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杖地杖 劫后重合
2020-07-07 15:11:00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呼呼铎全身上下,只有一个伤口。
这个伤口就在他左胁下。
一剑从横里刺出,力度不算太大,但恰好刺破了呼呼铎的心脏。
这一剑刺得很精采。
而呼呼铎被掷进长生店的情况,更加精采。
长生店中,有两副棺木是没有上盖的,呼呼铎的尸体不偏不倚,刚好就掉进了其中一副之中。
他的眼睛仍然瞪得很大。
他的皮肤本已黝黑,现在变得更加灰黯无光。
郎心的手心已在沁汗。
龙城璧是江湖上名气最响亮的年青刀手。
而司马血,也是个名震天下的杀手之王。
以一敌一,郎心还有一点自信。
然而,以一敌二,他已陷入了必败之地。
但他仍然很镇静。
因为他知道,现在人数众多的,并不是敌方,而是自己的一方。
在长生店中,有不少棺木。
在其中三副棺木里,正躺着三个人。
这三个并不是死人,而是活人。
而且更是他的三个金兰结拜兄弟。
这三个人,就是老二麦尚鹰,老六沙迁和老七无名氏。
这三个人的武功,郎心一向都极为钦佩。
另外,在这间长生店之外,最少已埋伏了三十个刀斧手。
麦尚鹰的鹰爪功,果然厉害。
他竟然一手抓穿了棺木,裂棺而出。
这份气势真如排山倒海,骇人已极。
如果换上了别人,一定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冷汗直冒。
但龙城璧和司马血却好像根本没有听到破棺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从棺木里冒出来的这个人。
麦尚鹰破棺而出,立刻就向司马血迎头一抓。
“还我三弟性命来!”
这七个字,更加声若巨雷,胆子稍小的人,可能会就此给他活活吓死。
人吓人,的确可以吓死人。
这种事,古往今来,已屡见不鲜。
司马血当然不会给吓死,他是司马血,名震天下的杀手之王。
麦尚鹰一爪向司马血迎头而下,势逾奔雷,但是司马血手中的碧血剑,却已刺在麦尚鹰小腹之下了。
麦尚鹰如果抱着拼死的精神,也许能够把司马血伤在爪下。
但他还不想拼命。
他在半个月前才娶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做第八房妾侍,现在他的性命已越来越宝贵了。
他冲前极快,但退后更快。
他的身子刚退后,另一副棺木又冒出了另一个人。
这人也是用剑的。
但他用的并不是长剑,而是短剑。
他的短剑,也并非只有一把,而是总共有三十六把。
三十六把只有三寸长的短剑。
但每一把都可以杀死世界上最强壮的野兽,更可以杀死世间上最强壮的人。
毒飞剑!
这人一出手,就是十八口毒飞剑,每一口都足以令司马血立时毙命。
发射飞剑的人,就是金兰八杰的神偷侠沙迁!
寒芒乱闪,剑影如网。
十八口毒飞剑同时激射而出,就凭这份暗器功夫,沙迁已足可以在武林中独当一面。
如果这十八口毒飞剑是向别人发射的话,沙迁大可以准备一口棺材为敌人收殓尸体了。
可是,现在准备棺木为敌人收尸的并不是沙迁,而是司马血。
司马血是杀手之王。
虽然他一向都很少使用暗器,但对于暗器的认识,他绝对不弱于当世任何一位暗器名家。
三年前,东海至尊岛岛主千手至尊严影,曾在济南府与司马血较量暗器。
严影是当代暗器名手,连蜀中唐门这个在江湖上雄霸数百年的显赫家族,都承认他的暗器功夫是唐门的第一号劲敌。
严影与司马血较量暗器,旁观者还有人藉此作赌。
绝大部份的人,都看好严影。
但结果却是司马血获胜,严影不但要甘拜下风,而且还再三感谢司马血不杀之恩。
事实上,当年的确是司马血手下留情,只是用暗器打伤了严影的肩膊。
但司马血告诉严影,不必感谢自己,他不杀严影,只是因为不愿意免费杀人。
严影闻言,满面羞惭,黯然离去。
自此之后,江湖上就再也没有见过千手至尊。
沙迁的十八口毒飞剑,眼看即将把司马血变成剑下亡魂。
但忽然间,这十八口飞剑同时折断。
只见司马血一声暴喝,碧血剑彷如一道长虹,划空而过,剑风呼呼,沙迁的十八口毒飞剑,立时就叮叮当当的全部折断,散满地上。
沙迁还不服气,左肩微耸,另外十八口毒飞剑,就要同时射出。
可是,他这十八口毒飞剑还未射出,碧血剑已把他整个人挑起。
这一剑来得真快。
这一招也令人有匪夷所思之感。
沙迁刚从棺木里冒出来,但他只是发了十八口飞剑,连另外十八口飞剑也未曾发出,立刻就被司马血用剑把他整个人挑起,送回到原来的那副棺木里。
“噗”的一声,沙迁躺回到那副棺木之后,就再也没有冒出头来。
就在此刻,那副棺木旁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大胖子。
郎心的脸色刷地一阵发白。
“唐竹权!”
大胖子咧嘴一笑,道:“不错,老子就是唐竹权!”
他一面笑着,一面却扛起一块棺盖,盖在沙迁躺着的棺木上。
然后,他又拿出一枚又长又粗的钉子,和一只大锤子。
钉子按在棺盖边。
大锤敲在钉子上。
郎心怒道:“你在搅什么鬼?”
唐竹权嘻嘻一笑,道:“老子正在替沙迁钉盖,你懂不懂?”
钉盖!
唐竹权正在替沙迁钉盖!
郎心的脸开始发黑了。
他的脸色,忽黑忽白,阴晴不定。
麦尚鹰的气势,也开始软弱下来。
一直很久没有出声的龙城璧,突然叹一口气,然后说道:“两位的武功虽然不错,但绝不是杀手之王和唐家大少爷的敌手。”
郎心冷冷一笑。
但每一个人都听得出,郎心这一阵冷笑已笑得很勉强。
龙城璧的目光,忽然停放在店中角落的一副棺木上。
“朋友,躺在棺木里虽然舒服,但到现在还不出来,倒有点像缩头乌龟了。”
那副棺木,也许是所有棺木中最劣的一副。
龙城璧的说话刚说完,棺木里就缓缓地冒出了一个人,那是一个戴着人皮面具的神秘人。
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似乎比那副棺木更难看。
龙城璧冷冷地盯着他。
“阁下就是无名氏。”
神秘人干涩地一笑,然后点头。
龙城璧冷冷道:“据说金兰八杰中,你是唯一无名无姓,也无来历的人。”
无名氏道:“你说得不错。”
龙城璧道:“金兰八杰的老四,是你们八人中的首脑?”
无名氏道:“也不错。”
“错!”龙城璧嘿嘿一笑:“铁四虽然也是一号人杰,但是与阁下相比下来,那也还是差得太远了。”
“哦。”无名氏淡然道:“如此说来,龙大侠倒是未免太看得起我了。”
龙城璧的说话,逐渐锐利如刀,“其实金兰八杰的真正首脑,并不是铁四,而是你!”
无名氏陡地大笑起来:“龙城璧,别人说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年青人,我一直都不大相信,但现在看来,你实在比别人口里所说的更了不起。”
他连串地说了一大堆令人飘飘然的说话,但龙城璧却好像一句也没有听进耳朵里似的。
他只注意对方的左手。
在无名氏的左手里,有一杆漆红如血的长枪。
红漆有部份已剥落。
红漆剥落的部份,竟然金光闪灿,显见这一杆枪原本是金枪。
龙城璧忍不住问道:“阁下的是什么枪?”
无名氏冷冷的回答道:“这是饮血金枪。”
龙城璧冷漠地一笑:“这一杆枪好大的杀气。”
无名氏的脸在人皮面具之中,谁都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他那双深陷而冷酷的眼睛里,已露出极凶狠的杀机。
龙城璧背负双手。
风雪之刀还在他的腰间。
他正在等待无名氏出手。
但无名氏不动。
他也不动。
过了半晌,无名氏忽然说道:“听说阁下与杀手之王司马血,都很喜欢玩牌九牌的。”
龙城璧一怔。
司马血却冷哼一声,道:“难道你现在想玩几手?”
无名氏冷冷一笑,答道:“你可说对了!”
大敌当前,无名氏竟然要推牌九。
金兰八杰最嗜赌的是井一功。
难道无名氏比井一功更要嗜赌?
其实,江湖上谁不在赌。
他们赌银子,赌金子。
他们要赌自己和别人的性命。
世界上绝对没有永远的赢家。
不少人赌了一辈子,只输一次,就全军覆没,永无翻身之日。
这种道理并不深奥,每一个人都知道得很清楚。
但人在江湖,赌与不赌,已是身不由主的事了。
戒了赌的人,一样会有再赌的一天,就算把十只手指都砍下来,仍大有赌钱的办法。
除非连脑袋都砍了下来,那又自当别论。
然而,这种人变了鬼之后,恐怕也是赌鬼一名,在阴曹地府之内,还要再赌一番。
司马血的确很喜欢赌牌九。
他在牌九桌上所输出去的金子,也许已足够建立一支兵将逾万的军队。
无名氏说要与龙城璧司马血赌牌九,麦尚鹰和郎心居然没有反对。
无名氏要赌牌九,但是并不在长生店里赌。
长生店是卖棺材的地方,连司马血都不喜欢在棺盖上推牌九。
所以,他们来到了金兰赌坊。
金兰赌坊虽然不能算是天下间最大的赌坊,但这里的赌注,却非常惊人。
司马血看见一个糟老头,浑身上下都是泥垢,“满脚牛屎”就是这种人。
但这个槽老头下注比任何人都要凶,好像想把整个赌坊都赢回家似的。
司马血却暗暗一笑。
这个糟老头,并非别人,他正是孙一酸。
孙一酸不懂易容。
但龙城璧却懂。
不但懂,而且技术还非常到家。
如果马血不是亲眼看见龙城璧为他易容的话,他绝对看不出这个相貌他从未见过的糟老头,居然就孙一酸。
龙城璧把孙一酸易容成为糟老头,也并不是胡来,而是事前有所计划的。
在金兰赌坊里,有一个常客,他就是关中七大牧场的主人老卜。
老卜在金兰赌坊赢过大钱。
但他也曾输得更多。
老卜虽然是个大财主,但他的外貌,却像个贫苦人家的糟老头。
孙一酸现在的身份,就是扮演老卜这个角色。
至于原来的老卜,他现在还在家里养病。
这个伤口就在他左胁下。
一剑从横里刺出,力度不算太大,但恰好刺破了呼呼铎的心脏。
这一剑刺得很精采。
而呼呼铎被掷进长生店的情况,更加精采。
长生店中,有两副棺木是没有上盖的,呼呼铎的尸体不偏不倚,刚好就掉进了其中一副之中。
他的眼睛仍然瞪得很大。
他的皮肤本已黝黑,现在变得更加灰黯无光。
郎心的手心已在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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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璧是江湖上名气最响亮的年青刀手。
而司马血,也是个名震天下的杀手之王。
以一敌一,郎心还有一点自信。
然而,以一敌二,他已陷入了必败之地。
但他仍然很镇静。
因为他知道,现在人数众多的,并不是敌方,而是自己的一方。
在长生店中,有不少棺木。
在其中三副棺木里,正躺着三个人。
这三个并不是死人,而是活人。
而且更是他的三个金兰结拜兄弟。
这三个人,就是老二麦尚鹰,老六沙迁和老七无名氏。
这三个人的武功,郎心一向都极为钦佩。
另外,在这间长生店之外,最少已埋伏了三十个刀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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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尚鹰的鹰爪功,果然厉害。
他竟然一手抓穿了棺木,裂棺而出。
这份气势真如排山倒海,骇人已极。
如果换上了别人,一定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冷汗直冒。
但龙城璧和司马血却好像根本没有听到破棺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从棺木里冒出来的这个人。
麦尚鹰破棺而出,立刻就向司马血迎头一抓。
“还我三弟性命来!”
这七个字,更加声若巨雷,胆子稍小的人,可能会就此给他活活吓死。
人吓人,的确可以吓死人。
这种事,古往今来,已屡见不鲜。
司马血当然不会给吓死,他是司马血,名震天下的杀手之王。
麦尚鹰一爪向司马血迎头而下,势逾奔雷,但是司马血手中的碧血剑,却已刺在麦尚鹰小腹之下了。
麦尚鹰如果抱着拼死的精神,也许能够把司马血伤在爪下。
但他还不想拼命。
他在半个月前才娶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做第八房妾侍,现在他的性命已越来越宝贵了。
他冲前极快,但退后更快。
他的身子刚退后,另一副棺木又冒出了另一个人。
这人也是用剑的。
但他用的并不是长剑,而是短剑。
他的短剑,也并非只有一把,而是总共有三十六把。
三十六把只有三寸长的短剑。
但每一把都可以杀死世界上最强壮的野兽,更可以杀死世间上最强壮的人。
毒飞剑!
这人一出手,就是十八口毒飞剑,每一口都足以令司马血立时毙命。
发射飞剑的人,就是金兰八杰的神偷侠沙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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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芒乱闪,剑影如网。
十八口毒飞剑同时激射而出,就凭这份暗器功夫,沙迁已足可以在武林中独当一面。
如果这十八口毒飞剑是向别人发射的话,沙迁大可以准备一口棺材为敌人收殓尸体了。
可是,现在准备棺木为敌人收尸的并不是沙迁,而是司马血。
司马血是杀手之王。
虽然他一向都很少使用暗器,但对于暗器的认识,他绝对不弱于当世任何一位暗器名家。
三年前,东海至尊岛岛主千手至尊严影,曾在济南府与司马血较量暗器。
严影是当代暗器名手,连蜀中唐门这个在江湖上雄霸数百年的显赫家族,都承认他的暗器功夫是唐门的第一号劲敌。
严影与司马血较量暗器,旁观者还有人藉此作赌。
绝大部份的人,都看好严影。
但结果却是司马血获胜,严影不但要甘拜下风,而且还再三感谢司马血不杀之恩。
事实上,当年的确是司马血手下留情,只是用暗器打伤了严影的肩膊。
但司马血告诉严影,不必感谢自己,他不杀严影,只是因为不愿意免费杀人。
严影闻言,满面羞惭,黯然离去。
自此之后,江湖上就再也没有见过千手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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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迁的十八口毒飞剑,眼看即将把司马血变成剑下亡魂。
但忽然间,这十八口飞剑同时折断。
只见司马血一声暴喝,碧血剑彷如一道长虹,划空而过,剑风呼呼,沙迁的十八口毒飞剑,立时就叮叮当当的全部折断,散满地上。
沙迁还不服气,左肩微耸,另外十八口毒飞剑,就要同时射出。
可是,他这十八口毒飞剑还未射出,碧血剑已把他整个人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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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的一声,沙迁躺回到那副棺木之后,就再也没有冒出头来。
就在此刻,那副棺木旁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大胖子。
郎心的脸色刷地一阵发白。
“唐竹权!”
大胖子咧嘴一笑,道:“不错,老子就是唐竹权!”
他一面笑着,一面却扛起一块棺盖,盖在沙迁躺着的棺木上。
然后,他又拿出一枚又长又粗的钉子,和一只大锤子。
钉子按在棺盖边。
大锤敲在钉子上。
郎心怒道:“你在搅什么鬼?”
唐竹权嘻嘻一笑,道:“老子正在替沙迁钉盖,你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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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盖!
唐竹权正在替沙迁钉盖!
郎心的脸开始发黑了。
他的脸色,忽黑忽白,阴晴不定。
麦尚鹰的气势,也开始软弱下来。
一直很久没有出声的龙城璧,突然叹一口气,然后说道:“两位的武功虽然不错,但绝不是杀手之王和唐家大少爷的敌手。”
郎心冷冷一笑。
但每一个人都听得出,郎心这一阵冷笑已笑得很勉强。
龙城璧的目光,忽然停放在店中角落的一副棺木上。
“朋友,躺在棺木里虽然舒服,但到现在还不出来,倒有点像缩头乌龟了。”
那副棺木,也许是所有棺木中最劣的一副。
龙城璧的说话刚说完,棺木里就缓缓地冒出了一个人,那是一个戴着人皮面具的神秘人。
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似乎比那副棺木更难看。
龙城璧冷冷地盯着他。
“阁下就是无名氏。”
神秘人干涩地一笑,然后点头。
龙城璧冷冷道:“据说金兰八杰中,你是唯一无名无姓,也无来历的人。”
无名氏道:“你说得不错。”
龙城璧道:“金兰八杰的老四,是你们八人中的首脑?”
无名氏道:“也不错。”
“错!”龙城璧嘿嘿一笑:“铁四虽然也是一号人杰,但是与阁下相比下来,那也还是差得太远了。”
“哦。”无名氏淡然道:“如此说来,龙大侠倒是未免太看得起我了。”
龙城璧的说话,逐渐锐利如刀,“其实金兰八杰的真正首脑,并不是铁四,而是你!”
无名氏陡地大笑起来:“龙城璧,别人说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年青人,我一直都不大相信,但现在看来,你实在比别人口里所说的更了不起。”
他连串地说了一大堆令人飘飘然的说话,但龙城璧却好像一句也没有听进耳朵里似的。
他只注意对方的左手。
在无名氏的左手里,有一杆漆红如血的长枪。
红漆有部份已剥落。
红漆剥落的部份,竟然金光闪灿,显见这一杆枪原本是金枪。
龙城璧忍不住问道:“阁下的是什么枪?”
无名氏冷冷的回答道:“这是饮血金枪。”
龙城璧冷漠地一笑:“这一杆枪好大的杀气。”
无名氏的脸在人皮面具之中,谁都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他那双深陷而冷酷的眼睛里,已露出极凶狠的杀机。
龙城璧背负双手。
风雪之刀还在他的腰间。
他正在等待无名氏出手。
但无名氏不动。
他也不动。
过了半晌,无名氏忽然说道:“听说阁下与杀手之王司马血,都很喜欢玩牌九牌的。”
龙城璧一怔。
司马血却冷哼一声,道:“难道你现在想玩几手?”
无名氏冷冷一笑,答道:“你可说对了!”
× × ×
大敌当前,无名氏竟然要推牌九。
金兰八杰最嗜赌的是井一功。
难道无名氏比井一功更要嗜赌?
其实,江湖上谁不在赌。
他们赌银子,赌金子。
他们要赌自己和别人的性命。
世界上绝对没有永远的赢家。
不少人赌了一辈子,只输一次,就全军覆没,永无翻身之日。
这种道理并不深奥,每一个人都知道得很清楚。
但人在江湖,赌与不赌,已是身不由主的事了。
戒了赌的人,一样会有再赌的一天,就算把十只手指都砍下来,仍大有赌钱的办法。
除非连脑袋都砍了下来,那又自当别论。
然而,这种人变了鬼之后,恐怕也是赌鬼一名,在阴曹地府之内,还要再赌一番。
司马血的确很喜欢赌牌九。
他在牌九桌上所输出去的金子,也许已足够建立一支兵将逾万的军队。
无名氏说要与龙城璧司马血赌牌九,麦尚鹰和郎心居然没有反对。
× × ×
无名氏要赌牌九,但是并不在长生店里赌。
长生店是卖棺材的地方,连司马血都不喜欢在棺盖上推牌九。
所以,他们来到了金兰赌坊。
金兰赌坊虽然不能算是天下间最大的赌坊,但这里的赌注,却非常惊人。
司马血看见一个糟老头,浑身上下都是泥垢,“满脚牛屎”就是这种人。
但这个槽老头下注比任何人都要凶,好像想把整个赌坊都赢回家似的。
司马血却暗暗一笑。
这个糟老头,并非别人,他正是孙一酸。
孙一酸不懂易容。
但龙城璧却懂。
不但懂,而且技术还非常到家。
如果马血不是亲眼看见龙城璧为他易容的话,他绝对看不出这个相貌他从未见过的糟老头,居然就孙一酸。
龙城璧把孙一酸易容成为糟老头,也并不是胡来,而是事前有所计划的。
在金兰赌坊里,有一个常客,他就是关中七大牧场的主人老卜。
老卜在金兰赌坊赢过大钱。
但他也曾输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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