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救美
2024-10-13 08:43:47 作者:倪匡 来源:倪匡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大家都怕鬼,怕的原因之一,是怕鬼会害人,鬼为什么会害人呢?原因之一,据说是找替身——某一种或几种死法的鬼,特别喜欢“找替身”,许多民间传说都这么讲,于是一提起鬼来,就令人骇然。
鬼是不是真会害人?
不知道,这个问题,只有鬼才能回答,或者,被鬼害过的人也可以回答,但被害过的人,当然也已变成了鬼。
整件事的经过,至少有超过二十个目击者。
每一个目击者在事后的供证都一致。只有他——事件的主角,说的和每一个人都不一样。
在这样的情形下,是应该相信超过二十个目击者众口一词的说法,还是相信他一个人的话?
当然相信二十多个目击证人的话!
可是,他却是事件的主角,一切都是他亲身经历的,别人只不过在一旁看著而已!
究竟应该怎么办?还是先听听他怎么说。
他是一家规模中等的机构的中级职员,有中等的收入,自然也有这个繁华热闹的大城市中的中等享受,他个子中等,样子中等,住的是中级的住宅大厦——总之,他是一个中等的城市居民,在几百万居民之中,像他那样的人,至少佔了三分之一。所以,当他走在马路上,挤在人丛中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人去特别注意他,就像在流水之中,不会有人特别去注意其中的一滴水一样。
中级住宅大厦没有停车场,而他有一辆性能还过得去的汽车(在他拥有这辆车子之前,车子已经有过两个主人),他必须把车子停在离住所相当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再步行回家。
他很喜欢走这段路,刻板的上班下班,使他没有时间运动(运动对城市人来说十分奢侈,他既然是一个中等收入的人,自然负担不起),而步行也就恰好填补了这个空缺。他喜欢在锁上了车门之后,一面挥动著车匙,一面走路,大约十分钟的路程,他会不断地挥动车匙,有时,也会示威似的看著其他在匆匆赶路的人,表示他的走路,有高人一等的悠闲,而且,他是有车子的!
在这一段行程之中,要过三次马路,其中有一条马路相当宽,有红绿灯控制交通。由于马路相当宽,每次过这条马路,所有的行人,都会自然而然加快脚步。不然,往往在最后的十来步,就已经转了灯号,等急了的各种车子,就会冲过来,只好急步奔跑,十分狼狈。
他既然不是很赶时间,在许多情形下,他分成两次来过这条马路。慢吞吞地走到马路中心,灯号转了,他就停下来,看车子在他面前驶过去。
他会留意好看的,或是他心目中热爱的车子,暗中羡慕,大多数的情形之下,会暗中咽一口口水——他是典型的中等阶层的人物,十分奉公守法,尽管心中很想把那口口水用力吐向那辆他绝买不起的车子,但实际上绝不会有采取这种行动的时刻。
等到灯号再转,他再悠闲地过另一半马路,那就不必赶得太急。
和他采用同样方法过马路的人不多,有的是因为根本赶不及,才在马路中间,和他站到了一起的。
那天,天色很阴,又是冬天,下午六时左右,天色已很昏暗,他到了马路中心,估计时间不够了,就停了下来,前后挥动了两下手,可能是他双手前后挥动的幅度太大了,他的右手,碰到了身后一个人的身体。
他一面转过身,一面已连声道:“对不起,对不——”
以他的中等程度的道德修养而论,他这样无意之中碰到了别人的身体,至少该说三次“对不起”才是。
可是,他第二声“对不起”只说到一半,就陡然住了口,口型凝止在“不”字上,双眼睁得老大,满脸通红,一时之间,不知所措之至!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身形相当高,几乎比他还高的妙龄健美女郎,穿著紧身的运动衣,所以把她骄人的身材,表露无遗。她的右手,正按在高耸的胸脯的一边,用一种十分惊怒的神情,瞪著他。
可想而知,刚才他前后摆手时,手挥动的幅度太大,碰到的是那女郎身体的什么部位!
而令他不但尴尬,而且吃惊的是,他看出那女郎,正准备大声呼叫!
要是他一叫,在身边还有十来个人,几乎都可以证明他刚才的动作。他的手碰到了女郎身上绝不能被陌生异性碰到的地方,他会成为一个罪犯,失去现有的一切!
一想到这一点,他不但再也说不出话来,而且由于极度的焦急和恐惧,他体内的血液,一下子全涌到了头部,不但满脸通红,他甚至感到,自己的血,正努力通过他脸部皮肤的毛孔在向外挤!
当然,事实上通过他脸部皮肤毛孔向外挤出来的,不是血而是汗。
不过一个人可以在刹那之间,满脸布满了汗珠的情形,也够古怪的了,所以那女郎虽然已张大了口,但是被眼前的情景所震慑,一时之间,没有叫出声音来。这一霎间的停顿,使他感到了自己有一线生机,他先是在喉咙中发出了几下古怪之极的声响。然后,他以任何人听了,都知道他内心焦急之极的声音解释:“小姐,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的声音之中,充满了哭音,而他脸上的汗水,也正汇集了在向下淌,所以看来,他和痛哭流涕,也就相差无几。
他不但说著,而且双手紧握著拳,他还觉得双膝发软,要是那女郎不肯原谅,他说不定会对她跪下来,以求她的宽恕。
那女郎的反应很正常——用极凌厉的眼光,瞪了他一眼,不再理睬他,在他的身边走了过去,和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站在他的右前方。
(这时,他和那女郎所站的位置,相当重要。)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虽然他感到,身边还有一些人的目光,停在他的身上,令他很不好过,可见那女郎的行动,显然已经表示,她对他的鲁莽行动,不再追究了!
他用力抹了一下汗,注视著女郎的背影,极其动人的女性背影,使他又有点心跳加速,他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心口,庆幸没有闹出大风波来。
这时,灯号转换,车子全都停了下来,那女郎首先起步,急急向对面马路走去,他略停了一停——怕那女郎误会,不敢离她太近。
就在这片刻间,他看到一辆黑色的大房车,突然以极高的速度,简直像是疯了一样,疾冲过来,撞向那女郎。他连百分之一秒也没有考虑,大叫一声,冲向那女郎,他要在车子未曾撞倒那女郎之前,把她推开去!他要不顾自身的危险,去救那女郎。
他的冲刺快绝,一下子就冲到了那女郎的背后,女郎疾转过身来看他,他已顾不得双手会推在女郎身体上的什么部位了,救人要紧。他双手推出,女郎高耸的胸脯柔软丰满,他用的气力十分大,女郎被他推出了三四步,仰天跌倒,那辆车子在他和女郎之间疾掠了过去。
他听到的是许多人的惊呼声,他去看那女郎,女郎的双眼睁得老大,后脑著地处,是正在扩大的一滩浓稠无比的鲜血。
他被控谋杀。
所有目击者的供词是:他先是非礼女死者,后来又在女死者过马路时,疯了一样冲过去,把女死者推得倒地。
没有一个目击者看到有什么车子疾驶过来,行人灯绿,怎么会有车子?
鬼是不是真会害人?
不知道,这个问题,只有鬼才能回答,或者,被鬼害过的人也可以回答,但被害过的人,当然也已变成了鬼。
× × ×
整件事的经过,至少有超过二十个目击者。
每一个目击者在事后的供证都一致。只有他——事件的主角,说的和每一个人都不一样。
在这样的情形下,是应该相信超过二十个目击者众口一词的说法,还是相信他一个人的话?
当然相信二十多个目击证人的话!
可是,他却是事件的主角,一切都是他亲身经历的,别人只不过在一旁看著而已!
究竟应该怎么办?还是先听听他怎么说。
他是一家规模中等的机构的中级职员,有中等的收入,自然也有这个繁华热闹的大城市中的中等享受,他个子中等,样子中等,住的是中级的住宅大厦——总之,他是一个中等的城市居民,在几百万居民之中,像他那样的人,至少佔了三分之一。所以,当他走在马路上,挤在人丛中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人去特别注意他,就像在流水之中,不会有人特别去注意其中的一滴水一样。
中级住宅大厦没有停车场,而他有一辆性能还过得去的汽车(在他拥有这辆车子之前,车子已经有过两个主人),他必须把车子停在离住所相当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再步行回家。
他很喜欢走这段路,刻板的上班下班,使他没有时间运动(运动对城市人来说十分奢侈,他既然是一个中等收入的人,自然负担不起),而步行也就恰好填补了这个空缺。他喜欢在锁上了车门之后,一面挥动著车匙,一面走路,大约十分钟的路程,他会不断地挥动车匙,有时,也会示威似的看著其他在匆匆赶路的人,表示他的走路,有高人一等的悠闲,而且,他是有车子的!
在这一段行程之中,要过三次马路,其中有一条马路相当宽,有红绿灯控制交通。由于马路相当宽,每次过这条马路,所有的行人,都会自然而然加快脚步。不然,往往在最后的十来步,就已经转了灯号,等急了的各种车子,就会冲过来,只好急步奔跑,十分狼狈。
他既然不是很赶时间,在许多情形下,他分成两次来过这条马路。慢吞吞地走到马路中心,灯号转了,他就停下来,看车子在他面前驶过去。
他会留意好看的,或是他心目中热爱的车子,暗中羡慕,大多数的情形之下,会暗中咽一口口水——他是典型的中等阶层的人物,十分奉公守法,尽管心中很想把那口口水用力吐向那辆他绝买不起的车子,但实际上绝不会有采取这种行动的时刻。
等到灯号再转,他再悠闲地过另一半马路,那就不必赶得太急。
和他采用同样方法过马路的人不多,有的是因为根本赶不及,才在马路中间,和他站到了一起的。
那天,天色很阴,又是冬天,下午六时左右,天色已很昏暗,他到了马路中心,估计时间不够了,就停了下来,前后挥动了两下手,可能是他双手前后挥动的幅度太大了,他的右手,碰到了身后一个人的身体。
他一面转过身,一面已连声道:“对不起,对不——”
以他的中等程度的道德修养而论,他这样无意之中碰到了别人的身体,至少该说三次“对不起”才是。
可是,他第二声“对不起”只说到一半,就陡然住了口,口型凝止在“不”字上,双眼睁得老大,满脸通红,一时之间,不知所措之至!
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身形相当高,几乎比他还高的妙龄健美女郎,穿著紧身的运动衣,所以把她骄人的身材,表露无遗。她的右手,正按在高耸的胸脯的一边,用一种十分惊怒的神情,瞪著他。
可想而知,刚才他前后摆手时,手挥动的幅度太大,碰到的是那女郎身体的什么部位!
而令他不但尴尬,而且吃惊的是,他看出那女郎,正准备大声呼叫!
要是他一叫,在身边还有十来个人,几乎都可以证明他刚才的动作。他的手碰到了女郎身上绝不能被陌生异性碰到的地方,他会成为一个罪犯,失去现有的一切!
一想到这一点,他不但再也说不出话来,而且由于极度的焦急和恐惧,他体内的血液,一下子全涌到了头部,不但满脸通红,他甚至感到,自己的血,正努力通过他脸部皮肤的毛孔在向外挤!
当然,事实上通过他脸部皮肤毛孔向外挤出来的,不是血而是汗。
不过一个人可以在刹那之间,满脸布满了汗珠的情形,也够古怪的了,所以那女郎虽然已张大了口,但是被眼前的情景所震慑,一时之间,没有叫出声音来。这一霎间的停顿,使他感到了自己有一线生机,他先是在喉咙中发出了几下古怪之极的声响。然后,他以任何人听了,都知道他内心焦急之极的声音解释:“小姐,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的声音之中,充满了哭音,而他脸上的汗水,也正汇集了在向下淌,所以看来,他和痛哭流涕,也就相差无几。
他不但说著,而且双手紧握著拳,他还觉得双膝发软,要是那女郎不肯原谅,他说不定会对她跪下来,以求她的宽恕。
那女郎的反应很正常——用极凌厉的眼光,瞪了他一眼,不再理睬他,在他的身边走了过去,和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站在他的右前方。
(这时,他和那女郎所站的位置,相当重要。)
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虽然他感到,身边还有一些人的目光,停在他的身上,令他很不好过,可见那女郎的行动,显然已经表示,她对他的鲁莽行动,不再追究了!
他用力抹了一下汗,注视著女郎的背影,极其动人的女性背影,使他又有点心跳加速,他轻轻拍了拍自己的心口,庆幸没有闹出大风波来。
这时,灯号转换,车子全都停了下来,那女郎首先起步,急急向对面马路走去,他略停了一停——怕那女郎误会,不敢离她太近。
就在这片刻间,他看到一辆黑色的大房车,突然以极高的速度,简直像是疯了一样,疾冲过来,撞向那女郎。他连百分之一秒也没有考虑,大叫一声,冲向那女郎,他要在车子未曾撞倒那女郎之前,把她推开去!他要不顾自身的危险,去救那女郎。
他的冲刺快绝,一下子就冲到了那女郎的背后,女郎疾转过身来看他,他已顾不得双手会推在女郎身体上的什么部位了,救人要紧。他双手推出,女郎高耸的胸脯柔软丰满,他用的气力十分大,女郎被他推出了三四步,仰天跌倒,那辆车子在他和女郎之间疾掠了过去。
他听到的是许多人的惊呼声,他去看那女郎,女郎的双眼睁得老大,后脑著地处,是正在扩大的一滩浓稠无比的鲜血。
他被控谋杀。
所有目击者的供词是:他先是非礼女死者,后来又在女死者过马路时,疯了一样冲过去,把女死者推得倒地。
没有一个目击者看到有什么车子疾驶过来,行人灯绿,怎么会有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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