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斧霸
2024-07-25 22:48:51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翡翠城内,茅舍中。
这是城中最森严的禁地,除了城主之外,只有两个侍候雪蝶的老妈子才能出入。
今夜,月如钩。
叶璧天没有来,但茅舍中却有一个男人。
一个连叶璧天都料想不到他会闯入这茅舍的男人。
他比叶璧天还年轻一点点,但唇上却蓄着两撇很秀气的胡子。
他认为这两撇胡子很好看。
但雪蝶讨厌它,也讨厌它的主人。
这两撇胡子的主人,是一个自命风流的侠盗。
这个侠盗,也可以说是自以为是个侠盗的“侠盗”。
盗,固然是个盗,而且身手不凡。
但是否也是个侠?
这是很难说的,但既然他以侠盗自居,而且自命风流,人们便干脆叫他“风流侠盗”。
这位侠盗的父亲姓李,但他却跟娘亲姓铁。
他娘亲是鼎鼎大名的女飞贼铁恨春。
人人惜春,但她恨春。
她这个儿子,星眸剑眉,脸若敷粉,是个很不错的美男子。
他叫铁艳初,他风流,他多情,他自觉比叶天王更风流更多情,也更潇洒英俊,更风度翩翩。
但在武林中,叶璧天的名字和神一般伟大,而知道铁艳初这个名字的人,却还不算多。
因此,铁侠盗要改变改变人们的思想。
要改变人们的思想,当然先要动动自己的脑筋,去做一些人们惊讶的事情。
此理千古流传,也千古不易。
艳初深明此理。
于是,在这新月如钩的寅夜,他悄悄地越过了重重禁地,飘然进入这种神秘的茅舍。
茅舍简陋,但这里有最美丽的女人。
翡翠城主叶天王的女人,雪蝶。
曾经是轻功冠绝同侪的千里蝴蝶。
人们一致公认:叶天王的女人,一定是天下间最好、最美丽、最完美的女人。
艳初不服气。
他要打破众人的愚昧思想,他要证明,叶璧天也有选错女人的时候。
艳初是个美男子,也是个眼高于顶的男子。
等闲女流,他永远不屑一顾。
但他终于看见了茅舍里的女人,她在坛中,她赤赤裸裸地在坛中。
传言不虚:叶璧天最心爱的女人,她中了邪毒,以致必须竟日蜷伏在坛中,倚靠坛中的种种药料驱毒保命。
这女人真美丽。
这女人真可怜。
艳初“啧啧”连声,悠闲地一步一步逼近这美女,赤裸而可怜的美女。
最后,他驻足观赏坛中丽人,宛如正在鉴赏一幅气势浩瀚的名画。
万籁无声,只有坛中丽人均匀细长的呼吸。
艳初忽尔曼吟:“水流逐器知难定,云出无心肯再归。惆怅春风楚江暮,鸳鸯一只失群飞。”
竟是吟得如泣如诉,悲切莫名。
坛中丽人听罢,黛眉轻颦:“七尺昂藏,何以咏出女流之辈诗句?”
艳初哂然一笑:“好聪颖的女儿家,听出这是鱼玄机的‘送别’。”
“人生得意须尽欢,且休善感多愁。”
“芳驾雪蝶?”
丽人不答反问:“公子高姓大名?”
“在下铁艳初。艳者,‘艳歌行’之艳,初者,‘初写黄庭’之初。”
“怎不说说那个‘铁’字?是否‘铁石心肠’的那个‘铁’?”丽人似是语带讽刺。
但纵使真是讽剌,也是刺得恰到好处,毫不下俗。
艳初仰起脸,傲然回答:“铁者,‘铁石’之铁,却不必硬指为‘铁石心肠’,可知忠义传序有云:‘守铁石之深衷’,当知‘铁石’者,乃坚毅刚强,不屈不挠之喻。”
“说话兜转千万里,仍是铁石心肠的铁石。”丽人轻轻咬唇,唇下肌肤娇嫩秀润,美姿教人动荡心魄。
铁艳初一颗心怦然跳动。
他诚然是眼高于顶的男人,但坛中丽人,是叶怜香,惜玉天王的女人。
果是绣口含香,宛似一枝秾艳。
她是难得一见的隽才,虽在坛中蜷伏,眉间意态却风度超群,更隐隐有露笑烟啼之姿,极赋独绝神韵之美。
艳初不是叶怜香,但他也有惜花之意。
他俯下了身子,目注丽人。
说不尽迷人的缭俏。
茅舍外有奇花,一簇一簇各显娇艳颜色。
花影绰绰,花与美人,情致幽姿,互相辉映。
艳初扶起丽人,但见肤色如雪,令他心跳更速,全身血液沸腾。
丽人为他解除束缚。
她赤裸,也要他身无寸缕,回复真我。
艳初如痴如醉,神魂颠倒。
他是风流放荡的男子,她是袅袅动人的艳女。
他甚至已渐渐忘记这是什么地方,她又是谁的女人。在他眼前,只有梦境般不可思议的肉欲。
她一阵痉挛,眼中似渗出了泪,但并不明显。
他脸上尽是惜花人的柔情。
她嘤咛地低叫,修长润滑的一双腿令人心动。
月影渐渐移动,人却浑然忘我。
风流侠盗,今夜好不风流
然后,渐渐回复平静。
她脸上的神态是满足的。
他更满足。
因为他已闯入了雪蝶的生命里,而这个女人,却是翡翠城之叶天王最钟爱的。
这肉欲满足以外,更令他深感自豪的精神满足。
丽人为他穿回衣服,动作柔雅而熟练。
艳初轻笑,一脸傲然,有如在战场上奏凯歌而回的大元帅。
他问:“妳每次事后,也这样为叶璧天穿回衣服吗?”
这一问是放肆的,他要故意标榜自己如何地目中无人。
但丽人摇头。她一面摇头,一面为铁艳初穿上鞋子。
他穿的是捆银线青锦袄,下着抹绿金钱靴,昂藏七尺,一表人才。
可惜他还没有见过真正的绝色美人。
眼前的丽人,当然出色,但她摇着头告诉艳初:“我没有福气为叶天王穿衣,我不是雪蝶。”
“我不是雪蝶!”
这句话,使艳初脸上的傲笑倏地凝结,然后僵硬。
硬如石头,僵得再无半点变化。
丽人光着身子走出了茅舍,声音却淡淡地传了回来:“自一开始,我从没说过自己是雪蝶,我没骗你,只是你太自负,以为叶天王的女人是随手可得的东西……”
艳初的拳头捏紧了,指甲竟嵌入掌心,戳出了刺眼的鲜血。
他挫咬着牙,嘶声追问:“妳是谁?”
丽人没有回答,她赤条条地走远了,竟似已溶化在迷濛夜色之中。
夜风忽转寒凉。
他不住地颤抖。
是太寒凉?还是太火热?
他分不清,只感到一颗心正在悬空,又似是不断地向下直堕。
他走出了茅舍,看见一株杨柳树下,站着了一个人。
一个五十不到的中年人。
中年人有美髯,有奇特的眼神,还有一把巨大的铁斧。
这把巨斧,竟和这中年人一般长短,少说也有六尺半以上。
如此巨斧,如此威猛的人,一旦出现在眼前,又岂会客客气气?
但中年人偏偏很客气,连说话声音也柔和轻细,和他的外形全然不同。
他微笑着对铁艳初道:“公子远来是客,请恕在下有失远迎,尚祈恕罪!恕罪!”
艳初喟然长叹:“城中有三霸,你便是‘斧霸’祁连魁?”
中年人摇摇头:“我不是祈连魁,她也不是雪蝶。”
艳初悻然:“然则,你是谁?她又是谁?”
中年人道:“在下是翠袖院的乐师葛东京,她是翠袖院名妓琴琬。”
“名妓!她瞒得我好苦!”艳初握拳咬牙,一脸创伤。
葛东京眨了眨眼:“身在局中不识局,人皆如是,并非单独公子为然。”
“你若非‘斧霸’,这巨斧又是怎样一回事?”
“我是乐师,也是‘斧奴’,‘斧霸’是我主人,我是‘斧霸’的奴隶。”
“他怎么不现身?”
“快回来了,你且等一等。”
“回来?什么意思?”
“夜风清凉,我主人要穿衣服,即将回来……噫,已经回来了。”
“斧霸”终于现身,“斧奴”葛东京恭恭敬敬地把巨斧双手献上。
“斧霸”以右手轻轻接过巨斧,举重若轻,甚至视如无物。
铁艳初望着这人,脸上表情呆若木鸡。
这杀气凛凛的“斧霸”,赫然是去而复返,而且穿上了衣服的坛中丽人。
但她不是雪蝶。
更不是叶天王的女人。
但就算让铁艳初再想十年八载,他也绝对想不到这个女人,竟然会是翡翠城三霸中的“斧霸”。
最可怕的对手,就是意想不到的敌人。
这种敌人,神出鬼没,一刻之前与你把盏谈笑,但顷俄之间却已反目成仇,甚至在笑里藏刀,杀人不见血。
坛中丽人不是雪蝶,是琴琬。
琴琬是翡翠城名妓,也是城中三霸之一的“斧霸”。
艳初是自命风流的,也自负不凡的。但这一役,他还没有和敌人动手,巳败得灰头土脸,一塌糊涂。
琴琬是名妓。
名妓之所以出名,自有扬名于青楼的条件。
琴琬,色艺双绝。她的容貌固然楚楚动人,更能吟诗作赋,调丝弄竹,更有惊鸿飞扬的婀娜舞姿,技艺臻至妙境的婉转歌喉,又怎不令风流雅士趋之若鹜,如痴如醉?
但在笙歌醉梦中,又有谁能看得出,她这一支柔弱无骨,雪白滑腻的柔荑,竟能举重若轻,把一柄六尺许长短的巨斧,挥舞得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是名妓,也是斧霸。
顷刻之前,艳初犹与眼前丽人在欲海交合,宛如干柴烈火,共治洪炉之内。
动人心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但不旋踵间,袅袅佳人竟尔横挥巨斧,变作夺命罗刹。
艳初凄然一笑:“在下有眼无珠,宁不可笑?”
“既可笑,复可杀!”琴琬瞳孔寒芒暴闪。
“怎不早早动手?”
“你能孤身闯入茅舍,虽可笑,却可敬可佩,贱妾倒想瞧瞧阁下有多大的风流手段?”
“云雨既罢,姑娘观感如何?”
“杀了可惜。”
“但不能不杀,对不?”
“公子果然是明白事理的人,小女子感激万分。”
“既是职责所在,姑娘便请动手,只要我败在芳驾利斧之下,死亦无憾。”
“真的无憾?”
艳初默然,缓缓自黑鲨乌鲛鞘中抽出了一把刀。
此刀有名:“宿雨”。
宿雨,前夜之雨也。
宿雨刀,刀刃有痕如雨,但非今之雨。
是前夜留痕,是前夜之雨。
雨虽已消散,刀仍在刀刃见仍有宿雨留痕。
这是铁艳初生父唯一留下来的东西。
艳初姓铁,但生父姓李,这是老李的刀,老李昔年纵横天下所用的宿雨刀。
“老李”这两个字,普通之至。
但老李的刀,老李的刀法,以至老李这一个人,却绝不简单。
铁艳初跟母姓,她娘亲铁恨春,她所恨的其实并不是“春”,而是她的“小李”。
她的“小李”,却是纵横天下,黑白两道中人无不闻名丧胆的“老李”。
她早已在她自己的生命里抹煞掉有关“小李”的一切。
但唯独这一把刀,她一直没有弃掉。
她把刀交给艳初:“你没有爹,只有这一把‘宿雨’。”
此后,艳初每天都抹刀,彷佛要把刀刃上如雨之痕抹掉。
但雨痕是抹不掉的,犹如他娘亲心里的伤痕一样。
艳初没有父亲,只有宿雨刀。
但宿雨刀没有带给他丝毫温暖,只有宿雨般的留痕。
留痕点点滴滴,斑斑驳驳,与其说它像雨,何不说它像泪?
刀锋甫现,琴琬已由衷地赞美:“好刀!”
葛东京却冷冷的插了一句:“刀好,不如刀法好。”
琴琬的眼神立刻射向他的脸。
她的眼神竟在一瞬间变得极冷厉极严峻。
她的眉毛、睫毛、眼眶、瞳孔……无一不美。
她的眉毛秀丽。
她的睫毛挑蜷。
她的眼眶如凤。
她的瞳孔水灵。
但却能在一瞬间厉射出如雷似电,令人从心底里颤抖出来的寒芒。
葛东京是老江湖,久历风波见多识广的武林高手。
他的“闪电摩云手”、“满天星连环十八飞刀”和“扣骨截脉爪”,都是杀人快如眨眼的绝学。
但琴琬的眼神,仍能令他颤抖,脸色灰白。
他立刻噤若寒蝉,脚步不由自主后退三尺。
艳初却在此时擦抹刀,很用心地抹,很专注地抹。
他抹刀用的绢帕,曾是雪一般白,但由于年月久远,它已变黄。
宛似人老珠黄一般的发黄。
醉卧美人膝,
醒握天下权。
当年,女飞贼铁恨春滴着泪,滴着血,然后怀胎十月,生下了艳初。
因此艳初不姓李,姓铁。
他没见过生父一眼,只有老李留下来的宿雨刀。
生命是无奈的,就连风流也逃避不了无奈的笼罩。
艳初无奈地呱呱坠地,一出生就只见哺乳的娘亲,从不知晓生父是何等样人。
在他的生命里,彷佛只有绢帕和宿雨,然后便再无任何色彩。
他不甘心,他要在生命里添上一些颜色。
千般颜色好,不及女色。
生命虽无奈,少年总风流。
人每每喜欢比较,虽说道:“人比人,比死人。”但人们仍然喜欢用某人去比较另一个某人,而旦乐此不疲。
毋庸叹喟,更不必惊讶,这本来就是人类千千万万年一直遗传下来的习惯,甚至应该说是传统。
人,非但喜欢用某人去比较另一个某人,更往往亲自上阵,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比较另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
艳初也在比较着。他自命风流,旣要比较,自当着眼于当世最负风流盛名之士的身上。
环顾天下,最尊贵也最风流之士,非叶璧天莫属。
叶城主不但醉卧美人膝,更醒握天下权。
叶天王左右,美女如云。
叶天王麾下,谋臣如雨。
因此,艳初要和这人作出比较,他绝不理会“人比人,比死人。”这六个字的涵义。
事实上,这些年以来,铁艳初已颇负风流之名。
但比下有余,比上却不足。
只是,比不上,也要比,大不了连性命也比了上去。
此谓之“比而无悔”。
因此,在新月如钩之夜,他遇上了琴琬,他得到了这女人的温柔,这女人的肉体。
但他以为她是雪蝶,是叶天王最钟爱的“千里蝴蝶”。
但她不是,她只是一个伪装的陷阱,她不是雪蝶,她是“斧霸”。
宿雨刀有雨痕,她的巨斧只有缺口。
斧口之上的缺口,数之不尽,但都只是微不足道,细小得几乎看不见的缺口。
只有曾经亲眼这巨斧如何与别的兵刃交击,能深切了解:要经过怎样激烈沉猛的撞击力量,才能使这巨斧留下微不足道的缺口。
无论怎样看,琴琬这个女人都不可能和“斧霸”这两个字沾上关系。
但巨斧一在她手中,她就变了。
她变成了另一个人,完全是另一个人。
刀对斧。
男人对女人。
顷刻之前,这是一对野鹫鸯,她俩在茅舍内用尽精力血气,编织着男女间最缠绵的梦幻锦帐。
顷刻之后,又刀又斧,虽未交锋,虚幻的梦已被杀气撕绞得片片碎裂。
刀与斧并不残酷,残酷的是主人的手,主人的心。
再潇洒的男人,再美艳的女色,都只是披上羊皮的狼。
杀气是可怕的,它最可怕之处,并不在于已杀了人,而是必杀而未杀。
海啸没顶,并不可怕。
当头顶上有千尺巨浪的时候,恐惧早已是过去了的事。
最可怕的,是人在海滨,连海啸还没有出现,但如雷滚动般的啸声,正从黑漆大海那边逼压而至的时候。
这是城中最森严的禁地,除了城主之外,只有两个侍候雪蝶的老妈子才能出入。
今夜,月如钩。
叶璧天没有来,但茅舍中却有一个男人。
一个连叶璧天都料想不到他会闯入这茅舍的男人。
他比叶璧天还年轻一点点,但唇上却蓄着两撇很秀气的胡子。
他认为这两撇胡子很好看。
但雪蝶讨厌它,也讨厌它的主人。
这两撇胡子的主人,是一个自命风流的侠盗。
这个侠盗,也可以说是自以为是个侠盗的“侠盗”。
盗,固然是个盗,而且身手不凡。
但是否也是个侠?
这是很难说的,但既然他以侠盗自居,而且自命风流,人们便干脆叫他“风流侠盗”。
这位侠盗的父亲姓李,但他却跟娘亲姓铁。
他娘亲是鼎鼎大名的女飞贼铁恨春。
人人惜春,但她恨春。
她这个儿子,星眸剑眉,脸若敷粉,是个很不错的美男子。
他叫铁艳初,他风流,他多情,他自觉比叶天王更风流更多情,也更潇洒英俊,更风度翩翩。
但在武林中,叶璧天的名字和神一般伟大,而知道铁艳初这个名字的人,却还不算多。
因此,铁侠盗要改变改变人们的思想。
要改变人们的思想,当然先要动动自己的脑筋,去做一些人们惊讶的事情。
此理千古流传,也千古不易。
艳初深明此理。
于是,在这新月如钩的寅夜,他悄悄地越过了重重禁地,飘然进入这种神秘的茅舍。
茅舍简陋,但这里有最美丽的女人。
翡翠城主叶天王的女人,雪蝶。
曾经是轻功冠绝同侪的千里蝴蝶。
人们一致公认:叶天王的女人,一定是天下间最好、最美丽、最完美的女人。
艳初不服气。
他要打破众人的愚昧思想,他要证明,叶璧天也有选错女人的时候。
艳初是个美男子,也是个眼高于顶的男子。
等闲女流,他永远不屑一顾。
但他终于看见了茅舍里的女人,她在坛中,她赤赤裸裸地在坛中。
传言不虚:叶璧天最心爱的女人,她中了邪毒,以致必须竟日蜷伏在坛中,倚靠坛中的种种药料驱毒保命。
这女人真美丽。
这女人真可怜。
艳初“啧啧”连声,悠闲地一步一步逼近这美女,赤裸而可怜的美女。
最后,他驻足观赏坛中丽人,宛如正在鉴赏一幅气势浩瀚的名画。
万籁无声,只有坛中丽人均匀细长的呼吸。
艳初忽尔曼吟:“水流逐器知难定,云出无心肯再归。惆怅春风楚江暮,鸳鸯一只失群飞。”
竟是吟得如泣如诉,悲切莫名。
坛中丽人听罢,黛眉轻颦:“七尺昂藏,何以咏出女流之辈诗句?”
艳初哂然一笑:“好聪颖的女儿家,听出这是鱼玄机的‘送别’。”
“人生得意须尽欢,且休善感多愁。”
“芳驾雪蝶?”
丽人不答反问:“公子高姓大名?”
“在下铁艳初。艳者,‘艳歌行’之艳,初者,‘初写黄庭’之初。”
“怎不说说那个‘铁’字?是否‘铁石心肠’的那个‘铁’?”丽人似是语带讽刺。
但纵使真是讽剌,也是刺得恰到好处,毫不下俗。
艳初仰起脸,傲然回答:“铁者,‘铁石’之铁,却不必硬指为‘铁石心肠’,可知忠义传序有云:‘守铁石之深衷’,当知‘铁石’者,乃坚毅刚强,不屈不挠之喻。”
“说话兜转千万里,仍是铁石心肠的铁石。”丽人轻轻咬唇,唇下肌肤娇嫩秀润,美姿教人动荡心魄。
铁艳初一颗心怦然跳动。
他诚然是眼高于顶的男人,但坛中丽人,是叶怜香,惜玉天王的女人。
果是绣口含香,宛似一枝秾艳。
她是难得一见的隽才,虽在坛中蜷伏,眉间意态却风度超群,更隐隐有露笑烟啼之姿,极赋独绝神韵之美。
艳初不是叶怜香,但他也有惜花之意。
他俯下了身子,目注丽人。
说不尽迷人的缭俏。
茅舍外有奇花,一簇一簇各显娇艳颜色。
花影绰绰,花与美人,情致幽姿,互相辉映。
艳初扶起丽人,但见肤色如雪,令他心跳更速,全身血液沸腾。
丽人为他解除束缚。
她赤裸,也要他身无寸缕,回复真我。
艳初如痴如醉,神魂颠倒。
他是风流放荡的男子,她是袅袅动人的艳女。
他甚至已渐渐忘记这是什么地方,她又是谁的女人。在他眼前,只有梦境般不可思议的肉欲。
她一阵痉挛,眼中似渗出了泪,但并不明显。
他脸上尽是惜花人的柔情。
她嘤咛地低叫,修长润滑的一双腿令人心动。
月影渐渐移动,人却浑然忘我。
风流侠盗,今夜好不风流
然后,渐渐回复平静。
她脸上的神态是满足的。
他更满足。
因为他已闯入了雪蝶的生命里,而这个女人,却是翡翠城之叶天王最钟爱的。
这肉欲满足以外,更令他深感自豪的精神满足。
丽人为他穿回衣服,动作柔雅而熟练。
艳初轻笑,一脸傲然,有如在战场上奏凯歌而回的大元帅。
他问:“妳每次事后,也这样为叶璧天穿回衣服吗?”
这一问是放肆的,他要故意标榜自己如何地目中无人。
但丽人摇头。她一面摇头,一面为铁艳初穿上鞋子。
他穿的是捆银线青锦袄,下着抹绿金钱靴,昂藏七尺,一表人才。
可惜他还没有见过真正的绝色美人。
眼前的丽人,当然出色,但她摇着头告诉艳初:“我没有福气为叶天王穿衣,我不是雪蝶。”
“我不是雪蝶!”
这句话,使艳初脸上的傲笑倏地凝结,然后僵硬。
硬如石头,僵得再无半点变化。
丽人光着身子走出了茅舍,声音却淡淡地传了回来:“自一开始,我从没说过自己是雪蝶,我没骗你,只是你太自负,以为叶天王的女人是随手可得的东西……”
艳初的拳头捏紧了,指甲竟嵌入掌心,戳出了刺眼的鲜血。
他挫咬着牙,嘶声追问:“妳是谁?”
丽人没有回答,她赤条条地走远了,竟似已溶化在迷濛夜色之中。
夜风忽转寒凉。
他不住地颤抖。
是太寒凉?还是太火热?
他分不清,只感到一颗心正在悬空,又似是不断地向下直堕。
他走出了茅舍,看见一株杨柳树下,站着了一个人。
一个五十不到的中年人。
中年人有美髯,有奇特的眼神,还有一把巨大的铁斧。
这把巨斧,竟和这中年人一般长短,少说也有六尺半以上。
如此巨斧,如此威猛的人,一旦出现在眼前,又岂会客客气气?
但中年人偏偏很客气,连说话声音也柔和轻细,和他的外形全然不同。
他微笑着对铁艳初道:“公子远来是客,请恕在下有失远迎,尚祈恕罪!恕罪!”
艳初喟然长叹:“城中有三霸,你便是‘斧霸’祁连魁?”
中年人摇摇头:“我不是祈连魁,她也不是雪蝶。”
艳初悻然:“然则,你是谁?她又是谁?”
中年人道:“在下是翠袖院的乐师葛东京,她是翠袖院名妓琴琬。”
“名妓!她瞒得我好苦!”艳初握拳咬牙,一脸创伤。
葛东京眨了眨眼:“身在局中不识局,人皆如是,并非单独公子为然。”
“你若非‘斧霸’,这巨斧又是怎样一回事?”
“我是乐师,也是‘斧奴’,‘斧霸’是我主人,我是‘斧霸’的奴隶。”
“他怎么不现身?”
“快回来了,你且等一等。”
“回来?什么意思?”
“夜风清凉,我主人要穿衣服,即将回来……噫,已经回来了。”
“斧霸”终于现身,“斧奴”葛东京恭恭敬敬地把巨斧双手献上。
“斧霸”以右手轻轻接过巨斧,举重若轻,甚至视如无物。
铁艳初望着这人,脸上表情呆若木鸡。
这杀气凛凛的“斧霸”,赫然是去而复返,而且穿上了衣服的坛中丽人。
但她不是雪蝶。
更不是叶天王的女人。
但就算让铁艳初再想十年八载,他也绝对想不到这个女人,竟然会是翡翠城三霸中的“斧霸”。
最可怕的对手,就是意想不到的敌人。
这种敌人,神出鬼没,一刻之前与你把盏谈笑,但顷俄之间却已反目成仇,甚至在笑里藏刀,杀人不见血。
坛中丽人不是雪蝶,是琴琬。
琴琬是翡翠城名妓,也是城中三霸之一的“斧霸”。
艳初是自命风流的,也自负不凡的。但这一役,他还没有和敌人动手,巳败得灰头土脸,一塌糊涂。
琴琬是名妓。
名妓之所以出名,自有扬名于青楼的条件。
琴琬,色艺双绝。她的容貌固然楚楚动人,更能吟诗作赋,调丝弄竹,更有惊鸿飞扬的婀娜舞姿,技艺臻至妙境的婉转歌喉,又怎不令风流雅士趋之若鹜,如痴如醉?
但在笙歌醉梦中,又有谁能看得出,她这一支柔弱无骨,雪白滑腻的柔荑,竟能举重若轻,把一柄六尺许长短的巨斧,挥舞得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是名妓,也是斧霸。
顷刻之前,艳初犹与眼前丽人在欲海交合,宛如干柴烈火,共治洪炉之内。
动人心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但不旋踵间,袅袅佳人竟尔横挥巨斧,变作夺命罗刹。
艳初凄然一笑:“在下有眼无珠,宁不可笑?”
“既可笑,复可杀!”琴琬瞳孔寒芒暴闪。
“怎不早早动手?”
“你能孤身闯入茅舍,虽可笑,却可敬可佩,贱妾倒想瞧瞧阁下有多大的风流手段?”
“云雨既罢,姑娘观感如何?”
“杀了可惜。”
“但不能不杀,对不?”
“公子果然是明白事理的人,小女子感激万分。”
“既是职责所在,姑娘便请动手,只要我败在芳驾利斧之下,死亦无憾。”
“真的无憾?”
艳初默然,缓缓自黑鲨乌鲛鞘中抽出了一把刀。
此刀有名:“宿雨”。
宿雨,前夜之雨也。
宿雨刀,刀刃有痕如雨,但非今之雨。
是前夜留痕,是前夜之雨。
雨虽已消散,刀仍在刀刃见仍有宿雨留痕。
这是铁艳初生父唯一留下来的东西。
艳初姓铁,但生父姓李,这是老李的刀,老李昔年纵横天下所用的宿雨刀。
“老李”这两个字,普通之至。
但老李的刀,老李的刀法,以至老李这一个人,却绝不简单。
铁艳初跟母姓,她娘亲铁恨春,她所恨的其实并不是“春”,而是她的“小李”。
她的“小李”,却是纵横天下,黑白两道中人无不闻名丧胆的“老李”。
她早已在她自己的生命里抹煞掉有关“小李”的一切。
但唯独这一把刀,她一直没有弃掉。
她把刀交给艳初:“你没有爹,只有这一把‘宿雨’。”
此后,艳初每天都抹刀,彷佛要把刀刃上如雨之痕抹掉。
但雨痕是抹不掉的,犹如他娘亲心里的伤痕一样。
艳初没有父亲,只有宿雨刀。
但宿雨刀没有带给他丝毫温暖,只有宿雨般的留痕。
留痕点点滴滴,斑斑驳驳,与其说它像雨,何不说它像泪?
刀锋甫现,琴琬已由衷地赞美:“好刀!”
葛东京却冷冷的插了一句:“刀好,不如刀法好。”
琴琬的眼神立刻射向他的脸。
她的眼神竟在一瞬间变得极冷厉极严峻。
她的眉毛、睫毛、眼眶、瞳孔……无一不美。
她的眉毛秀丽。
她的睫毛挑蜷。
她的眼眶如凤。
她的瞳孔水灵。
但却能在一瞬间厉射出如雷似电,令人从心底里颤抖出来的寒芒。
葛东京是老江湖,久历风波见多识广的武林高手。
他的“闪电摩云手”、“满天星连环十八飞刀”和“扣骨截脉爪”,都是杀人快如眨眼的绝学。
但琴琬的眼神,仍能令他颤抖,脸色灰白。
他立刻噤若寒蝉,脚步不由自主后退三尺。
艳初却在此时擦抹刀,很用心地抹,很专注地抹。
他抹刀用的绢帕,曾是雪一般白,但由于年月久远,它已变黄。
宛似人老珠黄一般的发黄。
醉卧美人膝,
醒握天下权。
当年,女飞贼铁恨春滴着泪,滴着血,然后怀胎十月,生下了艳初。
因此艳初不姓李,姓铁。
他没见过生父一眼,只有老李留下来的宿雨刀。
生命是无奈的,就连风流也逃避不了无奈的笼罩。
艳初无奈地呱呱坠地,一出生就只见哺乳的娘亲,从不知晓生父是何等样人。
在他的生命里,彷佛只有绢帕和宿雨,然后便再无任何色彩。
他不甘心,他要在生命里添上一些颜色。
千般颜色好,不及女色。
生命虽无奈,少年总风流。
人每每喜欢比较,虽说道:“人比人,比死人。”但人们仍然喜欢用某人去比较另一个某人,而旦乐此不疲。
毋庸叹喟,更不必惊讶,这本来就是人类千千万万年一直遗传下来的习惯,甚至应该说是传统。
人,非但喜欢用某人去比较另一个某人,更往往亲自上阵,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比较另一个人所拥有的一切。
艳初也在比较着。他自命风流,旣要比较,自当着眼于当世最负风流盛名之士的身上。
环顾天下,最尊贵也最风流之士,非叶璧天莫属。
叶城主不但醉卧美人膝,更醒握天下权。
叶天王左右,美女如云。
叶天王麾下,谋臣如雨。
因此,艳初要和这人作出比较,他绝不理会“人比人,比死人。”这六个字的涵义。
事实上,这些年以来,铁艳初已颇负风流之名。
但比下有余,比上却不足。
只是,比不上,也要比,大不了连性命也比了上去。
此谓之“比而无悔”。
因此,在新月如钩之夜,他遇上了琴琬,他得到了这女人的温柔,这女人的肉体。
但他以为她是雪蝶,是叶天王最钟爱的“千里蝴蝶”。
但她不是,她只是一个伪装的陷阱,她不是雪蝶,她是“斧霸”。
宿雨刀有雨痕,她的巨斧只有缺口。
斧口之上的缺口,数之不尽,但都只是微不足道,细小得几乎看不见的缺口。
只有曾经亲眼这巨斧如何与别的兵刃交击,能深切了解:要经过怎样激烈沉猛的撞击力量,才能使这巨斧留下微不足道的缺口。
无论怎样看,琴琬这个女人都不可能和“斧霸”这两个字沾上关系。
但巨斧一在她手中,她就变了。
她变成了另一个人,完全是另一个人。
刀对斧。
男人对女人。
顷刻之前,这是一对野鹫鸯,她俩在茅舍内用尽精力血气,编织着男女间最缠绵的梦幻锦帐。
顷刻之后,又刀又斧,虽未交锋,虚幻的梦已被杀气撕绞得片片碎裂。
刀与斧并不残酷,残酷的是主人的手,主人的心。
再潇洒的男人,再美艳的女色,都只是披上羊皮的狼。
杀气是可怕的,它最可怕之处,并不在于已杀了人,而是必杀而未杀。
海啸没顶,并不可怕。
当头顶上有千尺巨浪的时候,恐惧早已是过去了的事。
最可怕的,是人在海滨,连海啸还没有出现,但如雷滚动般的啸声,正从黑漆大海那边逼压而至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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