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挑天变色
 
2019-07-29 10:23:38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花濛濛固然厉害。
  但他的另一个老朋友似乎更加厉害。
  这个人就是月圆花好里的第三个人物:好好少爷公孙好。
  公孙好之所以被人称为好好少爷,也许和他的父亲公孙佳富大有关系。
  公孙佳富是黑龙江以南五百里外,公孙山庄的长老,公孙佳富武功极高,但品德更比武功崇高十倍,所以被东北一带武林人物,尊称之为好好先生。
  父亲既然是好好先生,儿子自然就顺理成章,变成好好少爷了。
  平情而论,公孙佳富被称为好好先生是对的。
  但公孙好却显然并不如父亲那般“好”。
  这并非说公孙好心术不正,为人邪恶,而是他无论如何都并不像公孙佳富般,事事执谨,待人谦恭有礼。
  公孙好甚至可以用“风流倜傥,玩世不恭”这八个字去形容他的为人。由此可见,这两父子性格之间,颇有不同之处。
  公孙好之所以厉害,并不由于他的武功比花濛濛高,而是因为他有一种特别的本事。
  这种本事,就是他懂得用毒。
  武林之中,有四大毒手,骷髅王符典是其中之一。
  而公孙好,也是四大毒手之一,只不过大家同列四大毒手,功夫高下却大有分别。
  符典用毒的本领,虽然极高,但若和公孙好相比,却变得萤光比皓月,相差太远太远了。

×      ×      ×

  封一杰原本的真正身份,是红彩帮帮主。
  红彩帮在武林,只有六年的历史。
  开创这一个帮会的人,就是封一杰和他的三个老朋友——月圆花好。
  红彩帮之所以称为红彩帮,因为红彩就是中州拳坛之王李红彩,而封一杰却是李红彩唯一的衣钵弟子。
  六年前,李红彩遭奸人所害,被刺于市,封一杰终于广集好手,将杀师仇人剥肝沥血,而且就此成立了红彩帮,以纪念师父。
  第一年成立之初,帮众仅十七人。
  但直到六年后的今日,红彩帮的帮众,已达千余,而且其中不少武功极高的好手。
  所以,红彩帮一直都是黑衣城的心腹大患。
  铜刀镇的峥嵘老人已被黑衣城解决,红彩帮的帮主,自然也得继续消灭。
  黑衣城主,向有统霸武林,唯我独尊的野心,任何眼中钉,都非要拔掉不可。
  然而,黑衣城主,是否就是秦白玉这位魔公子呢?

×      ×      ×

  现在,秦白玉似乎已经智珠在握,他肯定封一杰绝对逃不出自己的掌心。
  只要他下一道命令,封一杰立刻就会遭受到黑衣城高手的围攻,封一杰既要兼顾宋芝芝,就一定不会逃走,同时即使他想逃走,现在亦已经太迟了。
  可是,他一直都有一个愿望。
  他想亲自领教领教封一杰的铁拳。
  所以,他亲自出手,要拿下封一杰。
  可是,他却也绝不充英雄,在他出手之前,他对五僧二盗说得很坦白:“假若我不敌,你们就来帮手,总之一定要拿下封一杰,能活抓就活抓,不能活抓就抓他到地狱里去。”
  说完,这位既是秦家堡的少堡主,也是黑衣城中的秘密高手魔公子秦白玉,就立刻向封一杰扑去。
  封一杰横窜两步,左手轻挥,却突然手中加劲,一拳向前击出。
  秦白玉沉声冷笑道:“好一招节节有劲。”
  封一杰的拳倏地加快,秦白玉的招式也不慢。
  直到现在,封一杰终于第一次看见秦白玉的真本领,果然是好手中的好手。
  忽然间,封一杰倒地。
  宋芝芝脸都青了,但她却不知道,封一杰并非被击倒地,而是故意倒在地上。
  这是一招诱敌之计。
  如果秦白玉在这个时候还不知机闪避的话,封一杰就有五成把握可以凭这一招将他击倒。
  谁知秦白玉并不上当,封一杰虽然倒在地上,他不但不再冒进,反而唯恐避之不及。
  不过,封一杰这一招,依然继续发挥了威力。
  这是昔年李红彩自创的奇招,名堂是葫芦三滚冲锋锁喉刀!
  只见封一杰忽然从地跃起,一记掌刀,如箭出弦,直向秦白玉咽喉击去。
  秦白玉悚然一震,想不到封一杰不但拳劲冲天,这一记掌刀,更是凌厉无比,而且速度之快,简直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秦白玉连忙脚尖用力一蹬,双手挥出截住封一杰这一招杀着。
  总算他见机得快,喉部未被击中,否则现在他已必定倒地不起。
  但他的小腹,却承受了这一掌。
  秦白玉连退数尺,面色骤然发白。
  五僧二盗见状,不待秦白玉开口,已分从四方杀出,将封一杰团团围住。
  秦白玉咬牙道:“杀!”
  “杀”字的意思,就是他已不再打算活捉封一杰。
  因为连他自己都未曾料到,封一杰竟然如此厉害。
  他本以为自己即使不能胜过封一杰,最少也可以扯个平手,又即使连平手也扯不上,最少也可以支持百招以外。
  可是,前后不到六招,封一杰便已将秦白玉击败。
  虽然那一掌并未击中咽喉,只能击中秦白玉的小腹,但他已深深体会到封一杰铁拳可怕之处。
  封一杰的铁拳越是可怕,越是非杀不可。
  因为红彩帮帮主,本就是黑衣城最大的一口眼中钉。

×      ×      ×

  常言说得不错。
  “双拳难敌四手”。
  “好汉怕人多”。
  封一杰的铁拳虽然厉害,但五僧二盗也绝不是纸糊的老虎。
  何况这七个人的手里,都有极具杀伤力的杀人武器。所以一经接战,封一杰就变成了一只待猎的野兽,就算是万兽之王,只怕结局也会十分悲惨。
  宋芝芝的脸,已满是泪痕。
  但她绝对不会替封一杰向秦白玉求情。
  因为她了解封一杰。
  他绝不会要求任何人给予自己施舍。
  无论是生命,抑或是爱情,他都绝不需要别人怜悯与施舍。
  宋芝芝已决定,如果封一杰被杀,她就陪他一起。
  至于她的父亲,是否因自己已殉情而连累,她已顾不得太多。
  反正她的父亲,现在已差不多等于一个废人,也许死了比活受罪更好一点。
  宋芝芝的父亲是什么人?
  秦白玉凭什么足以威吓宋芝芝?

×      ×      ×

  秦白玉的小腹,虽然被封一杰的掌刀劈得很痛楚,但现在他脸上的表情,却显得十分愉快。
  因为他终于可以一举灭掉两个大对头人。
  铜刀镇在关中雄霸了多年,一直是黑衣城的死敌,而且更是黑衣城主的仇人。
  峥嵘老人在江湖之上的名气,虽然既响且大,但实际上,他也并非什么正人君子。
  因为远在三十年前的峥嵘老人,根本就是一个专劫镖银的大盗。
  但那个时候,峥嵘老人却还仅五十岁,而且没有什么人见过他的庐山真面目。
  直到近年以来,镖局这一门生意越来越不济事,因为时代变迁了,许多镖师都要改行,没有镖车行走,也自然无镖可劫,于是峥嵘老人洗手不干,索性来到这里,做其一镇之主。
  至于黑衣城主与峥嵘老人以前有什么夙怨,秦白玉却不大清楚。
  他甚至于连黑衣城主是什么人也不知道。
  因为每次黑衣城主出现的时候,他都是用黑布蒙住脸的。
  由此可见,黑衣城主此人的身份,实在是神秘得很。
  除了峥嵘老人是黑衣城头号大敌之外,封一杰这位红彩帮帮主也是非杀不可。
  因为红彩帮在十年之间,曾与黑衣城中人血战过不下百次。
  看来,一场惊天动地的大决斗,迟早总会爆发。
  如果能在这场大决斗之前,首先除掉封一杰,那自然是奇功一件。
  不过,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理由,非杀封一杰不可。
  因为,他和封一杰一样,都爱上宋芝芝。
  所以,封一杰也是秦白玉的情敌。

×      ×      ×

  五僧二盗的武功,绝非泛泛之流。
  封一杰虽然将功夫作浑身解数的施展,但只能将一个和尚击倒,这个和尚由于太贪功,所以死得最快。
  封一杰外号铁拳九重天,给他打中一拳,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这个和尚自恃曾经练过铁头功,一头撞去的力度,足以撞死任何超过二三百斤重的壮汉,哪知他的光头虽硬,却终究硬不过封一杰的铁拳,一撞之下,天门被封一杰一拳凿爆,登时血浆飞泻,就此倒毙。
  可是,毕竟彼此众寡悬殊,封一杰虽然收拾了一个铁头僧,但余下来的四僧二盗,却招式狠辣,更难对付。
  所以,封一杰大腿吃了一刀。
  同时,腰间更被一根双头齐眉棍所击中。
  用双头齐眉棍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青脸大汉,此人原乃皖南著名的独行剧盗,姓程名赞魁,手中这根双头齐眉棍,并非木棍,而是熟铜铸造,一棍击下,力度着实非同小可。
  现在,连封一杰也开始感到有点绝望了。
  莫非如今已是英雄末路的时候?

×      ×      ×

  秦白玉越看越是洋洋得意。
  谁知道就在他最开心之际,背后突然劲风声疾响。
  秦白玉大吃一惊,不知道背后突如其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不敢伸手抄接,只好使出铁板桥功夫,堪堪避过背后激射而至之物。
  回头一看,竟然是一只死鸽。
  怪事年年有,死了的鸽子居然也会飞了。
  秦白玉喝道:“什么人鬼鬼祟祟?”
  只听得檐侧有人笑了一笑,道:“放飞鸽的,本就不是个人,是鬼。”
  秦白玉面色铁青:“不论是人是鬼,都给我滚出来。”
  那檐侧之人又自一笑,道:“三弟,一人做事一人当,你用死鸽子冒犯了秦公子,别连累了老子。”
  另一把声音随即道:“不错,一人做事一人当,掷鸽之人,乃俏皮鬼公孙好是也。”
  接着,门外一人缓步而入,赫然正是好好少爷公孙好!
  秦白玉心中一震,面上却不动声息:“原来是公孙少爷,难怪如此了得。”
  公孙好哈哈一笑,道:“令尊大人在江湖之上,乃德高望重的老英雄,想不到秦公子也不错,竟然步步高升!做了黑衣城的魔公子舵主。”
  秦白玉脸上不由一红,随即道:“公孙少爷既已到此,想柳月圆与花濛濛也必已在一起了。”
  公孙好喃喃地笑道:“他两人的性格,并不温柔,只怕现在已准备打人了。”
  秦白玉冷然道:“准备打人,是不是要打我?”
  公孙好摇摇头,笑道:“秦公子横看是好人,直看也是好人,他们不会打好人的。”
  秦白玉道:“不打我,打谁?”
  公孙好道:“自然是去打那几个凶巴巴的和尚和那两个大贼。”
  秦白玉一看,果然已有两个穿着长衫马褂的人,加入了战圈,帮助封一杰反击四僧二盗。
  这两个人,不问而知自然就是柳月圆与花濛濛。
  秦白玉一见功败垂成,不禁大怒。
  公孙好也不放松秦白玉,道:“柳月圆、花濛濛不会打好人,但好好少爷却刚好相反,越是好人,越加要打重几分,所以,秦公子看招了。”
  秦白玉嘿嘿冷笑:“你老头子公孙佳富号称好好先生,是个如假包换的大好人,又为什么不去打他?”
  公孙好大笑道:“说得真好,正合孤家心意,实不相瞒,咱们两父子常大打一顿,只可惜我打他不过。”
  秦白玉哼一声,长袖中取出一柄银光闪闪的折扇。
  公孙好忍不住脱口赞道:“好一柄银麟扇。”
  秦白玉冷冷道:“这柄扇今天就教你乖乖躺下。”说着,手中银扇一扬,居然从扇中射出几十枚绿芒短针。

×      ×      ×

  “永”字的第一笔,只有一点。
  别看轻这一点,名家书法,每一笔每一点都大有学问。
  柳月圆在苦练永字八法的时候,这一点曾经花了他无数心思去研究。
  他用十八个精钢铸造的人像,作为研究落笔的对手,每次一笔点下,最少要花半个时辰去检讨这一笔的速度与位置,是否能令自己满意。
  直到第五千七百六十九次之后,柳月圆才勉强满意这一“点”。
  现在,四僧二盗,虽然仍在人数方面占有优势,以六敌三,但情况显然并不理想。
  终于又有一个大和尚倒下。
  因为这个大和尚的鼻孔旁,被柳月圆的铁笔重重点了一下。
  于是,他的脸变成了墨砚。
  那是血红色的墨,蘸在柳月圆铁笔之上。
  封一杰大喜,心里很高兴。
  他心里之所以高兴,并非因为自己有援兵到才高兴,而是因为柳月圆这一笔,实在点得很精妙,在五年之前,他绝对可以肯定柳月圆的书法写得没现在般精采。(校者注:精采,同“精彩”。)
  在这几年里,柳月圆进步神速。
  但封一杰呢?
  他的铁拳是否已经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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