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再讨论韦小宝这个人
 
2024-11-03 21:25:42   作者:倪匡   来源:倪匡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为韦小宝辩护

  怎么又看《鹿鼎记》了?
  《我看》中看过,《再看》中看过,还要再《三看》?
  是的,因为:
  在金庸小说之中,《鹿鼎记》排名第一。
  也因为《鹿鼎记》的修订版,已经在港台两地同时出版,当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盼得人的颈子,如关云之长。书一出版之后,读者捧书狂读之际,眼睛必如诸葛之亮。
  在这之前,《鹿鼎记》从来也没有正式出版过。读者除了当年在报纸上看连载之外,看的全是翻版书。香港出的翻版书还好,台湾出的翻版书,换了一个书名叫《小白龙》,将韦小宝的名字改成“任大同”(真是任你奶奶的大同),不堪至于极点。正式的版本出来了,自然要贺上一贺,再来评论一番。
  更因为,金庸自己写了一篇题为〈韦小宝这小家伙!〉的短文(编按:见本书附录),发表在《明报月刊》第一九〇期上。在这篇文章中,金庸将韦小宝称为“市井小流氓”,本人看了,大为不服,非反驳不可,所以,更要写《鹿鼎记》了。
  或曰:连金庸自己都说了韦小宝是“市井小流氓”,你怎么还能不服气?当然可以,有书放在那里,我们可以从书中寻章摘句,摆事实,讲道理,金庸却又怎地?那天,问他为甚么将江飞虹删了,他就记不起那个曾为蓝凤凰抹了脖子的苦人儿了。
  有一篇幻想小说,写莎士比亚再来人世,在大学修文学,有关莎士比亚的课程,就硬是不及格。一部小说,伟大的小说,作者在写作之时,必然孕育着许多意念,将这许多意念,通过各种不同性格的人物的各种各样活动,表现出来。
  这许多各种不同性格的人物,要是写得活了,他们的活动和表现,往往会逸出作者的控制之外,作者原先要这个人成为君子的,结果可能不是君子,作者本来要这个人成为小人的,结果,这个人也可能不是小人。
  这种情形,无可譬喻,勉强要譬喻的话,只好用计算机来比一比:将许多数据输进计算机去,这些数据,有时会自行组合,不受控制,而有意料之外的结果出来。
  人脑的活动,更加复杂,不受控制的情形,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情形,绝不罕见。作者自己未刻意去这样写,但是写了出来之后,却有这样的效果,而作者自己未曾注意到有这样的效果,别人反倒看出来了,那有甚么稀奇?
  所以,必须为鹿鼎公韦小宝辩。
  金庸的〈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其实也是在为韦小宝辩。《鹿鼎记》一书,是金庸小说中最多争论的一部,甚至在报纸上连载发表之际,就有不少人说:“这部小说,可能不是金庸写的吧!”
  金庸的读者,对金庸是爱护备至的,一看到金庸的作品之中,有自己不喜欢之处,就一口咬定,是“有人代写”的,也有更多的人会猜:“多半是倪匡代写的。”有一日忍不住,大声回答:“倪匡要是能写出这样的小说来,哼哼!”
  旁边的人问:“哼甚么?怎么样?”
  回答是:“朝小说完成,夕死可矣!”
  现在,大家都明白了,《鹿鼎记》完全是金庸的作品,而且是金庸小说之中,最出类拔萃的一部。
  可是,《鹿鼎记》的主角人物韦小宝,却仍然为很多人所不喜欢,金庸的〈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主要为韦小宝辩护之处,是想说明人的复杂的性格,传统的道德观念和韦小宝的作为之不同,等等。这其实是绝无必要的,更何况在这篇文字中,金庸还用了不少对韦小宝非议的词句。

  不喜欢韦小宝的两类人

  不喜欢韦小宝这个人的读者,大抵分成两类:
  第一类:女性读者。并非全部女性读者不喜欢韦小宝,但有相当多的女性读者不喜欢韦小宝。不喜欢的原因,很简单也很直接,因为韦小宝有七个老婆。
  关于第一点,在《再看》之中,已详细写过的,不拟重复,所要补充的是:
  第一:七个妻子,是中国社会的传统之一,是古代社会道德所允许的事,不知多少正人君子,熟读孔孟圣贤之书的人,对国家民族有伟大贡献的人,都不止有一个老婆,要举出这样的历史名人的名字来,可以写数万字了。韦小宝是清初人,他在观念上不会觉得多妻有甚么不对,旁人也不会觉得他有甚么不对,这并不是韦小宝的“恶行”,非但不是,而且和“恶行”没有半丝半毫的关系。
  第二:即使是在现代社会,如果有七个女子,同时爱上一个男子,而她们又自愿和这个男子在一起生活,觉得幸福快乐,虽然遭人侧目,但基于个人自由选择的原则,也不算是甚么。韦小宝又未曾虐待他的七个老婆,他的七个老婆和他一起生活,也其乐融融,旁人看了,只可以眼红欣羡,何必要用不屑的眼光去评议?那完全是别人的事,你不愿做韦小宝第八个老婆,绝没有人拿着机关枪逼你去做者也。
  第三:有的女性读者,认为金庸写了韦小宝有七个老婆,由于金庸小说影响广大深远,深恐天下男人,人人起而效尤,那么女性权益何在?
  哈哈!这里,又牵涉到了韦小宝七个老婆完全自愿的问题,对那七位女性而言,同作韦小宝的老婆,正是她们的愿望,权、益正是她们自己的选择。而人人效尤也者,那是开玩笑了,没有韦小宝的本事,谁有办法娶七个老婆而又能生活其乐融融的?不要说七个,想要两个老婆,已经足以焦头烂额,寝食不安,恨不得一头撞死了。有韦小宝本事的,没有《鹿鼎记》,照样有一个以上老婆,(这样的人,现实生活中还少了吗?)没有韦小宝本事的,将《鹿鼎记》倒背出来,只怕还是一个老婆。普天下女性,大可放心。
  女性读者不喜欢韦小宝的原因。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女性读者不喜欢韦小宝,口中虽然这么表示,心中怎么想,却很难说。要现代女性口头上说愿做七分之一,那是杀头不说的,心里是不是在怨“整个儿妻”还不及韦小宝的七分之一呢?真是不必深究了。
  第二类:熟读圣贤之书,深谙孔孟之道的知识分子。或曰:用知识作标准来衡量道德的知识分子。
  这一类知识分子不喜欢韦小宝,是有理由的,因为韦小宝的出身,和他们完全不同,几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韦小宝不识字,没受过教育,“不学”之至,但偏偏不是“无术”,而是有术得很,比读了几十年书的人更有术。于是妒忌之余,便只好放起曾受教育、识字盈万的这法宝来,想将韦小宝压下去。
  当然,任何人都有权喜爱某一种人,讨厌某一种人,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有人硬是不喜欢韦小宝,因之连带说《鹿鼎记》不是好小说,意见不同而已,本人绝无意对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恶意攻讦,这是下三滥行径,但是愿意指出一个事实。
  这事实是:韦小宝,是一面镜子。
  人人在韦小宝这面镜子之前,都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韦小宝好的一面,倒未必人人皆有,但是他坏的一面,却人人难免,每个人都可以在韦小宝的身上,找到自己,谁不曾说过谎话?连令狐冲也说过:“说话不骗人,有甚么好玩?”一个人若是宣称自己一生之中未曾说过谎话者,那么这句话的本身,便是最大的谎言。
  谁又不曾存过贪念?
  谁又未曾讲过脏话?口中不说,当众不说,私下没说过?心中没说过?
  谁又没有赌过钱?谁未曾在赌钱之际想过用特殊的方法去获胜?
  韦小宝的“坏处”,也不过如此而已,每个人在将韦小宝当镜子之际,都可以发现(不必对他人说),自己比韦小宝,还真比不上。
  这是一件令人心里很不舒服的事,窝囊之极,连韦小宝都比不上!而韦小宝是真正从心底看不起的人!
  为甚么要看不起韦小宝呢?无非是因为韦小宝出身卑微和韦小宝未曾受过有系统的教育而已!
  出身卑微,这并不是韦小宝自己愿意的事。若是一个人出身卑微,而构成了另一些人看不起他的理由,那么,应该被看不起的,是那另一些人,而并不是出身卑微的那个人,这一点,应该可以成为定论,不必再讨论了。

  没有受过“系统”教育

  韦小宝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但这并不是说韦小宝没有接受过教育。
  一个人,即使是独自生活在荒山野岭、大海孤岛之上,一生,也必定会受到教育的,下雨了要躲进山洞去,不要在外面淋雨,这也是一种教育。即使在大自然的环境之中,人也在不断接受教育。如果这个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更是无时无刻不在接受教育。
  所以,韦小宝当然是受过教育的,只不过他所受的教育,不是当时社会的那有系统的教育。
  每一个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都有一套不同的系统教育制度。韦小宝时代的系统教育制度,是从小启蒙,读四书五经,学做八股文,然后一级一级通过国家的考试制度考上去。经过这种系统教育的,才是知识分子。
  如今的系统教育制度是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留学,取得学位。经过这种系统教育的,才是知识分子。
  受过系统教育的知识分子,便自命高人一等,甚至不顾人所受的教育并不局限系统教育的事实,而否定了未受过系统教育的人,一样可以有知识的。
  这种情形,古已有之,于今尤烈。
  所以,韦小宝便被认为是“不学”了。既然不学,而又无往不利,自然引起嫉妒,要怀恨在心了。
  韦小宝当然是受过教育的。
  他所受的教育,以后,成了他事业上的飞黄腾达的支柱。
  韦小宝受教育的经过情形是:
  “扬州市上茶馆颇多说书之人,讲述三国志、水浒传、大明英烈传等等英雄故事,这小孩……一有空闲,便蹲在茶桌旁听白书。”(五四页)
  在这样的教育过程之中,韦小宝学到了甚么?
  他学到的是:“对故事中英雄好汉极是心醉。”(五四页)
  “他背过不少侠义故事,知道英雄好汉只交朋友,不要金钱。”(五五页)
  呜呼,古今以来,受过这样教育的人,不知凡几,但真正能接受了这样教育的人,又有多少?
  在本身有条件的情形之下,要做到“只交朋友,不要金钱”,还容易一些,像鲁肃,周瑜来找他,他就毫不犹豫送了一仓库粮食给周瑜,那是因为他有两仓库粮食,送了一仓库,还有一仓库。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只交朋友,不要金钱”这一点,有条件者做起来,尚且千难万难,像韦小宝处身贫困的人,要做到这一点,更加困难。
  金钱的诱惑力是如此之大,社会越是进步,越是现代化,金钱的诱惑力越是大,别说是朋友了,就算是父母、夫妻、子女,放在天平的一端,金钱放在另一端,只怕父母、夫妻、子女、朋友的那一端,也会高高翘起,份量远不如金钱来得重要。
  可是韦小宝当时不过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而且是在妓院中长大,深知金钱之可爱,平时为了一两个小钱,就可能要出尽法宝,挨打挨骂才能夺到手的,他完全知道茅十八给他的那个大元宝的价值,所以才会:
  “咕嘟一声,吞了口馋涎。”(五五页)
  这时候,他要不是深明朋友比金钱重要之道,拿了元宝就走,谁也不会怪他。如果他真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市井小流氓,当然也拿之唯恐不及,说不定,还要趁机多勒索一个元宝。那么,终其一生,他也始终是个市井小流氓而已。

  不是市井小流氓

  但是韦小宝不是市井小流氓,在这个考验他性格为人的关口上,他没有一点市井小流氓的性格,而表现了他英雄豪杰的气概:
  “咱们只讲义气,不要钱财。你送元宝给我,便是瞧我不起,你身上有伤,我送你一程。”(五五页)
  唯有真正的英雄豪杰,才能有这样的表现,韦小宝以一个十二三岁的贫童,而能做到这一点!而且,终他的一生,这点原则,没有更改过,韦小宝是市井流氓乎?是英雄豪杰乎?
  天下有在金钱面前、大量的金钱面前不动心的市井流氓乎?尤其在现代社会中,只怕在大量金钱面前能拒之不要的君子,也少之又少了吧?
  韦小宝双手推开去的,不单是一只十两的元宝,还是一千两赏银,可是他抱定了英雄豪杰的宗旨:
  “操你奶奶,出卖朋友,还讲甚么江湖义气?”(五九页)
  韦小宝的这种行为,已经高出许多小说中的英雄豪杰了,《水浒传》是英雄豪杰的大集中,像韦小宝这样的好汉,也不多见。
  韦小宝绝不是市井流氓。
  金庸在〈韦小宝这小家伙〉文中如此说:
  “韦小宝这样的市井小流氓,我一生之中从来也没有遇到过半个。”
  当然不曾遇到过,因为韦小宝根本不是市井小流氓。
  不禁想借问一句金庸:“像韦小宝这样,在大量金钱之前,仍然能坚守不出卖朋友、重江湖义气的好汉,一生之中,曾不曾遇到过?”
  只怕也没有遇到过。遇到过或没有遇到过,都不是主要问题,不一定要遇到过这种人,才能写出这种人来,金庸遇到过郭靖吗?遇到过小龙女吗?金庸也写出了郭靖和小龙女。
  金庸也写出了韦小宝的好汉性格。
  将韦小宝称之为:“市井小流氓”,是绝不适合的,将之改为“像韦小宝这种市井小流氓出身的人”,还勉强可以,但也不怎么恰当。因为韦小宝虽然生长在一个几乎必然产生市井小流氓的环境之中,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一点也不是市井小流氓。
  人的性格,受先天、后天的影响,一般来说,从小形成的性格,到后来改变的情形,并不多见。
  韦小宝的性格如何,我们看看他小时候的作为,就可以下定论,因为他以后行事,还是根据那性格来作准的,并未曾改变过。
  韦小宝的性格是多方面的:

  第一,他倔强

  韦小宝倔强而不甘受辱,有一定的自尊心,倔强起来,天不怕地不怕,性子甚硬。这一点,在他后来渐渐长大,更懂得适应环境之后,多少有一点改变,但是内在仍然是极其倔强的。
  他小时候,倔强到甚么程度?盐枭闯进妓院,吓得人人都一动不敢动,他就敢和盐枭交手。
  他当然打不过盐枭,挨了打:
  “……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将他踢得几个觔斗翻将出去,砰的一声,撞在墙上。”(五〇页)
  “……反手一记耳光,打得……转了两个圈子。”(五二页)
  这时,旁观者都觉得这样打下去,势必要将那孩子活活打死了。
  在这样的情形下,性格若不是倔强过人,一定会屈服了吧?但韦小宝略有喘息的机会,便立时“气往上冲”,又“隔着厢房门大骂”。他那时候又不知道房里的是茅十八,一道“厢房门”,能挡得住凶恶的盐枭?可是倔强起来,也就顾不得了,骂得“恶毒阴损”之至。拳头没人硬,只好骂得恶毒点来出气,这股狠劲,也真是少见,市井小流氓,早已趴在地上叩头求饶了,哪里还有这样狠?
  韦小宝的倔强性格,一直持续着没有变过,在很多地方可以看得出来,进皇宫之后,和“小玄子”打架,就不肯服输,输了还要再比过。若是他没有这份倔强的性格,打输了就不再打,认输了,康熙也不会将他当知己,也不会有以后的事发生了。
  他的这种倔强性格,也表现在他对自己不喜欢的人和事,始终抵抗拒绝的行动上。假太后怎样对付他,他也不服。神龙教势力如此庞大,他也不服。甚至康熙对他硬来,他也一样拒绝,弄得康熙也只好软求。连他最敬佩的师父陈近南,他也并不是绝对服从,而是自己有自己的一套。对于陈近南对郑家的愚忠,更是大大不以为然,甚至公然反抗。陈近南倒是深知韦小宝的为人的:
  “你……性子浮动些,也没做了甚么坏事。”(三〇三页)
  “性子浮动”很空泛不着边际,“也没做了甚么坏事”倒是实实在在的夸奖。
  韦小宝最惊人的一次倔强表现,是他用石灰撤了史松的眼睛之后,茅十八骂他“小杂种”,韦小宝倔强脾气来了,破口大骂(这是他唯一可用的武器),茅十八要放马踹死他,他又不是没见过茅十八杀人,茅十八已提起缰来,马的前足人立,韦小宝仍然“我怕了你这狗入的,不是英雄好汉!”(七三页)
  连茅十八也无法可施。茅十八觉得韦小宝“惫赖”,以后,在全书中也见过不少这个词去形容韦小宝,总觉得也不是很适合,韦小宝并不惫赖,只是倔强。
  至于韦小宝撒石灰迷人眼睛,在《再看》之中,已经详细分析过当时的情形,非如此不可。近日详读《笑傲江湖》,发现吾道不孤,连令狐冲也曾说过:“到了不得已的时候,卑鄙无耻的手段,也只好用上这么一点半点了。”(《笑傲江湖》(四〇八页)
  而且在《鹿鼎记》之中,韦小宝以后,虽然仍用些非常的手段,但用这种手段来对付的人,全是非对付不可的人,这些人比韦小宝坏不知道多少,非用这种手段对付不可!
  令狐冲说“不得已的时候”,大抵就是韦小宝用这种手段的时候。既是非用不可的手段,“卑鄙无耻”云乎哉,也就不怎么适当了。

  第二,他勇敢

  韦小宝是极勇敢的人,也从小看起:
  “那孩子眼见危急,起了敌忾同仇之心,疾冲而前……”(五三页)
  在他挨了打,眼看会被“活活打死”的情形之下,居然还和一个伤得半死不活的人同仇敌忾,勇气过人。
  鳌拜跋扈,在康熙面前,撩拳揎臂,连康熙也不禁害怕起来:
  “啊的一声惊呼,从椅子中跳了起来。”(一六二页)
  康熙的吃惊程度,还真不轻。
  请注意,这时的康熙,年纪比韦小宝大,身手比韦小宝好,身子比韦小宝高,见识比韦小宝多不知多少,更重要的是,他是皇帝!
  但即使如此,仍然吓成这个模样。可是韦小宝虽小,他却只是吃惊于看到了真正的皇帝就是每天和他打架的小玄子,随即他就:“咱们这一宝押下了,通杀通赔,就是这一把骰子。”接着就纵身而出,挡在皇帝面前,向鳌拜喝道:“……”(六五页)
  这种事,少一分勇气做不出,少一分决断力,也做不出。在韦小宝的一生之中,像这样“通杀通赔,就是这么一把骰子”,在两条路中拣一条路走的情形甚多,每当这种情形之下,都表现了他非凡的决断力。当“这一把骰子”抛出去的时候,是输是赢,他是全然不知道的,而他敢于掷这把骰子,这是他的勇气,不是大勇之人,不能作这种有决断力的行动。
  韦小宝孤注一掷,每次都押中,这不是他的运气──许许多多人看《鹿鼎记》,以为那只是韦小宝的“运气好”,这是对《鹿鼎记》全书最大的误解,也是对韦小宝最大的误解。
  一个人的运气再好,也不可能永远买大开大,每次都押中。一个人若是每次押宝都押中,那就绝不是运气好。这一点,再简单明白也没有。
  不是运气好,是由于其余的种种原因,除了敢押下这一宝的勇气和决断是必备的条件之外,对事情的明辨、分析,一贯坚持的原则等等,都是成功的辅助原因。一宝押下去,输赢不知,但是押宝的人,却总是向有胜算的那一方面押下去的。
  世上没有一个成功的人的成功是靠“运气好”的。古今中外皆然,成功者必有其道理在。那种自己不成功,看到人家成功了,便说人家“运气好”的人,就注定不可能成功。
  不知道为甚么,韦小宝给不少《鹿鼎记》读者的印象是胆小鬼,这真是冤枉也,随便翻翻,都可以看到韦小宝勇敢过人的事:
  “这群豪客闯进中军帐来制住了主帅,众军官都束手无策,敌人武功既高,出手杀人,肆无忌惮……待会混战一起,帐中众人赤手空拳,只怕不免要尽数丧命,栗栗危惧之际,见韦小宝和各敌人掷骰赌头,谈笑自若,不禁都佩服他的胆气。”(八七九页)
  在这之前,金庸以作者主观的写法,写了韦小宝的心理状态:
  “他本已吓得魂不附体,但一见到了美貌女子,自然而然的勇气大增。”(八七七页)
  《鹿鼎记》全书,金庸的游戏笔墨极多,读者若是不明其妙,便会被作者瞒过。像这里,写韦小宝本已“吓得魂不附体”,但是却“见了美貌女子,勇气大增”,便是游戏笔墨的一个典型例子。天下焉有本来吓得魂不附体而见了美貌女子便勇气倍增之理?这美貌女子若是他的情人亲人,兼且武功超群,倒也罢了,偏偏美貌女子是敌人手持利剑,指着韦小宝要杀的,见了为何还会“勇气大增”?
  这是金庸的一种调侃的写法,写的是韦小宝心中本来很有点害怕,绝非“魂不附体”。魂若是不附体,眼前有一百个美貌女子也看不见。在害怕之余──四柄利剑指着,谁都会害怕──看到美貌女子,想起女子总容易对付些,心里就定了,勇气自然大增。
  韦小宝是一直认为女人比较容易对付的,而他确实也有对付女人的天然本领。后来他落入九难师太之手,一看到九难是一个尼姑,就大为庆幸她是尼姑,不是和尚。
  这一点,倒也绝不是说女性头脑简单,容易应付,女读者千万别生气,这是一种相当奇妙的人际关系的现象,像韦小宝这种灵活应变、样子又讨人喜欢的男性,在女性面前,总可以占点便宜。
  同样的,“异性相吸,同性相拒”,年轻貌美的女性,在男性面前,也容易得所遂。
  每个人都有和不同性别的人接触的经验,不妨想一想,是不是有这样的情形?年轻貌美的女驾驶人,最怕有事遇上女警,但若是男警,就好对付得多了。这不过是一例而已。
  话扯得远了,韦小宝在当时这种危难的情形之下,当然害怕,但勇气、信心立时恢复,谈笑自若,不但大勇,兼且大智!
  韦小宝给人胆小印象的另一段,是哥萨克骑兵闯帐之时:
  “韦小宝吓得全身发抖,一低头,便钻入了桌子底下。”而这时候,“佟国纲和索额图面面相觑,心下也不禁惊慌。”(二〇二三页)
  看起来,韦小宝是吓得“魂不附体”了,但是这一样是游戏文章,金庸唯恐读者不明,随即又自己作了解释:
  “适才事起仓卒,以致躲入桌底,其实他倒也不是一味胆怯,一拍胸口……拉住林兴珠的手,走向帐外。”(二〇二三页)
  在当时这样的情形下,叫佟国纲或索额图走出帐外去,也未必敢,韦小宝就敢。而当哥萨克骑兵排得整整齐齐,突然间高声呼喊,向着韦小宝急冲过来之际,韦小宝“全身发抖,脸如土色”,可是“居然挺立不动”。
  这一段,将韦小宝的勇敢性格,写得十分生动。
  “全身发抖,脸如土色”还勇敢么?那是害怕,可是“居然挺立不动”,就是勇敢。害怕而挺立不动,比诸根本不害怕而挺立不动,需要更多勇气。不怕死,面对死亡根本不害怕,也就毋需勇气,而不怕死,并不是靠勇气,是靠其他方面的意念来支持的。怕死而面对死亡,挺立不动,岂止需要勇气而已,要超等的勇气才行。

  第三,他机智灵活

  韦小宝机智百出,应变灵活,对周围环境判断之快捷,在《鹿鼎记》一书之中,随处可见。关于他性格的这一方面,倒也“一致通过,并无异论”,所以,不必多举例子,多作解释了。
  要指出的是,韦小宝的机智,在很小的时候就有。并不一定在他童年的环境,就一定会培育出机智百出的人物来。尽多这样环境中的人,笨得可以的。韦小宝的机智,是一种天生的本领。他一出场,金庸写了他的倔强,也写了他的机智:
  “床上那人喘了几口气,大声笑道:‘有种的进来打!’那孩子连连摇手,要他不可再向外人挑战。”(五三页)
  当时茅十八已受重伤,情势极其不利,可是茅十八只知道不怕死,叫人进来打。韦小宝就比他机智得多,金庸是用了一句话,“那孩子”这时,连名字也没有,就已经知道在这种情形下,不宜再向外人挑战,而向茅十八连连摇手。
  这是韦小宝第一次表现他的机智。日后,在他惊涛骇浪的一生之中,靠着机智,在无数次危难之中,救了他自己。韦小宝要是少一分机智,死过二十八次以上了。
  韦小宝机智,既属公论,不必多费笔墨了。

  第四,他忠诚

  此言一出,只怕会“妈声四起”。
  中国骂人的话,多彩多姿、变化万千至于极点。韦小宝在《鹿鼎记》中的骂人话,连万分之一的精华都未曾达到。而各省各县各城各镇,最基本的骂人话,必然涉及对方的娘。只有费要多罗这种俄国蛮子才不懂,一听得人说要和他娘睡觉,还大喜过望。所以,“妈声四起”者,骂声不绝之谓也。
  且慢,且别开骂。
  韦小宝忠诚,听来或许有点不对劲,改为韦小宝对朋友忠诚如何?
  韦小宝对朋友忠诚,至少有一半人可以接受了,是不是?其实,两者是二而一、一而二的,忠诚,当然只是对朋友忠诚,对敌人也忠诚么?对罗剎鬼也忠诚么?对吴三桂也忠诚么?
  韦小宝对朋友忠诚的例子,在《鹿鼎记》全书之中,不胜枚举。从他可以领一千两银子赏格而不要起,一直不断。
  他对康熙忠诚,并不因为康熙是皇帝,他心中,将康熙当作是朋友,所以,当神拳无敌入宫要刺杀康熙之际,他用尽方法,也要通知康熙。同样的,天地会的那些人,他也当他们是朋友,在他们危急之际,一样要尽自己所能,救他们的性命。
  反倒是康熙,这个雄才伟略的中国历史上的好皇帝,对朋友不够忠诚,派了奸细,打听韦小宝的一举一动,不如韦小宝远甚。
  韦小宝对朋友也撒谎,但所撒之谎,全是无关痛痒的小节,紧要关头,“出卖朋友”,是坚决不干的。和韦小宝做朋友,可以放一百二十四个心,不会被他出卖,还有说不尽的好处。和他做敌人,由于韦小宝的本领大,那就难说得很了,小敌有小麻烦,大敌有大麻烦,图尔布青就给韦小宝剥了裤子。
  在《鹿鼎记》全书之中,韦小宝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朋友的事。
  一日和金庸闲谈,问金庸:“韦小宝究竟做过甚么坏事,你举得出例子来吗?”
  金庸的回答很有趣,由于韦小宝实在没有甚么恶行,他只好说:“韦小宝赌钱时出老千骗人,如果我和你赌钱,老是骗你,你也决不会把我当作好朋友,一定十分讨厌我了。”
  韦小宝赌钱,的确骗人,出千。但如果本人有韦小宝这样的朋友,一定天天赌钱,甚么事也不用干了。韦小宝赌钱出千,不骗朋友,不但不骗朋友,而且运用他的千术,故意输钱,让朋友赢钱。
  金庸就不如韦小宝,和他赌钱,做朋友的输给他的时候,多过他输给朋友的时候。虽然他不出千,但朋友却宁可他出千输钱了。
  韦小宝与人论交,很懂得一个原则,就是要让人家先有点好处,这条原则,无往而不利。人际关系,本来就是这样,连桑结和葛尔乃,也可以和他化敌为友。而他答应了朋友的事,又绝少做不到的。
  每一个不以韦小宝为然的人,都不妨好好想一想,自己的一生之中,有没有韦小宝这样的好朋友?
  活生生的好汉
  韦小宝的性格:倔强、勇敢、机智、忠诚,是一个英雄豪杰,活生生的好汉,不像郭靖那样假得令人摇头。
  韦小宝和郭靖,同是英雄豪杰,但一个活一个死。
  韦小宝吃亏在出身不好,轻视卑微出身的人这件事本身就卑污得很。
  韦小宝小时候,偷过不少东西,但那又怎地,杨过是公认的大英雄大豪杰了吧,请看杨过少年时:
  “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左手提着一只公鸡,口中唱着俚曲……笑道:‘啧啧,大美人儿好美貌,小美人儿也挺秀气……’脸上贼忒嘻嘻,说话油腔滑调。”(《神鵰侠侣》四七页)
  杨过左手所提的那只公鸡,就不会是他自小饲养的,一定是偷来的,那又何损于杨过的可爱豪侠?何以独独对韦小宝要那么不公平,连金庸也在某些压力之下,要不断解释,将他说成“市井小流氓”?
  或许,是韦小宝这个人,实在太真实了,真实到了一向虚假惯了的社会无法接受的地步?只怕是这样。
  金庸自己,在写〈韦小宝这小家伙〉这篇文章之际,目的是“自己也来想想,试图分析一下”韦小宝的性格,但是他分析的办法,是根据他自己的设想。本人却认为,分析韦小宝的性格,要根据《鹿鼎记》的书。金庸将来,将《鹿鼎记》改写,写得韦小宝是一个小流氓,那是另外一回事,如今的《鹿鼎记》中,韦小宝不是小流氓。在《鹿鼎记》中,韦小宝是何等样人,已如上述。
  金庸在〈韦小宝这小家伙〉一文中说:“这里的分析半点也没有‘权威性’。”这种态度很好。有人会以为,原作者也如此说了,总不会错吧?但事实偏偏不然,韦小宝就是一个例子。
  当然,本人的分析,也半点没有权威性,但至少是根据《鹿鼎记〉中的韦小宝的所作所为而来的分析,并不是只凭感想、印象而得出的结论。
  至少,陈圆圆曾称韦小宝是“大才子”:
  “诗词文章做得好,不过是小才子。有见识,有担当,方是大才子。”(一三〇〇页)
  知识,是多方面的,诗词文章乃至各种现代科学知识,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那天在旅途,机舱中,翻《鹿鼎记》,得韦小宝赞打油一首,当时便记了下来,赞曰:
  人或感流氓,
  我独觉高义。
  挣扎出污泥,
  羡煞纨袴儿。
  机智应百变,
  明辨是与非。
  伟哉鹿鼎公,
  冲霄有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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