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怜花宝鉴
 
2021-07-22 18:41:20   作者:古龙   版权:古龙著作管理委员会   评论:0   点击:

  李寻欢靠着栏杆坐了下来,就坐在地上,将四肢尽量放松。
  他虽然没有说话,但孙老先生和孙小红却都知道他心里在想着什么:“到兴云庄去,看看林诗音还在不在?”
  在长途跋涉之前,他必须先将疲劳恢复。
  每次他作了重大的决定之后,都要使自己的身心尽量松弛。
  这是他的习惯。
  这无疑是个好习惯。
  孙小红咬着嘴唇,咬得很用力。
  “原来他还是忘不了她,还是将她看成比什么都重要,她在他心里的地位,无论谁都不能代替——就连我也不能。”
  孙小红的眼圈已红了,终于忍不住道:“你一定要去?”
  李寻欢没有回答。
  有时不回答就是回答。
  孙老先生叹道:“他当然要去,因为他只有去看一看,才能心安。”
  孙小红道:“可是……她若已不在那里了呢?”
  李寻欢目光遥视着亭外的夜色,缓缓道:“无论她在不在,我都要去看看,然后我才能下决定,决定应该怎么样做。”
  孙小红道:“你若去了,才真正落入了上官金虹的圈套。”
  李寻欢道:“哦?”
  孙小红道:“他这么样做最大的目的就是要你到兴云庄去一趟,决战的时候就在后天,这里离兴云庄并不近,你就算能在两天之内赶回来,到了决战时体力也已不支,他在这两天内却一定会尽量休息。”
  她叹了口气,缓缓接着道:“他以逸待劳,你在两天之内奔波数百里之后,再去迎战,这一战的胜负,也就不问可知了,何况,他在那里说不定还另有埋伏。”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缓缓道:“有些事你纵然明知不能做,也是非做不可的。”
  孙小红嗄声道:“但你若去了,就等于是拿你自己的性命去冒险,她对你难道就真的这么重要?比你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李寻欢又沉默了很久,抬起头,凝注着她。
  孙小红的眼睛已湿了,扭转头,避开了他的目光。
  李寻欢一字字缓缓道:“我只想你明白一件事……你若换了我,你也一定会这么样做,她若换了你,我也会这么样对你的。”
  孙小红没有动,就好像根本没听到他说的话。
  可是她眼泪却已流下了来。
  女人若真的爱上了一个男人,就希望自己是他心目中唯一的女人,绝不容第三者再来加入。
  但无论如何,李寻欢心里毕竟已有了她。
  她痴痴的站在那里,心里也不知是甜?是酸?还是苦?
  孙老先生忽然叹息了一声,道:“这是他非做不可的事,就让他去吧。”
  孙小红慢慢的点了点头,忽然笑了,笑得虽辛酸,却总是笑。
  她带着泪笑道:“我忽然发现我自己实在是个呆子,他认得她在我之前,我还没有看到他的时候,他们之间已经有许多许多事发生了,我是后来才加入的,所以,应该生气的是她,不应该是我。”
  孙老先生也笑了笑,柔声道:“一个人若知道自己是呆子,就表示这人已渐渐聪明了。”
  孙小红眨着眼,道:“但也有件事是我非做不可的。”
  孙老先生道:“什么事?”
  孙小红道:“我要陪他去,非去不可。”
  孙老先生沉吟着,道:“你陪他去也好,只不过……”
  他转头去瞧李寻欢,下面的话显然是要李寻欢接着说下去。
  李寻欢笑了笑,道:“她既然已说了非去不可,自然就是非去不可了。”
  孙老先生也笑了,道:“我活到六十岁时才学会不去跟女人争辩,你学得比我快。”
  李寻欢已站了起来,道:“既然要走,今天晚上就动身,你……”
  孙小红抢着道:“你不要以为女人都是婆婆妈妈的,有的女人比男人还干脆得多,也一样说走就走。”
  孙老先生道:“到了那里,莫忘了先去找你二叔,问问那边的动静。”
  孙小红道:“我知道……”
  她瞟了李寻欢一眼,接着道:“他若不愿我跟他一齐进去,我就在二叔那里等他。”
  李寻欢忽然道:“孙二侠已在兴云庄外守候了十三年,他究竟为的是什么?”
  这件事他一直觉得很奇怪。
  十三年前,正是他将要离家出走的时候,那时孙驼子就已守候在那里,他实在猜不透孙驼子的用意。
  孙驼子不但和李家素无来往,和龙啸云也全无关系,至于林诗音,她本是孤女,很小时候就已来投靠李寻欢的父亲。
  她本是个很内向的人,这一生几乎从未到别的地方去过,自然更不会和江湖中人有任何来往了。
  若说孙驼子是受了别人的托付,那人是谁呢?
  他要孙驼子守护的是什么?

×      ×      ×

  假如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的真相,自然就是孙老先生。
  孙老先生并不是个深沉的人,李寻欢希望他能说出这秘密。
  但他却失望了。
  孙老先生又开始抽烟,用烟嘴塞住了自己的嘴。
  孙小红瞟了她爷爷一眼,忽然道:“有件事,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李寻欢瞧着她,等她说下去。
  孙小红道:“龙小云在上官金虹面前砍断了自己的手,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李寻欢点了点头,叹道:“他本是个很特别的孩子,做的事也特别。”
  孙小红道:“他能做出这种事,我倒并不觉得奇怪。”
  李寻欢道:“哦?”
  孙小红道:“他明知当时上官金虹已动了杀机,所以就先发制人,让上官金虹无话可说,这么样一来,非但性命能够保全,而且还令人觉得他很有胆色很有孝心,因此更看重他。”
  她叹了口气,接着道:“他这么做,的确很聪明,也够狠了,但他本就是个又聪明,又狠毒的孩子,所以我并不觉得奇怪。”
  李寻欢道:“那么,你奇怪的是什么?”
  孙小红道:“他武功已被你废了,体力本该比普通人还衰弱,是不是?”
  李寻欢叹道:“这件事,我一直不知道做得对不对?”
  孙小红道:“人的骨头很硬,纵然是很有腕力的人,也难一刀就将自己的手砍断。除非他用的是削铁如泥的宝剑。”
  李寻欢道:“不是宝剑?”
  孙小红道:“绝不是。”
  李寻欢道:“但龙小云随手一挥,就将自己的手削了下来。”
  孙小红道:“他好像根本就没有用什么力。”
  李寻欢沉吟着,道:“你的确比我细心,听你一说,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了。”
  孙小红道:“还有,普通人的手若被砍断,一定不能再支持,立刻就要晕过去。”
  李寻欢道:“不错,纵然是壮汉,也万万支持不住,除非他有深厚的武功底子。”
  孙小红道:“但龙小云却只不过是个武功已被废,体力很衰弱的孩子,他为什么偏偏能支持得住?”
  李寻欢不说话了,目光闪动着,仿佛已猜出了什么。
  孙小红道:“他非但能支持得住,而且还能侃侃而谈,还能将自己的断手捡起来,一个没有武功的人,怎么能办得到?”
  李寻欢道:“你的意思难道是说……他武功已恢复?他平时那种弱不禁风的样子,都是故意装出来的?”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李寻欢道:“我废他武功的时候,用的手法很重,按理说他武功绝无恢复的可能,除非……”
  他盯着孙小红,缓缓道:“除非那传说并不假,兴云庄里的确藏着那本稀世的武功秘笈,无意中被龙小云得到。”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李寻欢喃喃道:“孙二侠在那里守护了十几年,难道为的也是这本武功秘笈么?”
  孙小红道:“我不知道。”
  孙老先生忽然笑了,道:“你既然想告诉他,为什么不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呢?”
  孙小红垂着头,用眼角偷偷瞟着他,道:“我怕挨骂。”
  孙老先生大笑,道:“你若想女人替你保守秘密,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永远莫要跟她提起这件事,一个字都不能提。”
  孙小红嘟起嘴,道:“我又没有说出去……”
  孙老先生笑道:“你用的法子更高明,你自己不说,却要我替你说。”
  孙小红抿嘴道:“就算我说了,我也只跟他说,他……他又不是别人。”

×      ×      ×

  “他又不是别人?”
  这句话李寻欢听在耳里,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他知道自己又已欠下了一笔债,这辈子只怕也休想还得了。
  一个女人若不再将你当做“别人”,那就表示她已跟定了你,你就算像马一样长了四条腿,也休想再能跑得了。
  孙老先生的笑声突然顿住,一字字道:“兴云庄里的确藏着本武功秘笈,那并不是谣言。”
  李寻欢动容道:“是谁的武功秘笈?我怎会一点也不知道?”
  孙老先生将烟斗重新燃着,望着袅娜四散的烟雾,缓缓道:“你可听说过王怜花这个人么?”
  李寻欢道:“这名字天下皆知,我当然不会没听说过。”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本是沈浪沈大侠的死敌,后来却变成沈大侠的好朋友,因为他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但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有骨气,所以,他虽然害过沈大侠很多次,沈大侠还是原谅了他。”
  (沈浪和王怜花之间,当然也有段很曲折的故事,这故事我曾经在“武林外史”这本书里很仔细的叙述过。)
  李寻欢道:“听说王怜花已与沈大侠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孙老先生道:“不错,他后来的确被沈大侠所感化。”
  他长叹了一声,接着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要感化一个人却困难得多,沈大侠的确是人杰,你若早生几年,一定也是他的好朋友。”
  李寻欢目中也不禁露出了向往之色,却不知千百年后,他侠名留传之广,受人崇敬之深,绝不在他所向往的沈浪之下。
  孙老先生道:“沈大侠虽是人杰,但王怜花却也不凡,否则又怎会成为沈大侠的死敌?”
  两个聪明才智相差很远的人,也许可以结成朋友,却绝不会成为敌人,所以只有上官金虹才有资格做李寻欢的仇敌,别的人简直不配。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星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他叹了口气,道:“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在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突然想起了阿飞!
  阿飞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比王怜花更高,因为他只学一样事,只练一剑,他这一剑本可练到空前绝后,无人能抵挡的地步。
  “只可惜聪明人偏偏时常要做傻事。”
  李寻欢叹了口气,不愿再想下去。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改邪归正后,已知道他以前所学不但太杂,也太邪,本想那本‘怜花宝鉴,付之一炬。”
  李寻欢道:“什么,‘怜花宝鉴,?”
  孙老先生道:“怜花宝鉴就是他将自己一生所学全记载在上面的一本书。”
  李寻欢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蛊、波斯传来的摄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笈,就是“怜花宝鉴”。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问道:“他将这本秘笈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鉴,交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三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放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然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然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确是不惜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他呢?

×      ×      ×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了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
  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
  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能代替的愉快。
  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
  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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