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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刺杀
作者:温瑞安  文章来源:温瑞安全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6/21 21:19:16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小引

  写“焦点推理小说”,是将时局新闻中较令人注目与关心的事件作为小说的题材,加上大量的联想与幻想。提供新的观点与角度,发挥而成趣味性小说。所以,故事里并没有太多的真实性,甚至可以说以虚构为主,但事件本身所带给人们的意义,仍是真实而深刻的。

  大引

  历史上所有的事件,都在在用各种不同的形式重复着。太阳底下的新鲜事,都在万变不离其宗的人性上变化出来的,所以只有从历史事件的潮流里把握人性,历史才不是过去的记录而已。人性里有很多本性古今以来都未曾“文明化”的,譬如:好权、贪婪、乐淫、嗜杀……
  除了像希特勒对犹太人这等大屠杀事件乃始自于一个或一小撮过于自卑复自负人的心理变态是“常有的事”外,两上交兵杀个你死我活老早在进行防止人口爆炸的“战争”,死尸遍野,可怜焦土,也屡见不鲜;难怪有人说人类史就是一部斗争史。“战争”只是人类用各种欲望与借口,从民族、宗教到宝马、美人,无一不可启战,用今日香港人的口吻来说:咐都可以“打餐懵”的。相较起来,个人与个人的械斗,在整个历史中,“死亡率”太低,不足道也,但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却是例外。
  话说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楚项羽,自楚歌声、虞姬死后的最后一回冲杀中,据史书所载,两趟所杀,俱杀毙汉兵数百十人,如果属实并非武侠小说的夸张,那加上九次冲杀山头,打得汉兵四处溃散,这霸王手上怕没染了近千人的血?说此人平生转战无数,当时虽无现代武器,但其杀人毫不逊后人。直至他自己甘愿死才死,在战场中像他这种人物,实少之又少,可惜大好头颅(价值当时千金万邑——金价和地产,这颗头比中六合彩好得太多),送给了出卖他的朋友,实在是送错了人。
  英雄对决,死的是一两个人的事,似西方刚发明手枪不久后,不知哪个聪明人又发明了背对背走十步开枪看谁中弹身亡的“决斗”,他们的最需要的条件是信任而不是勇气,胜负的凭借是运气而不是枪法。以藉藉无名之辈,或身怀绝技异人,获起发难搏杀叱咤万夫的人物,这些“异人”也往往因事件而著名,通常都叫“刺客”。刺客古已有之,已成传统,终身吞炭不惜身的“死士”作风,创了日本的武士道,不仅讲究杀人,连自杀的方式“切腹”也有讲究,多一寸、少一寸、死得太快太慢都不行,一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实在不只是武侠小说里才有的事。刺客有的为了崇高理想而进行“暗杀”以达目的,如2200年前的燕太子丹说服了怀州河内的庶人荆柯,进行一场“暴政必亡”的“政治谋杀”,带了樊大将军的头颅作为献札,致使在九天之禀的咸阳殿上、图穷匕现的刺客“追斩”威震六合的秦王。可怜赢政命不该绝,做皇帝的端委(礼服)长得适当,做刺客的匕首短而无当,结果只割断了袖子,匕首掷入了龙柱,并没有刺入龙身,反教赢政的长剑当众表演以天子之尊“搏杀”刺客之威风,事后难免大吹大擂一番,文武大臣更稽首不起,所谓“俯首称臣”。武侠小说里的“一寸短、一寸险”在该次暗杀中道尽。荆轲未完的事业,有张良来承继,结果搏浪沙天外飞来大铁椎。比徐夫人替荆轲造的匕首更失准头,只击碎了“御轼”。这是几千年前中国刺客可能因武器未够精良而致谋刺独裁的国家元首不遂,而今21世纪将近,以自由民主为立国精神的西方国家领袖——美国总统——也一样遭受暗杀,不过,这暗杀每况愈下,更缺乏了正当和正义的理想和理由。
  华盛顿时间下午1时30分,离刺杀现场半里路上
  1981年3月30日,一个金发青年欣克利从国心酒店走向希尔顿酒店途中。他怀里有一柄手枪,他的心情既紧张又刺激,但又有极大的惊恐与不安。他不喜欢这种心情,他一直反复的告诉自己欣克利,你下一刻起,就是一个举世闻名,人所皆知的英雄了,欣克利,你是20世纪末最伟大的悲剧英雄之一,你完全不是为了私仇,而是为了使这衰败沉寂、不公平不美丽的世界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谋杀总统!
  想到这件事的名号,今日人造卫星争相传播电视的新闻,明日变成皆知巷闻的标题:
  神秘男子枪击总统
  列根遇刺中弹身亡
  他想:最好,“神秘男子”间还加“金发”,他一直对他一头金发很荣耀,金发显示出高贵,纯粹的民族血统,是太阳的眷顾、神的荣耀,不像列根总统那一头不银不灰的稀发,怎有资格当国家领袖!
  他自小就觉得,有一种激荡不安,因为他生下来就是上帝赋予他要干一番大事业的;而这番大事业,除了他自己以外,别人干不出来的。可是他一直没有机会,他家庭那么安稳,那么富裕,越南战争又结束得那么快,苏美核子战又始终没打起来,谁都不敢先去按那公事袋里的核战纽扣。也许……也许在他枪击成功之后,波兰局势无法控制,掀起世界大战,这无趣的地球才又活泼热闹起来,他倒还居功不少哩。……若苏俄入侵美国,他仍在监禁之中,那定必获得释放,而且还是万民敬仰的英雄……
  想到这里,他不禁得意地微笑起来。
  枪杀,好一场枪杀!
  手枪真是精彩的东西!
  他要用这柄点二二卡轮证明给别人看,他约翰·欣克利,跟别人是不一样的。勇气和成就都是超人的,不是昔日那些嘲笑他无所事事,一无所成连苦都念不下去的同学所能达到的,他那时没有表现,是因为他不要表现而已,现在他表现了,哪个不感到震讶,哪个不觉到惊骇。
  “瞧,我们的总统遇刺身亡!上帝啊!”
  “凶手竟是欣克利!”(好一个“竟是”!)
  “看不出欣克利……”
  看不出吧?我欣克利的才华和目的,在一夕间成名,而不像你们忙忙碌碌如蚂蚁般无聊又无谓地努力,那在世界上而言,只不过是徒劳无功而已。看!我只要一个人,一支枪,就举世闻名,这就是勇气,这就是胆魄,你们所不了解的。以前你们言语中有意无意的表露,说我是仗着家族的钱势才能活得那么好,今天我就会让你们看到,我没有靠任何人,就成了世界著名的人。
  我只靠我自己!
  他迎着希尔敦酒店的路上走去,有很多车辆、行人、行人的脸也是木然的,匆匆的低头赶路,或与同伴高声谈笑着走,车子一部接一部,像火车厢一节紧接一节。这世界沉寂,枯燥,没有新鲜的事。为什么不来一场战争,改变这一切?永远只是几次小型暴动,流点血,焚烧几部车子就了事,要是他领导的“暴动”,就是“革命”,才不会这样子!革命是要流血的,要牺牲的,要出人命的,如果列根像林肯像华盛顿,来场英美战争,南北战争的话,他才不杀总统!那个杀林肯的人太傻了。一个使平静安详变成大时代的总统,我都找不到,杀了太愚蠢!要是他,他才不杀,他会支持他!他深信如果他生长在那个时代,他会是英雄。现在他也是英雄,因为他的枪声会结束了这个时代的静默。他想到枪,不禁又摸摸袋里的手枪:幸好:还在。
  欣克利,你是个冷静的杀手,你不去害怕的。
  害怕的是那些猪猡的事!
  不久之后,连总统也会怕我,那些警察也敬畏我,保安人员和特工,更佩服我!我是什么人:我才不隐瞒,我会大声说。
  我是欣克利!
  我要改变这世界!为什么街上老是那么规矩?为什么不走着些坦克?让飞机到这些花钱的马路上来降落好了!为什么一定要穿衣服笔挺才走在街上?脱光衣服吧!如果我当总统,我要这样呼吁,不管震动了全世界所有的道学家!为什么一部车子稍微超速,警车就来干涉?这是民主、自由吗?为什么警车总是“呜呜”的声音,为什么不改变一下,改放的士高音乐?为什么荷李活的女星,交的总是那一小撮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
  想到这里,他有些痛心,马上禁止自己再想下去。但那大眼小嘴性感的腰身还是在他的眼前晃了一阵。噢,茱迪,他心里哀痛地喊了一声。
  他停下来,手插在裤袋里,挺胸,深呼吸了一口气,再走。
  有几个行人,大概看到他脸上疯狂的脸色,有些诧异的看看他。看吧!他心里残酷地喊着:很快我就是个大人物,大英雄了!看看要成为英雄前一刻的我吧!看到是你们的幸运……
  大概是因为在华盛顿的街头上,常有疯狂的人,但很少有他脸上的焦灼,残狠、毒辣、不安、紧张、彷徨的综合成的脸容,所以有几个迎面而来的人,都抬头看了他一眼。
  他忽然一惊醒:看什么!我杀了你!他的手抓住了手枪,可是马上又想到:
  不,我是大人物,杀你们太没意思,我杀的是总统!
  他马上又抑制下来了:太冲动。会让保安人员发现的,情形更不好,事情没干成,反而被逮捕,那时他可以抵口不认,家里自然有办法把他保释出去,但他是个未来的英雄,怎能有被捕的丢人记录?
  他冷静了下来,尽量装得沉着。
  这时一个步履已紧跟他的身后,愈来愈响,他心中很紧张,奇怪那紧张倒类似他跟女人造爱时他要射精而对方才刚有快感时一般……他不晓得自己为何想到这种窝囊的臭事!
  那步履很响亮,很明健,已到了他背后;他抓紧了手枪,因为抓得太紧,手心冒汗,使得枪身有些湿滑。
  如果他来查探,我要不要掏出手枪,杀了他!
  砰!
  杀了他!
  不会的,没有人知道我要杀总统,又怎么来查询。我事先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啊,有的。对,就是他们俩…可是,他们也不知道我动手的时间和地点,况且,他们也不会出卖我的,出卖我干什么?……啊,对了,难道是我留在酒店房间里的那封未寄的信……?
  他心中一阵懊侮,那人已越过了他,他的手已将枪嘴顶着裤袋,对着那人。那是一个穿笔挺西装的高大年轻人,只倒头看了他一眼,就越他而去。
  他好像被一盆热水当头淋下去后,慢慢又能适应了,在等待那热水在身上转冷。他抓枪的手慢慢放松了,在心里转成了一个狠毒的咒语:
  操他的!一会儿教你知道我是世界上最出名的大人物!
  他当然不知道那相貌堂堂、步履快速的年青人是谁。可是他被那曾锐利浮沉的眼神看得很有一种不舒服。
  他现在还不知道,他不久之后就再面对这个人。那时候他也是拿着枪,但没有隔着衣裤。
  下午1时45分,离刺杀现场1/4里路上
  那高大英俊的男于叫莫加泰。他是美国总统的特工保镖,隶属于“白宫安全组”40名队员之一。
  由于美国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其国家首长多与民众直接接触,所以“保镖”是必须的事。英国皇室家族虽更为开放,出外时通常只有两个便衣护卫,但在美国枪火是自由贩卖的,十元美金左右就可以买到手枪,而且手续简便,平均每四人就有一柄枪的情形下,这四十名保安特工,责任就更形重要。
  诸如西德总理的保安人员,除经过严格训练外,执行任务时还佩备手枪及轻机关枪,甚至手榴弹,苏联主席的保安工作更严密,他所有出外的行程绝对保密,而且坐在避弹车内行走在专供高层人士使用的行车线上,至于日本首相所任用的保安警察成员,除了神射手外,还精通中国功夫、柔道、空中道及剑道与忍术。
  “白宫安全组”的四十名特工,是直属于美国财政部的“秘密工作局”,每个队员要品格高尚、身手不凡,并要符合八个条件:(一)待人温文有礼;(二)外表英俊堂皇;(三)学历大学以上;(四)射击技巧出色;(五)搏击,游泳皆能;(六)懂得驾驶各种陆、海,空代步工具,(七)要有舍命护主,视死如归的精神;(八)行动要敏捷,反应要快速,随时准备以血肉之躯,抵挡刺客的刀枪。
  莫加泰都具备了这些条件,也具备了作为总统护卫的两种心理特点:(一)作为总统保镖,要是一直太平无事,那他们所学的就无所用,徒具保卫安全的名称,但一身所学,不能发挥,如此度过了他们陪衬的岁月。(二)万一发生的事情,对方的目标就算是总统,但他们既然身为总统的护卫,刺客对他们也绝不会客气,他们随时可能因而殉职,受伤,遭遇危险,也许他们本来是没有树敌或遇险的理由的,一切都是为了总统——如果总统70岁,他们才27岁,在发生情况的一刹那,都是应该倒转来,27的该尽本份殉职,只要能保卫7o岁老人的安全——而且,当他们保护失败时,还会遭受到人们和有关单位的遣责和处罚。
  当然,如果保驾成功,任务顺利。就是英国情报员007的故事,身价大增,如果失败,死了活该。
  所以作为“总统护卫”,实是一件看似光荣,轻松,但负担沉重,没有什么指定的工作——除非他们希望总统遇刺,而又能让他们完满发挥,化险为夷。
  在现代的枪械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莫加泰等头痛的不是刺客、杀手、滋事及恐怖份子,他们最头痛的是总统。
  因为通常作为一个众望所归的总统,都常在群众喝彩声中失去了理性——至少在特工的眼中看来是如此——他们会走向群众,伸出了友谊之手,握着热情和欢腾,但也可能换来是一枪或一颗手榴弹。
  但是作为一个总统,往往忽视了他们自身的安全,这在一个民主的领袖来说,是必需具备的勇气,胆色和风度,固然谁也不喜欢一个整天关在避弹车里穿避弹衣的政要,他们会把他当作一个暴发富石油商来唾骂。他们喜欢一个英朗、明快且与群众不分离的总统,至少他们所选举出来的候选人本来是这样想的,现在当选的总统不能一反常态:不管他还要不要争取连任这职位。
  故此作为一个总统而言,不听保安人员的话,在危险处闯,争回来热诚的支持,是一个不顾自身安全接近人们的好总统才做的事。
  因此总统常有理由觉得太多的护卫是多余的。
  而且特工的身材,总要能遮挡总统身躯才算,这更是在群众中能显示出力量和光芒的领袖所不喜欢的。
  然而总统的话,又不能不听。
  当一个总统在群众面前,握拳大声呼喊口号,人们如痴如醉时,正是莫加泰这些特工们最头痛的时刻:他们忙于兼顾,甚至脸部表情不及来调整总统“伟大的讲话”,这会使总统,人民都感到他们的存在碍手碍脚——可是当这时刻,他们都深知,群众喧嚣中难以辩认一声现代文明中微弱的枪声,但如果他们听得到,作鸟兽散的场面远比枪声所造成的流血更可怖。
  莫加泰想着事,一面匆匆到希尔顿酒店,来接另一伙伴的班;他本可以驾车子去,但心血来潮,想一路看着有什么可疑的,一面思索着一个问题,所以一路行将过去。
  他是在想:他在保护总统,总统是个“人权至尚”的可敬的人,可是他也是人,年轻、有为,未来无可限量。但他的生命就是为了保护这维持“人权”的人而活的,这就他的任务,站在这一点上,他自己的“人格”是可笑的。他也有妻儿,有父母,抚养他长大,为他艰辛流汗,而今在电视前在指点着。
  “那,他是吾儿.”
  别人是在看总统的伟大,他老爸老妈是看站在总统身边随时准备替人挨子弹的他。还有他的五岁小孩子,由于他妻子常指给他看,那是爸爸,他也学会问一句:为什么常常说话那个不是?
  他不享有些微苦笑。他妻子后来跟他说,就因为不是,所以你爱我,而我爱你。这就是答案了。有一部流行的电影,一个大企业的老板,不喜欢公司的烦闷、无生气的办公室工作,而喜欢赛跑,结果他就去跑马拉松了,他妻子反对他,他父母反对他,甚至全世界的人都反对也,但他意志坚定,努力不辍,凭了过人的毅力和决心,长久的训练和尝试,甚至牺牲了公司,但他终于成功了,马拉松跑出骄人的成绩来。去他的——他看完后心里想:我要的就是那座办公室。
  但是他想到了那白发的、风头健人开朗而慈蔼温和的总统,心中一阵温暖,就算他为他挨了弹,全世界的人都庆幸总统无恙而他却躺在医院里妻儿哭肿了眼时,他还是想,那个人,他值得为他挨了弹。记得有一天他稍微有些不开心,总统马上便看得出来,拍着他肩膀低声道:
  “哎莫,如果我现在有你的年龄身手和相貌,我会离开那老头子到荷李活去报考。”
  总统,唉,总统大人——他心中一阵温暖:去他的可真的爱他。
  他意识到自己,“去他的”在心里想得太多:总统保镖,可不能说粗口……你的名誉事小,总统声誉事关重大!他自嘲地笑笑。
  他也同时意识到自己走得太快。他望望手表,才刚过正午1点45分、总统大概刚到希尔顿酒店吧,他的责任是总统演讲出来后,接替另一名特工,保护总统到另一个地方去,以及晚上7时出席奥斯卡奖第53届的颁奖典礼。
  他刚看完了手表,便已越过了一人。他忽然感觉到,他走得越快,那人也走得更快,如今他已越过这个人了,便不由回头来看了他一眼,只见他穿得恤衫,金发而骄气,眼里却有一种凌厉的恨意和阴毒,莫加泰曾为这眼色一怔:他不认得此人,不知何故此人眼中有恨意?但他又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查问他,只是在匆匆一瞥时看见他的手插在裤袋里,心里掠过一个念头:
  要是他谋杀总统怎么办?
  但想过就算,只见眼前耸天而立的希尔顿酒店,壮丽堂皇的在眼前,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向前行去。
  他没有再回头看那金发青年。
  下午2时以后 刺杀现场
  欣克利很快就了解前面走着的人是名特工。他看见他进入希尔顿后,用通话机与人对话,拍拍保安警察的肩膀,熟络的笑着,而且绝对是处于同一种职位上的望切,这人不是记者,而是特工!欣克利看着他的背影,瞳孔收缩:
  看你那么高壮,其实都是替人卖命的猪猡,等一会儿,就让你失惊于我枪下的火光!
  想到刚才这人掠过他身边时他心中一阵狂跳,欣克利又气愤又沮丧:不,我是杀手:他喃喃道,“我是电影里的杀手,“砰”“砰”“砰”,杀死全世界最出名的领袖,而他自己一跃而升为世界性的人物。
  就像“taxi trauer”那部电影里,那男主角的手法一样,但罗校狄尼路是失败的,因他打扮得古灵精怪,自己却一定会成功的,他才不会那么笨,化妆那么难看,像个在三藩市街道卖假宝石的西藏佬,一个心理变态的人行动古怪,不容易获得成功:而他是个正常的人,但不是平凡人,只要再过一会、枪声一响,他就是全世界都公认的不平凡的人。
  那时候,他想,茱迪就会改变了心意,后悔为何不回信给我
  他一直写了很多情信给茱迪霍士达,也就是在《的士司机》里演雏妓的女星,他想,这部片子里的她真精灵,而她却去念什么鬼耶鲁大学,那些大学,他根本就不要念,他是聪明人,在那种学校制度出来,只怕变成一个木头人,依从已定的社会规则、永远不能做出些大事业来,不受环境制度所限,希特勒,拿破仑、阿力山大,这些人都不在了,否则他还有个追逐的对象。今日他便要杀了列根总统让全世界的人,尤其是美国人,来作个总体的反省,我们要暴烈,不要温和!
  想到这里,他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他要为茱迪做的事,是从来没有人为茱迪做过的,他已留下了信,虽然没有寄出,但因为这件事太轰动,一定会传开出去,茱迪会知道的,茱迪会在广播中听到的,那时她会为他哭泣吗?他心中哼着一首老歌:jady jady i love you……他想到她一面看着他的信,一面为他替她做的深撼行动而落泪在美丽的颊上。
  “……亲爱的茱迪,我极可能在企图于掉列根时以身相殉……”他的信最后这样写。
  “……这封信是我在前在希尔顿酒店前一个小时写的。茱迪,求你凭心自问,至少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拿这历史性的行动,来赢取你的爱。”
  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恋情,比他还真?比他还深?看了一部片,就爱了她,一封信又一封信,一通电话又一通电话、便都没有对方的青睐。所以他矢志要为她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他立志要做一件让她后悔从前为何不把握他的爱情——省悟时他已为情殉身或身在监中无可弥补了。在20世纪末,他为他的纯情而感动。茱迪,茱迪…我本可以跟踪你,然后绑架你,然后强奸你,或者诱惑你跟我在一起,最后心甘情愿跟我上床,像“the collector”,像“the summer time killer”,但我都没有这样做,我不忍把你像一只蝴蝶一般钉死,失去光彩的生命没有活着的鲜亮:我跟你也没有恩仇和杀机。虽然我的笑和金发,就跟《夏日杀手》里最后赢得奥丽薇荷西的男主角完全一样。但是这些你不久就要失去,在报上看到我照片时,你会感到后悔的摧心之痛的。
  欣克利徘徊在希尔顿,很多人都看见这金发青年忽喜忽怒的神情。欣克利在想着什么,他们不知道,但有人在看到他之后想过:
  “若这人向总统开枪怎么办?”
  想到这样的事件的人,包括有:警察、路人、记者以及私家侦探,但是他们都没有进一步查问或采取行动。
  然而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欣克利大概是记者。他很快的找到一处红线拦住的地方,该处是在,贵宾离通道大约20余尺,在门口伸展的一堵石壁拐弯处,从那里可以看见酒店大堂主门口,并有一道三合土帘篷以及对掩的铜门。欣克利很快便知道那是记者阵地,而且他觉得从此处将是射击的最好角度。
  他开始尝试挤进去——实际上,因为总统还未步出酒店;尚在礼堂演说,这个地点并没有什么拥挤的情形。他探身过去,看看那略作四十五度的位置,心中默念:“砰”“砰”两声,想着活动的肉体忽然倒下,不禁微笑起来。
  一个带有胡子的黑人警察看见他行动有点怪,便侧过头来看着他,一个特工也略扫了他一眼,跟另外一个西服齐整的壮汉说了几句话,欣克利立刻觉得他不宜久留在一个地方,他在东面稍为移步,就看见几部总统的车子、及其随员的车子,旁边都保安人员看守着。
  也许由于他脸上的焦躁不安,看到他的人都不由自主的扫他一眼。他心里有些慌乱,但竭力镇定自己:不会的、不会的,李察逊和j·d都不可能出卖我的……
  不管我殉死或被捕,我都不会透露出李察逊和j·d的事情的。欣克利想到,嘴角微微露出笑意:就算我今日刺杀失手,李察逊和j·d一定会完成我未竟之志。他记得几个月前他跟李察逊和j.d聚在一起,地点就在李察逊屋宅,离他所居处不到20里,他们常天南地北地聊起来。
  他们问他曾经加入纳粹党的感觉,他当时说:我们必须要一个好的领袖,强有力的,钢铁意志面激人热血的领导者,这样才能做些大胆而世界瞩目的事,我们不需要温和,怀柔或外交手段,必要时就用武力解决,创造一个崭新的时代,流血是必须的,他越说越气:“可是党里没有什么有热烈的反应。我怀疑他们组织纳粹党来是不是对当年纳粹的一种侮辱。”他当着朋友的面前拍着桌子骂道;
  “没有人听懂我的话,所以我决定退党,然后在党外做点男子气魄的事业,来使真的纳粹精神复苏。”
  j·d又问他准备做什么事。“譬如谋杀总统,我是一个穷人之子,由我出头来为无产阶级采用正面打击右派领袖的第一炮,是极有意义的工作。”
  j·d当时觉得他很傻,他记得j·d说:“这样的话你只有行刺。”他就说:“就行刺。”他曾带了三柄手枪专行刺卡特,但被保安人员发现他持械被捕,最后保释出。j·d仿佛觉得很荒谬:“福特、卡特都有人暗杀,但都失败。”他说:“肯尼迪兄弟的刺杀却是非常成功的。”
  “刺杀不好,闹政变较好。”j·d还是这样坚持地认为。李察逊在这时候表示了异议:“三岛由纪夫当年冲进了国防部也没有用。”j·d冷笑:“当然不是这样鲁莽。”
  他们这样讨论了一轮,都觉得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很苦闷。但是越谈越投契,李察逊道:“要我是你,我会用炸弹解决列根,这样对自己较安全。”他却道,“我觉得用手枪较英雄感。”后来李察逊真的装了两次炸弹,但都失败给搜了出来破坏拆除,李察逊当时较同意他:
  “如果你刺杀不成,我会完成你未竟之志的。”
  他当时就笑道:“至少,我也会杀几个与列根同行的高官,不会白做这件事的。”j·d也兴奋起来,说:“如果你们两个都不成。你们放心,还有我。”后来三人谈起来,都觉得在美国,只要有钱。几乎无事不可做,但又无一事可做的,j·d最后道:“如果我当总统,我就重新把黑人变成奴隶,这比林肯解放黑奴更伟大。”他深表同意。
  他跟他们疏远,主要是为了茱迪。他常对李察逊谈起茱迪的事,结果这婊子养的家伙也爱上了茱迪,写信给她。并获得她的回信,后来这家伙还不知足,匿名用炸弹恐吓她。他不喜欢李察逊这样做法。茱迪是他的,李察逊最好不要干涉这件事。
  这次他只要杀了列根,茱迪还是最崇拜和爱他的,这点无可置疑。
  他这次事件,会引起那些不了解高尚动机的家人与同学的震讶和伤心,但他确实知道,在他以前的党里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定会为他勇敢而自豪,尤其李察逊和j·d,他们会为他鼓掌、喝彩、还是冷汗直流?……嘿,这些懦夫,不管用炸弹还是闹革命,都不如他来得彻底。而且坚决无比。这件事过后,不会有人再称他为“过分养尊处优的过少成就分子”了吧?
  这时已经是2时15分,列根大概已快演讲完毕了吧?这时记者已纷纷拥上红线处,亦即是封锁地点,他也跟着上前去,争取有利的位置,这时的场面有些骚动,很多记者彼此是相识的,说笑谈话起来,使得场面热闹了起来,人人都在等列根出来,镁光和相机都在高举,他也在等,枪已紧握在手里。
  就在这时,他看到人影自酒店里闪出来,又是那个高大熟稔的影子,拦在封锁线与贵宾道之间,这人在吩咐一位黑人警官些什么,看他们的神情,仿佛是要加强记者与通道的防御——去他妈的!有这些人拦住,甚不易瞄准,而时间又很紧急,必要时只好连这些人一齐干掉!
  2时20分了,有一个人走出来,四面看看,然后招手要高大青年过去,两人低声说了几句话。那高大的青年用沉冷的眼睛扫射全场一下,然后冷静的点点头,那双眼像湖水一般深沉。欣克利像一根划着的火柴冒了火来,别见鬼的在这最后关头有什么变动才好!
  但经验丰富的记者都知道,这行出来的男子便是古南,他是总统的先头部队,负责安全措施、打点一切,而今他已出来,总统不久便会出现了。于是他们发出一阵更大的骚动,在封锁线内拥去,以争取更有利的镜头和更清楚的录音。
  人潮在前涌去,欣克利开始是莫名其妙地被带动,不过他很快就了解是怎么一回事,他的心情突然极端紧张起来!
  因为他所期盼的历史性的一刻,就要来临了!
  2时20分以后 刺杀前后
  莫加泰迎上保安先头部队古南,他想告诉古南记者位置中似乎有闲人杂入,有点不安,可是古南立刻就告诉莫加泰他对保安措施松驰感到不满,莫加泰马上提出:“今后我们都要多加留意一些。”古南没有再谈下去,他心里准备从总统下一个与公众会面的地点保安设施将要改善,而且一定要先把闲人杂人驱出记者席,但现在已来不及,列根向美国劳联——产联的建筑商人的演说己完毕,此刻正要离开酒店,很快就会在这里出现。
  莫加泰没有再说下去,他发现26尺左右的记者席内发生争吵,他偏头望去,很惊讶的发现适才遇到的青年挤在记者群中,并跟他们发生冲突。那青年正大骂记者争相拥挤,争取有利位置是目中无人,不可一世,自恃身份为所欲为的态度,记者们却反驳与抗论闲人侵入记者席。一个警察正在安抚调停,答应会替他们想办法,莫加泰忽然生起了一个念头:
  “这家伙显然不是记者——但又如此焦躁不安,究竟为了什么?”
  在他的思想尚未化作行动前,镁光已闪现了,记者们争相将摄影机高举拍照,并把吊杆传声器尽量伸出群中,希望能收录到列根的谈话,记者席因微乱而致拥前,靠近的警察也立刻制止,但没有多大的功效。莫加泰是想要上前帮忙的,他的眼光正要在人群中搜索刚才那可疑的青年,这时,总统列根等一行人,已在酒店门口出现。莫加泰看见他那骄人的仪容与白发,心中有一阵很奇特的温馨,仿佛他们间不是人与保镖,而是父子般的亲情。
  总统出现时的一阵骚动并未曾平息,美联社记者正大声招呼列根,要他回答一两个问题,列根看来那么高大英明,但脸色却过分灰白,这时总统已停下来;向群众挥手致意,白宫新闻秘书布赛迪和助理迪佛先行,左转走到幕僚的车去,也就是记者席的前左方。总统身边有首席保镖柏尔紧随着,莫加泰感觉到有点不安,他不大自觉地移向堵在记者与总统之间,并向柏尔打了个手势,表示要多加注意一些,由于这手势并不是什么紧急讯号,柏尔是提高的警惕,没有采取什么步骤,而且就在那时,情况已经发生了。
  发生骤变的时候,列根、柏尔,莫加泰,拦在记者席前的巡警、以及就要步人车中的布赛迪和身旁的迪佛,刚好形成一条45度延伸的线,就在这刹那间,莫加泰忽然瞥见一对深恨的眼光,他马上警觉,再想在人群中搜寻这一对眼睛,就在这时,第一响枪声响起。
  枪声响起的时候,莫加泰已经看见欣克利,他双手执枪,稳定射击。这刹那间惊呼、尖叫四起,记者、人们、政要都被这种在电影里的恐怖场面所震住,开始溃逃,莫加泰在脑中闪电般有两个抉择:闪开掩过去夺下那家伙的枪,这对莫加泰的身法和反应来说是轻易可以做到的,但绝不能开枪驳火,尤其在这种时候会误伤人群的。可是他选择了另一项,用为他看得出来刺客还要开枪。而总统就在他身后,他毫不犹疑的就从正面一拦,以高大的身躯面对欣克利的子弹。
  枪声第二发跟着响起,离第一响不到一秒,在这一秒不到的时间内,乍闻枪击,很多人都手足无借,“啊,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佛迪在那一刹间只想到这一件事。从林肯到肯尼迪,枪杀美国总统,国家首要的事,是人人都深埋在欢笑里的恐慌,而且政要人物一直缺少任何保障,每一刻的每一秒都可能发生,而它就真的在此时此地发生了。“大新闻了!我一定把经过拍下来。”“就算怕也不能退,这下是考验我把握新闻能力的时候了!”有的记者这样想。那是习惯在众多竞争里各展奇谋而出人头地的佼佼者,也有人怕殃及池鱼先恐后地逃出险地后才后悔:“为什么我把握不住那个时机,那时机予我是一个成为英雄的机会!”
  但大部分保安特工的脑里,闪过一个念头是:行刺!跟着下来说:保护总统!他仍立刻寻找枪声来源,捉拿凶手,这是一件极端危险的事,一场有计划的大暗杀,活拿凶手的成算根本不大的。柏尔立刻看见列根的脸色死灰,而且如被重拳兜撞胸一般地瘫软,一颗子弹击中车子,反弹入他左胸内,他立刻就做了一件事,就是他平常训练有素、连梦中都可以使出来的方式,一手压低列根的头,另一手把他推入车厢,如此他可以身躯掩护列根,他自己也借势倒入车中,并大声呼令司机开车。但在这惊怖的瞬息间内,列根还是可能中不止一枪。但是莫加泰伟岸的身形一拦,一颗子就射进了他的腹部。
  凶手共开六枪。欣克利己疯狂了,他豁出去了,他觉得这是历史性的一刻,反正不过一死,多杀点名人,比较划得来。他觉得他命中了列根,但不知能不能使他致死。“总不能先负伤。”他为这掠过的念头而杀性更炽,恨不得发枪连击下去,要把那老人的身体击得千疮百孔为止。但是一个高大的人挡住他的射程,便是那令人震惊的特工!既然你要挡我就给我死!他继续开枪,然后他看见布赛迪的头,他照样往那张阔脸上开枪,又向身前接近他的巡警开枪。他们全部都得死!我欣克利在这里!他心中狂喊,子弹也失去准头,他完全沉迷在这一刻的枪声、惊呼与狂乱里。
  枪声甫起时,是惊变:发生了什么事?然后想到:是不是刺杀?跟着是,枪手在哪里?然后才是,总统有没有事?我自己安不安全?总统先生的安全人员,却不能像常人一般有最后一个问题。他们其中极快的已找出枪声来源,扑过去,千锤百炼的擒拿手已搭上了欣克利的手,其他安全人员也一拥而上,风衣因飞跃过急而划成一道折扇般的劲风,有的人是制住凶手,有的人是造成人墙,拦住凶手,以免凶手被别人射杀灭口,这时候他们的任务居然是保护凶手的安全,让他受法律的制裁,另外有的人持枪观察情势。这是惊变的一刻,人人都占好位,表示了平常训练有素,以及作为总统保镖的勇色与矫敏。
  枪声甫起,列根突然觉得自己像一只被抽空的气球,他十分辛苦,但不是惊讶,而是有些伤心愤怒:我是个很努力的好总统,他们也要谋杀我?跟着下来便被人推入车中,他的额撑在车沿上,但不觉疼痛,反而清醒起来。他意识到身边的是柏尔,正在帮他松开领带、除掉西装、以及探看伤势,而且车子已经开动,他安全了,并没有死。谢天谢地,我还没死。他虽然觉得胸部好像吞下了一块灼热的炭,说不出话来,但他一直反复的想着:这是变乱的时候,我是好总统,我是强人,我一定要表现坚强。不要让人感觉到我老了、我垂危,我一定要保持幽默感,让别人知道我不怕,我支持得住。
  莫加泰在一刹那间舍身护主,他只感觉到腹部好像有一根锥子,直刺入他神经末梢去了,四脚百骼都失去了力道,蓬地掼倒地上。脸部贴着冷硬的水泥地,他觉得很荒谬:去他的!果真应验了!他替那老头挨枪。可是他一点也不感到悲哀,反而有些欣慰,只不知道总统老头儿怎样了?希望他没事,这他挨枪才挨得有意义。他可以感觉到前方很吵嚣,他心中想:我无能为力了,伙伴,抓拿凶手的事就靠你们……模糊间他又好像听见他儿子指着电视画面,侧着问他:
  “怎么讲话的那个不是爸爸?”
  他乏力的地叫了一声他妻子的名字。这时才感觉到有点伤心,有人蹲下来,大声问他:
  “感觉到怎样?”
  新闻秘书布赛迪离开枪手欣克利最近,他听到枪响,循声转身,欣克利极端讨厌他的样子,便残忍的向他头上开了一枪,布赛迪只觉有一盘番茄在他额上炸开,随后就空洞洞不省人事了。他原本不拟出席这次总统在希尔顿的有关经济政策之演讲的,直至出发前半小时,才决定随行的。他是被一颗子弹自太阳穴贯入,后脑贯出。他就算不死,脑部也会受到永久性的伤害,而只因欣克利在失去理性的一刻,“顺便”在他脸部打了一枪。他身边的助理布迪,听到子弹在他耳边带着尖啸划过,清楚地发出爆炸的声音。
  另外一位警官迪伦罕,在维持记者席秩序,也给射倒,这是他第一次能接近总统的特勤,他本来因此项工作而觉荣幸。欣克利一连发六发子弹,先二发,再一连四发,只用了两秒钟时间。到了第三秒钟,保安人员已抓住了他的手腕,施擒拿术夺枪,其他数名特工,也包围过来,完全制服了他。他脑子空洞洞一片。只知道他全身都被扣得紧紧的,呼吸有些困难,但是他反而放松了,不像先前的焦躁不安:茱迪,假如你不爱我,我就去杀总统;欣克利想:现在我已经杀掉总统了。
  他很快地被解走,押到车上,这时场面已被控制下来了,倒在地上的三个人:莫加泰、警官和布赛迪,都有人照顾救助,他上了车,两个彪形的保安人员,如临大敌地坐在他两边。而且用手铐锁住了他,他微微地笑开了,他这时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强人、一个英雄,不过,却是那么乏味的、跟平常没什么不一样的。
  这变化还是太少了,为什么不来一场世界大战?他疯狂地冥想。然而车子开动了,他故意抽动一下手铐,两名保安人员都立时用手按住他肩膀。原来戴手铐的滋味是这样的,他想。忽然镁光一闪,有记者拥上前来拍了张照片、他觉得眼前一阵空白。
  这时列根已被送进乔治·华盛顿大学医院了,仅离遇刺时间9分钟,40分钟后,外科主任奥利里医生替列根在胸部动手术取出子弹,弹头虽有爆炸物,但幸好未在列根体内爆炸、子弹射入处离列根心脏仅三厘米。70岁的列根中弹后,还不住说笑话,表现非常镇定。列根在医院里说:“假如我在荷李活如此受注意,我便决不会离开那儿了。”因为第53届奥斯卡电影奖颁奖礼因总统遇刺而延迟了一晚,次晚列根预先录影好的演讲在现场播映时有这么一句:“电影是永恒的,我便是这样永恒地被关在里头了。”那时消息传来列根已无大碍,所以观众发出笑声。但不久后列根因年老体弱以致情况恶化,留院数日后才能出院视事,他显然为他自己身体不能隐瞒的衰弱感到沮丧。
  这段期间内,另一个男子企图行刺列根被捕,他在酒店里留字给“种族主义势力分子”,内称:“我如今启程前往首都华盛顿,去完成欣克利未竟之志。列根终会被枪杀,国会转向左倾。如果我不能找到总统,我准备杀死别的右派名人。”李察逊是个戴镜留胡子的青年人,于列根遇欣克利行刺后一周被捕。他的住所与欣克利在科罗拉多州的住家只有20里之遥,并在案发前后与欣克利同住在哈文市酒店内,而且跟都很少女影星茱迪霍士达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
  次日特工莫加泰已出院,他的过人的反应赢得一致的喝彩,以惊人的体魄使健康恢复。记者问他为何有这种勇决,他答一切都只是为了总统。欣克利则被形容为一个“游荡、毫无目的以及不负责任的”青年暗杀者,精神医学家哈瑞斯指出这类“社会病态心理的暗杀者”由于“家庭地位低落,使这些男孩发展出反叛权威的传统态度。他可能要耍无赖,像一些失意者,也可能经由暗杀,使自己成为新闻人物,引人注目。”其实不仅通用于“男性暗杀者”,前些时候先后行刺福特不遂的两个女子,情况也大同小异。
  关于j·d还没有出现,不管他闹政变,或持枪行刺,都是疯狂的行为,不过这类人也算前仆后继,用他们的暴力,来摧毁和平与繁荣,用他们的枪声,来饮鸩止渴自己的寂静孤僻。
  历史上的暗杀事件,本来有以杀止余、以暴易暴的作用,手段虽不正当,便目标可能正确,由于刺客本身把生命作孤注一掷同归于尽的壮烈,所以其过程变作美丽的升华,以致动人的心弦,大气磅礴。而今的暗杀事件,夺权、政争、党斗、私欲、灭口、各出奇谋,无所不用其极,已丑化了刺杀的意义,行刺已很是一件卑鄙的行为,到了连目标和动机都失去了的刺杀,就像无辜杀害林肯总统的刺客布斯一般,只是为了:“我一定要成名,成名!”而根本不弄清楚是非真相,暗杀,变成了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劣行,不见容于任何安定的国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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