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脱衣服时,她坐在床上,盘着腿,玩具熊放在膝上。她对他说:“我没吃避孕药。我告诉过你吗?”
“没有。上回我们做 愛之前没说什么话。”他对她说,“我该早告诉你,我在离开哥伦比亚特区前做了退役体格检查。我没毛病。”
“我以为……可我想我应该先问一下……我不习惯于……我是说,我不吃药。”
“是的,你不用吃药。”
她点头会意。“当我发现他……他有其他女人时,我去医院做了一些妇科检查。后来妇科医生告诉他,我不能服避孕药,也不能戴子宫帽,所以他得戴避孕套。这对他是种耻辱。他很恼火,但他懂得这是怎么回事……我们还得谈这些吗?”
“我想谈得差不多了。”他微微一笑,“我上次使你怀孕了吗?”
她也笑了。“我倒希望怀孕。你想再试一下吗?”
基思上了床,把玩具熊挪开,他们面对面坐着,腿互相盘着,他们抚摸、接吻、按摩、长时间地相互挑逗,仿佛他们真的拥有世界上所有的千金时光,好像不可能有人来敲门。
她向他再靠近一些,抬起身子,压在他身上;两人嘴贴着嘴,再也无法分开。
在后来的半小时里,不用说,他们又一次变成了没有性经验的少男少女——触摸,探究,再触摸,再探究。她说:“自从跟我告诉你的那个家伙结婚以来,我从来没有像这样做 愛过。你从哪里学会这一套的?”
“从一个十六岁的姑娘那里。我当时十七。”
“你一点没忘记,我很高兴。”
“是啊,我永远忘不了她。”
他们躺在铺着被单的床上,手握着手。天花板上有面镜子,他们拿它来说笑话,但基思觉得她有点难为情。他凝视着镜子,看到她躺在他身旁,头发在枕头上散开,眼睛闭着,脸带微笑,看上去心满意足。她在镜中的形象宛若一个安静的梦。他觉得,她的双乳一起一伏,阴毛浓密而蓬松,双腿稍稍分开,脚趾在扭动——这是他记忆中很久以前的形象。实际上,这是当年他离开的那天早晨他记得的形象,他想起当时对她说:“再见。”
基思慢慢坐起身来,环视了一下房问。几乎没有什么家具,仅有的东西部上了锁,包括电视机和床头壁灯。他想用件东西顶住门,可连一把椅子都没有。如果韦斯特威汽车旅馆的顾客都是那种会把旅馆的破烂家具搬上小卡车偷走的人,那么不仅需要向他们收取二十九美元预付金,而且更需要仔细弄清他们的身份,并对他们严加防范。这使他想到,那个服务员兴许到外面记下了车牌号,这些号码极少符合登记表上的号码,或者根本不符合。他没把雪佛兰车停在大门前,不过本来停在外面的车就不多。再说,雪佛兰车停在外面没超过十分钟就被他俩开走藏起来了。用不着担心。他已经懂得了两件相互排斥的事:千万不要过低估计警察,也千万不要过高估计警察,这一事态的最终结局不是生死存亡,也不是自由世界的结束——而是到当地警察局跑一趟,会有些麻烦和尴尬,最终却是合理的,很可能也是愉快的解决,基思不想上警察局,让这事成为他们记忆的一部分。但是如果真要去,那也无所谓。同时,他相当欣赏自己智胜巴克斯特,希望那成为他们的历史的一部分。他看了看放在床头柜上的手表:十一点三十五分。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她对他说:“自从我们一起在哥伦布度过那个夏天以来,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对我也是。”
“你说的是真话?”
“是的。千真万确。”
“我们从今后将永享快乐?”
“是的,永远。”
她沉默了片刻,然后说:“但我们要挨过今晚和明天,是吗?”
他没有立即回答,过一会儿看着她说:“不管今晚或明天发生什么,即使我们分离一段时间,要记住我爱你,要相信我们将再次团聚,我保证。”
她坐起来,吻他。“你也记住。”
“我会的。”
她把头贴在他胸膛上。“我又觉得自己像个小姑娘了,似乎不是过去了二十五年,而是二十五个小时。从你离开哥伦布的那个早晨到现在所发生的一切,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是个好想法。”
“那好。让我们假装这样,门外没有世界,像过去一样,只有我们俩。”
“以上帝的名义问一下,到底我怎么会让你走的?”
“嘘。你没让我走。我在这里。我始终在这里……”她轻轻拍着他的心口。“这里,最关键的地方。我从未离开你的心,你也从未离开我的心。”
基思点点头,想答话,却说不出话来,于是,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泪水从他眼中涌出,顺着面颊流了下来。
克利夫-巴克斯特坐在两辆警车中头一辆的前座,布雷克警官开车。后一辆车内是沃德警官和克鲁格警官。
克利夫-巴克斯特面前的仪表板上放着定位探测仪。这并不是最新的技术装置——市政府嫌大型号的价钱贵;那得安装在大货车内,车顶上有个大的转动器、各种屏幕及其他玩意儿。这是一台简单的视线信号甚高频无线电接收器,它仅在放置的发报器距离一英里左右的范围内发出鸣叫音,越近声音越大。但它仍然达到了购买的目的——跟踪他的妻子。这仪器带有两台小的发报器;第二台他用过几次,作为玩物来跟踪别人,可大部分时间却放在办公桌内,直到星期五忽然想起把它放进兰德里的车内。
当然,搜寻林肯车时,他巡逻经过兰德里农场,由于每只发报器的频道不同,在开进兰德里的私家车道之前,他早知道林肯车在那里而雪佛兰车不在。到那里时,他才确切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一行驶入托莱多机场。他认为,从这个地方开始是合乎逻辑的。他们巡视了停车场,用不上定位探测仪,因为那地方几乎是空荡荡的。他们开车到租车场,在停着的几排汽车前来回巡视。
布雷克对他说:“找不到他的车。”
“是啊。算了,到公路上去,往右拐,朝托莱多方向开。”
“对。”
两辆斯潘塞城警车在机场公路上往东行驶。
克利夫-巴克斯特拿起移动电话,拨通了局办公室。申利警官正在办公室值班,巴克斯特对他说:“听到什么消息吗?”
“没有,长官,有消息我会打电话……”
“嗯,有消息你早就打电话了。我正在进行该死的通讯检查。”
“是,长官。”
“我告诉过你,如果州警察局来电话,或其他地方来电话,你不要说我在哪里。”
“是,长官。”
“只要打电话告诉我,我来找他们。别跟他们多废话。”
“是,长官。”
“别打瞌睡。”他关了电话,对布雷克说:“嗨,去喜来登饭店看看。”
布雷克将车驶入喜来登停车场,说:“这儿没听到信号音,警长。”
“狗屁,我不相信这玩意儿。我相信我的眼睛和耳朵。在门厅前停下,让我下车,然后再巡查停车场。”
“是,长官。”
巴克斯特下了车,进入大堂。他走到总台服务员——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面前,对她说:“今晚好吗,亲爱的?”
她莞尔一笑。“挺好。你呢?”
“不太好。找一个坏蛋,他拐带一名妇女逃跑了。你知道这件事吗?”
“当然。是在电视上看到的。”
“那好。我希望你也在传真机上收到过通告。”
“收到过。”她四处翻找,在柜台后找到一张纸。“这里有特征描写、姓名、汽车的式样和型号——”
“你没有看到过他们吧?”
“没有。大约一小时以前我对州警察说过了。我会留神注意的。”
“留点儿神,美人儿。”
她看着他的警服,问道:“斯潘塞城?那不是……?”
“是的。那就是发生绑架的地方。喂,如果你以后到那里去,来找我。”
“你是……你是巴克斯特警长,你太太……”
“对。”
“嗨,我真感到难过。我希望她没事——我相信她不会有事……”
“我一找到她,她就会没事了。她会平安无事的。再见。”
巴克斯特出来,正碰上警车,他上了车,布雷克说:“这里没动静。”
“那里也没动静。上路吧。”
他们继续沿公路行驶,经过几家汽车旅馆。布雷克问道:“要我停车吗?”
“不。我们要一直巡查到托莱多,看那该死的噪音发生器是否停叫。如果它不停,我们就往回跑,开始检查汽车旅馆。上帝啊,我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多汽车旅馆。”
“你认为他们在这里?”
“不知道。但如果我是他的话,刚错过班机,我会在这个地区躲起来,尤其是如果我听收音机,得知有通告搜寻我。如果他不知道这个,那么当警察叫他把车开到路边时他就会明白。不管怎么说,他不会跑得太远。”
“是的。”布雷克想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弄不懂他怎么会认为他能同她一起上飞机,而不被人发觉她是被劫持的。”
“妈的,你开车就开车,多什么嘴!”
“是,长官。”
“他把枪口对着她。就是这么回事。也许把她麻醉了。”
“没错,正是这样。”
事实并非如此。巴克斯特明白,此时几乎州里所有的警察都已知道了真相。实际情况是:他自知以后他的前程不妙,但目前来说,他仍有权,法律在他手中,他有胆量做一个男人该做的事。到了明晨,这些东西都会开始崩溃,所以他得在此之前找到他们俩。由于他是作为警察来结束这一切的,当他找到他们时,他可以对他们为所欲为。
他们又前进了几英里,看到了远处托莱多市区的高楼大厦。
仪表板上的接收器响了起来,声音微弱,接着又静下来。
布雷克和巴克斯特相互对视了一下,但都不说话。仪表指示失误是常见的,尤其是在建筑物多的地区。一分钟以后,接收器又响了一下,接着再响,然后声音变大,更为连续,直到响声连成一片,变成长长的电子尖啸声。
“开到边上去。”
布雷克把车开到路边,后面的警车也开到了路边。
布雷克和巴克斯特端坐车内,听着电子声音。巴克斯特向外面环视一下,说道:“往前开。慢点,沿着路肩。”
布雷克在内路肩上慢慢行驶。嘟嘟声之间的间歇缩短了,而声音本身变弱了。
巴克斯特说:“作U形转弯,往回开。”
“对。”
他们开上公路,在中线的缺口弯回去。嘟嘟声变大,而且稳定了。
巴克斯特向前望去,看到了它。“好,我要……嗨,布雷克,人们说哪里捞针来着?”
“大海捞针。”
“不,现在是囊中取物,靠那边停下。”
几分钟后他们就找到了深绿色的雪佛兰车;甚至到此时,他们还拿不准是否找对,因为没有牌照,巴克斯特伸手到右后挡泥板下,拔出磁性发报器,他看着这个香烟盒大小、带着短天线的长方形装置,笑了,“好,好,好……”他把它关上,车里的接收器就停叫了。“怎么样?”
布雷克笑容满面,克鲁格和沃德用钦佩的眼光望着他们的上司,当然,如果这车是在汽车旅馆、出租房间的公寓或餐馆发现的,他们会高兴得多。显然,基思-兰德里和安妮-巴克斯特不在雪佛兰车行。布雷克第一个道出这一点,并问警长:“你看他们到哪儿去了?”
巴克斯特瞧瞧四周,再朝公路两端看看,说道:“不远。”
布雷克指出:“他们可能在这里偷了一辆车,警长。”
“可能偷……但他们把这车的牌照拿掉了,喏,如果他们开另一辆车往克利夫兰或其他地方迅速逃走的话,干吗要这样做?不……我看他们就在附近,步行能到达的距离之内。他们不想让人们把这辆车与他们联系起来。”他看看三名部下。“谁还有别的看法吗?”
克鲁格说:“他们可能从这里搭上一辆出租汽车或公共汽车跑了,警长。可能在托莱多。”
巴克斯特点点头,“有可能。”他再向附近四周望了一下。“出租车或公共汽车,有可能。但我不这样想。我看他们找了一家汽车旅馆,放下东西,再出来丢掉车。这家伙发现这个雪佛兰车行,算他运气,也算他聪明。没错。他们离这里不远,或许是露宿在野外,但很可能是在一个偷情的场所或出租房间的公寓——不需要使用信用卡的地方。没错。好了,克鲁格,你和沃德负责公路这一边,往机场方向检查一路上的汽车旅馆。我和布雷克从机场附近往回查,管公路的对面,如果发现情况,打电话给我,别打给其他人。用移动电话。上路吧。”
布雷克和巴克斯特从机场开始,驶经喜来登饭店,接近一家“假日酒店”。巴克斯特说:“往前开。我们只停小的野合旅馆。”
“对。”
他们继续往前行驶。
巴克斯特思索着。基思-兰德里是个蠢驴,可要比巴克斯特估计的要聪明得多。但也许还不够聪明。巴克斯特意识到,他脱离真正的警察工作时间太长了,然而,他在警察局里混了将近三十年,学到了不少东西,也记住了一些,因此不情愿地承认,他是在跟一个行家打交道,他弄不清兰德里为政府干了些什么,但断定他的工作与美国渔业和野生动物署毫无关系。不过,兰德里没有考虑到的是巴克斯特内在的弱肉强食的动物本能。巴克斯特在正规训练方面缺乏的东西,却在直觉本能方面得到了补偿,在密执安州的树林里,克利夫-巴克斯特是他那一伙朋友中最好的猎手。他具有一种第六感觉,可以找到野兽,闻到它的血腥味,揣度它的心思,猜出它是打算猛然逃跑,躲藏起来,转身搏斗,还是站着不动,听天由命。他断定,人类也没有多大差别。
接着他开始琢磨他的妻子,试图弄清楚她如何居然脱逃成功而不让他知道。他疑心过,不过他平时总是疑神疑鬼。不知怎的,这次她的狡猾完全胜过了他这条老狐狸。他也知道,从内心深处知道,她了解他的为人;这是她同他共同生活了二十年,必须凭自己的机智才能生存下去的结果。当他向别的女人抱怨起她来,有一句话他从来不说:“我老婆不理解我。”
他不愿再想他的妻子和基思-兰德里,但在某种程度上,他又不由自主地要想。他有时想象安妮——完美小姐、唱诗班小姐、假正经小姐——跟另一个男人睡觉。这始终是他最可怕的噩梦,而此刻正在发生——兰德里和他的妻子正在附近某个地方,光着身子睡在床上,笑着,发生性行为。兰德里趴在她身上,她的双腿夹着他。想到这里真使他发狂。
他们经过韦斯特威汽车旅馆的黑暗招牌继续往东行驶,忽然巴克斯特说:“等一下!慢点。把车开到路边。”
布雷克把车开到路边停了下来。
巴克斯特坐着待了一会儿。有件什么东西在他的头脑中留下了印象,但说不清是什么。他说道:“后退。”
布雷克把警车倒回去。当他们经过那块黑暗的招牌时,巴克斯特说:“停。”
克利夫-巴克斯特下了车,走到那块嵌着红色塑料字母的塑料招牌前,读着:韦斯特威汽车旅馆——29美元。他走近些,看到电池插头被拔掉了。他把插头插上,灯又亮了。他拔出插头,让招牌再次变暗。
巴克斯特回到车上,说道:“退到小路上,再转弯进去。”
“好的。”布雷克开上小路。午夜十二点零五分,这辆斯潘塞城的警方巡逻车在韦斯特威汽车旅馆前停下。
巴克斯特说:“在这里等着。”他拿着一只硬纸板封面的文件夹,走进小门厅。
服务台后面的年轻人站了起来。“住店吗,先生?”
“找个人,小兄弟。”他把文件夹放在柜台上。“今晚听到过搜寻通告吗?”
“没有听到。”
“那么你究竟在电视上看些什么?”
“录像带。”
“是吗?好吧,今晚你值班多长时间了?”
“从四点钟到现在。等人来换班……”
“好,你算我的人。现在听好:我正在寻找一个开深绿色雪佛兰车的家伙。他跟一个女人在一起,但我想她不会在这里露面。他们大约在九点或九点半,也许更晚些来登记住宿。他四十五岁左右,高个子,身材不胖不瘦,浅褐色头发,眼睛有点灰绿色……我想长相不很难看。你见到过他没有?”
“这个……”
“听我说,小兄弟,这家伙因绑架而被通缉,我一个晚上都没能找到他,我给你五十块钱报酬。”
“有一个家伙来过……你说的这个人戴眼镜,留小胡子吗?”
“上次我见到他时不这样,把登记卡给我看。”
服务员翻查一沓卡片,找到了他认为警官要的那张。“给。这家伙大约在……”
“让我来念,小兄弟。”巴克斯特念卡片。“约翰-韦斯特曼,辛辛那提人,开一辆福特牌汽车。你看到他的车了?”
“嗯,他登记好后,我把头伸到门外看了一下,有一辆福特车,可那辆车停在那里已经有几个钟头了,我该记下牌照号码……”
“我知道你们是怎样管理一个婬 窝的,你看到一辆绿色雪佛兰车吗?”
“不知道……我看到外面有辆深色的四轮机动车,但看不清楚,它也不对着我让韦斯特曼这家伙住的房问。以前我没见到过,我原打算过一会出去抄下车号,可等我十分钟后出来,车不见了。”
巴克斯特点点头:“好,你让这家伙住几号房间?”
“七号。”
“他还住在里面吗?”
“我想还在。他是登记过夜的。我刚检查过总台的钥匙箱,他的钥匙还没还来。”
“好……”巴克斯特用手搓搓下巴。“好……你没看到过一个女人?”
“没有。从没看到。”
巴克斯特打开文件夹,拿出一本书。这是他妻子的中学年鉴,也是他允许她保留的很少几件东西之一,主要是因为里面有一张他的照片,当时他是三年级生,在跳舞。他翻到毕业照那部分,说道:“翻看这个,小兄弟。记住这是二十多年前的照片,想象一下那些没有眼镜和小胡子的人戴上眼镜和小胡子会是什么样子,莫慌,但别磨蹭。”
年轻人翻看着毕业班的照片,忽然停下了。
“你看到他了?”
“我……”
巴克斯特从口袋里拿出一支钢笔给他,“画上你看到过的眼镜和小胡子。”
年轻人接过笔,在基思-兰德里的照片上画上眼镜和小胡子。他说:“对……就是这个人……我看就是他……”
“我想你认对了,小兄弟。给我钥匙。”
服务员迟疑了一下,巴克斯特俯靠在柜台上,“他妈的钥匙。”
服务员把七号房间的钥匙给了他。
巴克斯特说道:“你坐着别动,一切都没问题。我们很快就会离开这里。”
“是,长官……嗯,你说过……”
“支票会寄给你。”
巴克斯特出去,来到警车旁。他将身子探进车窗,对布雷克说:“通知弟兄们,我们找到他了。”
“我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