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月亮和六便士》后,我迫不及待地想再找到一个思特里克兰德的形象。终于,我的目光投向了李寻欢。
在世俗眼中,思特里克兰德有着优秀的工作,有着美满的家庭,然而他却将这一切统统抛弃,去追寻“逼”他必须画画儿的灵魂。
同样,李寻欢有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有着寻欢作乐样样精通的文采风流,有着义薄云天以德报怨的江湖豪名。在世俗眼中,他本该和林诗因神仙眷侣,快活一生,但是他却自己种下孽根,让三个人——他自己、林诗因、龙啸云——一生活在痛苦中。所以有的读者很讨厌他,说他作秀,却害得谁都不好过。
其实在我看来,这场悲剧是无法避免的。李寻欢就像思特里克兰德一样,他心中也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逼”他这样的。这种力量就是美,只不过思特里克兰德通过画画儿实现他灵魂中的美,而李寻欢则是通过实践生活。
审美只是欣赏艺术的方式,欣赏完还要回归生活。但是,倘若生活本身就是艺术呢?常人的生活就像《月亮和六便士》中所写:“生活不过是一片混乱,充满了各种可笑的、龌龊的事情,它只能给人们提供笑料,但是他笑的时候却禁不住满心哀伤。”李寻欢已经不满足于只是“满心哀伤”,他不能容忍自己的生活也是“只能给人们提供笑料”,他要超越常人,他要做超人(Overman,而不是Superman)。那唯一的办法就是,将生活当作艺术来过。
既然,生活就是审美,审美就是生活,那么生活就不能按照常人的生活来,需要按一部艺术作品来处理——小说也好,散文也好,诗歌也好——总之要处理。因为生活本身是平庸的,而艺术是排斥平庸的,是非理性的,是酒神的,是要纵使烧成灰烬也要燃烧的。所以,李寻欢能做的就是,将生活演绎成绝美——悲剧。
为了书写悲剧,首先他需要永恒的伤感,所以他把林诗因让给龙啸云,从而换来一段长久的相思与绝望。这就保证了“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很难有人理解他,林仙儿根本不可能,孙小红也许理解,但同样无能为力。所以他无论怎么寻欢作乐,都只是强颜欢笑罢了。
其次,为了证明这是强者的悲剧,而不是弱者的。他需要敌人,真正的敌人,能满足他对痛苦艰难的渴望的敌人。所以荆无命只配做阿飞的敌人,李寻欢的敌人是上官金虹和郭嵩阳。
最后,他需要“说书人”,把他的悲剧见证下来。但为了公正,这个“说书人”不能是本剧中配角,更不能是他这个主角。于是出现了孙驼子。需要注意的是,既然整个生活都是审美过程,那么这个见证过程也不能平淡,于是他选择了在孙驼子的小酒店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而这种自戕正是源自他无比的自恋。
于是,这部绝美的悲剧诞生了。他左边站着林诗因、阿飞、孙小红,右边站着林仙儿、上官金虹、龙啸云。他,作为主角,站在中间,自恋地享受着孤独,孤独地实践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