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09 15:29:26   作者:司马紫烟   来源:司马紫烟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进了寺门、大殿上人山人海,香烟缭绕,几十个拜垫都跪得满满的,有的叩头膜拜,有的合什喃喃祷告,没挨着的人,只好耐心去等着。
  老和尚诚意正心,肃立诵经,小和尚则心不在焉地敲着磐,偷偷地用眼溜着那些花不溜丢的大姑娘、小媳妇,这是一般庙会的特色,此地也不例外。
  大悲殿在后面,他们绕过了大殿,但见亭台楼阁建造得颇为雅致,香君忍不住道:“这儿真是漂亮!”
  郑妥娘笑道:“你以前又不是没来过,怎么单就今天感到好看了,恐怕是境随心改吧,心里一高兴,看什么都顺眼了!”
  香君红了脸道:“郑姐,你又胡说了,这儿是真美,以前我只在外面大殿上烧了香,没有到后面来过,这儿就像座皇宫似的。”
  侯朝宗一笑道:“这儿本来就是皇宫改建为佛寺的。”
  郑妥娘道:“你别唬我们了,这儿又是什么皇宫,皇宫在钟山,现在还有兵守着呢,皇陵也在那边。”
  “那是本朝太祖定基后又修造的,在那以前,南朝的皇宫就是在此,南唐后主李煜也是在这儿被掳投降的,前面的大殿原为朝殿,太祖认为亡国之宫,居之不吉,才把皇宫迁到钟山之麓去,那也是刘伯温的建议,说钟山有紫气,合当帝子所居,筑京斯处,可渊源万代。”
  “那永乐爷为什么又要迁到北边的大都去呢?”
  朝宗笑一笑,向发问的蔡老板道:“永乐原为燕王,燕京是他的根据地,他以勤王清君侧为名,逼走了惠文帝之后,自然不愿留在这里,因为这儿是惠文帝的天下,而且太祖陵寝在侧,他怕太祖的英灵会不饶他。”
  蔡老板还要问,卞玉京道:“佛前不谈其他。”
  这些有关皇室的事情究竟不道宜在公开的地方谈论的,所以卞玉京一声警告,大家自然而然地止口了。
  走了一段,但见庭院深深,在高大的梧桐树下,菊花在陛中盛放,鹅黄赭红玉白,一片锦绣。
  侯朝宗道:“这里依稀还可以见到一些南朝宫兰的余韵,虽然隔了宋元两个朝代,但是在这种庭院下,依稀可以想见小周后手提着金楼鞋,赤着脚,悄悄的走过去跟后主幽会的情状。”
  他是个带点浪漫气质的青年,想到入神处,不禁摇头晃脑,把后主的那阙菩萨蛮吟了起来。
  “花明月暗笼轻雾,今朝好向郎边去。划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因为香君已不避形迹地偎着他而行,所以他把香君的肩膀搅得紧了一点,笑着道:“这里正是香堂之南,香君!你这小巧玲珑的身材,也像煞了后主词中的小周后,假如你在晚上,着上宫装,脱下鞋子提在手里,悄悄地经过这里,谁都会以为是小周后的芳魂又出来了。”
  但香君却摇摇头道,“我不想比小周后,我一点都不羡慕她!反而觉得她很可怜。”
  侯朝宗有点扫兴地道:“南唐之亡,可不能怪她,是国势太弱,回天乏术,她也没耽误了后主的国政。”
  香君道:“所以她才可怜,否则就可恨、可杀了。她可怜之处并不在她的遭遇,而在乎她识错了人。”
  “啊!识错了人,书上记载的小周后俏丽慧黠,在宫中得天宝遗谱,重编霓裳羽衣之曲。这是一个绝顶聪明的才女,与后主的绮丽词章,相得益彰。”
  香君道:“对李后主那个人,我更瞧不上眼,生当乱世固然不是他的错,但是他至少也该发奋振作一下,可是他只会躲在宫里跟女人调情,我最听不得的就是那两句——最是仓皇辞庙日,挥泪别宫娥。”
  “他被俘解送汴梁,叩别太庙,挥泪别宫娥,这有什么不对呢!他的军力跟宋太祖赵匡胤相比,差得太远,根本不能打,他并不昏庸,只是懦弱了一点,他如果拼死一战,仍然是失败,但百姓就苦了,所以他投降,亡国,老百姓并不怪他。”
  香君道:“这些我都不怪他,我也没读过那时的史书,不明白他的处境,不过仓皇辞庙之日,他应该挥泪而对的,是地下的列祖列宗,不是那些宫娥。”
  朝宗没话说了,他也找不出一句话来为后主辩白。
  由于这一番谈话的不调和,朝宗也无心去欣赏这座五代唐宫的风光了。
  在大悲殿中拈过了香,他虽是替母亲来还愿的,但到底不好意思像一般人那样,对菩萨喃喃地说个不停,他只是默祷了一阵就算还过愿了。倒是卞玉京、郑妥娘她们,在叩拜时,朗声地向观音大士许了愿,盼菩萨保佑老太太早日康复。朝宗对这些规矩与繁文缚节是一概不通的,香君只好代他道谢了。
  郑妥娘笑了一笑道:“小鬼!你谢的那门子。”
  香君很自然地道:“我谢的是你们,今天要不是你们来邀我,娘不会放我一个人出门的,整天困在秦淮河边,我都快憋死了,能出来散散心,我当然要感激你们。”
  郑妥娘笑道:“小鬼!你别心口不一了,算了!侯公子明天就要走了,你们有不少体己话要说,我不在这儿讨厌,明天跟你算帐去。”
  她笑着跟卞玉京走了,蔡老板还要去应酬一下别处的亲友,小沙弥请他们到斋堂去用素斋。
  大悲殿里又有下一拨人来上香了,朝宗道:“我们现在还吃不下东西,回头再说吧,我们四处看看。”
  小沙弥很识趣地告退了,侯朝宗握着香君的手道:“他们都走了,我带你玩玩吧!”
  两个人走了出来,但见到处都是人,虽然天上还飘着丝丝细雨,但游人的兴致却不浅。
  朝宗向庙里借了一把大油伞,撑起来向山道上行去,这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挡住了脸,避开那些认识的人,而且也可以跟香君靠得更近。
  来到一段石块堆成的城墙,朝宗卖弄他的学识道:“南京远在古春秋战国之际,就是很有名的都邑了,楚国败越后,尽取故吴之地,因此地有帝王之气,埋金以镇之金陵之称,因此而起。三国时东吴之建都此地,时称秣陵,依山建石城为藩,诸葛亮分析天下大势时,说秣陵地形,钟山虎踞,石城龙蟠,真帝王之都。这段石垣,就是东吴时所遗,所以也有人叫它石头城。”
  “我到今天才知道这些名称的由来。”
  香君的眼中射着恋慕的神采,她是个很要强很肯上进的姑娘,在秦淮书寓歌楼上渡生涯,自然不能不略识几个字,但不会念过很多书。
  她唱的词曲中自然有很多是关于金陵、建业、健康、秣陵,也有关于石头城的说词,但是却没有说明出处由来,问到教唱的师父,使也是语焉不详,她的心里一直都在纳闷着,今天总算在朝宗处得到了解答。
  朝宗见她听得有兴趣,益发地有劲了,卖弄地道:“唐人刘禹锡曾经写了一首诗来凭吊石头城的遗迹,最为传神,那是说晋时王溶伐吴,冻吴的末代皇帝孙皓投降的情形,诗是这样的——王浚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鐡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石头城就是以此而传。”
  香君道:“石头总比砖头坚固吧,干吗要让这石城荒废,又费事去用砖砌成城墙呢?”
  朝宗道:“岁月推移,人也越来越多,旧时的城址已经太小,围不住了,更因为宫室的移建,皇城的迁移,都向城里去发展,所以必须另外再造城墙来,而孙权的石头城是依山势而设的,有的地方就把整块的山石凿得整齐一点,有些地方叠砌上一些石块,这样的城墙既不易修建,又不合实际的需要,自然要荒废了。”
  香君这才点点头道:“我懂了,这下子总算真正的懂了,我上次问过苏师父,他却说不出一个头绪来,只说古时候已经有了,后来又拆了,只剩下拆不掉的还留下来,供人凭吊,至于为什么要拆?他又说不上了。”
  朝宗道:“苏昆生是个很有学问的老师父,只是太忙了,没时间去看书了,他又是个很肯负责的人,不清楚的事,不会随便乱说,所以只好回你个不知道了。”
  “这倒是:妥娘姐是个很有学问的人,我问她时,她说她好像在那儿看过,只是忘记了,那天有空要翻翻书后才能告诉我,可是她一直没空,也就一直没提。”
  朝宗一笑道:“对你们说掌故一定要特别小心,万不能胡诌的,因为你们那儿,常能遇上一些有真才实学的客人,偶而谈起来,若是胡说八道,岂不叫人笑掉了大牙。”
  香君道:“光是笑我们倒也罢了,我们本就是没知识的女流,说错了没多大关系,如果别人问起,我们是从那儿听来的,那可连教我们的人都丢脸了。”
  朝宗笑道:“你别转着圈子来试探我,我告诉你的都是有典有据的,绝不会错,也不怕盘问。”
  “那可好,有了你这么一位明师,今后我就可以长不少学问了。”
  她说完了这句话,忽又轻声一叹道:“我这是白说,你明天就要走了。还谈什么以后呢!”
  “傻孩子,我又不是一去就不来了,回家看一看,很快就要来的。”
  “真的!侯公子,你可不能骗我。”
  “我骗你干吗,我要上这儿来应考的,我的功名事业都要在这儿求取的,总不成我一辈子都窝在家里去种田做庄稼汉去。”
  香君的眉头微皱,他很快就觉察了,知道自己的话,多少听来有点刺耳,忙又道:“当然,庄稼务农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我十载寒窗,读了这么多的书,费了这么大的心血,应该能为国为民,好好地做一番事的。”
  香君这才道:“是的,侯公子,我是个女流之辈,没多大见识,不过我恰好有机会常常跟那些所谓的达官贵人们接触,他们都是高踞庙堂的要人,也就是所谓国之栋梁,可是听听他们的谈话,可太叫人寒心了,满脑子都是功名利碌,升官发财,没有几个是肯实心做事的,所以我也真希望你们道些有学问有抱负的人,能够出来多为国家生民尽点心力。”
  这番话使朝宗听了有点愀心,也感到有点惭愧,因为他自己心里所盘算的,也正是如锦前程,步阶青云,为国为民,尽心尽力,只是说来好听而已,他从来没有认真地往这上面想。想不到香君竟对他抱了这么大的期望,倒是使他的脸有点发热了,因此只有讪讪地道:“是的,可是总要给我机会,才能去实践,书生报国是他的学识,所以一定要等考上了进士,做了官才能施展我的抱负,若是像吴次尾他们这样喊喊叫叫,只凭着自己的成见来评议朝政,我认为不是办法。”
  香君点点头道:“以前我觉得他们是一群很可敬的人,关心国事,不畏权势,可是昨天听了公子的说明后,才知道他们这种做法也有不是处,今天早上,妥娘姐还谈起呢!”
  这正是侯朝宗所关心的,他很希望知道昨天自己那番话在大家心目中的看法,那可以决定自己今后的应对处事待人的态度与方法,由于父亲的渊源,自己无形中已经被归入了东林一派了。
  复社这一批人是必须要拉拢的,他们目前已经形成了一股势力了,不管在朝在野,这股势力都不容轻视的,因为现在绝对不可能再有魏忠贤那样一股强大的反对势力了。何况魏忠贤势力喧天时,也未能把东林党人一网扫尽,可知这一批书生,确有其不可轻侮之处。不过复社目前所采取的方法与步骤,却是他难以苟同的,那太激烈,太容易得罪人,也太危险了。
  自己是个温和的人,昨天,借机会抒发了自己的主张后,特别关心的就是反应,复社大部份是一批冲动的年轻学生为骨干,没有定见,也没有一定的立场,如果自己的言论能被接受,自己的道理能受重视,这些人就会成为自己的支持者,也就可以成为复社的领袖了。
  那就是一股实力,受人重视注目的实力。
  可惜的是自己即刻就要离开,无法等候那些人的反应,但是却有一个很现成的代表人物——郑妥娘。
  她虽是秦淮河上的歌妓,却不同流俗。
  因为她读书多,能诗能文才情高。她有点疯疯癫癫,其实那不是疯,只是一腔的忧时愤世及不合时宜的牢骚而已,跟那些年轻人是一模一样的,只因为她既是女人,又是歌妓,没有了礼仪的约束,所以表现得更为自由,更为惊世骇俗而已。
  但是郑妥娘在金陵的士子间是极有影响的,她如赞同一件事,逢人即说,有机会就鼓吹,而她说的机会多,听到的人也多,无形中就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所以朝宗立刻问道:“她说我些什么。”
  “她对你是十分的敬佩,说你有学问、有内涵、看得深、见得远,而且存心仁厚,处世冷静。”
  朝宗对这些褒词并不感兴趣,这也不是他要知道的事,忙又问道:“她对我的看法作何议论。”
  香君笑了笑道:“侯公子,你这可把我给问住了,她只有说了对你议论的看法,却没有说出对你看法的议论如何。”
  “这是我用错字了,看法是心中所思所见,议论则是把所见所思发而为言词,应该是说她对我的议论作何看法,有什么批评。”
  “她认为你说的很有道理,说吴相公他们对一些事情的评议的确是太草率了,自己没弄清楚,就听了别人的转告,不去证实就随便开口,妄加评议,不仅有失公平,而且也可能会受人利用。”
  朝宗轻声一叹道:“妥娘的确是个聪明的女才子,我是有那个意思,却不便说出来,因为昨天在座的,有几个是做官的,我怕他们误会。”
  “他们会利用吴相公吗?”
  “这个我没有说就是他们,但次尾那样随便说话,却很容易受人利用,若是有人跟同僚或上面过不去,放点消息出来,或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传到复社后,再加以渲染,就变成了民意清议,替他们打击对方了。”
  香君点头道:“是的,妥娘姐说她自己以前也是一样,犯了这个毛病,喜欢随便乱讲话,得罪了人她倒不在乎,充其量把她剧了,但若是冤枉了人,那就作大孽了,所以她以后要谨言慎行。”
  朝宗欣慰地道:“我就是这个意思。”
  香君却又补充道:“不过妥娘姐也说了,如果真有那种昏庸误国的权奸大臣,把持着朝廷,欺君罔上,国法无可奈何他时,老百姓的口诛仍是有用的,就像以前的魏忠贤那样势力蒸天,跟他合不来的忠良几乎都被他一网打尽了,就是靠着在野的这些读书人,不畏权势,把他的劣迹大声疾呼地叫出来,使天下人都知道,这才压住了他的凶焰,使他略有顾忌,不敢太过分了,最后终于把他给攻垮下……”
  朝宗道:“那当然,真有那样的奸臣大恶之徒,任何人都应该起而攻之的。人皆曰可杀,杀之可也,连圣哲先贤,都说的话,可是我们也不能无的放矢,必须要确知那个人有可杀的条件才能加以口诛笔伐。”
  香君道:“我们远处留都,对京中的事情究竟太隔阂了一点,不知道如何去辨别是非善恶,所以妥娘姐希望你能早日回来。”
  “我?我来了也不能怎么样啊!我也只是一介书生,对朝廷的大事,我不会比人多知道一点。”
  “不!妥娘姐说你对事情的看法必然会比别人深入一点,对是非的辨别也会比别人清楚一点,你说的话,也一定会有人相信的。”
  “我不晓得我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妥娘姐说了,昨天你说那番话后,黄宗羲黄相公首先表示佩服得不得了,这个人是很少赞同别人的,还有吴次尾吴相公,从不向人低头的,昨天也认了输,这两个人肯向你低头,以后你在留都,说一句话的力量就大了,一定有很多人会支持你的。”
  朝宗心里很高兴,口中却道:“我只是抒发了我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不!道理只有一个,你的道理是,自然能压倒别人的,你别怕没人支持,柳麻子在他说书的时候,把你的道理吹嘘上几遍,你立刻就会成了复社的领袖人物。”
  “我还没有加入复社呢!”
  香君笑了道:“侯公子,你是真不懂呢,还是装糊涂,你家老大人是东林前辈,而复社又等于是东林后身,你本身的渊源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复社成员了,更何况你又常跟复社的几员主将们在一起,大家早已把你看成是复社的一员了,除非你现在逢人就声明你跟复社完全没关系,否则谁都不会把你看作非复社中人的。”
  这段话侯朝宗憬然而惊,那是他没有预料到的,由于父亲的渊源,他跟复社中人较为接近,但是他并不热中地参加什么复社。
  固然,参加复社有不少好处,但结党成社,自画界线,也有很多缺点,最大的缺点就是莫明其妙地树立不少无形的敌人,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个例子,只因为跟几个东林的朝中同僚谈得来一点却并没有真正地属于东林一党,却也受了波及,被非东林党人从户部尚书的任上挤了下来,幸好旧日的门生僚属中有几个是掌着兵权的一方统帅,对方不敢过分的挤迫,还能够全身而退,优游林下,否则恐怕连老命也保不住。
  这次南来应试,父亲就告诉过他,要他慎重言行,表现不可太张狂,不可锋铓太露,不可过分自炫,成为大家注意的目标,那样子很难保持超然的地位。
  父亲并没有声明自己不是东林党人,因为到了那个境地,否认也没有用了,东林党人虽多清流名士,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属于有气节、有操守的读书人,颇受尊敬,但是他们太猖狂了,得志时目中无人,不可一世,对皇亲国戚、勋爵世臣,从不假以辞色,使得朝中竟分成了东林与非东林两派。
  这种现象太可怕了,东林派等于是向所有的非我同类者为敌,不管东林的实力多强大,也没有不垮的;尤其是跟权势显赫的九千岁魏忠贤,弄成势不两立,不是自取其祸吗?
  侯恂在辞官返里后默默无所事事,图了个安静,魏忠贤垮了台,东林势力复起,他也没有再要求出山,宦海浮沉,他已经历够了,在家中读书、课子、奉母、未尝不是人生一乐。但侯恂也没有以东林派人自居。
  朝宗在闲谈中,对父亲的心事极为了解,甚至对目前的朝政大局也有点了解。
  侯恂不肯复出,主要是为了太了解那位皇帝,他知道崇祯帝优柔寡断,却又刚愎自用。
  而且他又绝对地自负聪明一世,不但贵为天子。亦为天之骄,那一个臣子都不会比他强,比他能干。
  在这样一个皇帝手里,就很难做事,官越大越为难,除非你表现得浑浑噩噩,整日地尸位素餐,否则很难安其位的。
  他是前皇熹宗的嫡弟,以弟继兄位,登基时已经看清了朝廷的局势,所以在登位后,先是把太过于张狂跋扈的几个权贵大臣次第拔倒,使得手握大权的魏忠贤孤立,然后才开始对付魏忠贤,迫得魏忠贤在押赴凤阳的路上自缢而死,再将崔呈秀在苏州斩首,奉圣夫人客氏赐死,把秽乱宫庭的奸党一扫而空。
  昔日蒙冤的人得以平反了,普天同歌颂圣,深庆得主,但是一二深居高位的大臣们却看得出,皇帝并没有把东林的人置于高位要津,表示他的精明,他不容许那一方面的人独居朝政,更有甚至,他把军机交由一些不懂得军事的糊涂虫去管理。
  这些人只知道积压军饷,精细地打算盘核发军需以牵制将帅们的坐大,而且相邻的兵镇总督,必定调派一些素来不知的人去,免得他们勾结。
  在这样的皇帝手下做事实在很不容易,侯老先生深以为戒,自己是不出来了,叫儿子立身处地,也要十分的谨慎,最好不要沾上那一边。
  现在是东林的人又起来的时候,但是非东林的人也没有全垮台,当有一天,皇帝认为东林党人太过于嚣张,不把皇帝放在眼中时,他又会重用另一批人来打击东林了,在朝廷中永远保持了两种立场的均势,皇帝才能一手加以控制。
  要想在朝廷上立足,最好是不属于那一边,但是又能跟两方面都保持着一个良好的关系与适当的距离。侯老先生并没有明确地告诉儿子应该如何做,但是却对未来的朝廷作了个分析。那也是个间接的暗示。
  朝宗是个很聪明的人,自然明白了,所以他来到了留都,并没有避开那些东林的人,别人说他父亲是东林前辈,他也不反对,而且他跟复社的人也处得很好,却一直没表示要参加复社。
  昨天,他对复社中言语最激烈的吴次尾提出了批评,这是权术的一种巧妙运用。万没想到,别人却早已将他列为复社的中坚了。
  就跟他父亲被列为东林党人一样,这是无法否认,也无以推脱的事。
  朝宗觉得赶快离去是对的了,他必须要冷一冷,使大家把他与复社之间的关系,不再看得那么密切。
  香君却不知道他的心事,见他正在发呆,还以为他是舍不得离去,轻叹一声道:“侯公子,你这突然一走,实在太令人惋惜了,否则复社在你的领导下,必然能有一番更好的作为的。”
  朝宗道:“复社中大部份是国子监的大学生,这些人受了国家的廪养、栽培,应该好好地念书,将来报效国家才是正理,整天的评议朝政,已经失了本分,是舍本而求末,走火入魔了。”
  香君怔了一怔,朝宗的反应大出她的意外,不过朝宗的话极有道理,至少是她无法驳倒的。
  她顿了一顿才低头道:“我也不太懂,不过我总是盼望你能快点来,而且一定要来。”
  “那当然!我是一定会来的,就是为了你,我也会再来的。”
  “为了我?”
  朝宗笑笑道:“是的!为了你,你是我第一个红粉中的知己。”
  “侯公子,你太抬举我了,是你看得起我。”
  这时雨忽地大起来了,一把油纸伞已经无法遮掩了,朝宗忙拉着她跑进石垣下一个城洞中。
  洞并不大,但是却不透雨,面对着是一片雾气蒙蒙与哗哗的急雨,脚下远望长江如带也在雨雾笼罩中,游人虽多,却被这阵急雨所阻,绝足不前,因此这小天地中,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了。
  先是紧紧地偎依着,然后很自然的,他们的脸贴着,颊靠着,两片唇紧紧地相吻着。
  没有主动,也没有被动,就好像是两块磁铁,使它们异极相对而渐渐地移近,到了引力所及的距离,它们自动地就相互吸引了。
  紧相偎依的接触渐渐地挑起了朝宗的情欲,他的手也不老实了,伸进衣襟里,慢慢地游移着,他发现香君的年龄虽然不大,发育却很成熟,这不足为怪,风月场中的女孩子,身心两方面都比一般人要成长得快些。
  但成熟的女性的胴体对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却是一种强烈的挑逗,尤其是香君毫无抗拒的态度也加壮了朝宗的胆子。
  城洞中虽不宽敞,但勉强够他们两个人躺下来,地下虽不平坦,但他们似乎并不在乎,香君只有在开始时为了那破身的痛楚而轻微的呻吟了一声,以后就一直默默地承受着。
  她闭上了眼,似乎也在享受着那种生命的愉悦,但那不是肉体上的,她年纪毕竟还小,虽然身体已经发育了,但还没有成熟到能领会情欲冲击的快乐,她的愉悦是通于心灵的,一种奉献被接纳的愉快。
  就像是一个孝顺的孩子,跑到几十里外的山上,采了一枚新熟的果子,回去献给她的双亲,看到父母吃着那枚鲜果时所流露的快乐,这孩子的快乐尤甚于她自己吃下了那枚鲜果。
  当他们从激情中趋向于平静的时候,外面的暴雨也停了,居然还射出了一丝的阳光。
  阳光射进了城洞,使城洞中更光亮了,使朝宗能看清了她修长而细致玲珑的腿,如丝缎般光滑的肌肤以及抹在腿根处的那几滴贞红。
  这使朝宗为之一惊,也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件多糊涂的事。香君还是个清倌人,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处子。
  固然,她是个歌妓,但歌妓的初贞是有代价的,尤其是像香君这样的名妓,梳栊的代价非数百金莫办,那只有豪客才能负担的。
  而他却糊里糊涂就把这颗新熟的禁果给摘来吃了。
  那要如何善后呢?这一刹那间,朝宗悔恨交并,不知将何以自处。
  但香君却很平静,很自然地取下自己腰间雪白的绢巾,沾了腿际的血迹,平静地道:“侯公子,你至少应该知道,我交给你的身子是清白的。”
  “是!是的,香君,我真该死,我实在太糊涂。”
  “别埋怨了,那也是我自己愿意的,否则就是拿刀子架在我头上,也别想靠近我。”
  “可是以后你怎么办呢?”
  “我早就盘算好了,从昨天见到你之后,我邀你到我的房中去,我就决定把自己交给你了。”
  “香君,感卿盛情,只是我明天要回去。”
  “我也知道你明天要回去,所以今天我才不抗拒你,那是为了增定自己的决心。”
  “你的决心是……什么?”
  香君笑了,慢慢地穿上衣服道:“你放心,我的决心可不是嫁给你做妻子,我知道你们侯家是世代书香,世家子弟,不会允许你娶一个歌妓进门的,我也没存这个指望,我的决心只是使我的一点痴心有个寄托。”
  “不!香君,像你这样美好纯洁的女孩子,我若能自主,我一定会毫不考虑地娶你做妻子,现在我也没放弃这个打算,我一回家就跟父亲说去。”
  “别去碰钉子了,你有这个心就够了。”
  朝宗当然不会去向父亲求娶香君的,他只是说说而已,但香君那种宽恕却使他感到惭愧,欺骗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那是一种无可饶恕的罪恶。
  冲动之下,他握着香君的手道:“香君,我指天为誓,将来定不负卿。”
  香君非常的感动,轻叹了一口气:“侯……侯郎只要你有这份心就够了,那也不枉费我一番痴心,将来的事谁也不敢说,我更是个身不由主的人。”
  “我知道,你是典身的,我替你赎身。”
  “赎身?侯郎,你知道娘在我身上化下了多少银子?除了八百两的身价银之外,这些年在我身上陆陆续绩的花费也不下一千五百两了。”
  “要这么多?”
  “我的少爷!你以为要做一个歌妓是很简单的事吗?从十岁开始,就要学唱、学认字、学应对进退、察颜观色、学说话,甚至于穿着梳妆,涂脂抹粉,都由专人来教导,这些都是要钱的,最耗费的还是学喝酒、品菜,那都是真材实料,一点都不能假。”
  朝宗不禁咋舌道:“乖乖!照你这么说来,培养一个姑娘,倒比造就一个进士还要困难了,有些人从出世到进士及第,金榜题名,也用不掉二百两银子,我父亲有个学生,现在已经做知府了,他老子是替人做长工的,每年才五两银子工资,他就舞这五两银子,供儿子读书,苦了二十五年。”
  香君道:“读书做官,还可以靠自己苦学,做一个歌妓,在在都靠人传授,非要花费大把银子不可。”
  “那么替你赎身,非三千两不可了。”
  香君道:“那要看什么时候了,如果过几年,我也替娘赚下一些了,也许就差不多了,如果是现在,五千两未必能使得娘点头,她孤苦无依,把我当亲生女儿般养大的,下半辈子全指望着我了。”
  朝宗一叹道:“那就没办法了,就算我能说动父亲答应我娶你,也不可能拿出五千两银子来为你赎身的,他虽然做过一任度支尚书,使并没有落下多少钱,而且大部份都在家乡置了田地,他说这是百年的基业,每年收收田租,有个一二千两银子,粗衣淡饭,安分渡日,可保子孙无饥寒之虞,他不会为我娶媳妇卖田地的。”
  香君苦笑一声道:“不必去操这个心,我说过,我不想要做你们家的媳妇。”
  “可是我不能负你,你等我几年,我自己出来做了事,一定可以筹到为你赎身的银子的。”
  香君目中射出了光采道:“侯郎,你这是真心话?”
  “若有半句虚言,天诛地灭,叫我不得好死。”
  香君毅然道:“好,侯郎,你有此心,那怕十年廿年,我都会等你的。”
  她凄然地道:“不过我又要把话说回来,我是身不由己的,也不能一辈子做清倌人,所以我把清白之体先给了你,若是五年之内,我可以保住自己的清白,不陪客人,过了五年,我只能保持我的心灵清白,不从良跟别人了,反正我这一辈子是托付给你了。”
  “不必那么久,一两年,不超过三年。”
  香君却并没有为他这爽快的回答而显得特别开心,她只是用一种淡然的态度道:“侯郎,我知道你此刻的话绝对是出于诚心,但是你不必答应得这么爽快的,那会变成你心里的一付担子,未来的局势如何,这是谁也无法逆料的,因此你无须言之过早,免得你到时因为其他的原因无法践约时,咱们连面都见不成了。”
  说得朝宗一阵惭愧,他想起古人常说的一句话:“轻诺者必寡信”。今天自己不也正是如此吗?
  “一两年,不超过三年。”
  这句承诺冲口而出,虽然没有立意欺骗,但自己听了也觉得过于轻举,因为说这句话时,自己并没有经过思虑,一点把握都没有。
  因此他只有吃吃地道:“香君!我绝不负你。”
  “这个我信得过,因为我要求不奢,我了解到彼此身分上的差距太大了,我绝不可能成为你的元配妻室的,我只希望你别忘记我,如果可能给我一个妾侍的名分,否则就当作外室也行,我只求有个归宿,不致于流落无依就行了。”
  侯朝宗忙拥着她道:“不会的,香君,绝不会的。”
  香君由他搂着,轻声道:“我今年十六岁,在秦淮河旧院人家,没有二十岁的清倌人的,侯郎!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如果你自问有把握在五年内把我弄到身边去,我咬牙拼命,也一定要撑过这五年的。”
  “这个?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争取,你我在一起并不困难,难的是贞娘那儿的身价银子。”
  香君叹了口气道:“我明白,三千两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就算你即刻取得了功名,要筹备这笔钱也不容易,当然,你如果昧着良心,穷凶极恶,大事搜括,这是轻而易举就弄到手的。”
  朝宗忙道:“我不是这种人,也不会做这种官。”
  “我知道,我委身于你,正因为此,假如你是这样的人,就算你拿三十万两来,也买不到我,我要你做一个实心实地为老百姓造福的好官,我可以慢慢地等,也可以私下慢慢地攒,我们一起凑这笔钱。”
  “这怎么可以,那能用你的钱。”
  “不是用我的钱,是我用你的钱,因为这是赎我的身子,还我的自由。”
  “但你是归到我身边,应该由我拿钱的。”
  “侯郎,我连人都交给你了,什么还不都是你的。”
  “不!就是这个上面不能马虎。”
  明知筹这笔银子很难,但是男性的尊严却使他坚持着不肯接受香君的合作。
  香君倒不坚持,轻叹了一声道:“好吧!反正我的意思跟处境你都明白了,我的心是一辈子都交给你了,但我的人,却只是私下交给你的,如果给娘知道了……”
  “暂时别给她知道。”
  “当然,可是也不能拖很久的,因此,五年之内,你若无法替我赎身,就请你替我梳栊一下。”
  “这你要去接待别的客人了。”
  “那是没法子的事,旧院的姑娘,都要走这条路的,娘已经算疼我的了,她没有逼我,别家的姑娘,在十五岁就硬被鸨母当宝贝似的卖给豪客了,清倌人的收入究竟有限,再说梳栊是年纪越轻越能讨高价。”
  “这是为什么呢?”朝宗不懂!
  香君却像是生气了道:“我也不懂为什么,据他们说是为小姑娘破身能带来好运道,但是照我看来,这都是那些男人黑心肠,觉得糟蹋一个小女孩子是一种乐趣。”
  朝宗连忙道:“我绝不是那种人。”
  香君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不是,从我十五岁开始,就不知有多少生意人跟娘谈过这个问题,有人出到一千五百两了,娘问我一声,我跟她吵了一场,有三天没理她,最后还是她赔尽了小心。”
  “贞娘对你还真不错。”
  “就是了,她不像别的鸨母那样,虽然大不了我多少岁,却把我看成亲生女儿似的。”
  “她要真疼你,就不该要你落籍。”
  “侯郎,你这是怎么了,她化钱买了我,就是指望在我身上赚一笔回来,可不是真心要个女儿,她今年才二十七,自己若是从良,也不能生养。她能对我好,已经使我万分感激了,我不能冀望得太多。”
  朝宗也觉得自己太孩子气,歉然地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怕她贪图便宜,硬逼着你。”
  “我娘不会,她当然不是不要钱,但她不会逼我,她亲口答应过,即使是梳栊,也一定我自己看中了意。她自己也在做着,手头并不短缺钱花。”
  “是啊!秦淮十大名妓,她排名第三,但是据估计,她的收入比排名一二的卞玉京跟郑妥娘还要好。”
  “啊!这是什么时候排出来的名次。”
  “喔!这是一般常在秦淮河走动的玩家为旧院人家选出来的十位大美人。”
  “玉京姐居然高踞首位。”
  “不!是郑妥娘,但是她的脾气太坏,有些客人又把她列在第三,而是你娘高踞首位,玉京的人较为和气,不管是郑妥娘居首也好,是你娘居首也好,她都是稳居第二。”
  “这十大美人里面,不知道有没有我?”
  朝宗笑道:“怎么会没有,你是第四名,因为你只是个清倌人,那已经是很不错了,而且你是唯一列名榜上的清倌人。”
  香君道:“我倒不稀罕什么名次,但是我又不懂了,为什么清倌人上不得榜呢!”
  “因为秦淮选美,容颜固然重要,温柔风情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清倌人是很难跟她们比的,你是因为这绝世的姿容,才得以列榜的。”
  香君冷笑一声道:“我倒真希望别把我列上去,那怕将我列为榜首,我也感到很无聊。”
  气氛忽然不调和了,朝宗发觉这个女孩子的性情太难以捉摸,她的一切,都不像个旧院的歌妓,因为她太古板、太正经,她也不像个年轻的女孩子,因为她太世故,但无可否认,她的美却是绝世难匹的。
  她才十六岁,还有点稚气,若是成熟一点,她将是金陵日下的第一名妓,没有一个人能及得上她的。
  现在第一朵名花,却被自己采到手中了。
  侯朝宗心中不免有沾沾自喜的感觉,但是接着而来的,却又有不少的烦恼。
  回去后,金陵是一定要再回来的,再来时,又将对她如何交代呢?
  在父亲面前,绝不能开口,否则不但得不到同意,反而会招来一顿苛责,还可能挨一顿鞭子。
  年纪轻轻,一事无成,居然涉足欢场,流连娼家,少年荒唐,莫过于斯。想到这儿,他的心中更为烦了,先前的绮情都为之冲淡了。
  而香君对他的态度,也使他感到扑朔迷离,无法把握,说她无情,她的确是情深款款,把一片心全用在自己的身上,甚至于毫无条件地献出了初贞。
  但说她真有情,却也说不上,别离在即,她没有一点离情别绪。
  朝宗并不是初解风流,来到六朝金粉的古都后,他也曾在一些粉头的香闺中歇宿过,甚至于在家乡,他也会跟邻家的女儿偷期密约过,等人家出了嫁,那个汉子偏又是不解温柔的痴騃汉,所以只要有机会,那个女的归宁,他们总还有一两次偷偷的约会。
  他不是很懂得女人,至少不是不懂得女人
  但香君却完全不是那回子事儿。
  她奉献初贞,完全是属于奉献,没有一点感觉,没有宛转娇啼,也没有热情呻吟。甚至于在事后,她也是冷静而漠然,虽然在谈起将来时,她曾经闪露过一刹那的激动,但那是感情上的理智表现。
  她的爱情无可疑问是坚贞的,只是她表现爱情的方法太稳健、太老练,不带一丝激动。
  她什么都很好,就是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倒像个历尽沧桑的风月女子。
  但贞红宛然,她明明又是个纯洁的处子。
  侯朝宗心中很茫然,这一刹那,他心中有个希望,希望能多几个人,不要这样面面相对。
  他的运气实在不错,想到要有人,人就来了,郑妥娘那尖锐而又美丽的声音在远处响了起来。
  “在这里!在这里!香君,侯相公,你们这小两口子可还真会躲,刚才躲到那个地方卿卿我我去了。”
  她美丽而又伶俐的身子,在小道上一扭一捏地跑了来,阳光照着她红红的脸,柔黑飘拂的长发,别具一种美,一种成熟而野性的美。
  朝宗看得呆了,香君却叫道:“郑姐!别跑,慢点走,地上滑,别摔着了!”
  郑妥娘笑道:“笑话,这才摔不着我呢,以前我在家的时候,五六尺高的石头,我跳上跳下都不当回事。”
  口里说着,她已跳下了那一道石阶,也不过才五六级,每级才半尺来高,她的性子急,懒得一步步跨,就这么跳下来的。
  脚落地却踩在青苔上,向前一溜一冲,口中哎呀一声惊叫,向着那堵石壁冲去,这下子若是撞上了,纵不送命,也将落个头破血流。
  幸得朝宗明手快,抢上一步,紧紧的抱住她一拉一拖,两个人都撞了上去,但是势子已缓,只在石壁上轻碰了一下。
  郑妥娘抬起了头,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道:“谢谢你,侯相公,真不好意思,才说着就打自己的嘴了。”
  侯朝宗道:“没什么,你摔着没有。”
  郑妥娘道:“我撞在你身上,你撞在石头上,要摔着了,也是该你受伤。”
  “我!我们男人身子壮,摔不坏,碰不伤的。”
  香君在旁笑道:“我们侯公子软玉温香抱满怀,纵然有些伤痛,也不会觉得了。”
  郑妥娘发现自己还抱在朝宗双臂中,不禁有点脸红,忙道:“侯相公,你快放手吧,小妹子吃醋了。”
  侯朝宗忙放开手,可是郑妥娘身子一歪,又大声地叫了起来,侯朝宗忙又扶住了她,香君还想开玩笑的,但是见到妥娘的脸色都变了,大颗的汗珠从额上滚落,急急地问道;“郑姐!你怎么啦!”
  郑妥娘咬着牙道:“不……不要紧,扶我坐下来,我的脚痛得很。”
  侯朝宗道:“准是扭了筋了,快坐下来揉了。”
  他扶着妥娘,找了块石头让她坐下,妥娘忙不及地弯下腰去,握住了自己的左脚。
  尖尖的,瘦伶伶的一双脚,包裹在红绫鞋里,特别见得细巧,倒是把朝宗又看得呆了。
  香君见了笑道:“侯公子,今天你可真是眼福不浅,秦淮河畔,固多大脚娘子,但天下最小最美的一对金莲,恰也落在秦淮,今天可叫你给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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