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青衫泪痕
2022-01-11 19:11:41 作者:上官鼎 来源:上官鼎作品集 评论:0 点击:
忆君心悚然地一惊,一时间脑中不知道闪过多少不同的想法,虽然他是十分喜爱噶丽丝,但阿木达,他一忆及阿木达就打心底觉得受到侮辱。
“嗯!不错……我正想我远在中原的妻子!”忆君说。如果不是他脸上浓黑的化装,噶丽丝一定会发现他极不自然的表情——
“她……她一定很美吧?”噶丽丝心中泛起不安,自负自己的美丽,她是极不愿别人说有人比她更美。
忆君点点头,没有用言语答复,在他脑中根本也想不起有什么女子能够胜过噶丽丝的——
此时忆君的表情甚是冷漠,其实他内心也在激动着,噶丽丝像被刺伤的小鸟,畏缩地退了一步。
“我想她一定是你们汉族中最美丽的了。”噶丽丝将扶住忆君的手松开了。因为她是蒙疆第一美人,所以她希望忆君的妻子是汉族中第一美人,那么她心中能获得稍许安慰。
忆君聪明绝顶,如何不明白她的心理,既然阿木达已断然拒绝她与他的交往,还不如此刻就打消噶丽丝的情愫,忆君如此想着。
“是的!她可算是第一美人了,较你们蒙族任何一女子都漂亮!”忆君嘲弄地说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如此去刺伤噶丽丝的心——
噶丽丝眼睛润湿了,从忆君嘴角的微曲,她觉得忆君像是在蔑视她的美丽,这是她不能容忍的——
虽然噶丽丝在与阿木达争辩时,声称愿为忆君作任何牺牲,也不论忆君娶妻与否?但现在她受到考验了,当她从忆君口中得知忆君已是有妻室之时,一种受委曲和失望的感觉从她心中冒起——
“唉!晚了一步!”噶丽丝在暗暗叹息着。虽然忆君掩饰了的面容,失去了他本来俏俊而秀逸的颜脸,但他超人的气质,潇洒的风度,仍足以紧紧系着噶丽丝的心,甚至她连忆君的真姓名也不知道——
“晚安!”噶丽丝生硬地说,但此时天已快放亮了,大地还是如此寂静。
忆君一直注视着噶丽丝的双睛,在她眼中他看见自己的影子,忆君知道,在这一生中噶丽丝将永远保有这影子,他自己呢?也将如此。不过他把一切对噶丽丝的愧歉,完全归究于阿木达身上。
“再会,噶丽丝公主,希望你有空能来中原。”忆君缓缓说着。噶丽丝也缓缓将面纱拉上。
“噗!”
一个轻微的声音发自沙上,忆君不敢看这微小的坠物,但他知道那是噶丽丝的泪水——
怅惘的忆君望着如飞而去的噶丽丝,他不知道为何自己总是这样,这样容易伤人的心。
“慧恂是第一个,这还有理由可讲,因为我并不爱她,噶丽丝是第二个,但我喜欢她呀!唉!还会有第三、第四个吗?……”忆君独思着,伫立着。东方天际已不知在何时发了白。
初晨,这在沙漠中凉爽的一刻。
在骄阳第一道光线划过漠海,已有数以千计的商旅在黄沙中跋涉——
一个高高隆起之沙丘上,一个女子站在顶端上,手中牵着马缰,她在欣赏日出吗?不!她是在……
低低的谷道下面,正有一匹黄马,四蹄翻飞地向南而去,马上的人一身黑衣,他不是“黑衣人”吗?
伫立在丘顶的女子——噶丽丝,罩着浓浓的面纱,但她胸襟却一片湿淋,滚滚的泪水,仍顺着她面颊滑落下来——
噶丽丝,美丽的噶丽丝,在以往不知有多少青年王公在她眼前溜过而毫得不到青睐。现在她爱上一个人,是如此深爱着,她会放弃吗?
不!她绝不会放弃,以她坚毅的性格!必定她有朝一日会重临中原,去寻找她所要找的人,而最后她也达到了——
炎炎赤日下,忆君又重踏上征程,从小就有志游遍名山大泽的他,当然不会仍循旧路而回。
此次他由“邦察罕泊”经“天生川”一直驰行至“七角井”,这花了他将近十天的工夫——
顺着悠长的驰道,忆君已渐渐行至哈密附近,绿油油果品遍地的景色,使他耳目为之一新。
慢慢又接近黄昏——
忆君遥视远处,黑芒一片,虽然他距哈密尚不足十里,但他并不知道——
望望渐黑的天空,忆君心想:“该找个宿头了。”
突然他听得一阵泼水声,连忙侧头一看——
一片矮矮的树林,中间有一块空地,当中筑了舍粗陋的小屋,一个粗壮的汉子正在门前蹲着,不知在弄什么?
忆君一拉马缰朝那人行去,那汉子头抬了一下,仍继续他的工作——
“朋友!我可在此借住一宵吗?”忆君讯问道,眼睛却看着那汉子在磨着的一把雪亮斧头。
那汉子缓缓抬起头,一脸浓黑发须几乎遮去半个面颊,高耸的额骨,一双神光湛湛的眼珠。
“你!当然可以!没有人阻止你!”这粗壮汉子答道,仍继续磨着他的斧头。
忆君微微一笑,觉得此人甚是憨直,立刻跨下龙儿,步至他身旁——
雪亮的斧口在石头下磨着,犀利得已足以令人寒心,但那汉子仍不停地磨下去。
“你的斧头真不错!”忆君赞道:“但并不再需磨了啊!”
这人听忆君赞他斧头,又抬起头来。忆君从他目光中看出,他一定心中甚是高兴。
“你知道?”这人向忆君说道:“我祖父告诉我,兵器不可一天不磨,兵器不可一天不练,因此我天天磨它练它。”
这汉子将磨好的斧头拿起,用拇指轻轻去试了试斧口锋利的程度,看样子他甚是满意。
突然忆君发觉这汉子的斧头竟大异于常,其份量特大不说,柄端居然连着条铁链。这样原先二尺余的斧头,加上铁链就有五尺余——
忆君心中虽感觉奇怪,但他掩饰自己不会武惯了,自然只将此疑点藏在心中,不愿意说出来。
“我名叫古忆君。”忆君对那汉子说道:“你贵姓啊?”
那汉子突然抬起头来大笑道:“啊!你看我每次磨这斧头时,总是什么事都忘了。我叫‘鹿加’,别人都叫我大个子!”说着立起身来,作出延请客人入屋的模样。
这鹿加倒真是名符其实的大个子,站着足足高出忆君一个头,宽阔的胸腹,有力的臂膀,混身俱像是由力构成的。
忆君随着鹿加踱进那小屋,虽然里面甚是简陋,但打扫却甚清洁,内中陈设除了一张床外,仅有炊食用具了。
大个子鹿加将斧头小心包起放下,才向忆君友善一笑,说道:“你随便坐吧!咱们晚上可只有羊奶牛肉吃!”
忆君笑笑,看看鹿加有些因他自己简陋的屋子而发窘的表情,也了解鹿加一定是个直爽的汉子。
“你只一人住在此吗?”忆君奇怪屋内没有别人,所以问鹿加道。
鹿加有些悲戚,道:“不!本来有三人的,前年祖父去世,今年妈妈也故去了……”说时眼睛已有些润湿。
忆君更喜爱这有孝心直爽的鹿加,看他悲伤的模样,连忙打断他的回忆,说道:“来!大个子,咱们动手做晚饭。”
果然鹿加立刻兴奋起来,拍手道:“好!咱们来弄晚饭,自从妈死后,都是我一个人作,怪寂寞的。”
忆君心中有些好笑,但他仍继续道:“你弄好肉及奶吧?我去拾些干柴回来。”
鹿加点点头,立即从一角落里拖出一大块牛肉,搭起架子,就要准备生火烤肉。
且说忆君踱出门外,一面低头拾着地上枯枝,一面哼着小曲子——
渐渐他手中已抱满干树枝——
突然他听见数匹马奔过来,而且竟也转向这小屋,忆君抬头一看,果然有五匹马连骑奔来。
忆君心一惊,自然停下步子——
来者五骑,中间是一个穿古铜色长衫的老者,颔下留着几丝山羊须,精光闪闪的眼睛正在打量着忆君。
后面两个甚是年青,另外两个则是中年人——
五人一径行到忆君面前停住。一个五官还算端正,一身土黄色劲装青年,向当中那老者说道:“不会是他吧?他根本没胡子!”脸上充满怀疑的神色。
那老者点点头,傲然向忆君喝道:“小子!‘大个子鹿加’可在这里?”说着用手中马鞭指指小屋。
忆君见这五人来时的傲态,已觉得不顺眼,此时老者傲慢地一喝,心中更是气愤,不禁冷冷说道:“你们是谁?”
旁边最先讲话的青年火起了,叱道:“狗小子居然敢盘问咱们底细,想是活得嫌烦了,快将大个子叫出来,否则惹得老子性起,一刀将你狗头切下!”
忆君心中虽是气愤,但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用一双锋利的眼神,狠狠盯这自大的年青汉子几眼,像是要认清他。
这年纪甚青的汉子被他一盯而愕了一下,看忆君站着仍不动,不禁大怒喝道:“叫你将大个子鹿加喊出来,听见没有?”
忆君还未作答,鹿加已在屋内大吼起来!
“哪个龟孙子来找我鹿加?鬼叫什么?”说时提着巨斧,气呼呼冲出来。
鹿加巨塔般的躯体,像是从门中挤出,拿起手中巨斧,指着老者五人问道:“你们是谁?”
老者阴阴一笑,显然他对鹿加比对忆君是有兴趣得多,因为忆君看来是这样毫不起眼。
“你是人们叫的‘大个子鹿加’吗?”老者先不作答,反问道。
鹿加“嘿”一声,道:“不错!我叫大个子鹿加,找老子有什么事?”
鹿加虽然人鲁直得紧,但他也认得出这五人来意不善,所以讲话的语气甚是不客气。
老者颇为友善地笑了一下,但忆君看得出他笑容里面含着过多的伪装。老者说道:“老夫‘秦岭铁爪’洪启峰,为敝帮——蜈蚣帮一等护法。”说着又指着身侧两个中年汉子道:“这两位是敝帮二等护法,孙护法廷欣,田护法在尧。”说完又指着那两个年青的道:“这是老夫不成才的两个徒弟——郑元、郑吉。”
秦岭铁爪一番没头没脑的介绍,使得鹿加糊涂了,弄不清楚他们为着什么来头——
“我还未娶妻,又没有女儿,你们来干什么?”他以为洪启峰是来说亲的。
忆君在一旁听得“噗!”一声笑了起来。
郑元——那最先开口的那青年,怒瞪忆君一眼,正颜说道:“鹿加听着……”
秦岭铁爪洪启峰一挥手打断他的话,向孙廷欣使了个眼色。
孙廷欣与洪启峰早连络好,当然知道洪启峰要他做什么,立刻他对鹿加笑着说道:“敝帮为了扩充帮务,帮主久闻贵地首推尊驾为一杰,因此帮主派在下,随敝帮一等洪护法,前来邀请尊驾加盟本帮,并且委派尊驾为哈密附近诸县之舵主……”
“只要尊驾加盟本帮,以后自然既富且贵……”孙廷欣还要继续说下去,鹿加已听得不耐烦,道:“你们帮主是什么家伙?敢叫我替他作事?”
忆君本来还怕鹿加鲁直,不明不白即答应加入蜈蚣帮,谁知鹿加竟出此言,忆君知道这场邀盟的事是不成了。
果然郑元、郑吉都最先暴怒起来……
洪启峰也铁青着脸,沉声喝道:“你敢对我帮主不敬!”
原来此次蜈蚣帮向新疆渗入,因此地人民俱团结,不肯受他们利用,当他们打听得鹿加在此甚孚人望时,不禁向他身上打主意——
且说鹿加见马上五人气愤的样子,哈哈狂笑起来,道:“你们帮主是什么东西我不能说,告诉你,就是你帮主皇帝亲自来,老子也照骂不误!”
郑元尚不识相,一抡拳头喝道:“你敢不服帮主命令!”
鹿加狂笑道:“哈哈!叫我得服你帮主!告诉你,我平生只服三个人……”
忆君心中正奇怪,“秦岭铁爪”洪启峰已经发问道:“哪三个?”
鹿加脸上突现肃容,说道:“我只服我母亲、我祖父、还有一个使‘金色灵蛇鞭’的。哼!除非你们帮中有使金色灵蛇鞭的,否则别想我加入你们帮。”
忆君心中一动,想自己盘在腰间的不正是金色的“灵蛇鞭”,不知鹿加为何得服使灵蛇鞭的人?”
田在尧在一旁冷冷地道:“这样说尊驾是不肯加入敝帮的了?”
鹿加打个哈哈,豪笑道:“好说!好说!咱一天到晚悠哉悠哉,为何要加入你们蜈蚣帮?老子可对这玩意儿无兴趣。”说着双手绞着斧柄上铁链,弄得“哗啦!哗啦!”直响。
突然“秦岭铁爪”向另四人使个眼色,立刻五人很快将鹿加围住。忆君故意装出毫不会武艺,避得远远的,秦岭铁爪等也不拦他。
郑元仗着后面有师父撑腰,狰狞地喝道:“大个子!再问你一句,你要命不?”
鹿加哈哈大笑起来,道:“命老子当然要!”
“要命就得赶快加入本帮,否则叫你有好受的!”
鹿加摇摇头,他也看出这五人不是好路数,将对他不利,但天生什么也不怕的他,跟本不在乎这些。
“命是要的,可要的是你的命呢!”鹿加吡开大嘴,取笑郑元道。
郑元听得大怒,满脸气愤地向秦岭铁爪洪启峰说道:“师父这家伙自大得紧,徒儿先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秦岭铁爪点点头——
郑元“呛啷”一声,将背后凤尾铛抽出,“呼!”地跳下马来——
鹿加这下明白他们的意思,哈哈笑道:“小子要做老子的活靶子吗?老子真高兴。”
郑元气得怒哼一声,一搠凤尾铛向鹿加扑去——
鹿加铁链顶端的圆环绕在腕上,手却握住斧柄,看着郑元凤尾铛刺来,不慌不忙迎着来势一挡。
“当!”
郑元的凤尾铛,被斧背激得荡起三尺,人也连退三步——
“嗯!不错……我正想我远在中原的妻子!”忆君说。如果不是他脸上浓黑的化装,噶丽丝一定会发现他极不自然的表情——
“她……她一定很美吧?”噶丽丝心中泛起不安,自负自己的美丽,她是极不愿别人说有人比她更美。
忆君点点头,没有用言语答复,在他脑中根本也想不起有什么女子能够胜过噶丽丝的——
此时忆君的表情甚是冷漠,其实他内心也在激动着,噶丽丝像被刺伤的小鸟,畏缩地退了一步。
“我想她一定是你们汉族中最美丽的了。”噶丽丝将扶住忆君的手松开了。因为她是蒙疆第一美人,所以她希望忆君的妻子是汉族中第一美人,那么她心中能获得稍许安慰。
忆君聪明绝顶,如何不明白她的心理,既然阿木达已断然拒绝她与他的交往,还不如此刻就打消噶丽丝的情愫,忆君如此想着。
“是的!她可算是第一美人了,较你们蒙族任何一女子都漂亮!”忆君嘲弄地说着,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如此去刺伤噶丽丝的心——
噶丽丝眼睛润湿了,从忆君嘴角的微曲,她觉得忆君像是在蔑视她的美丽,这是她不能容忍的——
虽然噶丽丝在与阿木达争辩时,声称愿为忆君作任何牺牲,也不论忆君娶妻与否?但现在她受到考验了,当她从忆君口中得知忆君已是有妻室之时,一种受委曲和失望的感觉从她心中冒起——
“唉!晚了一步!”噶丽丝在暗暗叹息着。虽然忆君掩饰了的面容,失去了他本来俏俊而秀逸的颜脸,但他超人的气质,潇洒的风度,仍足以紧紧系着噶丽丝的心,甚至她连忆君的真姓名也不知道——
“晚安!”噶丽丝生硬地说,但此时天已快放亮了,大地还是如此寂静。
忆君一直注视着噶丽丝的双睛,在她眼中他看见自己的影子,忆君知道,在这一生中噶丽丝将永远保有这影子,他自己呢?也将如此。不过他把一切对噶丽丝的愧歉,完全归究于阿木达身上。
“再会,噶丽丝公主,希望你有空能来中原。”忆君缓缓说着。噶丽丝也缓缓将面纱拉上。
“噗!”
一个轻微的声音发自沙上,忆君不敢看这微小的坠物,但他知道那是噶丽丝的泪水——
怅惘的忆君望着如飞而去的噶丽丝,他不知道为何自己总是这样,这样容易伤人的心。
“慧恂是第一个,这还有理由可讲,因为我并不爱她,噶丽丝是第二个,但我喜欢她呀!唉!还会有第三、第四个吗?……”忆君独思着,伫立着。东方天际已不知在何时发了白。
初晨,这在沙漠中凉爽的一刻。
在骄阳第一道光线划过漠海,已有数以千计的商旅在黄沙中跋涉——
一个高高隆起之沙丘上,一个女子站在顶端上,手中牵着马缰,她在欣赏日出吗?不!她是在……
低低的谷道下面,正有一匹黄马,四蹄翻飞地向南而去,马上的人一身黑衣,他不是“黑衣人”吗?
伫立在丘顶的女子——噶丽丝,罩着浓浓的面纱,但她胸襟却一片湿淋,滚滚的泪水,仍顺着她面颊滑落下来——
噶丽丝,美丽的噶丽丝,在以往不知有多少青年王公在她眼前溜过而毫得不到青睐。现在她爱上一个人,是如此深爱着,她会放弃吗?
不!她绝不会放弃,以她坚毅的性格!必定她有朝一日会重临中原,去寻找她所要找的人,而最后她也达到了——
炎炎赤日下,忆君又重踏上征程,从小就有志游遍名山大泽的他,当然不会仍循旧路而回。
此次他由“邦察罕泊”经“天生川”一直驰行至“七角井”,这花了他将近十天的工夫——
顺着悠长的驰道,忆君已渐渐行至哈密附近,绿油油果品遍地的景色,使他耳目为之一新。
慢慢又接近黄昏——
忆君遥视远处,黑芒一片,虽然他距哈密尚不足十里,但他并不知道——
望望渐黑的天空,忆君心想:“该找个宿头了。”
突然他听得一阵泼水声,连忙侧头一看——
一片矮矮的树林,中间有一块空地,当中筑了舍粗陋的小屋,一个粗壮的汉子正在门前蹲着,不知在弄什么?
忆君一拉马缰朝那人行去,那汉子头抬了一下,仍继续他的工作——
“朋友!我可在此借住一宵吗?”忆君讯问道,眼睛却看着那汉子在磨着的一把雪亮斧头。
那汉子缓缓抬起头,一脸浓黑发须几乎遮去半个面颊,高耸的额骨,一双神光湛湛的眼珠。
“你!当然可以!没有人阻止你!”这粗壮汉子答道,仍继续磨着他的斧头。
忆君微微一笑,觉得此人甚是憨直,立刻跨下龙儿,步至他身旁——
雪亮的斧口在石头下磨着,犀利得已足以令人寒心,但那汉子仍不停地磨下去。
“你的斧头真不错!”忆君赞道:“但并不再需磨了啊!”
这人听忆君赞他斧头,又抬起头来。忆君从他目光中看出,他一定心中甚是高兴。
“你知道?”这人向忆君说道:“我祖父告诉我,兵器不可一天不磨,兵器不可一天不练,因此我天天磨它练它。”
这汉子将磨好的斧头拿起,用拇指轻轻去试了试斧口锋利的程度,看样子他甚是满意。
突然忆君发觉这汉子的斧头竟大异于常,其份量特大不说,柄端居然连着条铁链。这样原先二尺余的斧头,加上铁链就有五尺余——
忆君心中虽感觉奇怪,但他掩饰自己不会武惯了,自然只将此疑点藏在心中,不愿意说出来。
“我名叫古忆君。”忆君对那汉子说道:“你贵姓啊?”
那汉子突然抬起头来大笑道:“啊!你看我每次磨这斧头时,总是什么事都忘了。我叫‘鹿加’,别人都叫我大个子!”说着立起身来,作出延请客人入屋的模样。
这鹿加倒真是名符其实的大个子,站着足足高出忆君一个头,宽阔的胸腹,有力的臂膀,混身俱像是由力构成的。
忆君随着鹿加踱进那小屋,虽然里面甚是简陋,但打扫却甚清洁,内中陈设除了一张床外,仅有炊食用具了。
大个子鹿加将斧头小心包起放下,才向忆君友善一笑,说道:“你随便坐吧!咱们晚上可只有羊奶牛肉吃!”
忆君笑笑,看看鹿加有些因他自己简陋的屋子而发窘的表情,也了解鹿加一定是个直爽的汉子。
“你只一人住在此吗?”忆君奇怪屋内没有别人,所以问鹿加道。
鹿加有些悲戚,道:“不!本来有三人的,前年祖父去世,今年妈妈也故去了……”说时眼睛已有些润湿。
忆君更喜爱这有孝心直爽的鹿加,看他悲伤的模样,连忙打断他的回忆,说道:“来!大个子,咱们动手做晚饭。”
果然鹿加立刻兴奋起来,拍手道:“好!咱们来弄晚饭,自从妈死后,都是我一个人作,怪寂寞的。”
忆君心中有些好笑,但他仍继续道:“你弄好肉及奶吧?我去拾些干柴回来。”
鹿加点点头,立即从一角落里拖出一大块牛肉,搭起架子,就要准备生火烤肉。
且说忆君踱出门外,一面低头拾着地上枯枝,一面哼着小曲子——
渐渐他手中已抱满干树枝——
突然他听见数匹马奔过来,而且竟也转向这小屋,忆君抬头一看,果然有五匹马连骑奔来。
忆君心一惊,自然停下步子——
来者五骑,中间是一个穿古铜色长衫的老者,颔下留着几丝山羊须,精光闪闪的眼睛正在打量着忆君。
后面两个甚是年青,另外两个则是中年人——
五人一径行到忆君面前停住。一个五官还算端正,一身土黄色劲装青年,向当中那老者说道:“不会是他吧?他根本没胡子!”脸上充满怀疑的神色。
那老者点点头,傲然向忆君喝道:“小子!‘大个子鹿加’可在这里?”说着用手中马鞭指指小屋。
忆君见这五人来时的傲态,已觉得不顺眼,此时老者傲慢地一喝,心中更是气愤,不禁冷冷说道:“你们是谁?”
旁边最先讲话的青年火起了,叱道:“狗小子居然敢盘问咱们底细,想是活得嫌烦了,快将大个子叫出来,否则惹得老子性起,一刀将你狗头切下!”
忆君心中虽是气愤,但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只用一双锋利的眼神,狠狠盯这自大的年青汉子几眼,像是要认清他。
这年纪甚青的汉子被他一盯而愕了一下,看忆君站着仍不动,不禁大怒喝道:“叫你将大个子鹿加喊出来,听见没有?”
忆君还未作答,鹿加已在屋内大吼起来!
“哪个龟孙子来找我鹿加?鬼叫什么?”说时提着巨斧,气呼呼冲出来。
鹿加巨塔般的躯体,像是从门中挤出,拿起手中巨斧,指着老者五人问道:“你们是谁?”
老者阴阴一笑,显然他对鹿加比对忆君是有兴趣得多,因为忆君看来是这样毫不起眼。
“你是人们叫的‘大个子鹿加’吗?”老者先不作答,反问道。
鹿加“嘿”一声,道:“不错!我叫大个子鹿加,找老子有什么事?”
鹿加虽然人鲁直得紧,但他也认得出这五人来意不善,所以讲话的语气甚是不客气。
老者颇为友善地笑了一下,但忆君看得出他笑容里面含着过多的伪装。老者说道:“老夫‘秦岭铁爪’洪启峰,为敝帮——蜈蚣帮一等护法。”说着又指着身侧两个中年汉子道:“这两位是敝帮二等护法,孙护法廷欣,田护法在尧。”说完又指着那两个年青的道:“这是老夫不成才的两个徒弟——郑元、郑吉。”
秦岭铁爪一番没头没脑的介绍,使得鹿加糊涂了,弄不清楚他们为着什么来头——
“我还未娶妻,又没有女儿,你们来干什么?”他以为洪启峰是来说亲的。
忆君在一旁听得“噗!”一声笑了起来。
郑元——那最先开口的那青年,怒瞪忆君一眼,正颜说道:“鹿加听着……”
秦岭铁爪洪启峰一挥手打断他的话,向孙廷欣使了个眼色。
孙廷欣与洪启峰早连络好,当然知道洪启峰要他做什么,立刻他对鹿加笑着说道:“敝帮为了扩充帮务,帮主久闻贵地首推尊驾为一杰,因此帮主派在下,随敝帮一等洪护法,前来邀请尊驾加盟本帮,并且委派尊驾为哈密附近诸县之舵主……”
“只要尊驾加盟本帮,以后自然既富且贵……”孙廷欣还要继续说下去,鹿加已听得不耐烦,道:“你们帮主是什么家伙?敢叫我替他作事?”
忆君本来还怕鹿加鲁直,不明不白即答应加入蜈蚣帮,谁知鹿加竟出此言,忆君知道这场邀盟的事是不成了。
果然郑元、郑吉都最先暴怒起来……
洪启峰也铁青着脸,沉声喝道:“你敢对我帮主不敬!”
原来此次蜈蚣帮向新疆渗入,因此地人民俱团结,不肯受他们利用,当他们打听得鹿加在此甚孚人望时,不禁向他身上打主意——
且说鹿加见马上五人气愤的样子,哈哈狂笑起来,道:“你们帮主是什么东西我不能说,告诉你,就是你帮主皇帝亲自来,老子也照骂不误!”
郑元尚不识相,一抡拳头喝道:“你敢不服帮主命令!”
鹿加狂笑道:“哈哈!叫我得服你帮主!告诉你,我平生只服三个人……”
忆君心中正奇怪,“秦岭铁爪”洪启峰已经发问道:“哪三个?”
鹿加脸上突现肃容,说道:“我只服我母亲、我祖父、还有一个使‘金色灵蛇鞭’的。哼!除非你们帮中有使金色灵蛇鞭的,否则别想我加入你们帮。”
忆君心中一动,想自己盘在腰间的不正是金色的“灵蛇鞭”,不知鹿加为何得服使灵蛇鞭的人?”
田在尧在一旁冷冷地道:“这样说尊驾是不肯加入敝帮的了?”
鹿加打个哈哈,豪笑道:“好说!好说!咱一天到晚悠哉悠哉,为何要加入你们蜈蚣帮?老子可对这玩意儿无兴趣。”说着双手绞着斧柄上铁链,弄得“哗啦!哗啦!”直响。
突然“秦岭铁爪”向另四人使个眼色,立刻五人很快将鹿加围住。忆君故意装出毫不会武艺,避得远远的,秦岭铁爪等也不拦他。
郑元仗着后面有师父撑腰,狰狞地喝道:“大个子!再问你一句,你要命不?”
鹿加哈哈大笑起来,道:“命老子当然要!”
“要命就得赶快加入本帮,否则叫你有好受的!”
鹿加摇摇头,他也看出这五人不是好路数,将对他不利,但天生什么也不怕的他,跟本不在乎这些。
“命是要的,可要的是你的命呢!”鹿加吡开大嘴,取笑郑元道。
郑元听得大怒,满脸气愤地向秦岭铁爪洪启峰说道:“师父这家伙自大得紧,徒儿先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秦岭铁爪点点头——
郑元“呛啷”一声,将背后凤尾铛抽出,“呼!”地跳下马来——
鹿加这下明白他们的意思,哈哈笑道:“小子要做老子的活靶子吗?老子真高兴。”
郑元气得怒哼一声,一搠凤尾铛向鹿加扑去——
鹿加铁链顶端的圆环绕在腕上,手却握住斧柄,看着郑元凤尾铛刺来,不慌不忙迎着来势一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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