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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悲情第一步
2025-03-04 18:45:34   作者:丁情   来源:丁情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两个男孩,一个女孩,三人嬉戏在夕阳下。
  一望无际的草原,在夕阳下发出闪闪的金黄色光芒。
  三个小孩,在草原上争跑着。
  长得较矮的男孩跑了第一,跑最后的小女孩就将奖品一颗糖果颁给跑第一的男孩。
  那个男孩接过糖果后,眼中散发出甜蜜的光芒。
  他之所以会“甜”,并不是因糖果,而是因为他对那个女孩……
  他喜悦的回头去看那个女孩,结果——
  跑第一的那个男孩,悄悄地收起那颗糖果,他转身,他举步,他黯然地走向草原的另一头。

×      ×      ×

  小男孩带着那颗破碎的心,一个人悄悄地离开了这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也离开了那互相依偎在夕阳下的一对男女小孩。
  男孩走了。
  走出了培育他童年的草原,同时也走进了一片“悲情”的世界!

×      ×      ×

  “嘶嘶!”
  马嘶声不绝于耳。
  “思思。”
  也是个女孩子的名字。
  没有人知道她父母为什么要替她取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她父母喜欢这两个字的声音,也许是因为这个女孩子本来就像是匹马。
  有时甚至像匹脱了缰的野马!

×      ×      ×

  “嘶嘶!”
  很多匹马从她的旁边奔了过去,她笑了,她觉得又开心又有趣。
  这城市里的马匹还真不少,每匹马都好像在叫她的名字向她示好似的。
  但最令她觉得兴奋的并不是因为她见到了这么多马,而是她终于看见了船。
  很多船,很多的大船小船穿梭于水道上。

×      ×      ×

  这个城市在姑苏山西南方,所以这个城市就叫姑苏城。
  姑苏城也正好在大运河的交会点,所以城内不但有大街小巷,还有很多的大小水道在城内交错着。
  所以姑苏城又有“水泽王国”之称!
  城内河道纵横,坐在小舟上,顺着流水穿过一家又一家的门前屋后,通过一座又一座的小桥,静看炊烟袅袅上升;孩童戏水,夕阳融在水中,呈现出一幅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色。
  迎着晚风,透着些微凉,“水泽王国”之夜来临了!

×      ×      ×

  “绿浪东南西北水,红栏三百九十桥。”
  这是诗人形容姑苏的景色,意思就是说姑苏除了水多,桥也多。
  思思现在就站在一座小桥上。
  一艘艘大小不同,形状各异的船只穿梭于粼粼的水道上,船上都挂着灯笼,无数的灯火伴着月光轻洒在水面上,交织成一片灿烂的水中光幕。
  还没有来到这里之前,思思就已听说过这里是最美丽的城市,不但人多、马多船也多;当然,坐船的机会也就比较多了。
  但是,这还不是她偷偷从家乡溜出来的最大的原因。
  最大的原因是,她一定要找到她的父亲!
  寻父!
  在家乡里,思思的父亲沈大爷早已是位传奇性的名人。
  有人说沈大爷在这大城市里做了大老板,也有人说沈大爷在关外当了红胡子的大当家,甚至还有人说沈大爷已当了道教的教主。
  无论众人怎么说,沈大爷发了大财,总是没有人会否认的,因为沈大奶奶每年都会接到一张数目不小的银票。但是,除了每年收到的那张银票之外,沈大奶奶根本就看不见她丈夫的影子。
  思思这一生中,也总共只见到她父亲五、六次而已,但她还记得她父亲喜欢穿着马褂,叨着根短烟管,留着两撇小胡子,是个像貌堂堂,很有威仪的人。
  这是大人物的样子。
  所以思思相信她父亲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一定是个很了不起的大人物。
  而要寻找大人物总是很容易的。
  所以思思来了!
  灯笼还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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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笼的光为什么会闪得如此美丽,如此令人迷惑?
  思思觉得有趣极了。
  她面对着无数灯火和粼粼水光,她在心中大叫着——“这次我来了,无论遇着什么事,我都绝不会后悔的!”

×      ×      ×

  但是,似乎——
  她这一句话说得太早,也太自信了!
  这世上虽然没有“不可能”的事,但也没有“绝对”的事忽然间,天地只剩下群星在闪烁。

×      ×      ×

  马匹呢?小船呢?那些美丽得令人迷惑的灯笼呢?
  思思忽然发现自己来了一个更新奇,却也更陌生的地方。
  思思已面对长江。
  就像大海那么浩瀚壮丽的长江!
  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船。
  各式各样的大船,停泊在码头外。在夜晚里,码头永远是阴森而黝黑的。
  码头上堆着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麻袋包和木箱,巨大的铁钩悬挂在空中,几乎就像月亮那么亮。
  明月也如钩!
  “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可不可以弄个洞来看看?”思思自问着。
  世上有种人,是想到什么,立刻就会去做什么的,谁也没法子阻拦他,就连他自己也都没法子。
  思思就是这种人!
  她刚想找件东西把麻袋弄破一个洞时,她忽然听到一种很奇怪的声音。
  以前她从来也没有听见过种声音。那种声音就像是马蹄踏在泥浆上,又像是屠夫在砧板上剁肉。
  声音是从左边一排木箱后传来的。
  思思赶过去看,就看到了一件她这辈子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过的事。

×      ×      ×

  木箱后有二、三十人,都穿着对扎短褂,扎脚长裤;有的手里拿着长剑,有的手里拿着小刀,还有手里拿着斧头的,各式各样的兵器在这二、三十人的手里。
  那种奇怪的声音,就是剑刺入肉里;爷头劈在骨头上;刀砍在头颅时所发出来的。
  这是人吗?
  不,他们不是人,是野兽!
  甚至比野兽更凶暴,更残忍!
  就算是斧头在骨头上,就算是刀削进头颅里,也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
  要倒下去就倒下去,还可以拼命的就继续拼命。
  他们真的是人?
  ——人对人为什么要如此残酷?
  思思想不通,她已经完全吓呆了。
  可是她不忍再看下去,她忽然冲了出去,用尽平生力量大吼!
  “你们这些乌龟王八蛋全都给我住手!”
  这一吼,原本高高举起的斧头忽然顿在半空中,刚刚刺出的剑也煞住,小刀划了个圆弧后也停止了。
  四、六十双眼睛全部射向思思的身上。
  目光虽然不能杀人,但同时让这么多只眼睛盯着,也不是一件好受的事。纵使心里忐忑不安,但思思的胸膛却还是强挺着。
  也不知是燃起火把,几道火光忽然间在各个角落亮起,顿时有几对目光同时移向思思挺起的胸膛上。
  火光突然亮起,思思一时无法适应这突来的光亮,她只好用一只手挡在眼睛上,然后用那种比梅兰芳唱“生死恨”还要尖亮的嗓子吼!
  “这么晚了,你们为什么还不回家睡觉?还在这里拼什么命?”
  这是什么话?
  拿着斧头的、被剑刺了一个洞的、挨了几刀的、脑袋上已被打得鼻青脸肿的,还有缺胳臂断腿的……一个个全都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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