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闻一多的旧体诗和方言诗
2023-05-05 10:12:15 作者:梁羽生 来源:梁羽生家园 评论:0 点击:
在近代作家中,闻一多是一个罕见的多才多艺的“多面手”。
他会画画——他留学美国,本来就是学西洋画的,曾参加过纽约一年一度的美展。“可惜”送去的十多幅画,只有一幅获得一颗金星。不过这“可惜”也许正是“可幸”,使他不成为第二流的画家,而成为第一流的诗人。他会治印。抗战时期他在昆明作个穷教授,收入难以糊口,曾正式“挂牌”,鬻印以补家用。他的治印在战时后方很有名气,成就似乎比他的画大很多。当然在闻一多的各种才艺之中,自是以他作为“诗人”的成就最大。
谈到诗才,他也是多方面的。最著名的当然是他的“新诗”,但他也会写旧诗,而且据说他的英文诗也写得很不错,曾吓倒美国大学的一班“小子”——有个和他同学的美国“小子”,在校刊上写了一首侮辱中国人的诗,闻一多立即写了一首诗还击他,令得他的美国同学大为惊服。
他的英文诗是写给美国“小子”看的,不必谈它。他的“旧体诗”似乎也写得很少,但我看到过他的三首旧体诗,倒觉得颇有意思,不妨介绍出来,以供同好欣赏。
第一首是说他何以重写旧诗的。小序云:“废旧诗六年矣。复理铅口,纪以绝句。”
六载观摩傍九夷,吟成缺舌总猜疑。
唐贤读破三千纸,勒马回缰作旧诗。
第二首题目为《释疑》,写出他对于诗(推广及其他艺术)的见解。诗云:
艺国前途正杳茫,新陈代谢费扶将。
城中戴髫高一尺,殿上垂裳有二王。
求福岂堪争弃马?补牢端可教亡羊。
神州不乏他山石,李杜光芒万丈长。
第三首题为《天涯》,写出了他对诗的热爱。诗云:
天涯闭户睹清贫,斗室孤灯万里身。
堪笑连年成底事?穷途舍命作诗人。
第三首自陈抱负的不说,从一 二两首看来,他虽然是个会写英文诗的留学生,但绝对不象胡适之流的唯洋是尚,而是重视祖国文化的。
正是从这点出发,所以他的新诗很少有欧化的味道,而是带有泥土气息的道地的“中国诗”。
我以前谈过,他最看不起胡适的新诗,在批评《尝试集》的一段中,曾说过“音节之可能性自寓于一种方言”。方言中“自有一种天赋的音节”。他有一首用北京话写的新诗,并不求其叶韵,而自有“音节”之类,可能就是为了要证实他的这个见解吧。
诗题为《飞毛腿》,写的是北京的一个“黄包车夫”的生活。
我说飞毛腿那小子也真够蹩扭,
管包是拉了半天车得半天歇着,
一天少了说也得二三两白干儿,
醉醺醺的一死儿拉着人聊天儿。
他妈的谁能陪着那个小子混呢?
“天为啥是蓝的?”没事他该问你。
还吹他妈什么箫,你瞧那副神儿,
窝着件破棉袄,者婆的,也没准儿。
再瞧他擦着那车上的两大灯吧,
擦着擦着问你曹操有多少人马。
成天儿车灯车把且擦不完啦,
我说“飞毛腿你怎不擦擦脸喇啦”
可是飞毛腿的车擦得真够亮的。
许是得擦到和他那心地一样的!
瞎!那天河里飘着飞毛腿的尸首
……
飞毛腿那老婆死得太不是时候。
这首诗是有着“冷隽”的味道,可是“冷隽”中又包含着对劳动人民的热爱与同情——尽管“诗人”与“飞毛腿”之间还有距离,他是站在一旁看“飞毛腿”的不幸的。但在他那个时代,一个留学生出身的诗人,而能为“黄包车夫”写诗,也是很难得的了。
他会画画——他留学美国,本来就是学西洋画的,曾参加过纽约一年一度的美展。“可惜”送去的十多幅画,只有一幅获得一颗金星。不过这“可惜”也许正是“可幸”,使他不成为第二流的画家,而成为第一流的诗人。他会治印。抗战时期他在昆明作个穷教授,收入难以糊口,曾正式“挂牌”,鬻印以补家用。他的治印在战时后方很有名气,成就似乎比他的画大很多。当然在闻一多的各种才艺之中,自是以他作为“诗人”的成就最大。
谈到诗才,他也是多方面的。最著名的当然是他的“新诗”,但他也会写旧诗,而且据说他的英文诗也写得很不错,曾吓倒美国大学的一班“小子”——有个和他同学的美国“小子”,在校刊上写了一首侮辱中国人的诗,闻一多立即写了一首诗还击他,令得他的美国同学大为惊服。
他的英文诗是写给美国“小子”看的,不必谈它。他的“旧体诗”似乎也写得很少,但我看到过他的三首旧体诗,倒觉得颇有意思,不妨介绍出来,以供同好欣赏。
第一首是说他何以重写旧诗的。小序云:“废旧诗六年矣。复理铅口,纪以绝句。”
六载观摩傍九夷,吟成缺舌总猜疑。
唐贤读破三千纸,勒马回缰作旧诗。
第二首题目为《释疑》,写出他对于诗(推广及其他艺术)的见解。诗云:
艺国前途正杳茫,新陈代谢费扶将。
城中戴髫高一尺,殿上垂裳有二王。
求福岂堪争弃马?补牢端可教亡羊。
神州不乏他山石,李杜光芒万丈长。
第三首题为《天涯》,写出了他对诗的热爱。诗云:
天涯闭户睹清贫,斗室孤灯万里身。
堪笑连年成底事?穷途舍命作诗人。
第三首自陈抱负的不说,从一 二两首看来,他虽然是个会写英文诗的留学生,但绝对不象胡适之流的唯洋是尚,而是重视祖国文化的。
正是从这点出发,所以他的新诗很少有欧化的味道,而是带有泥土气息的道地的“中国诗”。
我以前谈过,他最看不起胡适的新诗,在批评《尝试集》的一段中,曾说过“音节之可能性自寓于一种方言”。方言中“自有一种天赋的音节”。他有一首用北京话写的新诗,并不求其叶韵,而自有“音节”之类,可能就是为了要证实他的这个见解吧。
诗题为《飞毛腿》,写的是北京的一个“黄包车夫”的生活。
我说飞毛腿那小子也真够蹩扭,
管包是拉了半天车得半天歇着,
一天少了说也得二三两白干儿,
醉醺醺的一死儿拉着人聊天儿。
他妈的谁能陪着那个小子混呢?
“天为啥是蓝的?”没事他该问你。
还吹他妈什么箫,你瞧那副神儿,
窝着件破棉袄,者婆的,也没准儿。
再瞧他擦着那车上的两大灯吧,
擦着擦着问你曹操有多少人马。
成天儿车灯车把且擦不完啦,
我说“飞毛腿你怎不擦擦脸喇啦”
可是飞毛腿的车擦得真够亮的。
许是得擦到和他那心地一样的!
瞎!那天河里飘着飞毛腿的尸首
……
飞毛腿那老婆死得太不是时候。
这首诗是有着“冷隽”的味道,可是“冷隽”中又包含着对劳动人民的热爱与同情——尽管“诗人”与“飞毛腿”之间还有距离,他是站在一旁看“飞毛腿”的不幸的。但在他那个时代,一个留学生出身的诗人,而能为“黄包车夫”写诗,也是很难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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