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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横行无忌与盲刀
 
2024-07-26 08:23:45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雪蝶走了。她说走便走,在此时此刻毫不眷恋地离开了地底迷城,离开了她的叶郎。
  铁艳初大是惊诧,急急追赶。他不单只是要追赶她,更要把她留下来。
  但高兴的声音,有如乌鸦般在他耳畔响起:“不要白费功夫了,望不上她,她也绝不能留下来。”
  铁艳初倏地回头,直勾勾地盯着老胖子的脸:“不能?什么意思?”
  高兴道:“可知道,这一颗‘地狱之火’价値若干?”
  铁艳初呆住。半晌后摇摇头:“不知道!也不知道这颗东西从何而来,又有什么样的用处。”
  高兴深深地吸进一口气,道:“有人曾动用黄金十万两,美女三十名,再加上三把名刀宝剑,结果,连它是怎样的模样,也是缘悭一面。”
  铁艳初半信半疑。
  高兴冷冷一笑,道:“在魔域火山,有一条‘焜耀独角火龙’,每隔五十年吐出一颗‘火龙魔珠’,能治重病,足以起死回生。但在这三百年以来,只有一颗魔珠落入人们的手里,铁大侠,光凭这一点,你说它应该价値若干?”
  铁艳初傻住,无言以对。他只是心里在想:“这是无价之宝,雪蝶岂有本领要取便取?……她……她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他心里的疑问,没有人能回答。
  就连高兴也不能。
  但不管怎样,“地狱之火”已在这名鬼医手中……
  他是否应该立刻用这颗无价之宝来挽救叶璧天的性命?

×      ×      ×

  寒风如刀,天气一天比一天更冷。
  翡翠城东北六里,是一条荒凉的古道。据说,在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年代,这条古道曾爆发过好几次血腥的战争。
  当年,翡翠城虽然并未建立,但这古道早已是兵家必争之地。
  一条重要的道路,就等於咽喉、命脉、血管!这种道理,一千年前和一千年后,都不会有所改变。
  古道看来荒凉,但实则生机蓬勃。只是拥有大权的人,尽量刻意掩饰它的重要性。
  但这数百年来,谁是这附近一带拥有大权的人?要是逐一数算,恐怕是罄竹难书。
  若说到最近,自然是叶城主。
  然而,翡翠城又再经历一场钜变。有人说:“叶璧天已变成了地底下的一只老鼠。”
  如今,在城中操掌生杀大权的,有人以为是锺海啸。
  但实则不然。
  把叶璧天地位取而代之的,是——主上!
  主上!
  一个俨然以九五之尊自居,自称为“朕”的神秘人,彻底地改写了翡翠城的历史。
  主上是一个怎样的人?或者是妖魔的化身?总是有人知道的。
  但这些人,在目前来说,必然只是属於极少数的。
  优秀便是其中之一。
  只是,优秀仙子的本身,也是神秘莫测的。没有人能洞悉这个女人的一切。
  就连叶璧天也不能。

×      ×      ×

  寒风中,古道上蹄声骤响,来的只是一匹马,一个人。马是好马,龙马。鞍上人,更是一员猛将。
  宫本千军。
  古道侧,有一座高台。
  高台是在三日前盖搭而成的,但很坚固。
  不但坚固,而且佔地辽阔,可容五、六十名战士高居临下,视察远方形势。宫本千军的来临,当然早已落入驻守者眼中。
  驻守高台为首的战将,看来四十岁不到。
  但他已在上个月度过了六十岁的寿辰。
  他在武林中没有太大的名气。但这一点,和他的武功造诣高低完全无关。
  他没有名气,是因为他从来不愿意自己的名字会有家传户晓的一天。
  从十二岁开始,他已经是一个可怕的杀手。
  单就这一点而言,就已很値得他自豪了一辈子。
  ——叶璧天也是在十二岁那一年,成为江湖中备受瞩目的厉害杀手。
  但这人不要名气。他要的只是财帛。
  为了金子银子,他可以为任何人刺杀任何人,也可以为任何人挡住任何强敌的侵袭。
  他的名字经常改变。有时候姓吴、有时候姓穆、有时候姓上官……只有他的外号,从不改变。
  那是——定亲酒。
  没有人知道他怎会有一个这样的外号。有人问过他,他也没有细说原由,只是道:“要是你肯给我五千两银子,我一定会告诉你知道。”
  但又有谁会为了他这个外号而花掉五千两?只好当作一个神秘的笑话算了。
  定亲酒这个外号也许是可笑的,但这个人绝不可笑。有人甚至认为,主上已向他下了一道命令,要他出手刺杀叶璧天。
  当然,酬金极为可观。
  但传闻毕竟只是传闻。是不是真的有这一回事?没有人能绝对肯定。再说,就算传闻属实,但又有谁能在这时候找到叶璧天?
  只是,定亲酒愿意为了主上而卖命,这是绝对不假的。
  据说,定亲酒有个姪儿,两个月前在山西大同府一间赌坊里,一口气输掉了二十五万两。
  定亲酒没有妻儿。
  他只有这么一个姪儿。
  人人都说,这个姪儿也就不啻是定亲酒的儿子。
  “什么人?”
  “东瀛人,宫本千军。”
  “可知道这条道路通往什么地方?”
  “翡翠城。”
  “翡翠城又是一个怎样的地方?”
  “不知道。我只想找一个人。”
  “谁?”
  “一个没有脸见人的魔王。”
  “什么意思?”
  “主上。”
  “大胆!”
  “尊驾怎样称呼?”
  “定亲酒。”
  “姓定?你们汉人有这样的一个姓氏吗?”
  “这是外号。”
  “为什么有这样的一个外号?”
  “我有一个兄长,他外号的第一个字,也是这么一个‘定’字,他叫‘定鼎公’。”
  “定鼎公?那个‘公’字的意思,我是懂得的,但为什么叫‘定鼎公’?”
  “你是异国之人,对咱们汉人的文化毫无认识,就算说出来,也不会明白。”
  “我不明白,你们的主上又怎么了?他会明白‘定鼎公’的意思吗?”
  “主上是人中龙凤,拥有通天彻地之能。天下万物万事,以至是千千万万豪傑,无不在主上指掌之中。”
  “你的外号很是怪异,但人却十分可怜。”宫本千军冷冷地盯着定亲酒的脸:“一个人,要是必须向主子陪尽笑脸,连在他看不见人影听不到说话的地方,都得向主子奴颜婢膝极尽巴结之能事,这人的处境就是世上最可怜的一种人。”
  这是充满不屑和嘲讽的说话。定亲酒听了,脸上没有变色,反而点了点头:“不错,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确的。”
  这是否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也许是的。但定亲酒不在乎。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已对任何人的闲言闲语,绝不放在心上。
  不是表面上毫不在乎,就连心底里也绝不介意。一个人,要得到某些收获,必然就得出卖自己的某一部分。不是血汗,便是尊严。
  甚至有人不惜出卖自己的肉体。
  而且——
  不分男女。
  定亲酒很有自知之明。他在少年时候,就已很淸楚一件事:他的脸长得不好看。
  一个人的脸是否长得好看,不一定关乎美丑。有些人,分明是五官端正的,但眼耳口鼻凑在脸上,偏偏就会形成一张神憎鬼厌的样子。
  对於“色相”这种事,他早就把自己列为完全没有本钱的人。就算世上有好男色之徒,他也不会让那些花得起钱的大爷看中。
  男人看不上他,女人更看不上他。
  直至有一夜——
  他在一个不可能让自己发泄的女人身上,疯狂地抽插。在他眼前呈现的,全是刺目的血红……
  那是一个喜气洋洋的子夜。
  女人,是新娘子。但他并不是新郎官。新郎官醉了,在洞房花烛夜醉如烂泥,躺卧在床边像是死狗般动也不动。
  那是他的亲哥哥。
  但新娘子原本是属於他的。在他要和她喝定亲酒的时候,亲哥哥带了几十条大汉,把亲弟弟痛殴,骂他忘恩负义,抢走了兄长的红颜知己……
  其间的是非恩怨,旁人不会理会,也管不着。
  十个月之后,大嫂子生下了一个小娃娃。一个五官端正,但眼耳口鼻凑在脸上偏偏变得神憎鬼厌,难以形容地可恶……
  这就是定亲酒唯一的“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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