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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19-07-29 11:29:43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一连刮了三天大风,风中有雨,雨中有雾。
  浓浓的雾连大风也吹不散,仿佛连呼吸着的也不是空气,而是笼罩着每一幢高楼大厦的雾。
  雾气和空气有什么分别?
  我不懂,也懒得去寻求答案,因为我已决定要休息一个星期,什么事情都不干,我要用一百六十八小时来松弛松弛身上每一条神经线。
  决定是这样决定了,但可以坚持到最后一小时的最后一分钟吗?这就是只有天才晓得了。
  翻开案头日历,我的眉头忽然皱祝
  这一页的日历,红如火,十分刺眼。
  又是星期天。
  星期天是个很热闹的日子,人人都在放假,只要往街上打一个转,我保证自己的精神又会再度紧张起来。
  唉,谁叫我一连练了七天芭蕾舞?一直陪着那个非要我陪她练舞不可的三表妹呢?
  幸好,这个又可爱又可恶的三表妹已飞回洛杉矾了,直到这时候,我才后悔在八岁那年学过五天芭蕾舞。
  别人跳芭蕾舞只会脚趾发疼,但我却全身都疼,就像是一连参加了七八次擂台搏击比赛似的。
  下次我发誓——唉,还是免了,除非她永远不再回来,否则就算她做武松而又要找我扮老虎,我还是拒绝不得的。
  这是人结人缘,表妹我有五个,大表妹两次恋爱失败,跑到意大利做修女;二表妹嫁给了亿万巨富的儿子,正是一人侯门深似海,从此以后在报章上见见她的照片好了。
  至于四表妹、五表妹,前者老气横秋,从来没有把我这个写小说的表哥放在眼内;老五却太幼稚,到了念高中那一年还天天咬着波板糖,在操场上和那些八九岁的小女孩玩跳飞机游戏!
  就只有三表妹,她顽皮是一回事,但她也有很柔细、很体贴的一面,所以,她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昨天黄昏,我送她到机场,临别时她送了我八九个飞吻,害得我险些撞在一个足有六尺半高金发女郎的胸脯上。
  三表妹走了,我没有悲伤,因为她是表妹,而不是我的情人。
  那是真真正正的“兄妹感情”,虽然,这上面还是加上一个“表”字。
  这一个故事,和三表妹是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
  可是,若不是给这个可爱复可恶的表妹折腾了整个星期,那一天我早就出海钓鱼去了。
  而倘若那天我一早出海,就一定不会碰上谢卡这个人。
  要是我没有碰上谢卡,那么我也不会被卷入一件怪异事情的漩涡里。
  所以,纵然宝贝的三表妹在整件事情里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但在一开始的时候,还是因为她要我陪足一星期,然后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我特别“好运气”,所以,这件怪异的事情,才会让我这个跳芭蕾舞跳得晕头转向的人遇上了……原始人会不会刮胡子,我不知道。
  但我对付胡子的方法,就算不能说是原始,最少也是相当落伍的了。
  我不用剃须刀片,不用须创,更不使用电须刨,而是使用一把细小而廉价的剪刀。
  用剪刀来剪胡子,当然比不上用其他剃须工具那么快捷乾净,但我却认为这是一种乐趣。
  在镜子里,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每一根胡子被剪掉的情形,而且,还可以听见极细微的“剪须声音”。
  我选用廉价的剪刀,是因为它不会太锋利,因为有时候,我可能会冒冒失失的连嘴唇也照剪可也。
  有人说:“胡子是男人脸庞上的艺术品。”
  也有人说:“只要有胡子的男人就有男性惑力。”
  对于前者,我还可以接受,但后面那一句,我可不敢苟同。
  别的不说,就以街头上那些可恶复可怜的流浪汉来说,他们可能好几年也不洗一次澡,脸上的胡子又多又乱,难道这也算是男性的魅力吗?
  以我看来,并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留胡子的,我就是其中之一。
  所以,只要胡子稍微长一点点,我就要用剪刀把它剪得干干净净,最少,整个人会变得精神焕发起来。
  每一天,当我爬起床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唱机开动,让柔和悦耳的音乐使我的脑筋早一点从沉睡中清醒。
  这是一件很有效的法子,保证百试百灵。
  然后,我就用剪刀修理自己的胡子。
  对我来说,胡子是多余的,就像是许多许多烦恼一样,有它们的存在简直是快乐人生里最大的讽刺。
  胡子再多余,我还可以挥剪剪掉它,但烦恼却往往是挥之不去剪之不掉,想忘记也忘不了的。
  这一天,当我正在剪胡子的时候,心里忽发奇想:“倘若连烦恼也可以一并剪掉,那就好得很了。”
  若然真的可以,当然最好,但这却偏偏是不可能的。
  剪掉胡子后,再看看腕表,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二十三分了。
  我懒洋洋地披上了外衣,漫无目的地走出了门口。
  风还在吹,雨还在洒,我的脚步再也不像是在跳芭蕾舞,而是仿佛正在泥泞里耕田。
  我没有带雨伞,那是因为雨点已愈来愈细小,我肯定自己绝不会变成一个落汤鸡。
  我在街上逛了一会,忽然觉得有点口乾,很想喝一杯烫热的柠檬茶。
  于是,我转过一条街道,向芳芳餐厅走了过去。
  芳芳餐厅的老板是个很胖的胖子,又是一个标准的足球迷,我选择这里喝茶,其实是想找他聊聊天,谈谈最近的几场足球比赛。
  但我还没有走到餐厅,就已看见了一件意外的事。
  这件意外的事,其实并不怎么严重。
  我在街角转口处,看见一辆计程车刚好停了下来,接着一个戴着雨帽的男人匆匆跳下车,然后冒冒失失地走上行人道。
  而这时候,一个大概四五十岁的中年妇人,也冒冒失失地在街上游逛着。
  于是,两个冒冒失失的人,就这样凑巧地相撞在一起。
  那妇人甚是瘦削,虽然那一撞之力并不怎么猛烈,但她还是一碰即跌,仰天跌倒在地上。
  那个戴着雨帽的男人吃了一惊,连忙道歉不迭。
  这时候,我本来想去喝柠檬茶的,但这一幕“人撞人”的小意外,却把我的脚步阻留下来。
  那男人大概二十七八岁左右,比我年轻一点点,但却蓄着“独行快”奇连伊士活一般的胡子。
  只不过奇连伊土话的胡子是金金黄黄的,而他的胡子却和眼睛一般乌黑。
  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宜蓄胡子的,以我看来,就认为这人若刮掉所有的胡子,一定会比现在英俊佩洒得多。
  也许,我对年青人蓄胡子总是有点偏见。
  但这只能算是审美的观点与角度而已,在整体而论,我是绝不会因为别人蓄有胡子,就对他整个人都产生偏见的。
  就像这个戴着雨帽的年青人,虽然我一点也不欣赏他的胡子,但却很欣赏他撞倒人之后的态度。
  那中年妇人给撞跌,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凑巧,但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两人都没有注意到行人路上的情况。
  所以,那年青人纵有疏忽,这妇人也同样是难辞其咎。
  但是那妇人很凶,当她给拉跌后,就一直大吵大闹,说那年青人是故意撞过来的。
  那个年青人也没有怎么分辨,只是很关注地凝视着她,同时希望她可以站立起来。
  但那妇人却只是坐在地上,不断戟指大骂道:“你这样撞过来,是不是想谋杀啊?”
  那年青人忙道:“真对不起,我是无意的……”可是,那妇人一点也不原谅他,仍然凶巴巴的骂个不停。
  我终于忍不住走上前,道:“这位先生绝不是故意的,他跟你无仇无怨,这只不过是一件小小的意外而已。”
  那个妇人还是骂个不停,只是翻来覆去地说着:“他这样撞过来!他这样撞过来……”我心中有气,便道:“这位先生是个好人,否则,他撞倒你之后,早已一走了之,又何必在这里等你站起来?”
  这时候,四周已围聚着不少看热闹的人,而那年青人却不时望着腕表,脸上的神情显得有点着急。
  我看得出,他是有事在身的,否则也不会匆匆忙忙地从计程车跳了出来。
  可是,这件小小的意外却缠住了他。
  其实,他若一走了之,任谁也不会把他怎样的,就算是我,也只会叹息一声就算。
  因为那妇人绝不会伤得怎么严重,大不了疼一会儿就会没事。
  但那妇人实在泼辣得可以,看她这副样子,我实在不难想像得到,她平时是一个怎样的人。
  我见那年青人既着急,又不敢离开,心中不禁也替他不值起来,便对他说:“你是不是有很重要的事情等着去干?”
  那年青人点点头,道:“是的,但是她……”我哼一声,道:“她不会有什么事的,你走吧。”
  那年青人道:“这怎么可以?人是我撞倒的。”
  我板着脸孔,盯着他说道:“你若是蓄意撞她,就算你想走我也要把你抓回来,但这只是意外,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意外。”
  那年青人吸了口气:“我若走了,万一她出了什么事,又有谁来负责?”
  “我负责!”我毫不犹豫地就把这件事情扛上肩膊,“你不必再在这里耽误时间。”
  “你呢?”
  “我?”我呵呵地笑了起来,道:“我现在空闲得几乎想去念佛,你是一点也不必顾虑的。”
  那年青人望住了我,眼神里露出了十分感激之色:“很谢谢你,我姓谢,叫谢卡。”
  我和他握了握手,道:“在下姓龙,日后有机会,我们再见!”
  谢卡用力地点点头,道:“好!我们日后再见。”说完之后,他就急急的走开了。
  那泼辣的妇人犹自在大叫:“你不要走,我要上警察署,要进医院验伤!”
  我生气起来,说道:“你有什么事,尽管来找我算帐好了,你的事,我完全负责。”
  那妇人立刻站了起来,大声道:“你简直是个疯子!”
  我道:“我知道你比我正常得多,你现在是不是一定要报案?”
  那妇人狠狠瞪着我,不断用手指指着我的脸,又一连串骂了几十句令人为之啼笑皆非的说话来。
  听见这些啼笑皆非的骂人说话,我的反应十分正常,那就是啼笑皆非。
  幸而经过一番扰壤之后,那妇人总算没有坚持要前往医院或者是警察局,那显然是由于她根本就没有受伤,只是跃在地上的时候疼痛了一阵子而已。
  但经过这么一顿吵闹之后,我再也没有心情去喝柠檬茶了。
  我无聊地在街上溜达着,忽然看见了一个电话亭。
  于是,我胡乱地拨了一个电话。
  “喂!”我说道:“魏一禾先生在不在?”
  “我还没有死。”听筒里立刻传来了他的声音。
  他的嗓子很沉实,就像是从木桶里传出来的一样,我笑了笑,说道:“我也活著,只是全身骨头都好像快要散裂开来一样。”
  魏一禾冷笑一声,道:“听说你近来到处惹是生非,这次是不是得罪了一个拳王?”
  我征了征,忙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魏一禾道:“你当然不会是罗渣摩亚,要扮演铁金刚那种角色,龙乘风绝不会是个理想的人眩”我苦笑了一下.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认为我想做零零七占士邦了?”
  魏一禾道:“听说你曾经在一个渔村里闹得天翻地覆,还和洛云联手对付过一些犯罪分子。”
  我又苦笑着,只好道:“你是不是看过我写的那篇小说?”
  “没看过,”魏一禾道:“你写的小说娱乐性太丰富,绝不适合我这种人的胃口。”
  我尴尬地一笑,道:“对不起,是我自视过高,几乎以为每一个人都是我的小说读者。”
  魏一禾道:“你还有什么废话?”
  我道:“还有一句。”
  魏一禾道:“快说。”
  我立刻就说:“我马上就要到府上揍你!”不等他回敬过来,我已把电话挂断,然后在十五秒之内跳上了一辆计程车之中。
  魏一禾的寓所,是在一幢二十五层高大厦的顶楼。
  他这一层楼宇是复式的,所以正确一点来说,二十四楼和二十五楼都是他的寓所。
  他现年四十三岁,是一个典型的大男人主义者,所以,他三次结婚,也三次失败。
  但有一次当我提及这一点的时候,他说:“失败的不是我,而是那些无知的女人。”
  对于他这种态度,我是相当反感的,但除了对待女人这些事情上,他却是个相当值得欣赏的人。
  他是个天生的工作研究者,而且研究的兴趣十分广泛,从鲸鱼心跳速度以至在错综曲折岩洞里找寻奇形怪状的洞穴,都是他乐于全副精神投入去干的事情。
  去年五月,他在“塞尔泽岛”逗留了五十天,与他同行的人本来还有我,但最后我临时决定退出,理由是抗议他为了要去探访本尔泽岛,而不惜与第三位妻子离婚。
  魏一禾所娶的第三个妻子,是个很温柔、简直驯服有如绵羊的日本女人,也许,他认为只有日本的女性才可以容忍他的大男人主义。
  在去年初,他决定要在五月出外旅游,来庆祝结婚三周年纪念。
  他的日籍太太很高兴,向他提议到美加东岸,或者是前往西欧各国。
  但魏一禾最后的决定却是:旧地重游,到塞尔泽岛去!
  他的日籍太太立刻强烈反对,但魏一禾置诸不理,结婚终于闹翻了,俩口子不惜离婚,作为最后的解决。
  为什么魏一禾的日籍太太不肯去塞尔泽岛?
  要研究这个问题,首先得要知道塞尔泽岛在什么地方。
  塞尔泽岛位于嘉福勒斯加岛以西。
  而嘉福勒斯加岛,则在冰岛之南端!
  那是一个很遥远也很偏僻的地方。
  对于一个想旅行游玩的女人来说,塞尔泽岛的吸引力,可说是几乎等于零的。
  但魏一未却已去了十六次!
  而最不可原谅的,就是他每次结婚,都一定带着新婚妻子到这个岛屿游览。
  而他的日籍太太也已陪他去了三次!
  谁知道到了第四次,魏一禾的选择还是要到塞尔泽岛,那就不但使他的太太无法忍受,就连我也几乎要跟他绝交了。
  塞尔泽岛是怎样的地方?它为什么会对魏一禾具有这样强烈的吸引力?
  魏一禾的解释是:“我是亲眼目睹它诞生的人!”
  这解释好像很荒谬,但你若是了解塞尔泽岛的历史,就会明白魏一禾这句话,绝对不是无中生有、荒谬绝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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