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乌鸦杀手
2019-12-02 13:08:41 作者:陈广陵 来源:陈广陵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那只黄毛犬立时“汪”、“汪”两声,扑向那黑衣杀手!
大黄狗彷佛通灵似地,避开那杀手的攻击,还趁势咬了黑衣杀手左脚一口!
那黑衣杀手痛得哇哇乱叫!
偏偏叫声又像极了乌鸦,实在难听!
黑衣杀手双手先前被震伤是原因之一,再加上这只名叫“阿丹”的卷毛黄狗利爪牙尖,动作快速,不亚于一般高手,这黑衣杀手没多久已全身都是伤痕,鲜血直流了。
年轻男子拍了拍手,一旁笑嘻嘻地看着。
而青衣女子同那三名黑衣杀手的缠斗,也分出胜负了!
刀挥刀转里,青衣女子结束了那三名杀手的性命!
青衣女子走向那年轻男子身旁,欣喜已极地道:“哮天犬,想不到在这儿碰到你!”
年轻男子看了看那女子的服装,倒像是前朝古人的装扮,于是奇怪地问道:“你是谁?”
“日帝派我来找你们的!”
“日帝?日帝又是谁?”
青衣女子警戒心起,面色一变道:“哮天犬,你怎么会不知道‘日帝’的?”
年轻男子笑道:“我又不是哮天犬,为什么要知道日帝?”
青衣少女追问道:“你!你……不姓段?”
年轻男子笑嘻嘻道:“我姓陈,陈广陵,大名鼎鼎的陈广陵,听过吧!”
青衣女子一怔,失望道:“原来你不是‘哮天犬’!”
陈广陵笑答道:“你认错人了,姑娘。”
陈广陵,年轻一辈最富盛名的高手之一。
风尘三侠中,诸葛神侯的得意高徒。
陈广陵的“踏雪七式”,是独霸江湖的轻功提纵术。
而“一指禅”更是他扬名武林的内功绝技之一。
也之所以他的内力深厚,能以枯枝震飞了那双鸟爪!
陈广陵以为对方听了自己的大名,会面带佩服神色,好好恭维一番,岂知那青衣女子只是呆呆地站着,一点表示也没有。
陈广陵有些生气地道:“你没听过我的名字吗?‘陈广陵’哪!”
青衣少女反问:“你真的不姓段?”
陈广陵不悦地道:“陈广陵这大名你都没听过?怎么混江湖的?”
青衣女子回答道:“我根本不是混江湖的。”
“那好,难怪你不认识我,不知者无罪,原谅你一次……”
幸好,那女子不是江湖中人,不然还真丢人哩!
青衣女子有些怀疑地又道:“那只狗是怎么回事?”
“哦?”陈广陵笑了笑,喝声道:“阿丹!行了,回来!”
那只卷毛黄狗“汪”地叫一声,乖乖地跑回陈广陵身边。而被阿丹咬的黑衣杀手,早以遍体鳞伤,晕死过去。
陈广陵笑着接道:“这只狗是我养的,叫阿丹,不是什么哮天犬!”
青衣女子叹气失望地道:“唉!我真的认错人了……”
陈广陵笑道:“姑娘,你呢?你又是谁?那些黑衣人为什么要追杀你?‘哮天犬’又是谁?”
青衣女子淡淡地道:“陈公子,这些事你最好不要问。”
“哈!我方才差一点就死在那些黑衣人手上,当然要问个清楚!”
“我已经向陈公子赔不是了,是我认错了人。”
陈广陵好奇心起,再道:“姑娘,你又何必如此神秘,不肯见告?”
青衣女子想了又想,叹口气道:“好吧!陈公子,我告诉你,我叫水晶。”
“水晶?”
“不错!我也只能说到这儿了。”
陈广陵心里实在好笑,自己救了对方一命,对方却神秘兮兮的,什么也不肯说。
那水晶身上的打扮也太过奇怪,陈广陵本来想问,后来也暗忖道:“她既然有难言之隐,我也不必多问了。”
当下,陈广陵于是准备离开道:“水晶姑娘,我相信我没救错人。不过,你以后小心点,我就此告辞了……”
“陈公子……”水晶欲言又止地喊道。
“唔?”他停了下来。
水晶咬咬嘤唇道:“陈公子,你……你的武功很好,对吧?”
陈广陵一笑,颔首道:“你这次说得很对。”
陈广陵这人,也喜欢听别人说好话的。
水晶又道:“水晶斗胆,想请陈公子帮忙。”
“帮忙?帮什么忙?”
“呃……嗯……请陈公子和小女子一起去办件要紧的事……”
“要紧的事?有多要紧?”
水晶呐呐地道:“找人!”
陈广陵笑道:“找那什么‘哮天犬’,对吗?”
水晶点头,恳求道:“这一路,可能还会有许多的‘乌鸦’来追杀我,需要陈公子仗义相助。”
“乌鸦?乌鸦也能杀你?”
水晶解释道:“乌鸦就是那些黑衣杀手!”
“哦!难怪他们的叫声,就像乌鸦一样难听。”
水晶殷切问道:“陈公子,你答应吗?”
陈广陵摇头道:“水晶姑娘,我不能答应。第一、你什么事都不肯说,只是要我陪你寻人,光这一点就不能满足我的好奇心。第二、我自己还有事要办,没有多余功夫陪你去找人。”
水晶失望地道:“唉……也好,省得连累陈公子……”
陈广陵不想再多说什么,迳自带着阿丹离去。
水晶有些惆怅地往另一个方向,飘然离去。
凤凰城内。
花好人多,到处热闹非凡。
这是周围五十里,仅有的大城了。
所有过客、商旅、江湖人士、贩夫走卒,都在这里补充食物、清水,或者补给运货,好好休憩一番。
凤凰城内的热闹繁华,自可想见了。
凤凰城内,还有一项特产——凤凰酒。
酒色淡清,入口清香,久久不化,宛如仙露,凤凰城之所以繁盛如此,特有的凤凰酒,功不可没。
陈广陵现在就在凤凰城内。
大狗“阿丹”也跟在他身旁,陈广陵笑嘻嘻地,跟在人群里逛街。
五光十色,琳琅满目的物品,直叫人看了眼花缭乱。
陈广陵低叱道:“哪!阿丹,乖乖地喔,别看了母狗就乱叫,咱们好久没逛街啦……”
陈广陵带着条大黄狗四处闲晃,的确是醒目些。
不过,这儿的居民大都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陈广陵乐得带阿丹到处走走,享受逛街的乐趣。
就这样,闲逛了老半天,陈广陵看看天色已近中午了,摸摸肚子,笑道:“又到了快乐时光——吃饭时候到了。”
阿丹摇着尾巴,也汪汪两声地叫着,好像是赞同陈广陵的话,这只狗好像懂得“吃饭”这两字。
陈广陵笑了笑,喃喃自语道:“时候到了,高秋应该也到了,阿丹,走!咱们去找高秋!”
“汪”!“汪”!阿丹紧跟着陈广陵后面而去。
没有多久,陈广陵向路人打听之下,找到了凤凰城最大最豪华的一家酒楼——“醉仙居”。
半个月前,他早已约好高秋,在此地相会,高秋是他情同手足的师兄弟。
陈广陵放荡不羁,高秋智计过人、深谋远虑。
陈广陵以轻功、指法扬名江湖,而高秋是年轻一辈的使剑高手,此外,奇门遁甲、阴阳五行也是高秋的绝技之一。
两人联手,曾经破获了武林许多奇案。
这之间,包括了有力战“金箭使者”、勇破“岳鹰门”、揭穿魔女“无面”吞并江湖的野心……等。其中最江湖湖人所称道的,还是大败杀手联盟——“黑龙会”。
那一场血战,牺牲了许多人的宝贵生命。用了千百人的血肉之躯,才消弭了黑龙王的狼子野心,挽救了武林。
也是在那一战役中,高秋和陈广陵分别结交了自己的红粉知己——飞星和指天椒。
大战过后,陈广陵等人在缥缈峰休养,快活了好一阵子,才又下山来。
高秋是有正事要办,专程下山采购东北刚出土的百年人参。
陈广陵就不同了,他是永远静不下来的。
在缥缈峰不到半月,便又天天嚷着要下山。
问他为什么下山?
他支支唔唔了半天,才说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仗义行侠,除暴安良。”
事实上,他一路下山来,脑筋打的全是金银珠宝的主意,也没见他行过什么侠,仗过什么义。
他之所以向“神机子”借来大黄狗阿丹,是用来追捕逃犯的。
这些逃犯,背后都有官府出的一笔黄金。
那些赏金,对陈广陵倒是个聊胜于无的诱惑。
这半个月以来,他一共捉了三名江洋大盗,四名小偷儿,另外还有六名采花贼。
他的武功之高是原因之一,不过,阿丹的鼻子灵敏也是功不可没。
先前他还一直抱怨,为什么江湖现在没有大案件发生,好让他领一笔厚厚的赏金。
走着,走着,便已来到“醉仙居”。
陈广陵带着阿丹,才刚要进门——
门口的一位店小二,马上拦道:“客倌,狗是不能进去醉仙居的……”
陈广陵笑问道:“谁规定的?”
“这……你带了狗进酒楼,会影响其他人食欲的……”
“哦?难道醉仙居也卖狗肉?”
店小二摇头道:“不!不是的……总之是……”
话还没说完,陈广陵掏了把碎银子给他,笑道:“这下可以进去了吧!”
“这……好吧!小的给大爷您安排个靠窗的,特别座好了……”店小二见钱眼开道。
陈广陵颔首笑道:“那还不带路?”
“是,客倌请跟小的来。”
众目睽睽之下,陈广陵带着大狗阿丹进入了醉仙居。
陈广陵走向柜台,问掌柜的道:“掌柜的,这儿是不是有位高公子住在这儿?”
掌柜的老丈翻翻簿子道:“哦!有!有!就住在西侧雅房,大爷你是……”
“我是他的朋友。”
“那我叫店小二去通知高公子。”
陈广陵笑道:“不必了,哪!你们店里什么酒最好?”
“自然是城内特产的凤凰酒了。”
“那好,待会儿提两坛凤凰酒,到高公子那儿!”
“两坛?”掌柜惊讶的道。
陈广陵微笑道:“怎么?怕我喝不完?”
伸手探怀拿了片金叶子,放在柜台上,陈广陵吩咐道:“另外来些你们店里的好菜,哦!别忘了,给我的大狗也准备一份吃的。”
“是!是!大爷你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掌柜的看到金叶子眼睛都发直了,急忙笑应着,吩咐下人去准备。
于是,陈广陵带着阿丹到了西侧雅房门口,推了门,便进去。
大黄狗彷佛通灵似地,避开那杀手的攻击,还趁势咬了黑衣杀手左脚一口!
那黑衣杀手痛得哇哇乱叫!
偏偏叫声又像极了乌鸦,实在难听!
黑衣杀手双手先前被震伤是原因之一,再加上这只名叫“阿丹”的卷毛黄狗利爪牙尖,动作快速,不亚于一般高手,这黑衣杀手没多久已全身都是伤痕,鲜血直流了。
年轻男子拍了拍手,一旁笑嘻嘻地看着。
而青衣女子同那三名黑衣杀手的缠斗,也分出胜负了!
刀挥刀转里,青衣女子结束了那三名杀手的性命!
青衣女子走向那年轻男子身旁,欣喜已极地道:“哮天犬,想不到在这儿碰到你!”
年轻男子看了看那女子的服装,倒像是前朝古人的装扮,于是奇怪地问道:“你是谁?”
“日帝派我来找你们的!”
“日帝?日帝又是谁?”
青衣女子警戒心起,面色一变道:“哮天犬,你怎么会不知道‘日帝’的?”
年轻男子笑道:“我又不是哮天犬,为什么要知道日帝?”
青衣少女追问道:“你!你……不姓段?”
年轻男子笑嘻嘻道:“我姓陈,陈广陵,大名鼎鼎的陈广陵,听过吧!”
青衣女子一怔,失望道:“原来你不是‘哮天犬’!”
陈广陵笑答道:“你认错人了,姑娘。”
陈广陵,年轻一辈最富盛名的高手之一。
风尘三侠中,诸葛神侯的得意高徒。
陈广陵的“踏雪七式”,是独霸江湖的轻功提纵术。
而“一指禅”更是他扬名武林的内功绝技之一。
也之所以他的内力深厚,能以枯枝震飞了那双鸟爪!
陈广陵以为对方听了自己的大名,会面带佩服神色,好好恭维一番,岂知那青衣女子只是呆呆地站着,一点表示也没有。
陈广陵有些生气地道:“你没听过我的名字吗?‘陈广陵’哪!”
青衣少女反问:“你真的不姓段?”
陈广陵不悦地道:“陈广陵这大名你都没听过?怎么混江湖的?”
青衣女子回答道:“我根本不是混江湖的。”
“那好,难怪你不认识我,不知者无罪,原谅你一次……”
幸好,那女子不是江湖中人,不然还真丢人哩!
青衣女子有些怀疑地又道:“那只狗是怎么回事?”
“哦?”陈广陵笑了笑,喝声道:“阿丹!行了,回来!”
那只卷毛黄狗“汪”地叫一声,乖乖地跑回陈广陵身边。而被阿丹咬的黑衣杀手,早以遍体鳞伤,晕死过去。
陈广陵笑着接道:“这只狗是我养的,叫阿丹,不是什么哮天犬!”
青衣女子叹气失望地道:“唉!我真的认错人了……”
陈广陵笑道:“姑娘,你呢?你又是谁?那些黑衣人为什么要追杀你?‘哮天犬’又是谁?”
青衣女子淡淡地道:“陈公子,这些事你最好不要问。”
“哈!我方才差一点就死在那些黑衣人手上,当然要问个清楚!”
“我已经向陈公子赔不是了,是我认错了人。”
陈广陵好奇心起,再道:“姑娘,你又何必如此神秘,不肯见告?”
青衣女子想了又想,叹口气道:“好吧!陈公子,我告诉你,我叫水晶。”
“水晶?”
“不错!我也只能说到这儿了。”
陈广陵心里实在好笑,自己救了对方一命,对方却神秘兮兮的,什么也不肯说。
那水晶身上的打扮也太过奇怪,陈广陵本来想问,后来也暗忖道:“她既然有难言之隐,我也不必多问了。”
当下,陈广陵于是准备离开道:“水晶姑娘,我相信我没救错人。不过,你以后小心点,我就此告辞了……”
“陈公子……”水晶欲言又止地喊道。
“唔?”他停了下来。
水晶咬咬嘤唇道:“陈公子,你……你的武功很好,对吧?”
陈广陵一笑,颔首道:“你这次说得很对。”
陈广陵这人,也喜欢听别人说好话的。
水晶又道:“水晶斗胆,想请陈公子帮忙。”
“帮忙?帮什么忙?”
“呃……嗯……请陈公子和小女子一起去办件要紧的事……”
“要紧的事?有多要紧?”
水晶呐呐地道:“找人!”
陈广陵笑道:“找那什么‘哮天犬’,对吗?”
水晶点头,恳求道:“这一路,可能还会有许多的‘乌鸦’来追杀我,需要陈公子仗义相助。”
“乌鸦?乌鸦也能杀你?”
水晶解释道:“乌鸦就是那些黑衣杀手!”
“哦!难怪他们的叫声,就像乌鸦一样难听。”
水晶殷切问道:“陈公子,你答应吗?”
陈广陵摇头道:“水晶姑娘,我不能答应。第一、你什么事都不肯说,只是要我陪你寻人,光这一点就不能满足我的好奇心。第二、我自己还有事要办,没有多余功夫陪你去找人。”
水晶失望地道:“唉……也好,省得连累陈公子……”
陈广陵不想再多说什么,迳自带着阿丹离去。
水晶有些惆怅地往另一个方向,飘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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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城内。
花好人多,到处热闹非凡。
这是周围五十里,仅有的大城了。
所有过客、商旅、江湖人士、贩夫走卒,都在这里补充食物、清水,或者补给运货,好好休憩一番。
凤凰城内的热闹繁华,自可想见了。
凤凰城内,还有一项特产——凤凰酒。
酒色淡清,入口清香,久久不化,宛如仙露,凤凰城之所以繁盛如此,特有的凤凰酒,功不可没。
陈广陵现在就在凤凰城内。
大狗“阿丹”也跟在他身旁,陈广陵笑嘻嘻地,跟在人群里逛街。
五光十色,琳琅满目的物品,直叫人看了眼花缭乱。
陈广陵低叱道:“哪!阿丹,乖乖地喔,别看了母狗就乱叫,咱们好久没逛街啦……”
陈广陵带着条大黄狗四处闲晃,的确是醒目些。
不过,这儿的居民大都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陈广陵乐得带阿丹到处走走,享受逛街的乐趣。
就这样,闲逛了老半天,陈广陵看看天色已近中午了,摸摸肚子,笑道:“又到了快乐时光——吃饭时候到了。”
阿丹摇着尾巴,也汪汪两声地叫着,好像是赞同陈广陵的话,这只狗好像懂得“吃饭”这两字。
陈广陵笑了笑,喃喃自语道:“时候到了,高秋应该也到了,阿丹,走!咱们去找高秋!”
“汪”!“汪”!阿丹紧跟着陈广陵后面而去。
没有多久,陈广陵向路人打听之下,找到了凤凰城最大最豪华的一家酒楼——“醉仙居”。
半个月前,他早已约好高秋,在此地相会,高秋是他情同手足的师兄弟。
陈广陵放荡不羁,高秋智计过人、深谋远虑。
陈广陵以轻功、指法扬名江湖,而高秋是年轻一辈的使剑高手,此外,奇门遁甲、阴阳五行也是高秋的绝技之一。
两人联手,曾经破获了武林许多奇案。
这之间,包括了有力战“金箭使者”、勇破“岳鹰门”、揭穿魔女“无面”吞并江湖的野心……等。其中最江湖湖人所称道的,还是大败杀手联盟——“黑龙会”。
那一场血战,牺牲了许多人的宝贵生命。用了千百人的血肉之躯,才消弭了黑龙王的狼子野心,挽救了武林。
也是在那一战役中,高秋和陈广陵分别结交了自己的红粉知己——飞星和指天椒。
大战过后,陈广陵等人在缥缈峰休养,快活了好一阵子,才又下山来。
高秋是有正事要办,专程下山采购东北刚出土的百年人参。
陈广陵就不同了,他是永远静不下来的。
在缥缈峰不到半月,便又天天嚷着要下山。
问他为什么下山?
他支支唔唔了半天,才说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仗义行侠,除暴安良。”
事实上,他一路下山来,脑筋打的全是金银珠宝的主意,也没见他行过什么侠,仗过什么义。
他之所以向“神机子”借来大黄狗阿丹,是用来追捕逃犯的。
这些逃犯,背后都有官府出的一笔黄金。
那些赏金,对陈广陵倒是个聊胜于无的诱惑。
这半个月以来,他一共捉了三名江洋大盗,四名小偷儿,另外还有六名采花贼。
他的武功之高是原因之一,不过,阿丹的鼻子灵敏也是功不可没。
先前他还一直抱怨,为什么江湖现在没有大案件发生,好让他领一笔厚厚的赏金。
走着,走着,便已来到“醉仙居”。
陈广陵带着阿丹,才刚要进门——
门口的一位店小二,马上拦道:“客倌,狗是不能进去醉仙居的……”
陈广陵笑问道:“谁规定的?”
“这……你带了狗进酒楼,会影响其他人食欲的……”
“哦?难道醉仙居也卖狗肉?”
店小二摇头道:“不!不是的……总之是……”
话还没说完,陈广陵掏了把碎银子给他,笑道:“这下可以进去了吧!”
“这……好吧!小的给大爷您安排个靠窗的,特别座好了……”店小二见钱眼开道。
陈广陵颔首笑道:“那还不带路?”
“是,客倌请跟小的来。”
众目睽睽之下,陈广陵带着大狗阿丹进入了醉仙居。
陈广陵走向柜台,问掌柜的道:“掌柜的,这儿是不是有位高公子住在这儿?”
掌柜的老丈翻翻簿子道:“哦!有!有!就住在西侧雅房,大爷你是……”
“我是他的朋友。”
“那我叫店小二去通知高公子。”
陈广陵笑道:“不必了,哪!你们店里什么酒最好?”
“自然是城内特产的凤凰酒了。”
“那好,待会儿提两坛凤凰酒,到高公子那儿!”
“两坛?”掌柜惊讶的道。
陈广陵微笑道:“怎么?怕我喝不完?”
伸手探怀拿了片金叶子,放在柜台上,陈广陵吩咐道:“另外来些你们店里的好菜,哦!别忘了,给我的大狗也准备一份吃的。”
“是!是!大爷你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掌柜的看到金叶子眼睛都发直了,急忙笑应着,吩咐下人去准备。
于是,陈广陵带着阿丹到了西侧雅房门口,推了门,便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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