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2024-08-13 13:58:26   作者:司马轩   来源:司马轩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和孙越完全不同的是,龙秀并不是一个喜欢清静的人,他一直认为,人活在这个世上,就该热热闹闹,开开心心。

所以他的生活中不可能没有女人,也不可能没有酒。

他的身边总是有最美的女人,他喝的总是最好的酒,他穿的衣服是本城最有名的裁缝做的。

每一件衣服的价值都不会少于一千两银子。

在这种方面,他和柳亭侯非常相近。

想找到龙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女人很多,他住的地方自然也很多。

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晚上该住在谁的家里。

这样做的目的大多数原因是为了安全。

一个人的生活如果变得有规律,就很容易被人抓住把柄。

也很容易给别人制造机会。

自从孙越出了那件事之后,龙秀更坚信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最安全的一种。

他并不能和柳亭侯相比,他并没有成批的高手护卫自己。

他唯一的方法就是居无定所。

今天早晨,他刚刚从一个很久没有见过面的女人家里出来,这时他在想,今天晚上,他该到什么地方去?

不过这只是到了晚上才必须去考虑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去吃东西。

他并不喜欢虎丘山庄厨子的手艺,他对吃也是一个很讲究的人。

比如说早餐,他一直认为同华楼的汤包是最好的东西。

但同华楼他也并不是经常去,他从来不会经常去一个地方。

所以在任何地方,他都是稀客。

他并不希望太多的人认识他,也不希望太多的人注意到他。

一个人以这种方式生活,是不是觉得太累?

可是龙秀并不这么认为。

在江湖上,你能够活着,就是最大的本事。

你能够生存你就是胜利者。

龙秀的确已可以算得上是小心,可是他知道,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免不了有麻烦。他的麻烦大多来自于偶然。

和邵飞楼和孙越他们相比,龙秀在江湖上行走的次数最多,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不喜欢过太平静的生活。

另一方面,他必须要为组织去做各种各样的事。

有时是去杀人,有时是去救人。

无论是杀人,还是救人,都不可能不得罪一些人。

你杀的是他喜欢的人,你就得罪了他,你救了他不喜欢的人,他也同样被你得罪。

江湖上的恩恩怨怨,本来就复杂得像女人的心。

龙秀决定到同华楼去吃那里的汤包时,他并不知道有一个麻烦正在那里等着他。

他到这种地方,一向是在雅座,他在吃东西的时候,并不喜欢别人打扰他,这也是他唯一不喜欢热闹的时候。

可是雅座还是有了先来的三个客人。

龙秀并不算是一个霸道的人,他也很少为了自己去惹是生非。

在江湖上,生存的另一个原则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他一进去,就感到这三个人在盯着自己看。

龙秀知道自己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这也是许多女人喜欢他的原因。

可是这几个人都是男人,并且都是看上去很正常的男人,他们对龙秀的兴趣当然不会因为龙秀长得漂亮。

那么是什么原因?

龙秀并不认识这三个人。

可是他有一种感觉,感到这三个人对自己有敌意。

不是一般的敌意,而是很深的敌意。

尤其是其中一个年纪最小的红衣少年。

龙秀并没有逃避,这不是他能够做出来的事,他喜欢杀人,他也一向对自己有信心。

他的“铁拳书生”的外号并不是轻轻松松就得来的。

他还是坐了下来,就像根本没有看到这三个人一样。

这时他在计算他的对手。

他知道这三个人中最弱的一个人,就是红衣少年。

如果真要打起来,他一定不会首先对付他。

打蛇要打七寸,因为蛇的七寸是蛇身上最弱的地方。

可是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打蛇。

杀人却不是这样。

要杀人,就要先杀最强的人。

因为只有你先打倒最强的人,你的危险才会下降,同时也是对其他人的威慑。

龙秀认为,这三个人中,一定是那个阴沉着脸,好像老婆刚被人拐走的那个中年人。

还有一个人,一个典型的北方大汉,身材高大,眼如铜铃。

这个人一定有天生的神力。

龙秀看到这个大汉的桌子下放着一根狼牙棒,这一定就是这位大汉的武器。

龙秀对这种天生神力的人并不放在心上,在武功上,以力取胜,是一种很低级的事。

这时龙秀要的汤包已经端了上来,龙秀开始专心地吃自己的包子。

打架需要体力,龙秀现在正在积聚自己的每一分力气。

在他吃到第三个汤包的时候,红衣少年向自己走了过来。

龙秀对他的表情感到非常好笑。

一个人如果真的想杀人,可千万不要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敌意。

可是红衣少年的敌意就写在脸上,只要不是瞎子,都可以看得到。

像这种人如果能够杀得了人,那才是一件奇怪的事。

这时龙秀又及时修正了自己刚才的行动原则。

他并没有必要先去杀最可怕的中年人,他可以先杀了这个红衣少年。

群斗的另一个原则就是,先对付你最先遇到的人。

杀一个,对方就会少一个人,这样自己生存的把握就会更大一点。

红衣少年一走到龙秀的面前,就用力一拍桌子,道:“你就是龙秀?”

龙秀笑道:“我是。”

红衣少年道:“你知道我是谁?”

龙秀道:“我不知道。”

红衣少年道:“我就是凌玉树的儿子。”

龙秀几乎要忘了凌玉树这个人,他唯一的印象就是,这个姓凌的人现在已不在这个世上。

并且这和自己有很大的关系。

龙秀对红衣少年的行为感到好笑。

如果你真的想杀人,就千万不要说太多的废话,杀人的机会只有一次。

永远只有一次。

龙秀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既然知道对方是仇人,既然知道对方并不会和自己杯酒言欢,这就足够了。

足够让龙秀去杀人。

所以龙秀一拳就打在了红衣少年的脸上。

他的外号就叫做“铁拳书生”。这个外号一点也没有夸张。

他的拳头的确就是铁拳。

一拳封门,红衣少年的脸上立刻开了花,各种颜色全都流在了脸上。

在红衣少年倒下的时候,大汉怒吼一声,手提着狼牙棒向龙秀冲了过来。

狼牙棒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武器,龙秀知道这种武器的可怕。

就算是金刚不坏之身,也不可能受得了狼牙棒的一击。

这种只在上阵交锋时才用的武器,在江湖上的斗殴中也同样有用。

对于这种武器,硬碰硬的方法绝对是行不通的。

龙秀一抬手就抄起了桌子,用桌子挡了大汉的一击,狼牙棒击在桌子上,桌子立刻变得粉碎,龙秀也觉得自己的手臂一阵阵发麻。

这位大汉的力气的确不小。

如果再让他进攻下去,龙秀的处境很可能就不妙了。

所以他不会给大汉第二个机会。

让他觉得对方可悲的是,那位中年人居然到这种时候还没有动手。

龙秀的拳头从大汉的肋下穿过去,重重地击在大汉的腰上。

正如没有人能受得了狼牙棒的一击一样,也很少有人能受得了龙秀的一拳。

也许有人可以,可是绝不是这位大汉。

大汉大叫一声,手中的狼牙棒就垂了下来,龙秀不会让他喘息,他很快就打出了自己的第二拳。

这一拳打在大汉的脸上。

他的样子很快就变得和刚才那位红衣少年一样。

在大汉倒下的时候,龙秀随手拿起了大汉手中的狼牙棒。

让他觉得奇怪的是,中年人还没有动,他居然还在那里慢慢地喝酒。

龙秀倒提着狼牙棒,向这个人走了过去。

这时这位中年人忽然做了一件让龙秀觉得不可思议的事。

他居然向龙秀跪了下来,就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在严父面前跪下来一样。

他说道:“我和他们并不是一路的,我们只不过是刚刚才认识。”

龙秀笑道:“是吗?”

龙秀笑道:“你知道不知道,在有些人面前,不管你是说谎还是说实话,都是没有用的。”

他一棒就击在了中年人的天灵盖上。

他要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恰好就是这种人。”

龙秀并不是一个慈悲的人,他也知道,江湖人有时候往往会装出可怜柔弱的样子,让人同情。

可是一转眼,你就死在了他的手上。

这种事龙秀不知见过了多少。

×      ×      ×

杀人对龙秀而言,是非常轻松的事,他在杀过人之后,也从来没有想到过处理,因为自然有人会为他去做。

在他离开同华楼之后,一个人会来到同华楼,对同华楼的老板说几句话。

最后,这位老板向这个人保证道:“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来过这样三个人,这三个人也许根本就没存在于这个世上。”

在这个世上,你只要有势力,有金钱,就算是杀人也没有关系。

龙秀的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      ×      ×

每一次杀过人之后,龙秀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冲动,在杀过人之后,他往往需要一个女人。

杀人所积聚的杀气并不是杀过人之后就减弱,所以,这就需要一个女人来解决。

龙秀走在街上的时候就在想,他该去找谁?

他的女人实在太多,有时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女人喜欢自己。

难道仅仅因为自己有钱,还是因为自己有力量?

不过龙秀一向不会把太多的心思放在女人身上。他知道自己有一点是非常讨女人喜欢的。

就是他在面对一个女人的时候,总是会把其他的女人全部忘掉。

在每一个女人面前,他都是忠贞不渝的好男人。

他也不明白,在别人看来都是那么可怕的女人,为什么在自己面前都变成了呆子?

走到一家中药铺的时候,他忽然想了起来,有一个叫做“红药”的女人,他已经有很长时间都没有见到她了。

一想到红药,龙秀就不能不想起姜夔的名句:“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他认识红药所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这样的一句词。

龙秀不光是铁拳,也同样是一个书生。他的学问一向很好。

他的记忆开始慢慢恢复,他很快就想起,红药的腿特别得长,腰特别得细。

这样的女人总是可以让男人疯狂,龙秀有一点后悔,为什么自己会把这样一个女人忘掉?

幸亏他还记得红药的家。

红药的家就在万艳楼,红药也是杭州城最红的姑娘之一。

龙秀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足足花了一千两银子。

可是到了以后,他根本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见到她。

龙秀不知不觉就到了万艳楼。

他并不是经常到这种地方来,他也并不是喜欢去玩这种地方的女人。

红药是唯一的例外。

他知道红药在这种时候一定在睡觉。

红药所持的职业本来就是黑白颠倒。

龙秀并没有从正门走进去,他并不想让太多的人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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