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2026-01-10 21:20:33   作者:慕容美   来源:慕容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十客蹄膀,卖去三份,尚有七份。
  这余下的七客蹄膀,是二次卖光的。谁是这位一次要七客蹄膀的主顾,自是不问可知。
  晚来一步的客人,虽然已无蹄膀可点,但谁也没去计较这些,就连平常最讲究口味的客人,今天也突然变得随和起来了。
  “唔……噢……随便来两个菜就行了。”
  事实上,今天的太白酒楼,即使只卖酒不卖菜,生意也照样不受影响,一壶壶的老酒,也照样销得出去。
  因为,下酒菜是现成的。
  如今大厅中央,那位艳光四射的九尾金狐,便无异是一份香喷喷的红烧蹄膀。
  传言中说这女人望之如二十许人,眼角找不到一条鱼尾纹,那只是强调这女人如何年轻,关于容貌方面,则未予提及。
  如今大家见到了这女人的庐山真面目,才发觉这女人竟是个罕见的绝代尤物。
  这女人不仅肌肤白嫩细致,身材亦极婀娜,尤其是一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流盼之际,令人心醉。
  可惜孙二此刻不在座,如果让孙二也来看看这女人,相信他以后一定不会将小方失手的过错常常挂在嘴边。
  碰上这种风情万种,媚骨天生的人,谁敢说他把持得住?
  换了你孙二,你孙老二也敢拍胸脯?
  唯一令人感觉煞风景的是,这女人摆的排场,似乎大得过份了些。
  她的随从之中,除了四名女婢,和两名老妈子之外,尚有八名轿夫,以及十余名彪形劲装护卫。
  这一大群男男女女环绕在她的四周,使得整个大厅像弥漫了一片无形的煞气。
  这女人带了一大群人,浩浩荡荡的来到太平镇,是为了什么?
  去胡集烧香?当然不是。
  就算她说是,也没有人相信。
  诚心的香客,在这几天的香期之中,绝不会光顾太白酒楼这种地方,更不会一叫就是七客红烧蹄膀。
  那么,会不会是为了寻仇而来?
  这一点说得通,但也不太像。
  上次雇小方杀她的那个人,并不是本镇人。除非她的仇家多到不可胜数,她应该想得到对方是谁。
  对方不一定仍会在香期中出现于本镇,就算她获得消息,知道对方又来到本镇,她这样大张旗鼓的赶了来,岂非有打草惊蛇之嫌?
  此刻太白酒楼上,也许只有一个人能猜忖到这位九尾金狐此行的目的。
  这个人便是猴头老四。
  猴头老四今天虽然心情不佳,但先前那种恐惧感,业已不复存在,因为,他目前至少已无生命之忧。
  所以,他尽管不像一般人一样以贪婪的眼光在九尾金狐身上溜转,事实上,他对九尾金狐的行动,暗地里也并没有完全放过。
  这位侯老四被人喊作“猴头老四”,除了“侯”“猴”谐音,以及排行第四之外,他的貌相,也的确有点像只猴子,尤其一双眼睛,更像猴子般灵活。
  这位猴头老四经过一番细心观察,马上从九尾金狐的身上发现一个大秘密。
  他发现九尾金狐今天忽然来到太白酒楼,显然不是为了想来品尝这儿的红烧蹄膀,而是为了想找一个人。
  或者,也可以说是想藉此将某一个人引到这儿来。
  也许有人会问,这个秘密,他猴头老四能发现,别的人难道就不会发现?难道就只有猴头老四一双眼睛够灵活?
  是的,猴头老四相信,能跟他同时发现这一秘密的人,一定不会太多。
  因为,这点跟一个人的眼睛灵活不灵活,并无多大关系。
  猴头老四发现这一秘密的经过是:九尾金狐正在逐个打量着全楼上的每一个人!
  不是以一双眼睛打量,而是以两双眼睛打量。
  那两个老妈子的两双眼睛。
  九尾金狐不仅本人风姿绰约,她身边那四名女婢,姿色亦极可人,以致此刻楼上成百双眼光均集中在这主婢五人身上。
  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不会有人去注意她身后那两名一身粗布衣服,人生得又老又丑的大脚老妈子。
  这就像一碗红烧蹄膀旁边放了两碟霉干菜一样。你的筷子是伸向霉干菜?还是红烧蹄膀呢?
  猴头老四因为心中没有邪念,才于游目之余,偶尔瞥了那两个老妈子一眼,不意一瞥之下,竟使他心头大大一震。
  两个老妈子,眼皮微垂,看上去好像目不斜视,一心—意只在等着女主人随时发出什么吩咐。
  实际上,她二人的眼光,就像乌云的闪电一般,一直在四下扫掠不已。
  两人眼光之锐利冷森,令人心惊。
  猴头老四乃惊弓之鸟,一经发现此一秘密,立即转头望向窗外。
  他已经尝试过无意中涉入别人秘密的苦果了。
  他不想再来一次。
  他知道这两个老妈子尽管貌不惊人,如论及武功身手,一定远在那些彪形大汉之上。而这一群中任何人他都招惹不起。
  至于两个老妈子在找什么人?
  换了别人,一定是一头雾水。
  即使换了血镖纪玄,恐怕也会弄不明白。
  但是,他猴头老四清楚。
  因为,猴头老四跟那个冒牌八爪鹰段高打过交道,他知道这一定是又跟什么密宗弟子或宝藏有关。
  就在这时候,下面大街上忽然传来一阵“得得”的马蹄庞。
  只听有人发出惊叹道:“喝!好骏的两匹马!”
  猴头老四循声望去,目光所及,也不禁为之一怔。
  这位猴头老四虽然没有读过李白的诗,不知道大诗人曾写过:“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但是,好马与美女一样,那是人人都能一眼看出来的。
  一辆油璧香车,从大街那头缓缓驰来,拉车的牲口,正是两匹毛色润泽,气派昂扬的五花马。
  醉猫老吴当然也看到了这辆马车。
  这位资深的杀手,眼中登时发亮。
  这时又有人道:“像这种五花马,在马种中极为罕见,竟有人舍得用来拉车,可真够豪阔啊!”
  另一个人接口道:“这种五花马,整个淮扬道上,据说只有两匹,不晓得会不会就是这两匹?”
  “哦!它们的主人是谁?”
  “徐宏武。”
  “淮扬帮帮主?”
  “是的。”
  “徐帮主难道也会去胡集烧香?”
  “恐怕不是。”
  “何以见得?”
  “据说这位大帮主最讨厌坐车或乘轿,就是去烧香,也只会骑马去。”
  “那么,车上坐的人是谁?”
  “这个……”
  “是徐夫人还是徐公子?“
  “徐夫人已去世三年多,尚未听说有续弦的打算。”
  “那一定是徐公子了?”
  “徐宏武只有一个女儿。”
  醉猫老吴眼中的亮光,突然黯淡了下去。他咬紧牙关,像转磨似的,暗暗骂了一句:好一个可恶的孙二。
  醉猫老吴的眼睛不再发亮了。
  同一时间,另一对眼睛却跟着亮了起来。
  小方的眼睛。
  老吴沮丧。
  小方兴奋。
  两名杀手这时的心情虽然不同,但所感到的意外,却是一样的。
  因为,他们都没有想到,他们要杀和保护的对象,竟会是淮扬帮帮主徐宏武的独生掌珠徐香凝。
  小方慢慢的又感到愉快起来了。
  他已为自己这一趟找到个很轻松的解释。淮扬帮主的掌珠去烧香,谁吃了熊心豹胆,敢呵一口大气?
  所以,他认为这次的雇主,无疑就是淮扬帮的人。
  也许是徐大小姐的脾气特别,烧香时不愿自己帮内的人跟随,她老子因为不忍拂其意,于是便化一笔银子找了名杀手保护,以防万一。横竖淮扬帮有的是财富,区区千把两银子,能算什么?
  是的,他这种想法很合理。
  只是他的想法最好别让孙二知道。
  如果孙二知道了他老弟竟将这么一件重要的差事,当作闲差看,不当场给气得两眼翻白才怪哩!
  马车过去了。
  酒楼上的议论之声,也跟着慢慢停止。
  大家的注意力,又重新回到九尾金狐艾格格身上。
  小方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悄悄凑近纪玄道:“这几天胡集相当热闹,咱们去胡集玩玩怎样?”
  纪玄笑着道:“你一个人去吧!我可没这份好兴致。”
  他是花银子雇杀手保护徐香凝的正主儿,当然知道这小子突然想找藉口去胡集的真正用意。
  孙二手底下有几名杀手,他完全清楚。
  这次孙二选定小方为护花使者,也早在他意料之中,他很高兴这小子在酒酣耳热之余,居然还没忘了正经事。
  他这两天当然也要赶去胡集。只不过,他不便与别人同行,也不会以刻下这副面目前往而已。
  小方欣然接着道:“好,那我就先走一步。那边几个朋友准备摆个小场子,要我去帮帮场,情面难却,咳咳!嘻嘻,失陪了!”
  纪玄暗暗好笑。
  这小子看来老实,想不到也会说鬼话。
  小方兴致勃勃的走了。
  小方走了一会儿,醉猫老吴这才慢吞吞的吩咐伙计结帐。他并不须要像小方那样匆忙跟去。
  他的时间还宽裕得很。
  依照规定,他要等对方烧完香,回程的时候,才能动手。
  他今天来这里,只是为了认清目标而已。
  底下他要做的,便是好好的先选择一个动手的最佳地^点,以及详细计划一下动手的步骤。
  他以往没有失败过,这一次更不能失败。
  以往如果失败,他损失的只是信誉和金钱,这一次由于对象特殊,万一不幸失手,其代价便是死亡。
  不仅失手的后果不堪设想,就是得手后留下一点小小的破绽,也同样的会要了他的老命。
  这是孙二那王八蛋带给他的好差事,所以,他已打定了主意,事后也要孙二付出很高的代价。
  孙二要付出的代价,也是死亡。
  泄恨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灭口。
  在这宗交易里,孙二是唯一和他接触过的人,除去了孙二这个媒介,才能永绝后患,高枕无忧。
  醉猫老吴离去不久,那个姓高的疤脸汉子接着登楼。
  九尾金狐问道:“找到下处没有?”
  “找到了。”
  “哪一家?”
  “骆家老栈。”
  “订了几个房间。”
  “我把后院间上房全包下来了。”
  疤脸汉子回答的声音特别大,就好像深怕楼上其他酒客不知道他们这一行落脚在骆家老栈似的。
  纪玄听了,第一个为之迷惑不已。
  这厮包下了骆家老栈的全部上房?
  骆家老栈只有八间上房?已几乎住满了客人。
  其中第一号上房,便是他以管大爷身份住进的,他从没有说过要退房间,栈方怎可以擅自把房间租给别人?
  九尾金狐点点头道:“好,你带他们先去安顿下来,我等会儿再过去。”
  疤脸汉子微微躬身道:“是。”
  九尾金狐口中的“他们”,并没有指明是谁和谁,但底下那班人,却似乎人人心里都有数。
  当下,那八名轿夫,以及护卫中的大部份,均纷纷离座起身,四名女婢,也有两名站了起来。
  最后留下的,只有两名壮汉,两名女婢,以及两个粗衣老妈子。
  这批随从一走,楼上仿佛立刻清静了许多。
  只见九尾金狐忽然向其中一名壮汉娇声地吩咐道:“牛路,你去那边请纪大侠移驾过来一下。”
  纪玄不禁微微一怔。
  这女人认得他?
  不错,他们都是当今江湖上的知名人物,但这跟彼此之间是否认识,完全是两回事,互不干犯。
  他虽然很早就听人提过这女人的大名,但双方从未见过面,这女人又是怎么认出他纪玄来的?
  -难道这女人早就派人盯上了他?
  纪玄正思忖间,那汉子已走了过来。
  他不待那汉子开口,便笑着站起身来道:“在下已经听到,艾姑娘宠召,自然不敢违命!”
  他边说边走了过去。
  九尾金狐已命女婢让出一个座位。
  邻座有人低声称羡道:“奶奶的,还是这个小子有福气!”
  同座另一人轻笑道:“谁叫你多了二十几岁,偏又少了一大把头发。”
  原来先前那人也跟八爪鹰一样,是个秃子。
  秃子叹了口气道:“就是回到二十年前也没有用。像姓纪的这种俊小子,一千个年轻人中,也难找出一个来,咱们拿什么跟人家比?”
  这位秃大爷倒是蛮看得开的。
  同座那人忽然也叹了口气道:“就算我有姓纪的这小子的条件,我也不会羡慕他这种福份。”
  秃子一愣道:“为什么?”
  同座那人压低了嗓门道:“你难道没有听说过,这女人另外还有一个浑号!”
  “什么浑号?”
  “叫做‘化骨炉’。”
  “哦!'化骨炉’的意思是……”
  “我他妈的真像跟一头驴子讲话!”
  秃子被骂了一声驴子,反而像是突然给开了窍门,轻轻一噢,连连点头说道:“对对对,我懂了!”
  同座那人又轻轻叹了口气,道:“姓纪的如果以为这是一次飞来的艳福,你吴法兄等着瞧好了!”
  九尾金狐的确还有一个“化骨炉”的浑号。
  这并不是一个秘密。
  很多人都知道这个浑号,知道这个浑号的人,也全都懂得它的含义。
  但是,照样有人为这个女人痴迷疯狂,甘愿投炉化骨,死而充怨,只可惜这种机会并不太多。
  过去若干年来,死在这女人身上的狂蜂浪蝶不计其数。
  但多半是死于这女人的七种歹毒暗器,以及一双锋利的短剑,真正达到炉中化骨愿望的并没有几个。
  这也就是这女人名气愈来愈响亮的原因。
  男人就是这种天生的贱骨头。
  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想染指,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计。
  自古以来,就有人把“红颜”喻为“祸水”,但那只是一种瞥世之语,只能用诸于著书立说,只可在书斋中焚香吟哦。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美女出现时,有几个人会把她跟祸水连在一起?
  所以,尽管这时楼上人人都知道九尾金狐这女人沾惹不得,但当纪玄应召前去时,依然人人露出艳羡之色。
  秃子吴法,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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