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植物飞人
2026-01-22 19:01:18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在接下来的十分钟,海面之上演出了一幕骇人听闻的大火并。
朱老大处心积虑的复仇计划,居然就在这个令人想像不到的时刻里展开行动。
这一着,连洛云也为之大感意外。
因为在不久之前,他还跟朱老大通过电话。
洛云又怎想得到,朱老大一放下电话听筒,马上就采取了一连串“军事化”的复仇行动?
洛云想不到,杜斯和杜庭也一定想不到。
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这正是兵法上的最佳要诀。
朱老大本来就是个老江湖,尤其是经过那次悲惨的挫败后,他变得更沉着,也更狠辣了。
黑帮火并,那是司空惯见之事,但规模的大小,却次次有所不同。
这一次海上大火并,战况自然是激烈极了。
但我最担心的人,却还是我们的老朋友花咏句。
花咏句一定就在这个小小的渔村里,他被困的所在,也必定是杜斯的其中一个巢穴。
这巢穴,显然已给来老大查出了,而且当他和洛云谈了那个电话之后,就肯定知道这里将会有事故发生。
我忽然恍然大悟:“对了,朱老大其实早就知道电话已被人装上窃听器!”
想到这里,不禁为之一阵心寒。
——朱老大显然是将计就计,利用洛云来引出杜氏兄弟!
——朱老大如此老谋深算,他对花咏句,怪碗和蓝高博士的事,又知道了多少呢?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恨不得马上在唐九朱的脸上重重揍三百拳。
洛云是救过他的,但他竟然不动声色,在这紧张关头来利用我们。
这不是恩将仇报,又是甚么?
但我再想一想,又觉得不应该太痛恨朱老大这个老狐狸。
最少,他并不是存心要白白送我们去死!
最少,他已亲自率领手下前来接应!
我越想越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目己应该憎恨朱老大,还是应该向他说一声“多谢”。
就在这时,洛云忽然大叫:“小花,我们在这里!”
花咏句终于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了。
在黑夜里,我们看见有两个高瘦的汉子,在花咏句的身边。
洛云首先冲上去,两手紧握着花咏句的肩膊:“你怎么啦?”
花咏句望了洛云一眼,面上似乎露出了一股极度惘然的神情。
在他身边的一个高瘦汉子也钉住洛云,忽然说道:“你就是鼎鼎大名的洛会长吗?”
洛云道:“我是洛云。”
那汉子道:“是朱老大命令我们,把花先生从石巢里救出来的。”
那“石巢”就是杜斯用来囚禁花咏句的地方。
洛云吐出一口气,道:“谢谢你们帮忙。”
那汉子又道:“这里形势很危险,而且也是个是非和血腥之地,你们不宜在此久留。”
洛云道:“我也不想再在这里虚耗时间,我们还有很多重要事情等着去办。”
那汉子说道:“我可以送你们回市区去。”
洛云道:“但这附近好像没有船艇了,除非是村民的渔船。”
那汉子道:“不,我们可以从陆路走的。”
洛云目光一闪:“你们有车子吗?”
那汉子笑了笑:“朱老大早已准备好了。”
洛云望了我一眼,想听听我的意见。
我立刻点头,说道:“好极!”
能够带着花咏句回市区去,当然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
那汉子驾驶汽车的技术很不错,但却肯定违反了交通法例。
他开车子的速度,简直可以去参加格兰披治大赛。
但我也没有叫洛云去代替那汉子开车,因为这样只会产生另一个必然的后果——那就是车速更快。
在车厢里,花咏句还是一声不出,我坐在他身边不断的望住他,但他却闭着眼睛,似乎完全没有兴趣跟任何人谈话。
他沉默,但洛云并不如此。
洛云并不是那种郁郁寡欢,沉默是金的人。
他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对那汉子说:“你叫甚么名字?”
“何前。”
“前方的前?”
“对了。“
“但我们现在却并非勇往直前,而是急速退后。”
何前一怔:“你认为这样不对?”
洛云又叹了口气,缓缓道:“你没有不对,我们也没有不对,但在勇猛号上,却不知有多少人正在流血,甚至付出生命作为参与这一战的代价。”
何前不敢答腔了,但是车速却更快起来。
不久,我们终于回到了市区。
我们在一条不算太偏僻的街道下车,何前也没有再加以理会,开着车子像是一阵旋风般跑掉了。
洛云带着我和花咏句,来到了一间两层式小洋房的上层。
他有钥匙,里面全是中国式的古典修饰设计。
我忍不住问:“这是谁的房子?”
洛云淡淡一笑,道:“不是我的。”
我眉头一皱,道:“既不是你的,怎会有钥匙?”
洛云道:“钥匙是偷的。”
我道:“钥匙可以偷,但房子呢?这房子为甚么没有人居住?”
洛云道:“因为这房子的主人经常都不在这里。”
我道:“这倒妙也。”
洛云道:“如何妙法?”
我说道:“大可以妙到给人抓去坐牢了。”
洛云“啧啧”道:“这却是杞人忧天,因为我知道,这房子的主人绝不会这样无情。”
我冷冷一笑,说道:“你把本市的业主看得太仁慈了,除非这一个业主是花咏句。”
洛云哈哈一笑,道:“好家伙,居然给你一猜就猜中了。”
“猜中了?”我不禁愣住,怔怔地瞧着花咏句,口中呐呐道:“这……这房子是你的?”
花咏句好像一直都很疲倦,我甚至有点怀疑,他真的害了神经病。
直到这时候,他才总算开口,道:“这房子是我们的,本来是我们的……”
“我们?甚么我们?”
“我们,就是指我和依莉。”
“依莉?”我心中陡地一亮,“是不是那个老是梳着一条大辫子,架眼镜脸庞长得很秀气的方小姐?”
花咏句点点头:“你的记性不错,我说的依莉就是她。”
我问:“她现在似乎很少和你在一块儿,是不是你们之间出了岔子?”
花咏句懒洋洋地说:“你这一问,真是太多余了。”
我向四周环视了一眼,道:“你买下这幢房子,是准备和她一起生活的?”
花咏句道:“不错,但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还是不要再提了。”
我看见他这副样子,心中忽然有着庆幸的感觉。
我之所以感到庆幸,并不是幸灾乐祸,而是总算证明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小花的神经绝无问题。
但他陷入极度疲倦之中,却是显而易见的。
洛云早已老实不客气,跑到浴室里淋了一个冷水浴。
他的衣服早已湿透,但来到了这里,可不愁没有衣服更换。
淋了一个冷水浴之后,洛云又再容光焕发,神气活现起来。
“真舒服,由这一个实验可以证明,淡水比咸水更为人类所乐于接受。”
我闷哼一声,冷冷道:“看你这副样子,似乎正在这里渡假。”
“这里环境幽雅,就算真的在这里渡假,也是蛮不错的。”洛云还是轻松自若,一点也不紧张。
这无疑也是一种独特的学问。
他喜欢在紧张的时候,尽量松弛自己的神经细胞。
他不但松弛自己,也同样在松弛别人的紧张情绪。
但我也知道,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花咏句。
花咏句躺在一张又硬又冷的大理石长椅上,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道:“龙乘风,你还记得那一只青花大碗吗?”
我深深地抽了一口凉气,道:“记得,怎会不记得?”
花咏句道:“我还说过那是属于某某婴儿的。”
我干笑一声,道:“但这句话是甚么意思,我直到现在还不怎么明白。”
花咏句道:“何不用你的脑?”
我苦笑着,道:“我其实是个很笨的人。”
花咏句摇摇头,道:“不,你的脑袋,比我和洛云都更聪明,只不过就是懒惰一些。”
我道:“这是我的缺点。”
洛云插嘴道:“但这也是你的福气,天下间有许多人,就算家财亿万,富可敌国,他们还是不能偷懒的。”
我完全同意他的见解:“不错,因为这些人天生就是勤力工作者,对他们来说,懒惰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行为。”
花咏句道:“但你现在不要懒,请你用用脑筋,仔细想一想那个青花大碗的问题。”
我不由苦笑,道:“若想不出,岂不是惭愧死了?”
花咏句道:“别人想不岀,可以原谅,但若连你也想不出,那就万万不可以原谅。”
“这是甚么道理?”
“很是简单,因为你是个写小说的作者,而且写的是侦探、科幻、武侠等等小说。”
我叹了一声,只好闭上眼睛思索这个古怪的问题。
“青花大碗的属于某某婴儿的!”
从正常的情况想像,凡是婴儿有关连的东西,都应该特别细小才对,例如小小的衣服、小小的枕头、小小的鞋子、小小的奶嘴等等。
但这个青花大碗,却是大得绝不正常的,不要说是婴儿,就算是和一个五百磅重的大汉相衬,也是显得碗太大,人太细小。
我这样想,自然全是本着正常的情形来加以推断。
倘若如此推想,只怕一辈子也无法找到真正的答案了。
本来,我早已不想在这句话上多动脑筋,但这时候给小花逼了过来,却又不能不想。
忽然间,我的眼睛亮了。
因为我曾经听过一句至理名言:“若兜圈抹角追寻,而没有结果,不妨从最简单最直接的途径着手!”
当我想起这句至理名言之后,忽然就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我甚至来不及慢慢加以消化,就冲口而出,叫道:“对了!这大碗本来就是婴儿才适合使用的!”
洛云陡地呆住。
“龙兄,这算是甚么答案?”
我回答道:“我也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是一个答案,但是假如世间上有一个婴儿,他的体重有一千磅,那么这个青花大碗对他来说,其实就只能算是一个婴儿的碗!”
洛云更加为之目瞪口呆。
他忽然笑了,笑得弯下了腰,好像给一个武林高手点中了“笑腰穴”。
但花咏句没有笑。
他只是很奇怪地望着洛云,道:“有甚么值得这样好笑?”
洛云还是笑得无法挺直身子。
“一千磅的婴儿!岂不是连大象也比不上了?”
花咏句终于笑了一声,但接着那一拳打在洛云的肚子上。
洛云笑声倏止,也许花咏句这一拳实在打得不轻,以致他几乎整个人要直跳起来。
“你为甚么打人?”洛云怪叫着说。
花咏句沉着脸,冷然道:“我打你,是要你别再笑下去!”
洛云咳嗽一声,苦着脸道:“我笑我的,为甚么不让我继续笑下去?”
花咏句紧握着拳头,说道:“因为这件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发笑。”他的神情渐渐变得很认真,甚至是很严肃,“在你的想像里,婴儿最多只有十磅重,但你又可知道,在这个宇宙里,有些婴儿刚从诞生下来,就已比一条粗壮的非洲野牛还更巨大?”
朱老大处心积虑的复仇计划,居然就在这个令人想像不到的时刻里展开行动。
这一着,连洛云也为之大感意外。
因为在不久之前,他还跟朱老大通过电话。
洛云又怎想得到,朱老大一放下电话听筒,马上就采取了一连串“军事化”的复仇行动?
洛云想不到,杜斯和杜庭也一定想不到。
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这正是兵法上的最佳要诀。
朱老大本来就是个老江湖,尤其是经过那次悲惨的挫败后,他变得更沉着,也更狠辣了。
黑帮火并,那是司空惯见之事,但规模的大小,却次次有所不同。
这一次海上大火并,战况自然是激烈极了。
但我最担心的人,却还是我们的老朋友花咏句。
花咏句一定就在这个小小的渔村里,他被困的所在,也必定是杜斯的其中一个巢穴。
这巢穴,显然已给来老大查出了,而且当他和洛云谈了那个电话之后,就肯定知道这里将会有事故发生。
我忽然恍然大悟:“对了,朱老大其实早就知道电话已被人装上窃听器!”
想到这里,不禁为之一阵心寒。
——朱老大显然是将计就计,利用洛云来引出杜氏兄弟!
——朱老大如此老谋深算,他对花咏句,怪碗和蓝高博士的事,又知道了多少呢?
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恨不得马上在唐九朱的脸上重重揍三百拳。
洛云是救过他的,但他竟然不动声色,在这紧张关头来利用我们。
这不是恩将仇报,又是甚么?
但我再想一想,又觉得不应该太痛恨朱老大这个老狐狸。
最少,他并不是存心要白白送我们去死!
最少,他已亲自率领手下前来接应!
我越想越乱,一时之间也不知道目己应该憎恨朱老大,还是应该向他说一声“多谢”。
就在这时,洛云忽然大叫:“小花,我们在这里!”
× × ×
花咏句终于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了。
在黑夜里,我们看见有两个高瘦的汉子,在花咏句的身边。
洛云首先冲上去,两手紧握着花咏句的肩膊:“你怎么啦?”
花咏句望了洛云一眼,面上似乎露出了一股极度惘然的神情。
在他身边的一个高瘦汉子也钉住洛云,忽然说道:“你就是鼎鼎大名的洛会长吗?”
洛云道:“我是洛云。”
那汉子道:“是朱老大命令我们,把花先生从石巢里救出来的。”
那“石巢”就是杜斯用来囚禁花咏句的地方。
洛云吐出一口气,道:“谢谢你们帮忙。”
那汉子又道:“这里形势很危险,而且也是个是非和血腥之地,你们不宜在此久留。”
洛云道:“我也不想再在这里虚耗时间,我们还有很多重要事情等着去办。”
那汉子说道:“我可以送你们回市区去。”
洛云道:“但这附近好像没有船艇了,除非是村民的渔船。”
那汉子道:“不,我们可以从陆路走的。”
洛云目光一闪:“你们有车子吗?”
那汉子笑了笑:“朱老大早已准备好了。”
洛云望了我一眼,想听听我的意见。
我立刻点头,说道:“好极!”
× × ×
能够带着花咏句回市区去,当然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
那汉子驾驶汽车的技术很不错,但却肯定违反了交通法例。
他开车子的速度,简直可以去参加格兰披治大赛。
但我也没有叫洛云去代替那汉子开车,因为这样只会产生另一个必然的后果——那就是车速更快。
在车厢里,花咏句还是一声不出,我坐在他身边不断的望住他,但他却闭着眼睛,似乎完全没有兴趣跟任何人谈话。
他沉默,但洛云并不如此。
洛云并不是那种郁郁寡欢,沉默是金的人。
他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对那汉子说:“你叫甚么名字?”
“何前。”
“前方的前?”
“对了。“
“但我们现在却并非勇往直前,而是急速退后。”
何前一怔:“你认为这样不对?”
洛云又叹了口气,缓缓道:“你没有不对,我们也没有不对,但在勇猛号上,却不知有多少人正在流血,甚至付出生命作为参与这一战的代价。”
何前不敢答腔了,但是车速却更快起来。
不久,我们终于回到了市区。
我们在一条不算太偏僻的街道下车,何前也没有再加以理会,开着车子像是一阵旋风般跑掉了。
洛云带着我和花咏句,来到了一间两层式小洋房的上层。
他有钥匙,里面全是中国式的古典修饰设计。
我忍不住问:“这是谁的房子?”
洛云淡淡一笑,道:“不是我的。”
我眉头一皱,道:“既不是你的,怎会有钥匙?”
洛云道:“钥匙是偷的。”
我道:“钥匙可以偷,但房子呢?这房子为甚么没有人居住?”
洛云道:“因为这房子的主人经常都不在这里。”
我道:“这倒妙也。”
洛云道:“如何妙法?”
我说道:“大可以妙到给人抓去坐牢了。”
洛云“啧啧”道:“这却是杞人忧天,因为我知道,这房子的主人绝不会这样无情。”
我冷冷一笑,说道:“你把本市的业主看得太仁慈了,除非这一个业主是花咏句。”
洛云哈哈一笑,道:“好家伙,居然给你一猜就猜中了。”
“猜中了?”我不禁愣住,怔怔地瞧着花咏句,口中呐呐道:“这……这房子是你的?”
花咏句好像一直都很疲倦,我甚至有点怀疑,他真的害了神经病。
直到这时候,他才总算开口,道:“这房子是我们的,本来是我们的……”
“我们?甚么我们?”
“我们,就是指我和依莉。”
“依莉?”我心中陡地一亮,“是不是那个老是梳着一条大辫子,架眼镜脸庞长得很秀气的方小姐?”
花咏句点点头:“你的记性不错,我说的依莉就是她。”
我问:“她现在似乎很少和你在一块儿,是不是你们之间出了岔子?”
花咏句懒洋洋地说:“你这一问,真是太多余了。”
我向四周环视了一眼,道:“你买下这幢房子,是准备和她一起生活的?”
花咏句道:“不错,但现在一切都已成为过去,还是不要再提了。”
我看见他这副样子,心中忽然有着庆幸的感觉。
我之所以感到庆幸,并不是幸灾乐祸,而是总算证明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小花的神经绝无问题。
但他陷入极度疲倦之中,却是显而易见的。
洛云早已老实不客气,跑到浴室里淋了一个冷水浴。
他的衣服早已湿透,但来到了这里,可不愁没有衣服更换。
淋了一个冷水浴之后,洛云又再容光焕发,神气活现起来。
“真舒服,由这一个实验可以证明,淡水比咸水更为人类所乐于接受。”
我闷哼一声,冷冷道:“看你这副样子,似乎正在这里渡假。”
“这里环境幽雅,就算真的在这里渡假,也是蛮不错的。”洛云还是轻松自若,一点也不紧张。
这无疑也是一种独特的学问。
他喜欢在紧张的时候,尽量松弛自己的神经细胞。
他不但松弛自己,也同样在松弛别人的紧张情绪。
但我也知道,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花咏句。
花咏句躺在一张又硬又冷的大理石长椅上,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道:“龙乘风,你还记得那一只青花大碗吗?”
我深深地抽了一口凉气,道:“记得,怎会不记得?”
花咏句道:“我还说过那是属于某某婴儿的。”
我干笑一声,道:“但这句话是甚么意思,我直到现在还不怎么明白。”
花咏句道:“何不用你的脑?”
我苦笑着,道:“我其实是个很笨的人。”
花咏句摇摇头,道:“不,你的脑袋,比我和洛云都更聪明,只不过就是懒惰一些。”
我道:“这是我的缺点。”
洛云插嘴道:“但这也是你的福气,天下间有许多人,就算家财亿万,富可敌国,他们还是不能偷懒的。”
我完全同意他的见解:“不错,因为这些人天生就是勤力工作者,对他们来说,懒惰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行为。”
花咏句道:“但你现在不要懒,请你用用脑筋,仔细想一想那个青花大碗的问题。”
我不由苦笑,道:“若想不出,岂不是惭愧死了?”
花咏句道:“别人想不岀,可以原谅,但若连你也想不出,那就万万不可以原谅。”
“这是甚么道理?”
“很是简单,因为你是个写小说的作者,而且写的是侦探、科幻、武侠等等小说。”
我叹了一声,只好闭上眼睛思索这个古怪的问题。
“青花大碗的属于某某婴儿的!”
从正常的情况想像,凡是婴儿有关连的东西,都应该特别细小才对,例如小小的衣服、小小的枕头、小小的鞋子、小小的奶嘴等等。
但这个青花大碗,却是大得绝不正常的,不要说是婴儿,就算是和一个五百磅重的大汉相衬,也是显得碗太大,人太细小。
我这样想,自然全是本着正常的情形来加以推断。
倘若如此推想,只怕一辈子也无法找到真正的答案了。
本来,我早已不想在这句话上多动脑筋,但这时候给小花逼了过来,却又不能不想。
忽然间,我的眼睛亮了。
因为我曾经听过一句至理名言:“若兜圈抹角追寻,而没有结果,不妨从最简单最直接的途径着手!”
当我想起这句至理名言之后,忽然就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我甚至来不及慢慢加以消化,就冲口而出,叫道:“对了!这大碗本来就是婴儿才适合使用的!”
洛云陡地呆住。
“龙兄,这算是甚么答案?”
我回答道:“我也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是一个答案,但是假如世间上有一个婴儿,他的体重有一千磅,那么这个青花大碗对他来说,其实就只能算是一个婴儿的碗!”
洛云更加为之目瞪口呆。
他忽然笑了,笑得弯下了腰,好像给一个武林高手点中了“笑腰穴”。
但花咏句没有笑。
他只是很奇怪地望着洛云,道:“有甚么值得这样好笑?”
洛云还是笑得无法挺直身子。
“一千磅的婴儿!岂不是连大象也比不上了?”
花咏句终于笑了一声,但接着那一拳打在洛云的肚子上。
洛云笑声倏止,也许花咏句这一拳实在打得不轻,以致他几乎整个人要直跳起来。
“你为甚么打人?”洛云怪叫着说。
花咏句沉着脸,冷然道:“我打你,是要你别再笑下去!”
洛云咳嗽一声,苦着脸道:“我笑我的,为甚么不让我继续笑下去?”
花咏句紧握着拳头,说道:“因为这件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发笑。”他的神情渐渐变得很认真,甚至是很严肃,“在你的想像里,婴儿最多只有十磅重,但你又可知道,在这个宇宙里,有些婴儿刚从诞生下来,就已比一条粗壮的非洲野牛还更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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