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里洋场 风起云涌
2026-01-22 20:46:55 作者:龙乘风 来源:龙乘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星光洒在陆玫瑰的脸上,她的脸庞是轮廓分明的,表情是冷傲逼人的,但无论怎样,她还是今晩宴会里最受人触目的女人。
这里是杜公馆,杜振鄂公馆。
杜振鄂并不是个很出色的男人,无论在面貌、身材、学问、才智等等各方面,他都不算出色。
但他有财有势。
在十里洋场旳上海,有财有势也就等于拥有一切。
所以,这一幢公馆是杜振鄂的,陆玫瑰也是杜振鄂的。
今天是杜振鄂的生辰,他现在是四十岁。
公馆里挤满了来自四方八面的达官贵人,名媛淑女,气氛相当热闹。
陆玫瑰却在这热闹的时刻悄悄地来到了玫瑰园,这园子就在杜公馆的左边。
这园子本来没有名字,自从陆玫瑰来了之后,它就被称为玫瑰园。
星光柔和,但却还是掩盖不住园中凄清之色。
她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来到这园子里?
在铺满宝红地毯的客厅里,杜振鄂捧着一只法兰西水晶酒杯,杯子里的酒只剩下了少许。
他虽然并不英俊潇洒,但却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保持绅士风度。
而绅士风度,总是和微笑分不开的。
忽然间,有一只粗糙的手递了过来,杜振鄂反有闪避,因为这一只手虽然粗糙,但手里却拿着一瓶陈年白兰地酒。
陈年白兰地是名贵的,但对杜振鄂来说,握着这一瓶白兰地的手更加重要。
因为这是阿郭的手。
阿郭是杜振鄂的同乡手足,杜振鄂来自无锡,阿郭也来自无锡。
杜振鄂年纪比阿郭还小两岁,但却比阿郭更早来到上海。
他初到上海的时候,手头上颇有点钱,但距离“富有”这两个字还相差很远,当然,更万万谈不上有财有势。
但他很快就开始向上爬。
在上海,几乎每个人都在向上爬,但能否爬上高峰,创开一番天地,却是另一回事。
但向上爬并不是想像中那样容易的。
有时候,爬到了一半就摔掉下来,那种滋味是不太好受的。
更不好受的,还是那些已经爬到了顶峰的人,忽然间给人推跌,一下子就从顶峰跌进万丈深渊里。
杜振鄂在上海滩开始向上爬的时候,他很注意这些情况。
他必须把某些已爬到了顶峰,或者是已经接近顶峰的人击倒,然后取其位而代之。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屹立在高峰之上。
现在,谁敢说杜振鄂不是高高在上的呢?
但杜振鄂决不会忘记阿郭。
他能够爬上高峰,阿郭的功劳绝对不容轻易抹煞!
阿郭的脸庞是方型的,脸上的肌肉和他的手同样粗糙,从任何角度看来,他都是个老粗。
即使现在,他穿上了裁剪合身,衣料名贵的笔挺西装,他给别人的印象还是没有半点改变。
阿郭就是阿郭,有人说,他笑起来的时候,就像只想吃牛排的拳师狗。
但阿郭不喜欢吃牛排,他只喜欢吃熟牛肉,就像是古时的好汉,一跑进酒家里便扯直喉咙大叫:“伙计,来两斤烧刀子,一斤熟牛肉……”
阿郭就是这种人,他吃东西永远都是狼吞虎咽的,就像是连吃东西也要和时间竞赛。
杜振鄂最欣赏的,也正是他这一点。
但杜振鄂进食却是慢吞呑的,无论任何食物进入他的口里,他都一定慢慢咀嚼,决不着急。
因为他知道,只有慢慢咀嚼,才会使肠胃更容易把食物消化。
平时,他也喝一点点酒,但决不多喝,他比谁都更明白:酒是穿肠毒药。现在,阿郭为他斟酒,他没有拒绝。
但他知道,阿郭斟酒,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姿态,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有话要向他报告。
“杜老板,陆小姐已岀去了。”
“我知道。”
‘要不要把她叫回来?”
“叫回来又怎样?”杜振鄂呷了一口酒,眼皮轻轻向上一抬,“就算把她的人叫回来,她的心已飞到别人的身上。”
阿郭道:“要不要我去教训那个小子一顿?’
杜振鄂摇摇头,道:“没有这个必要,就让他俩做对野鸳鸯好了。”
阿郭恭恭敬敬地向他点了点头,然后就若无其事地退了开去。
宴会还在继续,而气氛也越来越是热闹。
渐渐地,有人喝醉了,那是一个二十多岁,一个本来相当秀气的公子哥儿。
但长得再秀气的人,只要一喝醉了酒,脸上的秀气就会给酒气完全掩盖住。
他叫司马添,是一间银行的总经理。
他父亲是银行的董事长,生意做得很大,本来,杜振鄂是邀请他俩父子一起出席这个宴会的,但直到现在,只有司马添他的父亲司马豪,听说到了天津,但所为何事,旁人却是不甚清楚。
杜振鄂也没有问司马添,想不到今晩司马添却会喝醉了。
阿郭立刻上前扶着他,陪笑说道:“司马兄,咱们到后面厅房里歇一歇。”
司马添两眼一瞪,道:“歇一歇?为什么要歇一歇?快拿酒来才是正经。”
阿郭叹了口气,说道:“司马公子,你已喝得太多了。”
司马添嘿嘿一笑,道:“不错,我是喝得太多了,而且这里的都是名贵的白兰地,但不要紧,无论我喝多少,都可以把酒帐算在我的头上!”
这是无礼的说话,当然也是醉话。
但不管怎样,这些说话已令到杜振鄂感到一肚子的不高兴。
他本来就不喜欢司马添这种纨袴子弟,若不是看在他老子司马豪的脸上,他说不定马上就下令阿郭把他撵出杜公馆。
现在,他就只当没有看见司马添这个人,只是若无其事地和别的宾客谈话。
他相信阿郭可以很轻易地就把这件事情解决,果然,在半分钟后,阿郭已带着司马添离开了大厅,进入后面另一间比较细小的客厅里。
但过了很久,阿郭还没有岀来。
杜振鄂不禁有点奇怪,便放下酒杯,进入那间细小的客厅里看个究竟。
这一间客厅虽然比较细小,但修饰还是极尽华丽能事,在一盏法国水晶灯下,排列着两行金黄色的名贵沙发。
只见在第一行的沙发上,摆放着一柄刀。
那是一柄只有两尺来长短,但却锋利无匹的东洋刀。
而在第二行沙发上,却俯伏着一个人,而这人旳背心,却淌满着一大滩鲜血。
杜振鄂的脸色倏地变了。
他立刻把那人翻开,但即使不翻开,他也知道俯伏在血泊中的,正是阿郭!
曾经和他出生入死,立下不少汗马功劳的阿郭,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人家刺杀了。
“司马添!”杜振鄂怒吼起来,“你在那里?快给我滚出来!”
但没有人回答。
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些人惊惶地闯了进来,他们都是杜振鄂的手下。
杜振鄂脸色极其难看,道:“司马添杀了阿郭!你们快去把那小子抓回来。”
他的命令一发出,立刻就有七八个身手矫捷的打手冲了出去。
但他们找不着司马添。
其后,又有人向杜振鄂报告:“陆小姐也不见了。”
这个向杜振鄂报告的,是阿郭的一个表弟,他叫傅还奇,是杜振鄂最赏识的一个打手。
若在平时,杜振鄂也许会对他客客气气,但现在傅远奇一开口,杜振鄂便怒骂道:“我现在要找的并不是陆小姐,是司马添那个杂种!”
傅远奇碰了一个钉子,立刻连声道歉退下。
但自始至终,还是没有人能够找到司马添,也没有人敢再向杜振鄂提起陆玫瑰这个女人。
陆玫瑰是在宴会中离开金碧辉煌的大厅的。
她梢悄的来到玫瑰园。
杜振鄂一直以为陆玫瑰很喜欢玫瑰,但这是错误的。
陆玫瑰虽然以玫瑰为名,但她并不喜欢玫瑰。
她憎厌任何有刺的东西,包括有刺的玫瑰,和有刺的说话。
真正喜欢玫瑰的,是陆玫瑰的父亲,所以,他把女儿命名为“玫瑰’。
世间上叫“阿猪”、“阿狗”的人并不少,而这些人并不见得会喜欢真正的猪和狗。
但杜振鄂并不明白这一点,他只知道,金钱是万能的,只要花得起钱,又有什幺女人不可以唾手而得?
但他对陆玫瑰是确是特别宠爱的,无论陆玫瑰想得到什么,他都尽量不会使她失望。
这一晩,是杜振鄂的四十岁生辰,陆玫瑰是应该整晩陪伴在他身边的。
但她却悄悄的来到了玫瑰园。
她不喜欢玫瑰园,也不喜欢玫瑰,但却喜欢在这星光下漫步。
在星光下漫步,和在水晶灯下堆着笑脸陪人客应酬完全是两回事。
星光在闪烁,她眸子里也在闪烁着光芒。
她在等一个人,她知道,他一定会来的。
最后,他终于出现了,那是一个年纪比她大一点点,身材也比她高一点点的年轻人。
“田超群!”她眸子里的光芒霎眼间变得兴奋起来。”
“玫瑰!”年轻人迅速上前,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雪白而滑腻,但却有点冰冷。
她仰视着田超群的脸庞:“我们真的今晩就走?”
田超群点点头:“不错,你不是后悔罢?”
“不!我怎会后悔?但我们现在可以逃得掉吗?”她担忧地说。
田超群道:“只要有决心,咱们一定可以离开这里。至于为韩志报仇的事,以后再想办法。”
陆玫瑰咬了咬牙,道:“以后不必再想办法了。”
田超群一怔,道:“为什么?”
陆玫瑰冷冷一笑,道:“我已把毒药渗进杜振鄂的酒杯里。”
田超群面露喜色,说道:“你真旳干了?”
陆玫瑰冷冷道:“你以为我没这个胆量?”
田超群摇摇头,道:“不,我早就知道,你是个勇敢的女人。”
陆玫瑰道:“我是亲眼看见杜振鄂把毒酒喝掉的,在两个小时之后,毒力就会发作。”
田超群道:“既然你已大功告成,此地不宜久留,咱们早走早着。”
陆玫瑰抱紧了他一下,说道:“好,我们现在马上就走,我身上有钱。”
田超群道:“钱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能生活在一起。”
他的眼神显示充满了信心,无论从任何角度看来,他都是值得陆玫瑰信任的。
田超群终于带走了陆玫瑰。
这两人离开后,不久又有两个人来到了玫瑰园。其中一人,正是满身酒气的司马添。
司马添的确有了八九分酒意。
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脸色沉重的中年人。
司马添一边走,一边眉头大皱,喃喃道:“咱们要到甚么地方去?”
中年人沉声道:“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司马添道:“这里不安全吗?”
中年人道:“有杜振鄂这个恶贼,又怎会是个安全的地方?”
司马添道:“师父,咱们是不是闯了祸?”
中年人冷笑说道:“瞧你这副样子,老是沉醉在醉乡里,那里像是个干大事的人。”
司马添道:“干大事的人,酒量必须要大。”
中年人两眼一瞪,冷笑道:“这是谁说的?”
司马添道:“是师母。”
中年人怒道:“哼!别提起那个老婊子。”
司马添道:“甚么老婊子,她是我的师母,她的武功比师父不遑多让!”
中年人“呸”一声,脸上怒意更甚,“放屁,那个老婊子的道行,怎能跟我相比?”
司马添笑了笑,道:“师母若真的是个老婊子,那么师父又算是甚么?”
中年人悻然道:“是老王八!”
司马添道:“那也不错,做老王八总比做老乌龟好得多。”
中年人道:“老乌龟和老王八又有甚么分别?”
司马添道:“这就得要问问师父您老人家啦。”
中年人又是“呸”一声,道:“少废话,此地不宜久留,快走!”
司马添道:“我喝了不少酒,要跑快一点也不行。”
中年人道:“喝酒也得看是甚么时候,你这个家伙真是他妈的累人不浅。”
司马添跟着中年人走,道:“师父,你为甚么要把那个姓郭的混蛋干掉?”
中年人道:“正因为他是个混蛋,所以非要干掉不可。”
司马添道:“上海滩的混蛋多得不可胜数,师父是否打算把所有的混蛋全都杀了?”
中年人道:“当然不能!咱们只能挑选一些该杀的混蛋才动手。”
司马添道:“何谓之该杀的混蛋?”
中年人道:“凡是对咱们有阻碍的混蛋,一律都杀无赦。”
司马添叹了口气,道:“这是万万不可以的。”
中年人道:“为甚么不可以?”
司马添道:“师母知道了,她一定会反对,而且还会大大的生气,她是菩萨心肠,从来都不主张师父随便杀人。”
中年人冷笑道:“她这种妇愚之见,你以后再也不要提起,再说,那个姓郭的混蛋以前也不知害死了多少无辜者的性命,咱们这次把他干掉,正是替天行道,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司马添说道:“但是师母还是会生气的。”
中年人道:“她生她的气,咱们干咱们的事,你少杞人忧天!”
司马添叹了口气,说道:“这就真是左右做人难,唉……人生难得一醉,倘若真真正正的醉了,反而不错,最少甚么事情都可以混混噩噩,糊里糊涂的带过了便算……”
中年人道:“甚么人生难得一醉?你这个混蛋,近来几乎天天都醉得七荤八素,这算是干甚么的?”
司马添道:“心情不好,多喝两杯,那也算不了甚么。”
中年人道:“你心里有甚么烦闷,何不对我直说?老是泡在醉乡里,也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
司马添道:“我喝我的酒,你干你的大事,师父是师父,徒儿是徒儿,咱们河水不犯井水,岂不妙哉?”
中年人冷冷一笑,道:“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瞧你这副样子,根本就不再把我这个师父放在眼内!”
司马添“呃”的一声,道:“师父,你想到甚么地方了?咱们毕竟是师徒,虽然大家的想法不一样,但岀了事情的时候,咱们还是并肩作战到底的。”
中年人这才面色稍宽,道:“这还像句人话!”
司马添道:“莫不是师父把我当作是个畜牲了?”
中年人道:“瞧你这副醉醺醺的样子,简直连畜牲也不如。”
司马添道:“这个你倒不必担心,徒儿就算酔得再厉害,也会懂得甚么是黑,甚么是白的。”
中年人道:“那么红呢?”
司马添笑道:“徒儿喝多了酒,脸上自然就会红起来啦。”
中年人叹了口气,道:“真是没你妈的办法,嗨,快走,要不然给杜振鄂的兔崽子追上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司马添道:“连阿郭也给咱们干掉了,又还有甚么值得惧怕的?”
中年人道:“你以为除了阿郭之外,杜振鄂其他的手下全是饭桶?”
司马添道:“那当然不是的,最少还有一个傅远奇,这小子实在不太简单。”
中年人道:“这人当然不简单,他最少有一件事比你优胜。”
“哦?是那一件?”
“是喝酒,他从来不会喝醉。”
“喝酒?他酒量很厉害?”
“不!他的酒量比不上你十分之一,但他每次喝酒,最多只喝半杯,所以从来不会像你醉成这个样子。”中年人冷冷的说。
司马添嘿嘿一笑,道:“这算是甚么好汉?”
中年人道:“真正的好汉,并不是一定要大杯酒,大块肉的,要干大事,头脑必须冷静,冷静!绝对的冷静。”
司马添道:“但太冷静的人,往往也是太无情的。”
中年人道:“干大事的人,不能太多情。”
司马添说道:“师父,你老是说要干大事,到底是要怎样才算是真真正正的大事?”
中年人道:“你是知道的,何必多此一问。”
司马添哈哈一笑,不再说话,跟着中年人在黑暗中走了。
这里是杜公馆,杜振鄂公馆。
杜振鄂并不是个很出色的男人,无论在面貌、身材、学问、才智等等各方面,他都不算出色。
但他有财有势。
在十里洋场旳上海,有财有势也就等于拥有一切。
所以,这一幢公馆是杜振鄂的,陆玫瑰也是杜振鄂的。
今天是杜振鄂的生辰,他现在是四十岁。
公馆里挤满了来自四方八面的达官贵人,名媛淑女,气氛相当热闹。
陆玫瑰却在这热闹的时刻悄悄地来到了玫瑰园,这园子就在杜公馆的左边。
这园子本来没有名字,自从陆玫瑰来了之后,它就被称为玫瑰园。
星光柔和,但却还是掩盖不住园中凄清之色。
她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来到这园子里?
在铺满宝红地毯的客厅里,杜振鄂捧着一只法兰西水晶酒杯,杯子里的酒只剩下了少许。
他虽然并不英俊潇洒,但却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保持绅士风度。
而绅士风度,总是和微笑分不开的。
忽然间,有一只粗糙的手递了过来,杜振鄂反有闪避,因为这一只手虽然粗糙,但手里却拿着一瓶陈年白兰地酒。
陈年白兰地是名贵的,但对杜振鄂来说,握着这一瓶白兰地的手更加重要。
因为这是阿郭的手。
阿郭是杜振鄂的同乡手足,杜振鄂来自无锡,阿郭也来自无锡。
杜振鄂年纪比阿郭还小两岁,但却比阿郭更早来到上海。
他初到上海的时候,手头上颇有点钱,但距离“富有”这两个字还相差很远,当然,更万万谈不上有财有势。
但他很快就开始向上爬。
在上海,几乎每个人都在向上爬,但能否爬上高峰,创开一番天地,却是另一回事。
但向上爬并不是想像中那样容易的。
有时候,爬到了一半就摔掉下来,那种滋味是不太好受的。
更不好受的,还是那些已经爬到了顶峰的人,忽然间给人推跌,一下子就从顶峰跌进万丈深渊里。
杜振鄂在上海滩开始向上爬的时候,他很注意这些情况。
他必须把某些已爬到了顶峰,或者是已经接近顶峰的人击倒,然后取其位而代之。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屹立在高峰之上。
现在,谁敢说杜振鄂不是高高在上的呢?
但杜振鄂决不会忘记阿郭。
他能够爬上高峰,阿郭的功劳绝对不容轻易抹煞!
阿郭的脸庞是方型的,脸上的肌肉和他的手同样粗糙,从任何角度看来,他都是个老粗。
即使现在,他穿上了裁剪合身,衣料名贵的笔挺西装,他给别人的印象还是没有半点改变。
阿郭就是阿郭,有人说,他笑起来的时候,就像只想吃牛排的拳师狗。
但阿郭不喜欢吃牛排,他只喜欢吃熟牛肉,就像是古时的好汉,一跑进酒家里便扯直喉咙大叫:“伙计,来两斤烧刀子,一斤熟牛肉……”
阿郭就是这种人,他吃东西永远都是狼吞虎咽的,就像是连吃东西也要和时间竞赛。
杜振鄂最欣赏的,也正是他这一点。
但杜振鄂进食却是慢吞呑的,无论任何食物进入他的口里,他都一定慢慢咀嚼,决不着急。
因为他知道,只有慢慢咀嚼,才会使肠胃更容易把食物消化。
平时,他也喝一点点酒,但决不多喝,他比谁都更明白:酒是穿肠毒药。现在,阿郭为他斟酒,他没有拒绝。
但他知道,阿郭斟酒,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姿态,其实最主要的目的,是有话要向他报告。
“杜老板,陆小姐已岀去了。”
“我知道。”
‘要不要把她叫回来?”
“叫回来又怎样?”杜振鄂呷了一口酒,眼皮轻轻向上一抬,“就算把她的人叫回来,她的心已飞到别人的身上。”
阿郭道:“要不要我去教训那个小子一顿?’
杜振鄂摇摇头,道:“没有这个必要,就让他俩做对野鸳鸯好了。”
阿郭恭恭敬敬地向他点了点头,然后就若无其事地退了开去。
宴会还在继续,而气氛也越来越是热闹。
渐渐地,有人喝醉了,那是一个二十多岁,一个本来相当秀气的公子哥儿。
但长得再秀气的人,只要一喝醉了酒,脸上的秀气就会给酒气完全掩盖住。
他叫司马添,是一间银行的总经理。
他父亲是银行的董事长,生意做得很大,本来,杜振鄂是邀请他俩父子一起出席这个宴会的,但直到现在,只有司马添他的父亲司马豪,听说到了天津,但所为何事,旁人却是不甚清楚。
杜振鄂也没有问司马添,想不到今晩司马添却会喝醉了。
阿郭立刻上前扶着他,陪笑说道:“司马兄,咱们到后面厅房里歇一歇。”
司马添两眼一瞪,道:“歇一歇?为什么要歇一歇?快拿酒来才是正经。”
阿郭叹了口气,说道:“司马公子,你已喝得太多了。”
司马添嘿嘿一笑,道:“不错,我是喝得太多了,而且这里的都是名贵的白兰地,但不要紧,无论我喝多少,都可以把酒帐算在我的头上!”
这是无礼的说话,当然也是醉话。
但不管怎样,这些说话已令到杜振鄂感到一肚子的不高兴。
他本来就不喜欢司马添这种纨袴子弟,若不是看在他老子司马豪的脸上,他说不定马上就下令阿郭把他撵出杜公馆。
现在,他就只当没有看见司马添这个人,只是若无其事地和别的宾客谈话。
他相信阿郭可以很轻易地就把这件事情解决,果然,在半分钟后,阿郭已带着司马添离开了大厅,进入后面另一间比较细小的客厅里。
但过了很久,阿郭还没有岀来。
杜振鄂不禁有点奇怪,便放下酒杯,进入那间细小的客厅里看个究竟。
这一间客厅虽然比较细小,但修饰还是极尽华丽能事,在一盏法国水晶灯下,排列着两行金黄色的名贵沙发。
只见在第一行的沙发上,摆放着一柄刀。
那是一柄只有两尺来长短,但却锋利无匹的东洋刀。
而在第二行沙发上,却俯伏着一个人,而这人旳背心,却淌满着一大滩鲜血。
杜振鄂的脸色倏地变了。
他立刻把那人翻开,但即使不翻开,他也知道俯伏在血泊中的,正是阿郭!
曾经和他出生入死,立下不少汗马功劳的阿郭,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人家刺杀了。
“司马添!”杜振鄂怒吼起来,“你在那里?快给我滚出来!”
但没有人回答。
过了好一会,才有一些人惊惶地闯了进来,他们都是杜振鄂的手下。
杜振鄂脸色极其难看,道:“司马添杀了阿郭!你们快去把那小子抓回来。”
他的命令一发出,立刻就有七八个身手矫捷的打手冲了出去。
但他们找不着司马添。
其后,又有人向杜振鄂报告:“陆小姐也不见了。”
这个向杜振鄂报告的,是阿郭的一个表弟,他叫傅还奇,是杜振鄂最赏识的一个打手。
若在平时,杜振鄂也许会对他客客气气,但现在傅远奇一开口,杜振鄂便怒骂道:“我现在要找的并不是陆小姐,是司马添那个杂种!”
傅远奇碰了一个钉子,立刻连声道歉退下。
但自始至终,还是没有人能够找到司马添,也没有人敢再向杜振鄂提起陆玫瑰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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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玫瑰是在宴会中离开金碧辉煌的大厅的。
她梢悄的来到玫瑰园。
杜振鄂一直以为陆玫瑰很喜欢玫瑰,但这是错误的。
陆玫瑰虽然以玫瑰为名,但她并不喜欢玫瑰。
她憎厌任何有刺的东西,包括有刺的玫瑰,和有刺的说话。
真正喜欢玫瑰的,是陆玫瑰的父亲,所以,他把女儿命名为“玫瑰’。
世间上叫“阿猪”、“阿狗”的人并不少,而这些人并不见得会喜欢真正的猪和狗。
但杜振鄂并不明白这一点,他只知道,金钱是万能的,只要花得起钱,又有什幺女人不可以唾手而得?
但他对陆玫瑰是确是特别宠爱的,无论陆玫瑰想得到什么,他都尽量不会使她失望。
这一晩,是杜振鄂的四十岁生辰,陆玫瑰是应该整晩陪伴在他身边的。
但她却悄悄的来到了玫瑰园。
她不喜欢玫瑰园,也不喜欢玫瑰,但却喜欢在这星光下漫步。
在星光下漫步,和在水晶灯下堆着笑脸陪人客应酬完全是两回事。
星光在闪烁,她眸子里也在闪烁着光芒。
她在等一个人,她知道,他一定会来的。
最后,他终于出现了,那是一个年纪比她大一点点,身材也比她高一点点的年轻人。
“田超群!”她眸子里的光芒霎眼间变得兴奋起来。”
“玫瑰!”年轻人迅速上前,紧紧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雪白而滑腻,但却有点冰冷。
她仰视着田超群的脸庞:“我们真的今晩就走?”
田超群点点头:“不错,你不是后悔罢?”
“不!我怎会后悔?但我们现在可以逃得掉吗?”她担忧地说。
田超群道:“只要有决心,咱们一定可以离开这里。至于为韩志报仇的事,以后再想办法。”
陆玫瑰咬了咬牙,道:“以后不必再想办法了。”
田超群一怔,道:“为什么?”
陆玫瑰冷冷一笑,道:“我已把毒药渗进杜振鄂的酒杯里。”
田超群面露喜色,说道:“你真旳干了?”
陆玫瑰冷冷道:“你以为我没这个胆量?”
田超群摇摇头,道:“不,我早就知道,你是个勇敢的女人。”
陆玫瑰道:“我是亲眼看见杜振鄂把毒酒喝掉的,在两个小时之后,毒力就会发作。”
田超群道:“既然你已大功告成,此地不宜久留,咱们早走早着。”
陆玫瑰抱紧了他一下,说道:“好,我们现在马上就走,我身上有钱。”
田超群道:“钱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能生活在一起。”
他的眼神显示充满了信心,无论从任何角度看来,他都是值得陆玫瑰信任的。
田超群终于带走了陆玫瑰。
这两人离开后,不久又有两个人来到了玫瑰园。其中一人,正是满身酒气的司马添。
司马添的确有了八九分酒意。
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脸色沉重的中年人。
司马添一边走,一边眉头大皱,喃喃道:“咱们要到甚么地方去?”
中年人沉声道:“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
司马添道:“这里不安全吗?”
中年人道:“有杜振鄂这个恶贼,又怎会是个安全的地方?”
司马添道:“师父,咱们是不是闯了祸?”
中年人冷笑说道:“瞧你这副样子,老是沉醉在醉乡里,那里像是个干大事的人。”
司马添道:“干大事的人,酒量必须要大。”
中年人两眼一瞪,冷笑道:“这是谁说的?”
司马添道:“是师母。”
中年人怒道:“哼!别提起那个老婊子。”
司马添道:“甚么老婊子,她是我的师母,她的武功比师父不遑多让!”
中年人“呸”一声,脸上怒意更甚,“放屁,那个老婊子的道行,怎能跟我相比?”
司马添笑了笑,道:“师母若真的是个老婊子,那么师父又算是甚么?”
中年人悻然道:“是老王八!”
司马添道:“那也不错,做老王八总比做老乌龟好得多。”
中年人道:“老乌龟和老王八又有甚么分别?”
司马添道:“这就得要问问师父您老人家啦。”
中年人又是“呸”一声,道:“少废话,此地不宜久留,快走!”
司马添道:“我喝了不少酒,要跑快一点也不行。”
中年人道:“喝酒也得看是甚么时候,你这个家伙真是他妈的累人不浅。”
司马添跟着中年人走,道:“师父,你为甚么要把那个姓郭的混蛋干掉?”
中年人道:“正因为他是个混蛋,所以非要干掉不可。”
司马添道:“上海滩的混蛋多得不可胜数,师父是否打算把所有的混蛋全都杀了?”
中年人道:“当然不能!咱们只能挑选一些该杀的混蛋才动手。”
司马添道:“何谓之该杀的混蛋?”
中年人道:“凡是对咱们有阻碍的混蛋,一律都杀无赦。”
司马添叹了口气,道:“这是万万不可以的。”
中年人道:“为甚么不可以?”
司马添道:“师母知道了,她一定会反对,而且还会大大的生气,她是菩萨心肠,从来都不主张师父随便杀人。”
中年人冷笑道:“她这种妇愚之见,你以后再也不要提起,再说,那个姓郭的混蛋以前也不知害死了多少无辜者的性命,咱们这次把他干掉,正是替天行道,是一件大大的好事。”
司马添说道:“但是师母还是会生气的。”
中年人道:“她生她的气,咱们干咱们的事,你少杞人忧天!”
司马添叹了口气,说道:“这就真是左右做人难,唉……人生难得一醉,倘若真真正正的醉了,反而不错,最少甚么事情都可以混混噩噩,糊里糊涂的带过了便算……”
中年人道:“甚么人生难得一醉?你这个混蛋,近来几乎天天都醉得七荤八素,这算是干甚么的?”
司马添道:“心情不好,多喝两杯,那也算不了甚么。”
中年人道:“你心里有甚么烦闷,何不对我直说?老是泡在醉乡里,也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
司马添道:“我喝我的酒,你干你的大事,师父是师父,徒儿是徒儿,咱们河水不犯井水,岂不妙哉?”
中年人冷冷一笑,道:“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瞧你这副样子,根本就不再把我这个师父放在眼内!”
司马添“呃”的一声,道:“师父,你想到甚么地方了?咱们毕竟是师徒,虽然大家的想法不一样,但岀了事情的时候,咱们还是并肩作战到底的。”
中年人这才面色稍宽,道:“这还像句人话!”
司马添道:“莫不是师父把我当作是个畜牲了?”
中年人道:“瞧你这副醉醺醺的样子,简直连畜牲也不如。”
司马添道:“这个你倒不必担心,徒儿就算酔得再厉害,也会懂得甚么是黑,甚么是白的。”
中年人道:“那么红呢?”
司马添笑道:“徒儿喝多了酒,脸上自然就会红起来啦。”
中年人叹了口气,道:“真是没你妈的办法,嗨,快走,要不然给杜振鄂的兔崽子追上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司马添道:“连阿郭也给咱们干掉了,又还有甚么值得惧怕的?”
中年人道:“你以为除了阿郭之外,杜振鄂其他的手下全是饭桶?”
司马添道:“那当然不是的,最少还有一个傅远奇,这小子实在不太简单。”
中年人道:“这人当然不简单,他最少有一件事比你优胜。”
“哦?是那一件?”
“是喝酒,他从来不会喝醉。”
“喝酒?他酒量很厉害?”
“不!他的酒量比不上你十分之一,但他每次喝酒,最多只喝半杯,所以从来不会像你醉成这个样子。”中年人冷冷的说。
司马添嘿嘿一笑,道:“这算是甚么好汉?”
中年人道:“真正的好汉,并不是一定要大杯酒,大块肉的,要干大事,头脑必须冷静,冷静!绝对的冷静。”
司马添道:“但太冷静的人,往往也是太无情的。”
中年人道:“干大事的人,不能太多情。”
司马添说道:“师父,你老是说要干大事,到底是要怎样才算是真真正正的大事?”
中年人道:“你是知道的,何必多此一问。”
司马添哈哈一笑,不再说话,跟着中年人在黑暗中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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