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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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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作者:
司马紫烟
来源:
司马紫烟作品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8
黄昏,日暮,深秋,归鸦飞掠过白杨枝头,树叶大部份已经被秋风扫落了,光秃秃的枝梢间架着一个鸦巢,那三五昏鸦原是要投向巢里的,但是它们才飞到那棵大树附近,就似乎有一种预感。
她们的家已经不安全了。一种无形的不安,促使她们毫无考虑地飞高,掠过,远离了那个几经艰辛才筑成的旧巢。
这不安是由一个人所引起的,他就站在树下,背负双手,望着晚霞璨丽的西天。他的腰间插着一把剑,他是约了人来决斗的,他所约的对手还没有来到,但一股无形的杀气已经弥漫开来,溶合在空气中。
一阵风过,原野上的芦苇都低下了白头,隐约可见在东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点黑影,是一个骑马的人,也隐约可闻蹄声。
树下的汉子没有回头,他知道跟他约定好决斗的人来了,他连站立的姿势都没有一点改变。
骑者很快来到,由黑黑的一小点迅速地扩展成为一人一骑的清晰身影,来到树前时,像一片落叶般的轻盈翻身下马,而且拔出了长剑。
这是四十来岁的精壮汉子,脸上布满了膘悍之气,望着树下的背影,对方的镇定与冷漠使他略一迟疑,但立刻他就感受到那股洋溢在云中的杀机。
他在离对方三丈左右的地方站定了脚,略一停顿才问:“是豫让?”
“不错!剑士豫让,就是你约斗的人。”
“豫让,你回过头来,我要出剑了。”
“不必,你的剑已出鞘,决斗的时间已过,决斗已经开始,你随时都可以出剑。”
“可是你的剑还没有出鞘。”
“我的剑要等杀人的时候才出鞘,现在还没有到时候!”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等我认为必要的时候,等你要杀我的时候。”
“豫让,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知道!你在约斗书上落款题名,你叫莫烈。”
“你也该知道我是赵地最快的剑手,我曾经一剑速斩五头飞鸟,五只正在飞的鸟。”
“我听人说过,你的名气很大,所以我才来应约。我不是轻易跟人决斗的。”
“你能比飞鸟更快吗?”
“不能,飞鸟会飞,我不会。”
“那你还敢背对着我,叫我先出剑?”
“我不是飞鸟,我不会飞,但飞鸟不会反击,我会,我的剑不用于杀飞鸟,用来杀人。
我杀了九个找我决斗的人,却不是高手。”
莫烈笑了一笑。“这九个人当中的五个,我也和他们较量过,虽然我未能击败他们,但我可以易地杀死他们。”
“这是什么话!击败他们难道比杀他们更难?”
“不错,杀死他们,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要击败他们,却必须冒着被杀的危险,放过很多杀死他们的机会,一直将他们累得不能动为止。”
“那的确不容易,但你为什么不杀死他们呢?”
“我不敢,他们都是有财有势的富家公子。”
“剑士决斗,杀人是无须偿命的。”
“他们的家人可不是剑士,不懂得这些规矩,谁要是杀了他们的子弟,他们就会用一切的手段来报复。”
“我已经杀了他们,为何不见有人来报复?”
莫烈沉默了片刻,低声道:“这就是我来找你决斗的原因。”
豫让仰天长笑,声振四野,白杨枝头那些残存的枯叶都落了下来,使整株树身上都光秃秃的了。
噗!噗!有两声低沉的轻响,那是两头尚未长成的雏鸦,被笑声震昏了过去。
莫烈微感不安地问道:“这件事很可笑吗?”
“是的,我再也没想到你是为了替他们报仇而来找我决斗的,我也是第一次才遇上这种对手。那些死的人中,有你的亲友吗?”
“没有。我要杀你,是因为有两个人家中,出了黄金五十两的代价。”
“你是为了黄金而来找我决斗的?”
莫烈无可奈何地道:“是的,我无可选择,因为我欠了人的钱。还不出这笔钱,人家就要我的女儿去充妾侍。”
“岂有此理!欠债还钱而已,那有逼人女儿为妾的?你也是有名的剑士,怎会受这种欺凌?你为什么不拔剑杀了他?”
莫烈叹了口气:“我若是杀得了他,早就动手了。没有用的,这个人的剑技太高,我对他绝无胜算,而且我又署券为凭,即使死了,仍然保全不了我的女儿,除了还钱,没有别的法子了。
“你认为可以杀得了我?”
“我也没有太大的把握,但尚可一试。”
豫让不再开口了。静候片刻,莫烈才道:“豫让,你当真不肯回头拔剑?”
“废话,我早就告诉你,决斗已经开始。”
莫烈叹了口气,“在平时,我一定拒绝决斗,因为我从不在人家背后出剑,但是今天,为了我的女儿,我可顾不得那么多了,你准备着,杀!”
他在出手前,说了那么多的话,但是真正发剑时,却只叫了一个杀字,这个字出口时他才开始动的,这个字结束时时,他的人与他的剑都已冲到了豫让的身边。
就在这同时,豫让的剑也出鞘了,他仍然没有回身,剑光由胁下刺出,莫烈的剑尖才能触及对方的衣服,豫让的剑已刺进了他的胸膛。
脚步突地停顿,英烈长长地吐了口气道:“好快的剑!”
“你也不慢,我们应该同时中剑的,可是你在最紧要关头,停顿了一下,那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回头,我发剑时是指向你的后背。”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决斗已经开始。”
“我知道。”
“但你这一迟疑,给你带来了杀身之祸。而你至少是可以和我拼个同归于尽的。”
莫烈惨笑了一下:“也许是吧!但是那也没有用了,我要提你的首级回去,人家才会付给我钱,我如死了,那些人怎么肯付钱?”
“什么?他们赖帐?”
“豫让!他们不是剑士,你不能要求他们也具有剑士的人格。”
“是些什么人,告诉我,我替你去要帐。”
“人家花钱是买你的命,不是我的命,你去要什么帐。”
豫让伸手托住摇摇欲坠的莫烈,莫烈却凝视着他的眼睛,颤声道:“豫让!你的眼睛好可怕,像是能杀人的一样,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你不肯回头跟我决斗,如果我看见了你的眼睛,我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
“莫烈,告诉我,是那些人出钱要买我的首级?我替你要帐去。”
“豫让!虽然我沦为杀手,但我是一个真正的剑士。”现在,他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
“莫烈你还有什么事要我替你做的?”
“告诉别人,我是一个剑士。”
这是莫烈的最后一句话,当他吐出最后一口气后,豫让把他渐渐发硬的身体放下。
豫让已记不清这是死在他剑下的第几个人了,但这却是他感觉最沉重的一次,他感到十分难过,因为莫烈是一个真正的剑士,而不仅是一个剑手。
这时正是战国初期,大周姬氏王室的君权早已不振,天子只是一个象征的领袖,诸俟纷纷自立为国,互相纷逐不已,强者吞并弱者,诸侯养士之风才大为盛行。士又分为文武两种,文者是辩士,他们学的是纵横之术,洞悉天下利害得失,以富国强邦之道游说各国的君主,教他们如何在乱世中求得实利,如何在列强中求得自保。武的就是剑士,他们身怀奇技,或为剑客,替君主刺杀异己,或为豪门政客刺杀政敌,另一项任务则是保护本主不为别人所刺杀。
但也有一些剑士,他们不为荣利富贵所羁,不向权贵之家低头,保持着自由之身,以及剑士的荣誉。豫让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剑技精湛,天赋过人,自击剑以来,从无敌手,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是豪门聘邀的对象,但是豫让一剑天涯四下流荡,只替人做些短工,打些野味,或杀死几个盗贼度过日子。
当然也不是没人来求过,而豫让也被那些道说的使者花言巧语所动,到过一两处豪门。
但当跑去一看,都是些酒囊饭袋,没有一点人杰的气度,豫让没有第二句话,就掉头扬长而去。“宁为沟中饿虫,不作伧夫斗士。”这是豫让为自己所立的行为准则。
“士为知己者死。”豫让并不喜欢流浪,他的满腔热血与一身武功,并不以成为一个知名的游侠而满足。他在期待着被一个明主赏识,重视他的才华,给他机会,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在那个时代,这是士人共同的愿望,不管是文的或是武的,每个人都期望有一鸣惊人的一天。
豫让对自己的将来特别有信心,他有超人的禀赋,而他的过人之处,还不是手中的长剑与精湛的剑技。
但是,今天,他却为莫烈之死。感到为人驱役的悲哀,莫烈并不想找他决斗,为了钱,却来找他一拼。
莫烈的衣着鲜明,骑着骏马,比他这个流浪汉神气多了,却为了黄金,把性命送在这个荒原上。
对莫烈之死,豫让并无歉咎,他们是决斗,豫让用的是真本事。
“我能为他做些什么呢?”豫让问着自己。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豫让也问着地上的尸体。
他伫立片刻,最后沉重地把莫烈的马匹拉过来。扶起了莫烈的尸体,横在马鞍上,然后自己跨上马,向着来路徐徐走去。
他不知道莫烈住在那儿,但是相信这匹马会把他带到莫烈的家。
莫烈并没有赚到所需要的钱,仍然无法清偿他的债务,他的女儿仍将沦为别人的妾侍,莫烈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才受迫找豫让决斗的。
只有在这件事情上尽点心,或许能够使自己心安一点,豫让这样想着,破例地做了一件事,将一个杀死的人送回家去。他却没有想到如何去告诉死者的家人,以及如何去解决问题。
那笔帐是赖不掉的,至少不能不用钱来解决,莫烈说除了还钱,没有别的方法,大概就必须要还钱了。
豫让身无分文,没有代偿债务的能力,但是此刻他殛需知道是什么人把莫烈逼成那个样子。
马走得很慢,似乎在为主人悲哀,豫让在马上也盘算着很多的问题。
终于,马匹在一所田庄外面停下来了,这个田庄很大,散散落落地有二三十户,田庄前前有一方界碑,刻着“莫氏私田”
由于诸侯送经更易,旧有的井田制度已经近乎废驰,公田一再易主,剥夺,瓜分,田地多半属于私有,只要向领主缴纳田赋与帛绢,农民才可以享有全部的收成。这片田地很肥沃,假如英烈拥有这一片田庄,他不应该负债。
蹄声惊动了庄中的人,大大小小的出来了一大堆,豫让却发现了一个异常的现象,出来的人,有老人,妇女,小孩,却没有一个壮夫。这时日已西沉,天色昏暗,下田工作的壮夫应该已经回家了,庄子外有了动静,也应该是男人出来才对,第二个异常现象是他们的反应。他们都看见了马背上的死尸,妇人与孩子都跪了下来,老人则低下了头,沉重的悲伤满布每一个人的脸上,但没有哭泣或是惊骇。
一个老人扶杖过来,用凄凉而空洞的声音朝豫让点点头道:“谢谢壮士送他回来。”
没有问豫让是谁?也没有问莫烈的死因,似乎已预知莫烈死亡。
豫让反倒忍不住了问道:“老丈?”
老人漠然地道:“老汉叫莫九公,是莫烈的族叔,壮士把他交给老汉就成了。”
“九公。他的家人呢?”
“这儿都是,我们一家五代居此务农。从来没有分过家,莫烈是我们的族长,这儿都是他的家人了。”
“我是说他较为亲近的家人。”
“没有了!他的妻子早已过世,他的母亲也在前个月去世。”
“听说他有个女儿。”
“是的,”九公说:“有一个女儿,两天前因为抵债,被朱大官人派人接去,说好今天拿钱去赎回,但现在什么都不用谈了。”
“朱大官人是谁?”
“朱羽,范城最大的财主,也是最有名的剑客,最富有的商家,最有势力的人。”
“我知道这个人,听说他颇有侠名。”
老人鄙夷地吐了口唾沫道:“他有钱!偶而做一件好事,就有人争着为他宣扬,而他做的坏事,却没有人过问。”
“他做了什么坏事了?”
老人顿了一顿:“他好色,稍具姿色的女子,他都要弄回家去做妾待。”
豫让笑了一笑。“好美色是人之常情,这不算罪过,他又有钱,富人广置妾侍,不是他一个,只要他不盗不抢,那就不是坏事。”
老人没话说了,显然,他知道这个控诉理由不够充分。
豫让想了一下,问道:“莫烈欠了朱羽的钱?”
老人黯然道:“是的。”
“你们有这么好的土地,生活过得去了,怎么还欠钱?”
老人苦着脸道:“土地虽然肥沃,但是我们都是老弱妇孺,工作能力薄弱,生产所得,缴纳了田赋之后,仅供温饱而已。”
“那,壮年人都上那儿去了?”
“死了!”老人道:“十年前,我们共有少壮男子十九人,可是在十年间都先后死去,莫烈是最后的一个,至少要再等十年,我们的庄上才有少壮男人。”
“他们是怎么死的?”
“被人杀死的,他们都是剑手,有的死于决斗,有的死于仇家的报复,有的则是为了赚取报酬,为豪门网罗,死于战斗。幸好莫烈也死了,他死之后,莫家庄上没有一个懂剑的人了,我们的新生壮男或许可以活得久一点。”
“你们的十九名子弟都是剑手?”
“是的,剑法是祖上傅下来的,起初只有几个人练,这几个人练成之后,出去担任剑手。一年所得,抵得上十年的辛勤耕作,这使得大家都眼红,大家都抛掉了锄头,纷纷拾剑,结果造成了今日的孤儿寡妇。”
“这实在太愚蠢了,剑手岂可作为职业?放弃这么肥沃的田地不去耕作……”
莫九公长哎一声:“是的!但是一个剑手的待遇实在诱人,不劳而获巨酬还是看得见的,还有一种生根在内心意不见的力量,促使年轻人不顾血的教训,步上了这条路。”
莫九公的话给豫让一种无比的震撼。他也是一个剑手,他深深地了解这种看不见的力量。一个学剑的人,只要他第一次握住剑柄的时候,那种无形的冲动,就在心底生了根。那是一种不甘雌伏的欲望。老是想有所表现,把自己所练的剑法去跟人较量,击倒对方,超越对方。
决斗当然会有胜负,但是剑手的决斗只有胜利者,失败者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即使胜利者没有杀死他,他也跟死了没有差别,原属于他的一切都离他而去了。
当然,一个剑手在成长的过程中,势必要经过多次挫败,但挫败没关系,记住挫败的教训,检讨原因,埋头苦练,再度找到那个击败自己的人,湔雪前耻击败他,这种例子也很多。
挫败不是失败,一个剑手可以有很多次挫败,却只有一次失败,能被击倒很多次,却只有一次被击败。所谓击败,是在倒下去后,丧失了斗志,再也站不起来了。
豫让没有再问什么,他知道这一个剑手的家族已经被击败了,他们剑手的生命,也宣告结束了。但这家人却从此拿起锄头开始另一种更为美好,安定而幸福的生活,豫让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对他们说的了。
他们没有问莫烈是被谁杀死,也没有问豫让的姓名,豫让只拱了拱了手,回头就走。
心情比来时轻松了一点,他了解杀死了莫烈,对莫烈来说倒是一件好事。
如果莫烈不死,继续当族长下去,又会把剑技教给那些小孩子,又造就了一批剑手。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去找朱羽,讨回莫烈的女儿。
找朱羽并不难,他是范城最有名的人,比城主范中行还有名,他的宅邸比城主的府邸还要豪华,他的人手比范中行所养的斗客还要多上几倍。唯一不同的是身分,范中行是贵族,朱羽是平民,范氏出来,有车马随从仪仗。朱羽没有,但要见到朱羽,比见城主还难,豫让来到朱羽的家邸前面,被两个衣采鲜明的汉子挡住了。那两个汉子只看了一下豫让腰间所佩的长剑,连他的面貌长相都没有看,就有一个人点点头道:“跟我来。”转身在前领路。
豫让倒是有点不解地道:“上那儿去?”
汉子道:“朋友不是来访问我家主人的吗?”
“不错!我来找朱羽,有事要跟他商量。”
“那你就跟他去好了,没错。”
豫让只得走了进去,那个引路的汉子已经走得很远了,在一个转弯角上,以现他没有跟上来,就站着等他,等豫让慢慢地过来。
豫让倒不是要搭架子,也不是存心慢行,他是被屋中的豪华气势所吸引了。
他们走的只是一条过廊,却是用很好的木材搭建,漆着朱红的颜色,亮可鉴人,碧瓦飞檐,地上铺的,竟是很讲究的白石。
这种石块质地细致坚硬,很像玉,只是光泽略差,很多人家琢磨之后,制成器饰,冒充玉器,价值虽然比三差得多,但是用在屋子里砌地为砖,只有王侯之家才有此等气派,而在屋外铺为廊砖,即使公侯将相之家也很难办到。
廊外绿草如茵,花木扶疏,修剪得十分整齐,可知一直是有花匠细心照顾。廊内每隔两丈许,就是一根柱子,柱顶两旁各伸出一个钩子,作展翅飞凤之形,凤口中衔着一尽白纱宫灯,那灯钩竟是黄金的。
来到转角处,豫让有点歉意地道:“对不起害你久等了。”
那汉子毫无愠色地道:“没关系!每个上门的客人都是如此,你还算快的,有的人要逗留半天才能慢慢磨蹭过来,有的还攀高了去摸摸灯架看看是否真金呢。”
豫让一笑道:“朱羽能以会稽之白石铺地,这区区的灯架又算得什么,总不会拿黄铜来充数。”
汉子微观敬色道:“朋友倒是好见识,居然能认出是会格的白石,有些人还以为是白玉呢。”
豫让哈哈一笑道:“玉之珍贵,就在于其质坚而量少,铺玉为砖,就算朱羽有这份财力,也找不到这么大的,更找不到这么多。
汉子没说什么,但神情又恭敬得多了,垂手在前引路,却是折回头十几步,走向另一条路去。
豫让道:“怎么又回头改道了呢?”
“那是通往利字号宾舍的,这条路是通往亨字号宾舍的,本宅宾馆共分元亨利贞四号,用以款待各种身分不同的客人。”
“哦?这客人的身分,又是如何分法?”
“一般客人都是招待在贞亭,因为我家主人重武好剑,所以对带剑的客人较为恭敬,在利字号宾馆款待,至于较为有名的剑客,或是博学多才的学者,则又进一层,在亨字精舍中款待。”
“元亨利贞为易经乾卦四德,你们却用以分人的等级,倒也很有意思,元为万本之始,这无字号的餐馆,又该是什么样的身分才能接受待呢?”
“那可不是我们能做主了,元字精舍为贵宾所居,多半是主人自己迎迓进来的。”
“我是问他们的身分。”
“像是各国的使臣啊,城邑的主官啊!”
“原来是招待贵族国君的,朱羽的交游很广阔啊,居然名动公卿了。”
“这倒不是我夸张,我家主人虽是一介布衣,但势不在公卿之下,他既是无双的剑客,又是天下有数的大富商,家财亿兆,富可敌国,那些公侯将相登门,多半是有事相求,差一点的小城之主,小国之君,就算他们亲自来了,主人还不一定接见呢。”
“但是他把贵族列为第一等贵宾,可知也俗气得很。”
这汉子大概已经习惯于接待各种客人了,所以听了豫让当面批评他的主人,也一点都不生气,笑笑道:“倒也不尽然,元字精舍共有四所,到现在为止,却只开放了两所。”
“那也已经很不错了,朱羽不过是有几个钱而已,只有一些没出居的没落贵族才会找他求助,那来多少贵族!”
“这倒不然,远处的使臣每月总有好几起,大国小国都有,他们来求告,也不完全是要钱的,有的是来求才,有的是来求我家主人代为运送物赀。”
“这就怪了,你家主人还管代运物赀?”
“主人本不管这些事,可是方今天下多乱,战事频起,最感缺乏的就是战马和武器,有些国家不产铜铁,他们要弓矛箭镞,就得向别国出钱去采买,买到之后,却无法安然地运回来,因为有些跟他们敌对的国家,心中感到畏惧不安,必然要设法加以破坏,抢劫或拦截,这时候,就会要拜托我家主人了。”
豫让亟感兴趣地道:“那么你家主人就能安然保住么?”
汉子傲然地道:“不错,只要我家公子点了头,就没有问题。”
“一国之众竟比不上一人之力?”
“这也不能这么说,虽有一国之众,总不能把兵马开到别人的国境内去,我家公子却无此顾忌。再者,我家公子朋友多,到处都有熟人招呼帮忙,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家公子家中的能人好手也多,谁也不敢轻惹我们。”
豫让一笑道:“我终于明白了,朱羽在这儿广建精舍以养士,原来是招人替他作打手,保镖赚钱的。”
这汉子,现在变得出奇的好脾气,豫让对他的主人一再的不礼貌,他都没放在心上,仍是和气地解释道:“阁下这么想,是误会我家公子了。我家公子纯为敬重朋友而接纳四海英豪,虽然有时也请朋友办点事,但绝不勉强,完全是朋友们自愿的。”说着已经在一所华屋前停了下来,立即有两名华衣的女郎起前。汉子道:“亭字宾舍中的接待事宜是由这两位姑娘负责,左边这个叫大桃,那个是小桃。”
两个女郎都盈盈下拜。大桃首先含笑道:“欢迎客人光临,请客人随婢子来。”
豫让微微迟疑了一下,跟着她向前走去。
小桃却问道:“客人的行李是否已经叫人搬进来了。”
豫让道:“没有,我没有行李!”
小桃哦了一声,大桃立刻道:“妹妹你见识太陋了,像尊客这样的剑客,一剑随身,四海游侠,还带什么行李?”
“这个我知道,可是以前来的剑客们都是一身汗尘,没有这位客人身上干净,所以我想他或许有个衣包,常常换换衣服的。”
豫让微笑道:“某家衣着虽常更换,却不耐洗浣,脏的换下就丢,好在男子布衣,购买方便,不必像贵族王侯所着的锦绣衣冠,必须要专为缝制。”
大桃一笑道:“客人说的是,这正是布衣傲王侯之处。”
这个女子很会待客,谈话很有技巧,既能迎合客人的意思,又十分得体。豫让不禁笑道:“姑娘很会说话。”
大桃道:“这本是婢子的职司,婢子在此的工作是使每一位客人愉快,客人需要什么,都告诉婢子,婢子一定能使客人满意的。”
“不管我要什么,你都能使我满意?”
大桃道:“在本城,客人说得出的东西婢子都能奉上公子,这儿的东西,比城主府邸还要周全呢。”
豫让道:“这我早就知道了,范城朱羽,富甲王侯。”
说着已经走到华厦门口,大桃撩起珠帘,作个肃客的手势。
豫让见里面有十几个人正大据案饮食,每八人一席,另有很多侍女往来侍奉,他站在门口道:“这是那里了?”
大桃道:“餐厅,所有的客人都在这儿用餐,不过客人若是不喜欢热闹,要图个清净,也可以把所要的菜肴吩咐下来。婢子叫人送到客人的居室去用餐。”
“不!我不要什么东西。”
“已经用过餐了?”
“还没有,我不是来用餐的,我是来找朱羽的。”
“我家公子这时候多半也在进餐,客人有事找他,何妨等用餐之后呢?”
豫让道:“恐怕你们都弄错了,以为我是登门求食的客人。”
大桃道:“客人器宇轩昂,自非求食之流,但不问客人的来意为何,总是要吃饭的对不对?
豫让道:“不对,人虽是非吃饭不可,但有的饭却是不能糊里糊涂的吃,我并不是朱羽的朋友,也不是来找他攀交情的。”
“那也没什么差别。里面有三位客人是来找公子决斗的,但也住下三天了。”
“哦!来找朱羽决斗的人,也接受你们的招待?”
“县的,这没有什么稀奇,他们老远地找来,要跟公子比剑,公子答应了,却因为旅途劳顿,怕有失公平,公子请他们住下来,好好休息一阵,等他们的精神恢复了再行比斗,才算公平。”
豫让微笑道:“他们也同意了?”
“他们先是不肯接受,说一个剑客,随时都可以决斗,任何原因都不能影响到他的剑技……”
豫让道:“凭这句话可见得他们的浅薄了,长途劳顿,绝对会影响体力以及剑拔的发挥,只是一个高明的剑客,不应该受到影响而已。”
“客人这话是怎么说呢?”
“我说他们如果真的高明,在登门之前,就应该养足精神。”
大桃笑道:“可见客人的确高明,我家公子也是这么说的,所以他对那三位客人并不放在心上,他们风尘仆仆,赶了几百里路,到了门口就向公子邀战,公子私下表示,照他们冒失的情状,未战就已落败了,公子不愿占这个便宜,所以请他们先住下来。”
“他们也就住下来了?”
“公子自然不是这么说的,只说他们三位都是很有名望的剑客,登门赐教是公子的光荣,此战不致草率,请他们暂候三天,公子要请一位剑术名家南山子老先生来作仲裁,以示隆重,这才把那三位客人给安顿下来。”
“哦!他去请了没有呢?”
“南山子老先生在十天前就来了,一直住在元字精含,随时都可以出任仲裁,只是公子要让那三位来客有充分的休息,才那样说而已。”
豫让一笑道:“如此说来,朱羽倒是很肯为人设想呢!”
“公子对于剑技十分稳定,临阵对敌,也十分隆重,即使是一场切磋比斗都不肯草率,总要他的对手在十分佳良状态中,而后才决胜负。”
小桃在旁岔上一句道:“公子说过一句话:尊敬敌手,就是尊重自己,这是一个剑士必须具有的信念。”
豫让道:“好!很好!他是个很懂剑的人,因此,我倒是想跟他较量一次。”
“客人也是要找公子比剑的?”
“我原本不想的,我只是来找他商量一件事,假如谈不好,我也准备一斗。现在看看,他跟我打起来的可能很大,因此请姑娘去告诉他一声,说我立刻要见他。”
“立刻要见他?这是用饭的时候,无论如何也请客人用过饭再说。”
“我不要,很可能我们当时就会打起来。”
“那更该用了饭,才好有精神。”
豫让道:“这话对人家说有用,某家却不想在比剑之前领他这份情。”
“客人言重了,一餐酒食,怎么说得上是情呢?”
“我的看法不同,剑为凶器,剑出即凶,剑手对阵,必须心中了无牵挂,我若吃了他一餐,少时动起手来,会想到这个情分,杀招出时,手下可能会犹豫,这一犹豫,就可能会导致我的失败。”
大桃道:“客人把一餐酒食看得太重了,我家公子绝无藉此示惠之心。客人也不必放在心上。”
豫让道:“他如何想法我不管,但我的想法却是绝不轻易受人点滴之惠,一饭之情虽不算什么,但是,我着在接受他招待之后,仍能毫无犹豫地拔剑杀他,我就不是一个剑手,而是一名冷血的杀手了。”
大桃忽然脸现庄容道:“请尊驾示下大名。”
豫让道:“我正在奇怪你们在什么时候才问我的姓名来历,你们似乎没有这个习惯。”
大桃恭敬地道:“门上的庄申颇具识人之明,来的客人无须通名,他都能看出对方的气度与身分而加以适当的款待,唯独对尊客,似乎走眼了,尊客应该在元字号的。”
“哦!我只是一个无名之辈。”
“尊客绝对不是,因为尊客锋芒逼人,绝非无名之辈,也绝不会是那种能藏真隐晦的高隐之土,请示尊姓大名,以便婢子
禀告公子,妥为接待。”
对这个女子的谈吐与眼光,豫让不得不钦佩了,他也不再想隐藏自己,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喜欢隐藏自己的人,虽然豫让并不喜欢出名,但他同样也不喜欢故作姿势,表示自己的清高。
他知道自己是个颇有名的剑客,对方一定会知道而且听过,他也希望知道一下自己在对方的心目中是什么样的评价,所以他也傲然地道:“燕人豫让”
两个女孩子都为之一震,大桃的脸上泛起了异色,“是剑下无敌的豫让先生?”
“某家略知学剑,从未以无敌自许,而且豫让挟剑游侠燕赵,辽没有听说过有同名同姓的人。”
大桃更为恭敬地道:“是门上失礼,庄申早该看出先生的不平凡之处,先生为公子最心仪的一位剑客,在元字精舍中,专开一室,说是专为先生而设。”
“哦!豫让与贵主人素昧生平,不想蒙他如此见重。”
“这是真的,公子建成元字精会后,就留下了两栋最好的,每日派人打扫洁净,清香鲜花,无日或断,却从不用以款客,有人问他时,他说,一栋要用来款待天下第一剑客,目前大概只有豫让可当此誉。”
豫让道:“他太客气了,我不是天下第一剑客,也当不起他的款待。”
大桃道:“那是先生的事,我家公子只是表示出他的敬意而已,现在,先生是否肯屈驾前往呢?”
豫让道:“我不是来跟他交朋友的。”
大桃笑道:“先生过虑了,公子也不想跟先生交朋友,精舍中有一块平地,是用红砂土铺就的,足有十丈见方,既不种花,也不种草,公子说是专为与先生论剑之用。”
“他要在那里跟我较剑?”
“是的,公子说他愿意跟任何人交朋友,但是跟先生,他只能做敌人。”
预镶的神色微微一动,心中被激起了豪情,一个人被人如此看重,毕竟是一件高兴的事,虽然是被视为敌人,但豫让在心中却没有敌意。他笑了一下道:“那我倒是不能辜负他的盛意了,带路吧,我倒要看看朱羽在那儿为我准备了怎样一个死所。”
大桃肃然地道:“是!婢子为先生前导。妹子,你去禀告公子,就说预先生已经到剑庐去了。”
“那个地方叫剑庐?”
大桃道:“是的,目前只叫剑庐,上面的横匾原有三个字的位置,最前的一个字空着,分子说如果地能击败先生,就在那空白的地方题上一个藏字,易名为藏剑庐,如果他被先生击败了,就补上一个止字。”
“这又是怎么个说法呢?”
大桃道:“公子说,先生之外,当世再无一人可以言剑,如果他能击败先生,就把他的剑留在屋中与先生作伴,以后再也不必用剑了。”
“这是他的见识太陋近了,当世之间,剑术高于豫让者不知其数,若能击败了我,未必就当世无匹、”
大桃一笑道:“公子虽然不像先生这样谦虚,但也不是一个狂妄无知的人,他已经将天下知名的剑士作了一番很详细的研究,最后才如此推断的,他也承认,当世的剑容中,或许有人高于先生,但都是些藏名巡世的高士,他们不会找上门来求较的,而我家公子,也不会主动去找人较量,所以击败先生后,公子相信可以藏剑于庐了。”
“一个剑手想藏剑于庐是很难的。”
“是的!公子也想到过,好在藏剑不是封剑,若是还有值得一较的对手,依然可以取出来,只有败在先生剑下,公子就永不执剑了,故而题名‘止剑’。”
豫让点了点头,随着来到另一片园子里,但见设计更为精美雅致,两栋精含,傍水而立。
其中的一栋高墙围了起来,只能望见高耸的楼角,围墙正面开着两扇高大的厚木门,包着铜叶擦得雪亮,横匾上果如所言,在剑庐前还空出一个字的位置。
大桃伸手在铜叶环上叩了几下,木门呀然而开,门内站着两名垂髯童子,都只有十三四岁。
其中一名笑道:“大桃姐姐,你可是来检查的,我们绝不敢偷懒,屋子跟院子都打扫过了。”
“炉中煮茶的水烹了没有?焚了香没有?”
“这……还没有,每天烹了水没人来喝,倒掉了岂不是浪费,所以我们只焚了香。”
大桃沉声道:“我就知道你们这两个小鬼又偷懒了,公子是怎么吩咐的?不管有没有人来,炉中必须长时备人,屋中必须不断焚香。”
“这三年来,我们没断过一天,可是那位预先生始终没来,我们不知要等到那一天。”
大桃道:“预先生来不来不关你们的事,派你们的工作就必须做好。还不赶快生火去,沏好了茶就送到上屋来!”
“啊!莫非预先生已经来了?”两个孩子都惊奇地望了豫让一眼,不自而然地退了两步,连礼也忘了行,回头飞快地跑了。
大桃连声叱骂他们没规矩,又转对豫让道:“这两个小孩一直就守在剑庐中,所以未习惯礼仪,叫先生见笑了。不过也可以证明此庐确为先生而设。”
豫让道:“某家一剑随身,四海飘零,却没想到朱羽竟已为我觅妥了埋骨之地。”
大桃道:“若是此地变为止剑庐,这里埋的就是我家公子了,所以此处倒也可以说不是专为先生而设。”
忽然一个沉着的声音传来:“大桃,你错了,此处既非为豫让而设,也不是为我而设,而是为一个死于剑的剑士而设,当我们其中一人躺下时,此庐即关门,永世也不开放。”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颀长的青年,魁梧而英俊,衣着华丽,神情倨傲,有一种脾睨天下的气势,不用问,这必然是朱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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