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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离群之雁
 
2021-09-18 21:30:18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十一月八日,阴霾密布。
  下午四点三十八分,终于下雨。
  雨点不算大,但却冷得像是冰。
  施真权冒着寒风冷雨,来到了楚氏钢厂。
  他要见钢厂董事长楚鸿峰。
  施真权是施一鹏的父亲,现年五十五岁。
  儿子骨瘦如柴,这个父亲也是不相上下。
  这两年来,施一鹏在黑道上总算是出了一点点的名气,但和他的老子相比,却还是差得很远。
  施真权在年轻时,是著名的杀手。
  他杀人不算多,但每一个死在他手下的人,都是其他杀手绝不敢去动一根毫发的凶神恶煞。施真权却把这些凶神恶煞,一一干倒。
  直到三十五岁那年,他终于第一次失手。
  他接下一宗没有人敢接下的买卖,去行刺一个大军阀。
  结果,大军阀没有死,而他却丢掉了一条右臂。幸而这个大军阀也没有活得太久,终于在战场上化为飞灰。否则,天下虽大,恐怕他也无藏身之地。
  本来,那一次他早该一命呜呼。但在军队追捕他的时候,却有人及时伸出援手,救了他。
  这人姓楚,正是现在楚氏钢厂的董事长楚鸿峰。
  楚鸿峰比施真权大两岁,身材适中,是个极具威仪的领导者。在他领导之下,楚氏钢厂的成就,是相当傲人的。
  但他还有另外一个身分,就是黑道上人人闻名变色的黑虎帮帮主!
  虽然楚鸿峰是个钢厂老板,但是在他的会客室里,却完全没有任何钢厂的制成品。
  他坐着的是柔软舒适的新款沙发,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毡。
  他认为,钢铁虽然是代表着他的事业,但是却绝不能让这种冰冷坚硬的东西,完全侵占自己的生命。
  所以,能够让自己舒服的时候,他就绝对不会让自己再掉进钢铁的世界里。
  现在,他坐得很舒服。但施真权却不舒服。
  他不舒服已整整两天。因为他唯一的儿子施一鹏,已给彭巨强的手下活活打死。
  当楚鸿峰知道这消息的时候,他几乎是马上从沙发里跳了起来。
  “什么?一鹏真的死了?”
  施真权咬着牙,点了点头。
  “彭巨强!这个不知死活的老混蛋!”楚鸿峰冷冷一笑:“他敢动你的儿子,分明是不把咱们放在眼内!”
  施真权道:“咱们黑虎帮,一直是他的眼中钉。”
  楚鸿峰道:“这老混蛋又何尝不是咱们的眼中钉?”
  施真权道:“董事长,这一次无论如何,你要替属下作主!”
  “这个自然,”楚鸿峰皱了皱眉:“彭巨强虽然视咱们为死敌,但这许多年来,他还是按兵不动,怎么忽然会对一鹏骤施辣手?”
  “唉,说来话长……”
  “长也好,短也好,你说。”
  “一鹏不懂事,暗中勾结莫太绝,以为可以为本帮干一点事……”
  “他一向对本帮忠心耿耿,我是知道的。”
  “但是,这一套手段,他耍得并不高明。”
  “他出了岔子?”
  “不错。”
  “岔子在哪里?”
  “保密不足,这件事情被泄漏了出去。”
  “一鹏做事,向来谨慎。”
  “他谨慎又有什么用?”施真权咬了咬牙,道:“他用错了人!”
  “用错了人?”楚鸿峰眼色一变:“你是说莫太绝出卖了他?”
  “不,莫太绝没有出卖他,这个人向来唯利是图,而且早就想要撼垮彭巨强的台子。”
  “那么是谁害死一鹏?”
  “苗敏生!”施真权的眼睛彷佛已完全变成了血红色:“这小子我一早就知道他靠不住,但一鹏却老是不听老子的话,对他非常信任。”
  “唉,这是一子错,全盘皆落索,”楚鸿峰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先把苗敏生抓回来,好好拷问。”
  “苗敏生恐怕也只是被人所利用。”
  “这个属下已查出,罪魁祸首是一个从南方来到上海的年轻小子。”
  “你是说“离群雁”?”
  “董事长也已知道这个人?”
  楚鸿峰冷冷一笑:“这小子不简单,他杀了裂人,但却反而令彭巨强对他加以重用。”
  施真权沉声道:“他们之间,一定有某种秘密的协议,使他们化敌为友。”
  楚鸿峰点点头。
  “彭巨强不是个呆子,这离群雁也是深不可测,咱们这一次,可算是遭遇到劲敌。”
  施真权冷然道:“无论怎样,一鹏绝不能白死!”
  楚鸿峰沉默半晌,缓缓道:“苗敏生虽然不可靠,但居然会与离群雁搭上关系,可见离群雁并非初临本市。”
  施真权道:“这个自称离群雁的小子,也许还有伙伴在上海。”
  “这也很有可能。”楚鸿峰沉吟着,忽然道:“苗敏生是不是已经逃了?”
  施真权道:“属下已派人到他的寓所里找他。”
  楚鸿峰说道:“这叛徒万万不能够放过。”
  施真权道:“只怕他已经高飞。”
  楚鸿峰冷冷一笑,道:“无论怎样,一定要把他抓回来!”
  苗敏生不在家。在他平时经常出没的场所里,也消失了他的踪迹。
  施真权的手下到处找寻,但三天过去,仍然全无半点头绪。
  施真权很生气,他把手下统统痛骂一顿。
  但骂又有什么用?苗敏生仍然去如黄鹤,不知所踪。
  直到十一月十五日,苗敏生却突然出现在百花楼。
  百花楼的老板是施百豪。
  施百豪是施真权的堂弟。为了苗敏生的事,施百豪也已给弄得头昏脑胀。
  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这背叛施一鹏的叛徒,居然会在百花楼喝酒。
  施百豪不动声色,立刻派两个伙计通风报讯。
  苗敏生却忽然走到他面前,淡淡的一笑,道:“咱们的堂主想见一见阁下。”
  施百豪脸色一变。
  “苗敏生,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百花楼。”
  “百花楼是本帮的地方,你可还记得?”
  “什么“本帮”?”
  ““本帮”就是黑虎帮!”
  “很对不起,我早已和黑虎帮没有任何的关系!”苗敏生悠然一笑:“你若想用黑虎帮的刑法来恐吓我那是不必了。”
  施百豪哼的一声:“老实说,咱们黑虎帮有什么不好?你竟然要背叛本帮?”
  苗敏生也哼的一声,冷笑道:“黑虎帮又有什么好处,值得我一辈子恋栈下去?”
  施百豪瞪着他:“真想不到,你这个人原来是冥顽不灵之辈。”
  苗敏生道:“你又何尝不是一条笨虫?老是跟着施真权,就像是一条只会摇尾乞怜的老狗。”
  施百豪给他气得脸庞发白。
  突听一人大喝道:“老板,让俺一刀宰了他!”
  喝声一起,一把乌亮的斩骨刀已向苗敏生迎面劈了过来。
  这人是百花楼的大厨孙正。孙正不但是个厨师,也是个军人。他曾经在战场上带过兵,打过仗!
  但他所效忠的军阀,终于还是难逃失败的命运,所以,孙正也从军官的身份,变成百花楼的大厨。幸而他烧菜的功夫,也确有一手。
  但他最喜欢干的事,仍然是冲锋陷阵,带兵打仗。
  于是,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黑虎帮的一个头目。只是,他现在带的不是士兵,而是一群不要命的流氓。
  孙正的手下,都是居无定所,行踪飘忽的流浪汉。
  这时候,他身边没有手下。他只有一柄斩骨刀。
  苗敏生是施真权要擒拿的人,孙正遇上了,自然是机不可失。
  刀如狂风,疾扫而至。
  苗敏生急闪。
  孙正又大喝:“往哪里躲?”
  又是四刀砍出。
  苗敏生的脸青了。
  他从来都没有遇上这种凶悍的杀人刀法。
  孙正的确是下手绝不留情,好像一刀就想把苗敏生劈开两段。
  四五刀后,苗敏生已退到墙角。
  孙正一声怪笑:“小子,你完了。”
  飒!又是一刀砸下。
  一个人立刻脑袋爆裂,倒了下去。
  施百豪怔住。
  因为苗敏生还是活生生的。
  倒下去的人,居然是孙正!
  苗敏生长长的吐出口气,目不转睛的瞧着一个黑衣人。
  “幸好你来得及时,否则我这条性命,可很难保得住。”他对这黑衣人说。
  黑衣人淡淡一笑,丢掉了一把刀。
  刀锋上染满血渍。那是从孙正脑袋里流出来的血。
  施百豪神色骇然。
  “你……你是什么人?”
  “我是个贼,也是个凶手,”黑衣人淡笑着,缓缓说道:“你现在最好马上抓住我,把我绳之于法。”
  施百豪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忽然失声道:“你……你就是离群雁!你一定就是离群雁!
  黑衣人微笑,点了点头:“不错,我就是离群雁,也是你们欲杀之而后快的眼中钉!
  施百豪勃然变色:“你别太狂妄,这里是咱们黑虎帮的地方!”
  “这个我知道,”离群雁淡淡一笑:“我就是存心要来踩盘子的。”
  施百豪气得浑身发抖,但却不敢采取任何实际的行动,来对付这个不速之客。
  忽然间,门外响起了一个人宏亮的笑声。
  “好一个离群雁,果然有胆色,难怪彭爷对你如此器重!”
  一个青衣大汉,闯了进来。
  这人满脸麻子,腰佩双刀,乃是黑虎帮五行堂中的火堂堂主“火里滚龙刀”赵万勇。
  在黑虎帮中,人人都知道,赵万勇与施真权交情极深,而施一鹏的武功,也最少有一半是由赵万勇所传授。施一鹏之死,除了施真权之外,最感到悲痛的,就是赵万勇。
  所以,尽管他这时候在纵声狂笑,但笑声中却仍然带着无限怨毒之意。
  离群雁看了他一眼,抱拳道:“尊驾怎样称呼?”
  “俺姓赵,赵万勇。”
  “赵万勇!”离群雁淡淡一笑:“原来是“火里滚龙刀”,久仰!久仰!”
  赵万勇道:“听说阁下来自南方?”
  离群雁道:“不错。”
  赵万勇道:“南方何处?”
  离群雁道:“江南之南。”
  赵万勇眼角跳动:“但阁下似乎对上海的事,比咱们还更清楚。”
  离群雁道:“入乡随俗,入水随湾,在下既然在这里耽上了,自然必须尽量清楚上海的人、上海的事。”
  “说得好!”赵万勇神色阴冷:“但刚才俺所问的,你根本就没有清清楚楚的回答。”
  离群雁淡淡的说:“我为什么一定要清清楚楚的回答?”
  赵万勇道:“你可以不回答,但俺也可以不让你离去。”
  离群雁“哦”的一声。
  “你有这分把握?”
  赵万勇道:“诚如施老板所言,这里毕竟还是咱们黑虎帮的地方。”
  离群雁默然。
  就在这时候,百花楼四周,已出现了二三十人。
  二三十个人并不可怕。就算是来了十万人,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二三十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
  他们身上都有武器。
  他们全是杀人不眨眼的打手。
  接着,离群雁又看见了一个人。
  施真权。
  施真权的一双眼睛,就像是一条恶毒的蛇。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苗敏生,却连看也不看离群雁一眼。
  他最痛恨的人,彷佛并非离群雁,而是这个姓苗的叛徒。
  离群雁却拦在苗敏生的面前,遮住了他大半边身子。
  施真权看不见苗敏生,只能盯着离群雁,但他的神色却忽然变得很平淡。
  “你就是离群雁?”
  “不错。”
  “你认为上海适合自己?”
  离群雁淡然道:“只要是有中国人的地方,都一定适合我逗留下去。”
  施真权道:“南方不冷,但这里却常下雪。”
  离群雁道:“再冷的地方,只要有御寒衣物,就不冷了。”
  施真权道:“上海什么都贵,一件象样一点的皮衣,在南方已经可以换米千百斤。”
  离群雁说道:“只要有钱,再贵也不妨。”
  施真权又说道:“你带了很多钱到上海?”
  离群雁摇头道:“我没有带钱来。”
  施真权盯着他:“没有带钱,你凭什么在这里立足?”
  离群雁道:“我从来都不太重视金钱,因为只要身上带着两种东西,要找钱就绝不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施真权道:“这两样东西岂不是活宝贝?”
  “不错。”
  “那是什么?”
  “脑袋和拳头!”
  “脑袋?拳头?”施真权瞳孔收缩,面庞上泛现出一种诡异的笑意:“男儿志在四方,你果然是个可以大吃四方的好男儿。”
  “谬奖。”
  “只是,你能否吃掉施某?”
  “我为什么要吃掉你?”
  “理由很简单,因为你若不吃掉我,结果必然会掉进我的肚子里。”
  离群雁叹了口气:“你要吃我,我也要吃你,莫不是咱们都已变成了野兽?”
  施真权盯着他,脸上的表情很严肃:“在上海,人虽不少,但野兽也许比人更多。”
  离群雁道:“可是,我直到现在还没有把你吃掉的打算。”
  “为什么?”
  “因为你又老又硬,绝不会是可口的食物。”离群雁淡淡的说:“倒是有一个人,对你很有点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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