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残并不残 强手中高手
2026-11-03 22:16:51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四月初九,天阴。

天色黯晦,不但天空看来灰蒙蒙的,就连三兴楼的横匾,也彷佛比平时黯淡了不少!

三兴楼并不是个高尚的地方。

在这里出入的人,最少占了八成都是市井流氓,三教九流的人物。

关残咬着一口纸卷烟,拈着一只养着画眉的大鸟笼,懒洋洋的登上了三兴楼阁楼。

他的步伐很缓慢,而且懒洋洋的,好像很疲倦。

但在此之前,他已在床上睡了足足大半天。

关残的名字有人觉得很古怪。

其实他五官端正,身体也绝对正常,绝无半点残废。

虽然他实际的年纪并不老,但额角上居然已有几道不算太浅的皱纹,颔下的胡子也多时未经修饰,令人看来,觉得他有一种颓气的感觉。

其实他是个很帅的男人。

他的身材够高大,尤其是一双手,简直就像铁条般坚硬,据说他曾经用手指在一夜之间,连剥三十斤硬壳的核桃。

他的手指就像是铁钳,无论是谁都不容易挨得起他双手所发出来的一击。

但在这个城市里,认识关残的人并不多。

知道关残是一个武林高手的人,更是绝少!

×      ×      ×

关残本是湖北点石村的一个书呆子。

在点石村,人人都叫他书呆。

因为他可以为了看一本书,而整整三日三夜,不眠不休,不吃不喝。

有人以为他快要被屋里的经典书籍压死了。

但他没有。

他不但没有被那些厚厚的经典书籍压死,反而把一本残旧的书本,一页一页的撕下来,用纸张噎死了点石村的金老四。

金老四是点石村唯一的恶霸。

同时,他也是点石村的村长。

金老四在十八岁的时候,便已在点石村中称雄称霸,二十年来,唯一敢与他硬拼的人,就只有一个屠夫。

这个屠夫宰牛羊猪的本事,在方圆三百里之内,可称第一。

可惜他想宰掉金老四的时候,他手里的屠刀不大听从自己的使唤。

他明明是砍在金老四胸膛的一刀,忽然间就反而砍在自己的脸上。

他当然不会砍自己的脸。

但金老四的手只是轻轻一推,再把他的右掌反曲一拧,那柄屠刀就变成了屠夫的催命符。

这一个屠夫重二百二十九斤,身高七尺二寸。

自从他死在自己的刀下之后,点石村里就更没有人敢开罪金老四。

谁也想不到金老四竟然会死。

他的死亡并不足惜,绝大部份的村民都在鼓掌庆幸,但他的死法却令人在事前绝对无法想像得到。

他的嘴巴,塞满了又黄又残的纸张。

他是给一本撕烂了的论语噎死的。

而且杀死金老四的人,竟然是那个书呆子。

×      ×      ×

关残并不喜欢流浪。

他并不是浪子,而是个书呆子。

但自从他在点石村杀了金老四之后,他就开始过着流浪天涯的生活。

流浪天涯的生活虽然不好过,但总比呆在点石村里等死好得多。

——金老四虽然死了,但他还有儿子,还有朋友,这些人绝不会放过关残。

绝不会!

×      ×      ×

这种天气,早就注定会下雨。

不是小雨,而是大雨。

大雨滂沱,连东北风也在这时候刮起来。

关残已喝了三大壶浓茶,吃了八笼饱点。

雀笼里的画眉,似乎歌兴不浅。

它的歌声很动听。

三兴楼的顾客,多半都很欣赏。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欣赏它的歌声。

因为世间上有种人,除了漂亮女人的声音之外,任何声音他们都不会欣赏。

尤其是雀鸟的歌声,他们更不欣赏。

别人认为是赏心乐事,但他们却会认为是吵耳得很。

三兴楼中,偏偏就有这种人在喝茶。

他们都是恶人。

也许,他们比世间上大多数的恶人还更凶恶得多!

×      ×      ×

“难听!难听死了!”

说这两句话的人,是个身穿黄衫黑裤、布鞋白袜的汉子。

他坐着的地方,距离关残还有好几张桌子!

他在大骂“难听!难听死了!”

但他的嗓子却比任何声音都还更难听得多。

画眉鸟不懂人语。

它仍然拍着翅膀,歌声高唱入云。

黄衫汉子倏地霍声站起,一双眼睛睁得比铜铃还更大。

“是那个灰孙子王八,将鸟养在鸟笼里呱呱大叫?他妈的巴拉子活腻了?”

与他同桌的,还有几个和他同样粗鲁、凶神恶煞般的大汉。

他们齐声大笑,形态猖狂放肆,旁若无人。

关残彷如未闻。

他慢慢的拿起第四壶茶,自斟自饮。

鸟声仍不断念亮地在高唱着。

那黄衫汉子又在大呼小喝:“这只臭乌鸦再叫下去,老子就用滚茶把它活活泡熟!”

其实他的声音才像乌鸦。

不但像乌鸦,简直就比乌鸦的声音更难听。

但关残仍然彷如不觉。

画眉鸟唱得更起劲,几乎连大雨的声音也给它的歌声所盖过。

“他奶奶祖宗三百代个臭鸟!”黄衫汉子的火气更大,像只食尸鹰般怒扑过来:“老子不用滚茶泡熟这扁毛畜牲,老子就不姓洪!”

他果然是个“坐言起行”的人。

只见他双手拿起一个满载滚茶的茶壶,怒气地冲冲向关残的桌上走去。

关残忽然伸手把鸟笼击碎。

谁也没有看清楚他是怎样出手的,只见他一伸手,那一只鸟笼便完全被毁烂。

鸟笼虽破,画眉鸟却安然无恙。

它拍拍翅膀,随着嘹亮的歌声飞走。

这一着,倒是大出他人意料之外。

谁也想不到,他竟然会把鸟笼击破,放走了笼中的画眉鸟。

三兴楼中,有不少对于雀鸟是非常识货的,这一只画眉鸟,非但唱得好,而且还是一只饶勇善战,能文能武的上佳品种呢。

这一只画眉鸟居然不怕大风雨。

外面的雨越下越急,它却往外拍翅飞翔,瞬即消失在雨影之中。

黄衫汉子的面色倏地一变。

他手里满壶滚热的茶,本待要泼那只画眉鸟,如今却竟被放走了。

蓦地,一个身材有如竹竿般的灰衣汉子站了起来,冷冷的笑道:“这位小哥儿好大的胆子,洪大爷已说过要泼熟那鸟儿,你居然敢把它放走了?”

他的嗓子比黄衫汉子悦耳一点。

所谓“悦耳一点”,其实亦不外乎等于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关残摸抚着已毁烂的鸟笼,连眼皮也懒得抬起。

三兴楼的顾客,全都知道这里快要出事了。

撩事生非的几个人,全是凶名早著的流氓市井之辈。

顾客中,其中占了大半都是三教九流的人物,但看来谁也不敢把这场是非,招惹到自己的身上。

那黄衫汉子姓洪。

他是九如坊中,出了名的打不死。

打不死洪老福就是他。

×      ×      ×

九如坊是甚么地方,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人绝不会不知道!

这里聚烟、聚娼兼聚赌,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洪老福在九如坊中,赌钱的时候,凶狠极了。

他曾经在一个小时之内,赢过二十八万。

但他也有另一个纪录,就是不眠不休连赌三日三夜,结果输了五十二万八千九百零七块。

他是个典型的亡命之徒。

虽然他曾经历过这等豪赌的场面,但他并不富有。

——他本来就不是个大富豪。

他曾大赢。

也曾大输。

但通常他的袋里都不会有很多的钱。

因为他有一个习惯。

这个习惯就是喜欢白吃白喝,和强买强卖。

城北有一座华厦,楼高三层,连花园池塘在内,占地几达十亩。

这种地方,最少也值好几万块的价钱罢?

但洪老福只花了一千块,就把这座华厦连同花园池塘,都买了下来。

这个价钱当然便宜!

也只有洪老福才能用这个价钱,把这幢华厦买到手。

这幢华厦原本的主人,是一个退休多年的珠宝商。

他曾坚决拒绝把华厦出售。

但当他的妻子和三个儿子相继被杀之后,他投降了。

他把原来居住的地方贱价出售,然后带着唯一还活着的女儿,远远离开这个伤心地。

洪老福对这座华厦感到很满意。

无论怎样计算,花掉一千块就能买到这种房子,的确不算太贵。

他当然没有把卖主家中四条人命的价值计算在内。

因为那是别人的性命,与他一概无关的。

×      ×      ×

站在洪老福身旁,长得像竹竿般的灰衣汉子,人长得高,也姓高,是洪老福的结拜兄弟。

他叫高浩。

断骨二郎高浩。

他在十四岁的时候,便已杀人。

他自从幼儿时学步开始,便喜欢找人打架,他浑身上下的骨头,已因打架折断过不知多少次。

奇怪的是每当骨折之后,他复原的时间,一定比别人快得多。

洪老福固然难惹。

高浩更难惹。

除了想自杀的人和疯子之外,又有谁敢来惹这一对亡命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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