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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小姐
 
2019-08-01 17:10:17   作者:古龙   版权:古龙著作管理委员会   评论:0   点击:

(三)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篱下开满了鲜花,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惜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      ×      ×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
  ——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做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来一百零八式,金枪徐又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一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      ×      ×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也已不如金枪徐。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下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怕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子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而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像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      ×      ×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刺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篱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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