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挑天变色
2019-07-29 10:23:38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五月初一,整日大雨。
直到黄昏,雨点依然像泼水般,从半空的乌云不停泻下。
就在这个时候,铜刀镇之东,突然出现了三个黑衣人。
这三个黑衣人,年纪并不大,最大的一个看来都不超过三十岁。
但,他们的手里,却每人手持一根木杖。
最令人心悸的,就是这三根木杖,皆血渍斑斑,虽在滂沱大雨之下,依然并未冲洗得掉。
这三个黑衣人,以前从未在这里露过脸。
铜刀镇数十年来,都很太平无事,这三个黑衣血杖来客,莫非是这个地方的不祥征兆?
五月初二,雨已停。
峥嵘老人在铜刀镇的一爿广场里,面色沉重地看着十一具尸体。
昨夜大雨中,铜刀镇竟然有十一个人被暗杀。
这当然是一件大事。
所以,连近十年来已经很少出门的峥嵘老人,都被惊动了,要亲自出来检视尸体。
峥嵘老人,原本姓陆,名庞天,号峥嵘,但现在,知道他原姓名陆庞天的人已越来越少,人人都只称呼他为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今年差不多八十岁了
但这个年纪老迈的老翁,却是铜刀镇里的主宰。
在这里,峥嵘老人说的每一句说话,就是法律。
远在三十多年以前,铜刀镇也曾有过一段充满血腥、充斥罪恶的日子。
在那个时候,杀人、劫掠、强奸的案件,几乎无日无之。
虽然这里的地方官也曾有过几次出兵平乱,但过得三五七日之后,又复如是。
最后,连地方官也索性放手不管了。
但自从峥嵘老人在铜刀镇出现之后,罪案就直线显著地下降。
因为峥嵘老人手里的一柄虎头铜刀,在十日之内杀了八十九个恶霸。
直到第十一日之后,铜刀镇就再没有任何罪案再发生过。
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铜刀镇以前原本叫大河镇,直到峥嵘老人出现之后,才易名为铜刀镇的。
铜刀镇上,一夜之间十一个人被暗杀这个消息,很快就传了开去。
这个消息,一直传到二百里外的枫林集。
枫林集唯一的酒家,就是一枫馆。
一枫馆,名副其实,四周只有一棵枫树。
因为这里其他的枫树,都已被这间一枫馆的老板砍掉,就只剩下了最中央的一棵。
曾经有不少酒客,问一枫馆老板为什么要这样做,所得到的答覆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所以,这里虽然只有一棵枫树,却已胜过其他千千万万棵。”
这种解释,有人接受下来,但也有人觉得似是而非,不伦不类。
至于这个老板砍掉其他枫树的真正理由,知道的恐怕就只有秦白玉一个。
秦白玉是个年青人,但一枫馆的老板也不老,只比秦白玉长三岁。
这两个人有一种特别的本事,就是无论怎样酗酒的醉客,都能够把他撵出一枫馆门外。
曾经有一次,有两个号称拳王、拳霸的恶爷,在一枫馆里轰酒闹事,结果被秦白玉每人赏了一拳,直到现在,那两个恶霸的鼻子还是歪的。
秦白玉干完这件事之后,回头问一枫馆老板:“这两拳打得好不好?”
一枫馆老板摇摇头,道:“一点都不好。”
秦白玉一怔,道:“莫非这两个人不该打?”
一枫馆老板又摇头,道:“是你的拳头打错了位置,你不应该打他们的鼻子,应该打他们的咽喉。”
秦白玉道:“你的意思,是要结果这两个人的性命?那未免过份一点吧?”
一枫馆老板冷冷一笑,道:“如果你知道他们的来历,你就知道即使杀他们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过份。”
秦白玉道:“他们自称什么拳王、拳霸,莫非……就是杭州的邬氏兄弟?”
一枫馆老板淡淡地道:“不错,就是这两个为了拳谱,便连老子都一刀砍翻的畜牲。”
秦白玉立刻追出去,但邬氏兄弟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秦白玉回来,对一枫馆老板道:“你既然早已知道两个恶贼的来历,为什么不出手将之毙掉?”
一枫馆老板的声音,似乎有点疲倦:“也许我今天不想杀人。”
秦白玉叹了口气,他了解他,因为他的确已经疲倦。
疲倦得连该杀的人都不想去杀。
秦白玉更知道,若在五年前,邬氏兄弟这种恶贼遇上了他,简直就和遇见死神没有半点分别。
五年。
一枫馆老板在五年之前,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物?
五月初三,正午。
今天的阳光很好,秦白玉捧着两笼画眉鸟,哼着小曲,去找他的老朋友。
秦白玉的朋友不算少,但真真正正的老朋友,却就只有一个。
这个人自然就是一枫馆老板。
然而,他竟然不在一枫馆,却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在等他。
这个孩子,是一枫馆隔邻杂货店的侄儿阿鸿。
阿鸿一见秦白玉,立刻就将一张纸条交给他。
秦白玉一看,便已认出了是一枫馆老板的笔迹,上面写着:“七日之内,我若还未回来,烦将树砍而焚之。”
短短十七个字,却令秦白玉为之神色一变。
烦将树砍而焚之,意思等如说:“我已死,这棵枫树也没有再留下的价值,不如将它毁灭也罢……”
一枫馆老板去了哪里?
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在这个时候,一枫馆的老板,正在一辆马车的车厢内,躺着身子,十分舒适写意。
马车向东行,这条路,将会直达铜刀镇。
不过,一枫馆老板对于这条路将会直达到哪里都不在乎,即使是直达酆都城,他也绝不会中途下车。
因为车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女人。
一个使他朝思暮想,刻骨难忘的女人——宋芝芝。
宋芝芝实在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五年前很漂亮,五年后更加漂亮。
唯一的分别,就是五年前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却已经是个女人。
不过,一枫馆老板似乎也没有将这种改变放在心上,只要她在自己身边,就算她变成老太婆般鸡皮鹤发,便又何妨?
在车厢里,他逗她笑。
她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痴痴地望着他,觉得五年后的他,依然风采如昔,只是似乎很疲倦。
他实在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五年来他的生活过得怎样?很逍遥?还是充满寂寞,充满痛苦?
她当然没有忘记,一枫馆的那一棵枫树。
他将其他的枫树都砍掉,只因为她曾说过一句这么样的说话:“中间这一棵最好看。”
那时候,一枫馆原本名号是千枫馆。
千枫馆的老板,也不是他,而是一个老乡人。
后来,他花了一大笔钱,将这个酒家买下,做了一枫馆的老板。
他买下这间酒家,只有一个理由。
因为他认识她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实在太痴,痴得整个人都为之憔悴、疲倦。
现在,他逗她笑。
可是,她笑不出口,却终于倒在他怀里痛哭。
他轻轻地抚摸着她那长长的秀发,道:“别心碎,我在这里。”
他已决定,无论冒多大的险,多少的困难,都要将宋芝芝重归自己怀抱。
你若真心深爱着一个人时,你也会这样地决定。
除非是个懦夫,又自当别论。
一枫馆的老板,当然不是懦夫。
他所拥有的勇气,可能比一千个人的勇气加起来还大一千倍。
在十年前,他赤手空拳,就敢闯进扬州一间赌场之内,将三个专门强奸稚龄女孩的采花淫贼,连眼睛都挖出了好几只。
在八年前,他与秦白玉联手,在长江下游两岸,将名噪南北的长江十妖,杀得干干净净。
在六年前,日本浪人横池纠夫挟技东来,以一百一十七招血浪刀法杀尽了不知几许中原豪杰,结果却死在一枫馆老板的拳头之下。
一枫馆老板,就是名满天下的“铁拳九重天”封一杰,也就是那佛门禅宗九重天拳法的唯一传人。
如果说像封一杰这样的人,居然也会护花无力,相信任何人都会加以怀疑。
但事实上,封一杰的恋情,的确倒霉顶透。
梦中人,变作别人妻,这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滋味?
五月初四,清晨。
封一杰会晤铜刀镇的主宰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在他的书斋里,接见封一杰。
通常,峥嵘老人晤客的地方,都在大厅里。
但今次却是例外。
峥嵘老人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道:“封大侠果然没有令老夫失望。”
封一杰淡然一笑,道:“除了芝芝外,在下已对其他事情毫无兴趣。”
峥嵘老人拇指一伸,赞道:“快人快语,很好,我们就来一个交易,怎样?”
封一杰一皱眉,道:“这里出了什么麻烦?”
峥嵘老人忽然叹气,道:“初一大雨之夜,本镇有十一个大汉被杀。”
封一杰淡淡地道:“杀人者,人亦杀之,何足怪哉?一夜之间,被人杀十个八个无名小卒,其实也算不了一件大事。”
峥嵘老人宛若不闻,又说道:“根据目击者证实,凶手是来自黑衣城的邪派高手。”
封一杰略微动容,随即又冷笑道:“黑衣城的高手是邪派,但铜刀镇好手如云,只怕也没有几个是正派。”
峥嵘老人涵养似乎很不错,脸上居然没有愠色,只是笑一笑:“封大侠若肯助老夫一臂之力,联手对付黑衣城,宋芝芝自当完璧归赵。”
“完璧?”封一杰心里大笑。
痛苦,酸楚的大笑。
然而,无论在她的身上,曾经发生过怎么样的事,她依然永远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为了她,他愿意做任何事,作任何牺牲。
而她,为了他又何尝并不如此?
直到黄昏,雨点依然像泼水般,从半空的乌云不停泻下。
就在这个时候,铜刀镇之东,突然出现了三个黑衣人。
这三个黑衣人,年纪并不大,最大的一个看来都不超过三十岁。
但,他们的手里,却每人手持一根木杖。
最令人心悸的,就是这三根木杖,皆血渍斑斑,虽在滂沱大雨之下,依然并未冲洗得掉。
这三个黑衣人,以前从未在这里露过脸。
铜刀镇数十年来,都很太平无事,这三个黑衣血杖来客,莫非是这个地方的不祥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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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二,雨已停。
峥嵘老人在铜刀镇的一爿广场里,面色沉重地看着十一具尸体。
昨夜大雨中,铜刀镇竟然有十一个人被暗杀。
这当然是一件大事。
所以,连近十年来已经很少出门的峥嵘老人,都被惊动了,要亲自出来检视尸体。
峥嵘老人,原本姓陆,名庞天,号峥嵘,但现在,知道他原姓名陆庞天的人已越来越少,人人都只称呼他为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今年差不多八十岁了
但这个年纪老迈的老翁,却是铜刀镇里的主宰。
在这里,峥嵘老人说的每一句说话,就是法律。
远在三十多年以前,铜刀镇也曾有过一段充满血腥、充斥罪恶的日子。
在那个时候,杀人、劫掠、强奸的案件,几乎无日无之。
虽然这里的地方官也曾有过几次出兵平乱,但过得三五七日之后,又复如是。
最后,连地方官也索性放手不管了。
但自从峥嵘老人在铜刀镇出现之后,罪案就直线显著地下降。
因为峥嵘老人手里的一柄虎头铜刀,在十日之内杀了八十九个恶霸。
直到第十一日之后,铜刀镇就再没有任何罪案再发生过。
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铜刀镇以前原本叫大河镇,直到峥嵘老人出现之后,才易名为铜刀镇的。
× × ×
铜刀镇上,一夜之间十一个人被暗杀这个消息,很快就传了开去。
这个消息,一直传到二百里外的枫林集。
枫林集唯一的酒家,就是一枫馆。
一枫馆,名副其实,四周只有一棵枫树。
因为这里其他的枫树,都已被这间一枫馆的老板砍掉,就只剩下了最中央的一棵。
曾经有不少酒客,问一枫馆老板为什么要这样做,所得到的答覆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所以,这里虽然只有一棵枫树,却已胜过其他千千万万棵。”
这种解释,有人接受下来,但也有人觉得似是而非,不伦不类。
至于这个老板砍掉其他枫树的真正理由,知道的恐怕就只有秦白玉一个。
秦白玉是个年青人,但一枫馆的老板也不老,只比秦白玉长三岁。
这两个人有一种特别的本事,就是无论怎样酗酒的醉客,都能够把他撵出一枫馆门外。
曾经有一次,有两个号称拳王、拳霸的恶爷,在一枫馆里轰酒闹事,结果被秦白玉每人赏了一拳,直到现在,那两个恶霸的鼻子还是歪的。
秦白玉干完这件事之后,回头问一枫馆老板:“这两拳打得好不好?”
一枫馆老板摇摇头,道:“一点都不好。”
秦白玉一怔,道:“莫非这两个人不该打?”
一枫馆老板又摇头,道:“是你的拳头打错了位置,你不应该打他们的鼻子,应该打他们的咽喉。”
秦白玉道:“你的意思,是要结果这两个人的性命?那未免过份一点吧?”
一枫馆老板冷冷一笑,道:“如果你知道他们的来历,你就知道即使杀他们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过份。”
秦白玉道:“他们自称什么拳王、拳霸,莫非……就是杭州的邬氏兄弟?”
一枫馆老板淡淡地道:“不错,就是这两个为了拳谱,便连老子都一刀砍翻的畜牲。”
秦白玉立刻追出去,但邬氏兄弟已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秦白玉回来,对一枫馆老板道:“你既然早已知道两个恶贼的来历,为什么不出手将之毙掉?”
一枫馆老板的声音,似乎有点疲倦:“也许我今天不想杀人。”
秦白玉叹了口气,他了解他,因为他的确已经疲倦。
疲倦得连该杀的人都不想去杀。
秦白玉更知道,若在五年前,邬氏兄弟这种恶贼遇上了他,简直就和遇见死神没有半点分别。
五年。
一枫馆老板在五年之前,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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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三,正午。
今天的阳光很好,秦白玉捧着两笼画眉鸟,哼着小曲,去找他的老朋友。
秦白玉的朋友不算少,但真真正正的老朋友,却就只有一个。
这个人自然就是一枫馆老板。
然而,他竟然不在一枫馆,却有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在等他。
这个孩子,是一枫馆隔邻杂货店的侄儿阿鸿。
阿鸿一见秦白玉,立刻就将一张纸条交给他。
秦白玉一看,便已认出了是一枫馆老板的笔迹,上面写着:“七日之内,我若还未回来,烦将树砍而焚之。”
短短十七个字,却令秦白玉为之神色一变。
烦将树砍而焚之,意思等如说:“我已死,这棵枫树也没有再留下的价值,不如将它毁灭也罢……”
一枫馆老板去了哪里?
他究竟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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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候,一枫馆的老板,正在一辆马车的车厢内,躺着身子,十分舒适写意。
马车向东行,这条路,将会直达铜刀镇。
不过,一枫馆老板对于这条路将会直达到哪里都不在乎,即使是直达酆都城,他也绝不会中途下车。
因为车厢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女人。
一个使他朝思暮想,刻骨难忘的女人——宋芝芝。
宋芝芝实在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五年前很漂亮,五年后更加漂亮。
唯一的分别,就是五年前她是个女孩子,但现在却已经是个女人。
不过,一枫馆老板似乎也没有将这种改变放在心上,只要她在自己身边,就算她变成老太婆般鸡皮鹤发,便又何妨?
在车厢里,他逗她笑。
她那双又圆又大的眼睛,痴痴地望着他,觉得五年后的他,依然风采如昔,只是似乎很疲倦。
他实在是一个怎样的人?这五年来他的生活过得怎样?很逍遥?还是充满寂寞,充满痛苦?
她当然没有忘记,一枫馆的那一棵枫树。
他将其他的枫树都砍掉,只因为她曾说过一句这么样的说话:“中间这一棵最好看。”
那时候,一枫馆原本名号是千枫馆。
千枫馆的老板,也不是他,而是一个老乡人。
后来,他花了一大笔钱,将这个酒家买下,做了一枫馆的老板。
他买下这间酒家,只有一个理由。
因为他认识她的地方,就在这里。
他实在太痴,痴得整个人都为之憔悴、疲倦。
现在,他逗她笑。
可是,她笑不出口,却终于倒在他怀里痛哭。
他轻轻地抚摸着她那长长的秀发,道:“别心碎,我在这里。”
他已决定,无论冒多大的险,多少的困难,都要将宋芝芝重归自己怀抱。
你若真心深爱着一个人时,你也会这样地决定。
除非是个懦夫,又自当别论。
× × ×
一枫馆的老板,当然不是懦夫。
他所拥有的勇气,可能比一千个人的勇气加起来还大一千倍。
在十年前,他赤手空拳,就敢闯进扬州一间赌场之内,将三个专门强奸稚龄女孩的采花淫贼,连眼睛都挖出了好几只。
在八年前,他与秦白玉联手,在长江下游两岸,将名噪南北的长江十妖,杀得干干净净。
在六年前,日本浪人横池纠夫挟技东来,以一百一十七招血浪刀法杀尽了不知几许中原豪杰,结果却死在一枫馆老板的拳头之下。
一枫馆老板,就是名满天下的“铁拳九重天”封一杰,也就是那佛门禅宗九重天拳法的唯一传人。
如果说像封一杰这样的人,居然也会护花无力,相信任何人都会加以怀疑。
但事实上,封一杰的恋情,的确倒霉顶透。
梦中人,变作别人妻,这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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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四,清晨。
封一杰会晤铜刀镇的主宰峥嵘老人。
峥嵘老人,在他的书斋里,接见封一杰。
通常,峥嵘老人晤客的地方,都在大厅里。
但今次却是例外。
峥嵘老人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道:“封大侠果然没有令老夫失望。”
封一杰淡然一笑,道:“除了芝芝外,在下已对其他事情毫无兴趣。”
峥嵘老人拇指一伸,赞道:“快人快语,很好,我们就来一个交易,怎样?”
封一杰一皱眉,道:“这里出了什么麻烦?”
峥嵘老人忽然叹气,道:“初一大雨之夜,本镇有十一个大汉被杀。”
封一杰淡淡地道:“杀人者,人亦杀之,何足怪哉?一夜之间,被人杀十个八个无名小卒,其实也算不了一件大事。”
峥嵘老人宛若不闻,又说道:“根据目击者证实,凶手是来自黑衣城的邪派高手。”
封一杰略微动容,随即又冷笑道:“黑衣城的高手是邪派,但铜刀镇好手如云,只怕也没有几个是正派。”
峥嵘老人涵养似乎很不错,脸上居然没有愠色,只是笑一笑:“封大侠若肯助老夫一臂之力,联手对付黑衣城,宋芝芝自当完璧归赵。”
“完璧?”封一杰心里大笑。
痛苦,酸楚的大笑。
然而,无论在她的身上,曾经发生过怎么样的事,她依然永远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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