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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风神门杀手犯戒,众生灵惨遭杀戮       ★★★ 双击滚屏阅读

第一章 风神门杀手犯戒,众生灵惨遭杀戮

作者:黄鹰    文章来源:黄鹰吧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5/12
  七月初九,正午,边城。
  风沙漫天,江顺俯伏在马鞍上,冒着风沙,催骑狂奔。
  驿道上只有他一骑,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赶了三天两夜的路。
  一接到他父亲重病垂危的消息,他立即放下一切,飞骑赶回去,没有人阻止他,谁都知道他是一个很孝顺的好孩子,而他押着的镖,虽然还没有送进门去,亦已经送到门外,可以交得下的了。
  这三天两夜,跑折了九匹马,可是他并不在乎,只要能够见到他父亲的最后一面,哪怕是九十匹,九百匹。
  正午的风沙很大,也所以没有需要赶路的人都留下来,江顺在驿道上奔驰了三个时辰,才听到一阵马蹄声,从他后面传来。
  “想不到有人比我赶得还要急”,江顺听着那蹄声,不由暗想,“不知又是什么事?”他当然没有理会,继续赶他的路,一直到他突然感觉到那一股排山倒海的杀气。
  从后面奔来的一骑这时候距离他已不到两丈,那是匹黑马,乌油油的一根杂毛也没有,鞍上那个人亦是一身黑衣,连面部都用黑布裹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那双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就像是两柄薄刀,目光却是比刀光还要森冷锋利。
  江顺的一双手本能的落在兵器上,那是一对飞锋钩,在两河名排第七。
  一道闪亮的刀光即时袭来,江顺双钩急封,“呛啷啷”一阵金铁交击声响,来刀七刀之中竟然暗藏着六个变化。
  江顺双袖在刀风中尽碎,双臂肌肉上出现了三道血痕,心头不由大骇。
  黑衣人一刀被挡开,飞骑已越过。
  江顺坐骑即时“唏律律”一声悲嘶人立而起,马头齐颈突然断下,飞上了半天。血雨飞洒,悲嘶声在半空消失,马头飞出了老远才掉下来。
  江顺身形那刹那亦大乱,离鞍急滚而下,一道闪电也似的刀光同时凌空落下来。刀光一闪,江顺的人头亦齐颈而断,飞舞在半空中,这一刀实在大出他意料之外。
  刀光弧形飞回,落回那个黑衣人的右手,弯月一样的刀锋,竟然一滴血也没有,刀柄系着金线,柄端一个环上相连着一条链子,能杀人于三丈之外。
  黑马继续奔前,黑衣人以纯熟的手法将链子收回,凌厉的目光同时变得呆滞,只看现在这目光,谁也只怕想不到,这个人竟然是一个这么可怕的杀手。
  又一阵风沙吹过,黑衣人一骑消失在风沙之中,驿道上只剩下一个身首异处的人,一匹身首异处的马。
  七月初十,黄昏,枫林渡。
  在渡口那座茶寮,现在只剩下娄一剑一个客人,最后的一次横渡已来到了江心。
  一剑是娄一剑断掉了右臂后朋友替他改的名字,他虽然只剩下一条左臂,在江湖上反而更有名。华山派鸳鸯剑是一绝,娄一剑的左手剑本来在右手剑之上,断去了右臂,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这几年,他甚至自夸沈胜衣的左手剑也不外如此,只可惜一直都没有机会遇上沈胜衣,这一次他也正是听说沈胜衣在对岸,匆匆赶来,也总算给他赶到了最后一次的横渡。一想到渡江后便可以找到沈胜衣,较量一下左手剑,娄一剑不禁又痛饮一杯。
  那是茶,不是酒,他虽然很喜欢喝酒,却不以为这个时候喝对不久之后的一战有好处。
  茶寮的老板是一个矮小的老头,髯发俱白,一直都是一面的笑容,也很懂得做生意,立即替娄一剑斟下了一杯。娄一剑抚杯道,“这个茶委实不错,奇怪你这儿的客人并不多。”
  老头笑应,“这个横渡本来就不太热闹,这个时候就更难得有一个客人。”
  娄一剑拈须微笑。“不要紧,你若是天天能够遇上一个我这样的客人便已足够。”
  老头儿疑惑地看着娄一剑,娄一剑随即探怀取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道,“我今天很高兴,这锭银子是赏给你的。”
  老头儿好像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几下,眨着眼道,“这……是真的?”
  娄一剑笑着仰首举杯,这杯茶还没有喝下,胸腹就一痛……
  刺进他胸腹内的是两柄短刀,那两柄短刀就像是一柄剪子,随即剪开了他的胸腹。小老头紧接抽身暴退,没有拔刀,却顺手抽出了娄一剑的剑。
  娄一剑笑声立断,目光一落,手中杯“波”的碎裂,一声怒吼,随即伸手拔剑,一抓抓了个空,才留意到自己的剑已到了小老头手上。
  “你是什么东西?”他手指那个小老头,“为什么用这么卑鄙的手段暗算我?”
  小老头“咭咭”地笑应,“我不是什么东西,只是一个杀手,用这种手段暗算,当然就是为了本身的安全。”
  “杀手?”娄一剑喝问,“是哪一个出钱请你来的?”
  “若是连必须替雇主保守秘密这个规矩也不懂,还有什么资格做一个杀手?”小老头摇头。
  娄一剑怒吼扑前,小老头不等他扑到,已缩进了一张桌子底下,娄一剑身形陡快,一拳痛击在桌面上,“轰”地桌面碎裂,木片纷飞,一道剑光从中飞出,射进了娄一剑的心窝。是娄一剑的剑,既准且劲,一空而过,从后背穿出来,娄一剑反手抓住剑锋上,硬硬抓住了那柄剑的去势。
  鲜血从他的手掌滴下来,他抓着剑仰天倒下,从咽喉里吐出了三个字,“沈胜衣——”
  他最后的一口气同时吐尽,小老头鸡手鸭脚地从另一张桌子底下钻出来,大摇其头,道,“我正要告诉你,沈胜衣在对岸的消息是我放出去的!”
  娄一剑一些反应也没有,双眼睁大,小老头反手一拍后脑,嘟喃道,“是不是早就该说清楚的了,害的人死不明目。”一面抓前去,拔出了那两柄短刀,一转便已在娄一剑尸身上将血拭掉,再一转,回到袖子里。
  然后鸡手鸭脚地走出了茶寮,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脚步一没?,身子猛打了一个旋子,撞翻了旁边一个盖着的水缸。那个水缸滴溜溜转了出去,撞在一块石上,碎裂了,缸中水奔泻,一个老头儿的尸身亦从缸中跑出来,肌肤皱褶,死白色,也不知给浸在水中多久。从他身上所穿的衣衫看来,显然他才是这座茶寮的主人。
  那个小老头一撞之下脚步踉跄,却没有跌倒地上,也就左一脚右一脚的,像醉了酒也似继续往前走去。
  他来到渡头的时候,那只小船亦已经泊进来,船夫是一个中年人,眉宇间已有些倦意但仍然一脸恳切的笑容,泊好船,欠身道,“公子,到岸了。”
  船中赫然仰卧着一个白衣青年,应声张开眼睛,懒洋洋地坐起来,微笑道,“有劳!”
  风吹过,吹起他披肩的散发,说不出的潇洒。上了渡头,从那个小老头身旁走过,有意无意地看了看那个小老头。小老头即时身子一缩,让着路道,“公子请!”
  白衣青年微笑道,“不敢当。”
  小老头随即走上小船,鸡手鸭脚的,还要那个船夫扶上一把才坐稳身子。看着白衣青年走远,小老头才道,“摇船的,你还等什么?”
  船夫道,“等等还有没有其他客人。”
  “没有了,”小老头摇头,“我是茶寮那边来的,只有我一个客人。”
  船夫笑笑道,“等等看。”
  一锭银子随即出现在船夫眼前,正是娄一剑给那个小老头的,小老头拿着银子在船夫眼前一幌,道,“你若是天天能遇上一个我这样的客人便已足够。”
  这也是娄一剑说的话,在小老头说来,却是显得有些滑稽,船夫有点诧异的道,“小的不懂。”
  小老头接道,“我老人家今天很高兴,这锭银子是赏给你的。”中指一弹,那锭银子飞进了船夫的掌心。船夫没有听过娄一剑这样说,也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见过这样阔气的小老头,慌忙一把抓紧,接将那锭银子塞进腰带,赶快将船开动。小老头接又一笑道,“不能再快一些的了?”
  “能——”船夫把橹急摇。穿飞快到了江心,那个白衣青年这时候又到了渡头,疑惑地看着那个小老头。小老头在船上扬起了一只手,招了招,船夫看在眼内,回头一望,奇怪的信口问道,“老人家认识那位公子?”
  小老头笑笑,道,“若是我没有认错人,他应该就是沈胜衣。”
  “沈胜衣?”船夫怔了怔,“听说沈胜衣是天下无敌的剑客。”
  小老头道,“无敌倒未必,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剑客将他击败却也是事实。”
  船夫想想又问,“做剑客是不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小老头反问道,“你说呢?”
  “小的不知道。”船夫摇头。
  “我也不知道。”小老头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忽然“咭咭”的笑起来。
  船夫忍不住又问,“老人家不知道什么事这样高兴?”
  小老头“咭咭”的应道,“我是不知道这个沈胜衣真的在对岸,只是随便说说骗骗人,幸好他现在才渡河,否则弄假成真,撞个正着,吓都给吓死了。”
  船夫摇头道,“小的不明白。”
  “幸好你不明白。”小老头又笑了。
  沈胜衣也一样不明白,他经过那个小老头身旁的时候便感觉到那个小老头仿佛透着些杀气,然后那些杀气忽又消散,所以他才多看一眼。
  入眼是一张陌生的脸庞,沈胜衣记忆中并不认识这个人,小老头事实也并无任何特征。
  到茶寮,看见那两具尸体,沈胜衣更肯定方才并非错觉,看清楚其中的一具尸体是娄一剑后,立即追出来。
  他从来没有见过娄一剑,却听过有关娄一剑的英雄事迹,那条断臂,那柄剑也是标识。娄一剑义薄云天,杀他的人连茶寮的主人,一个无辜的老人也杀掉,可见并不是什么好人,所以他追出来一问究竟,船却已到了江心,放目望去,也就只有那条船。
  没有船是追不着的了,看见那小老儿在船上摇手,沈胜衣就更奇怪了——难道这个人认识我?难道这件事与我有什么关系?
  沈胜衣不由得陷入苦思中。
  谢安这时候亦在船上,那是一只尖肚子。在西溪一带往来的船只大都是这种尖肚子,破水利,冲的快,只是不怎样平稳。谢安却并不觉得,因为他的内功好,也因为划船的是一个老手,经验丰富,而谢安又只是到来游玩,要他将船慢划。这西溪一带全是水乡风味,两岸桑竹遍,野鸡犬相闻,三五茅舍人家,点缀其间,水流弯弯曲曲,忽而穷塞,忽而开朗,小船来来往往,就像柳荫中梭织的黄莺,渔歌一曲,太上忘情。小溪深处兼葭之间一座小小楼台,临风婀娜,就是有名的秋雪庵。
  谢安中午到来,留到现在才离开,他虽然意犹未尽,可是他那个七岁的孙女儿已倦极睡着,风吹又渐急,只恐她感染了风寒。
  自从他的儿子媳妇相继去世,他便只剩下这个亲人,爷孙两个,相依为命,昔日的豪气随之荡然无存,带着孙女儿到处游山玩水,不再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他已经决定从此退出江湖,也不准备让这个孙女儿变成一个江湖人。
  一连串的仇杀令他失去了儿子媳妇,也令他体会到江湖的凶险。仇人已被他当场击杀,他虽然没有向江湖上的朋友宣布,由那天开始他便已不再与江湖上的朋友来往,而且改过了一个姓名,在人前绝口不提谢安这两个字,他的确一片苦心,要退出江湖,却不知道一个人一入江湖,除非是始终都无足轻重,否则便休想退出。
  而他的仇人事实亦未免太多。
  芦梗根根数丈,船就像荡在竹篱笆中,人瘦的就像篱笆中的黄花。谢安纵目四顾,不由喃喃自语道,“看来我来的并不是时候,难怪游人并不多。”
  摇船的不觉应道,“秋雪庵要到深秋,芦花盛放的时候人才多的。”
  谢安笑了笑,“因为现在看不到秋雪,只看到这些篱笆。”随手轻扫那些芦梗上。摇船的接道,“小的却是不懂得,那些芦梗有什么好看。”
  谢安道,“在你来说还是不懂的好。”
  “小的不明白。”
  谢安接道,“否则你每天就会光看着那些芦花,没心情再摇船,芦花是决不能填饱肚子的,而且你懂得看就不会忍心拿来充饥。”
  摇船的笑了,好像已明白,又好像仍然有些不明白,莺儿就在这时候醒来,睁开那只灵活的大眼睛,问,“爷爷,是不是到了。”
  谢安俯身探手轻拍了一下莺儿的脸蛋,慈祥地摇头笑道,“还远呢,到了爷爷自会唤醒你。”
  语声甫落,那只船突然一下巨震,齐中裂开来,船上的三个人被震得一齐全栽进水里。谢安的反应最是敏锐,人在半空,左手拇指很自然的拿住一根芦梗上一捏,一个身子便往上翻起来,右手同时拔出了腰间长剑,也就在那刹那他省起莺儿二指不由一松。莺儿半截身子已坠入水里,失声惊呼,谢安旋即飞鸟般掠下,一把抓住了莺儿的小手,将莺儿从水里抓起来,举起来,他的身子一半却同时掉进了水里,可是他的剑已削断了一支芦梗,压在断口上一口真气亦已提起来,凭他的内功修为,绝不难借着这一压拔起,再借芦苇之助,掠到那边岸上。却就在此际,水里亮光一闪,那刹那在谢安的感觉中就像是失去了什么,然后就是一阵恶寒,刺痛,他的身子,却仍然往上拔起来。
  水花中鲜血迸射,他的双脚赫然已齐膝断去,断口平整,是什么兵器虽不知道,那份锋利却实在惊人。那只小船的断口亦是非常齐整,必然是先被利器绕着削断了七七八八,才这么容易被震断。
  这一切当然是有计划的行动,连谢安的救莺儿只怕也已算在内。
  ——是哪一个?谢安心念未转,一个身子因为真气外泄沉下去,未能够提到他要提到的高度,甚至只到一半。
  水面即时又一开,一道亮光伴着一条灰色的人影从水里飞鱼般飞出来,那是柄二尺七寸的刀,光亮的令人心寒,才离水,竟已一滴水珠也没有,当然是一柄好刀。刀光正耀在谢安的眼睛上,谢安突然有一种一个头颅迎向刀锋,快要被劈开两边的感觉,他的剑立即迎去,“呛”的刀剑相交,刀光一敛,他终于看清楚那个人,也看到那个人手中的刀柄那刹那弹出了另一截既狭切薄的刀,削进了自己的心窝。一进即出,灰衣人刀与人一转,倒翻出丈外,又是一条飞鱼般落进水里,消失不见。
  “莺儿——”谢安咽喉里发出了最后的两个字,一个身子坠进水里,临死的那刹那他仍然记挂着他那个孙女儿,也尽了最后的一分气力,将莺儿送到了旁边的那截断船上。鲜血迅速染红了那一片水面。
  莺儿已惊吓的昏迷过去,虽然给送上了那截断船,但因为船倾斜,随又滑进水里。
  那个划船的,这时候已从水里挣扎着爬起来,爬上了另一截覆转了的断船,惊魂甫定,看见莺儿那样,快游了过去,他虽然学识少,不懂得欣赏秋雪庵的芦花,却有一颗善良的心,懂得救人。
  他甚至忘了方才的恐惧,哪知道他的手一抓住莺儿的手,一支芦梗倏的箭一样射来,穿透了他的咽喉。鲜血急射,他连惨叫也没有一声便丧命,一个身子倒在莺儿身上,莺儿给冷水一浸,清醒过来,惶恐地双手乱拍,嘴唇哆嗦着正要呼救,摇船的已倒在身上,立时给压进水里。
  水面一阵激荡,连串水泡冒起来,由多而少,然后水面又回复平静。那看似意外,但那个摇船的倒下的位置,亦未必不可能是早已在意料之内。
  杀人的莫非是要斩草除根,所以连一个七岁的小孩子也不放过?
  清晨,七月十三,阳光温暖,清风徐来,带着远山的清香,白额虎策骑走在阳光下,容光焕发,浑身充满了精神,往日他心情这样轻快,最喜欢就是放骑飞奔,快刀杀人,就是不杀人也要飞骑狂奔一会,今天却例外,只是缓缓跟在马车一侧,那张凶恶得令人看来心惊肉跳的脸,也例外地现出了一种极其温柔的笑容。
  他的相貌其实长得并不太难看,只是皱纹多了一些,多得远远超逾他的年纪,额上那块白色的印记更令人有一种很突然的感觉。
  所以他也不用怎样装腔作势,只是随便动一动面上的肌肉,便已够吓人。不笑的时候他其实便已经很像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大贼,事实也是。
  这些年来他杀的人没有一千,也已有八百,但仍然能够活到现在,当然有几下子。
  杀人已成了他的嗜好,可是近这两个月来,他忽然对杀人完全没有了兴趣,那是他知道胭脂虎怀孕之后的事情。他忽然感觉到生命的珍贵。
  胭脂虎是他的妻子,现在也就在车厢之内。马车也一样不怎样快,白额虎虽然是带笑吩咐,那个车夫却仍然心惊肉跳,他不认识这两个人,却看出这两个人绝不是寻常可比,这个生意也不敢不接,更恐一个不小心,开罪了他们,一直到现在,他才放下一半心,白额虎的笑容实在太温柔,连他也难以相信一个满脸这样笑容的人会伤害他人。
  车帘偶然揭起来,露出胭脂虎嫣红的笑容,她今年才不过28岁,杀的人绝不比白额虎少,名气也绝不在白额虎之下。
  她要杀人的时候,一张脸就会红起来,越杀得痛快时脸也就越红,红得就像是抹上了一层厚厚的胭脂。
  在她来说没有比杀人更刺激的了,平日也只有这种刺激才能够令她与人斗得一张脸红成那样子,现在却例外,只因为她快要有一个孩子。
  对一个正常的女人来说,怀孕据说一直是最大的刺激。胭脂虎虽然杀人如麻,到底还是一个正常的女人。
  他们要去的是白额虎的老家,在那里还有白额虎的父母,不知怎的他们竟然一下厌倦了江湖人的生活,竟然考虑到退隐。
  也许他们的财富已挣得差不多,也许他们都知道江湖人的生活太凶险,不适宜一个婴儿,甚至小孩子。
  这两条江湖中人闻风色变的老虎现在简直就善良的变了另两个人似的。
  那个车夫一路走下来也不禁怀疑自己的是不是看走了眼,这两个客人虽然带着兵器,白额虎还有一张可怕的脸庞,其实并不是两个坏人,胭脂虎往车外看了看,又笑笑,道,“还早哦。”
  白额虎笑应,“我早就说不用这么早上路的了,可是你又担心晚到了,公公婆婆会见怪。”
  胭脂虎的脸更红,道,“又是你说的,要不这么早上路,入夜才能够到家。”
  车夫听着插口道,“客官要是赶路,小的可以让车子快一些。”
  白额虎忙道,“快不得,我这个娘子怀了孩子,一快动了胎气那如何是好。”
  胭脂虎轻呼道,“别听他的,才四个月,有什么要紧哦?”
  车夫应道,“小的听小的老娘说三四个月的时候最要小心。”
  白额虎立即道,“那你千万要小心,平安到了,我加倍赏你银子。”
  “多谢大爷,”车夫接一声,“恭喜大爷。”
  白额虎开怀大笑,满脸皱纹都仿佛光亮起来。
  车过山林,一个肩负锄头,挑着一个竹篮的葛衣中年人从前面的小路走出来,看见马车,远远避过一旁。竹篮上放着一些生草药,中年人看来也像是个采药的,白额虎一眼看见他,扬手打了一个招呼,“早啊!”
  中年人一怔,笑应,“这么早便上路了。”
  白额虎接问,“采药去?”
  中年人道,“这时候采的药才好。”接将手中竹篮扬一扬,一阵生草药的气味随风飘过去。白额虎又问,你是个郎中?”
  中年人道,“所以药物方面才会特别谨慎,总要看时候采些新鲜的。”
  “安胎该服些什么?”白额虎随口问。胭脂虎白了他一眼,中年人那边已应道,“当归,白芍,黄岑,川芎,白术酌量共煮,这是金匮古方。”
  白额虎看看胭脂虎,“格格”大笑道,“这个我可是一些也不懂,有需要再向你请教。”
  语声一落,马车从中年人身旁驶过,车厢也隔断了白额虎的视线。
  那人即时道,“杀人我却是一向主张用火药!”
  他的语声一直是温温柔柔,甚至令人有一种油腻的感觉。这一句却一变,有如利刀般扎进白额虎的心窝。
  白额虎面色刹那骤变,一个念头还未转过,车厢内已霹雳一声,胭脂虎一个身子随即撞碎车厢木板,摔了出来,身上衣衫好几处着火燃烧,半边身子血肉模糊,惨不忍睹,眼看便是凶多吉少。
  “娘子——--”白额虎嘶声大叫,一把将胭脂虎抱住。胭脂虎嘴角淌血,双手抱着小腹,神色悲愤,恶狠狠的道,“当家的,杀掉那个王八蛋!”
  白额虎一声咆哮,拔刀,满头乱发扬起来,一刀疾砍了出去。
  霹雳声中,马匹亦惊吓的人立起来,车夫冷不提防,一个身子便从车座上栽倒,滚到地上,才爬起,白额虎的刀便到了。刀光一闪,鲜血飞溅,车夫一个人头飞离了脖子,飞出了老远。
  白额虎一个身子接从马鞍上拔起来,蹿上了车厢顶,目光及处,只见那边地上草药乱散,载草药的竹篮兀自在地上转动,那个中年人却已不知所踪。
  他再看怀中胭脂虎,已经断了气,一只眼睛立时亦红,一面摇撼着胭脂虎,一面嘶声大叫,“你这个王八蛋给我滚出来。”
  语声惊吓的拖车那两匹才安静下来的马又立起,车厢接一阵摇动。
  白额虎狂性大发,拥着胭脂虎从车厢跳下,一连两刀挥刀怒劈,硬硬将那两匹马的头齐颈斩下。
  那个中年人这时候才从车厢底下滚出来,他将竹篮中的火药燃着抛进车厢后,便矮身滚进了车厢底下,看准了机会到这时候才滚出,双手疾扬,七支袖箭射向白额虎后背,他的身形迅速而灵活,从车厢底下滚出,暗器一出手,身形立即往上拔起,窜上了车厢顶。那七支袖箭射到了一半,“嗤嗤”的突然燃烧起来,变成了七团烈火。速度却未受影响。
  白额虎被马血喷的一头一脸都是,视线听觉大受影响,发觉暗器射来,回刀封挡,七支袖箭只给封挡去三支,其余的四支都射在他身上,“滋滋”声中,附近的衣服都燃烧起来。那“滋滋”声其实是射进了肌肤内,烈火在鲜血中燃烧发出的声响,虽然没有射中要害,那种痛苦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受得住。
  白额虎也不由痛苦的嘶叫起来,却没有理会那些火,纵身扑向车厢顶那个中年人,就是拼了命,他也要将那个中年人碎尸万段,不等他扑到,那个中年人又已不见了踪影。
  他更怒,随即往下跳,才着地,一刀便往车厢底下削去,削了一个空,那个中年人这一次并不是躲在车厢底下,到他发觉不妙的时候,后心已传来了一下锥心刺痛。
  那也是他一生最后的感觉。中年人这一次是翻进了车厢内,在他一刀削进车厢底下同时,从破碎的窗户探身出来,手中那柄鹤嘴锄不偏不倚,正锄在白额虎的后心上。
  白额虎被锄的一头往前撞出去,撞在车轮上,那个车轮与白额虎的头同时碎裂。车厢紧接翻到,压在白额虎的尸体上,他仍然紧抱着胭脂虎的尸体,眼睛睁大,目眦迸裂,淌下来的除了血之外,还有泪。
  火焰继续在燃烧,那个车厢亦被火焰波及,燃烧起来,中年人一骑这时候已远在数十丈之外,他一锄得手,随即翻身跳上了白额虎的坐骑,绝尘而去。
  也是清晨,也是山林中的道路,一辆轻便的马车自西驶来,却是飞快。
  车厢内坐的是一个男人,年已过六旬,也不是一个大盗,相反是一个官,清官。顾松年为官三十年,公正廉明,口碑载道,就是憎恨他的人也不能不承认,他实在是一个清官,好官。
  为官三十年并不容易,无论是清官,贪官,坏官,除了要上面鼎力支持包庇之外,多少也要讲一讲官运。
  顾松年的官运其实也不怎样好,三十年下来还是一个知府,由于他的耿直,不善逢迎,喜欢他的上司并不太多,也恐怕他威胁到他们的安全,大都认为他还是做原来的职位比较好。他并不在乎,那是因为他明白就是在乎也没有用,这个知府的职位能够做下去,能够让周围的百姓继续过他们安稳的日子,他已经心满意足。
  这一次,他是微服出行,调查一件杀人案子,三日下来总算找到了线索,所以立即赶回去,如今案中有关人等,升堂审讯。一路上他已经拟好了审讯的步骤,已反复再三思量过不会出问题,才安下心来,他已有绝对的把握,将那个杀人凶手绳之以法,也所以总觉得马车不够快,随即从车厢内探头出来,道,“不能再快的了?”
  耿直的人据说大都是急性子。车夫的年纪已不轻,侍候顾松年已有多年,很清楚他的性格,虽然知道不能再快,仍应道,“大人要坐稳了。”随即喝几声,鞭子也抖得“啪啪”作响。
  顾松年很自然地缩回去,随即有了一种快的感觉,同时听到了一阵狂风呼啸的声响。那听来就像是马车在御风飞驰。快只是一种错觉,风声却是真的,车夫与策骑跟在马车后面那两个乔装仆人的捕快也听到了,循声望去,面色齐变,脱口惊呼。
  一个奇大的流星锤带着雷霆万钧之势,划破长空,向车厢飞来,那只是刹那,惊呼未绝,流星锤已击在车厢上。霹雳轰鸣,那个车厢就像是纸扎的立时破裂,车厢内的顾松年也碎了,血肉横飞。整辆马车跟着倒翻,车夫震得从车座上飞出,一头撞在两丈外的地方,拖车的马身子也翻转,四蹄乱踢,悲嘶不绝。
  这一锤的威力实在是骇人听闻,随后保护顾松年的两个捕快虽然也有一身很不错的本领,几曾见过这种威势,齐皆惊惶失措,一个更被惊跳的坐骑掀下来。
  那个流星锤跟着飞回,拴着的铁链子“呛啷啷”乱响,一飞七丈,飞上了路旁一株大树上,一个虬髯大汉的手中。大汉浑身肌肉凸起,那么重的流星锤在他的手中竟轻如无物,一接又掷出,他的身子同时离开了那株大叔,随着那个流星锤飞射了出去,飞越长空,飞落在远远那边的山坡上。两个捕快看着眼都直了,怔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是真的不知如何是好。
  杜千手这时候也一样不知道如何是好,在他的左右已只剩下两个人,与他分别藏在三辆木头车子的后面,十二个人死了九个,可是到现在为止,他们甚至还没有见到敌人的面,同样的暗器,由不同的方向射来,十二枚暗器射杀了他们九个人,准,狠,劲。
  连杜千手这个暗器高手也不能不承认对方的暗器造诣已到了返璞归真,登峰造极的地步。
  可是他仍然有信心,他们三个人若是分头逃命,最低限度也有一人逃出去,那个人当然又以他的机会最大。他却是不能将这三辆木头车子放下,这样做非独对不起他的老朋友,也对不起镖局死去的兄弟,何况这三辆木头车子载的关系千万灾民的生死!
  黄河堤决,数以万计的人无家可归,等待救济,消息传开,很多地方展开赈灾的行动,又以他们那儿的成绩最骄人,那除了因为他们那儿特别富庶,有钱的人很多外,还因为他们那儿有一个德高望重,非独肯出头,还肯不辞劳苦到处去劝捐,为灾民请命的赛孟尝。他们一共筹得了二十万两银子。此去灾区虽然不过百里,平日也颇为安宁,为防万一,赛孟尝仍主张走暗镖,尽可能避人耳目。
  银子失去事小,灾民等待救济却是刻不容缓,这件既有意义,又重的任务便落在镇远镖局身上。镖局的镖头就是杜千手,一身暗器,据说出神入化,开业以来也从未失过手,他就算不是赛孟尝的老朋友,除非他坚决拒绝,否则押送的任务还是会落在他身上。
  好像他这种血性汉子,当然是绝不会拒绝的,也乐于接纳赛孟尝的建议,挑了镖局里的十一个好手,将二十万两银子分载在三辆木头车上,外以麻包袋掩饰,昼夜启程,赶赴灾区。
  他们都装扮成运送杂货的,一路走来,都不甚惹人注目,第一天,第二天都平安无事,第三天正午,终于出事了。
  这个地方并不险,连他们这种老江湖也意料不到竟然会在这种地方出事,而袭击非独来的突然,而且凌厉。
  对方选择这个时间也一样在他们意料之外。杜千手与两个身手敏捷的镖师避开了三次暗器的追击,才能够躲到木头车子后面。暗器呈梭状,只有普通女子尾指粗细,两端尖锐,像这样的暗器实在不容易使用,只看这暗器,杜千手便知道对方的暗器造诣只有在自己之上。以他目光的锐利,竟然瞧不出对方暗器最后一次出手之后,掠到了什么地方。
  道路在怪石嶙峋的山坡间,到处都是一颗颗的矮树,急风中矮树枝叶不住颤动,每一棵矮树之中仿佛都藏着人,杜千手三人虽然躲在木头车子后面,仍然一些安全的感觉也没有。
  汗珠从他们的额上冒出来,给风一吹,平添了三分寒意。
  那两个镖师的兵器都在手,一个双刀,一个三节棍,手臂的青筋都一条条蚯蚓般凸起来,呼吸急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紧张。
  杜千手很明白他们的心情,他们跟了他那么多年,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打击,倒下的九个人,无一不是可以独当一面的镖师,现在竟然连敌人的样子也没有看清楚便已被射杀。
  手执双刀的一个突然一咬牙,道,“总镖头,我出去诱敌现身,你准备暗器将之射杀。”
  “还有我!”用三节棍的接道,“看情形,对方只有一个人!”
  杜千手看着他们,摇头,手执双刀的立即道,“只有这个办法了。”
  用三节棍的亦道,“我们生死事小,镖局的声誉前途,还有那万千等待救济的灾民。。。。。。”
  杜千手挥手道,“我们再等等……”
  “总镖头向来当机立断,若是没有第二个办法,还是不要再等了。”手执双刀的身形横移,一面道,“三数之后,我们便一齐扑出去,总镖头准备好了!”
  也不待杜千手答话,他便低声数起来,杜千手心头一阵热血沸腾,双手扣住了暗器。三数一过,手执双刀的立即从木头车子上滚过,用三节棍的同时扑出。
  刺耳已极的暗器破空声刹那暴响,十八枚暗器从对面的树射出,分打那两个镖师,杜千手那刹那亦拔起身子,连珠暗器,向树那边射去。一个人随即一条斑豹也似从树林中窜出来,窜上了旁边的一块巨石上,杜千手射向树丛的暗器完全落空,那个人身形在半空,扬手又射出了三枚暗器。
  用三节棍的镖师中暗器倒下,射向他的刀形暗器三枚射中,一枚正中要害,使双刀的双刀飞舞,挡开了九枚暗器,冷不防还有三枚射来,刀势才尽,暗器便夺隙射进,一中眉心,一中咽喉,一中胸脯,三枚之中两枚正中要害,一个身子不由倒飞,撞在后面的木头车子上,右手刀削开了一个麻袋,一锭锭白花花的银子从开口滚出来,滚落在地上。那个人没有看那些银子,也没有看倒下的两个镖师,目光凝结在杜千手面上,身形在石上迅速的移动,双目疾转。
  杜千手第二拨暗器这时候已出手,集中射向石上那个人,既急且密,发出了平生最得意的一次暗器,连他也惊奇,自己的暗器手法竟能够如此的灵活多变。
  他身上所带的暗器那片刻之间完全射了出去,那种痛快实在不是任何的言语文字所能够形容。每一枚暗器都正射那个人,仿佛都已将那个人射到,那个人却始终不倒。
  最后的一枚暗器射出,杜千手才舒过一口气,一个身子随即像坠进冰窟里,由心寒出来,浑身的血液那刹那仿佛都凝结。
  他终于看清楚那个人。那是一个年青人,皮肤是古铜色,阳光下闪闪生辉,身上穿着一袭豹皮缝的衣服,全都是袋子,也不知多少个,双手亦戴着一对豹皮手套,骤看来,就像是一条斑豹,野豹。他的双眼也透着豹一样的光亮,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野豹一样的彪悍,残忍。只看他的外形,不难发现一种钢铁一样的坚忍。
  杜千手初看也以为那只是一条狗,但再看,却发觉那其实是一块钢铁。钢铁一样的镇定,坚忍,无情,野豹一样的彪悍,敏捷,凶残。
  杜千手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然后他突然醒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够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暗器高手。然后他看到自己的暗器,全都插在那个人豹皮衣服的袋子里。
  那个年青人竟然将他射出的暗器全都接下来,放进自己身上的暗器囊中。收暗器比发暗器更难,那个年青人看来一些损伤也没有,目光身手的锐利敏捷使杜千手不能不甘拜下风,而对一个这样的暗器高手,莫说他身上的暗器已完全射空,就是仍然有,也难逃一死。连性命都难保,何况那二十万两银子,杜千手目光转落在那三辆木头车子上,惨笑了一下。
  他的面色也惨变,变得惨白,那个年青人仍然只是盯着他的面,突然开口,“没有暗器了?”
  杜千手惨笑道,“有没有还不是一样?”
  年青人接问,“以你这样的暗器造诣,也配称千手。”
  杜千手道,“我若是称得上千手,阁下就该叫万手了。”
  年青人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笑了笑,“暗器能够练到你这个地步的人其实已不多,可惜你练下去也不会有任何的进度,所以今天我虽然杀你,一些也不会觉得遗憾。”
  杜千手道,“这些年来我为了镖局的业务,的确已没有再在暗器上下苦功。”
  年青人摇头,“我是说你的年纪,任何人过了二十五岁,都休想再在暗器方面有所突破。”
  “这是你说的?”
  “是教我暗器的人说的,也许他的说话不一定全对,可是到现在为止,他说的还没有出过错。”
  “那是谁?”杜千手实在很想知道,“你不配知道。”年青人的回答异常冷酷。
  杜千手惨笑道,“你现在可以动手了。”
  年青人道,“你方才的暗器我会完全还给你。”
  杜千手忽然问,“高姓大名。”
  “也是那句话。”
  “我不配知道。”杜千手摇头,“我只是奇怪,以你的暗器造诣,江湖上竟然无人提及。”
  年青人道,“我的暗器是用来杀人,不是让人品评的,在我的暗器下也从无活口。”
  杜千手一怔,正要问什么,年青人的暗器已出击,这一次杜千手总算看清楚年青人的出手。
  年青人由慢而快,却除了开手式,杜千手能看出他跟着的三个变化,那所谓慢已超出常人眼睛所能够捕捉的程度。杜千手没有闪避,木然立在那里等待暗器的射来,眨眼间被暗器射成了刺猬一样。
  年青人看着杜千手倒下,从石上掠下来,走过去从其他人的尸体与及附近的地上将自己的暗器拾回,那些已打进尸体内的梭形暗器滴血不染,一拿起便是那样的闪亮夺目。
  那些银子年青人却连看也懒看一眼,在他的眼中仿佛就只有暗器。然后他举步走向远处的山林。
  与之同时,另一个方向的高山上冒出了一个人,一个衣饰华丽,面如冠玉,蓄着三缕长须,气宇非凡,雍容高贵的中年人。山风吹拂,中年人有如玉树临风,拈须而笑道,“风神门下杀手,果然不凡。”
  “风神门中的规矩也果然严峻之极,只取应得的酬劳,此外尽管成千上万两的银子摆在眼前也不屑一顾。”说到这些话,已经是半盏茶之后,中年人也到了那三辆木头车子的旁边。“但这可是二十万两银子,这人到底是聪明人还是呆子?”中年人目光从木头车子移落在杜千手的尸体上,笑接道,“你也是。”
  杜千手的双眼也打进了暗器,但他若是还有气,纵然看不见应该听得出这是他的好朋友赛孟尝的声音。除了赛孟尝,这周围百里有谁有这种风度。
  一柄摺扇接从他手中打开,他悠然扇着,一面吩咐随来的十二个大汉一齐动手,将那三辆木头车子推走。那些人平日是他府中的食客,其实是他的心腹,从他们纯熟的动作看来,他们已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好事。
  三辆木头车子给推进一个三里外的密林中,这之前他们已经离开了道路,越过大片山野,避免留下显著地痕迹。密林赫然有一条小路,赛孟尝走在这条小路上,笑声反而大起来,笑着道,“现在就是有人发现杜千手他们的尸体,也不可能追到这里来的了。”
  一个大汉笑应道,“还是大爷有办法,轻而易举便赚来二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
  另一个大汉连忙纠正道,“你莫要忘记有一万两银子是大爷拿出来的。”
  赛孟尝道,“那是本钱,也是饵,不过这一万两银子我们还是要用来干点好事,买多些好酒,请多些朋友畅聚一下。”
  “好教他们到处宣扬一下赛孟尝大爷的慷慨好客之名。”
  赛孟尝紧接道,“消息传到之后,镇远镖局死难的镖师遗属那儿,也得花一些,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还是大爷想的周到。”众大汉一齐放声大笑起来。他们的笑声差不多同时停顿,停顿的非常突然,赛孟尝却并不感到意外,他在笑声中听到了破空声,目光及处,便看见一点点寒光,向那些大汉飞来。他也想救他们,可是他忽然想到自己的生命更要紧,到底没有出手,一柄摺扇护住了胸腹,兼顾周围三十六处要害。
  没有暗器向他飞来,十二个大汉却差不多同时倒在暗器下,十二个暗器分别打进十二个大汉的咽喉,无一落空。这判断准确而武断的实在惊人,咽喉不容易打中,难得的却是施放暗器的人竟然能够肯定那十二个大汉没有一个能够闪避的开他的暗器一击。赛孟尝当然知道施放暗器的是什么人,那十二个大汉倒下同时,身穿豹皮衣服的那个年青人亦出现了。
  “果然是你.”赛孟尝居然还笑得出来。
  年青人冷应,“难道还有第二个?”
  赛孟尝摺扇轻摇,道,“风神门下据说全都是高手,从来不会用两个人去做一件事。”
  “你知道什么。”年青人冷笑。赛孟尝笑应,“我只知道已经依足规矩,付足了酬劳。”
  年青人道,“你却敢利用风神门下去完成你这个卑鄙的计划。”
  赛孟尝道,“有哪一个出钱买凶杀人的人没有一个卑鄙的计划,风神门下难道不是只管杀人?”
  年青人道,“这一次有点不同,杜千手押的虽然是暗镖,却是用来救济灾民之用。”
  赛孟尝诧异地道,“你都知道了?”一顿恍然道,“难怪你看见白花花的银子都无动于衷,不屑一顾。”
  他总算发觉坠入陷阱的除了杜千手之外,还有自己这个赛孟尝。
  年青人接道,"也许你都知道有所谓风神七戒。"
  赛孟尝道,“你已经犯了其中一戒。”
  “这不是我的责任,只要我将接头的与及元凶杀掉,照事实呈报上去。”
  赛孟尝笑了,“你一早知道这是个陷阱,可是你仍然要杀杜千手,年青人,你比我这个赛孟尝还要狠,也难怪,二十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哪一个不动心。”
  年青人没有作声,赛孟尝笑接道,“只怕我这个元凶的尸体你根本就不会带回去,与二十万两银子自此失踪。”
  年青人道,“你虽然不太聪明,却也并不太笨。”赛孟尝接道,“我们活着对彼此都有好处,二十万两银子也一样可以消失的。”言下之意,只求活命。年青人却摇头道,“一个秘密由一个人去守都是比由两个人去守要安全。”
  赛孟尝反而失笑,“你应该知道,要杀我并不是一件易事。”
  “我只知道你平日养尊处优,近年来很少动手。”年青人也笑了。
  这句话就像击在蛇的七寸,赛孟尝整个人立时崩溃,年青人也就在这个时候出手,两枚暗器射向赛孟尝的要害.
  赛孟尝身形急变,摺扇前端“铮”的弹出了一截利刃,迎向射来的暗器,那两枚暗器却半途弧形相连在一起,再分开,交错剪向赛孟尝的右腕。
  这一个变化迅速而诡异,赛孟尝发觉上当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他不得不放弃摺扇,年青人的第三枚暗器紧接射出,正中摺扇的扇面,将这柄摺扇撞飞斜钉在一株树干上。
  赛孟尝探手抓了一个空,抓不住那柄摺扇,面色一变,身形立即倒翻,窜向密林深处。
  年青人没有发暗器,野豹般窜出。赛孟尝身形落下,双手一分枝叶,再拔起,他本该直往前窜,但挡在他前面的却是一丛荆棘,双手将枝叶分开的时候,荆棘的尖刺已然将他双手的皮肤刺破。他已经很久没有流血,受伤,也是那刺痛令他往上拔起身来。
  年青人没有理会,硬硬从荆棘丛穿过,在赛孟尝身形落下同时扑到他身上。
  赛孟尝拔剑,一柄精致的短剑,柄上还嵌着宝石。短剑插向年青人的咽喉,在短剑插到之前,他握剑的手已被年青人齐肘折断,年青人一膝接撞在他的小腹上。他惨叫,一个身子虾米般弓起来,随又挺直,被年青人再一膝撞飞出去,撞在一株树干上,一枚暗器紧接打进他的咽喉。
  年青人铁石一样的眼瞳这时才转变,露出了贪婪的神色。也许贪财是他的弱点,但无论如何,在二十万两银子之前,很多人相信都很难抗拒这种这么强烈的诱惑。
  银盘中堆放的银子只有五百两,虽然未必买的动鸳鸯的芳心,但买动鸳鸯的肉体却是绝无问题。
  赵东楼这时候已经在鸳鸯的房间里,在鸳鸯的床上拥着赤裸的鸳鸯,展开接近疯狂地行动。
  鸳鸯是丽春院这座青楼中最漂亮也是价钱最高的红人,她当然有成为红人的条件,包括她丰满的肉体,漂亮的容颜,诱惑的神态,娇嗲的声音。
  她在行动中呼叫,不管是真是假,那种语声都足以令一个正常的男人为之疯狂。赵东楼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虽然他到来找鸳鸯的动机与一般正常的男人不同。他完全不是为了生理上的需要,只是要自己更疯狂,只有在极度疯狂之后,他才能够回复正常。他必须在正常的状态下,他的身手才能够保持应有的敏捷,头脑也才能够保持应有的清醒敏锐,在刹那之间找到对方的弱点,予以致命的一击。
  这其实有些可笑,他是因为杀人才变得有些疯狂,却也是为了再杀人不得不再立即恢复冷静。
  他必须立即恢复冷静,因为他可能立即便要去再杀人。
  在这个办法之前他尝试过其他很多办法,甚至赤裸身子卧在冰天雪地中,可是一些作用也没有,一直到一次,在一座青楼遇上一个很漂亮,很迷人,也很会呼叫的女人。他本已激动地情绪在呼叫中更激动,体内的血液仿佛在燃烧,然后陷入一种更疯狂的境界,由忘我而恢复自我,由激动而归于平静。然后这变成了他的习惯。
  这既是他的秘密,也是他的致命伤,由激动而归于平静的刹那,他整个身子的肌肉以致精神气力都完全放松,比一个普通人还要软弱,那虽然是极短的时候,对一个杀人的好手来说,已经很足够。
  只是他的真正身份已经是一个秘密,这秘密中的秘密又有谁知道?
  从来也只有他暗杀别人,被别人暗杀在他来说今夜还是第一次。
  有些经验一次都已经太多。连他这秘密的秘密也知道的人要杀他,当然会用一个好手,最低限度也是一个他这一级别的好手。
  也只有好手才能抓住那刹那。
  现在赵东楼体内的血液已经在沸腾,热烈的仿佛要燃烧,要喷射出去,随即他兴奋得忍不住叫出来,狂叫着做最后一下的冲刺。然后他倒向鸳鸯的身上,整个人在那刹那间完全放松。
  也就在那刹那,一个人飞快的从床底下滚出来,一跳而起,双掌疾往赵东楼后心拍下。他的动作虽快而无声,那双掌那刹那有如从墨汁中提出来,乌黑发亮,赵东楼那刹那也发觉不妙,正要从鸳鸯身上挺起来,那个人双掌已拍在他后心上,他的心立即被震碎,与之同时,鸳鸯的心也碎了,那张床亦同时被震碎,塌下去。血从他们的口中喷出来,喷进了对方口中,一齐倒进床底下。
  那个人看也没有多看一眼,身形倒掠到窗下,将窗子推开,疾窜了出去。连离开的方向路线他显然都已经拟好。若非好手,行动又怎会这样周密?也只有好手,才有这一击必杀的把握信心。
  赵东楼这时候身子才挺起来,却不到半尺高又倒下,他的活力虽然很强韧,可是击在他后心的两掌实在要命,何况他连运气的机会都没有。
  他的眼仍睁大,当然死不瞑目,连杀他的是什么人他非独不知道,甚至看不到是什么样子,对他这种杀人好手来说,未免笑话。
  床底并不是一个适当的藏人的地方,而且也不易施展手脚,所以他从来都不做那些会破坏情调,影响气氛的举动。他需要彻底的享受,尽情欢乐,也自信若有任何可疑的地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更深信以他的身手绝对可以应付突然的袭击。
  只有那刹那,但有谁知道这秘密,抓的住那刹那的机会?
  所以那刹那,在震惊的同时,还有一种被出卖的感觉。
  在身子挺起那刹那,他的手却没有抓向兵器那边,只是抓向颈上挂着的一片玉。他知道已无力动兵器,只是寄望那片玉,只是他的手还未抓上去,便已咽下最后一口气。
  那片玉紫黑色,只有铜钱大小,纹理很奇怪,就像是一团在急风中移动着的飞云,纹理很清楚,给人的也是一种飞扬的感觉。骤看下那的确很像是飞云,但细看那些纹理,又不很像,再看清楚更不难令人想起了——风!
  疾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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