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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谁是英雄         ★★★ 双击滚屏阅读

第一章 谁是英雄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8/31

  (一)

  英雄枪是一杆枪的名字,同时,也是一个人的外号。
  他叫什么名字,本来没有人知道,但自从他用英雄枪干过几番令人侧目的大事之后,他的名字就像一股旋风般,传到江湖中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他姓郎。他叫郎如铁。
  姑勿论郎如铁这个名字是否隐寓着“郎心如铁”的涵义在内,但郎如铁的英雄枪却是用七种不同性质的铁,经过七年的时间才铸炼出来的。
  七种铁经过七载寒暑不断的铸炼,铸出来的还是铁。
  那是铁枪。
  这一杆铁枪看来只有两尺,但枪中还有枪,一节紧接一节,两尺长的枪可以在一刹那间就变成七尺二寸。
  这就是郎如铁的枪。
  也是近八年来,最令江湖匪类头疼和心疼的英雄枪。
  他们听见了英雄枪这三个字而头痛。
  但当英雄枪的枪尖刺进他们心窝里的时候,他们的头就永不再疼,而是变成了心疼。
  所以,江湖上没有人不知道英雄枪。有人说他是英雄,也有人说他是魔鬼。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魔鬼还是英雄。
  但无论他是贼也好,魔鬼也好。他既不被人称为贼,也没有被人冠之以‘魔鬼’这种雅誉,而是被人称为英雄枪。
  这是因为枪影响了人。
  还是人影响了枪呢?
  没有人知道,包括郎如铁在内。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英雄,还是个魔鬼。
  他知道自己绝不是一个容易迷失方向的人。但他所走的路却似乎总是笼罩着一股比乳更浓的雾。
  这种人,你是否已误入歧途呢?
  正如数千年来,天上地下,古今中外、绝大多数的故事一样,英雄与美人之间,总是经常有一种不可分割的关系。
  如果有人认为英雄与美人的故事太庸俗,那么这人若非智慧超人的天才,就是个脑筋一塌糊涂的白痴。
  五千年前已有无数英雄美人的故事存在,现在也有无数英雄美人的故事不断地发生。
  直到五千年后,五万年甚至五千万年后,只要人类仍然存在,这种故事就永远都会无穷无尽的继续出现。
  英雄美人的故事自古以来,他们的传奇几乎是一样,就象中秋节的月饼,都是圆的,风味却都各不相同。
  每年过中秋节,每过中秋节也都要吃月饼。每次吃月饼的人心境都会和以前一样吗?
  一千─万个,一千千一万万个绝不如此!
  每一个英雄都有不同的际遇。
  每一个美人都有不同的命运,所以,每一个英雄美人的故事看来相似,但实际上却有一定程度的差别。
  那就像是每个人的脸孔和屁股都不相同的道理一模一样。
  世间上不但没有绝对相同的两张脸孔(即使孪生胎也有分别,不过差别较少而已)。同时,连每个人的屁股也是绝不相同的。
  脸上是每个人都必须展露给别人瞧的部份。
  而屁股则刚好相反。
  但无论是可以给人看见的部份也好,绝不能给别人看见的部份也好,每个人所拥有的,都与别人所拥有的并不一样。
  故事即将正式开始。
  故事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冷。
  冷风。冷雪。
  冷冷的脸孔。
  还有冷冷的一战……

  (二)

  雪如鹅毛,漫天飘舞,一辆寂寞的马车,正望北而行。
  雪虽已停了,迎面呼啸的北风,仍然像无数的刺针,森冷得令人难受。
  这里是冰封千里,可以冻脱鼻子的格里乌滋。
  格里乌滋距离京师最少有八千里。
  在八天之前,郎如铁还在京师城内的宝庭轩吃刷羊肉,喝来自波斯古国的葡萄酒,但现在,他除了几块比冰还硬,比雪还更淡而无味的大麦饼之外,他唯一可以吃喝的,就是迎面而来的北风,和风中夹着的飞雪,冰碴子。
  他的腿已被连日的寒风冷冻得又红又肿,脚上还长出了两颗讨厌的冻疮。
  他以前一直都以为脸上的暗疮最讨厌,但现在他才知道大谬不然。
  郎如铁他现在全身上下,由他的脸孔─直到脚跟,都找不见任何一颗暗疮,但是冻疮却冒出了两颗。
  如果两百颗暗疮可以代替这两颗冻疮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前者。
  但比起赶车的老尉迟,他脚上的冻疮又似乎太少了。
  老尉迟不算太老,最少他自己还认为自己很年轻。
  但别人称呼他老尉迟,他也并不反对,因为他姓尉迟,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而他今年已差不多七十岁。
  有些人还没五十岁,就觉得自己老了,应该休息下来,安事晚年福。
  这些人的老,是在心,而不是在人。
  但老尉迟刚好相反,也许那是遗传性所使然。
  老尉迟他的父亲在八十八岁那年,还在边疆的沙场上挥刀杀敌,而且,居然还是个打头阵的先锋将军。
  虽然他一辈子都没有参军,但在江湖上,每逢发生严重的纠纷,只要老尉迟在场,他就会第一个站出来讲话。
  他是替“正义”二字讲话,从不向恶势力低头。
  这种硬骨头所结识的朋友当然不少,但他树立的仇敌却也更多。
  这种仇敌满天下的人,本不该活得很长久的。
  但他仍然活着,而且精神还是和四十年前同样充沛。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头发早巳灰白,脸上的皱纹也一天比一天更多,更深刻。
  现在,他也和郎如铁一样,脚上冒出了可恶的冻疮。
  他不但脚冒冻疮,连双手也冒出了好几颗。
  幸好老尉迟不在乎,这一点冻疮对他来说,堪称小意思而已。
  昔年他在长白山老参峰下,被长白十妖布下毒箭阵,困在一个冰洞中。那时天气极是严寒,而他又已受了重伤,以为必死无疑,但他仍然没有发出半句呻吟,更绝不投降。
  但结果,他居然没有死。
  他没有死掉,但长白十妖却反为统统死掉。
  老尉迟大难不死,是因为他有一个朋友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他,而这个朋友与他也只有一面之缘,
  交朋友是很奇怪的事。
  有时候相识了好几十年的朋友,彼此并不一定互相了解,更谈不上肝胆相照这四个字。
  当危难来临的时候,这种朋友最大的本领就是一拍屁股孙行者般一个斤头就溜到十万八千里外。
  朋友是死是活,一概不理。
  每个人都这样自私、不讲义气的。
  男女之间,常有一见钟情。
  人与人之间,也常有一见如故。
  老尉迟大难不死,全凭郎枪冒死相救的。
  而郎枪也就是郎如铁的父亲。
  大麦饼又硬、又无味,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只有一个“大”字。
  这种麦饼,平时就算三天吃一个都吃不完。
  但郎如铁好像真的饿了,平时三天都吃不完的大麦饼,他现在一口气就吃了三个。
  他吃得并不正常。
  他吃的次数很少,但每次吃的份量却极多。
  老尉迟当然知道这种麦饼很难下咽,但自从两天前他们的粮食用罄之后,他们唯一还可以充饥的就是从一个穷乡僻壤里买回来的大麦饼。
  但郎如铁没有埋怨这种麦饼不好吃。
  麦饼再难下咽,也总比吃树皮好得多了。
  郎如铁挨过苦,更挨过饥饿。
  虽然近年来他已很少再挨饿,而且经常尝尽各地的佳肴美酒,但昔年吃树皮、喝老鼠血的惨痛日子,他还是没有忘记。
  永远都不会忘记。
  大麦饼也快吃完了。
  连郎如铁都感到有点奇怪,这几十个大麦饼是怎样被自己的肠胃消化的。
  他们是否快要挨饿呢?
  那倒不然,因为马车已来到了格里乌滋最大的一个城市。
  雪城。
  雪城以雪为名,但最吸引郎如铁的绝不是雪。
  无论是准在雪地中渡过几天吃大麦饼的滋味,他最希望见到的绝不会是雪。
  他脑海中凝想着的,是一锅热腾腾的雪蛇羹和芳香扑鼻的雪梅酱爆鸡。
  这两种食物他在五年前尝过,地点就在雪城内最有气派的雪梅楼。雪梅楼不但菜烧得好,自酿的雪城一品香,更是世间难求的好酒。
  马车向前行驶,雪城的轮廓已历历在目。还有一个小小的山坡,再走半里雪路,他就可以坐在暖烘烘的雪梅楼内,享受着已久违八天的佳肴美酒。
  老尉迟仿佛也知道了郎如铁的心意,马车的速度陡地开始加速。
  小小的山坡瞬即驶过。
  但就在此际,一阵马嘶声响起,马车突然静止不动。
  郎如铁在车厢内,淡淡的道:“是不是前面出现了障碍?”
  老尉迟冷冷一笑,道:“前面有八条狗。”
  郎如铁道:“好狗不挡路,它们是不是好狗?”
  老尉迟摇摇头。
  “不是好狗,是野狗。”郎如铁淡淡一笑:“这么冷的天气,它们不躲在狗窝里,可能肚子真的有点饿了。”
  老尉迟道:“想吃人的野狗,俺也不是第一次遇上。”
  郎如铁道:“我知道你宰狗的手段,比喝酒还爽快。”
  老尉迟哈哈一笑,脸亡已发出了红光来。
  “俺现在就去宰掉那些野狗。”
  山坡下有一条笔直的路,可以直通往雪城。
  虽然路上积满厚厚的冰雪,但路面宽阔平坦,从这里到雪城,只不过是片刻间的事。
  可惜他们的马车遭遇了障碍。
  阻碍马车前进的当然不是八条野狗,而是八个人。
  这八个人的年纪相差不远,年纪最大和最小的相差都绝不超过十岁。
  他们都很年青,但睑上的神态都同样骄傲。
  虽然他们的脸上都落满了雪花,但他们的眼睛,却比远方吹来的冰碴子还更明亮。
  老尉迟显然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但从他们的站立的姿势、方位,他已看出他们布下的是一种奇门阵法。
  老尉迟下了马车,第一句话就问对方:“你们八个人总共有多少颗脑袋?”
  他的声音亮如洪钟,但更令人怵目的却是他腰间斜插着的两柄利斧。
  这两柄利斧虽然有缺口,但却比世间上绝大多数没有缺口的斧头都更锋利。
  这是魔王斧,也是老尉迟的父亲遗留下来给他的唯一财产。
  当老尉迟第一次接触到魔王斧的时候,这一双斧头已有缺口。
  这一双利斧本来也并不是老尉迟父亲之物,而是潼关十大魔王寨的镇山之宝。
  现在,十大魔王寨已荡然无存,魔王斧也成为老尉迟的武器。
  魔王斧以前是属于魔道高手的。
  它以前砍杀的人,最少有一大半是死在“冤哉枉也”情况之下的。
  但自从魔王斧落在老尉迟手上之后,他敢说,从未杀错过任何一个死在斧下的人。
  老尉迟并不嗜杀。
  但杀人并不一定是主动的,有时候被动杀人的机会远比主动杀人的机会更多。
  ──“你们八个人总共有多少颗脑袋呀?”
  这句话说的挑衅性相当强。
  但最初引起挑衅的并不是他,而是这八个神态骄傲的年青人。
  他们的骄傲,也许是师父传授给他们的其中一项“绝艺。”
  他们的师父,比他们更骄傲。
  而且骄傲得近乎像个疯子。
  老尉迟的话说出后,天地间的杀气更重。
  他们的回答,是“十颗。”
  八个人居然会有十颗脑袋?
  别人也许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老尉迟明白,虽然他生性并不太乖巧,然而他毕竟已是个老江湖。
  世间上没有先天性的老江湖。
  每一个老江湖之所以能够成为老江湖,那全然是磨练出来的。
  老尉迟也许并不比别人聪明,但他已经历过无数的巨大风浪,吃过不少别人连想都想不出来的苦头。
  这就是磨练。
  就算再愚钝的人,当他经过长年累月磨练之后,他都会变得精明起来的。
  这八个年青人怎会有十颗脑袋?
  难道他们其中有一个人是三头六臂的么?
  没有。
  除了神话之外,世间上绝对没有三头六臂的人。
  他们八个人之所以有十颗脑袋,是因为老尉迟和郎如铁的脑袋都是他们的。
  ──这是他们“想当然”的想法。
  他们其中一人也问老尉迟:“你们两个人又有多少颗脑袋?”
  老尉迟的回答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十颗,因为你们八颗脑袋也是我们的。”
  八个年青人同时冷笑。
  其中一个只有一只眼睛,左眼已瞎的年青人冷冷道:“你们没有,不但没有十颗脑袋,连一颗也没有。”
  老尉迟大笑:“好!俺就把这个脑袋双手奉上,看你们能否把它捧掉。”
  大笑声中,老尉迟已“双手捧上”。
  但他捧上的并不是脑袋,而是一双有缺口的魔王斧。

  (三)

  虽然外面很冷,杀气更笼罩着整个空间,但郎如铁仍然若无其事的,躺在车厢里。
  他知道阻拦马车前进的是什么人,也知道都是江湖上杰出的后起之秀。
  但这八个人最“杰出”的地方,也是他们最无耻的地方。
  他们号称“采花八杰”!
  采花盗居然也以“八杰”为号,的确相当杰出。
  他们自命风流。
  但真正风流的人,绝不会对女人施暴的。
  他们只是下流,绝非风流。
  他们把自己的下流视为风流,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师父,也是个自命风流,其实却比下流还更下流九十八万倍的老王八。
  但除了极少数的人之外,谁也不敢开罪这个八个“杰士”,更不敢开罪他们的师父。
  但老尉迟和郎如铁都是那些少数人的─份子。
  他们不怕“老王八”,更不怕什么采花八杰。
  他们不但不怕,而且还要动手把这八个后起之秀宰掉。
  不!
  不是后起之秀,而是“后起之兽”,比野狗还更不如的衣冠禽兽。
  掀开了车厢的布帘子,郎如铁第一眼看见的是漫天风雪。
  看见这些风雪,他就想起了一张雪白的脸,和一蓬乌漆发亮的头发。
  那是一张他想忘记,但却偏偏无法忘记的脸。
  他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也在风雪之中。
  她是一朵飘浮的彩云,也是一只遨翔四方的海鸥。
  她也是一把无情的锁,把郎如铁的心一重一重的锁起。她把他锁在一个永远编织不完的梦里。
  梦是甜的。
  也是酸苦的。
  但他现在什么滋味都不愿再尝,他只希望自己的脑海能剩下一片无穷无尽的空白。
  空白虽然并不象征幸福,却也并不象征痛苦。
  空白就是空白。
  它就像是一杯清淡的水,无色无味无腥无臭也无香气的水。
  清水象征的是清醒。
  他必须要保持极度的清醒,来干一件应该进行的事。
  大丈夫有所不为,亦有所必为。
  他就是为“有所必为”这四个字来到这一个冰寒彻骨的地方的。
  正如世间上许多大事一样,每当它发生之前,都一定会遭遇到不少困难,不少阻碍。
  现在第一个阻碍已拦在马车之前。
  采花八杰突然出现,使老尉迟不能顺利把马车驶到雪城。
  但郎如铁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如果他此行会一帆风顺的话,那才是一件意外的事。
  采花八杰都带着兵刃,其中包括两把簿如纸的缅刀,两支铁笔,两对子母追命环,还有两杆银枪。
  郎如铁掀开车厢布帘第一眼看见的是漫天风雪,接着映入他眼帘的就是那两杆枪。
  这两杆枪都是纯银铸造,光亮得就像是情人的眼睛。
  但持枪的两人,他们的眼睛却绝对无情的。
  无情的人,无情的枪。
  在他们的眼睛中,只有肉欲,只有强权。
  虽然他们还很年轻,但早在十年前便已懂事,但可惜的也就是他们实在太懂事了。
  郎如铁叹了口气,脸上的神态忽然也变得比冰还冷,比这两个无情的人更无情。
  他忽然推开了车厢的门,淡淡的道:“你们暂时别动手,我有几句话要说。”
  老尉迟的斧头本已劈出,但郎如铁的说话刚响起,他的一对魔王斧就收住了势子。
  采花八杰的目光,全都集中在郎如铁的脸上。
  但郎如铁的目光,只盯在两个人的身上,那就是使用银枪的二人。
  这两个人的年纪相差最多都不超过三岁,而且都同样高大、英俊。
  谁都不能否认,他们都是美男子。
  他们不但英俊,而且傲气逼人,在采花八杰之中,他们可算是出类拨萃的领导者。
  但郎如铁从马车走出来的时候,脸色变得最快的也是他们。
  他们的神态变得十分不自然,就好像是两只花豹,突然遇见一条比他们更美丽,更好看的猛虎。
  郎如铁的衣着很随便,全身上下没有半点着意修饰过的痕迹。
  他的神色好像很柔和,但他眼睛所透射出来的光芒,却比银枪的枪尖还尖锐。
  郎如铁的腰间也斜插着一杆枪。
  这一杆枪现在只有两尺长,看来不象是枪,却像一根铁棍子。
  他的视线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手持银枪的两人。
  风雪一度缓和,现在又再回复了狂风暴雪的情景。
  郎如铁逆风而立,一身白衣被吹得猎猎作响。
  他突然问那两个手持银枪的年青人:“两位可认识花怜怜?”
  两人点头,同时冷笑。
  郎如铁的神情突然变得很严肃:“花怜怜的未婚夫乔仑,他用的武器好像是一对银枪。”
  两人又点头。
  郎如铁的眉心猛然一聚,目光更冰冷:“你们手中的银枪,好像就是乔仑爱逾性命的亮银七煞枪?”
  两人第三次点头,但却是始终一言不发。
  郎如铁忽然闭上了眼睛,慢慢的道:“花怜怜是江南百花山庄唯一没有被你们杀掉的女人,她是漏网之鱼。”
  左边一人冷冷一笑,终于道:“花老儿不知死活,竟然刺瞎了咱们六弟的一只眼睛,咱们若不血洗百花庄,又怎能洗清耻辱?”
  郎如铁冷冷一笑道:“但乔仑又有何罪?”
  右边一人道:“他是花怜怜的未婚夫,这已是死罪。”
  郎如铁忽然叹了口气:“可惜你们没有弄清楚一件事:乔仑不但是个受人尊敬的谦谦君子,同时也是我的朋友。”
  两人不再说话了。
  因为他们知道现在无论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郎如铁冷冷的道:“我现在只想问一问你们的名字。”
  “所为何事?”
  “立碑,为你们二人立碑。”
  “好!只要你能杀得了咱们二人,就算把名字告诉给你又何妨?”
  “请说。”
  左边一人道:“伍无岸。”
  右边一人道:“白一霜。”
  他们把自己名字说出来的时候,脸上的神色还是很骄傲。
  他们要世上所有人都知道,英雄枪郎如铁就是死在他们枪下的。
  同时,他们并没有忘记。
  郎如铁脑袋的价值是白银五万两。

  (四)

  无论对谁来说,五万两绝不能算是一个小数目。
  伍无岸和白一霜在三个月前,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在一个武功极高的富孀身上,骗走了一张藏宝图。
  但结果每人只分得五百两银子。他们当然很失望。
  但这一次,如果他们把郎如铁杀死。
  他们所得的酬劳,将会是五万两。
  想到这里,两张骄傲的脸孔都已露出了兴奋的神色。
  白一霜知道自己的枪法比伍无岸更快、更狠、也更准,所以第一个出手的并不是白一霜,而是伍无岸!
  伍无岸的枪已如毒蛇般刺出!
  白一霜冷静的站在一旁。
  只要郎如铁露任何破绽,他就会乘虚而入。
  伍无岸的枪法如何,白一霜当然清楚不过。
  他认为伍无岸就算伤不了郎如铁,最少也可以把郎如铁逼出一些破绽。
  白一霜一向认为自己善观气色,也懂得怎样把握机会。
  只要有机会,那怕是白驹过隙那般短暂的时间,他也有绝对的信心把机会牢牢掌握。
  这是他的优点。
  他自以为是的优点。
  伍无岸一枪刺出,连风雪都好像被这一枪的威力所凝结。
  枪尖笔直疾刺郎如铁的咽喉。
  郎如铁仿如不见。
  枪尖几乎已触及他颈际的皮肤。
  伍无岸的枪果然来得很快。
  忽然间,“飒”的一声异响,枪光闪动,郎如铁站立着的姿势改变了。
  他仍然站在原处,甚至连眼色都没有变过。
  但他腰已挪,身已动,一直斜插在腰间的英雄枪也已出手。
  伍无岸没有吃惊。
  吃惊的是白一霜。
  伍无岸没有吃惊,是因为郎如铁的枪来得太快,一枪就能穿过他的咽喉。
  伍无岸几乎是在一眨眼的时间内就断气毕命的。
  他死得太快、太突然。
  所以他脸上没有半点吃惊的神色,死人是永远不会吃惊的。
  风雪没有被凝结。
  凝结的是白一霜的眼睛。
  当他的眼睛恢复了正常转动的时候,郎如铁的枪又已斜插在腰间。
  世上不少名刀宝剑,杀人不见血。
  英雄枪也不见血。
  血只染在敌人的咽喉上,英雄枪从不染血。
  白一霜刚才还是信心十足的站在雪地上。
  但现在他却觉得自己站着的地方并非雪地,而是大漠里可以把整个骆驼队吞噬的浮沙。
  郎如铁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他问白一霜:“你是否已找到了破绽?”
  白一霜的脸比梅花上的积雪还白。
  他突然把手中的银枪插在冰雪上。
  他脸上的傲气,已经完全消失,就像一个十年窗下苦读,但是结果却在科场屡试落第的落拓书生。
  他在枪法上的苦练,又何止十载而已。他忽然发觉,自己的枪法是白练了。
  郎如铁也是个练枪的人。
  他在一杆枪所下的苦功,当然绝不比白一霜为少。
  英雄重英雄,郎如铁了解白一霜的心境。
  虽然白一霜不是英雄,也许是个枭雄,甚至可能是个狗熊,但郎如铁仍然很了解他。
  白一霜深深的抽了口气。
  他对郎如铁道:“我不配用枪,无论是金枪银枪铁枪木枪都不配用。”
  郎如铁盯着他,目光虽然还是冷冷的,但杀气却已消散了一大半。
  “你还未曾与在下交手,就已甘心认输,足证你还不是顽冥不灵,无可救药之辈。”
  白一霜道:“郎大侠如欲宰我而甘心,就请马上出手。”
  郎如铁道:“你不后悔?”
  白一霜道:“小弟满手血腥,本就该死,像小弟这种人,多留一个在世上,对天下苍生必然有害无益。”
  郎如铁并不觉得他的说话很奇怪。
  知耻近乎勇,如果今天放他一条生路,这个姓白的年青人也许会醒悟前非……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赶尽杀绝?
  郎如铁长长的叹了口气,挥手道:“你们走吧,今天我本来就不想杀人……”
  白一霜道:“乔仑的仇恨,难道你已忘记?”
  郎如铁的脸色一变。
  但他仍然没有改变主意:“只要几位愿意改过前非,郎某未必就会坚持冤冤相报这种做法。”
  白一霜脸上的肌肉一阵跳动。
  他沉默了很久,突然道:“郎大侠既不屑杀白某这种无耻之徒,小弟唯有自栽以谢天下。”
  他已下了决心,右腕一翻,亮出一把八寸长的银匕首,霍一声就向自己的颈上抹去。
  他的动作很快,连老尉迟的神色都为之一变。
  郎如铁急道:“白兄且慢。”
  白一霜的银匕首毒势极快,但郎如铁的身手也绝对不慢。
  人影翻飞,郎如铁的左手如闪电般向白一霜的右手腕抓去。
  他这一抓很准,已算准了白一霜右腕部位必到之处是在什么地方。
  他这一抓绝不能落空,否则白一霜的性命就完了。
  可是,他抓空了。
  郎如铁算得很准。
  但算得更准的却是白一霜,他已算准郎如铁一定会出手救自己,而且更早已料到郎如铁的出手的方位。
  就在这一刹那间,白一霜的嘴角间竟露出了一丝残酷的微笑。
  郎如铁这一抓落空,是因为白一霜根本就不是自栽。
  他只是在引诱郎如铁。
  欺骗郎如铁。
  白一霜虽然很年轻,但已不愧是一个厉害的人物。
  他弃枪不用,是因为他看出郎如铁的枪法,绝非浪得虚名。
  连伍无岸也不是他的敌手,那么自己的胜算恐怕也不会高。
  五万两银子虽好,但性命毕竟还是宝贵得多。
  白一霜虽然骄傲,但到了这种决定性的关节上,他可不愿逞英雄。
  他之不逞英雄,因为他本来不是英雄。
  他不配。
  由发尖以至脚跟,他没有一寸地方像英雄,英雄是绝不会如此卑鄙无耻的。
  当郎如铁的身子向他欺近,一手抓向他右腕的时候,他的右腕上的银匕首,却改变了相反的方向,直刺郎如铁的心脏。
  银光一闪。
  郎如铁倒下。
  风更急。
  雪更漫。
  白一霜那一丝残酷的微笑仍然挂在他的脸上。
  他已发出了最得意,也最无耻的一击了。
  采花八杰其余六人脸上都发出了光,他们的神色都很兴奋。
  郎如铁毕竟是人,而不是个永远不倒的神。
  他相信了白一霜,所以,他倒下去了。
  可是,他们的兴奋并没有维持得太久,白一霜残酷的微笑也突然僵硬。
  他的嘴角沁出了血。
  但流血更多的地方并不是嘴,而是他的小腹。
  ──郎如铁虽然倒下,但白一霜的匕首并未刺中他的心脏。
  他不是神,但他还未面临到“倒下去”的时候。
  真正倒下去的是白一霜,英雄枪忽然就像奇迹般穿过他的小腹,穿过他的肠脏。
  他倒下。
  郎如铁又缓缓站起,用一种森冷的目光盯着白一霜。
  “你的戏做得不错,可惜谈到演戏,我也是个大行家。”
  白一霜的脸已扭曲。
  他最后两句说话是,“你杀了我,你一定会后悔的……”
  郎如铁没有后悔。
  他并不是个自言永不后悔的那种人,但杀白一霜这种无耻之徒,就算他一天之内杀九百个也绝不会后悔。

  (五)

  老尉迟的魔王斧又再挥舞。
  但采花八杰余下来的六人却已无心恋战。
  他们怕的也许并不是老尉迟,而是郎如铁。
  但老尉迟的一对魔王斧又岂是容易对付?
  唯一死缠烂拚的,还是那个瞎了一只眼睛的老六,
  但老尉迟在五招之内,就已把他的脑袋霍声砍下。
  银白的雪地已染满鲜血。
  余下五人更是无心恋战,终于弃甲曳兵,溜之大吉。
  老尉迟没有追赶。
  他知道郎如铁渴望见到的并不是血,而是芬香馥郁的酒。
  血在路上,但酒却在城中。
  他们当然不会逗留在这里,马车很快就直向雪城驶去。
  雪城还是雪城,并没有任何的改变。
  这里的气候虽然严寒,但这个城市的人情味却令人有暖烘烘的感觉。
  马车刚驶进城内,立刻就有人殷勤招呼。
  大献殷勤的是一间客栈的小二侯汤圆。侯汤圆并不是一个浑号,这个人的确姓侯,名字就叫汤圆。
  侯汤圆乖巧伶俐,虽然个子瘦小一点,但做事绝不马虎,是一个工作勤快的好伙计。
  老尉迟认识他,他也认识老尉迟。
  但老尉迟对他的印象并不怎样好,就正如他对老尉迟的印象亦欠佳的情况一样的。
  但侯汤圆却很欢迎郎如铁。
  原因很简单:五年前郎如铁来到雪城的时候,是在雪城客栈下店的,当时伺侯郎如铁的人,正是这个二十来岁的小伙计──侯汤圆。
  当郎如铁离开雪城的时候,他给侯汤圆的赏钱,直到现在他还未曾完全花掉。
  可以说,郎如铁是一个大手笔的阔客。这种阔客,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最受欢迎。
  虽然雪城客栈绝不能与京师城内的翠香园相比。
  但这里的房间修饰也相当富丽堂皇,尤其是那张柔软舒适的大床,更是长途跋涉后最理想的休憩之所。
  郎如铁也许并不太懒,但他也和许多正常的人一样,喜欢舒适,喜欢享受。
  也许他曾经吃过苦,而且吃的苦头也太多,所以,当有机会舒适享受的时候,他都不会轻易放过。
  侯汤圆把他带到雪城客栈的天字第二号房,侍候之殷勤,令到老尉迟看得很不顺眼。
  他是个爽快的人。
  他不喜欢故弄玄虚,也不喜欢看见别人鬼鬼祟祟的。
  虽然他知道侯汤圆只不过是个小角色,但他绝对没有忽视任何出现在郎如铁身边的人。
  他知道郎如铁的仇家并不少,不少杀手乔装小伙计、小贩甚至是残废者,目的只是想接近郎如铁,然后出其不意地向他骤施毒手。
  虽然一直以来,输掉一条性命的都是那些杀手,但老尉迟却不能不小心防范。
  郎如铁是他恩公的唯一血脉,他绝不能让郎如铁发生任何的意外。
  郎如铁却已舒舒服服的躺在那张大床之上。
  他整个人轻飘飘的,仿佛躺着的不是大床,而是虚无飘渺的云堆。
  侯汤圆满脸笑容,对郎如铁道:“两位是一并住在这间房子,还是……”
  他的说话还未说完,老尉迟已截然道:“俺不喜欢睡这些床。”
  侯汤圆微微一怔:“难道你喜欢睡又冷又硬的木板床?”
  老尉迟冷笑道:“俺不必租房,俺睡在马车上。”
  侯汤圆没有反对。
  就算这个老人要睡在茅房里,他都绝不会反对。
  他献殷勤的对象并不是老尉迟,而是郎如铁。
  郎如铁虽然并不是出身名门世家的弟子,也不是风流豪阔的花花大少。
  但他有一个好处,就是出手豪爽,在这一方面来说,他绝不会比任何富家子弟输亏。
  虽然很多时候,他也会穷得要命,但他总有法子可以让自己在短时间内,由穷措大变成一个大富翁。
  但他看来既不像穷措大,也不像个富翁。
  他只像个游侠,又像个相貌堂堂的大贼。
  他的确是游侠,同时又是个大贼。
  而且是贼中贼!
  侯汤圆的招呼真妥当。
  正当他想离开房子的时候,突然就有一只宽大粗糟的手掌,挡住了他的视线。
  侯汤圆的脸色变了变。
  他本能的把脸孔向侧一移,但这只手掌也跟随着他的脸孔移动。
  “你站着,别摇头幌脑,否则俺就一掌拍在你的狗脸上,包管你以后都不必再吃人间烟火。”
  侯汤圆的脸立刻变成了猪肝色。
  他已认出这是老尉迟的声音。
  他平时不大瞧得起这个老头儿,但此刻不知怎的,竟然给对方几句说话就弄得脸色大变,真的不敢再动。
  老尉迟终于把手掌收回,露出了一张杀气的脸。
  “小伙子,你听着,俺虽然只不过是个车把式,但这种车把式世间还没有几个。”
  候汤圆咽了口涎沫,频频点头:“……小的明白……”
  “你明白就最好。”老尉迟冷冷的盯着他,一双眼腈像是刮骨削肉的刀,不停地在侯汤圆的脸上刮来刮去,“老老实实回答俺,是什么人指使你要咱们在这里住店的?”
  侯汤圆不敢隐瞒,只好说:“是一个大爷“……”
  “呸!”
  老尉迟右手一翻,闪电般就在他的脸上连打两记热辣辣的耳光。
  他这两记耳光并不志在伤害侯汤圆,而是要给他一个教训。
  “说话别像一团烂饭的,什么一个大爷,俺也可以算是大爷,你有兴趣也可以自称大爷,究竟那厮姓什名谁?是什么来路?对咱们有什么企图?”
  老尉迟的问话有如连珠炮发,只听得侯汤圆暗暗叫苦。
  他正打算小心翼翼回答,天字第一号房的门突然打开,走出了一个人。
  这人的身材不算太瘦削,但由于颧骨耸得实在太高,所以给人的印象又好像瘦瘦削削的,而且还隐约带着几分邪气。
  老尉迟一看见这个人,立刻就叹了口气,对侯汤圆道:“这里已没有你的事,你走吧。”
  侯汤圆如获大赦,一阵烟似的溜个无影无踪。
  那人轻轻一咳,干笑道:“齐某并不是什么大爷,但你若喜欢叫我一声大爷,那也不妨。”
  老尉迟目中发出了光,道:“五年不见,你还是干无本买卖的生意?”
  那人摇摇头,道:“我若还死性不改,此刻又焉有胆量站在这里?”
  一直躺在床上的郎如铁忽然笑了笑,道:“齐大爷既然已来到了雪城,相信一定会做个东道,事实上我也饿了。”
  那人缓缓走进房中,道:“你想到雪梅楼吃爆鸡?”
  郎如铁道:“要不是你派侯汤圆把咱们带到这里,我现在必然已在雪梅楼。”
  那人叹了口气,道:“雪梅楼的酒菜虽然不错,但现在你万万去不得。”
  郎如铁“哦”一声,微笑道:“听齐大爷的口气,好像那里出现子甚什么厉害的老魔头,生怕郎某会吃专?”
  那人又长长的叹了口气,道:“齐某昔年凭一刀一镖,干了十六年无本买卖的生意,若不是败在你的手中,恐怕现在还是一个江湖大盗。”
  郎如铁道:“做江湖大盗本来也没有甚么不好,只不过,碰上了郎某这种人是难免倒霉一些而已。”
  那人苦笑一声,道:“齐某败的心服,咱们既有赌约在先,齐某自当遵守诺言,绝不反悔。”
  郎如铁淡淡笑道:“但你的开支并不少。”
  那人道:“的确不少。”
  郎如铁道:“这五年来你靠的是什么收入?”
  那人回答:“开设镖局。”
  郎如铁道:“生意情况如何?”
  那人怪笑一声,道:“他妈的淡出个鸟!齐某满门老幼没饿死,实在侥幸。”
  郎如铁道:“镖局生意没钱赚,岂不是非但没有收入,反而要赔老本?”
  那人道:“不错。”
  郎如铁道:“这五年来开销的钱,又从何而来?”
  那人的神色忽然变得很严肃。
  “我把自己租借给人,幸好租金很不错,足够一切开销。”
  郎如铁霍然而立:“你把自己租借给谁?”
  那人正色道:“是一个大爷……”
  他说到这里,有意无意地瞧了老尉迟一眼。
  他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
  刚才侯汤圆的也是这么一句话,结果却换来了两记火棘辣的耳光。
  但这一次老尉迟没有动手,甚至连一点反应也没有。
  郎如铁却叹了口气,道:“能够把你租用的人,自然绝非无名之辈,就算他今年只有三岁,也可称为大爷面无愧。”
  那人脸上微微露出了得意之色。
  他的后台势力并不小,否则他也不敢站在这里面对郎如铁。
  他曾经是郎如铁的手下败将,那已是五年前的事。
  这五年来,他朝夕不断苦练武功。而且还找到了一个势力庞大的老板作为自己的后盾。
  他唯一付出的代价,就是出卖了自己。他以为是“租用”,其实却是出卖。
  他已把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灵魂、自由,甚至满门老幼,都卖给了别人。
  直到现在,他总算又有机会面对英雄枪,面对郎如铁,可惜有一件事是他永远想不到的。
  郎如铁竟然一步步的走到他面前,双手如电般出击。
  那人并非呆子,也绝非庸手。
  他的武功,连他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但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突然清醒了。
  他觉悟到自己的武功,不但不值得任何人佩服,而且简直就该让全世界的人,每人都打他两记耳光。
  饭桶!饭桶!他自己在咒骂自己。
  齐清流是全世界最饭桶的大饭桶!

  (六)

  窗外大雪纷飞。
  这里是雪梅楼的观雪庭,也是雪梅楼最幽静、最华丽的一座厅院。
  一个锦袍人,正在厅中翻阅宗卷。
  案上中央摆放着的一份宗卷,正是齐清流身世和武功的一切来历──
  齐清流,字天律,四十八岁。
  籍贯:大冰原齐家村。
  外号:大冰源之虎。
  武功:独门百绝刀法、夺命虎头镖。
  此人原为北五省四大盗之一,自五年前败在郎如铁手下,迄今并无犯案纪录。
  北五省四大盗若是饭桶,他们就决不会成为北五省四大盗。
  锦袍人当然很清楚齐清流的实力。
  因为他就是齐清流的后盾。
  这人的年纪并不老,最少比齐清流还年轻十岁。
  他的眉毛很疏落,但两撇胡子却特别浓密,也长得比一般人特别长。
  这两撇胡子若衬在别人的脸上,也许会很碍眼,但这人天生就有一种奇特的气质:壮严、不怒而威、显然是个惯于发号施令的领导者。
  甚至这两撇特别浓、特别长的胡子,也变成了这人权威性的象征。
  观雪庭中只有这个锦袍人,他的神态看来很安详。
  安详得近乎阴沉。
  他无疑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也只有这种人,才能驾御大冰源之虎。
  窗外有雪,他似乎是在观雪庭中观赏雪景。
  ──今天的雪,是肃杀的,也是冷酷无情的。
  ──无论是谁在这种天气下被杀,他身上的血液都会很快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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