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蟠龙虎踞斗,相残无尽期
2019-07-16 14:59:43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死水!
激荡澎湃的波涛,忽然变成了一潭死水。
以前,叶金刚并不是这副样子的。
什么事情令到他有这种改变?
玲珑知道。
叶金刚却好像一点也不知道,
他只是问玲珑:“你好吗?”
玲珑的回答,却令人感到有点意外:“你若不离开这个城市,我永远都不会活得好,永远都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叶金刚凄然一笑:“为什么?”
玲珑的声音,不再柔和,也不再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却像是从江中吹来的北风那样,冰冷如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若还在这里,一定会对我的丈夫不利。”
叶金刚道:“你真的希望我走?”
玲珑冷笑一声:“当然,你最好马上滚!而且滚得越远越好!”
在从前的日子里——
玲珑很听从父亲的话。
叶金刚却很听从玲珑的话。
从前如此。
现在仍然如此。
刀枪木棒,都绝对赶不走叶金刚。
但玲珑的话却生效了。
“好!我滚!”叶金刚垂下了头,一步一步的离开码头,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玲珑冷冷笑道:“傻小子,我怎会去找你,别忘记,我现在已经是雷祥飞的妻子。”
江风虽冷。
但是,玲珑的话,却比江风更冷百倍。
叶金刚说走就走。
直到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远方,玲珑好像依稀还听得见他的咳嗽声。
叶金刚只听到她那种伤人的话。
但他却看不见玲珑的面颊上,已流了两行断线珍珠般的眼泪。
情人。
伤心人。
她为什么要流泪?
她为什么要说出那种伤人的话?
阿木坐在司机位里。
玲珑的每句话,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阿木虽然被人称为四方木,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一块无血无肉的木头。
他有点担心。
他担心叶金刚会受不起这种刺激而自寻短见。
阿木没有忘记叶金刚的两句话:
“我将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阿木脸上的表情,仍然像一块木。
但他心里想着的事,别人有谁能看得出来?
外面的风,越吹越猛,好像要把秋叶径一幢古老的建筑物吹塌下来。
这是一幢超过五十年历史的古老石屋,也是一间看来很霉气的老式饭馆。
这里的陈设,和五十年前几乎毫无分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以前掌柜的何老伯,半年前已被一场飓风而活活埋葬。
何老伯死后,掌柜的是懒方。
懒方并不姓方,他姓劳,名天方。
但这个城市中知道他叫劳天方的人,恐怕还不超过十个。
每一个人都只叫他懒方。
也有人叫他醉方。
事实上,他的确是一个又懒,又嗜酒的家伙。
何老伯是他的舅父。
懒方是何老伯唯一的亲人。
而何老伯也是懒方唯一的亲人。
何老伯还在世的时候,懒方虽然已经“懒名赫赫”,但比起现在,也算勤快不少。
现在的懒方更懒。
他不但懒,而且常醉。
他的身份既是掌柜,也是老板,就算他怎样懒惰成性,也没有什么人敢去斥责他。
然而,懒人却有懒人福。
虽然他什么事情都干得不起劲,但却请到了三个很勤快的伙计。
这三个伙计,一老两少。
老的一个年纪已超过七十岁,但他工作勤快,尤其是酿酒的本领,更是这个城市中的一绝。
他叫耿老三。
至于那两个年轻的伙计,一个是鲍球,另一个是侯猴子。
鲍球虽然年轻,只有十八九岁,但他的体格魁梧,精力相当不错。
最粗重的工作,通常都是由鲍球来负责。
侯猴子本来叫侯达。
但没有人叫他侯达,人人都叫他侯猴子。
事实上,他身材瘦削,脸庞的轮廓更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别人叫他侯猴子,他也坦然承受,绝不以为忤。
侯猴子虽然身材瘦削,但是其中有一件很秘密的事,除了懒方之外,谁都不知道。
——在这间霉气饭馆的相邻街道上,有一个身长八尺,拳头比侯猴子脑袋还更粗大的大汉。
——他就是旺记赌场的第一号打手李天荒。
——九个月前,李天荒看上了侯猴子的姐姐侯娟
——李天荒在这里附近,是一等一的壮汉,也是一等一的恶汉。
——在一个晚上,他准备用强暴的手段,去夺取侯娟的贞操。
——就在那个晚上,李天荒失踪了,就像是一个从肥皂里浮出来的泡沫,忽然间就在空气中消失了踪迹一样。
——旺记赌场的老板米三爷立刻派人到处去找寻李天荒。
——然而,无论是活的李天荒,还是死的李天荒,都没有人能把他找回来。
没有人怀疑侯猴子。
如果有人说李天荒已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相信那人必会被人视为疯子。
但事实上,李天荒的确是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的。
侯猴子在侯娟最危险的一刹那间,突然出现。
那时候,李天荒几乎已把侯娟的衣裳脱光。
侯猴子身轻似燕,连走路的时候都一摇一幌,李天荒又怎会把他看在眼内。
他以为自己的拳头,一下子就可以把他打死。
可是,被打死的不是侯猴子,是李天荒。
侯猴子之所以能够及时赶到,完全是由于懒方的通风报讯。
侯娟是侯猴子的姐姐,也是懒方的未婚妻。
当懒方知道李天荒的野心之后,立刻就去找侯猴子。他告诉侯猴子:“旺记赌场的老李,要强奸你的姐姐。”
侯猴子的眼晴登时睁得比嘴巴还大:“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懒方道:“她是你的姐姐。”
侯猴子大声道:“她也是你的夫婚妻呀!”
懒方伸了一阵懒腰,道:“你去对付老李已游刃有余,别忘记,我叫懒方,这种拼命的事,最好还是你干好一些。”
侯猴子无话可说,几乎忍不住一拳就想打在懒方的鼻子上。
但他没有打懒方。
懒方不但是他的老板。
而且也是他的朋友。
懒方这个人虽然懒惰得要命,但他的朋友倒也多得要命。
因为在懒方的饭馆里,经常都有些穷人,吃饱之后,拍拍屁股就掉头而去。
他们不是不想付帐,而是根本付不起帐。
倘若在别的饭店里,他们很可能会被人打得头崩额裂,大脚轰踢出去。
但懒方绝不会这样做。
他只会客客气气的对这些穷人笑着说道:“招呼不周,见谅!见谅!”
所以,这些穷人就变成了懒方的朋友。
他们都大赞懒方义气深重。
不过,当他们有钱的时候,不必懒方追讨,他们都会主动把欠数清还。
只吃而不肯还债的虽然也有,但却并不多。
侯猴子也曾经是这间饭馆里的食客。
他一直都没有付过帐,到后来,却索性加入饭馆里工作。
于是,懒方不但成为了侯猴子的朋友,也成为了他的老板。
身为老板的人,多数都有点架子 。
但懒方没有架子。
无论是大架子或者是小架子都没有。
他唯一最差劲的,就是太懒。
连对付李天荒这种龟蛋不如的家伙,他都懒得亲自动手。
是不是他认为侯猴子的武功,已可以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
但结果,侯猴子没有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却把李天荒的咽喉一拳震断。
李天荒活着的时候,威风十足。
在旺记赌场里,被他赤手空拳轰出去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几个。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死在懒方一个小伙计的拳头之下。
他死了之后,连尸休都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李天荒的尸体到底在什么地方。
只有懒方和侯猴子知道。
他们把李天荒的尸体,埋葬在大江之中。
李天荒的尸体,一直都没有浮起来,因为他全身都被粗大的绳索紧缚着,而绳索的另一端,却有一块重达数十斤的巨石。
激荡澎湃的波涛,忽然变成了一潭死水。
以前,叶金刚并不是这副样子的。
什么事情令到他有这种改变?
玲珑知道。
叶金刚却好像一点也不知道,
他只是问玲珑:“你好吗?”
玲珑的回答,却令人感到有点意外:“你若不离开这个城市,我永远都不会活得好,永远都不会得到真正的快乐。”
叶金刚凄然一笑:“为什么?”
玲珑的声音,不再柔和,也不再令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却像是从江中吹来的北风那样,冰冷如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若还在这里,一定会对我的丈夫不利。”
叶金刚道:“你真的希望我走?”
玲珑冷笑一声:“当然,你最好马上滚!而且滚得越远越好!”
× × ×
在从前的日子里——
玲珑很听从父亲的话。
叶金刚却很听从玲珑的话。
从前如此。
现在仍然如此。
刀枪木棒,都绝对赶不走叶金刚。
但玲珑的话却生效了。
“好!我滚!”叶金刚垂下了头,一步一步的离开码头,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玲珑冷冷笑道:“傻小子,我怎会去找你,别忘记,我现在已经是雷祥飞的妻子。”
江风虽冷。
但是,玲珑的话,却比江风更冷百倍。
叶金刚说走就走。
直到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远方,玲珑好像依稀还听得见他的咳嗽声。
叶金刚只听到她那种伤人的话。
但他却看不见玲珑的面颊上,已流了两行断线珍珠般的眼泪。
情人。
伤心人。
她为什么要流泪?
她为什么要说出那种伤人的话?
× × ×
阿木坐在司机位里。
玲珑的每句话,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阿木虽然被人称为四方木,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一块无血无肉的木头。
他有点担心。
他担心叶金刚会受不起这种刺激而自寻短见。
阿木没有忘记叶金刚的两句话:
“我将会离开这里,到一个你以后永远都不会找得到的地方!”
阿木脸上的表情,仍然像一块木。
但他心里想着的事,别人有谁能看得出来?
× × ×
外面的风,越吹越猛,好像要把秋叶径一幢古老的建筑物吹塌下来。
这是一幢超过五十年历史的古老石屋,也是一间看来很霉气的老式饭馆。
这里的陈设,和五十年前几乎毫无分别,唯一不同的,就是以前掌柜的何老伯,半年前已被一场飓风而活活埋葬。
何老伯死后,掌柜的是懒方。
懒方并不姓方,他姓劳,名天方。
但这个城市中知道他叫劳天方的人,恐怕还不超过十个。
每一个人都只叫他懒方。
也有人叫他醉方。
事实上,他的确是一个又懒,又嗜酒的家伙。
何老伯是他的舅父。
懒方是何老伯唯一的亲人。
而何老伯也是懒方唯一的亲人。
何老伯还在世的时候,懒方虽然已经“懒名赫赫”,但比起现在,也算勤快不少。
现在的懒方更懒。
他不但懒,而且常醉。
他的身份既是掌柜,也是老板,就算他怎样懒惰成性,也没有什么人敢去斥责他。
然而,懒人却有懒人福。
虽然他什么事情都干得不起劲,但却请到了三个很勤快的伙计。
这三个伙计,一老两少。
老的一个年纪已超过七十岁,但他工作勤快,尤其是酿酒的本领,更是这个城市中的一绝。
他叫耿老三。
至于那两个年轻的伙计,一个是鲍球,另一个是侯猴子。
鲍球虽然年轻,只有十八九岁,但他的体格魁梧,精力相当不错。
最粗重的工作,通常都是由鲍球来负责。
侯猴子本来叫侯达。
但没有人叫他侯达,人人都叫他侯猴子。
事实上,他身材瘦削,脸庞的轮廓更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别人叫他侯猴子,他也坦然承受,绝不以为忤。
侯猴子虽然身材瘦削,但是其中有一件很秘密的事,除了懒方之外,谁都不知道。
——在这间霉气饭馆的相邻街道上,有一个身长八尺,拳头比侯猴子脑袋还更粗大的大汉。
——他就是旺记赌场的第一号打手李天荒。
——九个月前,李天荒看上了侯猴子的姐姐侯娟
——李天荒在这里附近,是一等一的壮汉,也是一等一的恶汉。
——在一个晚上,他准备用强暴的手段,去夺取侯娟的贞操。
——就在那个晚上,李天荒失踪了,就像是一个从肥皂里浮出来的泡沫,忽然间就在空气中消失了踪迹一样。
——旺记赌场的老板米三爷立刻派人到处去找寻李天荒。
——然而,无论是活的李天荒,还是死的李天荒,都没有人能把他找回来。
没有人怀疑侯猴子。
如果有人说李天荒已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相信那人必会被人视为疯子。
但事实上,李天荒的确是给侯猴子一拳打死的。
侯猴子在侯娟最危险的一刹那间,突然出现。
那时候,李天荒几乎已把侯娟的衣裳脱光。
侯猴子身轻似燕,连走路的时候都一摇一幌,李天荒又怎会把他看在眼内。
他以为自己的拳头,一下子就可以把他打死。
可是,被打死的不是侯猴子,是李天荒。
侯猴子之所以能够及时赶到,完全是由于懒方的通风报讯。
侯娟是侯猴子的姐姐,也是懒方的未婚妻。
当懒方知道李天荒的野心之后,立刻就去找侯猴子。他告诉侯猴子:“旺记赌场的老李,要强奸你的姐姐。”
侯猴子的眼晴登时睁得比嘴巴还大:“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懒方道:“她是你的姐姐。”
侯猴子大声道:“她也是你的夫婚妻呀!”
懒方伸了一阵懒腰,道:“你去对付老李已游刃有余,别忘记,我叫懒方,这种拼命的事,最好还是你干好一些。”
侯猴子无话可说,几乎忍不住一拳就想打在懒方的鼻子上。
但他没有打懒方。
懒方不但是他的老板。
而且也是他的朋友。
懒方这个人虽然懒惰得要命,但他的朋友倒也多得要命。
因为在懒方的饭馆里,经常都有些穷人,吃饱之后,拍拍屁股就掉头而去。
他们不是不想付帐,而是根本付不起帐。
倘若在别的饭店里,他们很可能会被人打得头崩额裂,大脚轰踢出去。
但懒方绝不会这样做。
他只会客客气气的对这些穷人笑着说道:“招呼不周,见谅!见谅!”
所以,这些穷人就变成了懒方的朋友。
他们都大赞懒方义气深重。
不过,当他们有钱的时候,不必懒方追讨,他们都会主动把欠数清还。
只吃而不肯还债的虽然也有,但却并不多。
侯猴子也曾经是这间饭馆里的食客。
他一直都没有付过帐,到后来,却索性加入饭馆里工作。
于是,懒方不但成为了侯猴子的朋友,也成为了他的老板。
身为老板的人,多数都有点架子 。
但懒方没有架子。
无论是大架子或者是小架子都没有。
他唯一最差劲的,就是太懒。
连对付李天荒这种龟蛋不如的家伙,他都懒得亲自动手。
是不是他认为侯猴子的武功,已可以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
但结果,侯猴子没有把李天荒的鼻子打扁,却把李天荒的咽喉一拳震断。
× × ×
李天荒活着的时候,威风十足。
在旺记赌场里,被他赤手空拳轰出去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几个。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死在懒方一个小伙计的拳头之下。
他死了之后,连尸休都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李天荒的尸体到底在什么地方。
只有懒方和侯猴子知道。
他们把李天荒的尸体,埋葬在大江之中。
李天荒的尸体,一直都没有浮起来,因为他全身都被粗大的绳索紧缚着,而绳索的另一端,却有一块重达数十斤的巨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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