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调查目的各异 双方了解一人
2026-01-22 19:50:26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夜已深,我从路易的别墅走了出来。
打了十二小时桥牌,荷包轻了,但脚步却比来的时候沉重得多。
我和路易都是大输家,在牌局还没有开始之前,我们都信心十足,以为一定可以大胜对手,赢钱是小事,最重要的还是要大杀对手威风,将来儿孙长大了,也可以自吹自擂一番,就算不把自己封为“桥牌大王”,最少也是“桥牌高手”、“桥牌长胜将军”云云。
可是,我们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很惨。
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训,好叫我们以后别再夜郎自大。
经此一役,我和路易是决不会自认为桥牌高手了,但路易却又约了另外一个人,在下星期六比剑。
路易十年前在日本留学,他练的是东洋剑,而且还曾在武伊馆剑道场连败三名“顶尖高手”,并获赠银剑一把,金牌一面,据说是该馆所能颁赠之最高荣誉奖状。
路易曾力邀我在下星期六观战,但却给我一口拒绝了,我拒绝的理由是:“没有空!”
路易熟悉我的脾气,知道再说也是多余的,所以,他决不会问我:“下星期六你有什么事?”
他没有问,我自然无须回答,反正没有空就是没有空,用不着诸多解释,多费唇舌。
我和路易,彼此都很欣赏对方爽朗的性格,我们都不是婆婆妈妈的人。
说没空就是没空,无论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总之不必多说,更无须讨价还价,有如街市买菜。
路易的别墅在近郊,但我来的时候,并没有驾驶车子,因为我要养精蓄锐,务求在牌局上大获全胜。
但养精蓄锐的结果,乃是变成了赤壁之战的曹操,滑铁庐之役的拿破仑。
早知如此,我应该驾驶一辆坦克车来,最少可以大收先声夺人之效。
唉,算了,技不如人,就算能够把一艘航空母舰驶到路易的别墅又怎样?到头来还不是同样输得头崩额裂吗?
男人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决不能诸多抵赖,怨天尤人。
一想到这里,忽觉心情大佳,居然轻松地吹起口哨来。
我伸手截了一辆的士,正想向司机说出我家的地址,这司机说:“可以陪我打两局桌球吗?”
我怔住了。
这司机是谁?我从侧面看他,觉得此人很陌生,我应该是不认识他的。
既然素未谋面,何以他一开口就邀请我打桌球?难道这司机工作得太沉闷,一时兴之所至随便说说,当作是和乘客开个玩笑吗?
于是,我笑了笑,说:“你准是认错人了,我可不是戴维斯,也不是韦夫。”
这司机却摇摇头:“我没有认错人,你当然不是戴维斯或者是韦夫,你是龙乘风先生,对不?”
我又怔住了,而且这一次怔呆程度更甚。
这司机居然是认识我的,那么,我从路易的别墅一出来就截到了这辆的士,当然不是运气特别好的缘故。
“你在这附近等我很久了?”我单刀直入问司机。
司机直认不讳:“不错,我已等了整整十二小时。”
这时候,他已把的士驶离路易的别墅。
我看看腕表,已经是凌晨一点,这司机是有谋而来的,但我却不晓得他是何方神圣,也不知道他究竟为何而来。
我不排除他是个劫匪甚至是绑匪的可能性,但这只是有此可能而已,在事情还没有摸清楚底细之前,我暂时只适宜做一个沉静的听众。
我不再说什么,只是听这司机说话。
不久,他又再继续说:“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的士司机,但这辆的士也并不是偷回来的,而是向一个朋友借来用的。”
我还是沉默着,只是“唔”了一声,表示我还没有在车厢里睡着了觉。
司机忽然叹了口气:“路易是一个聪明人,但有时候却会因为好胜而变成笨蛋。”
我轻轻吸一口气,这家伙不但知道我是谁,也认识路易,而且好像很了解路易的为人。
我忍不住问:“你是什么人?”
“我姓唐,唐汉明。”
“令尊是研究中国历史学的专家吗?”我故意打探一下对方的背景。
唐汉明却苦笑了一下,道:“我的姓和名加起来,虽然包括了三个中国大朝代的称号,但家父却是个目不识丁的泥水工匠。”
我继续试探对方:“你可曾继承父业?”
唐汉明摇摇头:“我对泥水工程毫无认识,也不感兴趣,我是个律师。”他一面说,一面把一张设计和印刷都很精美的名片递给我。
我接过名片看了一会,不禁为之诧异莫名。
一个具有高知识水准的执业律师,何以会在马路旁边等候龙乘风整整十二小时?而且,他在开始等我的时候是星期五下午,到现在则是周末的凌晨一点钟,这律师周末是否全天放假我可不晓得,但总不成连星期五也可以做一些如此无聊的事情罢?
所以,我立即作出了两种假设。第一种假设是:唐汉明并不是律师,甚至此人根本并非唐汉明,他只是拿着唐汉明律师的名片在招摇撞骗而已。
而第二种假设则是:唐汉明律师恭候在下十二小时,决非无聊之举,而是有着某种极重大的原因。
但那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我现在却是一无所知。
反正我已登上了这辆的士,就算他是贼车也好,现在只好听其自然,总不成大惊小怪,跳车逃走去也。
唐汉明把的士驶向市区,而且在一间桌球室门前把车子停下。
我微微一笑:“你真的有兴趣打桌球吗?”
唐汉明道:“我的偶像是戴维斯,但球技却连我的妹妹也比不上。”
虽然他这样说,但我不敢小觑他,谁晓得他的妹妹是何方神圣?说不定他妹妹的桌球技术只比戴维斯、韦夫之流差一点点,那么唐汉明就算比不上自己的妹妹,面对着自己也够赢有余了。
进入桌球室之后,他带我来到一间贵宾房,可是,他没有把桌球放在桌上,而是将之放在地毡之上。
我静静的看着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虽然并不可怕,但却有着无限的神秘。
我忍不住用调侃的口吻问:“你习惯在地毡上打桌球吗?”
唐汉明摇摇头,道:“不,打桌球当然是要在球桌上进行的,但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确是在地上打桌球的。”
我扬了扬眉:“这人神经肯定有毛病。”
唐汉明道:“但他在剑道上的功夫很高明。”
“剑道?你不是说路易罢?”我一怔。
唐汉明摇了摇头:“路易不是我的朋友,他只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傻瓜。”
“你是说,在地上打桌球的,就是将会和路易比剑的……剑道高手?”我恍然大悟地说。
唐汉明神态悠闲地点了点头:“你猜对了,他叫庄强,是个读书不成,但却家财亿万的艺术家。”
艺术家这个名词,往往令人带来散慢、不覊,甚至是清贫的联想。
但事实并非如此,人有很多种,艺术家亦然,就以庄强来说,这个艺术家便富有之极。
可是,庄强真的是个艺术家吗?
我忍不住问:“庄强最擅长的艺术是那一种?”
唐汉明道:“是雕刻,尤其是对象牙雕刻,简直功力直逼安东尼。”
“安东尼,是那一位仁兄?”我眉头一皱。
“正是区区。”唐汉明得意洋洋地一笑,“我在五岁开始学习怎样雕刻象牙,但却也浪费了不少上佳的材料,有一次,父亲禁止我接触任何大大小小的象牙,以免暴殄天物,结果——”他说到这里,语音停顿了一下似是要卖弄一下关子。
他准是说故事的能手,对付这种人,最聪明的做法就是静静等待,决不可露出急不及待想知道答案的神情。
他若要说,迟早会和盘托出,他于就此打住,就算有人用枪管指着他的脑袋,也不一定能够保证逼供成功。
所以,与其着急,不如气定神闲等一等。
何况,他说的陈年旧事,而且此事根本无关宏旨,他就算真的不说,我也不见得会三晚睡不着觉。
遇上我这样的人,唐汉明似乎开始感到有点乏味了,但不要紧,我并不是个娱乐大众的艺人,而且,就算是艺人,到了私人时间之际,他也有权紧绷着脸,甚至可以把别人骂个狗血淋头的。
幸好我没有每天都要把别人骂个狗血淋头的习惯。
这倒不是我的幸运,而是唐汉明有福得很。
隔了好一会,他才发出一下幽默的笑容,说道:“我把自己的乳牙拔出来,雕成了一个小花球送给女朋友,她才只有三岁半。”
他笑,但我不笑。
我不笑,是因为我不想笑,也没有什么值得好笑的,现在这个时间,我应该正在和梦中仙子幽会,但却给这个神秘兮兮的仁兄拉到这里来,听他诉说几十年前的乳牙故事。
请恕我实在无法陪他一起幽默。我只是问:“庄强为什么要在地上打桌球?”
唐汉明却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晓得,但他是我的好朋友。”
这又是什么说话了?我开始怀疑他的真正身份。
一个具有高水平知识的执业律师,怎会如此语无伦次?究竟是庄强神经有毛病,还是唐汉明才是个疯子?
我盯住这人的脸,看了大半天才道:“你不是准备向我介绍地上打桌球的特种技术罢?”
我也有我的幽默,而且这种幽默是有利的。
这人无缘无故把我拉到这里来,虽然不是绑票,但也是可恶之极的。
我并不是一个太有耐性的人,所以甚少撰写长篇小说。
但我最长的一套小说,却也写了一百八十万字,完稿之后,连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
我不打算继续和唐汉明磨菇下去,因为我自问神经正常,但却又不是精神病医生,就算一直陪他谈到天亮,也是多余之至的。
但就在这时候,唐汉明突然从衣袋里取出一个透明的胶袋。
这胶袋里装着的东西,发出了晶莹灿烂,十分夺目的光芒,也正由于这种光芒太夺目了,所以在那霎眼间,我根本无法可以看清楚,在胶袋里装着的究竟是甚么东西。
过了好几秒之后,我才能略为定一定神,随即眉头一皱,问:“是真的还是假的?”
唐汉明没有开口回答,只是把胶袋递给我。
好家伙,他分明是要考一考我的眼光。
我瞪着他:“你不怕我捧着这一袋东西溜之大吉吗?”
唐汉明道:“你还没看清楚是真是假,又怎会这样作贱自己?倘若你捧着一袋玻璃碎狂奔出去,龙乘风这张脸以后还能搁到甚么地方?”
“你不但知道我这个人,也知道我爱面子,这是谁给你提供的情报?”我一面说,一面在研究着那一袋东西。
“儒庆斋的王老板。”
“是王余?”我跳了起来。
唐汉明一愕,双目逼视着我:“你不是和这个人有仇罢?”
我干咳一声,隔了片刻才说:“我不喜欢这个人的名片,因为他的名片印制得太妙,从而使我觉得自己的名片既简单又乏味。”
唐汉明立刻哂然一笑:“王余是个妙人,妙人妙事,自然该配上一张妙不可言的名片。”
他显然也拥有王余的名片。
王余的名片,设计古雅,颇饶品味,其中一面写道:“王余——闽泉州府人氏以西门丁笔名煮字。”
王余是武侠小说名家,笔名是西门丁,著名的“双鹰神捕”故事集便是出于此人之手,(全部都在武侠世界刊登),我和他是文友,也是钓友,无论碰头见面或者是千里传音通电话,话题多半不离武侠小说和钓鱼这两件事。
他是“煮字高手”,至于“煮鱼”功夫如何,待考。
但现在,我要弄清楚的,却是西门丁何以把本人的来龙去脉,告诉这位姓唐的律师。
西门丁不喜欢玩弄阴谋(也许他根本不懂),所以,我绝不担心他会利用别人来对我怎样怎样,但事情忽然扯到我这个老友身上,我就不能不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我问唐汉明:“是不是西门丁要你来找我?”
唐汉明摇摇头:“不,是因为我想找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是你的好朋友,所以,西门丁便叫我来找你——”
我叹一口气:“太复杂了,我现在正式宣布吃不消,你到底想找甚么人?”
唐汉明道:“那个人,也许只有你才可以找得到他,而且也希望你能够尽早找到他,因为除了他之外,恐怕没有人能够帮得了庄强,而且——”
我越听越是冒火,忍不住把透明胶袋用力一挥:“你要找的这个人,是不是叫上帝?”
就在我这么一挥胶袋的时候,胶袋里的东西有如一大群飞动的萤火虫,不但灿烂夺目,甚是可以说足以令人惊心动魄,连大气也透不过来。
真正的萤火虫当然不会令人有这种感觉。
这透明胶袋里的全是钻石!
常听人说:“挥金如土。”我若真的把这袋东西一手挥掉弃如敝屣,倒不知道该用甚么字句来形容才算恰当了。
我并不是没有见过钻石的土人,也曾经拥有过一些足以令大多数太太小姐们衷心欣赏、甚至是目为之眩的全美钻石,但那毕竟只是很少的数量而已。
但现在,在我手里挥来挥去的钻石,却最少超过一百颗以上。
凭我的眼光估计,这些钻石,最细小的一颗,它的价值也在一万元美金之上。
我只是个凡夫俗子,当我骤然想到这袋钻石的价值是如此惊人之际,不禁有着手软心惊的感觉。
因为这透明胶袋若是随着我这一挥之力同时爆烈,那么这逾百颗钻石,就会立即四处飞溅,蔚为奇观之至。
这些钻石,任何一颗都足以“吃掉”我几个月以上的稿费!
倘若整袋钻石都飞了出去,而且飞得无影无踪的话,那么,我非要一辈子成为唐汉明的奴隶不可了。
就只怕卖了身还赔不起这袋见鬼的东西。
幸好这一个透明胶袋很赏脸,虽然看来比炸春卷皮还脆,但却仍然经受得我这一挥之力,并没有爆烈开来。
我的妈,真是侥天之幸!
我惊魂甫定,立刻向现实投降,首先把东西“完璧归赵”,然后对唐汉明说:“希望阁下要找的那个人,并非姓洛。”
但唐汉明却立即说:“我要的那个人,偏偏就是姓洛的。”
我呆住了,继而拍了拍额角:“我的天,你要找洛云?”
唐汉明望住我,半晌才眨眨眼:“除了惊奇俱乐部的创办人兼会长,我还能找谁来帮庄强?”
我皱了皱眉:“到底是谁有事?是阁下还是那位庄强先生?”我越弄越糊涂,彷似进入迷宫之中。
唐汉明道:“我和庄强是老友,他的事,也就是我的事。”
我冷笑一下:“那么,庄强患上伤风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替他吃药?”
唐汉明耸了耸肩:“伤风不必吃药,只要过几天就会自动痊愈。”他并不糊涂,反击本能犹胜壮年的美洲虎。
我凝视着他,心想:“庄强和唐汉明有甚么遭遇,非要找洛云帮忙不行?”
我心念电转,但转来转去,还是转不出这个扑朔迷离的迷宫。
最后,我答应去找洛云,但却不敢保证一定可以找到这个英俊潇洒的混蛋。
回到家里,第一件十万火急的事情就是要上床睡觉。
早睡早起身子好,天刚亮我就已经上床睡觉了,算不算是早睡?
唉,管他是早是迟,总之,这时候千万不要有人骚扰,否则我会挥拳踢脚大发神经,演出第一滴血史泰龙式的狂野大抗议。
那知我才睡了三分钟,就有人直闯进来。
这个并不是我的家人,也不是我的情人,他是个男人。
他没有我家的钥匙,但在他眼中,一般的门锁简直和豆腐没有分别,既是豆腐,又怎能把门户锁得牢牢固固?
这男人英俊不凡,连醉倒在沟渠边的时候,样子都是蛮可爱的,如斯人也,自然是许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我不是女人,而且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所以,这个白马王子进来,我立即便一脚蹬向他的小腹!
我这一脚去势极快,我敢保证,在一百个人之中,最少有九十九个闪不开。
这个女人的白马王子也同样闪避不开,因为他根本不打算闪避,而且反应快绝无伦的一把抓住我的足踝。
我心中一凛,这混蛋是练过大力鹰爪功的,虽然我知道他火候普通,甚至可说练得有点不伦不类,但他若要捏碎我的足踝,还是易如反掌的事。
这倒不是我身娇肉贵,而是他的指力是自出娘胎与生俱来的。
幸好他虽然胆大包天,但毕竟能分善恶,明辨是非,我的足踝他是万万不敢加以伤害的。
如斯人也,不是洛会长又还会是谁?
打了十二小时桥牌,荷包轻了,但脚步却比来的时候沉重得多。
我和路易都是大输家,在牌局还没有开始之前,我们都信心十足,以为一定可以大胜对手,赢钱是小事,最重要的还是要大杀对手威风,将来儿孙长大了,也可以自吹自擂一番,就算不把自己封为“桥牌大王”,最少也是“桥牌高手”、“桥牌长胜将军”云云。
可是,我们输了,而且输得很惨很惨。
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训,好叫我们以后别再夜郎自大。
经此一役,我和路易是决不会自认为桥牌高手了,但路易却又约了另外一个人,在下星期六比剑。
路易十年前在日本留学,他练的是东洋剑,而且还曾在武伊馆剑道场连败三名“顶尖高手”,并获赠银剑一把,金牌一面,据说是该馆所能颁赠之最高荣誉奖状。
路易曾力邀我在下星期六观战,但却给我一口拒绝了,我拒绝的理由是:“没有空!”
路易熟悉我的脾气,知道再说也是多余的,所以,他决不会问我:“下星期六你有什么事?”
他没有问,我自然无须回答,反正没有空就是没有空,用不着诸多解释,多费唇舌。
我和路易,彼此都很欣赏对方爽朗的性格,我们都不是婆婆妈妈的人。
说没空就是没空,无论是真的也好,假的也好,总之不必多说,更无须讨价还价,有如街市买菜。
路易的别墅在近郊,但我来的时候,并没有驾驶车子,因为我要养精蓄锐,务求在牌局上大获全胜。
但养精蓄锐的结果,乃是变成了赤壁之战的曹操,滑铁庐之役的拿破仑。
早知如此,我应该驾驶一辆坦克车来,最少可以大收先声夺人之效。
唉,算了,技不如人,就算能够把一艘航空母舰驶到路易的别墅又怎样?到头来还不是同样输得头崩额裂吗?
男人大丈夫,输了就是输了,决不能诸多抵赖,怨天尤人。
一想到这里,忽觉心情大佳,居然轻松地吹起口哨来。
我伸手截了一辆的士,正想向司机说出我家的地址,这司机说:“可以陪我打两局桌球吗?”
我怔住了。
这司机是谁?我从侧面看他,觉得此人很陌生,我应该是不认识他的。
既然素未谋面,何以他一开口就邀请我打桌球?难道这司机工作得太沉闷,一时兴之所至随便说说,当作是和乘客开个玩笑吗?
于是,我笑了笑,说:“你准是认错人了,我可不是戴维斯,也不是韦夫。”
这司机却摇摇头:“我没有认错人,你当然不是戴维斯或者是韦夫,你是龙乘风先生,对不?”
我又怔住了,而且这一次怔呆程度更甚。
这司机居然是认识我的,那么,我从路易的别墅一出来就截到了这辆的士,当然不是运气特别好的缘故。
“你在这附近等我很久了?”我单刀直入问司机。
司机直认不讳:“不错,我已等了整整十二小时。”
这时候,他已把的士驶离路易的别墅。
我看看腕表,已经是凌晨一点,这司机是有谋而来的,但我却不晓得他是何方神圣,也不知道他究竟为何而来。
我不排除他是个劫匪甚至是绑匪的可能性,但这只是有此可能而已,在事情还没有摸清楚底细之前,我暂时只适宜做一个沉静的听众。
我不再说什么,只是听这司机说话。
不久,他又再继续说:“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的士司机,但这辆的士也并不是偷回来的,而是向一个朋友借来用的。”
我还是沉默着,只是“唔”了一声,表示我还没有在车厢里睡着了觉。
司机忽然叹了口气:“路易是一个聪明人,但有时候却会因为好胜而变成笨蛋。”
我轻轻吸一口气,这家伙不但知道我是谁,也认识路易,而且好像很了解路易的为人。
我忍不住问:“你是什么人?”
“我姓唐,唐汉明。”
“令尊是研究中国历史学的专家吗?”我故意打探一下对方的背景。
唐汉明却苦笑了一下,道:“我的姓和名加起来,虽然包括了三个中国大朝代的称号,但家父却是个目不识丁的泥水工匠。”
我继续试探对方:“你可曾继承父业?”
唐汉明摇摇头:“我对泥水工程毫无认识,也不感兴趣,我是个律师。”他一面说,一面把一张设计和印刷都很精美的名片递给我。
我接过名片看了一会,不禁为之诧异莫名。
一个具有高知识水准的执业律师,何以会在马路旁边等候龙乘风整整十二小时?而且,他在开始等我的时候是星期五下午,到现在则是周末的凌晨一点钟,这律师周末是否全天放假我可不晓得,但总不成连星期五也可以做一些如此无聊的事情罢?
所以,我立即作出了两种假设。第一种假设是:唐汉明并不是律师,甚至此人根本并非唐汉明,他只是拿着唐汉明律师的名片在招摇撞骗而已。
而第二种假设则是:唐汉明律师恭候在下十二小时,决非无聊之举,而是有着某种极重大的原因。
但那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我现在却是一无所知。
反正我已登上了这辆的士,就算他是贼车也好,现在只好听其自然,总不成大惊小怪,跳车逃走去也。
唐汉明把的士驶向市区,而且在一间桌球室门前把车子停下。
我微微一笑:“你真的有兴趣打桌球吗?”
唐汉明道:“我的偶像是戴维斯,但球技却连我的妹妹也比不上。”
虽然他这样说,但我不敢小觑他,谁晓得他的妹妹是何方神圣?说不定他妹妹的桌球技术只比戴维斯、韦夫之流差一点点,那么唐汉明就算比不上自己的妹妹,面对着自己也够赢有余了。
进入桌球室之后,他带我来到一间贵宾房,可是,他没有把桌球放在桌上,而是将之放在地毡之上。
我静静的看着他,越来越觉得这个人虽然并不可怕,但却有着无限的神秘。
我忍不住用调侃的口吻问:“你习惯在地毡上打桌球吗?”
唐汉明摇摇头,道:“不,打桌球当然是要在球桌上进行的,但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确是在地上打桌球的。”
我扬了扬眉:“这人神经肯定有毛病。”
唐汉明道:“但他在剑道上的功夫很高明。”
“剑道?你不是说路易罢?”我一怔。
唐汉明摇了摇头:“路易不是我的朋友,他只是一个不自量力的傻瓜。”
“你是说,在地上打桌球的,就是将会和路易比剑的……剑道高手?”我恍然大悟地说。
唐汉明神态悠闲地点了点头:“你猜对了,他叫庄强,是个读书不成,但却家财亿万的艺术家。”
艺术家这个名词,往往令人带来散慢、不覊,甚至是清贫的联想。
但事实并非如此,人有很多种,艺术家亦然,就以庄强来说,这个艺术家便富有之极。
可是,庄强真的是个艺术家吗?
我忍不住问:“庄强最擅长的艺术是那一种?”
唐汉明道:“是雕刻,尤其是对象牙雕刻,简直功力直逼安东尼。”
“安东尼,是那一位仁兄?”我眉头一皱。
“正是区区。”唐汉明得意洋洋地一笑,“我在五岁开始学习怎样雕刻象牙,但却也浪费了不少上佳的材料,有一次,父亲禁止我接触任何大大小小的象牙,以免暴殄天物,结果——”他说到这里,语音停顿了一下似是要卖弄一下关子。
他准是说故事的能手,对付这种人,最聪明的做法就是静静等待,决不可露出急不及待想知道答案的神情。
他若要说,迟早会和盘托出,他于就此打住,就算有人用枪管指着他的脑袋,也不一定能够保证逼供成功。
所以,与其着急,不如气定神闲等一等。
何况,他说的陈年旧事,而且此事根本无关宏旨,他就算真的不说,我也不见得会三晚睡不着觉。
遇上我这样的人,唐汉明似乎开始感到有点乏味了,但不要紧,我并不是个娱乐大众的艺人,而且,就算是艺人,到了私人时间之际,他也有权紧绷着脸,甚至可以把别人骂个狗血淋头的。
幸好我没有每天都要把别人骂个狗血淋头的习惯。
这倒不是我的幸运,而是唐汉明有福得很。
隔了好一会,他才发出一下幽默的笑容,说道:“我把自己的乳牙拔出来,雕成了一个小花球送给女朋友,她才只有三岁半。”
他笑,但我不笑。
我不笑,是因为我不想笑,也没有什么值得好笑的,现在这个时间,我应该正在和梦中仙子幽会,但却给这个神秘兮兮的仁兄拉到这里来,听他诉说几十年前的乳牙故事。
请恕我实在无法陪他一起幽默。我只是问:“庄强为什么要在地上打桌球?”
唐汉明却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不晓得,但他是我的好朋友。”
这又是什么说话了?我开始怀疑他的真正身份。
一个具有高水平知识的执业律师,怎会如此语无伦次?究竟是庄强神经有毛病,还是唐汉明才是个疯子?
我盯住这人的脸,看了大半天才道:“你不是准备向我介绍地上打桌球的特种技术罢?”
我也有我的幽默,而且这种幽默是有利的。
这人无缘无故把我拉到这里来,虽然不是绑票,但也是可恶之极的。
我并不是一个太有耐性的人,所以甚少撰写长篇小说。
但我最长的一套小说,却也写了一百八十万字,完稿之后,连我自己也感到莫名其妙。
我不打算继续和唐汉明磨菇下去,因为我自问神经正常,但却又不是精神病医生,就算一直陪他谈到天亮,也是多余之至的。
但就在这时候,唐汉明突然从衣袋里取出一个透明的胶袋。
这胶袋里装着的东西,发出了晶莹灿烂,十分夺目的光芒,也正由于这种光芒太夺目了,所以在那霎眼间,我根本无法可以看清楚,在胶袋里装着的究竟是甚么东西。
过了好几秒之后,我才能略为定一定神,随即眉头一皱,问:“是真的还是假的?”
唐汉明没有开口回答,只是把胶袋递给我。
好家伙,他分明是要考一考我的眼光。
我瞪着他:“你不怕我捧着这一袋东西溜之大吉吗?”
唐汉明道:“你还没看清楚是真是假,又怎会这样作贱自己?倘若你捧着一袋玻璃碎狂奔出去,龙乘风这张脸以后还能搁到甚么地方?”
“你不但知道我这个人,也知道我爱面子,这是谁给你提供的情报?”我一面说,一面在研究着那一袋东西。
“儒庆斋的王老板。”
“是王余?”我跳了起来。
唐汉明一愕,双目逼视着我:“你不是和这个人有仇罢?”
我干咳一声,隔了片刻才说:“我不喜欢这个人的名片,因为他的名片印制得太妙,从而使我觉得自己的名片既简单又乏味。”
唐汉明立刻哂然一笑:“王余是个妙人,妙人妙事,自然该配上一张妙不可言的名片。”
他显然也拥有王余的名片。
王余的名片,设计古雅,颇饶品味,其中一面写道:“王余——闽泉州府人氏以西门丁笔名煮字。”
王余是武侠小说名家,笔名是西门丁,著名的“双鹰神捕”故事集便是出于此人之手,(全部都在武侠世界刊登),我和他是文友,也是钓友,无论碰头见面或者是千里传音通电话,话题多半不离武侠小说和钓鱼这两件事。
他是“煮字高手”,至于“煮鱼”功夫如何,待考。
但现在,我要弄清楚的,却是西门丁何以把本人的来龙去脉,告诉这位姓唐的律师。
西门丁不喜欢玩弄阴谋(也许他根本不懂),所以,我绝不担心他会利用别人来对我怎样怎样,但事情忽然扯到我这个老友身上,我就不能不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我问唐汉明:“是不是西门丁要你来找我?”
唐汉明摇摇头:“不,是因为我想找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是你的好朋友,所以,西门丁便叫我来找你——”
我叹一口气:“太复杂了,我现在正式宣布吃不消,你到底想找甚么人?”
唐汉明道:“那个人,也许只有你才可以找得到他,而且也希望你能够尽早找到他,因为除了他之外,恐怕没有人能够帮得了庄强,而且——”
我越听越是冒火,忍不住把透明胶袋用力一挥:“你要找的这个人,是不是叫上帝?”
就在我这么一挥胶袋的时候,胶袋里的东西有如一大群飞动的萤火虫,不但灿烂夺目,甚是可以说足以令人惊心动魄,连大气也透不过来。
真正的萤火虫当然不会令人有这种感觉。
这透明胶袋里的全是钻石!
常听人说:“挥金如土。”我若真的把这袋东西一手挥掉弃如敝屣,倒不知道该用甚么字句来形容才算恰当了。
我并不是没有见过钻石的土人,也曾经拥有过一些足以令大多数太太小姐们衷心欣赏、甚至是目为之眩的全美钻石,但那毕竟只是很少的数量而已。
但现在,在我手里挥来挥去的钻石,却最少超过一百颗以上。
凭我的眼光估计,这些钻石,最细小的一颗,它的价值也在一万元美金之上。
我只是个凡夫俗子,当我骤然想到这袋钻石的价值是如此惊人之际,不禁有着手软心惊的感觉。
因为这透明胶袋若是随着我这一挥之力同时爆烈,那么这逾百颗钻石,就会立即四处飞溅,蔚为奇观之至。
这些钻石,任何一颗都足以“吃掉”我几个月以上的稿费!
倘若整袋钻石都飞了出去,而且飞得无影无踪的话,那么,我非要一辈子成为唐汉明的奴隶不可了。
就只怕卖了身还赔不起这袋见鬼的东西。
幸好这一个透明胶袋很赏脸,虽然看来比炸春卷皮还脆,但却仍然经受得我这一挥之力,并没有爆烈开来。
我的妈,真是侥天之幸!
我惊魂甫定,立刻向现实投降,首先把东西“完璧归赵”,然后对唐汉明说:“希望阁下要找的那个人,并非姓洛。”
但唐汉明却立即说:“我要的那个人,偏偏就是姓洛的。”
我呆住了,继而拍了拍额角:“我的天,你要找洛云?”
唐汉明望住我,半晌才眨眨眼:“除了惊奇俱乐部的创办人兼会长,我还能找谁来帮庄强?”
我皱了皱眉:“到底是谁有事?是阁下还是那位庄强先生?”我越弄越糊涂,彷似进入迷宫之中。
唐汉明道:“我和庄强是老友,他的事,也就是我的事。”
我冷笑一下:“那么,庄强患上伤风的时候,你是否可以替他吃药?”
唐汉明耸了耸肩:“伤风不必吃药,只要过几天就会自动痊愈。”他并不糊涂,反击本能犹胜壮年的美洲虎。
我凝视着他,心想:“庄强和唐汉明有甚么遭遇,非要找洛云帮忙不行?”
我心念电转,但转来转去,还是转不出这个扑朔迷离的迷宫。
最后,我答应去找洛云,但却不敢保证一定可以找到这个英俊潇洒的混蛋。
× × ×
回到家里,第一件十万火急的事情就是要上床睡觉。
早睡早起身子好,天刚亮我就已经上床睡觉了,算不算是早睡?
唉,管他是早是迟,总之,这时候千万不要有人骚扰,否则我会挥拳踢脚大发神经,演出第一滴血史泰龙式的狂野大抗议。
那知我才睡了三分钟,就有人直闯进来。
这个并不是我的家人,也不是我的情人,他是个男人。
他没有我家的钥匙,但在他眼中,一般的门锁简直和豆腐没有分别,既是豆腐,又怎能把门户锁得牢牢固固?
这男人英俊不凡,连醉倒在沟渠边的时候,样子都是蛮可爱的,如斯人也,自然是许多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我不是女人,而且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所以,这个白马王子进来,我立即便一脚蹬向他的小腹!
我这一脚去势极快,我敢保证,在一百个人之中,最少有九十九个闪不开。
这个女人的白马王子也同样闪避不开,因为他根本不打算闪避,而且反应快绝无伦的一把抓住我的足踝。
我心中一凛,这混蛋是练过大力鹰爪功的,虽然我知道他火候普通,甚至可说练得有点不伦不类,但他若要捏碎我的足踝,还是易如反掌的事。
这倒不是我身娇肉贵,而是他的指力是自出娘胎与生俱来的。
幸好他虽然胆大包天,但毕竟能分善恶,明辨是非,我的足踝他是万万不敢加以伤害的。
如斯人也,不是洛会长又还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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