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一的午后,我从德尔伯恩车站出发乘坐上了开往亚特兰大的特快卧铺列车。在车轮有节奏的碰击声中,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我去餐车享受一顿列车上的早餐在八点三十分的时候,火车缓缓地驶进了亚特兰大车站。我步履轻快地走出车站,站在路旁等出租车。亚特兰大的气温要比芝加哥高出许多,大约在华氏六十度左右,阳光照在身上,让人觉得温暖而惬意。我把厚重的大衣脱下来,搭在了手臂上。正在这时,一辆出租车在我的身旁停了下来,我上了车,对司机说:“麦克道诺街的南博利瓦德。”
司机吃惊地转头盯着我:“先生,那里是监狱。”
我毫不犹豫地点点头,说道:“是的。”然后又递给他十美元,接着说道,“到那以后,你再等我一个小时,回来的时候你还会得到同样数目的报酬。”
他满意地笑了,耸了耸肩,转身打开了里程表。到了监狱的门口时,我看了一眼里程表,大约只有四公里的路程。
司机把出租车停在路边,熄灭了发动机,静静地等着我。我下了车,朝一个值勤的小营房径直走了过去。
一名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卫端着枪走了出来,他警惕地打量了我一眼,问我有什么事。我简单地说了说,他挥手让我过去了。接着,我又走向第二个营房,又一名端着温切斯特步枪的警卫走出来,盘问了我一番,并问我是否携带了照相机和武器,我告诉他,这两样我都没带。
在这个营房的后面是一堵三十英尺高的花岗岩围墙,在围墙的中间有几扇紧紧关闭着的大门。
我来到其中的一扇大门前面,另一名持枪的警卫隔着铁栏又一次盘问了我一遍。然后,旁边的一扇侧门“咣当”一声打开了。
在我走进高大的花岗岩建成的主楼以后,楼里的一名警卫把我带到了宽敞的走廊尽头,在那里摆着一张小桌,小桌的后面是一扇紧锁着的钢门。我在一张登记表上填了我要见的犯人的名字——艾尔·卡朋,以及我的名字、地址和请求见面的原因。在我的姓名一栏我填上了自己的真名——内森·黑勒,不过地址却填上了皮昆特公司,职业一栏我又写上了法律顾问。我并没有说谎,因为现在我的确代表着皮昆特公司,尽管我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一名律师。
这名警卫把我填好的表格递给了另一名警卫,后者通过广播,通知钢门里面的守卫去带犯人。在这段时间内,我和他们闲聊了几句,主要是讨论了一下亚特兰大与芝加哥天气的差别,其中的一名警卫说他更情愿住在亚特兰大,我心里暗想我可不想做一名监狱里的警察。
大约又过了五分钟,他把我带到了附近的接待室里,然后让我坐在一张硬板木桌旁边。这间接待室和我的办公室差不多一样大小,不过那张硬板木桌倒是很长,在桌面和地面之间还有着一层厚厚的隔板,我估计是为了防止在桌面以下传递东西,不过在桌面以上倒没有严密的铁丝网把两边分开。在灰石墙上面还安装着有铁栏的窗户。除了桌子和椅子之外,屋里没有任何其它的设施,看起来这真是一个戒备森严的地方。
大约过了五分钟,一名荷枪实弹的警卫带着一个犯人走了进来。我仔细打量了一下我这位不同寻常的主顾。他身高约六英尺,体重大约在二百磅左右,足可以称得上膀阔腰圆。他的皮肤黝黑,稀薄的深棕色头发剪得短短的。相形之下,他的眉毛却是十分浓密,浓眉下的眼睛带着一股咄咄逼人的杀气,眼睛四周有着浓重的黑眼圈。他脑袋的形状很像鬼节上的南瓜,在他粗糙的脸上还有着一长一短两道刀疤,短疤看上去深而显眼,那条长疤从下巴一直延伸到了脖子,这就足以说明他经历过的腥风血雨了。
这名犯人径直走到桌前,在我的对面坐下来,向我点头微笑了一下,那笑容里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霸气。跟着,他又从粗棉布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支又粗又长的雪茄,用火柴点燃了,接着朝我晃了晃手中的雪茄,问我要不要也来上一支。我摇头拒绝了。然后,他转头向守在门口的警卫友善地笑了一下,又点了点头。警卫会意地转身出去了,房间里只剩下我和我这位臭名昭著的主顾——艾尔·卡朋。
卡朋爽快地向我伸出了手,上下摇晃了一下。虽然卡朋比以前瘦了一些,可是他的手还是厚重柔软,看起来他在这里并没有吃到什么苦头。
卡朋上下打量我一眼,漫不经心地开了口,“你就是黑勒?”
“是的。”
“我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面,不过你倒是帮过我一个忙。”
我说我不知道有这样的一回事,这是我的真心话。
他爽快地笑了,“没关系的,你真的不想来一支雪茄吗?”说着,他又向我挥动了一下手中的雪茄烟,“两元一支呢!正宗的古巴货,味道不错。”
我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回答道:“不,谢谢。”
卡朋用一只手支在桌子上,嘴角斜叼着雪茄烟,昂着头满足地说:“在这里呆着倒也不坏,这可是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休息了这么久。”他吸了一口雪茄,又继续说下去,“而且那些人也总是想方设法地讨好我,说什么我如果不供出他们的罪行,就让我做监狱里的老大。”
我评论道:“看起来亚特兰大很适合你。”
他达观地耸了耸肩,笑着说:“打打网球,做做运动,晒晒太阳……的确很好。不过……”他诡秘地向我眨眨眼,“要是再有些女人就更好了。不过毕竟不能想有什么就有什么,生活嘛!你听说过鲁斯迪·卢丹斯蒂吗?”
“没有。”
“他是一个专门橇保险柜的高明扒手,以前在我那儿干过不少年,现在成了我的一名狱友。他为人相当地精明,是他通过一位朋友使我在监狱里还能源源不断地收到现金。”说到这里,他锐利的眼睛眯缝了起来。“你以为你是我的律师,咱们两个就能单独会面了吗?不,是金钱使我受到了足够的保护。你知道的,有很多小角色想要从我这样的大人物身上揩些油水,所以我在这里也不得不雇上一名保镖,就像过去弗里奇·里约做过的那样。”
当他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中时,他脸上那自得的笑容消失了,流露出一副伤感的表情。
然后,他又振作起来,向我大声说道:“黑勒,我现在过得确实不坏。他们派我到一家鞋厂去干活,你能买上一双我做的鞋吗?我现在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一个月能挣到七美元。该死!要知道我在六家银行里有总数达一百万元的存款。”
我对他的抱怨未置一辞。我不知道他叫我来这儿做什么,不过我相信绝不会是想让我听他发发牢骚,这不值一千美元的。
他又陷入了感伤之中,声音不知不觉地压低了许多,“我现在要是能在佛罗里达就好了,我的妻子和儿子现在都住在棕榈岛上,我对那孩子充满了希望,他长大以后能当上总统的。”他的表情柔和得像是慈爱的祖父,“如果我现在能在佛罗里达和他们母子二人呆在一起,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上帝啊,我多么渴望能够躺在绿意盎然的棕榈树下,享受着日光和碧水。”
我被这位铁石心肠的黑社会头领难得一见的伤感深深触动了,不过我还是静默地坐在那里,什么也没有说。
只过了短短的几分钟,他那副柔情的面容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用一个手指威严地指住我,这根手指和他嘴里的雪茄像两支无声的枪筒一样威逼着我。他的目光变得残酷而冷漠,就好像我是他的宿敌一样。
他冷冷地说道:“你的那个叫内斯的搭档和那些狗娘养的联邦调查员竟然用逃税罪把我关进了这里。现在我被关在这个该死的地方,那些愚蠢的手下却正在破坏我一手创建起来的事业。”
此刻,卡朋的双眼燃烧着复仇的火焰,这使他看起来如骷髅一样面目狰狞。
他继续说着:“他们想要毁了它,黑勒,他们要毁掉我毕生的心血。我一定要阻止他们,我发誓!”
我壮着胆子问了一句,“卡朋先生,他们是谁呢?”
卡朋的语气又柔和了下来,“叫我‘艾尔’吧。你叫什么呢?内特?内特……”
我点了点头。
“好吧,内特。弗兰克是个不错的下属,他的确干得很好,我一向把他视为自己的亲人,可是他现在却想方设法取代我。”
弗兰克·奈蒂。他指的是奈蒂。
“我很清楚你的经历,内特。你被舍迈克的手下胁迫,卷入了刺杀奈蒂的事件中。不过,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奈蒂并不想报复你,你能够毅然决然地从那个乌烟瘴气的警察局里辞职,我很钦佩你这一举动的勇气和胆量。我像憎恨仇人一样憎恨那些无耻的政客,在我看来,他们都是一些双面的无赖小人。不过,我觉得合迈克还比他们稍强一些,当然他也是一个两面讨好的家伙,只是他只用一半的精力来掩盖他是个窃贼的真相。”
“卡朋先生——”
“艾尔。”
“艾尔,你究竟想要我做些什么?”看起来只能我主动发问了。
卡朋注视着我的眼睛,说道:“我需要找一个能够信得过的人,你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你的为人值得敬重。虽然你可能不知道自己曾经帮过我什么忙,可是我却永远不会忘记你对我的好处。我要办的这样事不能用我的任何一名手下,因为我只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参与此事。而且,我也不想让我的弟兄们再卷入到一场危险的风波中,现在我还不想和弗兰克正面交锋。”说到这儿,他冷笑了一声,“毕竟现在我关在监狱里,而弗兰克是自由的,我们怎么可能隔着铁窗自由交手呢?”
我皱着眉说:“我不明白。”
卡朋继续解释说:“到了今年年底,我就要出狱了,到了那时,我会从弗兰克的手里夺回属于我的位置的,不能让弗兰克在我的地盘上称王称霸,可是那需要时间。我花费了整整二十万美元买通了华盛顿特区的一位大人物,到时他会为我敞开方便之门的。而且我还有五名律师帮助我实施行动计划,”说到这儿,卡朋叹了一口气,“可是,这也同样需要时间。我不能让弗兰克在我出狱之前就一手毁了我的基业。”
“你认为弗兰克他们会怎么做呢?”
卡朋面带忧伤地摇摇头,又吸了一口雪茄,这才说道:“我认为弗兰克比我更聪明一些,这决不是夸大其辞,我的确是这么想的。他从我的失误中汲取了教训,”卡朋摇了摇头,“绝不要感情用事,那是我的一个重大失误。可是等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不然的话现在我也不会呆在这里了。我一时头脑发热,结果为头版新闻提供了太多的血腥消息,人们所希望的是有一个甜美宁静的情人节,而不是充满血色的情人节。”
我什么也没说。
卡朋继续说着:“现在我尽量做一个和平的使者。去年的这个时候,我被关在美食城的监狱里,他们带达茨·舒尔茨和查理·卢西思诺来监狱找我。他们两个人已经纷争了很久,那主要是舒尔茨的错,他不断地侵占着查理的领地。我试图给他们以忠告,可是那该死的舒尔茨一句话也听不进去,我关在这么一个鬼地方也拿他没有办法,不过我还是尽最大的努力劝说他们两个帮派休战。”说到这儿,卡朋的眼里闪过一丝冷酷的光芒,“要是我在外面的话,我想我会亲手毙了他的。”
这时候,卡朋已经吸完了手里的那支雪茄烟,他又点燃了新的一支。我坐在那里耐心地等待着,看看我究竟能做些什么。
他吸了一口新点燃的雪茄,又继续说了下去:“当我听说弗兰克那个危险的计划以后,我就派人捎信给他,‘弗兰克,不要那么做。千万不要再制造新的血腥新闻了,你总会找到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的。’可是你想得到吗,他和他的律师来见我的时候,对我的劝告不理不睬。他告诉我,‘艾尔,现在你在里面,我在外面,完全是出于对你的尊重,我才会来听听你的建议。’他居然说,‘我在外面,现在是我控制一切。’他竟然会用那样的口气对我讲话。”
卡朋有些难过地低下了头,看起来颇有些“虎落平阳被犬欺”的落寞之感。
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向我微微一笑,“你知道弗兰克的计划吗?”
“我不知道。”
“猜猜看。”
“我——”我做出了一副努力思考的样子,“我猜不到。”
“再试试看。”卡朋就像在有意测验我的智商水平。
我皱着眉说道:“难道是帮派之争?他昨天杀了纽伯利。”
卡朋笑了一下,说:“杀人也要找个好时机,只有笨蛋才在风声不对的时候大动干戈。当然了,有些人还是得除掉的,不过千万不能养成嗜杀的习性,有些家伙不到万不得已,是绝对碰不得的。”
这是卡朋的杀人原则吗?
我问道:“比如谁?”
卡朋眨了眨眼睛,小声说:“比如大城市的市长。”
我吃惊地瞪大双眼,差一点喊了出来:“什么?”
“舍迈克,弗兰克·奈蒂的下一个目标就是舍迈克。”
说完以后,他悠闲地向后靠到椅背上,一边吸着雪茄烟,一边笑着打量着我。很显然我的那副惊愕的表情使他觉得很有趣。
我镇定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尽量平静地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卡朋笑了,调侃道:“是的,我当然是在讲笑话。我预付给你整整一千美元,让你从遥远的芝加哥赶到亚特兰大,我这么做就是为了向你讲讲自己的生平。”
我仔细地考虑了一会儿,若有所思地说:“我曾经到医院里去看过奈蒂,看起来他的确对合迈克恨之入骨,我想他在一怒之下很可能这么做,可是这样的做法……”
卡朋接着说道:“太过疯狂了?你说得对,黑勒,奈蒂这一举动无异于自取灭亡。现在形势对我十分不利,我与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可是,如果我派去维护安全的人杀了芝加哥的市长,这件事实在是让人……”
我打断了他的话,“难道奈蒂想亲手杀了他?”
“不,虽然他已经疯了,可是他并不傻。”
“那么,他打算怎么办呢?”
“我不清楚,这就是你的工作了。”
“我的?”
“我在外面有很多眼线,所以我能搜集到许多情况,不过还不是全部。我知道时间、地点,甚至还清楚谁是杀手。”
“噢?”
“舍迈克要去佛罗里达,”说到这儿,卡朋幽默地评论了一句,“我多希望去那儿的是我,而不是他,这样所有的人都不会有麻烦了。舍迈克此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寻求上层的庇护。你知道的,他在最后的一分钟击败了对手艾尔·史密斯,这使得他声名大振,不过他却在国会的选举中失利了,因为在白宫看来他一文不值。所以他要乘这次总统换届之机,亲赴迈阿密寻求政治上的靠山。可惜这是一次致命的旅行。舍迈克打算在那里停留一周左右,弗兰克选择了在芝加哥以外的地方制造血腥新闻,这表明他还没丧失全部的理智。”
“你说你知道派去的杀手是谁。”
“我只是知道计划中的人选,不过计划可能会随时更改,我们以后再说这个。黑勒,我之所以选中了你,首先是因为你是,或者说曾经是警察,你一定能处理好的,你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跟踪舍迈克,万一被他们发现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不是黑社会分子,只是一个诚实的、去佛罗里达度假的公民,而且在必要的时候,你还可以用枪。别担心,你会得到那里的持枪许可证的,你可以以私家侦探的身份去那里,我在迈阿密也有内应。”
我寻根究底地问道:“艾尔,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能力办这件事,你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
“杀手的名字并不重要。我可以告诉你他是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金发碧眼的男子,你以前见过他的。”卡朋向我诡秘地一笑,“现在你明白了吧?”
是的,我明白了。
因为突然之间我知道自己曾经帮过卡朋一个什么样的忙了。虽然在我那么做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会对他有利。
在一九三○年的夏季,阿尔弗雷德·杰克·林格尔正独自一人走在密执安大街通往伊利诺中心车站的地下隧道里,当时他正要去乘坐通往华盛顿公园的三十二次专列。那天他戴着一顶草帽,一边洋洋自得地走着,一边悠闲地吸着雪茄。就在他站在列车时刻表前查看开车时间的时候,一把点三八式的无声手枪抵住了他的后衣领,一颗子弹无声无息地射进了林格尔的脑袋。当他的身体颓然倒下的时候,手里的雪茄仍然冒着烟。
那名凶手也戴着一顶草帽,身穿一套灰白色的西装,金发碧眼,身高大约在六英尺左右,体重约有一百六十磅,看上去也就是二十五、六岁。他戴着手套,左手持枪,在林格尔无声无息倒下的那一刻,他把手枪扔在旁边的水泥地上,迅速地钻进了惊恐万状的人群中。
他一路飞奔,跑过了密执安大街,又向西转到了鲁道夫街上。当时正站在十字路口值勤的交通警察听见有人大喊“抓住那个人”时,就猛扑上去扭住了他的胳膊。那名凶手挥拳打倒了交通警察,又转了一个弯拐进了一条幽深的小巷,小巷的另一个出口在繁华的闹市区,凶手就在那里不见了。
“正义的”新闻记者林格尔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枪杀了,整个芝加哥,尤其是他的报社老板麦考米克对此大为震惊。实际上,这名表面廉洁公正的记者收取了大量的黑社会贿赂,也因此知道了许多黑社会的内幕,结果就像名殉道士一样被干掉了。在他死后,社会各界集资五万多美元用以悬赏捉拿凶手,人们一心一意地要为这名“站在惩治罪恶斗争最前沿的英雄”报仇雪恨。
可是时隔不久,林格尔的真实身份被揭穿了,这使得所有的芝加哥人都感到尴尬不安。林格尔在黑社会中也被称为“杰克”,这位周薪只有六十五美元的记者每年的收入竟然高达六万多美元。许多黑社会分子在私下里称他为“地下警察局长”,因为他能在警察局和黑社会组织中往来自如。如果有人想拜见某一位黑社会的老大,只要交给杰克一笔介绍费,他就能牵线搭桥,有时他也充当皮条客这样不光彩的角色。除了一部豪华的林肯轿车以外,他在密执安州的海滩上还有一处私人避暑别墅,在佛罗里达也有一座同样的别墅。在芝加哥时,他在豪华的五星级酒店——史蒂文森酒店里包了一套高级套房。在空闲时间,他既玩股票,又去赌马。他有两个最为亲密的朋友,一个是警察局长,另一个就是送给他钻石腰带的艾尔·卡朋。
以凶手丢弃在犯罪现场的手枪为线索,查到了一个叫彼得·添恩·弗朗杰斯的武器商人。据他说,他在情人节那天,把包括凶器在内的几支枪卖给了一个叫泰德·纽伯利的人。
当时,纽伯利还在卡朋的手下做事,他是林格尔的好朋友之一。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一反黑社会分子相互包庇的惯常态度,站出来公开暴露了林格尔的罪行。当时正在佛罗里达州的艾尔·卡朋也趁着这个机会大肆抨击新闻界的腐败风气。
林格尔的一个死对头杰克·朱塔成了最大嫌疑犯。在警察一番严刑拷问之后,朱塔也被人杀死了。很显然这是卡朋派人为死去的“老朋友”——林格尔报了仇。
不过林格尔的报社老板麦考米克并没有就此罢手,开始自己着手调查此事。在多方面的帮助下,他终于查出了“真凶”莱昂·布鲁里斯。据传言,卡朋曾私下里给帮助麦考米克调查的人不少钱,让他们将目光对准莱昂,卡朋此举的目的是为了平息自情人节杀戮以后公众们的愤怒之情。
莱昂·布鲁里斯是圣·路易一个工会中的激进主义分子,他当时三十一岁,有着一头鬈曲的浅褐色头发。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他始终缄口不语,据说他也早已经被黑社会买通了。他的两名辩护律师都是林格尔的好朋友,其中的一名律师路易斯·皮昆特还是目击证人之一。
在开庭期间,一共有十五名目击证人出庭作证,他们中有十四个人在隧道中看见了一名金发碧眼的杀手在枪杀林格尔之后逃之夭夭了。虽然,那十四名目击证人中只有七个人指认出凶手就是莱昂,不过,最终莱昂·布鲁里斯还是被判处十四年有期徒刑。
在林格尔一案中,起到至关重要作用的就是那第十五名证人的口供,虽然他当时并没有在隧道之中,不过他却一口咬定莱昂就是凶手。他就是那名差点儿就抓住凶手的交通警察内森·黑勒,也就是我。
卡朋若有所思地回忆着,“杰克是我的一个朋友,我付给他一万美元,希望他能保护我的一名手下,可是他后来没有收到这笔钱,就对我恼羞成怒,中断了与我的联系。然后又和我的对手摩伦混在一起。后来,他还去我专门订做服装的一家店里拿走了四、五套高档西装,并指名记在我帐上。我只好采取行动了。”
我一言未发。
他说:“你当时帮了我一个忙,让另一个家伙做了替罪羊。”
他所说的“另一个家伙”就是莱昂·布鲁里斯。
卡朋继续说着:“这样的话,你要办的这事就容易多了。因为你不是黑社会的帮派分子,又是惟一一个能够认出奈蒂派去刺杀舍迈克的那个‘金发碧眼’的人,你不觉得自己很走运吗?”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是的,我的确很走运。”
我扭住了那个“金发碧眼”的胳膊,不过他还是从我手里溜走了。这件事使我“荣升”为便衣警探,又使我被选中去“逮捕”奈蒂,现在又是这件事使我坐到了卡朋的面前,这一次,我又会再帮谁一个忙呢?
卡朋说道:“这里还有九千美元等着你,总共是一万美金。你所要做的就是阻止奈蒂杀舍迈克。”
“怎么阻止?”
卡朋耸了耸肩,答道:“那就是你的事了。不过我建议你做得干净利落一些。如果你能抓住那个‘金发碧眼’,就把他带到别的地方,然后处理掉他。你最好干得漂亮一些。”
“我不再杀人。”
卡朋笑了,“我说过要你杀人吗?我说的只是阻止他,至于具体怎么去做,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说到这儿,他大笑了一声,“等到舍迈克平安地回到芝加哥,我就会让奈蒂明白究竟谁才是最大的赢家。”
我谨慎地说道:“奈蒂会对我不满的。”
“不会有人找你的麻烦,这事完了以后,绝不会再牵连到你,我会负责一切的。我要让奈蒂知道,虽然我关在里面,他可以在外面自由地控制,可是还是我说了算,他们跳不出我的掌心。”卡朋的眼里露出了一股杀气,“我要让奈蒂和他的手下人接受一个小小的教训,以免他们下一次再犯同样的错误。”
就在这时,在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时间到了。”
原来是那个警卫探进头来,他似乎对打扰了我们的谈话感到有些抱歉。
卡朋向他点点头,那名警卫马上又缩回去了。
我站了起来,问道:“你还没有问我愿不愿意干呢?”
卡朋慢条斯理地站了起来,自信地说:“你会干的。”
说完之后,他就转身走了出去,把我一个人留在了接待室中。
卡朋说得不错,我会干的,那不仅是因为我的主顾是卡朋这样一个无法拒绝的人,也不仅因为那笔为数不小的一万美元。
我要做一件卡朋意想不到的事。
这一次,我要抓住那个“金发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