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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断章·小札【十二】:《多情剑客无情剑》 | |
作者:边城不浪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1 13:51:17 文章录入:凌妙颜 责任编辑:凌妙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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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第一部击中我的小说,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我重读了三遍。时隔多年,还能想起初读此书时的痛楚,仿佛自己化身为李寻欢,历劫诸难。在我的记忆里,能够如此打动我的武侠作品,再也没有第二部。 这本书在台湾出版时,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上部写歼灭梅花盗,下部叙与上官金虹争雄。上部极写“冬”,李寻欢十年后从关外回家,不管眼见何物,都将他迅速带入十年前的情境,带出李寻欢对林诗音的苦恋,寒气逼人;下部极写“秋”,兵器谱上的名角纷纷出场,几乎每一场决战都足以载入武侠史册,带出阿飞对林仙儿的痴恋,风雨萧瑟。 小说的两个部分,味道节奏泾渭分明。上部抒情、舒缓,下部铿锵、紧凑。把它们像珍珠般串在一起的,是李寻欢的回忆。 ● 追忆 《多情》倾尽了古龙的热情和心血,这是一部用他的生命书写的失败之书。作品里头,找不到一个真正的赢家。 从李寻欢入关,到阿飞远行,淡淡的忧伤笼罩全书。和其它武侠人物不同的是,李寻欢并不生活在此时此地,他真正为之沉醉的,只有自己的回忆: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李寻欢一走进门,又一脚踏入十年前的回忆里。 《多情》最大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对逝去时光的追忆和感伤。往者不可留,逝者不可追。李寻欢的肉身驻留在“此时”,他的灵魂却一次次地回到十年前的“彼日”。失去的东西是最宝贵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历史,而记忆仿佛一个过滤器,把悲惨和不幸逐渐筛选剔尽,最后只剩下甜蜜的回忆。所以李寻欢永远郁郁寡欢,就算林诗音重回他的怀抱,也无法让他停止感伤。 王国维《人间词话》有言:“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冰雪、酒家、梅花,特别是充当李寻欢记忆载体的“小楼”,这些富于视觉冲击力的意象,凝结着李寻欢的痴情和苦恋。小楼虽近在咫尺,又远在天外。李寻欢在孙驼子的酒家里一呆三年,既是守候小楼,也是守候自己记忆和情感的故乡。 空间不变,而时间在“十年前”和“十年后”不断切换,只为了传达一个讯息:故园还是十年前的故园,人却已不是十年前的人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不仅仅是李寻欢一个人的悲欢,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悲欢。古龙借助李寻欢不断回忆的遭遇过往,准确击中了每个读者的软肋。 按照接受美学的理论,文学史是读者阅读的效应史,一本好书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从这个角度看来,古龙无疑深得其中三昧,他的反覆吟咏一唱三叹,充分调动起读者隐藏(甚至已忘却)的记忆,李寻欢的情义两难、无以为家,也与他们的期待视野暗合。正如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心中的《多情》。 ● 求道 《多情》一书,没有完全的反面角色。赵正义之流的卑鄙小人,只是江湖里的渣滓和边角料,不值一提。活跃在《多情》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无不超越了狭隘的道德立场,他们的矛盾与冲突,皆来源于对“道”的索求。 1999年,作家李弘发表了不大为人注意的中篇小说《春江花月夜》,把禅宗引入声色犬马的城市生活。主人公“我”花钱包了一个歌舞团的三流舞星,给她念吕洞宾的诗和禅宗的偈子,最终使她凤凰涅磐,跳出惊天一舞。在此之前,“我”只是压抑自己的欲望,因为在求得“道”之前,必须经历苦行。“我”追求的,是舞之道。 刀之锋刃,渡之者稀。能够摆脱红尘束缚,最终得道的,自然是江湖的宠儿,武林中的成功人士。 《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各色人等呢? 李寻欢追求情之道,郭嵩阳追求武之道,林仙儿追求欲之道,上官金虹追求权之道……他们忠实于自己的追求,除此之外别无其它。有趣的是,当他们背叛自己追求的“道”时,不论出发点是否向善,他们都遭到了“道”的无情嘲弄。 李寻欢极痴于情,却把林诗音拱手相让,换来了十年的郁郁寡欢。郭嵩阳从未将对手放在眼里,独与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败于后者之手,以醇酒美人打发时日。林仙儿肉身布施永无真情,她爱上阿飞的一刻,就是她彻底崩溃的一刻。上官金虹为了权力活着,在最后关头却以身试刀,这一刹那间他似乎忘记了权力——代价就是他的生命。 小说里出现了如此之多的痴于“道”的角色,他们不为活着本身活着,也懒得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因为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于“道”。这是一条苦行僧之路,倘若出轨,万劫不复。“道”就是他们的枷锁,锁住了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小说外的人呢?《多情》是古龙颠峰期的开始,也是古龙破旧立新、斩断前缘的标志性作品,他痴迷的“道”,就是创作。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为武侠小说再开新局的时候,死神就攫取了他的生命。 十年后,古龙在《英雄无泪》里说:“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斗志,只要是不死,就不能放弃。” ● 情道 李寻欢的诗人气质注定了他的孤独。他肯定同意里尔克的一句话:“爱你的寂寞,负担那它以悠扬的怨诉给你引来的痛苦。” 他最后选择了孙小红,这个选择实在缺乏说服力。与孙小红在一起的时候,李寻欢游刃有余,在林诗音面前,他却手足无措: 李寻欢刚踏上小楼,就骤然呆住。 再来看看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初次相遇: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引用的部分很长,但我实在割舍不下——单拈出此一章节,已是很优美的一篇关于初恋的散文。可惜,十年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每一次会面,空气里仿佛都有佛家三苦萦绕。 怨憎会。龙啸云被李寻欢一手赐予的幸福生活,在他入关后被打得粉碎。像龙啸云这样意图染指江湖统治权的野心家,绝对无法忍受别人的施舍,哪怕这种施舍仅仅出于善意的友情。林诗音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却又离不开他。 爱别离。李寻欢佯装放荡疏浪,逼着林诗音另投怀抱,随后就是十年的别离。重逢后的李寻欢对她有两种面孔,一种友善亲切,仿佛古井不波,总是保持着适当距离;一种是尖锐的讥刺,继续扮演无行浪子的角色。林诗音看穿了他的真心,却又见不得他。 求不得。最爱的情人和最好的朋友,这样的一个两难选择,对于真正的浪子而言,恐怕根本不是问题。遗憾的是李寻欢骨子里是名士,而不是浪子。他是科举考试的胜利者,也曾站在百官行列中向天子跪拜。他遵守世俗的规矩和准则,由此丧失了与林诗音复合的可能性。他的理智一直强有力地控制着他的感情,只有通过酒精和雕刻才能发泄一二。 拒绝爱情成全了李寻欢。他成为堕落于红尘中的王子,他的飞刀技艺从未衰退,因为他一定要维护他的秘密与他的骄傲。李寻欢绝不热爱漂泊无依的生活,不喜欢逢迎酬酢,在日复一日的孤独里,依靠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的内心淬练得愈加强大。上官金虹第一次看到这个落拓沧桑的刀客,就以敏感的锐识洞穿了他的内心,知道自己遇到了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 古龙在散文《却让幽兰枯萎》里说:“有时候我也会想,在我那一阵终日忙着去灌溉野生的蔷薇时,是不是也曾有幽兰为我枯萎。” 这就是浪子的秘密。与他们一起厮混的,是豪爽、活泼、出身市井、不让须眉的风四娘和孙小红,但他们内心里向往的,却是文静、高贵、书卷气浓的沈璧君和林诗音。 最后的“蛇足”,古龙很慷慨地给了李寻欢和孙小红一个美好的结局,林诗音也哀哀地对孙小红说:“你比我更适合他。”这很像是有人痛揍了你一顿,然后用力把你的嘴角掰开,希望你脸上能够露出一丝类似笑容的东西。当然了,对他的好意,我们很感激。有了这个蛇足,古龙才成其为古龙,躺在黑暗泥沼中仰望星空的古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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