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 书
2024-08-15 21:41:36 作者:倪匡 来源:倪匡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别的事物怪起来,总还有一个限度。书要怪起来,几乎没有限度,书要怪成什么程度都可以,当然,那不是指书的外形,而是指书的内容而言。书的外形,变化极少,只怕数不出三十种,但书的内容,变化之多,两千万种?两万万种?可以一直数下去,数到无穷大,只要人类文化还在延续,书的内客就一直在发展,永无尽头。所以,怪书,也可以是任何怪故事。这里的一个,只不过是亿多种情形之一。
他从小就喜欢书──请注意,是“喜欢书”,而不是“喜欢看书”。当然他也看书,但喜欢看的程度,绝比不上他喜欢书。听来好像有点混淆?从他的一些行动中,可以比较容易了解──他看到了一本书,喜欢之极,就像女人看到了珠宝,想据为己有。书毕竟售价便宜,不像珠宝,放在橱窗中,由得你看,看上七、八十年,也未必有机会可以买了来是自己的。书便宜,他又是那么喜欢书,所以,经常得到拥有的满足和快乐。
当他每次捧着一大堆新书回家的时候,是他最快乐的时刻。他今年三十八岁,单身,(单身的原因,下面会提到。)有一份高职,收入堪称丰裕,除了爱书之外,又没有别的嗜好,所以,他住所中,书就越来越多,各种种类的书都有,从“实用生物化学导论”到“中国古代神话人物辞典”,应有尽有。他屋子一切陈设全是书,不但四面墙上至是书架,其他一切陈设家具,也全是书──全是书的意思就是,真的一切全是书。
他的沙发,是一大迭书上放上软垫,床也是一样,衣服是挂在由书堆迭而成的空间之中。饭桌是书堆成的,书桌当然也是,地板下平铺著书,上面再铺上透明的胶板。天花板的设计也是一样。甚至浴缸也是特制的,用透明胶板夹著书──当他的几个女友,亲密程度已可以论婚嫁,到他住所来的时候,有三个,看到了透明浴缸,已经忍不住夺门而出,有两个,看到他睡在一大堆书上,想起和他结婚后,不可避免要在书上做爱,自然也顾左右而言它,以后再也没有和他来往。最坚强的一个,看到了连马桶也是特制的,也由书组成时。才大声骂了他一声“神经病”,加上一下响亮的耳光才离开。总之,他屋子中全是书。
有人会问,他这样处置书,怎么拿出来看呢?譬如说,被夹在透明胶板中,做了浴缸的书,怎么拿出来看?这不成问题,因为一开始已经说明,他只是“喜欢书”,并不是“喜欢看书”,书弄进家中之后,被他翻开来的机会,只是百分之一,或者更少。他就是喜欢书──这自然有点流于变态,被人目为变态的原因,是由于和他有同样嗜好的人不多。譬如说,大家都喜欢钱,他如果也喜欢钱的话,就会被目为正常了。
不管人家怎么说,他自得其乐,一有钱就向有书卖的它方跑。书店、书摊上的人都认识他,最近一年,他特别喜欢旧书,所以,旧书店的人和他更熟,也都十分喜欢他,因为一本书,只要他想买,就可以卖好价钱,他买书从来也不还价。
那一天晚上,他买了一大包旧书回家,小心地整理了一下,线装的归线装,洋装归洋装,他藏书,也不分门别类,反正他又不看、又不找,随便怎么放都可以。他小心地抹去旧书封面上的尘埃,又仔细地喷上防蛀虫的药水,当他拿起一函线装书时,发现蓝色的布函上,标签折迭了,他把标签摊平,才看到上面用篆体字写著书名:“天下第一怪书”。他侧着头,一时之间,有点不明白。
由于从小就喜欢书,对于各种书名、书类的常识,也就十分丰富。线装书,绝大多数是古书,古书种类浩繁,他从来也未曾听说过有一部呷“天下第一怪书”。他还有许多书要整理,本来绝没有空看书,但被这个书名所吸引,他在一迭书上坐了下来,拉开了书函上的象牙签,打开,书一共有三册,他先取起第一册来,打开,第二页也是书名:“天下第一怪书”。掀过去,第二页是“读法”。
古书大都在开始时有“读法”,不足为奇。他看看:“读本书之法,必须页页依次翻读,绝不可跳过一页。每页十行,绝不可少阅一行,每行二十五字,绝不可少读一字,得此书者,福缘皆奇,若不依读法,绝不能领悟此书妙处,切记切记!此书妙处,无可言传,岂止黄金屋、颜如玉而已!”他看得大感兴趣,翻过了读法,看到了下一页,他不禁呆了一呆。
果然,一页中有十行,每行有二十五字,这部书也不知是甚么时候刊印的,用的是十分精美的宋体字,那一页,一共两百五十个字,全是“一”字。他笑着,已想顺手翻过去,可是就在那时,他心中一动,想到了“读法”中所说的:一个字也不可漏读。他本来就有点傻气,要不然,也不会那样畸形地喜欢书,所以他挺了挺身子,确是从第一个“一”字起,到第两百五十个“一”字为止,读了一遍,才掀到下一页。下一页,是两百五十个“二”字。
当天晚上,他只读了十页,第十页是两百五十个“十”字。他翻到了第十一页,那是两百五十个“百”字,他没有再翻下去。从那天开始,他有时一天只读一页两页,有时一天可读十页八页,每一页,都是两百五十个同样的字,一点意义也没有。
他早已同意了那是“天下第一怪书”,虽然心中觉得,这样的怪书,谁都可以一天弄几十部出来,但真正有人照“读法”来读的,只怕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别人了!一想到这一点,他也颇为自傲,越读到后来,越是不肯放弃,而且唯恐漏读了一个字,前功尽弃,所以一个字一个字,读得十分仔细,一点也不敢马虎。
两个多月之后,他读完了第一册,第一册的最后有一行字:依“读法”读毕第一册者,世上已无一人。他看了更是高兴,再三个月后,他看完了第二册。第二册最后的论评是:“阁下依读法读完第二册,其神人乎?其愚人乎?”他大口吞咽着口水,“其神人乎?其愚人乎?”他也答不上来,要是他真心回答,他会选择自己是愚人,这样读法,实在太笨了,可是既然已读了两本,为甚么不读第三本?
就在他开始读第三本时,有一次,在一个聚会场合,有人问他:“最近在看甚么书?”他把他看“天下第一怪书”的经过说了出来,阖座惊讶,哄堂大笑,有几个甚至笑得喘不过气来,令他狼狈之极,落荒而逃。当晚,他几乎放弃,但还是坚持了下去。以后就一直被嘲笑,看完了,会成仙?会念咒?点石成金?每个字都会变美女?会拥有世上一切?
他忍受着嘲笑,又三个月,看完了全部三册,第三册后并没有论评,他合上书,深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他的一个亲戚(他唯一的亲人)当晚被他摇醒,望着他讶异莫名,他伸手向上指了指,消失无踪。亲戚大骇,赶到他住所,看到了他的尸体,神情安详之极。究竟发生了甚么事,没有人知道。
(本篇完)
他从小就喜欢书──请注意,是“喜欢书”,而不是“喜欢看书”。当然他也看书,但喜欢看的程度,绝比不上他喜欢书。听来好像有点混淆?从他的一些行动中,可以比较容易了解──他看到了一本书,喜欢之极,就像女人看到了珠宝,想据为己有。书毕竟售价便宜,不像珠宝,放在橱窗中,由得你看,看上七、八十年,也未必有机会可以买了来是自己的。书便宜,他又是那么喜欢书,所以,经常得到拥有的满足和快乐。
当他每次捧着一大堆新书回家的时候,是他最快乐的时刻。他今年三十八岁,单身,(单身的原因,下面会提到。)有一份高职,收入堪称丰裕,除了爱书之外,又没有别的嗜好,所以,他住所中,书就越来越多,各种种类的书都有,从“实用生物化学导论”到“中国古代神话人物辞典”,应有尽有。他屋子一切陈设全是书,不但四面墙上至是书架,其他一切陈设家具,也全是书──全是书的意思就是,真的一切全是书。
他的沙发,是一大迭书上放上软垫,床也是一样,衣服是挂在由书堆迭而成的空间之中。饭桌是书堆成的,书桌当然也是,地板下平铺著书,上面再铺上透明的胶板。天花板的设计也是一样。甚至浴缸也是特制的,用透明胶板夹著书──当他的几个女友,亲密程度已可以论婚嫁,到他住所来的时候,有三个,看到了透明浴缸,已经忍不住夺门而出,有两个,看到他睡在一大堆书上,想起和他结婚后,不可避免要在书上做爱,自然也顾左右而言它,以后再也没有和他来往。最坚强的一个,看到了连马桶也是特制的,也由书组成时。才大声骂了他一声“神经病”,加上一下响亮的耳光才离开。总之,他屋子中全是书。
有人会问,他这样处置书,怎么拿出来看呢?譬如说,被夹在透明胶板中,做了浴缸的书,怎么拿出来看?这不成问题,因为一开始已经说明,他只是“喜欢书”,并不是“喜欢看书”,书弄进家中之后,被他翻开来的机会,只是百分之一,或者更少。他就是喜欢书──这自然有点流于变态,被人目为变态的原因,是由于和他有同样嗜好的人不多。譬如说,大家都喜欢钱,他如果也喜欢钱的话,就会被目为正常了。
不管人家怎么说,他自得其乐,一有钱就向有书卖的它方跑。书店、书摊上的人都认识他,最近一年,他特别喜欢旧书,所以,旧书店的人和他更熟,也都十分喜欢他,因为一本书,只要他想买,就可以卖好价钱,他买书从来也不还价。
那一天晚上,他买了一大包旧书回家,小心地整理了一下,线装的归线装,洋装归洋装,他藏书,也不分门别类,反正他又不看、又不找,随便怎么放都可以。他小心地抹去旧书封面上的尘埃,又仔细地喷上防蛀虫的药水,当他拿起一函线装书时,发现蓝色的布函上,标签折迭了,他把标签摊平,才看到上面用篆体字写著书名:“天下第一怪书”。他侧着头,一时之间,有点不明白。
由于从小就喜欢书,对于各种书名、书类的常识,也就十分丰富。线装书,绝大多数是古书,古书种类浩繁,他从来也未曾听说过有一部呷“天下第一怪书”。他还有许多书要整理,本来绝没有空看书,但被这个书名所吸引,他在一迭书上坐了下来,拉开了书函上的象牙签,打开,书一共有三册,他先取起第一册来,打开,第二页也是书名:“天下第一怪书”。掀过去,第二页是“读法”。
古书大都在开始时有“读法”,不足为奇。他看看:“读本书之法,必须页页依次翻读,绝不可跳过一页。每页十行,绝不可少阅一行,每行二十五字,绝不可少读一字,得此书者,福缘皆奇,若不依读法,绝不能领悟此书妙处,切记切记!此书妙处,无可言传,岂止黄金屋、颜如玉而已!”他看得大感兴趣,翻过了读法,看到了下一页,他不禁呆了一呆。
果然,一页中有十行,每行有二十五字,这部书也不知是甚么时候刊印的,用的是十分精美的宋体字,那一页,一共两百五十个字,全是“一”字。他笑着,已想顺手翻过去,可是就在那时,他心中一动,想到了“读法”中所说的:一个字也不可漏读。他本来就有点傻气,要不然,也不会那样畸形地喜欢书,所以他挺了挺身子,确是从第一个“一”字起,到第两百五十个“一”字为止,读了一遍,才掀到下一页。下一页,是两百五十个“二”字。
当天晚上,他只读了十页,第十页是两百五十个“十”字。他翻到了第十一页,那是两百五十个“百”字,他没有再翻下去。从那天开始,他有时一天只读一页两页,有时一天可读十页八页,每一页,都是两百五十个同样的字,一点意义也没有。
他早已同意了那是“天下第一怪书”,虽然心中觉得,这样的怪书,谁都可以一天弄几十部出来,但真正有人照“读法”来读的,只怕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别人了!一想到这一点,他也颇为自傲,越读到后来,越是不肯放弃,而且唯恐漏读了一个字,前功尽弃,所以一个字一个字,读得十分仔细,一点也不敢马虎。
两个多月之后,他读完了第一册,第一册的最后有一行字:依“读法”读毕第一册者,世上已无一人。他看了更是高兴,再三个月后,他看完了第二册。第二册最后的论评是:“阁下依读法读完第二册,其神人乎?其愚人乎?”他大口吞咽着口水,“其神人乎?其愚人乎?”他也答不上来,要是他真心回答,他会选择自己是愚人,这样读法,实在太笨了,可是既然已读了两本,为甚么不读第三本?
就在他开始读第三本时,有一次,在一个聚会场合,有人问他:“最近在看甚么书?”他把他看“天下第一怪书”的经过说了出来,阖座惊讶,哄堂大笑,有几个甚至笑得喘不过气来,令他狼狈之极,落荒而逃。当晚,他几乎放弃,但还是坚持了下去。以后就一直被嘲笑,看完了,会成仙?会念咒?点石成金?每个字都会变美女?会拥有世上一切?
他忍受着嘲笑,又三个月,看完了全部三册,第三册后并没有论评,他合上书,深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他的一个亲戚(他唯一的亲人)当晚被他摇醒,望着他讶异莫名,他伸手向上指了指,消失无踪。亲戚大骇,赶到他住所,看到了他的尸体,神情安详之极。究竟发生了甚么事,没有人知道。
(本篇完)
相关热词搜索:城市怪故事
评论排行
- ·《绝代双骄》录校后记(3)
- ·第四章 疯妇痴情(2)
- ·古龙这个人(2)
- ·第一章 名剑香花(2)
- ·顾雪衣《古龙武侠小说知见录》精装本已上市(1)
- ·珠海古龙全集PDF版(1)
- ·《午夜兰花》中的兰花先生是谁?(1)
- ·刀劈温瑞安:细数温瑞安十大罪(1)
- ·古龙《欢乐英雄》剧版来袭,主角都是演技派(1)
- ·阳朔《血煞魔君》PDF 三册全(1)
- ·38年了,举酒一杯,遥祭古龙(1)
- ·珠海古龙全集PDF版(1)
- ·第九九章 良缘巧订(1)
- ·第三十章 收回神剑谱 棋后撞岩亡(1)
- ·第六章 黄金万两 到死可曾在手(1)
- ·延边人民出版社的功与过— 司马翎小说的版...(1)
- ·寻找朱贞木(1)
- ·第一章(0)
- ·第一章 居扬河畔(0)
- ·楔子(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