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江北文武袖之拳
2024-10-11 23:09:25 作者:鲁卫 来源:鲁卫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黎明,攻击开始。
小叶已成为叶天尊,只要他一下命令,三百余铁骑全都会听从调度。
他说要攻西南,就没有任何人会冲向东北;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不服。
就算心里不赞同攻向西南,但叶天尊决定攻向西南,每一骑兵都得朝向西南疾驰狂冲。
敌人已在眼前,厮杀立刻展开。在西南方,果然有六百余匹健马,但最少有一大半,鞍上无人,只是空马。
野兔的耳力,简直是神乎其技。
这一战,也出乎任何人意料之外的惨烈。辅经接战,已有七八颗脑袋给利刃削开。
小叶身边有一员老将,须长及腹,手舞一杆长矛,最少有七八分酷肖“矛王”卓盖天。
但这人并不姓卓,和卓矛王毫无渊源。这老将便是天尊幕府里,名气相当响亮的“震天金矛”秦金段。
在秦金段背后的,是“土狼”李劲、“飞狐”陈有、“山狗”萧去。
都是悍将中的悍将。
秦金段虽是老将,但从不言老。敌阵在前,他双手疾挥金矛,矛势一起,已响起了敌人的骨碎声。
一个脸色黝黑的大汉,在金矛戮击之下,脸骨最少碎裂了一大半。
秦金矛大笑:“好一张结实的脸骨!”
这是惨烈的一战。
“山狗”萧去闷哼一声,对叶天尊道:“这是李临风麾下勾魂部的杀手。”
勾魂金翅从没背叛李总舵主。
我不动、险道仁贵亦然。
但天眼、魁王以至是葛春秋,甚至是早已死于无锡城的廉清泉,都已被李临风出卖。
在此之前,鲜少人能看穿李临风的虚假面目。但随着局势演变,终于到了图穷匕现的时候。
小叶的弯刀已出鞘。在激战中,他双眉又合又挑,他是奋勇的,既不怕负伤,更不怕战死。在战场上,越怕死的人往往死得越快,原因难明。
他不怕死,魏冰宜也愿意奉陪。这一战,她的阴阳琵琶一直都放在马车内,但一把阴阳剑却剑势大开大阖,全然不像是从一个女子手中施展的武功。
每一剑都那么动魄惊心,犹胜须眉男子。在她身边,紧紧跟随的是另一名少女,那是路芹泥唯一的女儿路刺李。
虽然她在村落里只是一个受人轻忽的“傻姑”,但她的剑法,却是来自路芹泥亲自传授的“复仇之剑”。
复仇是包含着怨毒、愤怒及可怕恨意混和在一起的意识,既是开宗明义为了复仇而创研的武功,其杀意之浓烈,亦是自不待言。
但路芹泥是一代名剑客。
名剑风流,虽则饱经劫难历尽尘世沧桑,但依然保存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
在魏冰宜身边,路刺李施展的复仇之剑,竟然别有一番景致。
剑,在她手中漾映着一片水波般的碧蓝……剑势一展,掠起的竟是令人意料不及的美态……这是什么剑法?如诗如画秀丽的剑招,难道也属于之剑其中的一章吗?
意识中的怨毒、愤怒、恨意……难道可以躲藏在这种剑招之内吗?看来,这是格格不入的武功招数,但路芹泥是谁?
路芹泥绝对不是一般附庸风雅之士。二十年前,无论他怎样与李临风为了萧阶月而反目,那是另一回事,若单看“巢成郎”其人,他肯定是流云中的剑仙,梦幻里的过客。
这人无论从前做过什么事,经历过什么样的人生起伏变化,其人本质,绝不是诡异丑恶之徒所可比拟。
巢成郎若是质庸鄙劣的凡夫俗子,那么在二十年前根本没资格站在燕子天涯峰征衣轩,与“北权天君”李临风决一死战。
李临风不是不骄傲的。
他的骄傲,绝不会肤浅地写在自己的脸上。只有瞭解“苍苔生”的人,始能深深体会其人的骄傲一直隐藏在他的骨子里。
天下间钟情于萧阶月的男子,除却李临风之外,又岂仅只有路芹泥而已?
能令李临风视为真正对手的剑客,必然会是人中龙凤。
诗画般悦目的剑招,初次亮相于武林战阵之上。但这仍然是复仇之剑。怎会这样?
复仇,是为了萧阶月之死而复仇。
在李临风口中,甚至是在他记忆中和眼中,阶月是给路芹泥以一片剑尖碎片射入天灵盖而致玉陨香销的。
但路芹泥却不是这样看、这样想。
阶月之死,罪魁祸首,全都只在于李临风一人!
在路芹泥脑海中,阶月是他的意中人,她是当代武林最有才气的女子,她集合优雅、慧黠、明媚、秀丽、曼妙、善良、才德于一身,就连“濯水清莲”之类的赞美,也不配套在她的身上,理由是绝不足够形容她身上种种优点之万一。
复仇之剑虽然是为了报复而创,但仍然有一段剑招,是为了缅怀阶月的种种美态而发。这一段剑招,自是身姿飘袅,态势美不胜收。
路芹泥总不免这么想:“要是这一段剑招能出自阶月之手,任谁死在这剑势之下都绝对不枉此生。”梦想既是荒诞的,也就不可能成真,但他无法让自己从梦想中撤离。
路刺李不算丑,但她再甜美百倍千倍,也不可能及得上阶月。
路刺李的娘亲,貌仅中姿,要是和萧阶月相比,更是有如天壤之别。
但这一段剑招在路刺李手中展开,依然是说不出地美态毕呈。
剑锋飞至,似为这一抹黎明曙色引来东方片片彩云。
一名剑手,在勾魂部中素以淡泊镇静称着,曾多次被勾魂金翅公开赞扬。但在这一役,他在马背上目睹这一剑引来的片片彩云,竟是镇静得过了头,虽然举起三尺青锋,但却只是惊叹地在欣赏路刺李这一剑。
彩云没入他的颈项。血不暴溅,因为这是充满诗画气息的一剑。
剑刃一划而过,恍如伟大的书画名家,漫不经心但却又似在有意无意之间补上最后也最美妙的一笔……
美丽的一剑,带来心服口服的败阵与死亡。
一人倒下,但却只代表着残酷的战幔初步掀开。
路芹泥也在战阵中。但他手里没有剑。
他不再用剑。
自从与路刺李正式相认之后,他的剑也已正式传到了下一代。
他向女儿说了一句话:“行百里者半于九十。”
此语出自《战国策》,意思是说:如果要走一百里路,应该把九十里看作一半。
人生路,很不好走。复仇之路,更是险道中的险道,不但崎岖,更处处充满着死亡陷阱。眼前这一战,便是半途中的陷阱。
无论身边有多少人,都不能保证可以免坠于陷阱之中,因为世上必然有一些很大的陷阱,足以坑杀许许多多人。
千万别以为身边有几百名战士陪着自己一起厮杀出去,便可保平安大吉。在残酷恐怖的战场上,就算是百万雄师,也有可能一起齐齐坠入巨大、深不见底的恐怖陷阱里,逾百万条性命同样可以在短短一瞬间共赴黄泉。
黄泉路并不只是让一个冤魂孤身上路的,在某些血腥日子里,绝对足以让成千上万的冤魂集体走过阴风惨惨的奈何桥。
也从没听说过鬼门关的鬼卒、判官,会为了死得人多而手忙脚乱。
路芹泥以前怎样杀人?
答案只有一个。
那是──剑尖。邯郸路的剑尖。
除了这一把爱逾性命的邯郸路,他从没用过任何剑刃杀人。无疑,巢成郎是一个久负盛名的剑客,但在他手底之下,从未用剑滥杀过任何人。
江湖传言,巢成郎是剑道上罕见的天才,甫出道武林,已杀敌无数。但这是不确的,路芹泥在征衣轩一战之前,甚至比李临风还更骄傲。他的骄傲,甚至达到了不屑以剑来杀人的地步。
他没有用剑杀人,不是因为仁慈。
兵凶战危,对任何人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这些道理他怎会不知道?但他从没用剑杀人,却是因为他瞧不起剑锋下的败军之将。
“就算给这些人再活几十年,又能把巢成郎怎样?”其骄傲之态,由此可见一斑。
但到了这一天,他深感自己用剑的岁月已然过去。他不再用剑,而是用拳。
他的拳法,没有固定的招式,但因为拳头不是剑刃,他不再骄傲。
骄傲有如赌博,那是需要赌本的。巢成郎在剑道上足以让他骄傲不可一世的赌本,已在十年前征衣轩一战中输得一败涂地。
有人以为,输得最惨的赌徒,便是输掉他自己的性命。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是正确的。但对路芹泥来说,他宁愿输掉的是他自己的性命。
但他活着。
可是,输得比死掉更惨。
他输掉的是萧阶月。在他和李临风看来,无论是谁都输不起这一注。但结果,路芹泥输了,李临风也输了,唯一的赢家,也许只有死了二十年后,仍然令二人魂牵梦萦的萧阶月……
早已输掉骄傲本钱的路芹泥,他不再用剑,也不敢再瞧不起任何对手。兵凶战危,在战阵上杀人,就和农夫必须插秧,樵夫必须砍伐树木的道理一样,毋须多费舌唇解释。
一个勾魂部的战士,身穿笨重盔甲,手持钢刀盾牌,攻得狠守得稳,天尊门最少有三四人,或死或伤在其刀之下。
路芹泥咆哮跃前,纵身疾挥一拳。
勾魂战士以铁盾挡路,“轰”然一声,铁盾在拳头下变形、凹陷,在盾后的左手腕骨,同时爆出可怕的骨折声。
战士的左手随着铁盾垂下。路芹泥第二拳又已闪电般重重击至。这一拳,撞向战士胸膛。
战士自恃穿戴盔甲,以为对方拳头虽然厉害,但最少可以保命。但他错了,路芹泥这一拳,连笨重的盔甲都给洞穿,“叭”的一声,整个人给远远震飞,直至数丈开外方始坠地。
从没有人见过如此可怖的一拳。小叶也是拳法上的玲家,但要是以他的“裂岳霸王拳”与之相比,恐怕还是有所不如。
厮杀远比想像中更激烈更残酷。
老将秦金段连杀十余人,锐势似不可挡,但倏然之间,人马杂踏中飘来一道诡异灰影。
只是一个人。
只有一条独臂。
只是以二指拈刀。
刀光一起,秦金段的后脑已给刀剜掉了一团肉。这一团肉连皮带肉带骨带脑,重不及二斤。但又有谁的脑袋,能够缺少二斤的肉?据说,一颗人头大概重达七斤半……
秦金段的眼耳口鼻仍在,但却因为脑后忽然给一把刀剜掉了两斤骨骨肉肉。眼球立时向后低陷,但这种低陷也不单只是低陷,看来倒像是有两股可怕的吸力,把眼球从眼眶边直扯入头骨之中,虽然瞳孔仍然清楚可见,但却诡异绝伦地凹陷到一个平常人绝无法可以想像的位置……
至于他的两边面颊,肌肉迅速收缩,彷佛在一眨眼间,忽然变成一个极度瘦削的人,虽然看来不像乾尸,但也却比任何乾尸还更恐怖千万倍。
干尸再恐怖,也只是一具乾透了的死尸。但这张脸都是血淋淋湿濡濡的。还有,如此深入下陷的眼球,仍然绝望地在眼眶深处转动着……
秦金段活不了太久,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他听见一个阴阴细细的声音:“借君二斤肉,还与旧时人。”
从他脑后剜出的二斤肉,已被四平八稳地放在一个瓦碗中。
那人虽然只有一只右手,但却在腰间用藤索绑系着一个单耳大碗,那二斤血肉模糊的物事,在碗里彷佛仍然是活着的。
秦金段虽然听见这两句话,但他是否明白个中意思?二斤肉已在碗里,“旧时人”又会是哪一个人?
阴阴细细的声音,出自一个灰白的脸孔。只有右臂,但却能以二指拈刀轻易杀敌之人,普天之下,除了无相刀魔,绝不可能会是另一个人。
刀魔又出现了。但这一次,他是冲着谁而来?
竟是──路芹泥。
旭日渐渐东升,但无相刀魔的脸在阳光下却变得更加可怖。路芹泥冷冷地盯住这张诡秘残酷的脸道:“久违了。”
刀魔死灰的脸总算是展颜一笑:“二十二年前,你曾在洛阳城郊,慷慨做东,请我吃了两斤熟牛肉,这两斤肉,今天我还给你。”
两斤肉换两斤肉,听来非常公道。
肉在碗中,刀魔取下单耳大碗,递向路芹泥眼前,然后说:“肉债肉偿。只要你领下这个人情,我便放过你的女儿。”
路芹泥把单耳碗接在手中,整个人似在晨风中瑟缩。
刀魔的脸虽然一片死灰,连瞳孔都是灰濛濛地似个老瞎子,但却处处令人有着矍铄与不可逼视的震慑魔力。
这张脸,比冰更冷比铁还硬,整个人就像是一座丝毫不带半点人情味道的断头台。
又有谁能对着断头台去讲道理?
良久,路芹泥道:“我只做过一次东请你老人家吃过一次肉,并没有和你结下仇怨,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刀魔阴恻恻地一笑:“我从不怜悯别人,但更讨厌别人怜悯我。”
路芹泥道:“我只知道,那一天下的雪很大,我和你都是赶路的途人。你的身子很冻,饥寒交逼的滋味很不好受……偏偏又在有意无意之间,知道你为了要铸造一把好刀,弄得囊空如洗,连吃一碗阳春汤面的钱都付不起……”
“说得很清楚,没有半点差错,”刀魔冷冷笑道:“要是在那一天我饿死了,就算做了鬼也不能怪你。见死不救,本来就是人之常情。但你太多管闲事,偏偏抢着做东,请我吃了两斤肉……当然,过去了的事早已过去,但这两斤肉,我是非还不可的。路大侠若是赏脸,就请接受我的一番心意。”
路芹泥道:“要是我不肯吃又怎样?”
刀魔道:“杀了你的女儿。”
“这算是什么道理?”
“我的道理。”
路芹泥看着刀魔,刀魔也看着他。做好事,有好报。当年请人吃了两斤熟牛肉,如今“好报”回来了,人命永远比牛命值钱,由此伸算,这两斤人肉自是比当年两斤熟牛肉珍贵百倍。
由此可见,无相刀魔已把利息计算在内。
厮杀未停。
“山狗”萧去的脑袋,忽然像个葫芦般在地上滚动。是谁砍掉他的脑袋?没有人知道。
要是只有两个人在拚命,这种事当然很容易弄个一清二楚。但几百条汉子一起在拚命,这种局面有多乱,绝对不是局外人可以凭空想像出来的。
一个人的脑袋给砍掉,固然是非死不可的。但若照山狗这颗脑袋看来,砍这一刀简直多余。在山狗的眉心,早已中了一支毒弩,毒性很霸道,已把半张脸变成紫黑之色,这还不算,又有两把飞刀,分别射入了他的左右太阳穴。
在南宋之初,有一位武林异人独孤求活,曾经在左右两边太阳穴插着飞刀,居然还能精神奕奕地活下去,那是什么样的一种“奇功”,至今还没有人能寻求出个中真相。
但最少,独孤求活并没有在眉心之上,再中了一支这样的毒弩。
山狗这颗死得不能再死的死人头,一直滚到路芹泥脚边,方始止住去势,人虽活不了,一对怪异的眼睛还是瞪得很大,似是向上直勾勾地瞧着路芹泥。又彷佛正在对他说道:“我死了,你又怎样?”
路芹泥是二十年前最有才气的剑客。世人至今还未曾忘记“江北文武袖”是一个怎样的武林才子。但在二十年后,变化的不单只是一张脸,还有他的一颗心。
骄傲既在骨子里,也在一颗心中。人心一变,骄傲随之荡然无存。在这晨风吹拂的黎明,路芹泥接受了刀魔的偿还,把两斤剜自秦金段脑后的血血肉肉一口吞掉。
无相刀魔终于面露满意的微笑:“很好!二十二年前的旧帐,终于一笔勾销。我答应过你的事,绝不会反悔。你放心,我再也不会杀害你的女儿,但却必须把她双手双足全都削掉,免除后患!”语声未落,人已呼啸地扑向路刺李。
二指拈刀,刀锋一扬,似已刮入路芹泥骨髓之中。
路芹泥立时恨声喝道:“慢着!”一拳追杀,紧随刀魔身后。
路刺李并不在远,只消刀魔两三个纵步,便可追上。她的复仇之剑练得再娴熟,也万万不是无相刀魔之敌手。
路芹泥奋力狂追刀魔,刀魔不再客气,倏地旋身,刀锋疾刺路芹泥咽喉。这一刀,挟着充满郁躁意味的清吟,似是出于无奈,但却有着更多更多的无情。
刀,从来不是有情之物。
天地无情,刀更无情。与其说“天若有情天亦老”,毋宁说是“刀若有情人无恨”,可惜,刀必无情。
人必有恨。
自古皆然。
刀无情,剑也无情。
一把剑,以无情对无情,以冰冷对冰冷,突如其来地封住无相刀魔这一刀。是路芹泥的剑吗?不是。路芹泥已不再用剑,宁死也不肯用。
剑,不是“江北文武袖”的剑。巢成郎从没在任何人眼前流泪,他的剑也从来不会沾上泪痕。
但这一把剑,剑锋上有泪痕。一点、两点,三点。这是名满天下的泪痕剑,也是“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的剑。
是狂徒来了吗?也不是。步浪飞仍在高手村,他的剑已交付到一个人的手里。
来者竟是“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
方小宝认得刀魔。前者是赌徒,后者也是赌徒。时至今日,方小宝并未忘掉这个老混蛋曾经开设过的混帐赌局……
“数树叶,赌树叶,非单即双!非生即死!快来数一数,也要赌一赌……”
但这一天,老人虽然又再穿着那一身灰衣,虽然脸色仍然是灰色的,但他的背上,并没有指着那个放了树叶的竹只。
刀魔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这个鬼灵精怪的少年。更没想到这少年能一剑挡下自己这一刀。他忍不住咳嗽起来。
他咳嗽并不是因为真的在咳嗽,只是想故意咳出一口浓痰,然后恶心地射向少年的脸。
只要射中脸颊,这一口浓痰的力道,绝对足以射穿对方的脸,从颈项后面化作浓浓的血浆继续怒射出去。对刀魔来说,这也是一口刀。
痰刀。
“启吐!”痰刀出击,比刀手发出的刀招更快。而且,这是没有任何“刀影”的“刀招”。
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孔立刻给射穿,命中的位置在鼻梁上。
鼻梁穿了一个血洞,痰刀惨白色吐出,从这张脸背后化作血箭爆出。
方小宝立刻伸手摸摸自己的鼻子。
湿濡濡地,很不有趣。
第六章沆瀣一气复何言
西园天亮了。
吕无忌挖出的一颗心脏,在旭日之下停止了跳动。血比想像中凝结得快,人比想像中断气得慢。
断气的是鬼仆阿五。那颗心脏,是吕无忌从他胸膛里闪电般一爪抓出来的。在那一刹那间,方鱼的一颗心也彷佛同时给吕无忌无情的五指一爪抓出体外。
只是在短短一刹那间,她已完全省悟:“中计了!”
吕无忌根本没有中毒!他的背肌,既不痒也不麻木,甚至连脸上淌的汗水也都是“假”的。
以他的内力修为,要故意让自己的脸流汗,简直比伸个懒腰打个呵欠还更容易。
犯错的是方鱼。她以为吕无忌已中了自己的暗算!
吕无忌的脸色,很快就变得白中透红,肤色健康极了。
他笑嘻嘻地把心脏放在掌心,然后才对方鱼说道:“除了龟仙人,恐怕绝少人能够把心脏在吹吹风之后塞回去,仍然可以继续活着。”
鬼仆阿五早已倒下,巨厅内外变得像坟墓一般。
方鱼全身都在发冷,但在这时候,她知道绝不能在吕无忌面前显得慌张。
“你用的毒药虽然狠毒而巧妙,可惜仍瞒不过我的鼻子。那一种毒药,就算用的分量比苍蝇腿上的毛更轻更细小,还是有着浓厚的腐尸气味,你以为用一些香粉便可以把这种气味掩盖,无异等同掩耳盗铃,现在,你明白了没有?”
“连用上什么样的毒,都在吕公子鼻子之下无所遁形,你要及早防范,自是易如反掌之事。”方鱼不禁倒抽一口凉气,笑得有点自嘲。
她开始恨。
她恨自己自作聪明,终于害死了鬼仆阿五。
她在心中暗地立下毒誓:无论用什么手法,都要为鬼仆阿五报仇。但在眼前,最逼切的难题,却是怎样才能脱离吕无忌的魔掌?
就在她暗自发愁的时候,西园外的武士忽然一个紧接一个,无声无息地相继倒毙下去。
每一个人的咽喉上,都插着一把白色的纸剑。
丁碗口中说过的“高手”终于出手了。
那是──血剑师父!
血剑师父来势极快。
今天他折了多少纸剑?除了他老人家之外,也许只有天才晓得。
血剑师父是个快人快语的老人。他杀人快,说话的速度更快,快得像是绕口令,但却字字清脆玲珑。
他道:“你是谷绝斋的徒儿。你师父是血池叛徒,因此你也同样是血池叛徒,凡是血池叛徒,将来定必不得善终。但这是日后的事,今天我不想随便杀人,虽然适才已一时手痒杀了二三十个。但你是谷绝斋的弟子,谷绝斋是我的老朋友。要是一碰面便不教而诛,未免于理不合,也许你会认为我说的话含糊不清,但不要紧,修罗血剑是方掌门的,她一定要把剑带走。鬼仆之死,这笔帐暂且挂在你的肠胃里,此谓之血债。这笔血债,你是躲不掉逃不了的,只是来日方长,以后慢慢跟你计算。现在,我要带走方掌门,取回修罗血剑,你要是不服气,请快动手跟我一拚高下。”
吕无忌没有说话。
他并没有装聋。血剑师父的话才讲完,他已不住的在点头。
他只是不说话。
他任由血剑师父带走方鱼,取回血剑。
然后,忽然以指醮血,在墙壁上写道:“来日方长。”
血,是在鬼仆阿五身上蘸取的。他深信鬼仆阿五绝对不会介意。
死人永远最慷慨最大方。
撤退的时候,丁碗很想吟一首撤退的七言绝诗。但这首诗一旦吟哦出来,也许真的会太绝了,绝得令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因此,这首诗他一直都不敢吟诵出来。
这当然是诗坛上非常重大的损失。
小叶已成为叶天尊,只要他一下命令,三百余铁骑全都会听从调度。
他说要攻西南,就没有任何人会冲向东北;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不服。
就算心里不赞同攻向西南,但叶天尊决定攻向西南,每一骑兵都得朝向西南疾驰狂冲。
敌人已在眼前,厮杀立刻展开。在西南方,果然有六百余匹健马,但最少有一大半,鞍上无人,只是空马。
野兔的耳力,简直是神乎其技。
这一战,也出乎任何人意料之外的惨烈。辅经接战,已有七八颗脑袋给利刃削开。
小叶身边有一员老将,须长及腹,手舞一杆长矛,最少有七八分酷肖“矛王”卓盖天。
但这人并不姓卓,和卓矛王毫无渊源。这老将便是天尊幕府里,名气相当响亮的“震天金矛”秦金段。
在秦金段背后的,是“土狼”李劲、“飞狐”陈有、“山狗”萧去。
都是悍将中的悍将。
秦金段虽是老将,但从不言老。敌阵在前,他双手疾挥金矛,矛势一起,已响起了敌人的骨碎声。
一个脸色黝黑的大汉,在金矛戮击之下,脸骨最少碎裂了一大半。
秦金矛大笑:“好一张结实的脸骨!”
这是惨烈的一战。
“山狗”萧去闷哼一声,对叶天尊道:“这是李临风麾下勾魂部的杀手。”
勾魂金翅从没背叛李总舵主。
我不动、险道仁贵亦然。
但天眼、魁王以至是葛春秋,甚至是早已死于无锡城的廉清泉,都已被李临风出卖。
在此之前,鲜少人能看穿李临风的虚假面目。但随着局势演变,终于到了图穷匕现的时候。
小叶的弯刀已出鞘。在激战中,他双眉又合又挑,他是奋勇的,既不怕负伤,更不怕战死。在战场上,越怕死的人往往死得越快,原因难明。
他不怕死,魏冰宜也愿意奉陪。这一战,她的阴阳琵琶一直都放在马车内,但一把阴阳剑却剑势大开大阖,全然不像是从一个女子手中施展的武功。
每一剑都那么动魄惊心,犹胜须眉男子。在她身边,紧紧跟随的是另一名少女,那是路芹泥唯一的女儿路刺李。
虽然她在村落里只是一个受人轻忽的“傻姑”,但她的剑法,却是来自路芹泥亲自传授的“复仇之剑”。
复仇是包含着怨毒、愤怒及可怕恨意混和在一起的意识,既是开宗明义为了复仇而创研的武功,其杀意之浓烈,亦是自不待言。
但路芹泥是一代名剑客。
名剑风流,虽则饱经劫难历尽尘世沧桑,但依然保存着“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
在魏冰宜身边,路刺李施展的复仇之剑,竟然别有一番景致。
剑,在她手中漾映着一片水波般的碧蓝……剑势一展,掠起的竟是令人意料不及的美态……这是什么剑法?如诗如画秀丽的剑招,难道也属于之剑其中的一章吗?
意识中的怨毒、愤怒、恨意……难道可以躲藏在这种剑招之内吗?看来,这是格格不入的武功招数,但路芹泥是谁?
路芹泥绝对不是一般附庸风雅之士。二十年前,无论他怎样与李临风为了萧阶月而反目,那是另一回事,若单看“巢成郎”其人,他肯定是流云中的剑仙,梦幻里的过客。
这人无论从前做过什么事,经历过什么样的人生起伏变化,其人本质,绝不是诡异丑恶之徒所可比拟。
巢成郎若是质庸鄙劣的凡夫俗子,那么在二十年前根本没资格站在燕子天涯峰征衣轩,与“北权天君”李临风决一死战。
李临风不是不骄傲的。
他的骄傲,绝不会肤浅地写在自己的脸上。只有瞭解“苍苔生”的人,始能深深体会其人的骄傲一直隐藏在他的骨子里。
天下间钟情于萧阶月的男子,除却李临风之外,又岂仅只有路芹泥而已?
能令李临风视为真正对手的剑客,必然会是人中龙凤。
※ ※ ※
诗画般悦目的剑招,初次亮相于武林战阵之上。但这仍然是复仇之剑。怎会这样?
复仇,是为了萧阶月之死而复仇。
在李临风口中,甚至是在他记忆中和眼中,阶月是给路芹泥以一片剑尖碎片射入天灵盖而致玉陨香销的。
但路芹泥却不是这样看、这样想。
阶月之死,罪魁祸首,全都只在于李临风一人!
在路芹泥脑海中,阶月是他的意中人,她是当代武林最有才气的女子,她集合优雅、慧黠、明媚、秀丽、曼妙、善良、才德于一身,就连“濯水清莲”之类的赞美,也不配套在她的身上,理由是绝不足够形容她身上种种优点之万一。
复仇之剑虽然是为了报复而创,但仍然有一段剑招,是为了缅怀阶月的种种美态而发。这一段剑招,自是身姿飘袅,态势美不胜收。
路芹泥总不免这么想:“要是这一段剑招能出自阶月之手,任谁死在这剑势之下都绝对不枉此生。”梦想既是荒诞的,也就不可能成真,但他无法让自己从梦想中撤离。
路刺李不算丑,但她再甜美百倍千倍,也不可能及得上阶月。
路刺李的娘亲,貌仅中姿,要是和萧阶月相比,更是有如天壤之别。
但这一段剑招在路刺李手中展开,依然是说不出地美态毕呈。
剑锋飞至,似为这一抹黎明曙色引来东方片片彩云。
一名剑手,在勾魂部中素以淡泊镇静称着,曾多次被勾魂金翅公开赞扬。但在这一役,他在马背上目睹这一剑引来的片片彩云,竟是镇静得过了头,虽然举起三尺青锋,但却只是惊叹地在欣赏路刺李这一剑。
彩云没入他的颈项。血不暴溅,因为这是充满诗画气息的一剑。
剑刃一划而过,恍如伟大的书画名家,漫不经心但却又似在有意无意之间补上最后也最美妙的一笔……
美丽的一剑,带来心服口服的败阵与死亡。
一人倒下,但却只代表着残酷的战幔初步掀开。
路芹泥也在战阵中。但他手里没有剑。
他不再用剑。
自从与路刺李正式相认之后,他的剑也已正式传到了下一代。
他向女儿说了一句话:“行百里者半于九十。”
此语出自《战国策》,意思是说:如果要走一百里路,应该把九十里看作一半。
人生路,很不好走。复仇之路,更是险道中的险道,不但崎岖,更处处充满着死亡陷阱。眼前这一战,便是半途中的陷阱。
无论身边有多少人,都不能保证可以免坠于陷阱之中,因为世上必然有一些很大的陷阱,足以坑杀许许多多人。
千万别以为身边有几百名战士陪着自己一起厮杀出去,便可保平安大吉。在残酷恐怖的战场上,就算是百万雄师,也有可能一起齐齐坠入巨大、深不见底的恐怖陷阱里,逾百万条性命同样可以在短短一瞬间共赴黄泉。
黄泉路并不只是让一个冤魂孤身上路的,在某些血腥日子里,绝对足以让成千上万的冤魂集体走过阴风惨惨的奈何桥。
也从没听说过鬼门关的鬼卒、判官,会为了死得人多而手忙脚乱。
※ ※ ※
路芹泥以前怎样杀人?
答案只有一个。
那是──剑尖。邯郸路的剑尖。
除了这一把爱逾性命的邯郸路,他从没用过任何剑刃杀人。无疑,巢成郎是一个久负盛名的剑客,但在他手底之下,从未用剑滥杀过任何人。
江湖传言,巢成郎是剑道上罕见的天才,甫出道武林,已杀敌无数。但这是不确的,路芹泥在征衣轩一战之前,甚至比李临风还更骄傲。他的骄傲,甚至达到了不屑以剑来杀人的地步。
他没有用剑杀人,不是因为仁慈。
兵凶战危,对任何人仁慈便是对自己残忍。这些道理他怎会不知道?但他从没用剑杀人,却是因为他瞧不起剑锋下的败军之将。
“就算给这些人再活几十年,又能把巢成郎怎样?”其骄傲之态,由此可见一斑。
但到了这一天,他深感自己用剑的岁月已然过去。他不再用剑,而是用拳。
他的拳法,没有固定的招式,但因为拳头不是剑刃,他不再骄傲。
骄傲有如赌博,那是需要赌本的。巢成郎在剑道上足以让他骄傲不可一世的赌本,已在十年前征衣轩一战中输得一败涂地。
有人以为,输得最惨的赌徒,便是输掉他自己的性命。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是正确的。但对路芹泥来说,他宁愿输掉的是他自己的性命。
但他活着。
可是,输得比死掉更惨。
他输掉的是萧阶月。在他和李临风看来,无论是谁都输不起这一注。但结果,路芹泥输了,李临风也输了,唯一的赢家,也许只有死了二十年后,仍然令二人魂牵梦萦的萧阶月……
早已输掉骄傲本钱的路芹泥,他不再用剑,也不敢再瞧不起任何对手。兵凶战危,在战阵上杀人,就和农夫必须插秧,樵夫必须砍伐树木的道理一样,毋须多费舌唇解释。
一个勾魂部的战士,身穿笨重盔甲,手持钢刀盾牌,攻得狠守得稳,天尊门最少有三四人,或死或伤在其刀之下。
路芹泥咆哮跃前,纵身疾挥一拳。
勾魂战士以铁盾挡路,“轰”然一声,铁盾在拳头下变形、凹陷,在盾后的左手腕骨,同时爆出可怕的骨折声。
战士的左手随着铁盾垂下。路芹泥第二拳又已闪电般重重击至。这一拳,撞向战士胸膛。
战士自恃穿戴盔甲,以为对方拳头虽然厉害,但最少可以保命。但他错了,路芹泥这一拳,连笨重的盔甲都给洞穿,“叭”的一声,整个人给远远震飞,直至数丈开外方始坠地。
从没有人见过如此可怖的一拳。小叶也是拳法上的玲家,但要是以他的“裂岳霸王拳”与之相比,恐怕还是有所不如。
厮杀远比想像中更激烈更残酷。
老将秦金段连杀十余人,锐势似不可挡,但倏然之间,人马杂踏中飘来一道诡异灰影。
只是一个人。
只有一条独臂。
只是以二指拈刀。
刀光一起,秦金段的后脑已给刀剜掉了一团肉。这一团肉连皮带肉带骨带脑,重不及二斤。但又有谁的脑袋,能够缺少二斤的肉?据说,一颗人头大概重达七斤半……
秦金段的眼耳口鼻仍在,但却因为脑后忽然给一把刀剜掉了两斤骨骨肉肉。眼球立时向后低陷,但这种低陷也不单只是低陷,看来倒像是有两股可怕的吸力,把眼球从眼眶边直扯入头骨之中,虽然瞳孔仍然清楚可见,但却诡异绝伦地凹陷到一个平常人绝无法可以想像的位置……
至于他的两边面颊,肌肉迅速收缩,彷佛在一眨眼间,忽然变成一个极度瘦削的人,虽然看来不像乾尸,但也却比任何乾尸还更恐怖千万倍。
干尸再恐怖,也只是一具乾透了的死尸。但这张脸都是血淋淋湿濡濡的。还有,如此深入下陷的眼球,仍然绝望地在眼眶深处转动着……
秦金段活不了太久,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他听见一个阴阴细细的声音:“借君二斤肉,还与旧时人。”
从他脑后剜出的二斤肉,已被四平八稳地放在一个瓦碗中。
那人虽然只有一只右手,但却在腰间用藤索绑系着一个单耳大碗,那二斤血肉模糊的物事,在碗里彷佛仍然是活着的。
秦金段虽然听见这两句话,但他是否明白个中意思?二斤肉已在碗里,“旧时人”又会是哪一个人?
※ ※ ※
阴阴细细的声音,出自一个灰白的脸孔。只有右臂,但却能以二指拈刀轻易杀敌之人,普天之下,除了无相刀魔,绝不可能会是另一个人。
刀魔又出现了。但这一次,他是冲着谁而来?
竟是──路芹泥。
旭日渐渐东升,但无相刀魔的脸在阳光下却变得更加可怖。路芹泥冷冷地盯住这张诡秘残酷的脸道:“久违了。”
刀魔死灰的脸总算是展颜一笑:“二十二年前,你曾在洛阳城郊,慷慨做东,请我吃了两斤熟牛肉,这两斤肉,今天我还给你。”
两斤肉换两斤肉,听来非常公道。
肉在碗中,刀魔取下单耳大碗,递向路芹泥眼前,然后说:“肉债肉偿。只要你领下这个人情,我便放过你的女儿。”
路芹泥把单耳碗接在手中,整个人似在晨风中瑟缩。
刀魔的脸虽然一片死灰,连瞳孔都是灰濛濛地似个老瞎子,但却处处令人有着矍铄与不可逼视的震慑魔力。
这张脸,比冰更冷比铁还硬,整个人就像是一座丝毫不带半点人情味道的断头台。
又有谁能对着断头台去讲道理?
良久,路芹泥道:“我只做过一次东请你老人家吃过一次肉,并没有和你结下仇怨,今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刀魔阴恻恻地一笑:“我从不怜悯别人,但更讨厌别人怜悯我。”
路芹泥道:“我只知道,那一天下的雪很大,我和你都是赶路的途人。你的身子很冻,饥寒交逼的滋味很不好受……偏偏又在有意无意之间,知道你为了要铸造一把好刀,弄得囊空如洗,连吃一碗阳春汤面的钱都付不起……”
“说得很清楚,没有半点差错,”刀魔冷冷笑道:“要是在那一天我饿死了,就算做了鬼也不能怪你。见死不救,本来就是人之常情。但你太多管闲事,偏偏抢着做东,请我吃了两斤肉……当然,过去了的事早已过去,但这两斤肉,我是非还不可的。路大侠若是赏脸,就请接受我的一番心意。”
路芹泥道:“要是我不肯吃又怎样?”
刀魔道:“杀了你的女儿。”
“这算是什么道理?”
“我的道理。”
路芹泥看着刀魔,刀魔也看着他。做好事,有好报。当年请人吃了两斤熟牛肉,如今“好报”回来了,人命永远比牛命值钱,由此伸算,这两斤人肉自是比当年两斤熟牛肉珍贵百倍。
由此可见,无相刀魔已把利息计算在内。
※ ※ ※
厮杀未停。
“山狗”萧去的脑袋,忽然像个葫芦般在地上滚动。是谁砍掉他的脑袋?没有人知道。
要是只有两个人在拚命,这种事当然很容易弄个一清二楚。但几百条汉子一起在拚命,这种局面有多乱,绝对不是局外人可以凭空想像出来的。
一个人的脑袋给砍掉,固然是非死不可的。但若照山狗这颗脑袋看来,砍这一刀简直多余。在山狗的眉心,早已中了一支毒弩,毒性很霸道,已把半张脸变成紫黑之色,这还不算,又有两把飞刀,分别射入了他的左右太阳穴。
在南宋之初,有一位武林异人独孤求活,曾经在左右两边太阳穴插着飞刀,居然还能精神奕奕地活下去,那是什么样的一种“奇功”,至今还没有人能寻求出个中真相。
但最少,独孤求活并没有在眉心之上,再中了一支这样的毒弩。
山狗这颗死得不能再死的死人头,一直滚到路芹泥脚边,方始止住去势,人虽活不了,一对怪异的眼睛还是瞪得很大,似是向上直勾勾地瞧着路芹泥。又彷佛正在对他说道:“我死了,你又怎样?”
路芹泥是二十年前最有才气的剑客。世人至今还未曾忘记“江北文武袖”是一个怎样的武林才子。但在二十年后,变化的不单只是一张脸,还有他的一颗心。
骄傲既在骨子里,也在一颗心中。人心一变,骄傲随之荡然无存。在这晨风吹拂的黎明,路芹泥接受了刀魔的偿还,把两斤剜自秦金段脑后的血血肉肉一口吞掉。
无相刀魔终于面露满意的微笑:“很好!二十二年前的旧帐,终于一笔勾销。我答应过你的事,绝不会反悔。你放心,我再也不会杀害你的女儿,但却必须把她双手双足全都削掉,免除后患!”语声未落,人已呼啸地扑向路刺李。
二指拈刀,刀锋一扬,似已刮入路芹泥骨髓之中。
路芹泥立时恨声喝道:“慢着!”一拳追杀,紧随刀魔身后。
路刺李并不在远,只消刀魔两三个纵步,便可追上。她的复仇之剑练得再娴熟,也万万不是无相刀魔之敌手。
路芹泥奋力狂追刀魔,刀魔不再客气,倏地旋身,刀锋疾刺路芹泥咽喉。这一刀,挟着充满郁躁意味的清吟,似是出于无奈,但却有着更多更多的无情。
刀,从来不是有情之物。
天地无情,刀更无情。与其说“天若有情天亦老”,毋宁说是“刀若有情人无恨”,可惜,刀必无情。
人必有恨。
自古皆然。
刀无情,剑也无情。
一把剑,以无情对无情,以冰冷对冰冷,突如其来地封住无相刀魔这一刀。是路芹泥的剑吗?不是。路芹泥已不再用剑,宁死也不肯用。
剑,不是“江北文武袖”的剑。巢成郎从没在任何人眼前流泪,他的剑也从来不会沾上泪痕。
但这一把剑,剑锋上有泪痕。一点、两点,三点。这是名满天下的泪痕剑,也是“黄河第一狂徒”步浪飞的剑。
是狂徒来了吗?也不是。步浪飞仍在高手村,他的剑已交付到一个人的手里。
来者竟是“长江第一赌徒”方小宝。
※ ※ ※
方小宝认得刀魔。前者是赌徒,后者也是赌徒。时至今日,方小宝并未忘掉这个老混蛋曾经开设过的混帐赌局……
“数树叶,赌树叶,非单即双!非生即死!快来数一数,也要赌一赌……”
但这一天,老人虽然又再穿着那一身灰衣,虽然脸色仍然是灰色的,但他的背上,并没有指着那个放了树叶的竹只。
刀魔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这个鬼灵精怪的少年。更没想到这少年能一剑挡下自己这一刀。他忍不住咳嗽起来。
他咳嗽并不是因为真的在咳嗽,只是想故意咳出一口浓痰,然后恶心地射向少年的脸。
只要射中脸颊,这一口浓痰的力道,绝对足以射穿对方的脸,从颈项后面化作浓浓的血浆继续怒射出去。对刀魔来说,这也是一口刀。
痰刀。
“启吐!”痰刀出击,比刀手发出的刀招更快。而且,这是没有任何“刀影”的“刀招”。
一张白白净净的脸孔立刻给射穿,命中的位置在鼻梁上。
鼻梁穿了一个血洞,痰刀惨白色吐出,从这张脸背后化作血箭爆出。
方小宝立刻伸手摸摸自己的鼻子。
湿濡濡地,很不有趣。
第六章沆瀣一气复何言
西园天亮了。
吕无忌挖出的一颗心脏,在旭日之下停止了跳动。血比想像中凝结得快,人比想像中断气得慢。
断气的是鬼仆阿五。那颗心脏,是吕无忌从他胸膛里闪电般一爪抓出来的。在那一刹那间,方鱼的一颗心也彷佛同时给吕无忌无情的五指一爪抓出体外。
只是在短短一刹那间,她已完全省悟:“中计了!”
吕无忌根本没有中毒!他的背肌,既不痒也不麻木,甚至连脸上淌的汗水也都是“假”的。
以他的内力修为,要故意让自己的脸流汗,简直比伸个懒腰打个呵欠还更容易。
犯错的是方鱼。她以为吕无忌已中了自己的暗算!
吕无忌的脸色,很快就变得白中透红,肤色健康极了。
他笑嘻嘻地把心脏放在掌心,然后才对方鱼说道:“除了龟仙人,恐怕绝少人能够把心脏在吹吹风之后塞回去,仍然可以继续活着。”
鬼仆阿五早已倒下,巨厅内外变得像坟墓一般。
方鱼全身都在发冷,但在这时候,她知道绝不能在吕无忌面前显得慌张。
“你用的毒药虽然狠毒而巧妙,可惜仍瞒不过我的鼻子。那一种毒药,就算用的分量比苍蝇腿上的毛更轻更细小,还是有着浓厚的腐尸气味,你以为用一些香粉便可以把这种气味掩盖,无异等同掩耳盗铃,现在,你明白了没有?”
“连用上什么样的毒,都在吕公子鼻子之下无所遁形,你要及早防范,自是易如反掌之事。”方鱼不禁倒抽一口凉气,笑得有点自嘲。
她开始恨。
她恨自己自作聪明,终于害死了鬼仆阿五。
她在心中暗地立下毒誓:无论用什么手法,都要为鬼仆阿五报仇。但在眼前,最逼切的难题,却是怎样才能脱离吕无忌的魔掌?
就在她暗自发愁的时候,西园外的武士忽然一个紧接一个,无声无息地相继倒毙下去。
每一个人的咽喉上,都插着一把白色的纸剑。
丁碗口中说过的“高手”终于出手了。
那是──血剑师父!
※ ※ ※
血剑师父来势极快。
今天他折了多少纸剑?除了他老人家之外,也许只有天才晓得。
血剑师父是个快人快语的老人。他杀人快,说话的速度更快,快得像是绕口令,但却字字清脆玲珑。
他道:“你是谷绝斋的徒儿。你师父是血池叛徒,因此你也同样是血池叛徒,凡是血池叛徒,将来定必不得善终。但这是日后的事,今天我不想随便杀人,虽然适才已一时手痒杀了二三十个。但你是谷绝斋的弟子,谷绝斋是我的老朋友。要是一碰面便不教而诛,未免于理不合,也许你会认为我说的话含糊不清,但不要紧,修罗血剑是方掌门的,她一定要把剑带走。鬼仆之死,这笔帐暂且挂在你的肠胃里,此谓之血债。这笔血债,你是躲不掉逃不了的,只是来日方长,以后慢慢跟你计算。现在,我要带走方掌门,取回修罗血剑,你要是不服气,请快动手跟我一拚高下。”
吕无忌没有说话。
他并没有装聋。血剑师父的话才讲完,他已不住的在点头。
他只是不说话。
他任由血剑师父带走方鱼,取回血剑。
然后,忽然以指醮血,在墙壁上写道:“来日方长。”
血,是在鬼仆阿五身上蘸取的。他深信鬼仆阿五绝对不会介意。
死人永远最慷慨最大方。
撤退的时候,丁碗很想吟一首撤退的七言绝诗。但这首诗一旦吟哦出来,也许真的会太绝了,绝得令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因此,这首诗他一直都不敢吟诵出来。
这当然是诗坛上非常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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