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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双击滚屏阅读

第14节

作者:约翰.格里森姆    来源:约翰.格里森姆作品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9

    雨断断续续地下了3天,我也就顺理成章把园中的苦活向后拖。星期二天黑以后,我正躲在房间里准备迎接律师资格考试,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一听是多特-布莱克,我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否则,她是不会来电话的。
    “咱刚接到一个电话,”她说。“打电话的名叫巴里-兰开斯特,说他是咱律师。”
    “不错,多特。他在我那个事务所里是个大名鼎鼎的律师。他和我一起工作。”我猜想,巴里不过是想核对一些细节。
    “呃,他可没有这么说。他打电话是要咱和唐尼-雷,明儿去他的办公室,说是有几样东西要咱签字。我向他问起了你,可他说你不在他那里工作。咱想弄个明白,究竟是咋回事。”
    “我也想弄个明白呢。”我结结巴巴地说,这可能是误会。但心里却七上八下,十分不安。“这是家很大的事务所,多特,而我又刚去不久,这你是知道的。他刚才或许是一时没有记起我。”
    “不。他知道你是谁。他说你以前在那儿干过,但现在不啦。这真让人摸不着头脑,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在一张椅子上沉重地坐下,竭力想把思路理清。时间已近9时。“嗯,多特,你坐着别动。我立刻就给兰开斯特先生挂电话,摸清他的意图。过一会儿再给你打电话。”
    “咱想知道是怎么回事。你告了那些杂种了吗?”
    “我过一会儿再给你打电话,好吗?再见。”我一放好话筒,马上按了莱克事务所的号码。
    夜班接待员把我的电话转给了巴里-X。我决定装出友好的样子跟他玩一玩,看他怎么说。
    “巴里,是我呀,鲁迪。你看过我的研究报告了吗?”
    “看过了,很棒。”他声音疲倦。“听着,鲁迪,你工作的事可能会有一个小问题。”
    我不禁一怔。心蹿到了喉咙口。脑部冰凉。呼吸急促。“是吗?”我勉强问。
    “是的。看来不妙。傍晚我见过乔纳森-莱克了,他不打算录用你。”
    “为什么?”
    “叫一位律师填补律师帮办的空缺,这种想法他不喜欢。而且我现在也不觉得是个好主意。你瞧,莱克先生认为,而且我也完全同意,处于这种位置上的律师,今后发展的趋势,必然是千方百计向律师的职位上挤。而我们这里的律师帮办都不准升任律师。这件事真糟。”
    我闭上眼睛,只想放声大哭。“我不明白。”我说。
    “我很遗憾。我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但他就是不肯同意。他对事务所实行铁腕统治,他有他的一套办事方式。跟你说句老实话,我居然会有聘用你这样的想法,他为此可是狠狠地-了我一顿呢。”
    “我要见乔纳森-莱克,和他当面谈一谈。”我用尽可能坚定的语调说。
    “办不到。他太忙,而且他也不会同意见你。再说,他也决不会改变主意。”
    “你这个混蛋!”
    “喂喂,鲁迪,我们——”
    “你这个混蛋!”我对着话筒大声骂着,心里感觉好了一些。
    “别激动嘛,鲁迪。”
    “莱克在不在办公室?”我问。
    “可能在。不过,他不会——”
    “我5分钟就到。”我吼着,啪的一声搁下电话。
    10分钟后,我猛踩车刹,在车轮发出的吱吱叫声中,在事务所前刹住车。停车场上停了3辆汽车,大楼里亮着灯光。但巴里并没有在门口等我。
    我砰砰捶响前门,但却无人露面。我知道他们在里面能听见我的声音,但那些孬种谁也不敢吭声。他们或许会报警,假如我不肯离开。
    但我决不离开。我绕到北面,捶响另一扇门;接着又绕到后面,擂着一道安全门。我站在巴里办公室的窗下,朝他大喊大叫。他的灯亮着,但他对我却不予理睬。我又回到大门口,在门上重新擂起来。
    一个穿着制服的安全警卫,从阴影里冒了出来,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吓得我双腿发软。我抬头一看,他起码有6英尺6英寸高,是个带着黑帽子的黑人。
    “你得走开,小伙子,”他用深沉的嗓音轻声说。“走吧。再不走,我可要报警啦。”
    我使劲一摇,摆脱了他抓着我肩膀的手,默默走开。
    黑暗中,我在包娣小姐借给我的破沙发上坐了很久,想对现状做一适当的估计,但却难以集中自己的思绪。我灌下了两听未加冰的啤酒。我又哭又骂,编织着复仇的计划。我甚至想宰了乔纳森-莱克和巴里-X。这些下流的杂种用阴谋诡计把我的案子骗走,叫我现在如何向布莱克一家交代?这一切我怎样才能向他们说清楚?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等待日出天明。昨天晚上,当我想到要重新掏出律师事务所的名单,再次挨家挨户地敲开他们的大门时,我居然笑出了声。需要再去拜访马德琳-史金纳,这一想法本身就令我畏缩。“还是我呀,马德琳。我又回来啦。”
    我在沙发上最后还是睡着了。9点刚过,有人把我唤醒。不是包娣小姐,而是两位便衣警察。他们在敞开的门外晃了一下警察证章,我请他们走进屋。我穿着运动短裤和T恤。由于眼睛火辣辣的发胀,我便一边用手揉揉,一边在心里揣摸,警察为何突然光顾。
    他们简直是一对双胞胎,年龄都在30左右,比我大不了多少。他们穿着牛仔裤和运动鞋,留着乌黑的八字须,动作活像两个二流的电视演员。“可以坐吗?”二者之一边问边从桌子底下拖出一张椅子,一屁股坐下。他的伙伴照葫芦画瓢,二人迅速各就各位。
    “当然,”我装得神气活现地说。“请坐。”
    “你也坐吧。”一个说。
    “干吗不?”我在他们两个中间坐下,他们向前倾着身子,继续表演。“现在请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认识乔纳森-莱克吗?”
    “是。”
    “你知道他的事务所在哪儿吗?”
    “是。”
    “昨天晚上你到那里去过吗?”
    “是。”
    “什么时候?”
    “9点与10点之问。”
    “你去是什么目的?”
    “这说来话长。”
    “我们有的是时间。”
    “我想找乔纳森-莱克谈话。”
    “谈了吗?”
    “没有。”
    “为什么没有?”
    “门锁了。我进不去。”
    “你有没有试图破门而入?”
    “没。”
    “你肯定吗?”
    “是。”
    “你在半夜以后,有没有再去事务所?”
    “没。”
    “你肯定吗?”
    “是。可以去问那个安全警卫嘛。”
    听了我这句话,他们相互瞟了对方一眼。这可是意味深长。“你见过那个警卫吗?”
    “是。他要我离开,我就走了。”
    “你可以把他的外表描绘一下吗?”
    “可以。”
    “那就请吧。”
    “是个黑人,长得又高又大,大概有6英尺6。穿制服,戴着帽子,别着手枪,还有诸如此类的东西。你们问他去。他会告诉你们他叫我走我就走了。”
    “我们无法问他。”他们又相互瞟了一眼。
    “为什么?”我问。可怕的事情就要落到我头上了。
    “因为他死了。”他们目不转睛地观察着我,看我有何反应。像任何人都会感到震惊一样,我真的非常震惊。我可以感到他们的表情是多么严肃。
    “怎么,呃,他怎么会死了?”
    “在火里烧死了。”
    “什么火?”
    两个警察都闭口不言。他们眼睛望着桌子,疑心重重地点着头。有一位像初出茅庐的记者那样,从袋里掏出一本小小的笔记本。“外面那辆小车,那辆丰田,是你的吗?”
    “你明明知道还问。你们不是有计算机嘛。”
    “你昨天是开它去事务所的吗?”
    “不是。我是推着它去的。什么火?”
    “别神气活现了,好吗?”
    “好。做个交易吧。只要你们不神气活现,我也就不神气活现。”
    另一个警察插话道:“有人今天早晨两点钟,看见你的车出现在事务所附近。”
    “不,决不可能。不可能是我的车。”此刻无法知道,这两位说的是否是真话。“什么火?”我再次问。
    “莱克事务所昨天晚上起火,全烧光啦。”
    “全化成灰啦。”另一位帮腔道。
    “那么你们二位是专抓纵火犯的了?”我说。我仍没有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但他们把我当成纵火犯,又使我非常不快。“而巴里-兰开斯特肯定对你们说过,那个地方被人当火把一样点着,我是最大的嫌疑犯。对不对?”
    “我们抓纵火犯。我们也抓杀人犯。”
    “被杀的有几个?”
    “就那个警卫。第一次报警是今天凌晨3点,当时事务所里空无一人。屋顶掉下来的时候,那个警卫显然是中了圈套。”
    乔纳森-莱克当时要是和这个警卫在一起,那才是好呢。可我又想起那些漂亮的办公室,那些油画和地毯。
    “你们在浪费时间!”我说。想到被他们当成嫌疑犯,我格外生气。
    “兰开斯特先生说,你昨天去事务所的时候,情绪非常不好。”
    “确实如此。可是还没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将事务所点着的程度。你们在浪费时间,我对此可以发誓。”
    “他说你刚被炒了鱿鱼,想面见莱克先生。”
    “不错,不错,不错。你们讲的全不错,可是却难以证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动机。你们还是实事求是一点吧。”
    “纵火时犯了谋杀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别逗了!我和你们完全一致。去抓住那个杀人凶手,咱们一起让他下油锅。只是请你们现在不要来打扰我。”
    我猜想我的愤怒大概很有点儿说服力,因为他们两个同时向后缩。一个警察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这儿有份报告。一两个月以前,你由于破坏私人财产受到通缉,与打破城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玻璃有关。”
    “瞧,你们的计算机确实没有睡觉嘛。”
    “对一个律师来说,你的行为相当出轨。”
    “我还见过比这更坏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师。我是律师帮办,或者说跟律师帮办差不离。刚念完法学院。再说,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计算机的打印机上,这一点写得明明白白。要是你们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与昨晚的纵火案硬连在一起,那么真正的纵火犯就可以逍遥法外。他就会平安无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听完这段话,两个警察一先一后跳了起来。“你最好跟一位律师谈谈,”一个便衣低头指着我说。“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么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一个幸运儿了,你们离他远着呢。”
    他们砰的一声带上门走了。我等了半小时,然后上了车。我开车走了几个街区,小心翼翼地向事务所驶去。我停好车,步行了一个街区,钻进一家方便店,从店中可以看见两个街区以外还在冒烟的事务所的残垣断壁。只有一堵墙还没有倒塌。人们在到处乱转,律师和秘书们这里指指那里戳戳,消防队员穿着沉重的大皮靴四处转悠。警察在用黄胶带拉着隔离圈。烧焦木头的气味呛人鼻息,一团灰色的烟云低低地笼罩在整个街区的上空。
    这座建筑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质的。除了少数的例外,所有的墙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楼备处的大量的书籍,和必须储存的成吨的纸张,大楼被烧成灰烬,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家事务所里有着一个巨大的灭火系统,油漆过的管道纵横交错,常常构成装潢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无处不在。
    由于明显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个早起的人。他通常在凌晨2时左右将尤吉酒家打烊锁门,接着就跌跌撞撞地爬进他那辆凯迪拉克的后座,让终身为他开车的司机兼保镖费尔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几次费尔斯通自己也喝得烂醉如泥,不能开车,就由我驾车把他们两个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点前到达办公室,照顾兴旺的午餐业务。我中午在他的办公室找着了他,他正在翻动纸张,处理日常事务。下午5时以前,他只吃止痛药喝矿泉水;一等那神奇的时刻来到,便溜进朗姆酒和兴奋剂构成的飘飘欲仙的世界。
    普林斯的办公室没有一扇窗户,位置又在厨房下面,因而十分隐蔽。只有快步穿过三道没有标志的门,走下一道暗梯,才能进入他的办公室。这是一个正方形的房间,墙上每一寸地方都挂着普林斯和当地的政客或其他适合上镜头的人物握手的照片。房间里还放着许多用镜框镶着的剪报,上面都是有关普林斯受到怀疑、指控、告发、逮捕、审判而最后总是宣告无罪的消息。他喜欢看到自己在印刷物上出现。
    他和平常一样,情绪很糟。几年来,我已经掌握了规律,在他3杯下肚以前,尽量不会见他,而他喝光3杯的时间一般是下午6点,因而今天我早了6个钟头。他做了个手势叫我进去,我随手关上门。
    “出了什么事?”他咕哝道。他的眼睛布满血丝。他那长长的黑头发,飘垂的络缌胡,敞开的衬衫,毛茸茸的胸膛,总是让我想到沃尔夫曼-杰克。
    “我遭殃啦。”我说。
    “有什么新情况?”
    我把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一一告诉了他:丢了饭碗,纵火案,警察。我特别强调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对此特别关注,而这自然是理所当然的。我无法想象自己会成为头号嫌疑犯,但看来警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这么说莱克是被人点了灯笼啦!”他大着嗓门说,似乎对此感到高兴。有人放了把大火,这一类的事准能让普林斯开心,整个上午也因此由阴转晴。“我从来没有特别喜欢过莱克。”
    “他并没有死。他只是暂时关了门。他还会东山再起的。”而这也正是我担心的主要原因。乔纳森-莱克在许多政客身上比钱如流水,发展与他们的关系,随时可以让他们帮忙。假如他真的相信我卷入了这件纵火案,或者只想找个临时的替罪羊,那么警察就会死死地缠着我。
    “你敢发誓你没有放火?”
    “你别逗啦,普林斯!”
    他捋着山羊胡,沉思着。我立刻就看出,他十分乐于突然卷入这一事件之中。这一事件涉及犯罪、死亡、阴谋和政治,是犯罪多发地区正常生活的一个小小组成部分。要是动用几个脱衣舞女郎,再给警察塞几个美金就能把它了结,那么他普林斯会举杯痛饮以示庆祝的。
    “你最好找个律师谈谈。”他说,手依旧捋着山羊胡。令我伤心的是,这正是我来此找他的真正原因。我本想找布克,可是我打扰他已经够多了。再说,他目前正和我一样苦恼:我们都还没有通过资格考试,都不是真正的律师。我们都是同样地无能为力。
    “我请不起律师。”说了这几个字,我就闭口不语,等着他接下面的台词。只要他提出一个替代的办法,我将高高兴兴地扑过去接住它。
    “我来办,”他说。“我来给布鲁索打个电话。”
    我点点头说:“谢谢。你看他会帮忙吗?”
    普林斯咧嘴一笑,向两边伸开双臂。“我叫他干啥他就会干啥,不是吗?”
    “那是。”我顺着他的意思说。他拿起话筒,按了号码。我听着他用低沉的闪雷似的嗓音,打发掉一两个人,然后接通了布鲁索。像所有知道自己的电话遭到窃听的人一样,他的话说得既快又高度浓缩。“布鲁索,我普林斯。对,对。需要尽快见你……一件小事,和我一个雇员有关……对,对。不,在你那里。30分钟。一定。”他挂上电话。
    对联邦调查局那些想从这种谈话里搜集起诉资料的可怜的技术人员,我深表同情。
    费尔斯通把凯迪拉克开到后门口,普林斯和我钻进后座。这是一辆黑色的汽车,车窗也着了很深的颜色。他生活在黑暗之中。在过去3年当中,我从未听说他有过任何的户外活动。即使在拉斯维加斯度假,他也从不离开赌场一步。
    我们在车上的谈话,很快就变成普林斯枯燥无味的独白。他像背书一样叙述着布鲁索从事律师业务所取得的一个又一个辉煌战绩,而且几乎每一次战斗都和他普林斯有关。奇怪的是,听着听着我那紧张的神经开始松弛了。我有强人撑腰。
    布鲁索在法学院读的是夜校,而且毕业时年仅22岁。普林斯认为这是创了一个新记录。他们俩在童年时就是最要好的朋友。进入高中后,便在一起小赌狂饮,向女孩子进攻,跟男孩子打仗。在孟菲斯南部那么一个粗野的地区长大成人,他们的经历可以写成一本书。后来布鲁索进了大学,普林斯则开一辆送啤酒的货车。这就是前因与后果。
    布鲁索的事务所设在一座红砖砌成的购物中心里。这家购物中心像一根又短又狭的带子,一头是家洗衣店,另一头是爿录像带出租店。布鲁索投资投得很精明,普林斯说,整个购物中心都是他的财产。街对面是家通宵营业的煎饼店。它的隔壁是琥拍俱乐部,一家装着拉斯维加斯式霓虹灯的下流脱衣舞厅。这是孟菲斯的一个工业区,离机场很近。
    除了在这条又短又狭的带子中间一扇玻璃门上用黑颜料写的“法律事务所”几个字以外,没有任何标志表明这儿的主人干的是什么行业。一位穿着紧身牛仔裤、嘴唇涂得过红的女秘书,龇着牙齿招呼我们,但我们没有放慢脚步。我跟着普林斯走过前屋。“她以前在街对面干活。”他咕噜道。我希望他指的是那家煎饼店,不过事实恐非如此。
    布鲁索的办公室与普林斯的有着惊人的相似。一样的没有窗户,没有阳光,又大又方又乱,墙上挂满了照片,照片上那些不为人知的重要人物正握着布鲁索的手龇牙咧嘴望着我们笑。有一面墙留给了火器,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步枪、毛瑟枪和奖给神枪手的奖品。在布鲁索那张巨大的真皮转椅后面,是一个很大的架得高高的鱼缸,混浊的水中几条微型鲨鱼在游来游去。
    他正在接电话,因而只是挥挥手,让我们在他那张又长又大的办公桌对面坐下。我们刚一坐下,普林斯便迫不及待地告诉我:“那些鲨鱼可都是真的呀。”他指着布鲁索上方的墙壁。律师的办公室里有活的鲨鱼!明白吗?这是个玩笑。普林斯在窃笑。
    我望着布鲁索,但尽量避开他的目光。在他那颗硕大的头颅旁边,电话话筒显得很小。他那长长的花白头发,乱蓬蓬地一直拖到肩膀。那绺山羊胡子已经全白,但又长又密,他讲话时你简直看不见电话话筒。他双目乌黑,目光炯炯,眼睛周围是一圈一圈黝黑的皮肤。我常常觉得,他身上一定有地中海沿岸居民的血统。
    虽然我在吧台上已为他效劳过千百次,却从未正正经经地和他交谈,而且从来就不想。即使现在,仍旧不想。但事到如今,我别无选择。
    他短促地吼叫了几声,随即放下电话。普林斯简短地介绍之后,布鲁索说他对我了解得很。“对,我认识鲁迪很久了,”他说。“是什么问题?”
    普林斯向我示意,我便把事情说了一遍。
    “今儿早上在报上看到了,”布鲁索在我说到大火那一部分时,打断了我。“这件事我已经接到5个电话啦。不需要发生多大的事,就能叫律师们传得满城风雨。”
    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这只是因为我觉得此刻我应该笑一笑点点头。我接着又谈了警察光顾的事。此后一直到讲完我的故事,他再也没有插嘴。我等着我的这位律师向我提出忠告和建议。
    “律师帮办?”他问,显然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我当时别无他法呀。”
    “那你现在在哪儿干?”
    “我不知道。我现在最担心的是,他们要抓我。”
    这话让布鲁索笑起来。“有我呐,”他得意洋洋地说。普林斯曾反反复复地让我相信,布鲁索比市长本人认识的警察还多。“我打几个电话就成。”
    “他要不要避避风头?”普林斯问,好像我是个越狱的逃犯。
    “对,避一避。”由于某种原因,我突然想到,这样的建议在这个办公室里肯定已经向人提过许多次了。“你对纵火懂得多少?”他问我。
    “一窍不通。法学院没有教过。”
    “呃,我办过几起纵火案。要几天的时间,警方才能断定是不是故意纵火。像莱克事务所那样的老房子,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要真是有人故意放的火,警察在最近几天内,是不会抓人的。”
    “我实在不愿被他们逮捕,你知道。这特别是因为,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不想上报纸。”我说话的当儿,瞧了一下墙上贴着的与他有关的新闻报道。
    “可以理解,”他拉长脸说。“什么时候参加资格考试?”
    “7月。”
    “考过以后干什么?”
    “不知道。到时候再看吧。”
    我的朋友普林斯突然加入了我们的谈话。“你这里就不能雇他吗,布鲁索?妈的,你有一大堆律师,再加一个有什么要紧?他学得很好,很用功,很聪明。我可以为他担保。这孩子确实需要有份工作呀。”
    我缓缓转过头,望着普林斯,他也满面笑容地望着我,活像一个圣诞老人。“你要能在这儿干,那可是太棒啦。”他乐呵呵地捧场。“你会学到律师的真本领。”他哈哈大笑,拍拍我的膝头。
    我们两个望着布鲁索。他眨巴着眼睛,脑子在飞快地转动,寻找搪塞的借口。“呃,当然。我是一直看重有才能的好律师的。”
    “你瞧啊。”普林斯说。
    “实际上,我手下的两个律师刚离开这儿,打算自己成立事务所,所以我有两个办公室,现在还空着呢。”
    “你瞧啊,”普林斯又说了一遍。“我跟你说过,问题会解决的嘛。”
    “但是严格地说,干这个工作并没有薪水。”布鲁索话说到此,不由得兴奋起来。“不,先生们,我的事务所可不是那样运行。我要我手下的律师为自己开工资,去产出自己的费用。”
    我大为震惊,开不了口。普林斯和我并没有谈过工作的问题。我也没想请他帮忙。我真不想让布鲁索-斯通当我的老板,但我也决不能得罪这个人。警察正像猪犬一样在我身边转呢,而且他们还相当明白地提到了死刑。我无法鼓起勇气直截了当地告诉布鲁索:他很卑劣,足以做我的代理;但又太卑劣了,不能做我的老板。
    “那你们是怎么运行的呢?”
    “这很简单,而且效果很好。至少对我来说,效果很不赖。有一点你得记住:20年当中,什么办法我都试过了。我有过许多合伙人,也有过许多律师。但获得良好效果的唯一办法是,要求每一个律师挣钱来支付自己的工资。你能这样干吗?”
    “我可以试试。”我耸耸肩膀,没有把握地说。
    “你肯定能行。”普林斯在一旁帮腔道。
    “你每月领1000美金。你赚的律师手续费,你拿三分之一。你用这三分之一,抵偿你领的1000美金。第二个三分之一归事务所,作为日常开销和秘书等等的费用。最后一个三分之一归我所有。假如你每个月赚的钱都不足1000块,那你就欠了我的债,到你赚了大钱的那个月,我再和你结清。明白吗?”
    这种做法真是可笑。我考虑了几秒钟。这比失业更糟的唯一之处在于,你干活却还要赔钱,而且债务还会逐月上升。我想到了几个尖锐的无法回答的问题,正想开口的当儿,普林斯却说道:“我听了觉得蛮公平合理。挺好的一桩交易嘛。”他又拍了拍我的膝盖。“你可以赚一大笔呢。”
    “这是我操作的唯一方式。”布鲁索说。我记不清他这样说是第二次还是第三次。
    “你手下的律师挣多少?”我问,但并不指望听到真实的数字。
    他额上长长的皱纹挤到了一起。他在沉思。“各有不同。要看你卖力不卖力。去年有个家伙赚了8万,另一个只有2万。”
    “可你赚了30万哪!”普林斯大声笑着说。
    “我巴不得能赚这个数呢。”
    布鲁索在仔细地观察我。他想给我的,是孟菲斯这个地方剩下的唯一可能的工作;而且他好像已经看出,我并不急于接受。
    “我什么时候开始上班?”我问,十分尴尬地装出一副热切的神情。
    “现在。”
    “可是资格考试——”
    “别为它担心。你今天就可以开始生财。我教你怎么办。”
    “你会学到很多东西的。”普林斯插嘴道。他眉飞色舞,满意之至。
    “我今天就付你1000块,”布鲁索说,那神气像个一掷千金的闷老板。“咱们现在就开始。我领你去办公室,算是让你走马上任。”
    “好极啦。”我勉强一笑。此时此刻,想采取别的行动已绝无可能。照理我决不应该留在这里,但我害怕,而且极需帮助。这时,有一点并未挑明:布鲁索如此为我效劳,我将欠他多少钱。他可不是那种偶尔会帮穷人一点忙的好心人。
    我觉得身体虚弱。可能是因为缺少睡眠,在警察叫醒我时受了惊。也可能是因为坐在这个办公室里,一边观看鲨鱼游过来游过去,一边被这座城市里的两个大坏蛋推过来搡过去。
    不久以前,我是个脑袋聪明面孔稚嫩的法学院三年级学生,在一家货真价实的律师事务所里有一份前程远大的工作,心情无比急切,只想进入这一行业后努力干,积极参与本地律师协会的活动,开展自己的事业,做我的朋友们要做的事。而此刻我却坐在这里,如此软弱,如此易于受到诱惑,居然为了区区的一月1000美金而同意出售自己的身体。
    布鲁索接了一个紧急电话,对方很可能是一位因为拉客而被关进监狱的脱衣舞女郎。我们在座位上坐下。他掩住话筒悄声叫我下午再来事务所。
    普林斯为自己感到非常自豪,他的肚皮随时都会爆裂。他就这么三下两下,便把我从死刑的边缘救了出来,而且还为我找了一份工作。费尔斯通在繁忙的街道上驱车穿行,驶回尤吉的途中,尽管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却仍旧无法让自己高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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