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一剑震绿林
2024-01-22 13:03:35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一)
濛濛细雨,烟雾迷离。
杨柳树下,濯马湖前,长孙玉麟决战朱博。
× × ×
长孙玉麟,年方二十,英俊不凡。
虽然他出道江湖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但他的剑已震撼了江南绿林。
黑煞帮、飞云寨、九环坞,甚至名气响当当的金坛朱家,竟全都在长孙玉麟的剑下吃了大亏。
黑煞帮已溃不成军,飞云寨被夷为平地,九环坞的九大魔君无一幸免……
这都是长孙玉麟的杰作。
直到半个月前,金坛朱家已成为长孙玉麟要下手的对象。
金坛朱家中人,平时绝少犯案,但一动食指,胃口就绝不会小。
很少人敢去动朱家。
就连官府中人,也不敢对朱家轻举妄动,因人人都知道朱老太爷绝不好惹的。
朱老太爷也就是朱博。
(二)
剑在鞘中,刀锋未露。
虽然长孙玉麟的剑和朱老太爷的刀未出鞘,但杀气已比细雨下的烟雾更浓厚。
朱博年将七旬,他已有二十年没有跟任何人决一死战。
决战是一件悲壮、残酷的事。
人老了,总是希望能够尽量避免任何形式的决战。朱老太爷亦然。
但这一次,他已无法避免。
因为长孙玉麟的挑战书里写得很清楚,假如朱老太爷拒绝决战的话,他就会把金坛朱家满门老幼杀尽不留。
朱老太爷没有拒绝这一次的决战。
他可以败,也可以死,但却绝不能让朱家的人受到丝毫伤害。
他是朱家的主宰,他有权力控制朱家内的每一个人,但也同样有责任要保护朱家内每一个人的安全。所以,他赴此约。
他知道这一战必须流血。
不是长孙玉麟流血就是自己流血。
× × ×
逼人杀气,使细雨化为尖针,烟雾化为杀人的毒雾。
双方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可能是动手杀敌的先兆。
朱博看着长孙玉麟。
长孙玉麟却没有看着他,他的目光径望着远方。
烟雨迷离,百丈之外已难睹物。
朱博忽然问:“我们是不是有仇?”
长孙玉麟没有回答这一个问题,他只是说出四个字:“我要杀你。”
朱博的脸色有点变了。
“你太无礼。”
长孙玉麟道:“我从不在敌人的面前故作有礼。”
朱博忍不住又道:“我们为什么会是敌人,我们根本都没有见过面。”
长孙玉麟冷冷一笑道:“你一定要知道其中的理由?”
朱博道:“你说。”
长孙玉麟突然拔剑。
天地间杀气更浓。
长孙玉麟冷冷地接道:“你是否还认得这一把剑?”
朱博看看剑锋,突然脱口道:“这是金鹦鹉的剑?”
长孙玉麟笑了笑,他的笑容很奇特,他的目光就像是春雷乍响前的电光:“总算你还没有忘记金鹦鹉,也没有忘记他的剑。”
朱博沉下了脸。
“你是大金殿里的人?”他的手也已按在刀柄上,脸上杀机毕露无遗:“金鹦鹉可不是我杀的。”
长孙玉麟冷笑:“这一点我知道,你没有亲自动手。”
朱博忍不住抽了口冷气,双目圆睁地盯着这个年青剑客。
长孙玉麟轻轻叹息了一声,接道:“有黑煞帮、飞云寨、九环坞数十精英高手在场,朱老太爷又何必亲自动手?这岂非太隆重一点么?”
朱博无言。
长孙玉麟轻弹剑锋,又冷笑道:“更何况当时金鹦鹉已中了朱家的乱魂五绝散,神智早已模糊不清,就算是武功比他再低两倍的人,也不难把他在闹市中加以击杀。”
朱博长长叹息一声,忽然拔刀,人如猛虎向长孙玉麟扑过去。
刹那间,朱博已闪电般连环攻出十二刀。
金坛朱家的“十二追魂刀”在江南武林上早负盛名。
甚至有人说这套刀法,是完全没有破绽,世间上最完美的刀法。
这虽然是夸大之辞,但是却也可以知道“十二追魂刀”的确是一套很厉害的刀法。
刀法厉害,人更厉害。
十二追魂刀再加上朱博数十年苦练积聚的精湛内力,这已是江湖上极为罕见,极厉害的独门武功。
可惜十二追魂刀并非真的完全没有破绽。
世间上也许根本没有完全没有破绽的武功,十二追魂刀岂能例外。
绵绵不绝的细雨彷彿就在朱博刺出第十二刀的时候突然停下来。
(三)
雨仍在。
绵绵不绝的细雨没停下来,停下来的是朱老太爷的刀,朱老太爷的一切动作。
他的刀法有破绽,一个绝少人能看出来,更绝少人能攻破的破绽。
但这并不等于完全没有人能把握这种机会,一举击破朱老太爷的十二追魂刀。
长孙玉麟就是其中之一。
朱博向敌方发出第十二刀的时候,刀锋上的气势和威力都已发挥得淋漓尽致境界。
很少人能避得开这一刀。
更很少人能在这最凌厉的一刀里,找出十二追魂刀的唯一破绽。
但长孙玉麟例外。
他的剑早已在手,但他的剑一直没有动。
等到朱博第十二刀那一招“魂惊天外”发出的时候,长孙玉麟的剑却突然刺出来。
这一剑没有半点巧妙之处,彷彿连八岁大的小孩子也能依样葫芦使出来。
但他这一剑却刚好攻破了朱博刀法里的唯一破绽,而且一剑就已经穿过他的咽喉。
朱博右手五指突然一松,“叮”的一声,他的刀已跌落在地上。
刀堕下,人也随着仰面倒了下去。
长孙玉麟脸上木无表情。
剑锋凝聚血珠,那是名震江南绿林金坛朱家老太爷咽喉中流出来的血。
长孙玉麟以指弹剑,剑锋上的血珠一飞而散。
剑入鞘,长孙玉麟的人消失在朦胧烟雨之中……
(四)
雨后黄昏的夕阳,总是比平时更令人依恋。
西山晚霞美丽如画,但世上又有哪一幅画能真的会比晚霞更绚灿可爱。
遗憾的是,每一天的晚霞都会消逝,就算你有再大的法力,甚至倾尽天下所有的财富,也不能让她再多逗留一刻。
人生岂非也是一样?
× × ×
夕阳如血,斜照在苗大先生的脸上。
这里是青苗轩,苗大先生也就是青苗居的主人。
在江南,苗大先生的名气可不小。
一个人能够有名气,当然得要有点本领。
通常的情况是:本领越大的人,他的名气也越大。
苗大先生很有本领。
他的本领有很多种。
他对于诗画棋琴都颇有研究,七十二路苗家掌法和八步赶蝉的轻功更是名满江湖。
但这些都不是他最大的本领。
他最大的本领是制造赝品。
他曾铸造过一把鱼肠剑的赝品,连江湖上对古董和武器最有研究的几个大行家都分辨不出它是真是假。
他曾经雕刻过一对水晶凤凰,总共花了黄金一千九百两,另外再加上三天不眠不休的工夫。
他必须在三天之内把这一对水晶凤凰完成,因为他制造这一对赝品的用途,是为了要来一个“偷龙转凤”。
真正的水晶凤凰,本是吏部尚书宋清堂送给六王爷七十大寿的贺礼,但苗大先生却与江湖大盗千手圣君联手合作,一个制造假水晶凤凰,另一个却用偷龙转凤的手法,在护送途中施计把贺礼换掉。
难得的是,贺礼送到之后,居然没有人能看出那是赝品。
苗大先生这种本领,实在惊人。
但水晶凤凰被换掉的事,除了千手圣君之外,就只有苗大先生自己知道了。
虽然那一对假的水晶凤凰花了一千九百两金子,但苗大先生和千手圣君却一点也不心疼。
因为真的水晶凤凰价值犹超过百倍。
× × ×
自从水晶凤凰之后,苗大先生已经没有再制造其他宝物的赝品。
他已不再贪图更多的财富。
他没有妻儿,也没有值得自己关心的亲人,甚至连真正的朋友也不多。
他造了一对假的水晶凤凰,已赚到了十万两金子。
十万两黄金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是用“富可敌国”四字来形容,也不算过份。
在异邦,不少国家的库银,加起来还没有十万两黄金这个数字。
苗大先生本来就是个很节俭的人,骤然间有了十万两金子,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只山羊忽然发觉自己长出满嘴獠牙,羊鼻忽然变成了力大无穷的象鼻,背上还长出一双可以让自己飞到九霄云外的翅膀,实在是威风极了。
可惜苗大先生又不是那种喜欢出风头的人。
他不想自己由一只山羊变成怪物。
钱,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有些人拼命地去追求,永无厌足。
但也有些人居然会觉得钱太多了,反而不知如何是好。
苗大先生就是这一种人。
虽然这种人并不多,但却并非完全没有。
那十万两金子,他一直都存放在一间很有信用的钱庄里,完全没有动用过。
但他却知道,他的朋友千手圣君,已把他的十万两金子花得七七八八。
虽然天下间每一两纯净的黄金,都是完全一样的东西,但在不同的人手里,它的命运就会完全不同。
有些人是守财奴,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把它花掉。
但有些人却是天生的挥霍者,一两金子固然随手挥之绝不可惜,就算是一万两甚至是十万两金子,他们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花掉,而且就像是花掉一两金子般面不改容。
千手圣君就是这种人。
苗大先生知道他迟早会来找自己,因为他不喜欢挨穷。
别人拥有十万两金子,恐怕祖孙十八代一直算下去都会是巨富,但千手圣君却绝不能。他的嗜好太多,他花钱的速度简直比流进大海的瀑布还快。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往往是很大。
假如苗大先生和千手圣君这两人的性格能揉合起来,好坏之处,各占一半,那就好多了。
× × ×
夕阳已西沉,大地更恬静。
苗大先生没有料错,千手圣君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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