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离群之雁
2021-09-18 21:30:18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一只离群雁,飞往北方。
北方有上海。
上海有强人。
强人无数,擅于射雁,嗜杀者更是无数。
一只离群雁,来到了这个典型弱肉强食的大都市里,将会有什么遭遇?
天气已冷,彭家大泳池四周,却还是一片热闹的景象。
泳池里的水很冷。
绝少人喜欢在这种冰冷的水温之下游泳。
彭巨强穿着一件刚从法国专程运抵上海的狼皮大衣,坐在泳池东方一张高背靠椅上,用唯一的眼睛,盯着一个几乎完全赤裸的大汉。
今天是彭巨强五十岁寿辰。
自从十年前,他在霞飞路火并金大王,赢取艰苦的胜利后,他一直都是东南十七街的黑头子。
那一战,他牺牲了三个伙伴,也牺牲了一只右眼。但他们最强大的敌人“毒豹”金大王,却在乱刀乱棒下变成肉酱。
彭巨强终于奠定了他在黑社会里的地位。
十年了。十年人事几番新。昔日与他出生入死的伙伴,现在已没剩下几人。
但他还是很好。
他健康良好。在目前看来,无论是谁想击败他,都是一件绝对绝对不容易的事。
这个站在彭巨强面前的大汉,叫做“裂人”,是因为他曾经把一个人,活活的撕裂,变成了七八大块。
这人年方三十,体型和长相都像一头猩猩。
黑猩猩。
这三几年以来,已没有任何人敢攫其锋。
又有谁愿意给这一头怪物撕裂,变成七八大块?
裂人天不怕,地不怕。唯一能令他服从的人,就是彭巨强。
彭巨强也的确疼爱裂人,就像是猎人疼爱猎犬一样。
今天,是彭巨强的大好日子。但裂人却遭遇到一项挑战。
有人要赤手空拳,击败裂人。
这人来自南方,他自称是一个“离群雁”。
“离群雁”并不矮。但和猩猩般高大的裂人相比,却仍然是矮了一截。
离群雁也不算瘦弱。但在裂人面前,他在斤两方面最少吃亏了三分之一以上。
彭巨强手下,不乏身经百战的一流好手。
但这些视打架、杀人如家常便饭的悍将,却已接二连三地败在离群雁的拳脚之下。
直到“骷髅老五”范朝烈也挂彩后,彭巨强才蓦然惊觉,一个强敌出现了。
他必须击败这一只来自南方的“离群雁”。
而且,彭巨强也对裂人具有很大的信心。
离群雁大概还没有三十岁。
他一身黑衣,衣裳的质料很单薄。
风很冷,他的脸庞看来有点发白。
但无论怎样,他都不能算是一个难看的男人。
只是,他脸上的神态,并非精神焕发,而是带着一种久历风尘的倦意。
彭巨强忽然盯着他。
“你叫什么名字?”
“离群雁。”
“真实的名字呢?”
“忘掉了。”
“忘掉了?”彭巨强瞳孔收缩,缓缓地从椅上站起:“你以为我会相信?”
离群雁淡淡道:“你相信与否,在下绝不在乎。”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彭公馆。”
“不错,但也有人说,这里是龙潭虎穴。”
“在那些人的眼中看来,这里的确是龙潭虎穴。”
“现在你已闯了进来。”
“但在下却并不认为这里是龙潭虎穴。”
彭巨强干笑一声:“在你眼中看来,这里又算是什么地方?”
“茅厕。”
“什么?”彭巨强眼色一变。
“是茅厕,”离群雁缓缓道:“我喜欢进来便进来,想出去就出去,而且我在这里干什么,都可以肆无忌惮,放手大干一番。”
彭巨强盯着他,冷冷道:“你若不是自寻死路,就一定是有神经病。”
离群雁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随便你说什么,我现在只想干一件事。”
彭巨强道:“什么事?”
离群雁道:“我想击败裂人。”
彭巨强眉头一皱:“你已决定了?”
离群雁道:“是的。”
说完,“噗通”一声,跳进泳池中。
彭巨强坐在泳池旁,冷冷的瞧着离群雁。
他对裂人说:“这只雁虽然不会飞,但在水里却快得像条鱼。”
裂人道:“是什么鱼?”
彭巨强道:“会打架的鱼。”
裂人一声大吼:“让我把这条鱼捞上来喂猫吧!”
又是“噗通”一声,裂人也扑进冰冷的池水里。
池水冰冷。观战的人,每一个都穿得很温暖。
裂人粗犷强壮,他不怕冷并不足为奇。但离群雁也不怕冷,这倒有点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只有彭巨强没有这种感受。
因为他知道,这只雁不怕死。
连死都不怕,又怎会怕冷?
裂人虽然在北方长大,但却绝对不是个旱鸭子。
倘若说离群雁是水里的一条鱼,那么裂人就是水里的一头怪物。
两人都已潜进水底里,迅即扭作一团。
他们的动作不算快,但却很激烈。
裂人突然向水面扑了出来。
他脸上的神态充满恐惧,彷佛在水底遇上了一头吃人的妖怪。
倘若水底里真的有妖怪,那么这妖怪就是离群雁。
裂人本已是一头水里的怪物。但离群雁却不是鱼。
他正是一个连怪物都可以吞掉的大妖魔。
裂人比离群雁更早离开泳池。
但他并不是自己离开泳池,而是给几个大汉抬着,才能躺在地面上。
他没有喘气。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了呼吸。
彭巨强握着拳头,一张脸拉得很长。
离群雁已面对面的站在他面前。
“他死了?”离群雁问。
“你看他的腰。”
“不必再看了,”离群雁叹了一口气,道:“他的左边,有三指瘀痕,而右边则有四指瘀痕,对吗?”
“不错,这是什么武功?”
“七煞指。”
“什么?”
“是七煞指,一种已失传了八百多年的武功。”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和裂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出手就要把他置诸死地?”
离群雁淡淡地一笑,脸上毫无不安之色。
“他杀人往往也毋须有足够的理由,对不?”
“好小子!”彭巨强脸色一变:“你可知道,他这个人对我有多么重要?”
离群雁道:“听说他不但是一个很好的保镳,而且也是一个行事干净利落的杀手。”
“不错!”
“可惜,他还是无法胜任愉快,不能彻底执行主人嘱咐下来的任务。”
彭巨强眉头一皱:“你在说些什么?”
离群雁冷冷道:“我是在说,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你如此器重的人材。”
彭巨强目光收缩:“我明白了,你要取其位而代之?”
离群雁摇头:“不,他的位置和成就,根本就不值得我羡慕。”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的胃口倒也不小。”
离群雁道:“胃口不大的人,成就也一定极其有限。”
彭巨强道:“你想怎样?”
离群雁回答道:“我想你看清楚一件事——”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脚踏在裂人的脸上:“这人就算现在还活着,绝对不足以保护你的安全,倘若你指望他替你打出江山,那更是天真的想法。”
彭巨强又皱着眉。
“你现在拥有的是权势和财富,”离群雁盯着他:“但更重要的,却还是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的性命。”
彭巨强仍然默然。
离群雁接着说:“老实说,我若要杀你,只要觑准机会,突然出击,那么就算你身边有十个裂人,你也是无法保得住性命。”
彭巨强的脸色更难看。
今天本是他的寿辰,但这人的说话却不太客气,令他感到很不愉快。
可是,他还是忍耐着。
因为他知道,这个自称“离群雁”的人,未必真的就是一只雁。
他也许比过江龙、出柙虎还更厉害。
彭巨强没有感到畏惧,但却渐渐很欣赏这个轻青人。
他忽然对离群雁说:“你跟我来。”
离群雁立刻就跟着彭巨强走。
五个青衣汉子也亦步亦趋,而且每个人脸上的神态都很紧张。
他们都是裂人亲手训练出来的“五天将”,裂人之死,他们都感到不寒而栗。但职责所在,他们不能不苦撑下去。
彭巨强却在这时候,转身冷笑:“你们都退下去,别再丢人现眼。”
“五天将”面面相觑,其中一人忍不住道:“彭爷,这小子……”
“闭嘴!”彭巨强倏然疾喝:“你们五个人加起来,还及不上人家的一根指头,你少啰嗦,我的事,我自有分寸!”
“五天将”不敢再说什么。
于是,离群雁就跟随着彭巨强,进入泳池后的一幢白色的大厦里。
在泳池旁,仍然有不少人在发呆。
他们都是彭巨强的亲信。
其中一人,圆头细眼,身材肥胖,穿一袭灰西装,领上结着一条黑色的蝴蝶结。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年纪,脸色红润,但更令人触目的,却是他手上的一枚钻戒。
那是名闻上海的“午夜之星”,曾经有人出价三万块银洋,但仍然无法如愿以偿,拥有这一颗完美无瑕的巨钻。但却有一人,只花了三千块,就使这颗“午夜之星”易主。
“午夜之星”的前主人,是北原大酒庄老板丁鹤。
丁鹤为人善良,每喜援助弱小,是以素有“丁大善人”之称。
他生平最喜欢的,并非珠宝玉石,而是古玩。但那颗“午夜之星”,却是例外。可是,他到底还是把它卖了。
他不能不卖。
因为他若不卖掉这颗“午夜之星”,他唯一的孙女儿就会给人毁掉容貌。
以三千块买下“午夜之星”的,就是这个圆头细眼的胖子。他叫莫太绝。
他常常对别人说:“只要事情有转圜的余地,就千万别干得太绝。”
所以,尽管他的手下认为若用三十块钱买下丁大善人的“午夜之星”已很足够,但他还是很阔绰,给足三千。
北方有上海。
上海有强人。
强人无数,擅于射雁,嗜杀者更是无数。
一只离群雁,来到了这个典型弱肉强食的大都市里,将会有什么遭遇?
天气已冷,彭家大泳池四周,却还是一片热闹的景象。
泳池里的水很冷。
绝少人喜欢在这种冰冷的水温之下游泳。
彭巨强穿着一件刚从法国专程运抵上海的狼皮大衣,坐在泳池东方一张高背靠椅上,用唯一的眼睛,盯着一个几乎完全赤裸的大汉。
今天是彭巨强五十岁寿辰。
自从十年前,他在霞飞路火并金大王,赢取艰苦的胜利后,他一直都是东南十七街的黑头子。
那一战,他牺牲了三个伙伴,也牺牲了一只右眼。但他们最强大的敌人“毒豹”金大王,却在乱刀乱棒下变成肉酱。
彭巨强终于奠定了他在黑社会里的地位。
十年了。十年人事几番新。昔日与他出生入死的伙伴,现在已没剩下几人。
但他还是很好。
他健康良好。在目前看来,无论是谁想击败他,都是一件绝对绝对不容易的事。
这个站在彭巨强面前的大汉,叫做“裂人”,是因为他曾经把一个人,活活的撕裂,变成了七八大块。
这人年方三十,体型和长相都像一头猩猩。
黑猩猩。
这三几年以来,已没有任何人敢攫其锋。
又有谁愿意给这一头怪物撕裂,变成七八大块?
裂人天不怕,地不怕。唯一能令他服从的人,就是彭巨强。
彭巨强也的确疼爱裂人,就像是猎人疼爱猎犬一样。
今天,是彭巨强的大好日子。但裂人却遭遇到一项挑战。
有人要赤手空拳,击败裂人。
这人来自南方,他自称是一个“离群雁”。
“离群雁”并不矮。但和猩猩般高大的裂人相比,却仍然是矮了一截。
离群雁也不算瘦弱。但在裂人面前,他在斤两方面最少吃亏了三分之一以上。
彭巨强手下,不乏身经百战的一流好手。
但这些视打架、杀人如家常便饭的悍将,却已接二连三地败在离群雁的拳脚之下。
直到“骷髅老五”范朝烈也挂彩后,彭巨强才蓦然惊觉,一个强敌出现了。
他必须击败这一只来自南方的“离群雁”。
而且,彭巨强也对裂人具有很大的信心。
离群雁大概还没有三十岁。
他一身黑衣,衣裳的质料很单薄。
风很冷,他的脸庞看来有点发白。
但无论怎样,他都不能算是一个难看的男人。
只是,他脸上的神态,并非精神焕发,而是带着一种久历风尘的倦意。
彭巨强忽然盯着他。
“你叫什么名字?”
“离群雁。”
“真实的名字呢?”
“忘掉了。”
“忘掉了?”彭巨强瞳孔收缩,缓缓地从椅上站起:“你以为我会相信?”
离群雁淡淡道:“你相信与否,在下绝不在乎。”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彭公馆。”
“不错,但也有人说,这里是龙潭虎穴。”
“在那些人的眼中看来,这里的确是龙潭虎穴。”
“现在你已闯了进来。”
“但在下却并不认为这里是龙潭虎穴。”
彭巨强干笑一声:“在你眼中看来,这里又算是什么地方?”
“茅厕。”
“什么?”彭巨强眼色一变。
“是茅厕,”离群雁缓缓道:“我喜欢进来便进来,想出去就出去,而且我在这里干什么,都可以肆无忌惮,放手大干一番。”
彭巨强盯着他,冷冷道:“你若不是自寻死路,就一定是有神经病。”
离群雁忽然轻轻的叹了口气:“随便你说什么,我现在只想干一件事。”
彭巨强道:“什么事?”
离群雁道:“我想击败裂人。”
彭巨强眉头一皱:“你已决定了?”
离群雁道:“是的。”
说完,“噗通”一声,跳进泳池中。
彭巨强坐在泳池旁,冷冷的瞧着离群雁。
他对裂人说:“这只雁虽然不会飞,但在水里却快得像条鱼。”
裂人道:“是什么鱼?”
彭巨强道:“会打架的鱼。”
裂人一声大吼:“让我把这条鱼捞上来喂猫吧!”
又是“噗通”一声,裂人也扑进冰冷的池水里。
池水冰冷。观战的人,每一个都穿得很温暖。
裂人粗犷强壮,他不怕冷并不足为奇。但离群雁也不怕冷,这倒有点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只有彭巨强没有这种感受。
因为他知道,这只雁不怕死。
连死都不怕,又怎会怕冷?
裂人虽然在北方长大,但却绝对不是个旱鸭子。
倘若说离群雁是水里的一条鱼,那么裂人就是水里的一头怪物。
两人都已潜进水底里,迅即扭作一团。
他们的动作不算快,但却很激烈。
裂人突然向水面扑了出来。
他脸上的神态充满恐惧,彷佛在水底遇上了一头吃人的妖怪。
倘若水底里真的有妖怪,那么这妖怪就是离群雁。
裂人本已是一头水里的怪物。但离群雁却不是鱼。
他正是一个连怪物都可以吞掉的大妖魔。
裂人比离群雁更早离开泳池。
但他并不是自己离开泳池,而是给几个大汉抬着,才能躺在地面上。
他没有喘气。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了呼吸。
彭巨强握着拳头,一张脸拉得很长。
离群雁已面对面的站在他面前。
“他死了?”离群雁问。
“你看他的腰。”
“不必再看了,”离群雁叹了一口气,道:“他的左边,有三指瘀痕,而右边则有四指瘀痕,对吗?”
“不错,这是什么武功?”
“七煞指。”
“什么?”
“是七煞指,一种已失传了八百多年的武功。”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和裂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一出手就要把他置诸死地?”
离群雁淡淡地一笑,脸上毫无不安之色。
“他杀人往往也毋须有足够的理由,对不?”
“好小子!”彭巨强脸色一变:“你可知道,他这个人对我有多么重要?”
离群雁道:“听说他不但是一个很好的保镳,而且也是一个行事干净利落的杀手。”
“不错!”
“可惜,他还是无法胜任愉快,不能彻底执行主人嘱咐下来的任务。”
彭巨强眉头一皱:“你在说些什么?”
离群雁冷冷道:“我是在说,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值得你如此器重的人材。”
彭巨强目光收缩:“我明白了,你要取其位而代之?”
离群雁摇头:“不,他的位置和成就,根本就不值得我羡慕。”
彭巨强冷冷一笑:“你的胃口倒也不小。”
离群雁道:“胃口不大的人,成就也一定极其有限。”
彭巨强道:“你想怎样?”
离群雁回答道:“我想你看清楚一件事——”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脚踏在裂人的脸上:“这人就算现在还活着,绝对不足以保护你的安全,倘若你指望他替你打出江山,那更是天真的想法。”
彭巨强又皱着眉。
“你现在拥有的是权势和财富,”离群雁盯着他:“但更重要的,却还是每个人都只有一条的性命。”
彭巨强仍然默然。
离群雁接着说:“老实说,我若要杀你,只要觑准机会,突然出击,那么就算你身边有十个裂人,你也是无法保得住性命。”
彭巨强的脸色更难看。
今天本是他的寿辰,但这人的说话却不太客气,令他感到很不愉快。
可是,他还是忍耐着。
因为他知道,这个自称“离群雁”的人,未必真的就是一只雁。
他也许比过江龙、出柙虎还更厉害。
彭巨强没有感到畏惧,但却渐渐很欣赏这个轻青人。
他忽然对离群雁说:“你跟我来。”
离群雁立刻就跟着彭巨强走。
五个青衣汉子也亦步亦趋,而且每个人脸上的神态都很紧张。
他们都是裂人亲手训练出来的“五天将”,裂人之死,他们都感到不寒而栗。但职责所在,他们不能不苦撑下去。
彭巨强却在这时候,转身冷笑:“你们都退下去,别再丢人现眼。”
“五天将”面面相觑,其中一人忍不住道:“彭爷,这小子……”
“闭嘴!”彭巨强倏然疾喝:“你们五个人加起来,还及不上人家的一根指头,你少啰嗦,我的事,我自有分寸!”
“五天将”不敢再说什么。
于是,离群雁就跟随着彭巨强,进入泳池后的一幢白色的大厦里。
在泳池旁,仍然有不少人在发呆。
他们都是彭巨强的亲信。
其中一人,圆头细眼,身材肥胖,穿一袭灰西装,领上结着一条黑色的蝴蝶结。他大概四十岁左右年纪,脸色红润,但更令人触目的,却是他手上的一枚钻戒。
那是名闻上海的“午夜之星”,曾经有人出价三万块银洋,但仍然无法如愿以偿,拥有这一颗完美无瑕的巨钻。但却有一人,只花了三千块,就使这颗“午夜之星”易主。
“午夜之星”的前主人,是北原大酒庄老板丁鹤。
丁鹤为人善良,每喜援助弱小,是以素有“丁大善人”之称。
他生平最喜欢的,并非珠宝玉石,而是古玩。但那颗“午夜之星”,却是例外。可是,他到底还是把它卖了。
他不能不卖。
因为他若不卖掉这颗“午夜之星”,他唯一的孙女儿就会给人毁掉容貌。
以三千块买下“午夜之星”的,就是这个圆头细眼的胖子。他叫莫太绝。
他常常对别人说:“只要事情有转圜的余地,就千万别干得太绝。”
所以,尽管他的手下认为若用三十块钱买下丁大善人的“午夜之星”已很足够,但他还是很阔绰,给足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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