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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再折一翼           ★★★ 双击滚屏阅读

第四章 再折一翼

作者:西门丁    来源:西门丁作品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9/12

  萧穆等来去匆匆,十一月初已经回到襄阳。到了襄阳沈神捕的老窝,沈鹰却去了芜湖办案,连公孙良也带走。
  楚英南及宋玉箫尚在,他们闻讯赶了出来,宋玉箫脱口道:“果然是他!”
  楚英南亦道:“去姨丈家偷窃的正是他,萧兄果然好本领,连鼎鼎大名的‘及时雨’应阳天亦败在你手中。”一抱拳,“得到几位拔出正义之刀,诛了凶徒,使小弟的杀弟之仇,能以得报,咱兄弟十分感激!”
  宋玉箫接口道:“大哥说得好,小弟也感激不尽。”忙从身上取出三万五千两锒票。
  萧穆忙道:“两位客气,这钱么,待沈神捕回来后,你再交与他。”
  楚英南问道:“未知萧兄如何制服应老贼?他是否承认了罪行?”
  顾思南喟然道:“说来惭愧,应阳天果然是条好汉,他在被咱们包围之后便承认杀了人,不久便自杀了。”言语间甚有赞叹之意。
  宋玉箫脱口吁道:“应老贼他是自杀的?”
  萧穆缓缓点点头。宋玉箫及楚英南互视一眼,心中颇不是味儿,到底为什么,他俩亦说不上。
  楚英南指一指应阳天的遗体,道:“萧兄,这如何处理?”
  “在下立即通知神捕,由他决定。”
  楚英南叹了一声:“应阳天临死知罪自刎,小弟倒也不宜把这件事宣扬出去,免得损了他的名头。”
  宋玉箫垂泪道:“但,二哥及三哥,他们在天之灵……”
  楚英南双眼望天,喃喃地道:“武林中人死在刀剑之下算得什么?凶手既已死,二弟三弟之仇已偿,即使他们在天之灵自亦不会太过苛求。”眼光转注视萧穆,“人谁没犯过错,只要他知而能悔,悔而能改,总是一件好事,何况应阳天以死谢罪。萧兄这方面的经验丰富,不知有何高见?”
  萧穆及顾思南目光神采连闪,萧穆道“楚兄弟之见正合在下之意。”
  顾思南赞道:“楚兄胸襟之大,见识之高超,小弟望尘莫及,‘江北四秀’果然名不虚传!”
  萧穆亦赞道:“楚兄弟年纪轻轻便有如此襟怀,异日焉能不成为一代大侠?”
  楚英南道:“两位大哥谬赞,使小弟汗颜无地。”
  宋玉箫悚然一醒,忙揩干眼泪,他是官家之后,自小娇生惯养,年纪又较小,胸襟及见识自然较浅,他心头震了一震,忖道“大哥之见识及襟怀果然高我不少,我宋玉箫今生能与大哥结义,实乃三生有幸。”口上却道:“几位大哥之教诲使小弟茅塞顿开,得益不少。”
  萧穆忙道:“宋兄弟年轻有为,在下亦是钦佩不已。”转首对陶松道:“把应阳天尸体移入衙门殓房,还有,用纸把他的脸封起来,以防泄漏了消息,头儿未回来之前你们也绝不准把此事宣扬出去!”
  陶松等连声应是,立即动手掩盖应阳天的口脸。
  顾思南亦吩咐郎四放信鸽通知沈鹰。

×       ×       ×

  沈鹰也以信鸽回复萧穆,说他十天八天难以回来,叫他们先把应阳天的尸体火化。
  萧穆收信后立即与顾思南办理有关火化尸体的一切。
  楚英南及宋玉箫却辞别他们,临行时,楚英南说两三天后便再回来等候沈鹰。
  他们决定到梅庄拜访梅任放。到了梅庄,一通知门公,立即被带入内厅。
  不一会,梅任放的儿子梅百侣出来道:“两位光临寒舍,恕小弟不知,未及迎迓!”
  双方寒暄了一阵,楚英南道:“令尊梅大侠不在宝庄?”
  梅百侣三十多岁的年纪,是梅任放的独子,举止颇为沉着,大有乃父之风,当下讶道:“两位专程拜访家父?”
  楚英南笑笑:“没什么事,只是想问问令尊对令表妹之死有何看法而已。”
  梅百侣讶道:“两位不知舍表妹与令弟秦雪岭在落马村斗个两败俱伤?”
  “知道。”楚英南小心谨慎地道,“不过,小弟却有点奇怪。”他见梅百侣双目望着他,便续道:“不知梅兄知否舍弟何时曾与令表妹有过结怨?”
  梅百侣摇摇头,悲伤的道:“没有,但这也更令在下伤心,大家同是武林人,何必因小小的事,一言不合而动武?这岂是侠士本色?”
  此人果然不愧是“赛孟尝”梅任放的儿子,一副悲天悯人的心肠。
  宋玉箫几乎想告诉他,杀死江三妹的是应阳天而不是秦雪岭。
  幸而梅百侣顿了一顿便续道:“那夜,舍表妹与令弟曾发生了口角,不过立即被家父排解,之后在席上亦表现得颇为友善,但后来舍表妹便又邀令弟共同乘舟赏月,唉,表妹她的脾气的确十分暴躁,小姐性子又大,即便是在下亦经常受不了,遑论令弟?所以……这件事在下亦深感不安,他们之起冲突,必是表妹挑起的。”
  楚英南道:“原来他们已先发生了口角?”
  梅百侣点点头:“这件事沈鹰神捕前辈当时亦曾在场。嗯,听说楚兄弟托沈神捕查办此案,不知有否新的发现?”
  楚英南摇头道:“没有,所以愚兄弟才来贵庄拜访,希望能取点资料,如今,看来不必了,令表妹性子既然如此……算了,小弟想令表妹此刻在天之灵亦已生悔意,死者已矣,小弟又何必多此一举,沈神捕亦有意把此案推掉,看来小弟回去该向沈神捕取消协议。”
  宋玉箫欲言又止,急切间改口道:“对,应该取消,反正人已死了,不取消又有何作用?”
  梅百侣忙起身谢道:“两位胸襟果非常人能及,百侣钦佩不已!”
  “冒昧打扰,愚兄弟甚感不安!”楚英南一拉宋玉箫衣袖,起身拜辞。
  “两位何不再坐一下,在下已经吩咐下人筹备酒菜了。”
  “不敢再打扰了,梅兄盛情,愚兄弟十分感激,异日有机会再见。”
  “今日未能一睹‘塞孟尝’梅大侠的风采,小弟颇觉遗憾!”宋玉箫亦搭声道,“小弟对令尊梅大侠景仰已久,惜苦无机会拜见,异日有机会定当再来拜访,以了平生之愿。梅兄请留步,后会有期。”
  两人出了梅庄,楚英南道:“梅家既没对江三妹之死,稍存怀疑,咱们这趟也是白来。”
  宋玉箫沉吟道:“小弟离家日久,想回家一趟,大哥你去不去?”
  楚英南道:“沈前辈尚未回来,咱们还未把酬金交与他……”
  宋玉箫迅即把银票交与他,道:“小弟这趟回家得把结果告诉爷爷,也得对张大人有个交代。十日后,小弟便再来找大哥,然后回到二哥及三哥的墓上告诉他们凶手已经伏诛,使二哥及三哥在天之灵早日得到安息。”
  楚英南见他对兄弟之情如此深厚,亦十分感动:“如此甚佳,小兄便在沈前辈处候你了。”
  两人珍重了一声,挥手而别。
  宋玉箫没有兄弟,自小都在姐姐及丫环丛中生活,十分渴望有个兄弟,不料一下子有了三个,更料不到不及二个月的时间,两个结义兄长已不幸被杀,虽然凶手已经伏诛,但心头之创伤却难以恢复。他怀着一颗落寞的心在北风的吹送下一路南下。
  楚英南走了几步,心头突生了点异样,倏地回首,宋玉箫背影已被风沙遮挡。

×       ×       ×

  三天之后,沈鹰及宋玉箫还未回来,但顾思南已回来。他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金刀大侠”程万里突然暴毙,根据初步调查,怀疑是被人点中死穴而亡。
  这个消息令众人大吃一惊,就连萧穆也沉不住气,急忙问道:“程万里死于何日?”
  “十月二十四日被发现的,看来是死于十月二十三日夜间。因为,程万里家属那夜还跟他一同吃晚饭。”
  萧穆心头一跳,脱口道:“十月二十三日不就是应阳天自杀那天!小南,你知不知道应阳天何时离开程家?”
  “小弟已问了程家,应阳天是在十月二十二日夜间离开的!”顾思南立即回答道。
  萧穆心乱如麻,一时之间理不出头绪,他蒙蒙胧胧觉得应阳天与程万里之死有点牵连,但却想不出应阳天有任何杀害程万里的动机。
  顾思南低声道:“萧大哥,小弟有点怀疑……”
  萧穆看了附近手下一眼,沉声说道:“不能随便胡言……把事情报告老头儿知道。”
  “是。小弟这就去写信。”
  第二天,商丘那边有信鸽飞到。信是商丘的捕头胜一平写来的。内容很简单,是程万里的家人请求沈鹰追查凶手的,并出酬金从优,不惜代价定要把凶手碎尸万段。
  顾思南又立即施放信鸽,把信转去芜湖。
  江北“神眼秃鹰”沈鹰以及江南“笑面神鹰”管一见都各自有一个庞大而完善的信鸽通讯网,他们都有专门的饲鸽人员以及驯鸽人员。
  有时为了怕信鸽失落或迷途,把信息泄漏出去,他们以一种只有他俩及其心腹手下才能懂得的密码暗语通讯。
  如今胜一平的信当然不是使用这种密码。

×       ×       ×

  四天之后,沈鹰留下公孙良,独自一人自芜湖归来。他到襄阳,天色已黑,但立即叫萧穆、顾思南、郎四、陶松以及葛根生到他书房里。
  沈鹰一边抽烟,一边留心倾听他们每个人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十月二十三日夜围攻应阳天的情况。
  沈鹰一边听一边发问,问得很仔细,听了之后,磕掉烟灰,下令道:“萧穆,你明天立即到程家寨,若有问题立即以信鸽联络,程家钱不少,收他六万两。”
  萧穆应了一声。沈鹰又道:“郎四,你明天立即去调查应阳天妻子的名字,有可能的话尽量探听他们夫妇间的感情。”
  郎四讶道:“头儿对这有怀疑?江湖上谁人不知应阳天夫妇相敬如宾?被誉为模范夫妻。早年她妻子马淑君年轻时跟他还是夫唱妇随哩!”
  沈鹰瞪了他一眼,沉声:“我要你问她的小名,问得婉转点,不许把应阳天的死讯泄露出去。”
  “是,属下自不会直接向马氏查询。”郎四见沈鹰凌厉,不敢再说。
  “陶松,”沈鹰又道,“发信鸽召云飞烟回来。”
  众人退出书房后,沈鹰立即陷入沉思。不久,心头便生了几个疑团,他心想梅任放与应阳天相熟,便决意明天到梅庄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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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楚英南便来拜会沈鹰,并把三万五千两的银票交给他。
  沈鹰沉吟了一会道:“这些银票老夫先收下,一两个月后如无问题才去钱庄兑换。”
  楚英南一怔,道:“前辈是指这些银票有问题,还是指这案子……”
  沈鹰沉思了一会道:“宋玉箫是官家之后,老夫岂能怀疑这些银票有问题。”
  “如此,前辈是怀疑……”
  沈鹰挥挥手,不再言语。
  “那么,晚辈告退。”楚英南道,“晚辈到宜城找四弟,老前辈若有事,烦请派人到宜城宋家通知一声。”
  “好。老夫每办一件案必定查得一清二楚。”
  楚英南见宋玉箫还未来,一个人在这里十分乏味,加上这两天老是心惊肉跳,仿佛有事要发生,于是他决定到宜城宋家:“前辈,如果舍弟与晚辈路途相左,到来此地,烦请前辈告诉他晚辈已去他家。”
  “这个自然。”沈鹰冷淡地道。
  楚英南一离开,沈鹰亦立即出门去梅庄。到梅庄,辰牌还未过。今日雪霁,还有一丝阳光,照得人暖洋洋。
  沈鹰对门公道:“老夫沈鹰,请问梅庄主在否?”
  那门公眼尖认得他,忙道:“沈神捕快请。”肃然迎入,到了大院,两旁厢房有不少食客才刚起床,在院子内走动,活动筋骨。
  沈鹰视若无睹,跟着门公直入小客厅,这是梅任放见客之所。自然又有下人入内院通知梅任放。
  过了两盏热荼工夫,只见梅百侣入来,行了一礼,道:“不知神捕前辈驾临,恕小侄失迎之罪。”
  “不必客气。令尊在否?”
  梅百侣脸现茫然之色:“不知道去了哪里,小侄找不到他。”
  “他是否有事离开?”
  梅百侣道:“门公没看见他离开。”
  “哦,令堂亦不知道?”沈鹰语气颇硬。
  “家母亦不知。家父经常在书房睡觉。未知前辈找家父有何事?”
  沈鹰沉吟了一会,冷淡地道:“这些事见到令尊,老夫自会与他细说。”
  梅百侣心中有气,却不敢发作。正在不知如何应答时,梅任放一步踏入。
  梅百侣喜道:“爹爹来了,爹爹到哪里去了?”
  梅任放脸色一沉,道:“为父在后花园练功你看不到么?”
  梅百侣忙道:“孩子找得疏忽匆促,爹爹恕罪!”
  梅任放哼了一声,挥手道:“没事了,你下去吧,别阻碍为父与沈叔叔谈话。”话刚说完,猛打了个喷嚏,“老鹰一早找我有何事?”
  沈鹰隔了一会才问道:“你跟应阳天很熟?”
  梅任放笑道:“岂会不熟?”
  “熟悉到什么程度?”
  梅任放一怔,道:“老鹰,你有话何不干脆说……”又猛打一个喷嚏,“何不干脆说出来?”取出一块黑色的手帕往鼻子上揩抹。
  沈鹰双目炯炯,注视着他,一字一顿地道:“应阳天的妻子叫什么名字?”
  梅任放哈哈大笑,猛地又连打两个喷嚏,这次却取出一块白色的手帕揩鼻子。
  沈鹰冷冷地道:“你的鼻子好像不大好。记得今年中秋我来你家过节,次日一早你也是连打数次喷嚏。”
  梅任放的神色一变,随口应道:“真的?”
  “梅兄连自己的事也忘记了?”
  梅任放再豪爽地一笑,道:“倒教你见笑了,咱这个鼻子已患了好几年敏感症,每逢早上风大,一吹便要打喷嚏。”一顿:“老鹰你真的不知应阳天的妻子叫马淑君?”
  “有没有别的小名?”
  梅任放想了一会,道:“她本人我亦见过好几次,只闻老应叫她淑君,未闻有以另外的名字叫她,谅必没有小名,老鹰你到底打什么哑谜?”
  沈鹰默默地装了一袋烟,敲燃了火石,烟丝嘶嘶作声。沈鹰徐徐把浓烟喷出,烟雾弥漫中,梅任放猛打喷嚏。
  梅任放待喷嚏稍止,忙道:“你老鹰倒会享受,却害我鼻子受罪。”
  沈鹰走开一边,道:“我怀疑老应另有女人?”
  梅任放脱口道:“你是说他在另外一个地方窝藏一个女人,而我们不知道?”
  沈鹰徐徐点头,随手敲掉烟灰。
  “不会吧!”梅任放显然不信,“老应以什么名满江湖?一是急公好义;二是绝不好色,对妻子呵护备至,引为美谈;三才是一手超卓的左手剑法。”
  沈鹰自顾自的道:“那个女人名字中有个‘萍’字。”
  梅任放目光一亮:“你已知道?”
  “还没有,不过想问问你。他与程万里关系如何?”
  梅任放神色大变,脱口道:“你怀疑老应杀死程万里?哼,以往你办的案我一向佩服,但若你说老应杀死程万里,则三岁小儿也不信。”
  “我没有这样说。”沈鹰霍地回过身来。
  “不必再说,我绝不相信。不过,倒是老应窝藏了一个女人这事令人感到兴趣。哈哈,往日他还数说我纳妾,如果见到他,我必定……哈哈!”
  沈鹰静静望着他。
  梅任放干笑了一会,道:“老鹰,你猜老应若是另外有个女人,这个女人会是哪种人?”
  沈鹰茫然地摇摇头。梅任放正容地道:“一定是个娇娆而又……的女人,嘻嘻!”他笑声充满邪意,言下之意使人一听便知。
  “哦!”沈鹰道,“你是花丛老手,倒要听听你的见解。”
  梅任放道:“这方面我自比你强。嗯,这种心理很易理解,马淑君人虽端正,却不算美,不是那种令人一望便能产生欲念的女人,这种女人做妻子固然好,但是这闺房之乐吧,定必十分没味。老应长处于此种环境之下,又在盛名之下,只能战战兢兢,不敢稍为行差踏错。所以能令老应毅然动心的必是一个完全与他妻子相反的女人!其实纳妾又算得什么?不过,老应是受盛名所累了吧。以我的经验来说,在闺房中放荡的女人在外面亦不一定会放荡,作为妻妾亦未尝不可。”
  沈鹰深觉有理,脱口道:“你分析得十分有理。”
  梅任放深有感触地道:“盛名累人,其实世人又有几多人在名利之前看得开?”一顿笑道:“像我这种自称风流的,在侠义道中又有几多人?”
  沈鹰正容道:“你虽风流却不下流,我老鹰绝没因此而看不起你,你能散尽家财,周济世人,更令我钦佩!”
  “给你这么一说,我倒有受宠若惊之感了。”
  沈鹰道:“我钦佩你的为人,却鄙视你的大部分食客,绝大多数的食客是无所事事,混饭吃,空耗粮食。”
  梅任放道:“我亦想劝他们找些事做,不要白了少年头,可是又不好开口。”
  “这也是盛名之累吧?”
  梅任放苦笑一下。
  沈鹰又道:“回头说老应那个女人,这种女人怎会遇上正人君子的老应?”
  梅任放沉吟一会,道:“这女人绝非烟花之类的女人,因为老应绝不涉足那种地方。因此,只有一个可能,这人可能救过老应——你该知道老应一生为别人受过大小无数次的伤;或者老应救过她,而她感恩图报,以身相许。老应那时如同干柴,一遇着一个能令他动心的梦寐中的女人,乃立即焚烧。”
  “这种人,当然多数是懂得武功的,因为老应平日都是为同道奔波,不如你广施恩泽,唔,武林中有哪个女人名字中有个‘萍’字?”
  两人想了一会,都想不出是谁,不是说武林中没有一个女人名字带个“萍”字,而是这些人都绝对没有可能。
  吃了午饭,沈鹰便起身辞别。梅任放低声说道:“老鹰,到底老应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老鹰怕他嘴不牢说出去给他的食客听见了,而这些食客对这种事最好打探,只怕不要一两个月大江南北便会传遍,所以沈鹰决定暂时不把这事告诉梅任放。
  “我不相信,你这老小子无事绝不会登三宝殿。”
  “也许以后会告诉你,到底什么事要来问你。”沈鹰说罢,走下台阶,准备离去。
  梅任放下了一级台阶,停住道:“自家人我也不送了。哼,你这老小子没有义气,朋友有事也不透露一点。”带点怒意地说道:“你自个出去,侣儿你也不必送他。”
  沈鹰像是一呆,跟着一笑,转身笔直地往大门处走去!

×       ×       ×

  沈鹰回到襄阳窝里,时间已近黄昏,这是因为他一边走一边思索,所以走得慢。
  饭后他自个在书房里踱步,这是他多年来形成的习惯。每逢这一刻,他的手下都轻易不敢骚扰他,否则,只怕要受一顿臭骂。
  但是今天顾思南却大不相同,明知故犯,匆匆忙忙推开沈鹰的书房木门。
  沈鹰脸色一变,厉声道:“你忘了规矩?什么事这般慌张?跟我这许多年还没有点长进!”
  顾思南连忙说道:“头儿,楚英南又回来了,他说有十万火急之事找您,因为他……”
  楚英南已跟着入来,急道:“沈前辈,宋四弟昨夜又被人杀死了!”
  沈鹰听得一惊,把骂人的话咽了下去,神色迅即恢复,沉声道:“给什么人杀的?”
  “黑衣蒙面人!据宋家护院所述,那人跟偷窃宋姑丈家的一样身材!”楚英南喘着气说。
  顾思南脱口道:“那不是应阳天么?他不是死了么?”
  沈鹰瞪了他一眼,道:“有没有偷东西?”
  “有。那人先偷去不少金银,后来却不知怎样发出声音,于是四弟等便追了出去,那人躲在后花园,出其不意现身,杀了四弟然后逃走。”
  沈鹰踱了几步,又抽起烟来,光秃的顶上在烛光下格外光亮:“不必说了,宋玉箫的尸体未安葬吧?现场仍保留原状吧?好,你先去休息,明天带人去宋家调查。嗯,我亲自去一遭吧!”
  楚英南忧伤怨愤的脸色,露出一丝喜悦:“有劳前辈!”

×       ×       ×

  宋玉箫被害之处是在宋府的后花园。此时,宋玉箫的尸体当然已被移开,但现场仍然保持原样。宋玉箫的佩剑跌在地上,地上有血,因时间已久,色呈褐色。镶着三颗明珠的宝剑,剑尖亦有血。另在围墙下发现了几滴血,显示宋玉箫临死前亦刺了凶手一剑,只是未能致命。
  沈鹰目光再一扫四周,花木颇有损折之处,但假山盆栽却未有倒塌:“田副总管,你有没有见到令公子曾刺了凶手一剑?”田副总管是宋府的护院领班,接近五十岁的年纪,一脸精悍之色,闻言后,略一沉思,道:“当时贼人突然失手打碎一个花盆,也许这是故意的。那时还未二更,公子亦尚未睡,我在前面巡视。公子由书房来此比老朽近得多,因此,当老朽到时,公子已倒地,而凶手在墙上跃出。老朽只见到凶手是个中等身材、身穿黑衣黑裤的人而已。”
  沈鹰道:“这后花园既然接近住宅,为何没有人守卫?”
  “有。”田副总管接口道,“因为占地太大,而且人手不很够,因此老朽便指定一些手下分别守在几处地方,而老朽则另外率十二人四周来回巡视。”
  “凶手进入时你们没有发觉?”
  田副总管脸上一热,道:“说来惭愧,咱还是事后才发现原来他已潜入库房偷了不少金银。”
  “此地由谁负责守卫?”
  “老薛,你过来。”他指一指一个瘦削的护院道:“禀大人,此地是他负责守卫。”
  沈鹰脸色一沉,道:“花盆破碎时,你在何处?”
  老薛恭声道:“在那边。”他指了一指后面。
  沈鹰脸色再一沉:“那你应该比宋玉箫先到此地。”
  老薛道:“花盆在那边打碎的,小的一听见声音立即奔去。到公子追出来时,小的听见打斗声,于是便跑过来,可是到达时公子已倒地,而凶手已逃开。至于凶手如何杀死公子,小的视线被这假山遮挡住,看不到,只见他脸罩黑布。”他双手边说边比划。
  沈鹰走过另一边,那里果然有个破碎的花盆倒在地上。
  沈鹰便把这件事仔细想了一次。
  花盆在西边破碎时,老薛在东边,他听见声音立即奔到西边。可是凶手那时已藏在中间的一座假山后,而此时宋玉箫亦闻声奔来,凶手出其不意地突袭宋玉箫。宋玉箫一开始便受了重伤,因此,打斗很快结束。
  凶手可能发现老薛的脚步渐近,一个疏忽便中了宋玉箫临死的一剑,但这一剑看来只令他受了轻伤,故此他还能逃脱。
  依此看来,凶手偷金是次要的目的,主要的是要伏击宋玉箫。
  “江北四秀”接连死了三个,凶手看来是同一人,他的杀人动机亦应是相同,下一个被杀的对象会不会是楚英南?沈鹰禁不住看了他一眼。
  这短短的两天,使楚英南好像苍老了十年,神色异常憔悴。沈鹰拍一拍他的肩头,道:“带我去看看令弟的遗体。”
  楚英南呆呆的点点头。
  宋玉箫果然背后中了一剑,入肉三寸,致命之处却是胸口的那一剑。
  沈鹰看一看他的伤口,不禁怀疑宋玉箫有没有余力临死再刺凶手一剑,如此,他剑上的血溃亦有可能是蘸上自己涌流出来的鲜血的了。
  沈鹰对宋父道:“沈某意欲到库房看看,未知方便否?”
  “哪里哪里,沈大人请来,这件事还得仰仗大人大发神威,早日缉拿凶手归案。”想到自己妻妾多人,毕生却只得此子,如今又不幸被杀,眼圈不禁一红,泫然欲滴。
  摆放贵重物品的壁柜打开,里面放了不少珠宝古玩及银票。沈鹰心头连动,问道:“凶手只偷金银?”
  “是,小人也觉奇怪!”
  沈鹰忖道:“这里面可能有蹊跷。”顺手敲一敲门,入手沉实坚硬,却原来是以梨木包铁做成的,忙叫道:“思南,你来看看这锁是否有受损?”
  顾思南在沈鹰手下中对锁最有研究。他看了一会,道:“这两副锁异常坚硬,锁头又藏在铁门之内,即使是内家高手亦难以用指力戳断!”
  沈鹰神采连闪,道:“如此说来,凶手不但武功高强,且是开锁的专家!”
  “正是。江北三大开锁小偷,各师各法,也各有千秋,但开这种锁以‘金匙’白墨最为所长。”
  “好。你在此地稍候,我先回去。”转对楚英南道:“令弟安葬之后便请偕思南同来,千万不可单独行动。”
  楚英南默默点头。

×       ×       ×

  沈鹰决定再到梅庄一行,因为他曾经遇见白墨在梅庄当了一段时日的食客。
  到了小厅内,沈鹰劈头第一句便问梅任放:“白墨还在不在贵处?”
  梅任放一怔,道:“你是说‘金匙’白墨?他这种人何需当食客?上次他来只不过因为失手受了伤,来我处养伤兼避避风头。”
  沈鹰面色一沉,厉声道:“如此,梅庄岂非成了犯人的避难所?”
  梅任放亦是脸色一变,沉声道:“沈大人言重,不知沈大人是以官府的身份对小民说话呢,还是以武林同道的身份对梅某?”
  沈鹰放缓脸色:“自然是以武林同道的身份询问你。”
  “那么请沈大人以后出言谨慎一点。”梅任放余怒未息,“白墨虽是小偷,但向来只偷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亦无大恶,梅某念在同为江湖人的分上,让他在此养伤,这难道也犯了法?”
  “若以官府眼光视之当然犯法,起码犯了窝藏犯人之罪,不过若以武林同道视之,则梅孟尝果然义气干云,名不虚传!”
  梅任放冷哼一声:“他养好伤已经离开了,此后梅某亦未再见过他。”
  沈鹰看了他一眼,缓缓地问道:“他去哪里你知道么?我的意思是他有没有告诉你?”
  “当然没有,咱梅庄的规矩是来去不问。”
  “那是何时的事?”沈鹰再问一句。
  “五年了。”梅任放反问道:“老应窝藏的那个女人你查出来了没有?”
  沈鹰摇摇头:“你猜出来了?”
  “十五年前,有个‘九尾妖狐’池萍的,你还记得么?”
  沈鹰眼光一亮,道“她不是被应阳天杀死了么?”
  “谁见到?”梅任放冷冷地道,“十五年前‘九尾妖狐’迷惑了不少青年,老应约她在大洪山决斗,事后老应扬言已经杀死她,可是有谁看见?决斗时亦没有人在场。说不定老应给她迷惑了,并把她藏了起来。以应阳天那种人,被这种女人迷倒绝不出奇。”
  沈鹰踱起步来,在小厅里走了几圈。他不期然又吸了烟起来:“大洪山脉近者离此不过几十里,即使南峰离此也不过二百多里左右。”歇了一歇,“老梅,往年老应有没有到此过夜?”
  梅任放声音透着奇怪:“说来奇怪,他平时来我家经常在此过一两夜,就是每年的中秋他例外来去匆匆。”
  沈鹰冷冷地道:“那他是赶去大洪山池萍处了。”
  梅任放脸色一变,喃喃地道:“不会吧,即使他赶去大洪山最近此地之处,时间上也来不及,最快也得八月十六的中午才能到达。那已失去中秋团圆之意,这跟八月十七、十八再去又有何分别?”
  沈鹰脱口说道:“莫非池萍就藏在附近?”
  “不可能,若在这附近又岂能瞒得过你我之耳目?必是藏在深山中,才不为你我所知。”
  沈鹰不禁狐疑起来,只觉得满腹都是疑团。
  他回到襄阳已是掌灯时分,他的手下正在吃饭,公孙良恰在席上,他心头一动,道:“公孙老弟,你明天带几个人到大洪山找个女人。”
  “谁?”公孙良把饭咽下,“是个怎么样的女人?”
  “昔年的‘九尾妖狐’池萍,以前你不是见过她么?”
  “见过几次,相信还能认得。”
  郎四回来报告:“属下到马家村后,在马淑君外家的邻居处探听到马淑君的小名。”他素来喜爱卖弄关子,虽是面对沈鹰,还是禁不住在紧要的关头把话顿住。
  沈鹰冷冷地瞪着他。郎四悚然一惊,忙道:“她的小名叫小黑,这是因为马淑君小时候身上的一块胎记比别人的大及黑,所以她父母叫她小黑。”
  说到这里又禁不住顿了一顿,幸而立即醒觉:“但应阳天却嫌这名不好,从不以小黑叫她。”
  “好,你去休息一下。”
  郎四前脚刚离开,顾思南及楚英南便即时踏进来。沈鹰目光一盛:“楚少侠,你说令姑丈第一次失窃也只是失了金银,其他贵重之物并未失去?”
  “是。晚辈也是觉得奇怪。按理每个小偷必要挑值钱而又体积小的拿,岂会像他如此?”
  沈鹰一笑,反问道:“这是什么原因?”目光自楚英南脸上转注顾思南,“你猜得出么?”
  顾思南想了一会,脱口道:“那人急要用钱,如果偷珠宝古玩及银票,总是比较麻烦。”
  沈鹰面色倏地一沉,道:“你就是不用脑子细想,所以跟了几年还不及萧穆一半!”
  顾思南低下头,不敢吭一声。
  沈鹰又看了楚英南一眼,这才道:“如果他只是急要用钱,大可以全部拿去。因此,必定另有原因。这个原因只是咱们还未想出而已,这是一个关键,能把这问题弄清楚,这件案子也就破了一半了。
  “思南,你明天去调查一下有关白墨的消息,最好能把他找来,这也是一个关键。”
  顾思南一挺胸大声应道:“是!”
  沈鹰又回顾楚英南:“你不必担忧焦急,这件案子老夫有绝对把握破案。不过,你不可单独一人外出。”
  “前辈真的有绝对把握?”
  “当然!只要犯人留下破绽,老夫便有绝对的把握把它破获,问题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 
  楚英南一怔,脱口道:“凶手难道有留下破绽,怎地晚辈看不出?”
  沈鹰满怀自信地笑笑:“只偷金银等笨重的物品,而放着价值连城的古玩珠宝不取,这不是破绽?能够打开那个柜门的锁,绝非一般人所为,这又岂不是一个破绽?”
  “那么应阳天……”
  “秦雪岭及江三妹不是他杀的,他也非杀死虞子清的凶手,更非第一次到令姑丈家偷窃的人,因为那次被你及宋玉箫发觉后,交回赃物,表面有不少银票。前后两次的行径完全不同,说明是两人所为,只不过两人衣饰及身材相同而已。”
  楚英南急道:“那么咱们岂非枉杀了应前辈?”
  “没有。”沈鹰望着屋顶缓缓地道,“若老夫没有估计错误,他必是做了一件亏心事,他一生光明磊落,虽然有做过偷窃的事,但那也是劫富济贫而已,不会心亏。”
  顿了一顿,续道:“他在被萧穆等人围困之后,立即觉得自己的行藏已被我发现,这是一个初犯通常的心理,而且这还是五十多年的第一次,与一生行径绝不相同,所以……不过,这还只是推测而已,事实有待萧穆去证实。”

×       ×       ×

  萧穆带着葛根生逆着北风而驰。马是大宛名种,人是铁打的好汉,一路上马不停蹄,不一日到了商丘。萧穆到衙门找了捕头胜一平,一齐到程家寨。
  程万里已经下葬了一段日子,但程家悲愤忧伤之心仍未稍息,他儿媳众多,却只一个妻子。当时稍微有点钱的男人莫不三妻四妾,程万里家大业大只娶一妻,因此在这方面的声誉也颇佳,跟应阳天可说是一时的瑜亮。
  根据程万里的儿子所述,程万里是死于被人猝然点中死穴,这人能令程万里猝不及防,只有二个原因,一是武功高过程万里很多,但放眼武林这种人寥寥可数;二是凶手是熟人,程万里在毫无防备之下,一下子被点中死穴。
  萧穆听了他一番话之后,觉得以后者机会较高:“请问程兄,应大侠是在何日离开的?”
  “应该是在二十二日夜里离开的。”
  萧穆一怔,道:“此话怎说?”
  “应叔叔何时离开,我们并不知道,到了二十三日早上,在家父房中才见他留下一张字条,说因突然省起有件急事待办,不及通知,夤夜离开云云。”
  萧穆心中一动:“再问程兄一件事,应大侠跟令尊程大侠交情如何?”
  “早年家父曾救过他一命,后来还做了应大叔的媒人,他两位老人家的感情,逾于手足!”
  “哦!”萧穆目光一亮,“马淑君是程大侠介绍与应大侠的?”
  “她是舍表姨。”
  萧穆沉吟了一会,道:“在下冒昧地问一句,令表姨可有小字或别名?”
  “舍表姨乳名叫小黑。”
  萧穆不禁背负双手,踱起方步来,颇有几分沈鹰之神韵:“令尊在死前之几天可有什么异常么?”
  “绝对没有,一切如常。”
  “可有提起应大侠的事么?”
  “没有。”
  萧穆此刻已怀疑杀死程万里的凶手十九是应阳天。他是这样假设的:
  十月二十二夜,应阳天并没有离开程家,他只是藏在某个隐蔽的地方,到了十月二十三日才突然出现在程万里的书房中,出其不意把他杀死。
  然后他又悄悄离开程家,所以自己的手下在十月二十二日并没有发现应阳天离开,但二十三日应阳天一离开便被发现。
  当日应阳天临死前说:“沈鹰不愧是神捕,想不到片刻间的事他亦能即刻派人找上老夫……”
  这件事其实是指杀死程万里,而绝非指杀死秦雪岭及江三妹之案,所以他才会用“片刻”这个字眼,可惜自己过于大意,当时竟然疏失了。
  而在应阳天来说,他一生行侠仗义,从未枉杀过一人,沈鹰派人找上他,他自然而然地以为是杀程万里之事已泄露。但应阳天杀程万里的动机是什么?
  想到这里,萧穆蓦地想起应阳天自杀前说的那句话。一定是与女人有关,萧穆有九分把握:“程兄,请令堂大人出来一趟如何?在下有话问她。”
  不一会程万里妻子樊氏自内院出来,她脸色憔悴,两只眼睛红红的,脸上的脂粉颇为凌乱,大概是刚被泪水淌过。樊氏早年走过江湖,举止颇为大方:“萧捕头相召未亡人,未知有何事情?”
  “不敢劳烦夫人,在下只是想问几句话。”
  “若与查案有关,但问无妨。”
  “正是,萧穆沉着道,“程大侠临死之前有没有跟夫人谈及应大侠的事?”
  “他两人情比手足,先夫生前在未亡人面前倒是经常提及应叔叔。”听她语气也是当小叔视他。
  “夫人仔细想想有没有较特别的?”
  樊氏想了一会,道:“有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是,去年先夫曾说了一句话:‘知人知面不知心,世上欺世盗名之辈也真不少!’当时未亡人大感奇怪,不知先夫因何发此牢骚,便出言相询。先夫叹息一声道:‘就拿阳天来说吧,他还……’先夫说了一半便停止,未亡人问他,他又不语,蒙头便睡,贱妾对应叔叔之为人十分清楚,也没有放在心上,只道先夫喝了几碗黄汤说酒话。此件事要不是萧捕头问起,未亡人也忘记了!”
  萧穆目中射出一点异采,赶问一句:“这些话是什么时候说的?”
  “大概是去年八月底。”
  “夫人何以记得如此清楚?”
  “那是因为去年中秋节先夫曾到京山一个亲戚家过中秋,那是先夫回来后的头一晚说的。”
  事情到此已没有什么值得再问的了,萧穆临走时告诉樊氏,这件案件快则十日,迟则三个月真相便能大明。
  萧穆回到商丘,连夜把这件事写下来,利用信鸽带到襄阳。
  半个月之后,萧穆便收到沈鹰的一封信,内容是说已证实应阳天在大洪山窝藏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十五年前倾倒众生的“九尾妖狐”池萍。应阳天与池萍结合之日是十五年前的八月十七日,因此,每年的八月十七日日落之前应阳天必赶去与她团圆及庆祝,今年亦无例外。应阳天与池萍已产下一子一女,儿子今年已十三岁。据池萍说,她与应阳天的感情是真挚的。
  “九尾妖狐”在应阳天的熏陶及教导下已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又,池萍的居所离襄阳二百余里,由于大多是羊肠小路,兼且居所在一座山谷中,异常难走,由襄阳到该处,脚程快的也要两三天。
  京山在大洪山之西南,至此,萧穆已可肯定程万里被应阳天所杀,那必是去年程万里从京山回家路经大洪山,而凑巧发现了应阳天在那里另外窝藏了一个女人,他没有当场撞破,但必是感触良多,故才会在回家后借着酒意在妻子面前透露了两句,却又怕妻子会告诉她表妹,弄出一场家庭风波出来,所以说了一半便住口。
  可是,他到底当面私下询问了应阳天,这才使应阳天动了杀机。
  马淑君没有产下一子半女,而池萍却替他养了两个,他自然十分疼爱她,又见她在自己的熏陶下已脱胎换骨,自是加倍喜爱,又因囿于盛名或者马淑君没有容人之量,故不敢名正言顺地纳她为妾,心中未免颇觉有负于她,因此他绝不能容许他人破坏他俩的幸福。
  而程万里与马淑君是亲戚,应阳天更不放心,怕程万里会告诉马淑君……
  到此,萧穆只剩下一个疑问,他立即上马直向程家寨驰去。
  到了程家,他劈头第一句便问樊氏道:“应阳天自去年中秋至今年十月之前这一年多之间,有否来过贵府?”
  “没有。”樊氏毫不犹豫地道,“应叔叔已近一年多没有到寒舍了,以往他大多是一年来一趟,每次来都与先夫同宿同眠几天才离开。”
  萧穆长吸一口气,缓缓地道:“在下要告诉各位的是,杀死程大侠的凶手不是别人,而是应阳天!”
  此言一出,程家上下大吃一惊,樊氏脱口道“萧捕头岂能开这种玩笑?”
  萧穆于是一五一十把一切说了出来,他的话合情合理,程家不得不信,于是萧穆便带了一张六万两的银票离开。
  时已腊月中旬,北风凛烈,漫天风雪,地上积雪颇厚,马行甚慢,这天到了郾城,天色已暗,便在此打尖,萧穆找了间干净的客栈投宿。
  吃饭时,邻座有两个老板模样的胖子低声交谈。
  一个身穿宝蓝色镶万字边衣服的道:“杨兄,今年生意真难做,市道不景气,人人手头紧张,连红梅布庄也难幸免,小弟这笔账已追了三四次还收不到,看来,今年得在此过年了!”
  那个姓杨的身穿一套湖水绿色衣服,闻言即道:“姚兄但请宽心,别家的不敢说,红梅布庄你绝对可以放心,人家老板是鼎鼎大名的梅庄庄主梅大老板,他会欠你的?去年小弟那笔账还不是拖到腊月二十才收到?听说郾城红梅布庄的掌柜不很识货,这两年亏损了不少,不过这你却不必慌张,人家到底是数十年的老字号!”
  姓姚的胖子舒一口气:“杨兄若早告诉我,小弟岂非不用担心这许多天?”
  “小弟先前不知姚兄滞留此地是因收不到红梅的账,还以为是别家的哩!”
  两人便连声干杯喝了起来。
  萧穆心头一紧,只觉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市道不好,盗贼必多,自己的责任将更重,又将更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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