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同人
 
2006-06-24 11:06:00   作者:千里兰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一、陆小凤

  这样浑浑噩噩、忙忙碌碌过了很多年。每天在不同的房间、不同的床上、不同的人身边醒来,匆匆离去,再这样浑浑噩噩、忙忙碌碌的过每一天。离去的时候不想下一站,醒来的时候不想傍晚。到处奔走却不想终点。

  下一站有朋友,傍晚有情人,而终点——终点前满眼求救,终点后只剩预谋。

  所以,有人的地方才会有人群,有家的地方才会有门,思念的两端才会有路,原谅过后才懂得报恩……你我也是如此,我并不是说我们终究会在一起,而是说,孤单,终究属于我一个人。

  从很久之前我就是一个人了。这也没什么,这种生活简单又安全。

  我出生在蜀地的一个汉族村落里,阿妈说汉族是中原第一大族,我倒觉得没有什么,因为我们周围的村子全都是其他民族的部落,在这里,我们是少数。我们这个村子称之为汉族村落,其实村中只有两家人,一家姓陆、一家姓朱。阿妈说我们是为了逃避什么才到这里的,但究竟是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穿着与周围人不同的衣服,说着与周围人不同的话,过着与周围人不同的生活。这样的人真的很多吗?——我们无法与周围人沟通,几乎不和周围人来往。所以,朱家竟带着他们刚出生不久的儿子来我家提亲,他们坚信我妈怀的一定是女孩,甚至起了“小凤”这样的名字。可确定的,不一定是真实的,真实的,不一定是正确的,正确的,往往不是我们所想要的。比如,“凤”其实是公的,我也是“公”的。我很庆幸这一点,当我看见朱家公子——朱停的肚子的时候。

  为了生存,我们也会同周围人做一点交易。这时你会发现,有些沟通啊交流啊是不需要语言的,比如,强买强卖。我们大多也是不反抗的,因为平等啊尊严啊这些没影儿的东西,都比不上一个得过且过的安身之所。这是朱婶告诉我的——当他们用一本烂得掉渣的破书换了一匹她新织的素绸——一本他们都看不懂的旧书。而朱伯扔下这本书转身就走,一个字也没说。后来这本书被朱停捡了去,还兴致勃勃地拿给我看,说是卧龙先生的遗作,写了不少造小玩意的方法。我自是对这些不感兴趣,那时我只想赢一头羊。我知道当地人在过年的时候会举行狂欢,其中有一个抓鱼比赛,今年的奖品是一头羊。

  当地人没有几户有羊,这无疑是一个大奖,于是便有许多人参加,他们老练、强壮,他们有一双大手和灵活的手指,我不知如何才能赶上。我必须用两倍的工夫来训练,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努力过了,就一定能成功吗?我决定和上天开一个玩笑。当别人练五根手指的时候,我只练两根手指,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说,相同的时间下,我的练习是他们的两倍还多,是不是上天就应该眷顾我?于是,上天也跟我开了一个玩笑,我赢了比赛,顺理成章的得到了那头羊。

  那天晚上,我们两家大吃了一顿涮羊肉,想来那只羊大概是用来养的,但我们不会——也不想在这里养些什么,我们似乎并没打算在这里住得太长。

  当夜来了一批山贼,抢了我们的村子。也许是知道我们的村子只有两户容易下手,也许是知道村里还有一只羊。当夜我和朱停在后山实验他做的木马,然后我们看见了一大片火光。我们赶回去时,村子早已面目全非了。朱停疯了一样地冲进屋子,我没有拦他,就坐在外面,有一点欣慰,幸亏我们吃了那只羊。

  直到火灭为止,我都没有进家门,因为家里实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早在四年前,陆家就只剩我一个人了。

  朱停的双亲死在了房子里,房子烧成了灰。我们自然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了。我们想去中原看看,那里到处是汉人,想来都算是我们的兄弟了,我们想在那里重新生活。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种生活就叫闯荡江湖;后来我们也知道,中原到处是山贼。但我们离开家的时候还太小,朱停8岁,我7岁。

  二、花满楼

  ……海水深沉而苦涩的味道,是幽幽的蓝;午后透过密实的叶子射下来略带灼热的温度,是阳光的金灿灿;偶尔从街上传来喜庆的吹锣打鼓夹杂鞭炮的喧闹,是红的明艳;这里,泥土的气息柔和了茶的品味,是淡绿色的清浅……我知道生活应该简单一些,这些闲情逸致,为赋新辞不过拆穿了我的一点点小缺陷……我看不见。

  也许是自己早已习惯不清晰的世界,很多记忆也模糊起来,当然,也可能是不愿想起的缘故——生活的快乐总需要忘记许多;但忘记得再多,总还是要生活。我的生活从院中的那棵梧桐树开始。

  像所有的深深庭院一样,院中常常耸立着这样的树:几百年立在那里,孤独却骄傲,虬根盘鸾,枝叶如冠。即使在冬天,也很难透过繁密的枝杈望到顶端,那上面究竟是琼瑶洞还是太虚城?我想去看看。

  “谁道闲情抛弃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      河畔青莘堤上柳,为问新愁,何事年年有?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

  雁柱轻滑,按弦难准,筝乐发而不鸣。

  原来,这树上真住着神仙,当我从树上掉下来的时候,我听到了他的嗔笑,呼呼作响。还有,叶与叶之间的小花,淡淡地开了——只有我知道——夏天,真的来了。

  可惜,我没有看到夏天。我在床上躺了很久……——当我有意识的时候,我已经躺了很久。醒来的时候,外面好象下着雨,沙沙的,配合着头一阵阵地作痛。那时,夏天刚刚走;夏天,总是在一场大雨过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但是三哥说那天没下雨。我却很确定,我是夜里醒来的,天空乌云密布,连一点寒星都没有,只听得到处的滴滴答答,谁在怨我笨吧?我为什么在黑暗里醒来呢?

  于是,我也错过了秋天……终于,我错过了所有季节。以后,我还将错过更多。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家里的门槛全磨平了,方桌全换成了圆的,甚至,墨分五色在我家也只剩下厚实有触感的“焦、浓”两色。我难道要从这疙疙瘩瘩的墨迹和纸的皱摺中寻找生活?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幕,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轻拢琵琶,揉音已过,弦未拨。

  从窗口走七步便是门,右面回廊处有仕女在那里抚琴弄箫——三哥满天一向很体贴我,而且,顺便挡住去花园的路。不过,翻过后面的假山,一样可以直达花园——我并不是那种摔过一次就不敢爬高的人。我骗了他,我也知道他不想让我再接近那棵梧桐树;但我又不止一次骗过他:其实那次之后,除了那棵树,很多事情我都想不起来了。

  我也不去想,因为我每天都要学习很多,学习摸索四书五经,学习品味画中的“疏能走马,密不透风”——构图被影印为相互迭加的墨的厚度,而藤黄与群青竟可以靠粗糙来区分,还有,学习一直保持微笑,有人说这种职业式的微笑未免不太真实,然而,如果微笑能变成一种职业,也是幸福的事。

  幸福的事并不多,比如,这样坐在树下,同这花园一起荒芜。这是一棵梧桐树。凤栖梧。如果真的有凤凰,那展翅而飞的辉煌,是不是我也能看得见呢?他是不是也会看见我,是不是会带我离开,带我去棱角鲜明的世界,看焦浓重淡清五色具全的人生,过酸甜苦辣咸不缺一味的生活。我在等一只凤凰啊!不过,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在等什么?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余音袅袅,难再续,箫韵吹罢。

  现实与想象的差距有多大,梦想实现的时候就有多可怕。我的愿望竟然用一种略带讽刺方式变成真实,我本想在涅盘的火光中结束一生,结果,真遇到这个家伙,和这个家伙在一起,生活啊……怎么过都是一辈子。最近我常想,我大概是不太懂是非吧,但只要记住别人的好就行了,如果大家都只记住别人的好,这个世界也就没有那么多是非了。

  他把我称为“令他长命亦令他短命的家伙”,我并不习惯这个称呼,我通常把这种人叫作,“朋友”。

  蓝色是忧郁深邃,黄色是迷惑犹豫,红色是兴奋昂扬,绿色是幽雅和顺……在这个花花世界里,有谁能不为所动呢?……我可以,因为,我是个瞎子。——不过,这也没什么了,——所有人都一样,羡慕别人看得见,羡慕别人看不见。

  三、陆小凤

  你相不相信命呢?

  我不是说什么信仰啦宗教啦——那些拜神求佛的事,那些戒酒消肉的事,对我来说都太罗嗦。而关于洞悉命理——那些命高八尺、难得一丈的话,那些命里有、命里无的话,我也是敬而远之的。我的意思是说,当命运无论以小丑还是判官的姿态降临的时候,请尽量地相信他。

  其实相不相信都无所谓了;很多事一旦注定,就是一辈子。比如奇迹总是与幸福相辅相成,灾难也总是尾随而至。然而,大部分的灾祸和麻烦,都是我们自找的。

  我和朱停已在中原混了六年,除去开始的一些日子,竟也出奇的顺利。朱停做的小玩意,被很多有闲钱的人视为珍宝。一个会端茶的人偶,可以卖到五百两银子——这使我们不必杀人放火便可得到一大群羊——只要他的嘴足够严,他们甚至会加倍付钱。

  而我的日子也过的很清闲,那些原本养活不了自己的小聪明,这里却成了无闲情人的必备品:我帮一些人藏东西,帮其他人找东西。他们死撑着文雅,远比不上蜀地蛮夷们痛快,不过这正中我的下怀。空闲的日子,我练了许多飞檐走壁的功夫,因为我从没有打算在一个地方久留。

  朱停十四岁生日那天,我离开了他,我喜欢一个人过流浪的生活。我走时,听到他大骂我混蛋,说以后再也不理我了。我不信。

  我更不信,这以后,很多年过去了,自己真成了混蛋。

  当然,我并没有想把自己培养成君子的意思,我只是想到处看看,看看别人的生活。我对我的生活总是不太满意,也许是那时我还太小太不懂事——我想总有人是生活在完美只中的,然而我错了——虽然现在我还是这样希望。

  我去了武当。没有任何原因,只是它名字太响亮,比较容易想到而已。遇到了他们的掌门师叔,他很看中我。他说如果我是他徒弟,我一定不会犯那么大的错。但我最后也没有拜他为师,因为这样我们还能成为朋友。这两年,他给了我很多,可在我看来,我不过是多了些名和利的利刃,以及被其所伤的,寂寞和猜疑的疤痕。然后,有越来越多的人请我帮忙,没有任何原因,只是我的名字渐渐响亮了,比较容易想到而已。自此以后的成千上万个日子,我们都没有大改变:他总说要归隐,我总说要离开。

  从江南到漠北,从河西到东海,我为了各种理由去了很多地方,我熟练地清楚,什么时候该起程,什么时候该歇脚。只有一次,我至今也很难说清为什么那时我要出现在那里,但我相信这是命运为我安排的时刻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哪里牵动了一根线,生活开始嘎嘎地转动,于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幸福的悲伤的事,一个接一个地潜伏而至,悄无声息,步步紧逼。

  那一次,我遇到了花满楼,在花府的后院里。他乍看之下与一般养尊处优的小少爷无异,只是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像很深很深的湖水,没有一丝涟漪。漂亮的东西往往都不好用,“花家的七童是个瞎子”,这是他永远的痛。他坐在一棵古老的梧桐树下,阳光斜斜地射过来,水汽弥漫,淡了轮廓。

  我以为我可以打个招呼然后离开,或者直接走开,但他却说了足以让我流连的七个字——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会为这几个字搭上一辈子。他对我说:“我终于等到你了。”我并没有与他约定,我只是偶然闯入这里,然而我确定他之后的话必然像那七个字一样经过了深思熟虑,“我是个瞎子,”——他点了自己的死穴;“请带我离开,”——他说得极近恳切;“否则你就别想在江南混了。”——他让我无法拒绝。

  我一直努力地尽量相信,我和我最好的朋友的交往,的确是在这种威胁利诱中开始的。我真的带他走了,我不知道他是如何说动那么一个庞大的家族,但当我出现的时候,他们都略带不情愿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也许他真的等了我很久。唯一确定的是,面对那些未知,我们似乎都充满信心,我不清楚是哪里来的魄力。或许是因为我们还小,还是可以胡作非为的活着——只不过,我始终无法相信,我们就这样不计后果地活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毫无悔意……

  然而那时我却不明白,很多美好的事本不应该这么轻易地被悲伤打败。

  花满楼的性格随和,我和他搭档得很快乐,我们从没失败过。但同时,名誉会带来更多的压力,成功总面临更大的危机。而我那时对生活却无能为力。

  我答应了一位老人帮他的女主人。据说那个女人的丈夫放着偌大的家业不要,偏偏对治病解毒这类的事感兴趣,已失踪多年,她一个人却把家业经营得越来越大,但他的儿子近年也迷上了什么,自己出走了。那女人只想把孩子找到。不过我答应帮她与这些缘由都无关,只是因为那老人说我做不到,而且他现在连他的女主人也找不着。

  我也找不着。花满楼认为帮别人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并没有怨言,但我有。我想到了我阿妈,为什么我家和朱家会逃到蜀地的那种穷乡僻壤里?我们有仇家?逃避终究不是好办法,我们不属于那个地方,我一直想要离开的,但父母不让。他们却早早走了。看来我们终究不属于那个地方,而当我真的离开的时候,我却在犹豫那里算不算我的家乡——曾经在那里,连做梦都可以什么都不去想。

  现在却不是。很多事再努力也想不明白。比如当我们已经绝望的时候,那妇人竟自己找上来了,而当我们认为当事人已到一切可以迎刃而解的时候,她却说:“不必了……或许这样更好……”“……你能告诉我他的名字、相貌、年龄……”我只能开始工作。“我不会说的”她的话异常苍白,“我不想忆起孩子的姓,那是我所有甜蜜与痛苦的所在;我不想忆起孩子的名,那是他留下的唯一字句;我不想忆起孩子的年龄,那刚好是我想他刻骨铭心的日子;我不想忆起孩子的样子,那遗传了他所有的宽容与苛求……你不会懂得,我在他走时并没有挽留,我一直认为与他相遇就是个恩赐……当然,他现在也许想收回给我的最后一点恩惠……然而,思念久了,就无法放过他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所以,只要那孩子在我身边,即使死在我身边……每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都会感到那种想让它成真的恐惧——他和他父亲真的太像了——我知道我不能,但我还是忍不住渴望,让我死在他身边或是让他死在我身边——其实这都一样——”

  她没有这样做。她永远都还是个母亲。但我总觉得那个孩子只是自己固执地想离开罢了,他不会了解母亲复杂的感情——他也不会回来——就像曾经的我一样。

  后来她派人送来了一坛好酒。据说那是由史以来最美的酒,相比之下,无论是琼浆玉液,都会如苦药一样难以下咽,所以没人敢喝。她是在感谢什么吗?还是在埋怨着什么?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把它送给了我。不过当晚我就打开了它。其实这世上的酒、世上的人、世上的事一向都是苦的,但我喜欢,我上瘾,我不在乎。花满楼陪我喝,因为他说,爱本身就是苦的。

  那夜我们都醉得很彻底。然而,人只有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才会醉得那么深——因为醉的时候会说真话。所以,那一夜,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到花满楼平静温柔下的,那颗充满不安与伤痛的心:“……想在还有味觉的时候尝最美的酒,这样有一天味觉消失了也不会有遗憾,……但是,听觉和嗅觉哪一天消失了怎么办?……我知道神会一点点把它们都拿走——就像我的眼睛一样……那天来临的时候,请带我去很远很远,我知道在河的源头,穿过雅鲁藏布江,那里高高尖尖的山巅,是离天很近的地方。我希望在那里死去,我希望可以像那里的人一样天葬: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你可不可以用哈达将我围住,用土坯为我做床;你可不可以念经为我超度,天不亮就为我出丧;你可不可以给我点香铺上五彩路,背我去天葬场;你可不可以替我撒三荤三素糌粑,燃起松柏香堆的煨桑;你可不可以把我献给神鸟,最后把骨灰撒向四方……”——也许是酒的关系……明晃晃的闪着泪光一样的…… 我的无能为力……

  第二天一大早,我悄悄地走了。我习惯性地逃避。我总是能让自己快乐起来,而当我无法面对那些必然的忧伤时,我选择离开。是不是人总能这么轻易地消失?是不是我们也能这么轻易地发现他们早已走远?我不知道花满楼是如何面对那一屋子的空荡荡,我不敢想。

  我习惯性地逃避。我总是希望下一站有快乐和安逸,但我从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结局,于是,我只好再次上路。我四处流浪,在不高兴的时候改变方向,然而不巧又路过了悲伤。当我碰到避无可避难过得要死的事,我却没有死,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浪子。

  偶尔我会想起那个妇人——原来爱是一根透心的长刺,总是担心它刺痛了别人,却没发现它早已扎穿了自己。我常常猜想来来往往的人中哪一个是她的孩子,我想揍他一顿。值得讽刺的是,当我遇到她儿子时我很庆幸我没动手,因为我发现,我永远都打不过他。

  我第一次见到她儿子时,我想起了曾经见过的一种植物:在阴暗混乱的森林里,清瘦挺拔地立在那里,没有盘根索结,没有皱褶伤疤,树叶莹润透彻,连树皮都异常光滑——是那种本不属于生命体的白色,幽幽地绕着一尘不染的光……那种植物的名字,好象叫——“见血封喉”。

  但那时他还没有杀过人,每天在自己的庭院里喝一种淡黄绿色的茶。庭院里的梅花还没有开,黑色的树枝几近病态的交错着,这却是极品的标志。我每次去的时候,总能听到笛子冷言冷语的余音——只是余音而已……像梅花一样,在最凄冷的时候,才展露心扉。然而,渐渐笛声消失了,他改喝纯净的淡淡的白水,他决定去杀一个与他无关却违背他审美的人。

  他知道我想要阻止,走之前,他只问了一个问题:“你知道我喝的茶和吹的笛曲吗?”我沉默。他露出那种高傲而冷漠的表情,始终还是没人了解他。

  其实,那曲子是《梅花落》,他总是在梅花未开的时候就吹起,那种忧伤的旋律让人不忍多听。而那茶——他母亲没骗我,自从喝了他母亲的酒以后我已经尝不出苦以外的任何味道了。……然而,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那种清清的颜色,那熟悉的形状……——小时侯,每到时节,遍地都是这种在中原很少见的香气,阿妈会拉着我的手去摘的——我怎会不知道呢?那是“碧潭飘雪”,是蜀地的名茗,那是我家乡的茶啊!……然而,我又怎么会知道呢?我已经是浪子了,浪子没有家……

  忽然怀念起朱停、花满楼来了,某个陌生的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会挂起花满楼对我说的话。长大了一些,才发现自己错过了很多……也许是因为寂寞。我四处去找他,我想对他说,我带你走,带你去很远很远,带你找河的源头,穿过雅鲁藏布江,带你到高高尖尖的山上,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你不幸逝去,我会用哈达将你围住,用土坯为你做床;念经为你超度,天不亮就为你出丧;给你点香铺上五彩路,背你去天葬场;替你撒三荤三素糌粑,燃起松柏香堆的煨桑;把你献给神鸟,最后把骨灰撒向四方……

  我想对他说很多很多,但当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只是微笑。所以我也只能微笑,这种微笑很讨好。原来我们都长大了一些啊。

  我在想,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很偶然的:那天路过他家门前,觉得里面有人在叫我,好吵。不知道现在还听不听得到那种声音了,不过我们却再没有喝的那样烂醉……因为,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四、叶孤城

  我四十三岁, 骄傲,独爱剑,遇到了他。

  我四十三岁,遇到了他,他骄傲,独爱剑。

  我遇到了他,我骄傲,因为他也独爱剑,然而我已经四十三岁了,而且骄傲——即使遇到了他。

  ……

  ……

  每个人生命里都有一种东西,它是我们的唯一,靠近它是我们生存的意义。

  我自信这感觉我比任何人都强烈。三岁时我得到了一把好剑。我为此失去了一切,但那时我却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于是,我的生命里只剩下这把剑,我相信我和它的相遇是一个命运的奇迹。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去了解它。我为它奔波,为它远离;我为它而与众不同,为它而声名大起,也为它而愤世忌俗,为它而淡薄名利。我用三十年的时间与它独处。它是我的父,我的母,我的同伴,我的恋人,我为它生存,为它死去。它是我最重要的东西,它是我的唯一。

  那把剑是我的,是我谁也不让的东西。我用之后的十年来守护它,我不允许凡夫争夺,不允许世俗玷污。然而,此情还未休,寒霜却早已染了少年头。我不在乎江山易改,但我怕渐渐力不从心,我不在乎岁月变迁,但我怕有一天会把你失去。我站在最高处想靠近你,我们之间却始终有一段距离。我甚至在彷徨,你真的是我最渴望得到的那把剑吗?

  直到我遇到了他,看到他那一尘不染舒适和体的白色,修长的手指没有一丝瑕疵,握剑的姿势异常熟练,神情淡淡地却有剑气弥漫。他年轻,他执着,他完美,他自然。他拥有我想要的一切。他才是一把绝世的好剑。我久违了的激情在那一瞬间迸发。我原来一直在寻找这样的一把剑!我要得到他,为他舒展,为他喘息,为他欢愉,为他哭泣,为他毫不退缩,为他无所畏惧。

  我迫不及待地找他决战。他的院落贯彻着他的神情,但那里却出现了不和谐的身影。从他看她的眼神,我觉得灾难快要来临。果真,他还是因为琐事推迟了和我的约定。我们出现了分歧,他不曾注意我的千分之一。我在原地久留,而他在另一端等候,当我到那一端的时候,他却已不再回头。

  我失去他了吗?我的生命因此而残缺不全。我绝望,我痛苦,我孤独——我一个人不孤独,想一个人才孤独……我以为我们是一样的,我以为你可以了解,我以为那感觉你我一样强烈——

  ……然而,为什么要背叛呢?……那么,是不是我也可以……我确定这结局一定是悲剧——因为,剑有双锋,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
……有人问我“白云城主,剑如飞仙,人如飞仙,何必做此不智事,自贬于凡间?”。是啊——西门吹雪,你剑如神,人如神,又何必贪恋这十丈红尘?
……我始终不后悔。只有我知道,他的剑叉入我胸膛的那条弧线,是多么的、多么的完美。他的发丝低垂,我似乎看得见他的眼泪。
我终于得到了我最想要的东西,但我不得不离去——我把我的剑,连同我的血、我的肉、我的骨、我的生命一道都给你,希望你能过得比我幸福,希望你能尽快找回那个冷峻孤傲的自己。
……

  夜一成不变过去,旭日从不曾改变它的赤。于是,今天会成为昨天,昨天会成为历史,历史会渐渐遗失……于那些挣名夺利的日子,一切都变得不真实,一切,都变成了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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