古龙,继而一想,黄卓汉是个老台湾,说不定他会认识古龙。
  “邝荫泉打了个电话给黄卓汉,说明了这件事。黄卓汉说这是小事一椿,约定了时间有黄卓汉做东道主请吃饭。当邝荫泉带着那位《明报》副总编辑到达饭店时,除了东道主黄卓汉之外,古龙也赫然在座。
  “《明报》 副总编辑诚恳地向古龙道达了来意,古龙当然很欢喜,立即答允下来。邝荫泉听说选择古龙是金庸的主意,认为金庸一定法眼无差,趁此机会邀请古龙也替《快报》写一篇武侠小说,古龙当然也答应了。
  “自此以后,古龙的武侠小说同时在香港两张畅销的报纸刊登,读者反应十分良好,马星的报纸也争着转载这两篇小说,印成单行本后亦一纸风行。
  “古龙替《明报》写的武侠小说,便是《流星蝴蝶剑》,邵氏公司看中了这本小说,向古龙买下改编电影的版权,由倪匡编剧,楚原导演,这部电影于一九七六年在香港上映,十分轰动,不久打破了卖座纪录。
  “之后,邵氏又买下古龙另一本武侠小说《楚留香》,仍然由楚原导演,上映时比《流星蝴蝶剑》更轰动,连带楚原在邵氏也成为天之骄子。”
  说起古龙在武侠文坛的崛起,该算是个反常规现象。因为台湾的武侠小说作家,都是先在本地享有盛名,然后再名扬海外。由于古龙出道比较迟,当时台湾的报刊地盘都已被卧龙生、诸葛青云、司马翎、伴霞搂主、龙井天等人捷足先登,古龙的小说就只能交由出版社印书。报刊的读者人数比单行本多出何止百倍,换句话说,古龙的武校小说说若不是由香港两家畅销报纸刊登,再加上马星的报纸转载,继而拍成电影卖座鼎盛,古龙想脱颖而出,实在没有那么容易。所谓反常现象,就是古龙的小说先在海外红起来,然后得到台湾读者的青睐。
  邵氏拍摄的《楚留香》在台湾轰动一时,连带香港无线电台拍的片集《楚留香》,在台湾一个电视台播映时也出尽了风头。台湾的另一个电视台见猎心喜,出重金买下古龙的《楚留香》中的另一个故事《新月传奇》拍摄片集,为了加强号召力,请了古龙去做监制。这本来是古龙事业上的另一个高峰,可以从文坛跨进电视领域。可是,古龙却没有把握着这个机会,由于他拈花惹草,风流成性,在《新月传奇》拍摄期间,闹出了一段绯闻,轰动了整个台湾社会。
  在拍摄《新月传奇》期间,古龙看中了一个新进女星赵姿青,竟然把这个年轻女孩子带到台南度宿了几夜。赵姿青可能会爱上这个貌不惊人的才子,但她家里的人却不好惹。赵姿青的母亲一方面报警控告古龙拐带奸宿未成年少女(因为赵姿青还未到达有自主权的二十一岁),又召开记者会宣称赵姿青本来是个黄花闺女,今后的一生幸福便都被毁在古龙手上了。
  绯闻一向是报纸杂志争取销路的手段,而这段绯闻牵涉到一位誉满武侠文坛的小说家,和一位奇年玉貌的新进女星,台湾的报纸杂志又岂肯放过这个能使销路大增的机会?于是,报纸杂志每天都用显眼和巨大的篇幅来刊登这段绯闻,其中大部分内容更是加枝添叶或者捕风捉影。
  经过一番扰攘之后,这宗诉讼案件终于作庭外和解。传闻古龙拿了一个颇巨的数目给赵姿青的母亲,这才塞住了这位巴辣星妈的嘴巴。
  由于这宗绯闻闹得满城风雨,《新月传奇》拍完以后,电视台便没有和古龙续约。而那个绯闻的女主角赵姿青,从此也淡出了电视圈。
  失意于电视圈之后,古龙仍然雄心万丈,因为他很信奉诗人李白的两句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电视台的大门关上之后,古龙认为“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他改玄易撤去闯电影的大门,因为电影和电视都是差不多的玩意。
  古龙在台湾还有着名气,他平日郊游广阔,脑筋灵活,加上能言善道,那张嘴巴连树上的小鸟也能够骗下来。经过几番奔走筹措,他得到一些朋友的帮忙,竟然摇身一变做起制片家来,而且监制、导演和编剧都一脚踢,这才显得他的多才多艺。

  好梦由来最易醒
 
  这本来又是古龙显露才华的创业的好机会。可是,这个武坛才子太过多情,在应该埋头苦干的时候偏会惹上桃花劫。
  这时候,一个在香港邵氏公司旗下耽了几年,仍然混不出名堂来的女星孙嘉琳。
  孙嘉琳有着一对很迷人的大眼睛,身段高挑苗条。那时候也有三十岁了,这是女人最成熟,就好像鲜花盛放的年纪,无论在手段上或者在床第上,招数都很高超。
  她知道古龙要在电影方面大展拳脚,便不惜移船就勘的亲近古龙。古龙在文坛上的名气虽然响亮,但他过去所沾惹的女人,大多数都是欢场里的闲花野草;孙嘉琳毕竟是个女明星,在古龙结交过的女人中,她算得是最高档的了。
  正如广东话俗语所说的“娇婆遇着脂粉客”,古龙和孙嘉琳两人很快便打得像火一般热,像闪电一般快的同居起来。沉迷于情海欲壑的古龙,枉有一个聪明灵活的脑袋,却不去思想一下,为什么会有一个仿如天上飞来的美女投怀送抱?难道是他那个肥矮身躯和斗大头颅的外型吸引对方?仰或是对方欣赏他的才华而甘于作红颜知己、添香红袖?
  古龙雄心万丈,大展鸿图,一连开拍了几部影片,打算拿出些成绩让电视台的人看,希望吐气扬眉。可是,在实际行动中却恰好相反。他此时已经被情欲冲昏了头脑,以为和自己同床共枕颠鸾倒凤的孙嘉琳是天下第一美女,几部影片都由她做女主角。有些好友看不过眼,善言相劝古龙不要把所有筹码押在孙嘉琳身上。古龙对于这些苦口婆心的忠言,一句也都听不进耳里,却是“孤山我独行”。
  孙嘉琳很会花钱,除了花光她应得的片酬之外,还把古龙当作永远掏不完的金矿。古龙此时已被她迷惑得连自己姓什么都忘记了,便动用拍片的资金来填塞孙嘉琳的贪欲,以致影片的制作十分粗制滥造。
  在这般情况下拍出来的影片,当然布没有奇迹出现。影片上映时,票房成绩惨淡,戏院内小猫三只四只。其中一部影片,在戏院上映三天便被抽下来,因为票房收入低到连支付电费都不够。
  古龙却不检讨自己失败的原因,反而认为戏院老板故意和他作对。他纠集了一群黑道兄弟,闯进戏院去大吵大闹,声言不许把影片抽起。能够吃戏院这碗饭的人,当然不是省油的灯,很快便召集了另一帮黑道兄弟前来支持。跟随古龙前来闹事的那伙人,看到对方人多势众,不禁心惊起来。他们只贪图平日跟着古龙吃吃喝喝,却不像武侠小说所写的“为朋友两肋插刀”,便都一个个灰头灰脸的溜去,只剩下古龙独个儿尴尬地留在戏院里。幸亏对方亦尊重古龙是个文坛名士,没有让他难堪,任由他蹒跚地离去。
  这又是台湾一宗重大的社会新闻,因为从来没有试过制片家带人闯入戏院要求影片继续上映的,这不但是破天荒的大事,也打破了电影界的行规。于是,古龙又在报纸上出了一次风头,古龙被刊登上最显眼的篇幅上。
  “好梦由来最易醒”,古龙进军影坛的雄心壮志,已被消磨怡尽。最使他感到伤心的,却是在他心目中一向当作红颜知己的孙嘉琳,因为知道他事业失败、床头金尽,便不别而去,古龙终于落得个人才两空。
  环球出版社的老板罗斌因为出版过古龙的武侠小说,和他有过一段交情。其实,他和古龙交往期间,古龙也给他很多烦恼。因为古龙往往先拿了稿费却不交稿,有时是写了一截便不再写下去,甚至连人影都不见,罗斌只好另付稿费请别人替他续写下去。
  古龙在经济上有困难时,便会突然在罗斌面前出现,恳请罗斌施以援手。商借一个数目。他还举手发誓,立刻好好地埋头写一本出色的小说,作为还债。可是,财到光棍手之后,古龙不但食言,而且又像往日一样,连人影都不见了。
  古龙对于罗斌虽然避而不见,但罗老板的行踪,他却打听得很清楚。有一次,罗斌去台湾办理一点事物,古龙又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古龙向罗斌诉说自己目前的困境,手上除了有几部电影的拷贝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他知道罗斌以前创办过仙鹤港聊公司担任过制片和宣传工作。罗老板的生意做得很多元化,他日理万机,忙碌得很,实在抽不出精神时间来,便委托笔者负责进行这件事。
  笔者和古龙也算得是老朋友,既然罗老板肯出钱出力的扶古龙一把,笔者当然及乐意襄助一臂之力。
  我们特地租用试片室观看古龙监、导、编集于一身的影片,花了几个钟头时间,看完之后不禁透了一口凉气。因为这几部影片粗制滥造也就不必说了,连剧情也不知所云。其中有一部连剧情都接不起来,就用旁白牵强地交待一下便算。有一位陪我们一起看影片的电影圈朋友说:“这些影片比那些《三日鲜》、《五日鲜》的粤语残片还不如!”
  之后,我们商量这件事该怎么办?笔者的看法是:这几部影片即使能够在香港排期上映,票房收入也会惨不堪言。别说古龙那方面分不到钱,连带罗老板在香港替他冲印拷贝(因为香港是十多间戏院联同一条院在线映,必须多印若干个拷贝才能应付)和支付宣传费用,也会血本无归。
  还有一点最重要的,就是那些戏院老板看在多年好友交情上,替罗老板把这几部影片排期上映。因为影片素质太差而票房收入惨淡,会连累到他们也受损失,罗老板因而欠下他们一个大人情。若是金钱债务,还可以如数清还;但欠下别人的人情债,自己心里也不安宁。
  既然对古龙那方面没有帮助,还会替老友和自己招致损失,经过一番讨论之后,罗老板最后决定,只好对古龙说一声:“爱莫内助了!”
  大约在不久之后,古龙的大名又在台湾报纸上大字标题的刊登出来了。由于他在香港和东南亚都享有盛名,各地报纸也争着转载这段新闻。
  古龙和一群朋友在北投的特种酒家喝酒谈天,他不知怎么的竟然会和邻房的柯俊雄争吵起来。柯俊雄是老牌明星,和古龙也很熟,可能是酒后的胡言乱语激怒了对方,老朋友竟然怒目相向,几乎动起武来。双方的朋友都是相熟的,当然是做好做歹的把他们劝住了。
  柯俊雄那群人走了之后,古龙和朋友继续喝酒。突然有人直闯席面,挥动武士刀斩向古龙。古龙以手阻挡,惨被削去几只手指,顿时血流满地。
  行凶的人似乎觉得目的已达,瞬即逃走。朋友们连忙电召救伤车,把古龙送去医院急救。

  时不我兴叹奈何
 
  古龙才气纵横,凭着一支生花妙笔写下连自己也数不清那么多的著作,一旦不能执笔写字,那种痛苦真的比死去还要难过。在电视关上了大门,拍电影也一败涂地之后,“桐油罐还是装桐油”,古龙有意年重操旧业。但因为他已不能执笔,写了一本《飞刀,又见飞刀》。
  这本新作的内容即使如何精彩,无奈时不我兴。此时武侠潮流已走下坡,古龙这本新作甚至在许多书店都找不到。这是他最后的一度板斧,使出来仍然不灵光,因为这已不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时代了,古龙再也不能写出一个春天来。
  古龙被斩伤之后,由于事前他曾经和大明星柯俊雄吵过架,于是柯俊雄受嫌唆使行凶。柯俊雄曾被警方邀去问话,这位影坛的“柯大哥”当然是绝口否认,而警方也把握不到证据,唯有列为悬案,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当然是黑帮兄弟干的好事。
  古龙的事业一再受挫,他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这口气当然咽不下去又有什么用?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的。自此以后,古龙以酒消愁,无奈是“酒入愁肠愁更愁”,过去的光辉不会重现,时光亦不能倒流。
  为了逃避现实,古龙以醇酒美人的生活来麻醉自己。“酒是穿肠毒物,色乃消肉钢刀”这句话虽然是老生常谈,却也很有道理。腐烂的生活毁了古龙的健康,三番四次被送进医院急救。医生提出警告:“若再喝酒,你的命就会完结了!”
  古龙曾经听从医生的警告,还远离了酒瓶一段时期。但在消后,他又故态复萌,把医生的忠告丢诸脑后。朋友们劝告他以健康为重,他却反唇相讥:“如果不喝酒,我觉得比死还难过。”
  酗酒导致肝癌,古龙再进医院时,群医束手,死时才四十八岁。他的知己好友著名小说家倪匡赶到台湾拜祭,买了四十八瓶XO白兰地放进棺材内,让好友古龙在黄泉之下也不愁没有酒喝。
  古龙生前享尽盛名,也挥霍过不少钱财,享尽温柔艳福。他这一生所享受过的东西,别人即使几世加起来也都比不上。他把生命浓缩起来,就好像天上的彗星一样,在一刹那间放尽光芒。遗留下来的几十本著作,仍能使到读者看得回肠荡气,佩服他的才气纵横。

  (慕云小语:燕青先生曾和我说:“古龙那个时代的作家如卧龙,诸葛,司马等本身就带有侠气,他们非常迷信李白的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千金散尽不一定会复来的,天生我材也未必有用。古龙一生的确多姿多彩,但做为他多年的读者,也会自问一下:如果,我有古龙如此才气,是否也会如此狂傲一生?古龙内心是寂寞的,否则他不会留下两句柳永词的墨宝:陌上发花可以缓缓醉矣...忍把浮名换作浅斟低唱...只有如此绝世之才,才有如此内心寂寞...不禁为先生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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