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家古龙著作权案台北落幕,庶子诉讼遭驳回
2004-02-08 22:02:00 作者:何自力、赵新兵 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
中新网2月8日电 享誉华人世界的武侠小说大家古龙在去世18年后引发著作权官司,其遗作《绝代双骄》、《楚留香传奇》等11部小说著作权争夺案日前在台北宣告落幕。但有关人士指出古龙小说版权争夺战才刚刚开始。
据新华网发自台北的报道说,自称是古龙庶子的郑小龙委托代理人赵震中的诉讼6日遭到当地法庭驳回,郑小龙因而无法取得11部古龙小说的著作权。赵震中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会再上诉。
有法官表示,目前古龙的武侠小说在海峡两岸及香港、澳门等地仍相当流行,加上许多网络游戏改编自古龙小说,相关的权利金至少在1亿元(新台币,下同)以上,因此古龙小说版权争夺战将陆续有来。
据岛内媒体报道,郑小龙自称是古龙的非婚生子,拥有古龙全部60余部遗作的著作权。他以数百万元将此权利卖断给出版商赵震中。但另有自称古龙同居人的于秀玲,也称古龙的父亲为照顾她,赠给她40余部古龙小说著作权,且她已将其全数转卖给另一出版商于志宏。
于志宏认为郑小龙的主张损及他的权利,而诉请确认郑小龙继承权不存在;赵震中诉请出版《绝代双骄》等11部小说的桂冠出版社著作权不存在。
为确认自己拥有古龙遗作的继承权,郑小龙一度要求古龙的嫡子熊正达与他进行DNA比对,以确定血亲关系,进而证明他有继承权,但遭熊正达拒绝,其间郑小龙要求开棺采取古龙遗骸检体进行DNA比对,但法官认为不妥未予准许。
2003年7月间,于志宏死亡,其在岛内的亲人又全都放弃继承权,使得于志宏所提出的诉讼依法停止。
6日在审理赵震中诉讼时,承审法官指出,民事案件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举证,郑小龙提不出自己确有受古龙抚养的证据,赵震中主张无理由,判其败诉。
(何自力、赵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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