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第十四章 两脚种猪 | |
作者:独孤残红 文章来源:独孤残红作品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8/12 7:49:53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 |
|
|
丁不一和余小二并肩着。 天空是昏灰色的。云低低地压在头顶上。 丁不一和余小二脸色象天空的乌云一样阴沉,丝毫没有死里逃生的喜悦。 他俩在闵桥等了白如水三天,始终没见白如水露面,也没见百毒帮的花女前来联络。 白如水一定是出事了! 丁不一沉重的心情自不言而喻,余小二也是忧心忡忡,白如水是他遇到的待他最好的女人,他现在的衣兜里就装着白如水给他的五百两银票。 至于碧姣月,倒是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小舟钻入浓雾之后,她就没说过一句回头话,船在西日靠岸,她跃上码头,一拍屁股就走了,连一句回头话也不曾说。 她愿理咱们,咱们也不愿理她,日后有机会还她一个人情,没机会就此拉倒。这是丁不一余小二的一致意见。 于是,碧姣月在他们心中,便象过云烟一样消散了她虽已消失,但她说的话却起了作用。 此刻,丁不一已是锦衣团袍,俨然杭州万隆绸缎庄的大公子金沧海了。余小二也是锦衣珠帽,一派阔少跟班装束。他们不走小道,专挑大道走,绕出数十里,准备穿宝座,再折道去老子山。 这一来,他两歪打正着,恰把那些在小路阻截他们的东厂杀手绕开。 丁不一埋头走着。眼前幻现着被炸毁的百花堂的废墟,废墟中具花女的尸体,接着是白如水、雨英和水英张开着双臂,血淋淋地向自己奔来,身后是被鲜血染红了的高邮湖。 “轰隆!”一道霹雳,惊辟了头顶低垂的云幕。 他抬走头来。 一道耀眼的闪电劈过空中。 这是高邮湖抛给他的一颜苦笑。天空被这道苦笑撕开一道伤口,湖水从空中洒下。 他仿佛听到了白如水痛的哀苦叫嗅到了雨水中曼丰的浓浓血腥。 “下雨了。”余小二一声高叫。 丁不一惊醒过来:“哦,下雨了,快走。” 两有大步往前前路。 雨不停地落,且有愈来愈大的架势。 余小二一挥手:“到左边去,那里有座石亭。” 两人撒腿往左边道上跑去。 路旁有一座石亭。但,亭内已有了两个女子,从她衣着和梳妆上看,一位是小姐,一个是丫头。 丁不一在石亭外站住。 余小二随后赶到,伸头往亭内瞧了瞧,出凝身在丁不一身后。 雨渐渐加大,雨粒儿击在地面上沙沙发响。 丁不一缩了缩脖子,正要钻进亭去,余小二拉着他的衣角,低声道:“别急,那位小姐马上就会请咱们进亭了。” 丁不一闻言,耐性立在雨中。 果然,亭内的小姐开口说话了:“小要,请亭外艄公子进亭来避雨吧。” 丫头扭过脸:“喂,咱们小姐叫你们来避雨。” 丁不一拱手道:“谢小姐。”说话间,已迈步跨入亭中。 余小二跟着窜进石亭,一边揩着脸上的雨水,一边道:“哎呀呀,好大的雨。”接着,一声怪叫,“扑”地倒在地。 小姐闻声,倏地转过身来:“小雯,快去搀扶他起来。” 小雯噘起嘴,显然有些不高兴,但仍上前去搀扶余小二。 余小二抓住小要的手臂,一连滑了几次,却也站不起来。 丁不一知道余小二是假装跌倒,借此机会在揩小丫头的油,也不理会,把眼光投向了那位小姐。 刹时,丁不一心怦然一跳。 那位小姐身着一套大户人家的闺阁绣服,一卷黑发扎在脑后,飞扬的发丝衬一张宁静秀丽的脸蛋,高高的鼻梁,樱桃红唇,配着一双恬静而深邃的明眸,呈现出庄重、高雅的美。 那眼睛、嘴唇又是那么和小贞相像,美得使人销魂散魄。 他看得呆了。怎么自己碰到的女人,都和小贞相像? 那小姐被丁不一看的不好意思。红着脸,低下了头。 “哎唷唷。”余小二哼叫着,在小要的半搀半拖下,站起身来。 “谢小雯妹妹。”余小二抖抖衣袖,一个鞠躬,脸几乎触到了小雯的身上。 小雯瞪起眸子:“咦,你怎么知道我叫小雯?” 余小二眨眨眼道:“当然知道罗,凡是漂亮的姑娘,我一看就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真的?”小委惊愕万分。 “这还有假?”余小二神气地歪起头。 小雯扁扁嘴道:“你看看我家小姐叫什么名字?” 余小二神秘地伸过头去,将嘴凑到她耳根旁:“你家小姐是我金公子看的,与我无关,唷,你好香……” 小雯头一捧,厉声道:“原来你是个小无赖,看我不揍你。” 说罢,已将双袖扎起。 作小二托地退后一步,嬉笑道:“哎!君子动口不动手,别乱来,小爷可是练家子出身,练的是童子真功,出手就会伤人的啊。” “小雯,过来。”那小姐在一旁轻唤道。 小雯重重地哼了一声,走到小姐身旁站定。 丁不一见那小姐已转身退到一旁,不觉为自己刚才的失态好笑。 自己为什么老是想起那个忘恩负义的小贞姑娘?真是有些儿怪。 摇摇头笑笑,挥袖去揩脸上的雨水,衣袖上湿的,头上的水还在往下流,揩来揩去,弄了个大花脸。 小姐从袖内摸出一条手帕给小雯,轻声道:“给那公子送去。” 小雯翘起嘴:“小姐怎么……” 小姐道:“那公子可在亭外淋雨,我们邀请也不进亭来避雨,显然是位正人君子,我们可不能费了人家一番好意。” 小雯点头道:“小姐言之有理,奴婢这就去。” 小雯走到丁不一身旁:“喂,这位公子,咱们小姐见你淋湿了,特叫我送条手帕给你揩雨水。” 丁不一接手帕,深鞠一躬:“请小雯姑娘,向小姐转达了沧海的谢意。” “嗯。”小雯还了一礼道:“瞧你这模样倒像是个正人君子。” 丁不一差一点笑出声来。他这一生中只有人叫他花花公子、窝囊废,可从来还没人叫过正人君子,这可是破天荒一遭。 余小二凑了过去:“我也淋湿了,谁送条手帕给我揩雨水?” “想得美!”小雯噘嘴,扭着腰肢,从他身旁走过。 余小二忍住笑,转过身,从袖中掏出一条花手帕,在脸上揩揩,又在鼻子上嗅了嗅,流着粉龙直笑。他在小雯扶他时,早已将她的手帕和衣兜里的香囊袋偷到手了。 丁不一展开手帕,一股淡淡的撩人的心火的清香扑入鼻内。 这种令人晕眩的香气似乎在那里见嗅到过?对了,在客栈酒楼后搂抱小贞,偷袭一吻时,就是这种香气。 虽是鸡啄米似的一吻,却叫他终生难忘。 奇怪,怎么又想到小贞了? 他在手帕上看到了一朵桃花,心不禁倏然一跳。 桃花,十里桃花坡,花开如锦…… “喂,”余小二用手肘在丁不一腰上狠狠一戳,“你在发什么愣?” “啊,”丁不一应着,用手帕揩了揩脸,“我在想……” 余小后靠近吞后,打断了他的话:“你有没有发现,这位小姐很像小贞姑娘?” “是吗?”丁不一眉毛一挑。 “肯定。”余小二毫不犹豫地点点头,“依我所见,她不是小贞的姐妹,也与她定有什么关系。” 丁不一的心中暗自好笑,难道女白如水和碧姣月与小贞也会有什么关系? 余小二压低声音道:“一定得想法子结识这位小姐。” 丁不一唬着脸道:“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想结识小雯,对不对?” 余小二眼鼓道:“难道你不想结识这位小姐?” 这句话说中了丁不一的心思,这位小姐除了貌似贞之外,还有一股特殊的气质,说明她是个不平见的女子,她那种恬静、高贵的气质,很使丁不一想结识。 “可是怎样才能与这位小姐结识呢?”用一般结识女子的方法,是绝对不行的。 丁不一望着亭外的雨丝在沉思。 余小二皱着眉头道:“听刚才小姐所言,她器重的是正人君子,你得用个正人君子之法去结识她。” 丁不一心思一动,口中诗句缓缓吟出:“冥冥寒食雨,客意向谁亲?泉乱如争壑,花寒欲傍人,生涯长刺促,老气尚轮困。不负年年债,清诗断送春。” 此是刘一止的一首名诗,诗以首句标题,等于无题,诗句行间,不言思念乡,怀念亲人,而深沉的思与怀都有反诘语,蕴藉不露,人与花融成一体,人、花不辨,意境浑成,在这雨景中石亭之中吟出此诗,别有一番风趣。 丁不一吟罢,对方毫无反应。 小姐是无意回吟,还是不懂此诗句? 余小二暗踏丁不一一脚:“再吟一首。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丁不一豪性顿发,又吟出一首苏轼的诗句:“黑去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般。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丁不一吟罢,深吸一口气,等待对方的回音。 小姐背向丁不一,眼望天默然无语。 余小二扁扁嘴道:“金公子,这首诗是谁作的,诗中说些什么些?说给咱们这些不懂诗的人听听。” 丁不一欣然道:“这是熙宁五年苏轼在杭州任通叛,这年六月二十七日,他游览西湖时所作的王首绝句,我吟的是第一首。” “哦。”余小二拍手道:“一共五首,你吟的是第一首,哎呀,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还有四首啊。” 那边小雯有了反应,冷哼一声:“哼,少见多怪。” 丁不一不加理睬,犹自道:“苏轼那时是坐在船上,船正划到望湖楼下,忽见天上涌起一片黑云,就像是散翻了一盆墨汁,半边天空刹时昏暗。乌云奔湖上而来,泼下了场倾盆大雨,只见湖面上溅起无数水花,纷纷打倒船上,就像是撒下千万颗珍珠,船上都吓慌了,嚷着要靠岸,可诗人知道,这只是一场过眼云雨,转眼就要收场了。” 就在丁不一说话之间,亭外的雨渐渐小了,缠缠绵绵,清清凉凉。 丁不一轻叹一声:“人生聚散,也如这进眼云雨一样,雨过天睛,群山依旧映阳光,全无半点雨意。” 丁不一连吟两诗,小姐会都无动于衷,他心中冰凉,见雨已小,但对余小二道:“雨小了,咱们走吧。”说罢,丁不一纵身走上前几步,双手递还手给那位小姐,“这位小姐……” 忽然,苏轼的《望湖楼醉书五绝其二》从小姐口中莺莺吟出:“放生鱼鳖人来,无主荷花到处开。水枕能令山储仰,风船解与月徘徊。” 声音悦耳动听,令人如痴如醉,丁不一听得痴了。 丁不一还在痴迷中尚未苏醒,那小姐低头道:“我叫苏小玉,是宝座万楼暖春阁的歌伎,公子若有机会到宝应,望来暖春阁,我金公子抚琴一曲。” 苏小玉说罢,小雯扶起她的手臂,袅袅走出石亭。 大上驰来一辆华丽的马车,在路旁停住,车夫立身高挠缰绳,马扬起前蹄打着喷嚏。 小雯打开车门,苏小玉跨入车厢内。 小雯手在衣兜里摸了摸,转身狠狠地瞪了石亭一眼,犹豫了一下,也钻进车内。 “叭!”一声清脆的鞭响,马车向前一窜,风也似的刮过大道,在远处消失。 丁不一在石亭中捧着手帕仍在发痴。 他并非迷恋苏小玉的美色,也非为苏小玉留下的这块手帕而忘其所以,他惊异地发现苏小玉走路的背影,甚至抬手的举动都酷似白如水。 是自己神智错乱,目光有错,还是世上真有这怪事? 余小二撞撞他道:“你这个傻大哥,怎么不说俩也是去宝座?这样咱俩就可以搭她们的马车了。” 丁不一已收住心思,将手帕放入怀中,笑道:“你以为苏小玉会让咱俩搭车?” “一定会。”余小二极有把握地道:“我看得出来,那位苏小姐已经看中你了。” “哈……。”丁不一发出一阵豪爽的大笑,大步走出石亭。 雨,已经停歇。 乌云散开,露出一块雨后的碧净天空。 笑声在空中飞扬,飞过乌云,飞向碧空。 申牌时分。 丁汪和余小二进入宝座城。 两人顾不上吃喝,便急忙奔向城西街的万寿药堂。 万寿药堂是百毒帮的一个分堂,两人特到此来打听白如水的消息。 堂门关着,铺板也关着。抬头看看,看不到“万寿药堂” 的招牌。 丁不一问道:“你有没有搞错,是不是这个地方?” 余小二瞪眼道:“你当我是三岁小孩?我曾来这里打探白如水的消息。” 丁不一又问道:“可现在怎么关了铺面,连个招牌也见不到?” 余小二道:“你问我,我问谁?我怎么会知道变成了模样。” 丁不一跨前一步,敲响了堂门!。 门内静静,没有任何反应。 丁不一正想退回,余小二抢上前去,抬起脚在门上一顿乱踢,口中高喊道:“里面有人没有?都死绝了吗?” “哎,来啦!”门内传出了回音。 余小二得意地歪起头。 “吱——”门拉开了条缝,伸出一个干瘪的人头:“谁呀?” “买药的。”余小二答着话,一只脚尖寒进门缝里。 “买药?对不起,我这里已经不卖药了。”干瘪的人头缩了回去,门砰然一关。 “哎唷!夹住我脚了”余小二杀猪似的嚎叫起来。 门再次打开,一个瘦老头堂站在门人。 丁不一看到店里一片凌乱,堆满了各种杂物和木材、工具。很显然,万寿药堂是易主了。 他上前一步,客气地道:“请问这位大爷,万寿药堂的人哪里去了?” 瘦老头瞪了余小二一眼,对丁不一道:“万寿药堂的人三天前就走了,去了哪儿,我不知道,老爷买下这药堂,准备开家盐庄,现在正打算改修面门,叫我在此守店。” “谢过大爷。”丁不一拱手施了一礼,没再问,他知道再问,也是白问。 “喂,万寿药堂的花老板娘没留下什么话吗?”余小二伸过头来问。 “砰!”堂门猛地关上,门叶正撞中余小二的前额。 “哎哎唷!”余小二捂着前额哇哇大叫,刚才夹脚是假装,现在可是当真了,额头上撞起了一个紫血包。 “妈的,剁八刀的死鬼、老鬼、老乌龟王八蛋!”余小二跳着脚叫骂。 丁不一望着紧闭的大门发怔。白如水看来是凶多吉少了! 此时,一个人佝偻着身子从药堂旁的巷口里钻出来,走到丁不一的身旁。 “金公子爷是想打听百毒帮的消息吗?”那人低声问。 丁不一定睛一看,原来是个衣裳褴褛的流浪汉,他点点头:“是的,你知道百毒帮的消息?” 流浪汉抬起一双混浊的眼,张开手伸到丁不一面前。 丁不一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递给流浪吧。 “哎。”余小二伸手抓了过来。 这位花金公子真够大方,出手就是五两一链的银子。这五百两银票能够几天开销? “站到一旁去。”丁不一挥手一抓,将余小二提到一旁。 余小二鼓起嘴,生气地站到屋檐下。 丁不一对流浪汉道:“你知道什么,全都告诉我。” “金公子爷。”流浪汉将银子塞入怀中;轻声道:“百毒帮在三天前已奉命解散了,帮里的人都领了一笔遣散费,鲁自归回家乡或是去投亲靠友,万寿药堂是百毒帮的分堂也依命解散,花分堂主今天动身回山东去了。” 丁不一问道:“可有叫堂和白帮主的消息?” 流浪汉道:“有的,总堂百花堂已被东厂番子炸毁,夷为平地,白如水帮主已丧身在火之中。她死得很惨,连尸骨都烧得辨认不出来。” 丁不一的心中一阵痛楚:“她的尸骨在哪儿找到的?” 流浪汉道:“在百花堂秘道口,是花分堂主找到的。” 丁不一心像刀割似的痛,沉默不语。 流浪当忽然恨声道:“白帮主遭此不幸,全是那个钻人胯裆的窝囊废,花花公子丁不一。要不是为了他,帮主怎么解散百毒帮?又怎么遭此不测?这个该咒的、该死的、万人骂的无赖。” 余小二咧着嘴在笑。 丁不一未等流浪汉说完,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的心沉重而痛苦,牙齿咬破了嘴唇。 他暗自下定决心,要学好武功,重新做人,让世人瞧瞧,他丁不一究意是何人物! 余小二再三向丁不一道歉,两人才言归于好,在街口的一家小酒店坐下。 是该吃饭的时候了。 丁不一随便点了几道莱,要了一壶酒。 此刻,时值黄昏,偏丁的斜阳自西边林梢投入,使街口沉浸在一片柔和的金黄光光芒之中。 店小二将酒菜送到桌上。 丁不一抓起酒壶,蓦地,他想起八桥镇一幕,百花堂卧室之情,恍如隔世,心中一片凄然。 “得得得!”马蹄声急。 三骑从街口飞驰而过,清脆的鞭声在空中爆响。 有两人路人闪避不及,脸上吃上一鞭,血花进溅。 只有惊呼,没有叫嚷,只有呻吟,没有斥骂。挨锗是敢怒而不敢言。 丁不一坐在店门左侧,他恰巧看清了三骑者的脸。 三人中两个是行武人的打扮,身材魁梧,浓眉大眼,皆是一绺绺胡须,另一个二十三、四岁的模样,一张小白脸,蓄着两撇八字胡,神态骄横已极。 这三个是谁?为何如此强横霸道? 丁不在思想之间,旁边桌上的一酒客将酒杯往桌上一蹲,忿忿道:“呸!仗爹的势力,威风得几时?” 丁不一问还站在桌边的店小二道:“伙计,刚才这马上的骑者是谁?” 店小二急忙道:“客官,您请饮酒吧,最好别管闲事。” 那位蹲杯的客人主动搭话道:“让我来告诉你吧。这小子是本地驻军三镇兵马总指挥贺定坤总兵的儿子贺金,人称金太子,暗称两脚种猪。” “哎。”店小二扭头对那客人道:“齐石英,你今日敢情是喝多子,你不怕有人听见,传到四金太保中,要了你的命?” 齐石英睁着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晃着酒杯道:“我不怕,砍头有什么可怕的?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好!”余小二霍地站起,将脚跳到板凳上道:“这才是真正的英雄!齐壮士,请过来共饮一杯。” 余小二最爱热闹,这机会当然不能放过。 齐石英倒也爽快,拎着酒壶和酒杯,一翘腿就坐过来了。 齐石英双手朝丁不一一拱道:“在下齐石英,人称‘快口肠石义士’请教二位大名?” 丁不一还礼道:“杭州万隆绸缎庄金沧海,这位是小兄弟金小江。” 齐石英道抚掌道:“久仰金公子大名,如雷贯耳,今日得见定是三生有幸。” 丁不一浅笑道:“石义士见笑了,小弟此次还是初次离开杭州呢。”说着,对店小二道:“再添两道莱,换上一壶好酒。” “是。”店小二不愿招惹是非,急忙退下。 余小二鼓起了小嘴巴,干嘛无缘无故地请别人吃莱,银子有多少啊? 丁不一并不想交结齐石英这样的朋友,只是余小二既已将他请来,就与他聊,散散心也好。 丁不一道:“刚才见石义士的样子,仿佛与这位贺总兵的儿子有什么过节?” “呸!”齐石英耳是狠狠地一呸,“岂只是过节,简直是不用江四海之很,不共戴天之仇!” 丁不一替齐石英抓起酒杯:“当然可以。说实话,我妹妹就是他妻子,他就是我妹妹的丈夫。” “哈。”余小二插嘴道:“像是他的大舅子!” “大舅子,舅个屁!”齐石英恨声道:“他在娶妹妹前,曾说好是连我一齐娶过去的……” 余小二忍不住“噗”地笑道:“连你也一齐娶过去?你是个大男人,他怎么娶你?” “哎呀,”齐石英道:“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妹妹他为妻,他就管我的衣食住行,吃喝玩乐。” 余小二故意问道:“他管住了没有!” 齐石英忿忿地道:“管个屁,妹妹嫁过去还不到三个月,他便一脚把我踢出了府门,别说是吃喝玩乐的钱,就连酒钱也不给我,这岂不是欺人太甚了么?” 丁不一眉头微蹙,这可是遇上了真正的窝囊废了! 齐石英吁了一口酒,又道:“更气人的是,他把妹妹关在府里,自己却每夜往妓院里跑,而耳还专啃鸡仔。” “专啃鸡仔?”余小二的眼瞪圆小眼,表示出无限兴趣。 齐石英伸头凑近余小二低声道:“这里的妓院私凡是到了新姑娘,都要请他去破瓜。若哪家妓私自破瓜,他就用爹爹的兵去砸封那家妓院。” 这四金太子果真是霸道。丁不一心中暗想。 店小二将要的两道菜送上。 齐石英和余小二一面抢着吃菜,一面继续对话。 余小二饶有兴趣地道:“如此说来,宝应城妓院所有的姑娘的瓜,都是他破的了?” 齐石英红着眼道:“可以这么说。” 余小二伸出舌头:“唷唷,真是只两脚种猪,名副其实。” 齐石英抓起酒壶往自己酒壶往自己酒杯中倒酒:“你知道他今天为什么上这儿来了吗?” 余小二鼻涕、口水一齐往外流:“是哪家妓院又到了要破瓜的姑娘?” 齐石英摇摇头道:“不是。现在他对破瓜已不顾兴趣了,他已看上了一位姑娘,这姑娘是宝座数一数二的美人,虽是位歌伎,但心性高傲,从不卖身,使许多男子望之若渴,却又无法近身。今天他就是专程为她而来的。” 余小二问:“这位大美人是谁?” 齐石英将杯中酒一口吞下,缓声道:“万花楼暖春阁苏小玉。” “苏小玉?”余小二和丁不一同时一声惊呼。 “二位认识苏小玉?”齐石英问,未待两人答话,他自己笑道:“凡来宝座城的有钱男人,谁会不认识苏小玉?” 丁不一斟着酒道:“他打算如何对付苏小玉?” 齐石英接过酒杯,低声道:“老办法,先压倒对手,进入暖春阁,然后用迷香将苏小玉迷倒,再强行占有她……” “卑鄙!”丁不一一巴掌拍在桌上,心火顿炽。 齐石英眯起醉眼道:“听说她身旁还有个叫小雯的小丫头,他准备也一起……” “噗”余小二一口酒菜喷到齐石英的脸上,从板凳上高高跳起,厉声道:“妈的!我操你种猪十八代!” 齐石英怔了怔,举手抹去脸上的污物,也高声一叫:“妈的!” 店内所有人的眼光都射到他们三人身上,不知他们究竟在骂谁。 丁不一咬紧了嘴唇,已决定今夜无论如何要去搭救苏小玉。 宝座城内,一场好戏就在这小店内拉开了序幕。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