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棒
 
2020-04-17 22:16:51   执笔人:李费蒙   来源:名家接龙   评论:0   点击:

  笔者写书数十年,出版单行本至少百种之多,但是写“接棒小说”,还是头一遭,很伤脑筋,因为必须将前面的几“棒”文章,仔细读完,找出其中疑宝破绽,卖弄玄虚所在,始能继续执笔。
  “台湾江湖行’这个专栏,原是报社的构想,礼聘六位对这方面有专长的作家执笔,司马中原兄是召集人,由他“敲锣开道”,并指定接棒顺序:第一棒司马中原,第二棒诸葛青云,第三棒东方玉,第四棒独孤红,第五棒乔奇,第六棒缪纶。笔者等于是“完结篇”。
  “台湾江湖行”的第一部,是“江湖血路”。报社的原意是将台湾历年来所发生的重大刑案,真人真事,透过武侠小说作家的笔触,表达出严正的主题,“存天道”、“正人心”、“惜生命”、“重法纪”,对这日益恶化的社会治安,发挥一些潜移默化的警世作用。
  “江湖”这二字很难解释,很多人误以为“作奸犯科”就是“江湖”,非也!比如说,在封建时代,捉拿“作奸犯科”的捕快,拿着正犯时,见其情可悯,值得同情,因而“网开一面”将之纵放,可以称得上“江湖”。要不然,区区小事“铁面无私”,一板一眼咬牢不放,那就会被讥议为“杂碎”,不值得钦佩。(水浒传第十七回,宋押司私放晁天王(梁山头子),那是“大江湖”,宋江因此在后坐上梁山首席。书评家已有许多评论,笔者不参加意见。)
  “医卜星相”称为“江湖”,因为是在那条线上讨生活。
  在“枪炮世纪”之前,练武人可以称为“江湖”。套一句“江湖道”上的老话说“学艺数十年,卖给帝王家”,这正符合了武侠小说作家坚持的“忠、孝、节、义”四大原则,“水浒传”一百单八好汉最后接受“招安”,一同“保国安民”不谋而合。(至于有部坊间小说叫做“荡寇志”,把“一百单八将”杀得“鸡犬不留”,因为找不到史实参考,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只好不予置评。)
  “江湖道”是有原则的,经常读武侠小说见有“江湖无道”、“江湖有道”等语,什么是“江湖道”?不见有明文规定。据笔者知道,有正规的“江湖组织”规法非常严厉,“奸、掳、烧、杀”都犯禁忌(奉命杀敌除外),假如涉身于“江湖”之外,也不必去研究,了解它。比如说,明末的白莲教、哥老会(洪门)、三合会等等,以“反清复明”为纲领,帮规重重,门徒不得越轨,逼使清廷改变以“政治清明”而将之软化变质。直到一九〇〇年(清光绪廿六年)以上支流组织成为“义和团”,政治目标改变为‘扶清灭洋”,因为缺乏治军经验,军纪太差,武术又抵挡不了洋枪洋炮,因而一败涂地,引来“八国联军陷北京”,清廷求和“翻脸无情”,指为“拳匪”实行滥捕滥杀,这似乎是天意。(根据历史记载,国父奔走革命时,也曾向“白莲教”、“义和团”、“洪门”请教。)
  “国家讲法,江湖讲理!”法律不彰时,就得要求江湖讲理。过去时,做盗贼也有口诀:“要钱就不要命,要命就不要钱!”所以,一些为饥饿而抢劫者,经常会获得“江湖道”的义释。
  今天的盗贼已经完全变质,劫财劫色,“先要命,后要钱!”但笔者认为这与“江湖道”无关,这是个人品格脱序行为,正规的“江湖道”仍然是有所约束的。假如国家法律不彰,江湖不讲道理,那末“江湖道上”还有一项最可怕的宣誓咒语,它是“遭天谴!”
  “天谴”至为可怕,有些是有形的,有些是无形,它并不一定要公开为世人知道。
  我们且看世界上所有重大刑事血案,十之八九破案,“天下无不破之血案”,纵然仍有些悬案未曾公开终结,天网恢恢,“元凶”早已遭“天谴”在另案之中得到应有的报应,只是没有正确证据给予公开让世人知道。一如美国总统肯尼迪狙杀案,疑凶知有多少?下场各有不同,迄今并无一人留在人世之间。
  且看外国的“江湖”,美国“黑手党”是意大利移民帮会组织,以“家族”为最大成员,它也有“江湖帮规”,最大忌讳是与“龙头辈”的妇女通奸,它的惩罚只有一项,就是“去势”!何谓无“规”?何谓无“道”?
  现在谈到“台湾江湖行”“接棒小说”,第一部:“江湖血路”。第一棒,司马中原兄“开锣’所写。
  司马中原兄不愧名家,不用画面的描述,已经开辟了一条鲜血淋漓,刀光剑影的“江湖”故事“血路”。
  六十余岁的士官长路峰,隐息山林果园,救助了一名不知姓名的青年伤者。经过包扎灌溉之后,士官长不问清楚姓名,就骑自行车下山去探访案情,似乎是有意卖关子,给予“第二棒”接棒者随便去接了?
  “江湖血路”第二棒,写者:诸葛青云。
  诸葛青云是武侠小说泰斗,他巧妙接棒,先恭维了“老兵”一番,然后以“九九归原”,“天桥说书”方式,“潘金莲上楼梯,上三步,退三步”,仍停留在原处——山林果园。
  在故事进展途中,多了一间“梅龙镇”酒馆,增添了女角酗酒的酒女凯莉,南部女飙车手“红玫瑰”。
  诸葛青云牺牲了老士官长路峰的两头黄花土狗,增加“血光恐怖”,回到山林果园,干脆,那不知姓名的负伤者不见了!被掳或是逃亡?藉以“考验”下一棒的接棒者。
  “江湖血路”第三棒,写者:东方玉。
  东方玉是“老牌”武侠小说作家,他的写法颇似“电视连续剧脚本”,完全用对白发展,连烟酒也交待清楚。
  案情发展增加了一名“被轮暴勒毙的女尸”。
  女尸的形容是:不过二十来岁,短发生得还算清秀,皮夹克、T恤、牛仔裤;手腕上载一只男用电子表(已褪下);脚上穿一双白色名牌运动鞋(已脱下)……
  一伙刑警老爷回到“梅龙镇”酒馆,发现酒女凯莉失踪,疑似女尸,照说“认尸”査出真实姓名,就已接近破案边缘,应该马不停蹄,争取破案关键,不!这批老爷去吃挑得起大姆指一绝的“海鲜炒米粉”。
  这一棒将接近尾声时,老士官长被追踪而来的五名飚车手围攻。其中一名喊出:“喂,老头,你把凌子强藏到那里去了?”
  算是把“不知姓名的青年伤者”的名和姓交待出来了。
  一场“一老对五少”、“赤手对五条扁钻”的“电视连续剧”式打斗展开,危急间飞出来女飙车手“红玫瑰”,赫,使出三寸小飞刀,可以直钉上对方手腕,五个坏小子完全挂彩,不过他们还可以骑车狼狈离去。
  武侠小说经常在危急之间,“救星”可以自天而降,不必问根由,也无需交待线索,就只看下一棒如何接了。
  “江湖血路”第四棒,写者:独孤红。
  独孤红的武侠小说是以“变化最多”著称,上一棒的难题难不倒他。
  干脆把“红玫瑰”变成了“女警花”,原名陆红。是由南部“飚车成名”卧底混到北部来。
  “红玫瑰”还拖出了一个绰号“现代大侠”的神秘人物作为搭配,同样的是机车骑士,在危急间可以突然出现,噼噼啪啪把歹徒群痛揍一顿,打得“落花流水”,然后潇洒扬长而去,不留下名和姓。
  记得民国四十余年间的日本电影,“日活公司”出现了一位影星石源裕次郎;“东映公司”出现了一个小林旭。他俩打对台,就是拍这类的电影。路见不平,拳头相向,以一抵百,噼噼啪啪揍个“天翻地覆”含笑而去。小林旭还身背“吉他”,“吉他”打不烂时还会唱上两句。
  独孤红的笔下变化多端,倒述山林果园两头黄花土狗惨死的情形。
  独孤红兄仍不肯帮忙几个胡涂刑警去掘觉“被轮暴勒毙女尸”的姓名和身世,布下悬疑,凌子强“认尸”之际忽起哆嗦。
  究竟是不是他的妹妹?交给下一棒!
  “江湖血路”第五棒,写者:乔奇。
  乔奇是“英年早逝”的武侠小说作家古龙的至友,擅长制造“悬疑”。
  不过这一次他却带我们到刑事警察局去参观“冷藏停尸间”。很抱歉,笔者从未参观过“那地方”;纵然看见过存放尸体的屉柜,也是在外国的“电视片集”里。台湾的刑事警察局有没有这种设备不得而知。
  幸好乔奇兄布置“五四一”专案,确认定了“被轮暴勒毙的女尸”就是凌子强的妹妹,“酒女凯莉”,原名凌玲,案情就可以接近尾声。
  “女警花”陆红,代号“红色闪电”;“现代大侠”也是刑警,取“热闹姓”姓李,单名一个强字。全案简单利落,定名“擒狼行动”。已经包围了“人口贩子”帮,刀疤少年和他的喽啰俱在,至此交给下一棒。
  笔者许多写作好友之中,有大侠“卧龙生”,他的成名著“仙鹤神针”情节发展经常是“峰回路转”,话分两头而“一去千里”。在报纸上连载三年故事又开出“新路”,“引人入胜”,“高深莫测”……,曾有一位年迈的忠实读者写信给他说:“读者已经高龄七十有九,甚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读到你这部小说的结果!”
  因之,冤仇宜解不宜结,让笔者把“江湖血路”的“完结篇”调整一下,“限时破案”快速收场。
  让凌子强与“男女警花”冲进屋去,将歹徒一阵好打,大批支援警探及时赶到,歹徒一网打尽“绳之以法”。
  凌子强在任之重等警官劝道之下,“改过自新”,考上警官学校。自此参加“除暴安良“、”发奸摘伏”神圣任务。

相关热词搜索:台湾江湖行

上一篇:第五棒
下一篇:第二部 鬼魅江湖